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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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送梯廳?她吃火鍋看電影惹議 專家:公設不能私用
「梯廳」是建築物中,各樓層樓梯與電梯出口之間的共同走道空間,用於住戶等候與通行,是與專有部分(住家)相連的緩衝區域。未料近日有大陸的博主「小丁妹妹」在社群平台分享其新居裝修 vlog,影片中她將自家門外約20多平方公尺的梯廳改造成可觀影、用餐與休憩的多功能空間,引發網路廣泛熱議。法律與消防專家就表示,此舉已違反相關安全規範。梯廳經改造後成為聚會空間,當事人表示經過補費、合約註記後即具使用正當性。(圖/翻攝自封面新聞)《封面新聞》報導,當事人自述,在購屋時即獲售樓處與物業告知該空間可供住戶自行使用,且購屋合約上註明「公設可作私人使用」,她亦補繳4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6萬元)面積差額,因此認為此次改造合法且具合理性。該住家位於福州某社區,屬一梯一戶設計。當事人表示,小區內不少住戶也將入戶空間改作洗衣房、會客廳、寵物間等使用,因此自行規劃梯廳空間並加以裝修,設置投影設備、牆紙與收納櫃,打造為觀影、用餐及休憩空間,兼顧實用與美觀。針對網友質疑安全疑慮,她則回應表示,該樓層設有門禁與電梯卡控系統,非住戶無法進入;梯廳通風良好,亦保留消防栓與逃生動線,裝潢家具並未阻礙通行。她認為整體使用情境安全可控,不會對社區其他住戶造成影響。不過,法律與消防專家對此看法不一。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良善指出,依據《民法典》第271條與274條,住宅內部的梯廳屬於全體住戶共同所有的公設空間,即使購屋合約註記「私人可用」或有口頭承諾,仍不構成單方佔用的法律依據。趙良善進一步表示,依據《消防法》第28條,消防疏散通道不得被占用或堵塞,而梯廳正是火災時最關鍵的垂直疏散路徑之一。當事人改造空間、擺放家具與餐飲設備,已實質壓縮通行空間,亦潛藏火災風險。趙良善指出,使用明火烹煮如火鍋、烤肉,加上電器設備接線,皆可能導致火災;此外,裝潢所用牆紙、木製櫃體等材質多為易燃物,若發生意外,恐加速火勢蔓延並造成濃煙聚集,影響逃生與救援效率。趙良善建議,當事人應立即恢復梯廳的原有通行功能,並依規定向社區管理組織提出使用協議,若經相關住戶共同討論同意,在不妨礙逃生與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可移動式裝飾或短暫使用,並應避免使用明火或高功率電器。目前,該當事人仍持續在社群平台更新裝修進度,並向粉絲開放留言「歡迎來新家做客」。事件也持續在社群與媒體平台引發討論,關於住宅公設空間能否私人改造的爭議,仍待法律與實務層面的進一步釐清。
內政部提虛坪改革方案 林右昌:沒車位免負擔車道公設
內政部長林右昌29日公布內政部「虛坪改革」草案,改善市面上住宅公設比高達35%至40%的現象,依目前規畫,未來將可降低公設5%到10%,引導公設設計在保障社區運作的基本需求後,避免浮誇不實用的公設,未來一般住宅將會有25到30%公設的房型進到市場。林右昌舉例,現行規定法定停車空間被列為「共有部分」,部分開發商將大部分車道以公設方式登記,由所有購屋人共同分擔,沒有買車位的人也要負擔車道公設,有車位的人買了車位,卻又要再負擔一次車道公設。未來透過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將法定停車空間改為「專有部分」,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就可以明確區分,並讓停車空間的負擔更加公平合理。林右昌指出,公設比居高不下還有一個原因,現行有免計容積空間合計上限的規定,在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等空間後,如果還有餘額,部份建商就會以管委會空間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等空間進行銷售,導至市面上只剩下高公設比的產品。本次改革方案,增訂了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並訂出上下限規定,引導公設設計趨向適質適量,一方面保障社區運作的基本需求,同時也避免浮誇不實用的公設。林右昌表示,依照目前規劃方案,預計公設比將可有效降低5至10%,讓民眾在購屋時,能實質減少公設比的支出負擔。換言之,未來付出同樣購屋金額,民眾將可以享有更多的自用室內坪數。對於業界擔心,建築總面積是否會減少?現有免計容積比例是否會降低?林右昌表示,沒有這個問題,建築總面積不會減少,現有免計容積比例也沒有降低。林右昌表示,未來將在現有共識基礎上,進一步與各中央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大眾、不動產建築業界、消費者保護團體就細節部分再溝通確認,提出最後版本,依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以符合民眾對降低公設比例的期待。
新電價上路 住宅公設、租屋族用電量大…可評估採用「時間電價」方案
近期外界關心住宅公設或租屋族共用電表恐受電價調整影響,對此台電表示,針對住宅用電,僅調整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部分,1300多萬住宅用戶中約有36萬用戶受影響。台電建議,用戶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善用離峰時間用電,並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台電指出,現行住宅公設部分可依社區不同規模,分為大型公設用電(如停車場、消防、休閒設施等)及小型公設用電(如電梯)二種,其中,大型公設用電多採「低壓電力」電價計費,不受本次電價調整影響;而小型公設用電則多採累進電價計費,倘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部分,確實會受到本次電價調整之影響。台電建議,小型公設或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因本次時間電價不調整,即可不受影響,另因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亦可善用離峰時間用電,或節約用電降低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台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項下之「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各區營業處(或客服專線1911),由台電協助評估。至於外界關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台電表示,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須視房東意願而定。根據試算,每月用電2000度的住家或公設,夏月一個月電費為10362元,七月起最高級距每度單價調整9%,電費將增至10942元,多出580元(+5.6%);若改為「時間電價」計費,以簡易型時間為例,夏月尖峰每度約4.44元、離峰時段1.80元,一個月電費約6315元,省下4627元,電價帳單每兩月收一期,一期即省超過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