人口販運防制...
」 柬埔寨 人口販運 豬仔 人蛇集團 人口販運防制法
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 台灣「連16年第1級」!劉世芳回應了
美國國務院29日公布2025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我國連續16年在世界多國及地區評比中名列「第1級」國家。內政部長劉世芳今(30)天表示,我國政府積極且持續採取各項防制人口販運重要措施,包含113年全面修正施行人口販運防制法、執行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等,成效獲得國際肯定。劉世芳指出,今年美方於評比報告中對台灣提出的11項建議,其中包含允許移工於勞動契約有效期間內,無需經雇主同意即可轉換工作;擴充漁業署駐外國港口人員職責,包括對遠洋漁船船員之強迫勞動指標篩檢;持續加強對易受人口販運脆弱族群的辨識,如大學招收的外國學生;保障家庭看護工和家庭幫傭的基本勞動權益。她進一步指出,尤其是全面禁止扣留移工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優先考慮並加強跨部門培訓與合作,以促進第一線執法人員,包含勞動檢查員、司法警察人員、檢察官和法官對於受害者識別與懲罰販運者等事項。劉世芳說,對於美方所提建議,多數已在內政部今年3月頒布的「2025-2026 反剝削行動計畫」中納入,並持續透過跨部會積極推動中。劉世芳強調,美方持續關注外籍漁工、家事移工及外籍學生等勞動權益,行政院對此高度關注並積極處理,內政部將透過「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即時滾動及追蹤檢討各部會的防制策略,整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發揮公私協力精神,加強打擊人口販運,落實被害人保護。
8印尼女遭賣淫集團騙來台!日逼接客12小時只給200元 她操勞病死台灣
台籍男子胡恆銓勾結越南籍武姓女子、印尼籍人士「LUNA」組成跨國賣淫集團,佯稱來台從事SPA、卡拉OK陪唱工作輕鬆,且薪水優渥,誘騙8名印尼女子來台後,逼迫下海賣淫,每天接客12小時只獲200元,該集團光是今年1月至5月被查獲止,獲利就高達362萬多元,其中有1名印女太操病逝台灣,另3女透過恩客、友人協助脫逃,台北地檢署3日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等起訴胡、武共8人,並以胡、武2人侵害人權甚鉅,從重求刑6年,另對「LUNA」等人發布通緝。起訴的胡恆銓、武姓女子、陳俊佑、簡鼎元、卓政嘉、陳威龍、黃冠鋐、方清俊。其中胡、 武2人求刑6年、陳俊佑、簡鼎元求刑2年。起訴指出,胡男、武女及綽稱「LUNA」的印尼籍人士,自2023年5月起組成跨國賣淫集團,陳男自去年12月加入集團,引進大批印尼籍女子來台賣淫,在雙北市從事「一樓一鳳」,或與本地應召站合作。該集團分工細密,由武女負責招募大批印尼籍女子來台賣淫及翻譯、記帳及與本地應召站聯繫,「LUNA」則為該集團在印尼的「窗口」,招募印尼籍女子來台,辦理護照、處理來台前赴日旅遊、來台登機前事宜,胡男則負責訂立性交易價格、管理小姐、分派賣淫工作、刊登廣告招攬男客等事務。另黃冠鈜為集團總機,負責招攬男客並分派賣春印女工作,方清俊為性交易「測試人員」,親授印女性交易服務流程,並對印女「驗貨」後,在網路論壇上PO文分享「體驗」打廣告。陳威龍為馬伕、另簡鼎元為北市中山區某應召站負責人、卓政嘉則為該應召站外務人員,收取性交易費用及補充保險套等性交易備品。胡男等人的賣淫集團,在臉書刊登廣告,或透過印尼當地人介紹,以來台從事SPA、卡拉ok陪唱工作,或在台從事性交易,可獲高薪,誘騙經濟狀況不佳、生活困頓、家庭支援系統薄弱的印尼籍女子來台工作。「LUNA」先協助這些印女辦理護照及日本簽證,並簽下高額債務工作合約,透過印尼旅行社跟團前往日本旅遊,取得入境日本簽證後,再以觀光名義在日本簽證期效內,可辦理台灣14天免簽方式,將印女騙來台灣,等印女抵台後,胡、武等人即扣留她們的護照,恫嚇她們需負擔來台的高額債務,逼她們下海賣淫。她們每天接客12小時,只獲200元至500元僅夠吃飯、生活。估計該集團光是今年1月至5月被移民署查獲,至少獲利362萬9600元。其中有王姓男客,今年2月發現印女悲慘情事,協助她脫逃,引發胡、武等人不滿,向應召站業者取 得王男的個資,傳訊恐嚇王男「不想為了1個女生而失去工作吧」、「你工作地點離我家不遠,我會常常叫人去等你」,並到王男工作地點要求交出印女。此外,1名被該集團控制的印女,去年7月因心臟衰竭被送醫急救,她送醫時曾向醫院社工及印尼代表處專員表示「不願回到老闆身邊」,11天後病逝,另有印女因身體不適仍被逼接客,無法忍受被苛扣,打電話向1955求救,另有印女請求王姓男客、友人協助下逃離,分別向印尼在台辦公室求助、自首。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機動隊自今年5月、7月四度搜索,拘提胡男等人到案,查扣現金及大批印女護照,契約等證物,移送北檢偵辦。檢方痛批胡男等人侵犯人權甚鉅,影響我國國際形象,請求法院參照《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嚴予制裁,對胡、武2人求刑6年以上、陳、簡2人求刑2年以上,其餘涉案人量處適當之刑。
小姐賣淫12小時賺不到500! 應召集團負責人遭北檢起訴求重刑
胡恆銓、越南籍的V女自2024年12月底,成立應召集團,以高額薪資誘騙印籍女子來台從事性交易,並以扣留護照等方式使應召女子不敢對外求援,並非法蒐集幫助應召女子逃脫的男客行恐嚇以致其心生恐懼。台北地檢署今(9月3日)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主腦胡恆銓與V女,全案共起訴8人。起訴書指出,該應召集團由胡恆全、V女為負責人,共同制定性交易價格、管理旗下小姐、分派任務、指揮集團成員等,並於新北市各地承租套房或和其他應召站進行合作,收容外籍應召女子。該集團以高額薪資從事SPA及卡拉OK等工作,誘騙經濟狀況不佳、生活困頓印籍女子來台後,指示其辦理護照以及日本簽證,透過日本觀光14日內免簽來台。並以扣留護照、高額債務等方式約束,使應召女子不敢對外求援。被誘騙的應召女子每日性交易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卻僅能獲得200到500元的薪資供飯食、生活,而該集團至今非法獲利至少362萬餘元。另外,V女與胡因不滿應召男客協助應召女子於今年2月15日逃脫,非法蒐集其以及其父親個資,並於2月19日以Line訊息恐嚇「說真的找你真的不難,我等你訊息」等語恐嚇,導致男客心生恐懼。另名應召女子則在2024年7月8日因心臟衰竭被救護車送往醫院,其意識清楚期間用手機向醫院社工以及印尼代表處專員表示不願回到老闆身邊,而該名應召女子最終於2024年7月19日身亡。警方於今年5月開始,分4次對胡嫌等人住處與集團承租套房進行搜索,並拘提胡嫌等人,當場查扣手機、電腦、現金、印籍女子護照等物。而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照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集團負責人胡嫌與V女等共犯8人,並建請法官對集團負責人胡男、V女求處6年以上有期徒刑。
2日女疑遭軟禁性侵 台男幫派背景、工作遭起底
新北市新店區近日爆出2名20多歲日籍女子來台擔任伴遊女郎,疑似含有性交易服務,卻疑遭40多歲吳男收走護照、錢包軟禁,且言語脅迫侵犯得逞。事件爆發後男方的身份也遭起底,為竹聯幫幹部且靠名錶買賣維生,過往就曾涉及名錶詐騙逮捕,不料現今又捲入性侵風波。吳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日籍女子A女,A女本月1日抵台後,3日再找來B女來台,兩人被吳男帶回新店華城路住家,收走錢包、護照後前後與2女發生性行為。5日2名日籍女在日台協會陪同下報案,全案才浮上檯面。據了解,吳嫌有毒品、槍炮、傷害、恐嚇、詐欺、組織犯罪等前科,曾透過掉包名錶詐財,不法獲利高達數百萬元。新店分局獲報後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於8月7日持拘票、搜索票拘提犯嫌到案,查扣手機等證物;另檢視案發地點,未發現其他遭軟禁女子。8月7日將犯嫌依違反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妨害性影像、妨害自由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諭令10萬交保限制住居。
少女簽本票2/17歲少女到男模店消費 欠巨款慘到澎湖當小姐還債
高雄市三民區男陪侍店「X會館」近日爆出爭議,涉嫌雇用16歲少女、還將熟客欠款算其頭上,逼其簽本票還債,少女父親蘇姓男子得知後出面痛訴店家行徑惡劣。除了顯現未成年涉足風化場所的風險外,男模店的高消費營運模式也再次浮上檯面。「男模會館」風潮興起於台中,短短幾年間向南蔓延,從裝潢風格、工作服裝到接待流程,都與傳統酒店不同,男模西裝筆挺、在Instagram展示每日出勤照,「姐姐們」則需預約入場,消費模式多元,從單純陪聊、喝茶,到出場陪吃飯、KTV,甚至住一晚,每項服務都有明碼標價。「這不是酒店,是會館」,店家這麼強調,但在法律邊界上,這種說法似乎只是模糊定義。本刊調查後發現,男模特由店家安排排班、教育話術、設計出場SOP,並透過TikTok、小紅書吸引女性消費者,在包廂內與消費者聊天、互動,滿足其陪伴等需求,薪水部分除了本俸與抽成外,還有消費者打賞的小費。若會館屬「餐飲業」登記卻從事陪侍行為,將涉及違規營業;若有性交易或脅迫陪侍,則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規定。但實務上,男模會館多以「無酒精、無性服務」為主打,實際交易空間往往發生在場外,導致執法困難。「我女兒還沒滿18歲,你們怎麼會讓她工作還要她簽本票?你們不是第一天做這行,不可能不知道法律!」蘇姓父親當下氣憤質問業者,對方則辯稱少女謊報年齡,並不知道其未成年,對於這說法蘇男完全無法買單。此外,少女未成年為何能入內消費,甚至有權欠下鉅債。蘇男推測當時入職時未依規定查核證件或是明知其未成年,仍讓其在內工作。蘇姓父親心痛表示爆出本票風波後,竟聽到女兒要涉足風俗場所賺錢還債。(圖/黃威彬攝)蘇男表示,女兒雖不是在店內擔任陪侍,且僅為幹部助理,為何店家僱用時未盡到查證義務,甚至賦予她替客人簽帳的權利,並讓其與友人能恣意入內消費。總總原因到後續衍伸的債務糾紛也讓蘇男感到相當無力。「很怕有一天,媽媽桑帶進來的是妳。」蘇男心痛表示,收到委託討債的年輕人告知,女兒恐因為債務因素,要到澎湖聲色場所當小姐還債。他聽聞後心痛又憤怒,擔心女兒在金錢壓力與社會誘惑下誤入歧途。他表示,女兒交友狀況他們一直難以掌握,孩子對家中總是報喜不報憂,如今又爆出不堪金錢壓力,淪落下海還債的處境,也希望公家單位能正視相關問題,不讓類似情況再上演。少女若曾在男模店工作,且配合店家排班、管控言行,可能已構成「僱傭關係」,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保障權益,包括工時、休假、勞健保等;若涉及未成年陪侍行為,更違反《兒少法》第44條,業者也恐面臨刑責。這場由男模引領的會館風潮,模糊了未成年工作的界線、娛樂與剝削的底線,也讓社會再度反思,在客人流量與商機背後,是否該有更明確的產業規範與兒少保護制度,防止灰色地帶成為傷害未成年的溫床,也值得外界省思。本刊致電並傳訊給該名少女,未獲回應;同時聯繫該男模店詢問相關事宜,惟至截稿前皆未獲回應,實際情況則有待相關單位調查釐定。高雄市三民一警分局指出,獲報後已主動積極介入查辦,釐清事件經過。針對蘇父指稱疑雇用未成年人於妨害身心健康場所從事工作,又未禁止未成年人於會館消費及疑逼迫簽立本票等情事,本分局刻正通知本案關係人到案說明及調查蒐證中,倘查證屬實,本分局除依刑法強制、恐嚇等罪嫌移送偵辦,併依違反「勞動基準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相關蒐集之事證運用第三方警政手段,移請市府相關主管局處(勞工局、社會局)進行裁處。
超冷血!20歲青年參與人口販運 騙4男赴泰求職淪豬仔、2男險遭摘器官
桃園市一名年僅20歲的陳姓男子加入人口販運集團後,透過網路以出國辦理貸款、走私黃金等理由招募4名被害人出國。4名被害人上當後,先被押至泰國慘遭毆打拘禁,被迫從事交友欺騙,之後還險些被摘除器官販售牟取暴利。事後陳男遭警方循線查獲時,還正安排另一名被害人出境。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法起訴陳男,檢方並具體向法院求處5至8年不等重刑量處,陳男目前羈押禁見。根據檢警調查,年僅20歲的陳姓男子貪圖販運人口之暴利,2024年8月間在通訊軟體Telegram以「出國辦理貸款」或「幫忙走私黃金回國賺錢」等話術,誘騙4名被害人由其安排出國,再由同夥強押4名被害人前往泰國「泰昌園區」,交給上游詐騙集團買家,逼迫4人從事線上交友詐騙。若業績不佳,則慘遭詐騙集團成員毆打凌虐。4名被害人的家人報警求助後,4名被害人被救回,並向檢調供出陳男等人惡行。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局展開對陳男的調查,才發現陳男也接單安排被害人出國,再交由上游買家摘除被害人的器官販售牟取暴利。2024年11月7日,陳男又以話術騙信1名被害人搭機前往泰國,還好上游買家與陳男最終沒有談妥價錢,該名被害人才被指示搭機平安返台;後來陳男再與上游買家重新談妥條件後,又找上另1名被害人,並於2024年11月11日安排該名被害人搭機要前往泰國,還好被警調人員及時攔阻,並循線查獲陳男到案。桃檢複訊時,陳男否認犯行且未主動提供資料,檢方則根據警調查出,陳男來自正常家庭,自小倍受父母疼愛,但卻加入人口販運集團,且犯案過程對被害人毫無憫恕之情,對不認識之國人做出殘忍行徑。檢方偵結後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案件起訴陳男,並建請根據3件犯罪事實,分別具體求處6到8年、5到7年、5到7年有期徒刑。另外,由於陳男之前為失蹤人口,居無定所,本案所犯最輕5年以上徒刑,有反覆實施且有共犯在押,同時還有未在起訴範圍內的被害人正由警方清查中,因此建請續押。
被關進如屠宰場「小黑屋」!淪豬仔天天喝屎尿水 「小翁立友」曝凌虐手法
有「小翁立友」之稱的台灣商演歌手陳康岳,2024年9月在泰國曼谷遭人蛇集團綁架囚禁,接著被當成「豬仔」賣到泰緬邊境的詐騙園區,時間長達193天,直到本月才平安回台。他接受媒體訪問時驚恐直呼,根本地獄走一遭。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康岳透露,自己被關進如同屠宰場的「小黑屋」,雙手被銬在水溝上,每天只吃少量的一餐,飯點才能上廁所,並且撈水溝的屎尿水喝,不僅如此,還被迫站著睡覺,電擊棒凌虐都是家常便飯,「頭部澆濕後用塑膠袋套頭,貼鼻逐漸無法呼吸,直至生死邊緣窒息感,真的讓人崩潰。」他表示,因為當地水質惡劣,傷口感染嚴重,到現在還是有傷口尚未痊癒。同時,他也坦言,雖然至今已平安返台,但還是經常夢到在緬甸被囚禁凌虐的過程,直呼「地獄走一遭」。內政部日前表示,2022年起我國曾發生多起國人遭誘騙脅迫赴柬埔寨詐騙園區案,時經政府各部會齊心努力與國際執法合作,就預防、勸阻、救援、究辦四大面向積極應處,國人遭脅迫或誘騙至柬埔寨之人口販運案件已有減少;然隨詐騙手法翻新,跨境詐欺集團轉往緬甸、寮國等地發展,以致近期頻傳國人遭騙赴泰國旅遊或工作,進而發生多起受困泰緬邊境及緬甸的案例。內政部提到,就近期較常發生國人受困案件如越、泰、緬、柬、竂等5個高風險國家,除請移民署及航空警察局於國境加強宣導示警與勸阻外,亦鼓勵國人下載外交部「旅外安全指南」APP,而交通部亦將與航空公司合作加強各項示警作法(如電子機票加註警語、發送宣導圖卡),以提醒國人注意。內政部將與各部會協同合作持續以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強化打擊該類犯罪,並與NGO及台商組織合作救援旅外被害國人。
把「小翁立友」騙到緬甸當豬仔!陳姓拐騙主嫌落網 檢諭知5萬交保
有「小翁立友」之稱的台灣商演歌手陳康岳,2024年9月在泰國曼谷遭人蛇集團綁架囚禁,而後被當成「豬仔」賣到泰緬邊境的詐騙園區,在被關押、虐待193天後,友人與家人共同籌了30萬元贖金,她才平安獲釋回台。據了解,涉嫌欺騙陳康岳前往泰國導致他被綁架的陳姓主嫌已被警方逮捕,台中地檢署今(26)日訊問後,諭知5萬元交保。陳康岳今日出面接受媒體聯訪,他在受訪時提到,自己原本打算在2024年9月去泰國曼谷購買賽車零件,並規劃在當地玩個幾天在返台。然而行程規劃被在陳姓友人得知後,委託他順道「幫忙帶佛牌回來」,對方還表示願意為陳康岳出機票錢,事後也會給一點分潤。陳姓友人還交代他說,到了泰國就「一切聽另名楊姓男子的話」,陳康岳不疑有他,誰知到了泰國,剛與指定人士接觸,隨即就被3名陌生男子強行押上車帶走。陳康岳指出,自己被押上車後,隨即被載往泰國的泰昌園區,並被關在小黑屋中度過14天,之後又被仲介賣到緬甸交克園區,開始從事詐騙工作,若達不到業績,就會遭毒打虐待、電擊,讓陳康岳身心受創,冒險對外求助,卻被詐團幹部發現,當場遭到痛打,還被上銬關進小黑屋囚禁。當陳康岳身陷園區時,這名陳姓主嫌則在台灣不斷向他的家人勒索贖金,從數百萬開始一直喊價。所幸有魔術師好友「可樂」王元照與家屬四處奔走,又透過緬甸台商幫忙籌錢,最終在多次談判下將贖金降到30萬元,成功換回自由,得以脫身回台。隨著陳康岳回台,將他騙去泰國的陳姓主嫌已經在25日被警方逮捕,並由豐原偵查隊偵辦。據初步了解,這名陳姓主嫌專門把人騙出國後,轉賣給人蛇集團,至今已有10多人受害。台中檢方今訊問後,認定陳嫌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諭知5萬元交保。
出國旅遊成詐團豬仔 內政部將點名5高風險國家「電子機票加警語示警」
近期屢傳詐騙集團以「免費旅遊」或「高薪工作」為誘餌,誘騙不知情民眾前往東南亞,結果最後淪為詐欺集團的豬仔,面臨遭到拘禁、強迫勞動等情形。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對此於13日主持跨部會會議時,指示將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寮國等國家列為「五大高風險國家」,並指示移民署及航空警察局加強入出境宣導,提升旅客的警覺心,同時設立示警機制,以阻止可能遭詐騙的國人踏入陷阱。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劉世芳表示,自2022年起,台灣發生多起國人遭詐騙誘騙至柬埔寨的案件,甚至被脅迫進入當地詐欺園區。政府與國際執法機構展開合作,從「預防、勸阻、救援、究辦」四大面向積極介入,成功降低遭害案件數。但由於詐騙集團的手法不斷變化,跨境犯罪組織將活動範圍轉移至緬甸、寮國等地,近期更屢傳國人因旅遊或工作遭騙至泰國,最後被困於泰緬邊境及緬甸地區,顯示此類犯罪行為仍然嚴重威脅國人安全。對此,內政部決議加強防範對策。針對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寮國等國家提升入出境查驗措施,透過機場宣導提高旅客警覺,並設立示警機制,即時勸阻可能被騙出國的民眾。內政部也建議國人下載外交部「旅外安全指南」APP,以確保能夠即時掌握當地安全資訊。交通部也將協調各航空公司,採取多種示警作法,包含在電子機票上加註警語,並向旅客發送防詐騙宣導圖卡,以提醒民眾注意海外詐欺陷阱。內政部強調,政府會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持續打擊相關犯罪,並深化與國際執法機構的合作。此外,也將與非政府組織及台商組織聯手,加速救援旅外受害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與人道援助。內政部也呼籲,國人應提高警覺,對於陌生的求職或旅遊邀約,務必謹慎查證,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高薪職缺或免費機票。如發現可疑訊息,可立即向內政部、移民署或警方通報,避免陷入詐騙集團的不法網絡,共同防堵這類跨境犯罪。
台南老牌飯店淪淫窟!警逮「4妖豔泰妹」全是變性人 老司機崩潰了
台南市第五分局近日成功搗毀大型賣淫集團,並捕獲15名外籍女子,沒想到其中4名長相妖豔、身材嫵媚的小姐,竟是泰國變性人,讓不少嫖客崩潰傻眼,全案將依違反《妨害風化罪》、《人口販運防制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位於台南市北區忠義路的某老牌飯店,涉嫌出租給賣淫集團作為性交易場所,為了刺激業績,每一個半月這些賣淫女子便會「大洗牌」,輪流到北中南各據點活動,生意可說是經營得有聲有色。警方接獲線報後,立即前往現場展開大動作搜索,當場逮獲6名正在進行性交易的男客,並帶回15名外籍小姐及飯店負責人,現場查扣賣淫所得69萬4700元、媒介所得16萬300元、保險套數百枚、潤滑油、漱口水等證物。經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15名外籍女子當中,竟有4名泰籍女子是變性人,但不論是外貌、身材或是舉手投足之間,全都散發出比女人還女人的女人味,根本難以看出其實是正港的男兒身。警方表示,全案訊後將該飯店負責人依違反《妨害風化罪》、《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至於涉案的外籍人士則是移送移民署專勤隊辦理收容。
東南亞軍團「包樓」賣淫 他嫖泰妹吐苦水:怎遇到跟我一樣的?
有應召業者在台南北區一間舊式飯店包3個樓層,媒介外籍人士在飯店賣淫,賣淫女子橫跨泰國、越南、緬甸及印尼,平均20多歲且面容姣好、身材火辣,嫖客口耳相傳,生意極佳,台南市警五分局日前接獲情資,5日查獲飯店負責人、賣淫外籍人士15名,嫖客6名。但有嫖客完事後吐苦水「那欸遇到跟我一樣的」,警方一查護照才驚覺「有查埔人!」北區這棟舊飯店近1、2個月不時有冶豔外籍女子頻繁出入,尤其下午、晚上更有形形色色男子進出,引來側目。據了解,這棟飯店平時也有旅客入住,完全不知情飯店內竟暗藏春色,且應召業者包下飯店其中3層樓營業,相當明目張膽。台南市警五分局日前接獲情資,經蒐證後聲請搜索票獲核發,5日由偵查隊隊長帶班,出動警力41人,一進入飯店隨即控制櫃台人員,分組分層搜索,過程中遇有拒絕開門情形,強力破門查緝,現場查獲飯店負責人意圖營利提供場所供人性交易,賣淫外籍人士15名、嫖客6名,查扣賣淫所得新台幣69萬4700元、媒介賣淫所得16萬300元、保險套數百枚、潤滑油1批、漱口水1批、監視器主機、手機等物,全案依違反妨害風化罪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該賣淫集團係透過網路論壇散布性交易訊息,嫖客加入指定LINE帳號,約定時間後,嫖客可自行進入飯店,搭乘電梯直接進入指定房間,賣淫外籍人士在房內等候,收取費用後便與嫖客性交易,完事後嫖客逕行離去,過程集團成員皆未出面,規避警方查緝。據了解,該賣淫集團營業1、2個月,過年期間也不打烊,而且生意比平日更好,全案詢後,警方將飯店負責人依違反妨害風化罪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賣淫外籍人士則送請移民署專勤隊辦理收容,另將持續溯源追查該賣淫集團成員。
產學合作僑生護照遭校方扣留恐涉債權脅迫 綠委籲儘速釐清
「3+4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由僑務委員會2014年主導並實行至今。該計畫主旨為招收海外僑生來台就讀3年制技術型高中,畢業後再直接升讀4年制技專校院,以培用我國重點產業發展所需優質人才。近期,具《報導者》揭露,該計畫存在多種失序行為,其中實習培訓不足,加上缺工嚴峻,導致部分廠商利用不健全的工時制度,讓相關計畫的僑生淪為可替代勞動力。不僅如此,負責合作承辦的台灣各地私立高職工作人員協助僑生入關事宜後,竟收走僑生護照代為「保管」,發放預先準備的中文名牌和手機SIM卡。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在2024年的台灣,竟然還有學校用「扣留護照」這種不文明的方式,作為控制外籍學生的手段,簡直匪夷所思。洪申翰表示,近期有多位僑生透過不同管道向他投訴,說他們透過僑委會的「僑生產學攜手合作班」專案來台就讀,但他們的護照在入境台灣準備就學前,就被校方以「擔心學生護照遺失,補辦很麻煩」為由收走。洪申翰強調,校方用這樣的理由實在荒謬,難以令人信服。洪申翰指出,這種做法已經涉嫌「人口販運」的法律問題。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條中明確規範,不法手段包括基於剝削意圖或故意扣留重要文件的行為。而《護照條例》第32條也明確指出,非法扣留他人護照、以護照作為債務或債權擔保並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內政部移民署於2017年發出的函釋也明確要求教育部向各級學校宣導,任意扣留護照可能觸法。他強調,該舉動完全是違法行為,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洪申翰說明,相關僑生和學校間的關係,不僅僅是學業上的交流,更涉及實習中的勞動力需求與供給關係。校方扣留學生護照,已經具有威脅控制勞動力的「強迫勞動」和債權脅迫的性質。尤其參加產學合作來台就讀的僑生,大多是僑居地家境清寒的孩子,來台灣是為了政府的學費補助,能一邊讀書一邊參加實習工作,並獲得「實習津貼」。然而,部分學校卻以此方式試圖更進一步控制這些學生,令人不齒。洪申翰表示,「僑生產學攜手合作班」計畫立意良好,確實幫助了不少僑生,但多年來已多次傳出類似弊端並遭到批評。令人遺憾的是,時至今日,部分學校仍有此惡行,令人無法接受。基於確鑿的事證,他已提醒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必須儘快完成全面清查,並強調,這絕對不是學校私下將護照還回去就能解決的問題,對於扣留護照的學校,應追究其法律責任,甚至將違法學校自僑委會的合作計畫中剔除。
38歲歌手赴泰談生意疑遭綁架至詐騙園區 有人向家屬報救人價格「700萬」
台中市38歲的商演歌手「康岳」上月初前往泰國後失聯,家人和好友懷疑他已遭人蛇集團控制,並被迫參與詐騙活動。康岳的好友、魔術師王元照(綽號「可樂」)透露,康岳出境前曾向身邊朋友提及這次泰國之行的目的,包含與當地廠商洽談四驅車零件生意、代朋友攜帶佛牌。但康岳抵泰後,曾與兩名台籍人士搭上小包車自曼谷出發,之後便音訊全無。隨後定位顯示,康岳的手機位置在泰緬邊界的詐騙園區附近。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最初是康岳的助理發現康岳失聯,並通知了「可樂」。在探查過程中,一名自稱是康岳的男子透過LINE傳來康岳在桃園機場持機票的照片,並透露他被載往泰緬邊境的詐騙園區。雖然「可樂」一度懷疑對方的真實身份,但隨後有人以康岳的暱稱加入其臉書好友,並說出兩人間的「密語」,讓可樂確認康岳確實遭到控制,並在詐騙園區被迫從事電信詐騙。康岳還藉機利用深夜的空檔向有人發出求救訊息,表示將被移往他處,而從10月初之後便再無聯繫。在康岳遭綁架的消息除出後,其家人為此憂心忡忡,並已向台中警方報案。警方已依《人口販運防制法》通報警政署,並請求外交部協助,聯繫相關的海外急難救助管道展開營救行動。與此同時,過程中有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向康岳家屬開出高昂的贖金要求。家屬一開始接到的贖金要求是數十萬元,後來更有人開出5百萬元、7百萬元的驚人價碼,聲稱可以藉由當地勢力,如當地的將軍或俗稱「桶子主」的詐團首腦來救人,並警告家屬勿輕信他人以防上當。報導中指出,其實早在前2年,就多次傳出台灣男子被騙到柬埔寨、緬甸等國家,被迫成為詐騙集團共犯,受害者被依1.7萬至1.8萬美金的價格賣給當地詐騙集團,之後只能日夜不停地從事詐騙工作,若無法完成業績,還會遭受暴力、電擊、毆打等非人對待。而即使受害者籌到贖金,也未必能安全脫身,許多家屬因此尋求私下管道或當地人脈協助,希望能透過各方關係營救親人。然而,詐騙集團常以虛構的「贖金」敲詐家屬。據了解,康岳是台灣中部地區的知名藝人,因擅長演唱台語歌手翁立友的歌曲而獲得「小翁立友」的稱號,長期從事各類商演及公益演出,並積極參與當地藝文活動。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拿到機票才知要去柬埔寨 男找高薪工作慘成「豬仔」付15萬贖金才回家
高雄市26歲楊姓男子2023年10月,誤信網路上的高薪工作而與20歲許姓刺青師取得聯絡,許男供稱提高薪工作,要楊男一起到泰國上班,楊男不疑有他,到機場後才發現自己被帶往柬埔寨,並被6名同夥押上飛機,落地後則到當地的博弈公司工作,而楊男數度求救,最終才由其家人付15萬元將他帶回家,警方調查後逮捕許男,並查獲其背後集團,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集團在社交網站上發布高薪職缺,楊男見狀馨動詢問,並與許男取得聯繫,許男聲稱只要一同前往泰國打工,便會給予優渥報酬,楊男誤信後答應前往約定住處,隨即被以「包吃」、「包住」、「包機票」之名義軟禁。待護照辦妥後,該集團夥同許男等6人陪同楊男至桃園國際機場搭機,楊男拿到機票才知目的地是柬埔寨,他想要反悔,卻被許男等人恐嚇上飛機,落地後則被送往當地的博弈公司工作。楊男在該公司工作約2星期,被害人試圖聯繫外界求助,卻被要求付賠償金才能離開,楊男家人最終支付15萬元贖金,而該集團又擔心楊男求救恐讓據點曝光,這才同意放人。楊男返台後,立刻向警方報案,高雄市刑大則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並鎖定許嫌涉嫌重大,並發現以許嫌為首之犯罪集團除誘騙被害人出國打工外,另從事暴力討債工作,時常以討論債務為名將被害人約至據點,恐嚇被害人簽下與債務顯不相當之本票面額,並威脅他不簽就送出國打工還債,甚至連絡被害人親友提錢來贖人。警方調查後見時機成熟,2024年5月先逮捕許男及其手下杜男等5人,後又查出其被害有23歲張姓男子組成的暴力討債集團,6月中又將張男等人逮捕,起出8支手機、電腦主機、空氣槍2枝、點鈔機、手銬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恐嚇、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畢業季和暑假到來,詐欺集團看準部分年輕人初入社會無法找到薪資優渥的工作,便透過各種形態包裝的「求職詐騙」於網路上刊登廣告使人步入陷阱中,求職時一定要再三思考,千萬不要冒險,避免後悔莫及。另金錢借貸應衡量還款能力,量力而為,不要高估自己,辦理各種借款前,應仔細衡酌自己償還的能力,以及貸款的必要性,確認借款的金額、期間及利率,如遭受高利貸放或暴力討債,應保全證據,迅速向警察單位報案,或撥打報案電話「110」。
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惡劣!越女來台應徵看護 遭夫妻囚養生館24小時接客「生理期也不能休息」
高雄市43歲陳姓男子與其37歲陳姓妻子經營養生館,而陳女是越南人,竟利用同鄉情誼誘騙越籍女子花花(化名)來台,花花以為是要當陳父的看護,卻遭夫妻兩人囚禁養生館並逼迫接客近一年,期間更是24小時沒休息,連生理期間都無法倖免,直到近日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市專勤隊深入調查這才將他救出,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花花透過臉書與陳女取得聯繫,陳女宣稱公公年邁,需聘請外籍看戶,花花則不疑有他,在陳女的介紹後,透過熟識的戚姓仲介代辦申請來台工作,這卻是惡夢開始。花花來台後,被戚姓仲介交給陳姓夫妻,2人則立刻將她載往養生館拘禁,並扣留其證件不讓她離開,強迫她24小時接客,連生理期間都無法倖免,更對她動輒打罵虐待,行徑極為殘忍。而花花遭囚禁近一年,在夫妻倆的恐嚇下不得向外求援,有客人發現花花全身是傷,想幫她報警求助,但花花因擔心遭恐嚇報復而不敢求援,直到移民署上門才讓全案曝光。移民署獲報後深入調查,發現花花的處境後立刻將她救出,而期間花花所賺的30多萬元也全進陳姓夫妻口袋,移民署則依違反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妨害風化、妨害自由、偽造文書、及就業服務法等罪嫌,將陳姓夫妻、戚男和陳父移送法辦。
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打詐修法2/立委制法課責電信與數位平台 詐騙集團招軍成軍階段也有責
李姓被害人深夜收到騙詐集團的偽裝的中華電話簡訊,並依指示進入釣魚網站遭騙走信用卡資料,雖然被害人馬上報案、止付,事後仍被發卡銀行要求付款。民進黨多位立委組成的「國會打詐連線」成員認為,政府打詐疲於奔命,應串聯數位社群平台、電信業者、金融業者等民間單位協作,才能有效遏止詐騙機制的不斷翻新。連線成員李坤城也提出「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草案」,推動對數位服務平台與電信業者課責,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加入打詐,並能對詐騙集團在招募成員階段予以究責,以減少民眾受害的損失。立委李坤城表示,未來希望推動修法,讓臉書、Google等跨國企業能夠「落地」,政府才能夠直接管理。(圖/周志龍攝)李坤城說,目前只能靠電信、網路平台業者自律,如果發現有類似詐騙的訊息與帳號,希望平台業者能夠趕快下架,以免更多人受騙;因為偵辦詐騙案主要是在比速度,未來希望推動修法,讓臉書、Google等跨國企業能夠「落地」,政府才能夠直接管理。李坤城與立委蔡易餘所提出的「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草案」中,也規範電信業者、通訊軟體及社群平台等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有協助詐欺組織犯罪防制的義務及責任;現今檢警偵辦詐騙案,無法取得詐騙者的真實身分,草案中明訂,業者接獲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移送詐欺組織犯罪資料,應停止提供相關之服務,並提供犯罪嫌疑人之相關匿名資訊。立委提出「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草案」,將招募成員從事詐騙的行為入罪。圖為泰國政府與我泰國代表處啟動國人急難救助及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機制,安排被詐騙集團騙到國外的國人返台。(圖/報系資料照)李坤城指出,自從「打詐五法」(《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上路後,成功攔阻的詐騙金額的確有增加,金管會及金融單位即使著手執行防詐,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舉例來說:人頭戶的困難度大幅增加,歹徒就轉往虛擬幣洗錢,未來對虛擬貨幣也需要在法源上尋求處理的方法。國人對於詐騙集團招募「豬仔成員」的行為也深惡痛絕,李坤城等立委這次提出的草案也比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只要有招募他人加入詐欺組織犯罪,無論被招募的人實際上有無實際參與詐欺犯罪行為,招募者都應處罰;招募未滿十八歲之人加入詐欺犯罪組織,加重其刑。「如果詐騙集團被抓到後判刑很輕,本小利大,他們會有動機去犯案。」李坤城指出,他針對詐欺犯罪防制提出專法,主張提高首謀的刑責,對於招募詐騙集團成員的行為也增設刑罰,並將各部會的權責納入專法規範,希望能在立院獲得支持,有效打擊詐騙犯罪。
檢視政府打詐成效 陳亭妃籲政府應提具體措施
台灣近年詐騙案件氾濫,民眾深受詐騙所苦,儘管政府成立跨部會打詐國家隊因應,成效卻差強人意。民進黨立委陳亭妃29日宣布,未來每個月將透過記者會、社群平台等途徑,與民眾一銅檢視政府打詐成效,並追蹤行政院打詐辦公室的運作成果。打詐辦公室主任李憲明說明,政院已在討論打詐專法,預計今年上半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陳亭妃今天上午舉行「從選前到選後謝票,民眾最關心議題『政府如何打詐?』」記者會,並邀行政院打詐辦公室、數位部、法務部、警政署、金管會等相關單位與會。她透露,從選前拜票到選後謝票,民眾最關心詐騙議題,儘管立法院通過「打詐五法」修法,行政院並成立打詐辦公室,卻似乎無法根除。她指出,警政署統計,2023年詐欺案件報案總件數高達3萬7984件,比2022年增加將近3成,全國地方法院判決詐欺的有罪人數更達到1萬4651人,比前一年增加7.41%,而詐騙方式也漸趨多元,包括網路詐欺、電信詐欺、其他詐欺類型皆呈現等比增加趨勢,2022年的遭詐金額更是達到史無前例的73.3億元,凸顯出民間社會與金融交易秩序沉重的信任危機,使民眾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陳亭妃說,去年她與立院同事協力推動「打詐5法」三讀痛過,《中華民國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儘管行政院去年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還成立打詐辦公室,但相關打詐措施似乎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讓詐騙案件更加猖獗。她質疑,許多受害者在打165反詐騙專線後,仍然無法挽回損失,甚至面臨家庭破碎、生活困頓而被逼上絕路,不僅讓民眾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政府打詐力道受到質疑,更影響台灣國際形象,背上「詐騙天堂」的罵名。陳亭妃呼籲行政院打詐辦公室與各部會應該拿出更具體的打詐措施,正視目前像是數位平台難以問責、科技偵查量能不足等執法困境,並重新滾動式檢討和修正相關的策略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