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產
」 墮胎 懷孕 流產 人工流產 外遇
原配控遭雙重背叛!丈夫與閨蜜涉重婚 她精神受創「一夜白髮」
大陸陝西省安康市一名女子結婚多年,直到在丈夫車內意外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才揭露丈夫與多年閨蜜之間的婚外關係。女子指出,資料上的陪同簽名人正是其丈夫,進一步追問後,對方承認雙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女子在庭前受訪時表示,自己在得知丈夫與閨蜜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後,短時間內承受巨大精神打擊,甚至出現「一夜白髮」的情況。該案先前一審僅判處丈夫有期徒刑6個月,未認定第三者涉罪,女子不服判決結果,持續循司法途徑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陸媒報導指出,回顧事件起因,女子表示,結婚多年來一直未察覺異狀,直到某日於丈夫車內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文件顯示陪同簽名人為其丈夫,而手術當事人則是她相識多年的閨蜜。她隨即向對方求證,對方承認與其丈夫發展婚外關係,並曾懷孕後終止妊娠。女子指出,真相曝光後,她曾低聲下氣要求閨蜜退出這段關係,希望保住家庭,但不僅未獲回應,反遭對方封鎖聯絡。她形容,自己在極短時間內情緒崩潰,身心狀況急遽惡化,頭髮在短時間內大量變白,外貌變化明顯,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她進一步指控,丈夫與第三者並非短暫交往,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關行為對家庭結構與子女造成嚴重影響。她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持續介入家庭,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司法程序方面,法院於2023年進行一審審理,認定女子的丈夫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院認為第三者行為尚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未予判刑。女子對判決結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女子仍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主張第三者應負刑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本案於26日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續結果仍待司法機關裁定。另據了解,女子與丈夫曾共同經營文化傳媒公司,丈夫也曾在短影音平台累積一定知名度。女子表示,丈夫正是在工作合作過程中,與後來成為第三者的友人相識,原本出於同情對方為離異單親母親,未料最終演變成婚姻破裂與長期司法糾紛。
生男生女別再挑!國健署警告醫療機構:2行為涉「性別篩選」 敢碰就違法
10月11日是「國際女孩日」,台灣出生性別比已逐年下降到1.074,也就是每出生100個女嬰時,大約有107.4個男嬰出生,顯示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已逐漸淡化。國民健康署提醒,「性別篩選」是違法行為,民眾如有發現疑似情事,可撥打性別比查報專線或向地方衛生局反映。依據聯合國公布的《2024年世界人口展望》(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2024),在自然狀況下,男嬰出生數略高於女嬰,出生性別比介於1.02至1.06之間,2024年全球平均約為1.05,在不同地區或族群略有差異,其中東亞/東南亞及大洋洲(不含紐西蘭、澳洲)的出生性別比相對較高,分別約為1.1及1.09。根據國健署出生通報資料統計,我國2024年出生性別比為1.074,已低於20年前的1.108,在不同胎次間無明顯差異,第一胎、第二胎、第三胎、第四胎及以上的出生性別比分別為1.072、1.074、1.080和1.081,顯示性別平等觀念已逐步落實。國健署指出,過去受到傳統文化及社會觀念的影響,普遍認為男性在經濟貢獻、社會地位與傳宗接代等方面具有更重要的角色,因此「重男輕女」的觀念一度深植人心。然而,隨著時代變遷與少子女化的趨勢,現今多數民眾已逐漸轉變觀念,認同「女孩男孩一樣好,健康平安最重要」。以胎兒性別來決定是否生下孩子,是國際社會認為的嚴重性別歧視。國健署長沈靜芬表示,除性聯遺傳疾病診斷外,不應進行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性墮胎,進行人工生殖時亦不得選擇胚胎性別,醫師除非基於正當醫學理由,不應以任何形式揭露胎兒性別。國健署提醒醫療機構,「以性別差異要求施行人工流產」或「人工生殖選擇胚胎性別」已屬違法。民眾若發現有疑似違法檢測及選擇胎兒性別情事,可撥打本署出生性別比查報專線(0800-870-870)或向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反映。
轎車違規插隊害公車急剎!孕婦摔傷流產「喪失味覺」 索賠33萬結果反轉
中國上海一名42歲李姓女子在下班時間搭公車,因為其中一輛轎車違規插隊,導致公車司機緊急剎車,使得她摔傷,更因此必須墮胎,氣得起訴司機和轎車駕駛,法院審理結果也出爐了。根據《九派新聞》報導,42歲李女在下班高峰期間搭公車,因張女士的轎車違規插隊害公車急剎,李女因而摔傷頭部,警方認定張女要負全責。然而,事故發生後,李女檢查發現已經懷孕6周,因電腦斷層掃描及服藥被迫人工流產,並因反向損傷導致嗅覺喪失。李女憤而起訴公車公司和轎車司機張女,索賠醫療費5126.07元人民幣、交通費562元人民幣、營養費3000元人民幣、鑒定費900元人民幣,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8萬元人民幣,總共約33萬新台幣。對此,公車公司和張女不認可人工流產產生的醫療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從事故發生的時間、醫院診斷書確定的懷孕周數以及李女發生交通事故後接受電腦斷層掃描等事實,被告應當承擔上述的醫療費用。對於李女提出的8萬元人民幣精神損害賠償金,根據李女受傷情況,法院酌定3500元人民幣,認為流產和嗅覺障礙未達高額賠償標準。乘客不服上訴,但法院駁回,二審維持原判。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表示:「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推斷的話,流產與交通事故的確不夠成直接因果關係」、「為何要告公車?難不然不急剎直接撞上去?告那個亂插車的行了」、「轎車司機都全責了,還關公車什麼事」、「公車要追責小車」。
甄莉坦言交往四年懷孕三次 瞞夫「偷墮兩胎」只因還不想當媽
藝人甄莉近日在節目《11點熱吵店》中大方坦承,與丈夫希德交往期間曾三度懷孕,其中兩次在未經對方知情情況下選擇墮胎,引發現場來賓與觀眾一陣錯愕。她坦言,當時自己尚未準備好成為母親,也未決定是否步入婚姻,因此選擇將懷孕的事隱瞞處理。甄莉在節目中坦言,婚前與婚後各墮胎一次,引發現場震驚。(圖/翻攝自11點熱吵店YT)甄莉早年以節目《百戰百勝》的小天使角色走紅,後轉戰各大談話性節目,與丈夫希德結婚至今逾20年,育有一女Phoebe與一子Sky,兩人年齡相差五歲。她透露,自己在與丈夫交往約兩年時便意外懷孕,當時仍未做好結婚與育兒的心理準備,「如果我跟他說,他叫我生,那我不就得嫁了嗎?」因此選擇未告知對方,自行終止妊娠。甄莉在節目中坦言,婚前與婚後各墮胎一次,引發現場震驚。(圖/翻攝自11點熱吵店YT)兩年後她再次懷孕,雖尚未正式結婚,但對方已購屋登記在她名下,這次她決定留下孩子並步入婚姻。不料產後僅半年又再度懷孕,考量兩胎年齡距離過近,加上生活與身心尚未調適,她選擇再次墮胎。甄莉表示,婚後進行人工流產依法需配偶同意,但她當時找的是第一胎時的接生醫師,雙方關係熟識,僅以「先生已同意」為由即完成手術。術後她更主動要求裝置避孕器,直到五年後才計畫性生下第二胎兒子。被問到節目播出後丈夫是否會不悅,甄莉語氣篤定地說:「不會。」她補充,其實曾經考慮過再生第三胎,但丈夫認為「小孩生很容易,養才難」,因此兩人最終並未再添新成員。
印女在台墮胎「子宮頸穿透撕裂傷」出血身亡 資深女醫被判刑
台北市萬華區一間婦產科丁姓資深女醫師替印尼籍女子小美(化名)進行人工流產手術,過程中不慎造成小美子宮頸穿透性撕裂傷,送醫後因大出血身亡。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雖然丁女與死者家屬和解,仍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據簡易判決書指出,現年63歲被告丁姓女醫師在台北市萬華開設婦產科診所,為負責人兼主治醫師。在2024年6月29日一名印尼籍女子小美在友人陪同前來就醫,疑似自行服用墮胎藥導致陰道不斷出血,後同意進行人工流產手術;於同年6月30日上午8時20分許接受手術,但丁女手術時將手術夾深入小美子宮夾取胎兒時,小美身體躁動,意外造成她的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發腹內大出血。在丁女無法解決小美腹內出血狀況後,她撥打119請救護車將她送至馬偕醫院急救,小美最終在同年7月1日宣告身亡。據解剖結果顯示,小美接受手術時因丁女疏忽造成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起血腹,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丁女也認罪,依過失致死罪遭檢方起訴。經台北地院審理,雖然丁女犯後與小美家屬達成和解,態度良好,但丁女2001年曾替未經父母同意的未成年少女動人工流產手術,當時就被判6個月徒刑,緩刑2年,但前案已屆期失效,不構成累犯。且斟酌丁女還要撫養就學中的女兒與年邁母親,經濟屬小康,故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她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被告如不服判決,可於收受判決正本後20日內提出上訴。
桃園男出軌2女「還拍裸照賣」 遭妻提告竟喊:沒告小三不公平
桃園一名女子控訴其前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軌兩名女子,並涉及販售裸照與媒介性交易,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求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確實侵害前妻權益,判賠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前妻表示兩人婚後原本感情和睦,但男子在2022年11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對對方謊稱已單身,並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她進一步指出,男子同年又以相同手法與另一名女子交往,並發生性行為,甚至導致對方懷孕並進行人工流產。更令前妻難以接受的是,男子竟將兩名女子的裸照上傳至網路販售牟利,甚至涉嫌安排其中一人從事性交易,行徑令人髮指。她認為上述行為不僅背叛婚姻誓約,更對她造成重大精神傷害與社會評價損害,遂提起民事訴訟。對此,男子雖承認與兩名女子有交往與性行為,但否認販售裸照與媒介性交易。他抗辯稱,前妻僅對他一人提告,卻未對婚外情對象提起訴訟,認為賠償責任應共同分擔,單由他承擔並不公平。不過法院審酌後指出,男子對婚內不忠並未否認,該行為已構成對配偶權之侵害,依法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至於是否對第三人另行追訴,屬原告的訴訟策略與法律權利選擇,無損請求的合法性。法官最終判決男子須賠償前妻60萬元。
腦死孕婦被迫延命11週!喬治亞州墮胎禁令惹議 醫院拒拔管只為救胎兒
美國喬治亞州一名30歲懷孕婦女在遭遇多重腦血栓後被宣告腦死亡,然而,由於當地墮胎限制嚴格,院方決定將這名已「法律上死亡」的女子生命延續至胎兒能夠存活的時刻。這起事件引發了關於母親自主權、胎兒生命權與法律邊界的激烈討論,讓人深思在現行法律下,生命的界限究竟該如何界定。根據《美聯社》和《People》等外媒報導,這名來自喬治亞州的30歲孕婦艾德里安娜史密斯(Adriana Smith),2025年2月因多重腦血栓被宣告腦死亡,儘管如此,當地醫院仍依據州法律將她維持在生命延續狀態,直至胎兒可存活為止。艾德里安娜在今年2月出現劇烈頭痛,就醫後僅被開立止痛藥回家休養。沒想到隔日竟陷入昏迷,送醫後被診斷為腦部多重血栓,最終腦部完全無反應,被確認腦死亡。她當時懷孕僅9週,但根據喬州於2019年通過的「心跳法案」,一旦胎兒心跳可被偵測,就不得進行人工流產,醫院選擇依照法律維持她的生命跡象。對此,艾德里安娜的母親艾普莉爾(April Newkirk)表示,這段時間對她而言「相當折磨」,她強調,醫院未考慮到艾德里安娜生前的意願,也未充分告知家屬胎兒可能的健康風險。目前胎兒已達21週,醫生預計需再維持11週,直至32週才可能具備在子宮外存活的條件。專家指出,喬治亞州的「心跳法案」並未明確規範腦死亡孕婦的處置,造成醫療界與法律界的混淆。雖然該法案允許在母親生命危險時進行墮胎,但未對腦死亡情況提供指引,導致醫院在法律與倫理間進退兩難。這起事件引發社會對於胎兒法律地位的討論。批評者認為,將胎兒視為法律上的「人」可能侵害母親的自主權,特別是在母親已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支持者則認為,應該尊重胎兒的生命權,並認為法律應該更清楚地界定相關情況。美國喬治亞州一名30歲懷孕婦女在遭遇多重腦血栓後被宣告腦死亡,然而院方決定將這名已「法律上死亡」的女子生命延續至胎兒能夠存活的時刻。(圖/翻攝自X)
丈夫洗腦毆打強迫懷孕「11年生6個」 日本「多產型家暴」引發關注
日本社會近期開始關注一種名為「多產型家暴(多産DV)」的特殊性暴力行為。這種行為指的是加害者反覆強迫女性懷孕、生產,藉此從身心兩方面進行束縛與控制。40歲的かおり(Kaori)女士即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她在18年前結婚後,接連在11年間生下6個孩子,過程中曾數次表達無法再承受懷孕之苦,卻遭到丈夫以暴力手段壓制。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かおり表示自己婚後每天遭到強迫性行為,有時甚至一天高達3次。即便接近生產日期,或產後出院當天,也無法避免性侵。她曾試圖以鎖門、躲藏等方式避開,但皆徒勞無功。由於在丈夫長期灌輸下形成「對方就是一切」的依賴心理,她起初無法意識到自己是受害者,也因害怕遭到冷落或暴力而選擇順從。在懷孕生產過程中,她曾試圖向丈夫表達自身的極限,但遭遇的卻是毆打、辱罵及拘束,甚至被拍攝不雅影片。身邊人將她不斷懷孕的情況當作「幸福家庭」來讚賞,讓她更加孤立無援。直到一位共同友人每日提醒她「必須離開」,加上醫院手術時丈夫當眾問醫生「何時可恢復性行為」,讓她終於意識到異常,並在3年前離婚,獨力撫養6名子女。針對「多產型家暴」的情況,產科婦科醫師種部恭子表示,這種行為與一般性暴力無異,主要透過強迫性行為、禁止避孕與禁止墮胎來達成對女性的長期控制。在診療中遇過患者多次墮胎,且經濟困頓無力避孕的案例並不少見。醫界對此類問題的敏感度仍待提升,許多受害女性即使轉診多家醫院,也難以被即時辨識。關於加害者心理,種部恭子分析,多產型家暴通常是出於強烈的支配慾。男性藉由性行為與育兒負擔,將女性禁錮於家庭之中,剝奪其自由,並且將控制行為合理化為「管教」。在持續壓力下,受害者逐漸失去反抗意志,最後完全被掌控。在法律上,律師茂木佑介強調,即使在婚姻關係內,未經同意的性行為仍構成犯罪,依現行法律可處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他指出,個人的性自主決定權不因婚姻而消失。此外,日本在避孕與墮胎政策上仍存在結構性問題。根據種部恭子,目前只有約4%的女性使用確實避孕措施,如避孕藥或子宮內系統(IUS),絕大多數女性仍仰賴男性配合。而日本法律要求人工流產需經配偶同意,若遭反對,女性被迫生產,進一步助長了多產型家暴的結構。但自2023年起,若能明確認定遭受家暴,女性可以在無需配偶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人工流產。種部恭子表示,這樣的政策變革雖是進步,但仍需更廣泛地傳達給潛在受害者,讓他們知道自己有選擇權,可以逃脫長期壓迫。
新竹人妻出差「偷吃男同事」意外懷孕 公公收垃圾驚見驗孕棒揪出小王
新竹一名吳姓男子與曾姓妻子結婚三年,卻因對方在出差期間與男同事發生婚外情,進而懷孕。事件曝光後,吳男陪同妻子進行人工流產,最終兩人協議離婚。事後吳男對妻子及其出軌對象崔姓男子提起侵權訴訟,求償百萬元,新竹地方法院日前也對此案作出判決。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民國111年10月。吳男表示,妻子當月開始經常晚歸,翌月其父親在整理家中垃圾時,意外發現一支呈現陽性反應的驗孕棒。在吳男質疑下,曾女才坦承曾在出差至台南期間,與同事崔男酒後發生性行為,並未採取任何避孕措施,導致懷孕。對於突如其來的衝擊,吳男一度感到無奈,但基於對孩子的考量,仍陪同妻子於同年11月前往婦產科診所,簽署配偶人工流產同意書。然而妻子的婚外情始終讓他無法釋懷,兩人婚姻終究無法挽回,於同月協議離婚。事後吳男與崔男對話時,對方坦承在與曾女唱歌喝酒後,發生了「對不起吳男的事」,並以簡訊致歉。對此,吳男也提起訴訟,認為二人共同侵害其配偶權,導致婚姻破裂,請求賠償精神損失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崔男明知曾女已婚,仍與其發生性行為,行為已明顯超出一般同事間社交界線,構成侵權行為。法官最終判決曾女與崔男須連帶賠償吳男精神慰撫金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發現妻「去淡水墮胎」以為戴綠帽怒提告 人妻喊冤:只是幻想文
台北一名人夫阿智(化名)發現妻子小花(化名)在雲端記事本中寫下「今天去淡水墮胎」,懷疑小花出軌李姓男子,還假冒丈夫的名義簽名進行人工流產,氣憤提告小花與李男墮胎與偽造文書罪。不過檢察官調閱淡水診所病歷資料,顯示小花當時是因「早期妊娠合併流產」,也沒有人工流產紀錄,因此小花與李男獲不起訴處分。據了解,阿智與小花婚後感情不睦,2人早已分居,2022年間,阿智透過家中iPad意外發現妻子雲端硬碟中的筆記內容,除了提到墮胎,還描述因為沒有處理得很乾淨「醫生用吸的」等細節,讓他懷疑妻子與李姓男子外遇,且還在醫療文件上假冒他的名義在配偶同意欄簽名,阿智憤而提告小花與李男墮胎與偽造文書罪。法院審理時,小花否認墮胎,她表示自己只是寫些幻想文抒發在婚姻中的不滿情緒,強調當時只是因為下體出血就醫,之後複診一切正常。李姓男子也供稱,當天與小花到淡水用餐後,小花提到經期不順,才陪她到附近婦產科診所,但他並未進入診間,對小花就醫情形並不清楚。檢察官調閱婦產科診所病歷發現,當時小花就診原因為「早期妊娠合併流產」,屬自然流產,並無需丈夫簽署同意的人工流產紀錄,因此就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最終認定證據不足,阿智指控無法成立,處分小花與李男不起訴。
寶寶之死2/雙語招牌印「沒健保也可」!越南翻譯手術中幫打雜 診所黑歷史曝
一名越南籍黃姓女子自雲林逃逸後北上,並在懷孕後固定於桃園市桃園區一間婦產科內進行產檢,隨後在3月4日產下一名足月、3500克的男嬰,孰料男嬰出生約6小時後,便因不明原因猝死。對此,本刊獨家掌握,該間診所在移工之間頗具盛名,有知情人士透露,該間診所主要的就醫病患都是「逃逸移工」,儘管該間診所對外是「婦產科」診所,診所名片與招牌上卻大喇喇印上越南文的「內外科、處理意外懷孕、割包皮、陰道美容」都能做,更直接寫明「沒健保也可以」,甚至連診所負責翻譯的越南籍「雜工」卻被目睹在手術過程中進行協助。據了解,該間診所自2015年便成立至今,根據醫事查詢系統顯示,該間診所配有一名護士與一名西醫師,然而在越南籍黃姓女子於該間診所就醫時,診所內還「貼心」配有越南籍翻譯,協助傳達「醫師醫囑」,但實際狀況是黃女在進行剖腹產手術時,不僅診所設備簡陋、未對人員出入進行管理,所謂「越南翻譯」更是從頭到尾參與、協助手術過程,整個過程更被直擊「都沒戴手套」。事後診所也怒回,該名越南翻譯只是診所「雜工」。該間診所在移工間頗具盛名,診所醫師於2016年之判決書內指出,自己從業至少40年,因有感外籍配偶在台生活不易,加上桃園又是外籍人士工作、生活的主要城市,才會將業務改以提供外籍婦女、孕婦的外語診療服務。隨著時間變遷,該間診所設備早已相對老舊,但因為合法之健保診所,因此在移工間仍頗具盛名。11日下午黃女和其親友現身殯儀館準備將兒子火化,在親手將兒子送入後,哭倒在親友的懷中。(圖/黃耀徵攝)據悉,儘管該間診所明明為「婦產科」診所,卻在印有越南文的名片上表示,除婦科疾病、生產外,也同時提供,「包皮環切」、「陰道美容」、「內外科」、「流感」、「哮喘」等診療服務。而該間診所外觀印有越南文的招牌上,更直接大喇喇地註明,「沒有健保也可以」。知情人士指出,儘管醫師表示是為提供外籍婦女友善看診環境,才會提供雙語服務,但事實上不少逃逸移工都會前往該間診所就診,所看的內容當然不會只是婦產科,該間診所「什麼都看」、「只要給錢就能拿藥」。對於因身分無法前往大醫院就診,卻又有看診需求的移工來說,這間「合法健保」診所,就算設備簡陋,但怎樣都比密醫好。只是該間診所與一般大醫院的差別在於,「要想看診就必須先有錢才能看」。而在此事件中的黃姓女子親友也怒控,該間診所不但設備老舊,明明只是翻譯卻全程協助剖腹產手術,孩子出生後診所僅用毛巾裹起來,隨後就將孩子放在開放場域內,進出人員繁雜頻繁,當天甚至還有4對逃逸情侶前往診所進行人工流產。而攤開該間診所過往黑歷史,根據判決書資料顯示,該間診所負責醫師,其先前曾因違反藥事法,未經核准輸入壯陽禁藥販售遭到判刑,並曾因涉嫌詐領健保2.7萬元遭緩起訴處分。悲劇發生後,黃女神情麻木的在親友的陪伴下處理相關後事,回想起自己為了兒子主動向移民署自首,為了迎接兒子的誕生歡天喜地的準備嬰兒用品,如今用具嶄新未開,卻僅能擺放在靈堂前,讓黃女萬般不捨,儘管已將兒子火化,卻仍每天前往兒子還沒撤走的靈堂,呆呆地看著甚至來不及寫上兒子名字的牌位。黃女的親友怒控訴,診所火速找來葬儀社欲將男嬰火化被阻,該葬儀社甚至連屍袋都沒有,直接將男嬰放入紙箱內冰存。(圖/當事人提供)事情曝光後,桃園市衛生局10日前往稽查,針對診所設施部分已要求診所輔導改善,現場未有看診或接生情事,在場醫事人員均著醫事人員服裝、配戴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產房設施尚可、未發現有病歷登載不全及未進行出生通報,僅發現部分未使用手術手套、注射針具等醫療器材過期,已現場輔導改善。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也發生表示,該間診所疑似變造嬰兒的死亡證明,並委由業者試圖火速將男嬰火化試圖來規避相關刑責,究竟孩子的死因為何,為何醫師三緘其口不願曝光?黃瓊慧指出,該間診所有不少移工長久以來都在該處看診,照理來說會有非常多的病例,但桃園市衛生局卻什麼都查不出來,整個案件疑點重重,除了男嬰的死亡證明疑似被變造外,他們懷疑嬰兒死因並不單純,尤其診所設備簡陋,孩子出生後的關鍵6小時到底發生什麼事,有沒有專業護理人員照護,還是出生後就沒有理會他,造成孩子疏於照顧而死亡?此次事件也凸顯出不少社會問題,尤其桃園有不少外籍移工,類似案件絕非只有一件,希望桃園政府應多加重視。黃女儘管來台多年,但其中文仍不慎流利,更看不懂中文,全部程序與簽署還得靠桃園新住民協會總幹事范金荷擔任翻譯從旁協助。(圖/黃耀徵攝)本刊實際致電該間診所詢問相關事由,該間診所醫師均不正面回應,僅表示「一切均交由司法,我不會回答你所有問題」。而桃園市衛生局也對此回應指出,該間診所過往曾因未開立收據而有違規紀錄,其因開業已久,儘管設備老舊但均符合最低限度要求,其看診項目除婦產科外,也提供如內、外科等治療項目,根據醫療法,只要醫師具有合法醫師資格,均可以從事醫療行為,現階段多次前往該間診所稽核,未發現有違規事項。
人妻意外懷第3胎…「5週忍痛流產」怨先生不結紮 網揭1關鍵不挺
1名人妻抱怨,自己最近做了胎夢,隔天去婦產科檢查發現懷孕,目前5週胎囊,後來先生帶她去診所,決定透過藥物進行人工流產,不料老公事後竟碎念說「目前有一對男女雙寶,年齡1~2歲,再生第3個話,家裡經濟會很緊」,然而明明是對方不結紮,如今藉口一大推,甚至要她用最新口服避孕藥,讓人超傻眼。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有一次夢到胎夢,隔天去一般婦產科照說懷孕,目前5週胎囊。3/15這天先生帶我去診所,吃流產藥花6千下去。診所完後,在車上重複唸唸有詞說:若是有心跳手腳,要拿掉這樣不好。現在是胎囊沒關系。」人妻表示,先生說2人目前有一對男女雙寶,年齡僅1至2歲,再生第3胎的話,家裡經濟會很緊,然而對自己而言,不管是有形或無形,都是新生命到,就算只是胎囊也一樣,「現在我對先生講話、態度非常幹譙,跟他回話讓我感到氣憤,完全不想互動。還說叫我用最新口服避孕器,自己不結紮的人」。話題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避孕是兩個人的責任,經濟能力不允許,不是生下來就是負責。隊友不結紮,你也不避孕,你們繼續行房,這不是默許嗎」、「用保險套沒有很難耶」、「除了先生那份薪水,妳有獨自扶養孩子的能力嗎?如果沒有,那這回聽妳先生的。他不戴套妳就不要給他上,妳沒吃避孕藥不要給他上,保護好妳自己才有餘力照顧孩子」。
3寶媽慘變人彘!她做墮胎手術竟要截肢 獲得高額賠償喊好後悔
法國一名三寶媽慘變人彘,當時,這名三寶媽剛生完第三胎,由於懷孕間隔的時間僅僅3個月,她又再次懷孕,因此自願做人工流產手術,沒想到這個手術竟讓她在死亡邊緣徘徊,還被迫截去雙腿、右前臂和左手,讓她根本無法抱起自己的孩子。根據《每日郵報》等外媒報導,這起極其慘烈的醫療事故發生在2011年,地點在法國波爾多的一所大學醫院,當時36歲的普里西拉德雷(Priscilla Dray)剛生完第三個孩子,未料間隔懷孕僅僅3個月,她又懷了第四個孩子,所以選擇在當年的7月22日自願做人工流產手術。普里西拉受訪時表示,「我當時狀態很好,但院方卻讓我在死亡邊緣徘徊。他們幾乎要了我的命,按理說我應該已經死了」。普里西拉在7 月 23 日,術後第二天覺得自己十分疲憊,而且還發燒,體溫甚至飆到 39.6°C,導致她被迫送入急診室。據普里西拉回憶,當時一名實習醫師輕率地推測這,她可能是子宮內膜異位症,儘管她主動要求使用抗生素,但值班醫生卻拒絕她的請求,還讓她出院回家。普里西拉表示,當天她其實沒有見到值班醫生本人,都是透過電話溝通的。未料回家後,她的情況急轉直下。普里西拉趕緊找了另一位醫師就診,這位醫生立即意識到情況嚴重,懷疑她有敗血症,並給她開立了一份緊急轉診單。然而,當她再次返回大學醫院時,醫護人員竟然沒有及時轉交這份關鍵的診斷書,這個疏忽幾乎要了她的命。普里西拉被丟在病房無人看護,甚至出現呼吸困難,手腳冰涼的症狀,且食肉菌還開始無情地侵蝕她的四肢,普里西拉在當天下午5點又被推入急診室。當晚,她的存活率被估計只有5%,由於敗血性休克引發的組織壞死,她不得不進入重症觀察室接受治療。醫生在同年的8月25日不得不做出了艱難的決定:截去她的雙腿、右前臂和左手!普里西拉痛訴,院方奪走了她的幸福的時刻,「我整整3個月沒能見到我的新生兒,我再也無法抱起孩子····」。為了活下去,她這些年經歷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接受了超過50次手術,還自費到美國接受昂貴的手部移植手術,以極漫長的康復期。時隔13年,這起醫療事故終於在波爾多刑事法庭進行審判,兩名涉事醫生因過失傷害罪被起訴,而普里西拉獲得30萬歐元,約1030萬元新台幣賠償,但這一切都患部會她被截去的肢體。三寶媽生完第三胎又再次懷孕,因此自願做人工流產手術,沒想到這個手術竟讓她在死亡邊緣徘徊。(圖/翻攝自X)
恐怖校園1/沒跟校長打招呼遭罵「長這樣」 代理老師痛苦自殘還被迫人流
新北市板橋區某明星國中近日風波不斷,屢屢發生校園事故而導致人心惶惶,如今又傳出該校校長言語霸凌代理老師,因老師站導護時未與她打招呼,竟被叫到校長室狂罵,還人身攻擊稱「沒有反省能力才會長這樣」,長期壓力導致老師身心受創,出現自殘抓髮行為,最終更因擔心失去工作而下決定進行人工流產,而霸凌調查程序竟逾4個月,讓代理老師忍無可忍,決定說出真相。據了解,該校是當地明星國中,許多家長趨之若鶩想把孩子塞進去,今年更因龍年而增班,總學生數逼近3000人。代理老師恩恩(化名)卻出面控訴,她在該校任教約10年,因身兼生教組職位,每天6點多就到校巡視校園,直到學生上完第8節課放學,她仍得留下處理行政工作,下班時往往已是6、7點,但她對工作樂此不疲,更與同事們相處融洽,直到新任校長於2023年9月上任,曾經最喜歡的學校卻成為惡夢。「她剛來的時候都很好,直到下學期一開學,我們才覺得什麼都變了。」恩恩回憶,該校長頂著師鐸獎光環調任到校,師生們都對她寄予厚望和期待,原以為她能用溫暖和專業陪著孩子們成長,但假象只維持一學期就破滅。代理教師恩恩(化名)因遭校長針對,擔心失去工作而拿掉孩子,至今想到無緣的寶貝仍心痛不已。(圖/黃威彬攝)「那是下學期開學前一天,校務會議上直接點名我並開罵。」恩恩說,在開學前的校務會議開始前,同事們都因久不見彼此而相互寒暄,她也與其他老師們微笑致意,校長卻突然發飆,點名她「可以不要再講話了嗎,否則就請你出去」,突如其來的指責讓她萬分受辱,在精神折磨下痛苦熬完這場會議。而在開學日當天,恩恩一如既往在校門口站導護,指揮學生過巷口時發現一位孩子因戴耳機而沒聽到指示聲,她擔心孩子發生意外,連忙上前提醒,校長這時從後方走來,竟因恩恩沒跟她打招呼而指責她「很囂張」。恩恩當時一陣錯愕,校長則持續重複「再給我囂張」、「從此我就是對你這樣,你們再繼續囂張」等語,還要恩恩到校長室找她,恩恩在開業式後帶著錄音手機和恐懼的心情前往,撲面而來的則是再次的狂風暴雨。根據恩恩提供的錄音內容,校長把恩恩叫進辦公室是因「我還沒罵夠你呀」,言語中再次指責恩恩「大膽」、「囂張」,要她珍惜在校服務的機會,並語帶威脅稱「校長有絕對、絕對的人事裁量權和行政權力」,更對恩恩的外貌人身攻擊。「你們沒有反省自己的能力,所以你才會長這樣啊。」在錄音檔中,該校長稱要恩恩與同事們不要「每天喇迪賽(台語,聊天之意)」,更說恩恩「嘻嘻哈哈的像個大嬸大媽,走到哪裡就喧嘩到哪裡」,飆罵數分鐘後才讓恩恩離開。恩恩回到辦公室後又羞又懼,此後上班都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學生們更告知校長曾私下詢問她的上課狀態,種種事件都讓她擔心自己被校長針對,深怕哪處沒做好又會被冠上莫須有罪名,甚至出現失眠和抓髮自殘行為,直到3月底她發現自己懷孕。該校長(右二)在教育界營造甜美專業形象,如今卻遭指控對代理教師惡言相向。(圖/新北市教育局提供)「很怕這學期之後我就沒有工作了,最後才決定跟寶寶說再見。」想到自己無緣的寶貝,恩恩忍不住哽咽落淚,她提到,原本是想迎接新生命的到來,但代理老師是一年一聘,擔心失去工作會讓小家庭的經濟負擔加劇,在幾經掙扎下才決定以人工流產與孩子告別。失去孩子的痛苦讓恩恩更加身心俱疲,在流產假期間,她不時會想到校長對自己冠上的罪名,總會不自覺難過落淚,所幸在家人的陪伴和同事鼓勵下慢慢走出低潮,而她也努力報考其他學校,在確定離開該校後,她則向人事室提出霸凌申訴。但恩恩8月提出申訴,調查結果卻直到12月中都還沒出來,校長則仍持續在教育第一線上,她在4個月間備受煎熬,更擔心官官相護恐讓此霸凌案不了了之,最終才決定挺身而出、說出真相,希望別再有無辜師生受害。校長回應表示,今年的確與該老師在溝通時出現情緒激動問題,事後曾向老師致歉都不被接受,而她任教多年,把代理老師都當作家人般照顧,對自己的溝通方式也已進行調整。教育局則強調,調查報告已於16日正式通知陳情人,因該校長情緒管控不佳,致學校聲譽受損,已行政懲處小過一支並向該師表達歉意,未來也會持續努力調整改善領導溝通模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刑法墮胎罪罰金擬提高 王婉諭:恐龍修法使女性權益倒退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引發社會熱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該修法讓女性權益倒退40年,法務部大開性平倒車。王婉諭批評,法務部的修法,完全就是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40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籲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王婉諭表示,我國刑法中雖然有墮胎罪的設計,但早在1985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就已經列入數項規範,讓多數合乎規定的人工流產,都得以透過正當的程序來阻卻違法。但即便如此,這項修法也不是肯認女性自主選擇「人工流產」的權利。王婉諭指出,過去這段時間,民間團體一直在倡議的,是「人工流產」的「去刑罰化」。時代力量黨團也在去年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經配偶同意。重點都是要讓女性拿回自己的自主權,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王婉諭說明,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提出荒腔走板的「大退步」修法。該草案冠冕堂皇的提到,是為了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但CEDAW一向都主張「墮胎除罪化」,結果去調查後發現,「法務部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張冠李戴」。王婉諭表示,CEDAW公約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第C款,明明就是說,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且2022年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也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應除罪化。而《優生保健法》則應取消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確保女性的自主性。「這跟法務部的修法方向,已經不是略有偏差,而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她質疑法務部,是看不懂文字,還是背後有人授意,讓他們決定曲解國際委員的意見,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可原諒。王婉諭指出,女性懷孕,本來就不是100%出於自願,有時候,甚至可能是因為遭受到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面對懷孕後的生理風險、生養責任,甚至是社會中的各種歧視。國家如果無法給予他們適切的協助,反而用法律來限制他們的選擇權,強迫他們去承擔一個生命的重擔,是對女性最不公平的限制。王婉諭強調,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墮胎罰金3千調8萬挨婦女團體砲轟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也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對此,婦女團體聲明應除罪化。法務部今(1)日晚間表示,墮胎罪修正草案尚在預告程序,將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方向,以期周延。台灣女人連線今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行、走回頭路,呼籲應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除罪化。此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也發起墮胎除罪化連署,指政府應積極廢除墮胎罪,保障女性權益,勿受保守團體論述綁架、勿比爛!法務部今晚間表示,本部召開相關會議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後,擬具刑法墮胎罪修正草案,刻正依法辦理預告程序中。法務部強調,有關各界對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均將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妥為研議,以符合CEDAW公約之意旨,並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
「事後丸」擬改為指示藥 藥局也能買得到!掀各方激辯
為避免非預期懷孕,不少女性選擇服用俗稱「事後丸」的事後避孕藥。衛福部食藥署擬將「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從現在需醫師開立的處方藥,改為可在藥局購買的指示藥品,但是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發函食藥署表達強烈反對,婦產科醫學會憂心青少女會誤以為「吃了就不會懷孕」,增加危險性行為而產生嚴重後果,請政府審慎考量。Levonorgestrel(左炔諾孕酮)是第一代事後避孕藥,屬於單一高劑量黃體素藥物,原理是延遲或抑制排卵,達到避孕效果。針對無事前避孕者,現在需由醫師開立處方箋,在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且越早服用,避孕效果越好。8年前通過轉類 遭反對而擱置食藥署今年8月30日邀集醫界開會討論,決議將Levonorgestrel轉為指示藥品。事實上,食藥署在2016年就已通過該藥品轉類,當時就受到許多團體反對,擱置至今已8年。婦產科醫學會強烈反對,臨床上服用該藥後可能出現經期紊亂,因此醫師會要求患者服藥後2周須回診或自行驗孕,以確認避孕成功,避免因無法及時發現懷孕,衍生更大的風險。擔任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的馬偕醫院婦產科醫師黃建霈表示,該藥失敗率仍有20%,等於每5人就有1人會避孕失敗,此外也可能因子宮外孕而大量出血,過去就曾發生孕婦在家死亡案例。婦產科醫學會憂心,開放為指示用藥後,藥局就能買得到,可能使女性誤以為這是可隨意使用的避孕方式,進而導致危險性行為,並引發性傳染病而危害青少女健康,因此發函食藥署要求重新審慎評估。醫:失敗率2成 恐致經期紊亂然而,藥師公會全聯會直指,十大先進醫藥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日本、韓國,早已將避孕藥列為指示用藥,我國有關避孕及終止懷孕的藥事管理制度,有待精進。有藥師透露,國內避孕藥市場充斥亂象,一盒事後避孕藥正常售價僅200到500元,有些診所一盒要價約690元,高出行情;民眾若不想看診,自行到藥局即使沒有處方箋也可能買得到,價格從幾百元到上千元都有。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強調,就是因為管理不當,才導致亂象叢生,適當調整避孕藥的管理制度,可降低民眾錯失使用避孕藥的黃金時間。藥師:調整制度有助導正亂象婦產科醫學會則回擊,雖包括美國等國家已將該藥列為非處方藥,但那是因為國外就醫不便,台灣醫療資源充裕且便利,並無將Levonorgestrel轉為非處方藥的必要。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指出,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因醫療原因或遭性侵而選擇手術或使用口服墮胎藥物(RU486)流產總人數逐漸下降,從2010年的7.5萬人次降至2022年的4.9萬人次,但尚不包括自費人工流產,也就是「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估算黑數達30到40萬人,是國內新生兒人數的2到3倍,顯見事後避孕需求甚高。食藥署則強調,目前尚未有上路日期,會持續收集各界意見後再做決議。
孕婦愛滋篩檢計畫10月起將擴大! 人工流產者也納入公費篩檢
疾管署宣布自今(2024)年10月1日起,將擴大孕婦愛滋篩檢計畫,人工流產者也會納入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希望能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預計每年將有約10萬人次受惠。女性愛滋感染者增幅達31% 近半數確診已達發病狀態近幾年國內愛滋疫情呈下降趨勢,不過疾管署慢性傳染病組組長李佳琪指出,今年截至8月新增的愛滋感染人數為666人,相較於去年同期646人略微上升3%,進一步分析女性感染者發現,往年女性感染者人數相對較低,都在2-5%之間,但今年已經新增34人,相較去年同期(26人)上升達31%。疾管署進一步疫調女性感染者發現,她們其實在更早之前就已經感染愛滋,但是因為風險意識較低沒有進行愛滋篩檢。因此,34位新確診的女性感染者中有將近一半的人,在診斷為愛滋感染時免疫力已經降到呈愛滋病發病狀態。1愛滋寶寶母未定期產檢 過去人工流產也錯失篩檢另外,李佳琪組長表示,雖然國內母子垂直感染控制得非常好,但是去年新增1例愛滋寶寶,主要是因為媽媽在懷孕期間都沒有帶孕婦手冊就醫,沒有定期產檢,所以錯失了篩檢的機會,使寶寶出生後才發現感染陽性,來不及給予預防性治療,寶寶也因此而感染發生憾事,經了解後也發現這位媽媽過去曾有多次人工流產經驗,但是當時也沒有做愛滋篩檢,因此沒有及早發現。所以疾管署依此個案及國內疫情狀況,與婦產科醫學會及相關專家研議後決定,修訂「孕婦全面篩檢愛滋病毒計畫」支付作業規範,將人工流產者增列為計畫之公費愛滋篩檢對象,並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希望能強化女性愛滋篩檢,降低延遲就醫診斷與傳播風險,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消除母子垂直感染風險。愛滋篩檢採鼓勵篩檢 人工流產者通報比照一般民眾疾管署表示,愛滋篩檢服務採鼓勵篩檢方式辦理,會由醫事人員徵詢本人同意後再提供篩檢及衛教諮詢服務,而且考量人工流產者非屬孕產婦,通報處理流程將會比照一般民眾規定(現行孕產婦初篩陽性就須通報,以及早介入),初篩陽性後須儘速進行確認診斷,並於確診後通報。孕婦即使是選擇人工流產或未攜帶孕婦健康手冊,醫師都可以透過該計畫提供愛滋篩檢並進行申報,篩檢費用將由疾管署實支實付。疾管署提醒,其他民眾若經醫師評估,有進行愛滋檢驗之必要,也可經由健保醫療服務方式辦理,以避免延遲診斷,影響自身健康。
10月新制上路!「行人優先區」按喇叭開罰 新冠、流感疫苗齊開打
時序進到10月,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攸關民眾權益,其中包括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行人優先區」上路等,《CTWANT》整理出新資訊,帶大家一次看。【醫療】●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全面正本理賠,花多少賠多少。●牙科診所處方箋藥品須明確標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之可近性,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自今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落實分級醫療。●新冠、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左流右新」疾管署表示,今年度新冠、流感疫苗將同步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未列於第一階段者),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擴大孕婦人工流產納愛滋篩檢疾管署表示,為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孕婦全面提供愛滋篩檢計畫擴大,將人工流產者亦納為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增進女性健康。●散瞳劑健保給付擴大至18歲以下延緩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交通】●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律定須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短期駕照,依違規程度,如民眾在禁考期間後,重新考領駕照時,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行人優先區」禁按喇叭藍底白字「行人優先區」10月1日上路,汽機車車速不得超過20km/h,超速者將收到1200元~2400元罰單,嚴重違規,最高可罰3萬6000元;同時也禁止按喇叭驅趕,罰金300元~600元。
10月上路新制內容曝光 新冠流感疫苗開打、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目前時序已經走到9月最後一天,從明日10月1日起,我們的生活中又會出現許多新式規定,其中以「行人優先區」的新制度影響最鉅,用路人在行經學區、商圈時要特別注意。除此之外,新冠疫苗與流感疫苗也同時開打,為方便民眾辨識,疾管數還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方便民眾辨識。而《CTWANT》也整理這些新資訊,方便民眾理解。在交通方面,「行人優先區」新制將正式上路。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學區、商圈等特定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在這些區域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一般超速最高可罰2400元,嚴重超速最高可罰36000元。特別注意的是,行人可在道路全寬通行,不需靠路邊行走,而汽機車若按喇叭驅趕行人,將面臨300到600元罰款。交通部強調,這些優先區不會設在主幹道上,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規劃。另一項與交通有關的新制是高風險駕駛的管理,自10月31日起,高風險駕駛將依違規嚴重程度被強制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公路局警告,未依規定申請換發導致駕照逾期的駕駛,將被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在醫療方面,新冠JN.1疫苗和流感疫苗將從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疾管署為3,843家合約院所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以便民眾識別:藍色旗幟代表同時提供兩種疫苗,紫色僅提供流感疫苗,綠色則僅提供新冠疫苗。為方便民眾接種,11月起全聯和大潤發等賣場也將設立接種站。在肺癌治療方面的第3代標靶藥「泰格莎」(Tagrisso),也將擴大給付範圍,新增3B期患者的第1線治療,預計惠及4000人,但也將使健保年支出增加80億元,創下單一藥品年支出最高紀錄。除此之外,延緩學童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也有所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每4週可處方1瓶。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健保年支出將增加160萬至210萬元。此外,為降低愛滋病毒母子垂直感染風險,自10月1日起,人工流產者也將納入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在觀光振興方面,交通部觀光署推出「振興花蓮3.0版」計劃。針對花蓮大型活動期間,自由行旅客住宿第一晚補助1000元,第二晚可獲得1500元補助,最高補助總額達2500元。團客部分也將放寬補助團數上限為10團。最後,外送平台foodpanda將於10月推出「第三人責任保障」,設立專屬LINE帳號簡化理賠程序。同時,該公司響應交通部「道安總動員」計畫,邀請外送員擔任「道安守門員」,即時回報道路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