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 柯文哲 羈押 詐騙 裁定 被告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傳鏡電視邀陳水扁2026開政論節目 陳崇樹:若成真NCC會開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今(8)日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是否真如外傳要去「鏡電視」主持政論節目還沒個確定,且鏡電視執照規定根本不能開設政論節目,目前有接獲檢舉並處理中,若內部認定程序構成違規,就會開罰。陳水扁目前仍是「保外就醫」身分,行動理應受到不少拘束,然而近期卻傳出他將和鏡電視合作新開「總統鏡來講」談話節目並擔綱主持工作,時間點就落在2026年初,外傳不只製作團隊已然成形,政界更有不少人已接獲邀訪,甚至其中不少來賓為民進黨提名競逐2026百里侯的候選人。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就怒批,陳水扁保外就醫時有「四不條款」,其中就有包含「不可主持政論節目」,而且再怎麼樣陳水扁仍是服刑中的受刑人,目前至少還有2個案件在審理中,如今陳水扁趴趴走多年,還可以無遠弗屆接受專訪與主持節目,這活脫脫是司法「雙標」。陳崇樹則說,確實有看到消息指出鏡電視要找陳水扁開節目,但在鏡電視官網並沒有披露相關消息,且鏡電視營運規範是不可以開政論節目的,NCC將持續關注,只要播出的內容不被認定為政論節目,NCC就沒有權限裁罰,另外受刑人人身自由等問題為法務部權責,NCC無從置喙。陳崇樹坦言,目前NCC委員數不足,無法針對任何節目內容做出核處,但確實有接獲有關鏡電視的投訴案,也已經發函請鏡電視陳述意見,若經核處後認定有播出政論節目就會開罰,像早前該電視台談大選就已經由NCC正式做出「警告」,都會納入未來評鑑與換照考量,只是目前鏡電視官網還沒有披露任何陳水扁開節目的消息,暫時無從評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委陳崇樹(左)坦言有接獲一些關於鏡電視的投訴消息。(圖/方萬民攝)主管電視節目品質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可能在鏡電視開設政論節目案如何處置以維官箴,各界關注。(圖/黃耀徵攝)
前綠委陳歐珀涉貪500萬交保! 北院裁定理由曝光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權推動商港法並且幫忙減免基隆港碼頭的租金以及管理費,為租賃車業者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自6月4日起遭到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院今日(11月24日)裁定陳歐珀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並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認為,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均已詰問完畢,已大幅降低串供可能,因此無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陳歐珀仍否認起訴書犯行,但考量到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目前均已詰問完畢,顯已大幅降低陳歐珀就本案重罪部分串供證人之可能性,堪認陳歐珀被訴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犯行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考量到本案重要證人已到庭證述如上,且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要不得徒憑共同被告或其他證人尚未全部詰問完畢,遽謂有羈押被告之必要,否則恐有過度限制被告之人身自由,而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合議庭審酌審酌被告之犯罪情節、地位、訴訟進行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等節,認如命被告提出新臺幣5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應足以對其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之進行,無續予羈押之必要。另一併裁定被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須定期向台北地院報到及遵守接受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另,又為避免被告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就案情有所討論或指示,而妨害真實之發現,爰命其不得與同案被告即其配偶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之行為,亦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倘被告於停止羈押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前揭限制住居及予以限制出境、出海等事項,或違反本院所命前揭其應遵守之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接受科技監控等事項,得為再執行羈押之事由。
學生赴陸交流行前須填「自我檢核表」 葛如鈞痛批:綠色恐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0)日邀請教育部,針對「防範不當之短影音及社群平台兒少內容」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表示,教育部近期發函給全台大學,要求學生赴陸交流前須填報「自我檢核表」,質疑該措施缺乏法院依據,政府此舉形同「綠色恐怖」。台大、台師大、台科大等校從12月底起進入史上最長寒假,學生交流活動也將大幅增加。對此,葛如鈞披露,教育部日前發函要求,各大學必須在學生赴陸交流前一個月於平台登錄資訊,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再回報交流概況,且連系學會或社團層級的交流都需納入。「政府不只想控制學生的認知,還想控制人身自由。」他批評,教育部公文中甚至強調,「學校應強化自我檢核,教育部將不定時檢查填報情形,列入行政紀錄,並作為補助款參據。」他直指此要求根本缺乏法源依據,學校沒有義務配合,痛批:「如果這不是綠色恐怖,那什麼才是?」教育部次長劉國偉回應,不會要求學生填寫,而是希望提醒學校檢查,內容是否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如果大學端有困擾會提供協助,內容沒有審查,也沒有阻止學生前往。
涉9300萬泰銖台商綁架案被捕! 前警官爆料:高層設局涉柬詐團牽政要
泰國皇家警察近日在曼谷一間飯店突襲逮捕前特勤局官員桑塔納·普魯云拉特(Santhana Prayoonrat),引發國內政界與警界強烈震盪。警方指其涉嫌四年前一起綁架台灣商人的案件,隨後將他押往通羅警署。被捕後,桑塔納竟公開聲稱,自己掌握與柬埔寨詐騙集團有關的機密資料,並點名多位政界與警界高層涉案,警告若當局繼續追捕他,將引爆社會動盪。根據《Thai Examiner》與《Thai PBS》報導,這位泰國前特勤警官因涉嫌捲入一起針對台灣商人的綁架勒贖案,於11月13日在曼谷市中心Ploenchit地區遭警方逮捕。此次行動由都會警察動員多名人員執行,警方表示,桑塔納涉嫌於2021年策劃綁架一名台灣籍商人,並要求高達9,300萬泰銖(約新台幣8,150萬元)作為贖金換取人身自由。儘管目前案件仍在檢方審理中,但警方已取得法院簽發的逮捕令,依法執行拘捕行動。針對綁架案本身,桑塔納堅稱清白,表示與台灣商人間僅有財務糾紛,否認參與任何非法拘禁或勒贖行為。他亦重申,案件尚未進入法院正式審理程序,應由檢方決定是否起訴。此案不僅讓四年前的舊案再度浮上檯面,甚至與近期爆發的泰國警政風暴高度關聯,原因是桑塔納被捕後竟聲稱,這是一場由政界與警方高層聯手策畫的「政治報復」。桑塔納表示,自己因揭露多位政要與高階警官涉及非法線上賭博與跨國詐騙網絡,而遭打壓報復。他強調從未逃亡,也未抗拒司法調查,不解為何警方要出動大批人力進行拘捕。桑塔納指稱,他早在去年就收到警方內部人士傳遞訊息,試圖與他私下「談判」,意圖阻止其公開資料。他說,一旦相關證據揭露,將足以「引發社會混亂」。他並表示,若遭關押,將在獄中會見「大哥級」人士,繼續施力反擊,言詞間釋放強烈挑戰意味。根據報導,先前已遭解職的前副警察總長蘇拉查特·哈卡朋(Surachate Hakparn)就曾向國會提交報告,點名數百名警界高層涉貪與參與賭博網站,引發國內對皇家警察系統的質疑。其後,警察申訴審查委員會更依據該報告,要求對前警察總長托薩克·素堪莫(Torsak Sukwimol)等人提起刑事追訴。針對桑塔納的說法,警方則強調本次行動完全依法辦理,並依逮捕令將桑塔納帶往通羅警署進行後續偵訊。若無特殊情況,預計將於近日將案件移交至曼谷南區刑事法院,是否允許保釋,將由檢方裁定。遭逮捕後,桑塔納接受媒體訪問,稱此案背後有政界與高層警官設局陷害,並批評警方濫權拘捕。(圖/翻攝自X,@ThaiPBSWorld)
南韓國情院曝2千韓國人參與柬埔寨詐騙 犯罪集團年獲利125億美元
南韓國家情報院(國情院)22日於國會情報委員會非公開會議中報告指出,估計目前有約1000至2000名韓國人捲入柬埔寨境內的詐騙與犯罪園區活動,引發社會關注。國情院表示,這些犯罪集團每年獲利約125億美元(約新台幣5,800億元),金額相當於2023年柬埔寨國內生產總值的一半韓國KBS報導,據民主黨情報委員會幹事朴善源轉述,國情院根據園區周邊韓式餐廳的使用情況及相關情報,推算出韓籍參與者規模。柬埔寨警方今年6至7月破獲的3,075名詐騙嫌犯中,就有57人為韓國籍。國情院指出,過去柬埔寨的非法活動以賭場洗錢為主,但自新冠疫情後,隨著中國及多國犯罪組織湧入,逐漸演變為跨國大型詐騙中心。據估計,全國約有50處犯罪園區,主要集中在首都金邊與西哈努克市,涉案人數高達20萬人。部分園區更設於經濟特區或由非政府武裝團體控制的區域,使柬政府難以全面取締,也導致與韓方合作受阻。國情院表示,這些犯罪集團每年獲利約125億美元(約新台幣5,800億元),金額相當於2023年柬埔寨國內生產總值的一半,成為當地不可忽視的黑色經濟體。隨著韓國國內自2022年以來的東南亞來源電信詐騙案件激增,國情院已展開針對當地組織的「源頭打擊」行動,包括查獲在老撾設立據點、向韓國販售詐騙設備的組織,並阻止韓中集團製作與散播惡意應用程式,以降低韓國民眾受害風險。此外,國情院正透過2024年11月由其主導成立的「亞洲毒品情報合作體」與柬埔寨警方進行協作,並與美國、日本、加拿大共同研議跨國打擊方案,強化情報共享與行動協調。國情院嚴正警告,部分犯罪園區設有武裝警衛,若韓國人受「高收益保證」誘惑前往當地打工或投資,可能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喪命。官員強調,許多受害者被要求提供銀行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這些帳戶往往被凍結或被犯罪集團控制,最終導致當事人無法脫身。國情院呼籲韓國民眾提高警覺,切勿輕信海外高薪招聘或投資訊息,並強調「一旦陷入這些園區,可能連命都保不住」,呼籲民眾徹底避免前往柬埔寨等高風險地區。
北市心靈療癒學院驚爆虐殺命案! 創辦人等4人均收押禁見
台北市中山區發生殺人案件!林姓男子參加主打能量療癒的「藝識流國際身心靈療育學院」,疑似積欠上千萬會費,被迫與內部人員互毆,最終瘦成皮包骨慘死。除先前已被收押的林承毅外,藝識流創辦人王禹婕、執行長吳宗儒、營運長王劭丞癒顧問林承毅3人也涉嫌重嫌於今(10月4日)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30歲的林男過去在接觸意識流藝識流後,專心靈修,經歷閉關修行後成為「療育師」,但因沒有其他收入而欠下債務,疑似因此和內部幹部發生肢體衝突。據了解,9月29日深夜,警消獲報趕赴藝識流位於北市中山區堤頂大道的據點,發現林男失去呼吸心跳,緊急將他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而林男身上有多處傷痕,其臉部也有大片瘀傷,整個人甚至骨瘦如柴,經法醫相驗解剖後,了解到林男因爲長久未進食,導致整個胃裡空無一物,疑似生前遭受凌虐。警方10月2日持搜索票帶回藝識流創辦人王禹婕、執行長吳宗儒、營運長王劭丞及療癒顧問林承毅4人,其中林承毅已被裁定羈押禁見,另3人也於訊後相繼聲押禁見。台北地院認為,王劭丞、王禹婕、吳宗儒、人所涉罪嫌於屬重罪,且本案被告與共犯共同涉犯之犯罪事實尚有諸多疑點仍待釐清,考量現今通訊軟體技術發達,勾串共犯或證人甚易,並為兼顧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故認為在目前偵查階段,除羈押外,並無其他對被告人身自由侵害較小之手段,以確保被告不會勾串共犯或證人,即認為有羈押被告之必要,故裁准3人羈押禁見。
京華城案柯文哲維持原交保裁定金額 民眾黨斥「零接觸」近300證人要求不當
台灣民眾黨今(15)晚表示,京華城案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而當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柯文哲維持原交保的裁定,顯見之前檢方所主張近300名列在此案起訴書證據清單上的證人,無論是否已作證具結,通通禁止接觸與柯文哲,這種要求明顯不當。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他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北檢「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12日高院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今天上午傳柯文哲與應曉薇來到北院,由獨任法官許芳瑜庭訊。柯文哲太太陳佩琪(中)上午至法院領取旁聽證親臨旁聽先生羈押庭,忐忑一天後,柯文哲維持原裁定後請回。(圖/周志龍攝)今天開庭時,法官首先針對柯文哲禁止接觸的證人範圍,還有目前排審10月30日為交互詰問最終日,詢問檢方與辯方意見分別為何。蒞庭檢察官認為,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的證人及同案被告,均須在10月30日交互詰問結束前禁止柯、應與之接觸,且距今大約1.5個月就交互詰問完畢,檢方認為如此要求並不嚴苛。辯方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則指出,起訴書證據清單上洋洋灑灑列了約300名證人,恐需列清冊讓柯文哲逐一閱覽過濾,畢竟全部都禁止接觸的話,似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鄭深元具體請求,禁止接觸的範圍應為北院後續尚未交互詰問的證人,包含前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等14人。法官於晚間6時38分宣布裁定結果,被告柯文哲、應曉薇皆維持原交保裁定,法官並直指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如果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的疑慮。但法官仍強調,被告交保期間仍禁止接觸同案被告及「尚未詰問」的同案證人,外界解讀為2名被告框定了接觸「紅線」範圍。京華城案與柯文哲同列被告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中)維持原新台幣3,000萬交保裁定,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電子監控,在女兒應佳妤(左)陪同下離開法院。(圖/黃耀徵攝)此外,法官也重申,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2人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值得一提的是,歷經2個小時庭訊結束後,柯、應雖還押候審室等候法官宣布裁定結果,亦即今晚7時許前實質仍屬羈押禁見期間,但法官特別「禮遇」指示,柯、應不用受拘束,外界解讀對柯、應二人相對友善。民眾黨則對此回應,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如今北院裁定,顯見先前北檢主張約300位名列證據清單的證人,即使根本不用再出庭,還都需禁止接觸,這種要求明顯不當。民眾黨強調,柯文哲歷經近一年的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身心靈飽受煎熬,民眾黨會持續陪伴柯文哲與其家人,「共同捍衛清白」。※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籲高院拒絕北檢抗告 張亞中:司法不應再被政治操弄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假帳等案,8日以7000萬元交保,交保後北檢不服,迅速提出抗告。對此,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11日表示,羈押是最嚴厲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本應僅在高度逃亡、串證危險下適用,如果容許北檢的抗告,等於坐實了北檢把司法當成政治鬥爭的武器。他呼籲高等法院必須拒絕北檢的抗告,維持交保裁定,還柯文哲自由,也還社會一個公道。張亞中指出,柯文哲涉京華城案羈押逾一年,近日以7000萬元交保。然而,北檢卻仍執意提出抗告,企圖透過「無限羈押」繼續消耗一位在野領袖的意志與政治能量,這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司法案件,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操作。張亞中提到,北檢抗告的五大理由,包括尚有證人未訊問、疑似違反交保條件、與共同被告互動、社群發文「隔空串證」等。但事實是,核心證人多已完成訊問,所謂「接觸證人」更與京華城案無直接關聯;至於授權社群帳號發文,本質上只是言論表達,怎能被無限上綱為「串證」?這些理由看似繁多,卻經不起基本的法律檢驗。張亞中說,台灣民主最可貴之處,在於司法必須超然獨立,然而柯文哲案的進展卻讓人質疑:檢方是否早已將此案當成政治武器?我們要非常謹慎,當司法淪為政治工具,不僅被告失去公正審判的權利,整個社會也將陷入對司法公信力的徹底失望。張亞中表示,羈押是最嚴厲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本應僅在高度逃亡、串證危險下適用。本案目前已起訴,且柯文哲絕無逃亡的任何意圖與可能。如果容許北檢的抗告,等於坐實了北檢把司法當成政治鬥爭的武器。張亞中強調,法院應該認清,這不只是柯文哲一人的遭遇,而是攸關整個台灣司法尊嚴與民主未來的考驗。張亞中呼籲,高等法院必須拒絕北檢的抗告,維持交保裁定,還柯文哲自由,也還社會一個公道。司法不應再被政治操弄,台灣人民需要的是一個公平正義的司法體系,而不是一個為權力服務的羈押機器。
柯文哲是否交保於律見後揭曉! 重獲自由後將與小草講話
台北地院上周五(9月5日)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進行交保,而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也如火如荼展開湊保行動,先後湊了1500萬、3500萬的金額,並於昨日湊齊。不過柯文哲於周五下午發表聲明,表示交保一事將於今(9月8日)上午律見以後在進行決定,而柯文哲的3名律師也於今日8時30分抵達北所,律見則於9時開始。柯文哲的律見於9時在台北看守所舉行,倘若柯文哲同意交保,將會由委任律師至台灣銀行公庫部繳交保證金,並到台北地院辦理交保程序,隨後再由囚車將柯文哲提解至台北地院配戴電子腳鐐以及手機監控2科技監控,完成以後才得以重獲自由,並於北院接受媒體採訪、並至小草聚集處和小草們講話。合議庭認為,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詰問完畢,而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亦詰問完畢,認為2人就本案重罪部份為滅證、串供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此外,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且目前已經對柯文哲、應曉薇分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之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若柯文哲在停止羈押以後,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三線規定,或命其應遵守科技監控等事宜,得為在執行羈押的事由,且裁准具保以後,法院仍可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份。
柯文哲準備回家!北市警提前佈署警力、拒馬應對熱情小草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合議庭(9月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進行接觸,並科技監控。而為了以防小草在聽聞訊息後,前往北院聚集迎接柯文哲重獲自由,台北市警方也於下午開始佈署警力以及拒馬。合議庭認為,由於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詰問完畢,而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亦詰問完畢,認為2人就本案重罪部份為滅證、串供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此外,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且目前已經對柯文哲、應曉薇分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之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倒數! 北院裁定具保停押理由曝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合議庭(9月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交保。針對裁定理由,台北地院認為,柯文哲涉案重要證人彭振聲已詰問完畢,而應曉薇涉案的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也詰問完畢,勾串、滅證可能已大幅降低,且已提出相當具保金額、科技監控等拘束手段,故裁定具保停押。台北地院表示,由於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詰問完畢,而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亦詰問完畢,認為2人就本案重罪部份為滅證、串供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台北地院認為,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且目前已經對柯文哲、應曉薇分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之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
高薪陷阱!台男柬埔寨遭賣豬仔 法院判刑近4年
台灣1名劉姓男子因參與以柬埔寨西港凱博園區為基地的詐騙集團,近日遭法院判刑3年10個月,案件起因於劉男在2022年向友人曾姓男子宣稱,可介紹至柬埔寨從事人力資源工作,月薪高達20至30萬元台幣,且工作輕鬆,完全不需經驗,劉男更以誇張言語「我在這很牛逼」、「1個月200-300很容易」等美化誘惑,使曾男深信不疑,前往柬埔寨工作。然而,曾男抵達園區後才發現情況遠非預期,同行者甚至被非法轉賣成「豬仔」,自己則遭到詐團圍毆,差點被上銬,甚至面臨電擊威脅,幸運的是曾男聯繫上營救機構,僅在抵達3天後即脫離險境。庭審中,劉男矢口否認有詐,辯稱自己只是招募朋友,但法官認為正常人若面對如此危險、受限人身自由及暴力威脅的工作,不會輕易前往,顯示劉男的花言巧語導致曾男誤信高薪工作,並忽略了重大風險資訊,已構成《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罪。法官指出,劉男的隱瞞與誤導,使曾男陷入錯誤決策,並依相關法律判刑3年10個月,同時沒收犯罪所得美金2000元。
水果行「消費400元停車1小時」挨轟詐騙園區!交通局稽查恐要罰 當地人挺店家:很正常
前主播李正文全家族13人日前到桃園旅遊,晚餐時候把車停到餐廳對面的停車場,沒想到取車時才發現,停車場是水果行的,規定「購物免費停車1小時;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消費性需滿400元」,引發爭議。對此,交通局今(26日)上午前往現場稽查,而消息曝光後,也掀起一番討論。李正文和親友到桃園用餐,把車停在旁邊水果行的停車場,回來取車發現沒有繳停車費選項,被告知3輛車要消費1200元才能離場,想付停車費也被拒絕,讓他覺得非常荒謬,「好像沒有付停車費,沒有買蔬果,我就要被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砲轟是詐騙園區。業者解釋,停車場明確標示「1小時內免費停車」,是因為許多到隔壁廳用餐的消費者會將車停在他們的停車場,才多加「停放超過1小時需消費特定金額」的規定。水果行發聲解釋原因。(圖/翻攝自海口水果平價中心臉書)針對此事,交通局前往現場稽查,表示該停車場並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將先函請業者說明狀況,若確認違反停車場法,將先開罰3千至1萬5千元。另外,該停車場所在地經查為都市計畫的農業區用地,涉及農地違規使用,可直接開罰6萬元以上。消息在臉書粉專《桃園都》引起討論,網友紛紛力挺店家,「私人停車場,給客人購物專用…對於外車收費很正常啊,我們常去買水果停,也沒遇到這個問題」、「這麼佛心停車費換水果,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情」、「一堆沒水準的人,開車出門卻捨不得停車費,使用者付費你娘沒教你嗎?」、「笑死耶,明明是自己的問題,還要怪水果店,沒錢付停車費就把車拿去報廢了吧」。
遭疑為柯文哲修《刑訴法》 民眾黨團:為任何可能被濫權羈押的人民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至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19)日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遭民進黨團諷乾脆立「釋放柯文哲」專法。對此,民眾黨團今(20)日回應,濫行搜索、押人取供已讓《刑訴法》成為入人於罪的陷害式法規,這樣的修法並非為了柯文哲,而是為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任何人民,為了讓台灣的司法維持應有的程序正義。民眾黨表示,2009年,大法官釋字第665號解釋,明白揭示在司法程序上,羈押應是最後手段,因為「羈押是嚴重干預刑事被告人身自由,對其名譽與信用權影響重大,要非常慎重;應確定沒有其他替代手段,才得以羈押。」民眾黨指出,想不到十五年後,世界先進國家大幅增加科技偵查、減少羈押,但在標榜「進步人權」的民進黨執政下,濫行搜索、押人取供卻是變本加厲。過去民進黨都曾經和民眾黨一樣,主張司法要維護程序正義、要強化律師辯護權、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強化檢察官舉證責任,以確保司法⼈權;也有眾多民進黨立委曾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結果今天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吳思瑤、沈伯洋、陳培瑜,卻集體出來打臉賴清德、蕭美琴、潘孟安、鄭麗君與林佳龍。民眾黨批評,對於檢方屢屢在沒有具體事實證據和嚴謹法律論理下,以空洞理由聲押,法官經常以例稿複製貼上、改個被告名字就隨便裁定羈押的亂象,法界認為檢方濫用「串證之虞」當羈押理由,讓《刑訴法》成為一部入人於罪的陷害式立法,更嚴正呼籲「一定要盡速通盤改革」。因此,民眾黨推動修正《刑事訴訟法》第93條,係根據釋字665號解釋,因羈押對被告身體、心理、名譽、信用等人格權之影響甚為重大,因此應慎重從事,應確實要在「無其他替代手段」,並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者,才得以羈押。此外,現行《羈押法》僅規定檢察官「得」於法院審理羈押時到場,並未強制要求檢察官到場,民眾黨也修正規定,定明「法官為羈押訊問時,檢察官『應』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民眾黨強調,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檢方若要推翻原則進行羈押,應提出充分證據,這樣的原則早已為台灣最愛效法的德國、日本立法例所採用。這樣的修法並非為了柯文哲,而是為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任何人民,讓台灣的司法維持應有的程序正義,是為保障基本的人權保障,不讓濫權羈押繼續侵害司法公正。
17歲少女將男友賣至緬甸電詐園區僅被控詐欺 律師揭法律漏洞關鍵
大陸廣東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小周,涉嫌以1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臺幣44萬元)的價格,將19歲男友小黃誘騙並「轉賣」至緬甸的電信詐騙園區。小黃在當地遭非法囚禁與毆打,最終由家屬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其救回。然而,令人關注的是,小周所面臨的起訴罪名並非「拐賣人口罪」,而是「詐欺罪」,引發輿論熱議。根據《瀟湘晨報》8月19日報導,這起發生於今年2月的跨境詐騙案件近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小周在將小黃賣至緬甸後,獨自在泰國遊玩十日,回國後即被警方逮捕。小黃家屬則透露,小黃在園區內被迫從事電信詐騙,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稍有不從即遭鐵棍毆打,耳朵受損至幾乎失聰,身形暴瘦。事後,其家人透過多方斡旋,最終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小黃從園區帶回國內。小黃的姐姐表示,弟弟原本對小周深信不疑,卻沒想到竟遭其出賣。小周包裝成富家女的形象,穿著名牌、談吐矯飾,成功博取小黃信任,最終將其一步步送入陷阱。據了解,小周以虛構身份(自稱「富家女」)取得小黃信任,再誘導其前往緬甸實施販賣行為,檢方以「拐賣人口罪」起訴,與大陸現行《刑法》條文的適用限制有密切關聯。根據大陸《刑法》第240條,僅針對「婦女」及「未滿14歲的兒童」設有「拐賣罪」,而成年男性並不包含在此罪名保護範圍內。因此,即使小黃遭剝奪人身自由、被強迫勞動,當地司法機關仍無法適用該條文追究小周刑責。報導也引述國家「雙千計畫」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說法,小周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66條所規定的詐欺罪,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詐取財物。相較之下,若欲適用非法拘禁罪或故意傷害罪,則需證明小周與園區之間有明確共謀關係,然而由於涉及跨境犯罪,蒐集相關證據的難度極高。從當地司法實務角度出發,檢方傾向選擇證據鏈完整、較易定罪的詐欺罪提起公訴。儘管如此,陳平凡指出,本案亦反映出當前大陸刑法在性別與年齡保護上的不平等。詐欺罪最高刑期雖可至無期徒刑,但與拐賣婦女罪可能面臨死刑的懲處相比,刑責落差明顯,無法全面呈現案件的實質危害,造成所謂的「罪責刑失衡」。
櫻花妹伴遊2/日女台灣遇險非頭一遭! 井口真理子頭顱至今未尋獲
台灣再度傳出日本女性旅客在台遇險!兩名日本女子今(2025)年8月 1 日起陸續來台「伴遊」,卻疑似遭台籍男子阿雄(化名)限制自由又劫色。諷刺的是,就在事發前不久,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才在官網提醒旅客留意九份、北市中山區等觀光熱區的扒手風險,現在又發生更嚴重的性侵案,這一幕不禁讓人想起 1990 年震驚台日的「井口真理子命案」,也讓日本女性在台人身安全受到關注。據了解,日籍A女早在來台前,就在交友軟體上與阿雄談妥「伴遊條件」,約定每晚 30 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並包含性服務。不料日籍A女和友人B女陸續來台伴遊,阿雄卻未支付約定酬勞,還收走兩人護照與錢包,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要求以性行為「抵遊玩費用」,過程中更傳出恐嚇「不從就把妳們賣到聲色場所」。台籍男子阿雄到機場接日籍女子回家後,疑涉私行監禁和性侵。(示意圖/motionelements)阿雄雖在8月4日返還日籍A女和B女的錢包護照並將送往機場,可是A女不滿錢包少了 70萬日圓(逾新台幣 14萬元),也沒收到伴遊費,隔日與同樣沒收到伴遊費的B女留在台灣報案。據了解,阿雄否認「白嫖」,辯稱自己有送給A女一個名牌包,認為已足抵銷伴遊報酬。由於雙方說法矛盾,本案已從單純的性交易,升級為性侵害與妨害自由的刑事案件。本案讓人想起1990年震撼台日的「井口真理子命案」,至今仍是日人談論台灣旅遊安全時的陰影。當年還在念大學的井口真理子僅21歲,暑假期間獨自來台自助旅行。豈料途中遭計程車司機劉學強拐騙,慘遭殺害棄屍台南,但頭顱至今未尋獲。該案引起台灣與日本社會震撼,日本媒體鋪天蓋地報導,重創台灣觀光形象,使得赴台旅遊的日本人數一度驟減,甚至讓台灣背上「治安不佳」的標籤。當時,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也曾出面協助家屬,並推動與警方合作,試圖挽救台灣的觀光形象。不料三十多年後,日本女子來台伴遊卻陷入囚禁與性侵疑雲。雖然案件性質不同,也不時傳出日本女子到東南亞等地賣淫新聞,但仍讓台灣旅遊安全蒙上陰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屢傳「保護令失靈」害喪命 衛福部急補救!擬擴大警方查詢家暴權限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重大家暴案,引發保護令、司法程序檢討聲浪。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未來將加強家暴案風險資料串接,擴大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可查詢家暴通報紀錄權限,以掌握暴力危機程度,一併呈交給檢察官聲請羈押,避免憾事重演。7月國內發生2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保護令已核發情況下,卻仍遭殺害。新北土城案中,加害人違反保護令,聲請羈押卻被檢察官無保請回;信義情殺案中,聲請暫時保護令案件延遲移送,且超過期限才核發。土城案中,由於警方並未提供家暴通報資料給地檢署,檢察官因此無法完整判斷是否需要聲請羈押。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日前在立法院說明,婦幼案件家暴資料庫是各網絡共用,但土城案受理的是偵查隊,並無權限可觀看資料庫。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處理家暴案件的警政單位,是婦幼隊或家防中心,而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則是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隊,單位不同,偵查警察辦案時,不會去看婦幼隊家暴資料庫,產生資料不對接狀況。張秀鴛說,偵查隊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不知道過去家暴通報過幾次、嚴不嚴重,只知道當下狀況,並用當下狀況去跟檢察官、法官聲請羈押,並未附上家事資料,因此常因較輕微而不被同意,顯示風險資料鏈斷裂。因此,未來將擴大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得查詢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了解加害人歷次家庭暴力通報紀錄,以利檢警掌握暴力危機程度。警政署將盡快開放授權。衛福部今日(15)上午邀集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警察局、專家學者,召開精進家暴案件司法程序研商會議。衛福部指出,未來將強化主管機關、警察機關,盡可能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並確實提供聲請保護令所需資料,如家暴通報表、親密關係危險評估量表、事證資料(驗傷單、照片、手機簡訊通訊截圖等),縮短法官審理保護令時間,加速核發。同時,協助第一線員警使用的M-Police除現有保護令資訊,透過介接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作業平臺資訊,讓他們能第一時間掌握被害人危機與風險。針對違反保護令案件移送資料,也會請警政署檢視、更新違反保護令案件警察移送清冊內容,加強資料完整性,提供值班檢察官快速掌握案件風險評估與危險分析。此外,日前立委建議應設家暴犯「電子監控」機制,衛福部、司法院、警政署等部會皆表支持。衛福部指出,科技設備進行風險防控,涉及被害人與加害人人身自由與隱私,及民事與刑事執行科技監控之競合、科技監控執行期限、資訊銜接等問題,需審慎研議。因此建議先對國外制度、配套進行分析比較,辦理國際研討會等,作為完善制度修法參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看影片留「12字評論」遭控尋釁滋事!衰男慘被關5天 2年後大翻案
大陸湖南省湘陰縣一名肖姓男子因在社群平台發表「還在搞豆腐渣工程,統一招牌?」12字評論,被當地公安以「尋釁滋事」為由行政拘留5日,案件歷時2年、三度上訴,最終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翻案,撤銷處罰,事件引發輿論關注。《大河報》報導,肖男2023年7月觀看一段消防救援短片後留言「還在搞豆腐渣工程,統一招牌?」該影片涉及湘陰縣部分街區正在進行的店面招牌統一改造工程。警方認定該評論為「散布謠言、起哄鬧事」,並指出其言論導致「6人點讚、1人回覆」,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依《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肖男對處罰不服,先後向汨羅市人民法院及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為其言論屬於對政府工程的不當批評,且在明知其他網友已發表針對政府人員的誹謗言論後仍發表評論,進一步損害政府形象,因此駁回其訴求。今年6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撤銷行政拘留處罰,指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處罰明顯不當」,肖男的評論雖有不當,但未針對具體對象,社會影響輕微,應以批評教育為主,不足以構成尋釁滋事。法院強調,尋釁滋事應針對公共秩序且具有嚴重社會危害,肖男的言論並不符合相關構成要件。當事人表示,自己這2年來為此案四處奔走,身心及工作均受到嚴重影響,除法院判決的人民幣2377.6元(約新台幣1萬461元)人身自由賠償金外,並向公安機關主張人民幣9.8萬元(約新台幣43.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對此,北京康達(鄭州)律師事務所姚坤律師表示,根據《國家賠償法》,肖男遭違法拘留屬於賠償範圍,公安機關應啟動內部追責程序。至於精神損害金額,目前司法實務認定標準較高,肖提出的9.8萬元賠償金是否獲支持仍有待觀察。對此,湘陰縣公安局與當地宣傳部門尚未作出回應。
分潤分歧!男被騙往酒店強押簽本票 他見警臨檢急求救
北市中山區德惠街一間酒店22日晚間傳出一起強簽本票案。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員警晚間前往該間酒店臨檢時,於包廂查驗相關資料時,一名26歲的彭姓男子悄悄上前向警方求助,表示自己與人有金錢糾紛,被人騙出約在酒店,其在包廂內遭人控制行動,並被毆打、強簽本票,警方當場將在包廂內的5人全數逮捕。據了解,26歲的彭姓男子與24歲的鄧姓女子為生意夥伴,雙方經商有成,不過卻因為分潤問題而有歧異,鄧女認為彭男應給她約300萬餘元的獲利,但彭男認為僅欠鄧女70萬餘元的獲利,雙方因此爆發衝突,讓彭男選擇性失聯。要不回錢的鄧女一氣之下,找上擔任酒店經紀23歲尹姓乾哥哥,要乾哥幫忙處理。尹男答應後,並要求向鄧女收取300萬餘元的1成抽成費用,便要鄧女以新生意合夥為由,將彭男約在酒店見面。22日晚間,彭男依約赴會後,一進到包廂就遭尹男掌摑,尹男也持空寶特瓶攻擊其胸口,恐嚇其若不從就要將他賣往柬埔寨等語,強押彭男簽下本票。所幸此時警方正好前來擴大臨檢,尹男起初表示是工作人員使用包廂,但不被警方所採信,彭男見狀則立即趁著尹男等人被警方要求查驗身分的空檔,緊急向警方求助,指出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並被強簽本票。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將包廂內在場的6人依照現行犯逮捕帶回,全案詢後依妨害自由、傷害、恐嚇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主嫌鄧女與尹男訊後被以5萬元交保,另尹男的朋友郭男則被諭令3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