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蔘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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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嗑2顆文旦!他無力胸悶險心跳驟停 醫揭送禮給腎友「三地雷」要避
中秋將至!許多民眾這期間都會收到來自各方禮盒,其中也包含最常見的柚子(文旦)和月餅在內,不過腎臟科醫師洪永祥提醒,中秋送禮給腎友時,千萬注意有三種地雷要避開,不然好意就會變成腎友的「腎臟危機」!醫師洪永祥在臉書粉專「洪永祥醫師的慢性腎衰竭攻城療法」上發文提到,一位慢性腎衰竭第四期的患者在收到文旦禮盒後,因覺是天然水果並非不健康的加工食物,因此吃完晚餐邊看電視邊吃了2顆,「當晚立刻肌肉無力、胸悶,送急診抽血發現血鉀高達 7.2 mmol/L,心跳一分鐘剩下40跳,差點引發心跳驟停!經過搶救撿回一命。」洪永祥表示臺灣醫學會雜誌與國際腎臟學期刊(Kidney International)多次警告,因柚子含有「呋喃香豆素」,會抑制肝臟藥物代謝,導致藥物濃度暴增,加上大量攝取的「鉀離子」,更是腎友的隱形殺手。洪永祥提醒民眾送禮給腎友時有以下「三不要」,千萬別踩雷了:1.不要送「柚子/文旦」一顆中型柚子大約含有520至1290毫克 的鉀離子,高鉀+呋喃香豆素干擾藥物代謝,雙重致命風險。柚子中的「呋喃香豆素(Furanocoumarin)」成分會抑制腸道與肝臟中的代謝酵素(CYP3A4),這項抑制效果最長可持續2至3天(72小時)。因此,腎友在服用相關藥物期間,最安全的做法是完全避免食用柚子或葡萄柚。2.不要送「蛋黃酥/港式月餅」高磷、高飽和脂肪,一顆標準蛋黃酥(約60-65公克)的含磷量約為 212毫克,飽和脂肪約佔總脂肪(總脂肪約14公克)的大部分;而大顆的港式月餅含磷量較高(單/雙蛋黃,約125-185公克),總脂肪高達35至40公克,其中飽和脂肪也相當可觀,引發腎性骨病變與血管硬化。3.不要送「高鹽養生補品」雞精、濃縮人蔘液隱含高鈉高鉀,直接衝擊高血壓與腎負擔。最後,洪永祥指出腎友中秋護腎要注意,港式月餅一天不要吃超過半顆、蛋黃酥不要超過一顆、只要有服藥避免吃柚子。
侯王473億大對決6/ 三圓贈1萬元+人蔘液 獲半數住戶同意 取代國揚
其實,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就在新隆社區居民即將舉行選舉,決定是否由三圓建設出任其都更案新的實施者之前,已同意提高合建定評比等條件,並由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發出一封「您最忠誠的都更夥伴」之信,表示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強調只要住戶支持,國揚一直在。外傳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曾就爭取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之況,親自與侯西峰會面商議,會後,侯西峰才有改變都更條件等重大心意的轉折。對此,國揚及三圓建設發言人皆只重申各自立場,未對此會面及談話內容加以證實。目前三圓建設取得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資格後,已開始徵求住戶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提到,「三圓還從整合基金中,提供簽署同意的居民領取1萬元獎勵金及一盒3小瓶人蔘液」,待取得逾50℅時,三圓即會連計畫書送件報核市府都審會審查。有住戶強調,「我們不是反對都更,但在條件不明,未看到詳細的都更計畫、合建契約、信託契約、權變計畫,貿然簽下同意書,一旦送都審會通過,恐怕因此被綁定非三圓不可,居民也難以再爭取合理權益。」還有住戶說,管委會招商條件明明說「地主分配比不得低於65℅,而且面積不得低於1比1。如今所啟動的簽同意書儀式,預估權力變換比例60.5℅,『且』改成『或』,差別非常大。」新隆社區住戶於去年11月23日召開第十一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是否贊成三圓建設成為新隆都更案實施者」的投票前,550戶每個住戶都收到一封由國揚實業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的信,很清楚提到,願將原先允諾的合建條件「定坪比」,從1比1提高到1比1.12(室內+陽台),並且願把實施者再從神揚建設改回最一開始說的國揚實業。彭邵齡在這封信中提到,國揚在2017年9月獲得新隆社區區權人大會通過,確認為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參與初始,社區土地持分無法釐清、海砂屋獎勵未明確,國揚即攜建築師團隊、大陸工程全力投入,花費專業人力、時間、金錢不計其數,至今問題一一釐清,「國揚的誠意,唯日月可表,一本初衷,重信重諾,從無改變」。「我們可以理解住戶不瞭解過程,希望爭取更佳條件的想法與心情,可是自都更專案小組成立後,片面更改分配條件並關閉協商大門,迫感無奈,國揚只能走司法途徑為公司爭取應有的位置及權益,也請住戶諒解」彭邵齡信中提到。彭邵齡並說,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先生更是眾人皆知一位不畏艱難堅持到底、重信重義的性情中人,得知社區有一群非常愛護國揚的住戶,經常徹夜開會製作各式各類傳單、比較表,期待國揚與大陸團隊留下,即便受各方指責攻擊,都堅決守護新隆社區都更的品質與安全堅顧,守護一個公平與正義的承諾,赤子之心,深受感動,召開臨時會一致通過,遂於6日清晨2:20,電話告知現場開發人員五項決定。這五項給予新隆社區居民的保證,即是「同意恢復以國揚實業為都更實施者,合建條件(室內+陽台)改為1:1.12,以符合社區住戶期待的設計為設計宗旨」,並強調「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只要住戶支持,國揚會一直在,並維持原有的其餘承諾不變」。儘管國揚提出新條件,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說:「根本來不及」,「重新招商時曾邀請國揚參加,但國揚未投標,因此無法列入投票表決項目中。」他並解釋,去年7月已以國揚、神揚未啟動規劃需求、宣導都更、所擬建物規劃配置明顯不利住戶等,且委由春風開發辦理都更事宜,讓住戶漸失信任,紛撤銷同意書從原先76%降至40%,終止所簽的備忘錄及實施者資格。因此在11月23日新隆社區區權人會議中,共454位居民出席,其中307人投票「同意三圓建設擔任都更實施者」,權值占52.98℅;「不同意三圓」者為138人、權值占24.91℅。最後由三圓繼國揚之後,擔任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至於國揚於去年12月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確認與新隆社區管委會所簽的備忘錄契約關係存在一案,今年2月23日法官宣判駁回,國揚一審敗訴。判決書中提到,縱使法官認為管委會終止與國揚契約無理由,但基於委任契約信任關係動搖,若不允許終止契約,勢將不利於經濟交易行為效益最佳化,因此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契約,可認定此備忘錄已生合法終止效力。國揚還主張因履行契約另受有損害,法官提到當事人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即新隆社區管委會),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國揚可舉證依法另向管委會請求損害賠償,但此無法否定管委會終止備忘錄的效力。審理此案法官認為,社區已有舉辦多場都更說明會,國揚確實有依約辦理規劃需求調查及都更宣導事項,並無違反承諾,且備忘錄並未禁止國揚可複委託春風開發辦理事宜,因此難以認定管委會終止契約有理。由於社區管委會為住戶居間代理人,與國揚溝通所簽署的備忘錄,為一種委任關係契約,依備忘錄約定,執行都更還須由神揚建設與住戶另訂合建契約,可見備忘錄兼有合建契約預約之性質,屬混合契約。簽約雙方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基於委任信任基礎,均得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委任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