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公務員登載...
」 偽造文書 助理費 詐領助理費 5億高中生 交保
獨老成肥羊2/假放貸真奪產!竹北出現獵房詐團 律師教自保方法
新竹縣近日出現「獵房」詐團,詐騙集團假放貸真奪產,誘騙兒女不在身邊的獨居長輩投資,再以金額不符的假本票去設定老人名下房產,從線上狩獵轉向實體「房產獵殺」,受害者已逾10人,明典法律事所邱懷祖律師提醒受害者,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透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家園。新竹縣縣議員朱健銘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新竹縣有不肖民間放貸人士利用偽債權高利貸手段,受害者明明只借18萬元卻被誘簽200萬元不實本票,借小額簽高額本票是常見的民間借貸陷阱,因本票具有無條件支付的效力,簽下後即視為承認該高額債務,債權人快速聲請強制執行,致使不動產不實債權落入不肖人士手中。辦公室主任劉志枰表示:日前接獲受害者子女向服務處陳情,不肖民間放貸人士鎖定自己獨居年邁父親,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處境,利用小額借款教導被害人,在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時,若地政人員詢問,要向地政人員謊稱雙方真的有高額借貸關係,甚至要求被害人簽下遠高於實際借款金額的本票,進而導致房地產被設定超額抵押權。劉志枰表示,一旦子女發現年邁父母上當受騙,轉向尋求正規銀行在審核轉貸要時,往往銀行會參考謄本上的最高限額抵押權,若設定金額遠高於房產價值或實際欠款,銀行會認為剩餘價值不足,導致貸款不撥款,不肖人士進而吞蝕受害者不動產。劉志枰提醒,如果發現家中長輩落入陷阱,自保需要蒐證記錄脅迫過程,確認有無在場證人、監視畫面或錄音,以證明簽署當下非自願或金額不實。超出部分無實質債權,應立即搜集證據如匯款紀錄、對話錄音、LINE截圖證明實際借款金額,待收到法院本票裁定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律師邱懷祖提醒受害者,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圖/翻攝明典法律事務所臉書)邱懷祖強調,若因高利貸詐騙致房產遭設定抵押,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以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邱懷祖表示,詐騙集團猖獗,不動產詐騙事件時有所聞,不少被害人是高齡長者,被詐騙後無力償還房貸,最終棺材本、房子都沒了,若雙方實際上並無或僅有小額債權債務關係,不肖人士卻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設定高額抵押權,也將觸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第339條詐欺罪。新竹縣近日出現多起針對獨居長輩詐騙,劉志枰創辦的愛的萌芽協會因而加強宣傳,避免更多老人上當。(圖/翻攝愛的萌芽協會臉書)
林岱樺涉貪遭起訴 她還能角逐市長初選?高雄市黨部這麼說
有意角逐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的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檢方23日偵結起訴,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及初選對手立委邱議瑩表示,尊重司法;另2名初選對手立委賴瑞隆、許智傑均不多做回應,有望代表國民黨參選市長的柯志恩則希望司法機關公平對待任何人。各界關心林岱樺遭起訴後是否還有資格參選市長?民進黨高市黨部表示,後續將交由黨中央決議提名辦法。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偵結,雄檢認定她以人頭方式詐領1473萬助理費及22萬加班費,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林岱樺與其親屬、團隊核心共10人。民進黨初選逐漸白熱化,林岱樺在關鍵時間點遭起訴,勢必影響後續選情。目前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處於4搶1的局面,包括立委許智傑、邱議瑩、賴瑞隆、林岱樺等人都在競爭行列當中。對於初選對手遭起訴,邱議瑩表示尊重司法;而許、賴及則選擇低調不多作回應。另外,陳其邁也表示尊重司法。有望代表國民黨參選市長的柯志恩表示,關於林岱樺所涉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審理,她不便評論,但請司法機關,能夠秉持公平正義精神,公正對待每一個人,才不負全民對司法的期望。林岱樺遭起訴後恐將失去民進黨初選資格,對此,民進黨高市黨部回應,針對外界關心縣市首長相關提名辦法,直轄市部分均由黨中央決議,高市黨部會配合黨中央的提名辦法公平、公正辦理。
新任駐英公使江雅綺遭告「假博士」 北檢收案將啟動調查
總統府上月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新任駐英國公使,但江被爆出學歷造假,引發各界質疑,有律師看不下去,認為江多次佯稱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名義,獲取多項政府機關研究、計畫經費,11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江女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嫌,籲請北檢依法徹查。據了解,北檢已收案,最快本周分案調查。告發狀指出,江雅綺2012年6月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 Durham University, UK)博士,明知她並非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院,卻數次於各類政府機關申請案件,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公務員陷於錯誤,於製作公文書上記載她為法學博士。江數次以「法學博士」身分,自政府機關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她還在各類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申請計畫文件上,不實記載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相關業務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信江具有法學博士學位,致江自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等財產上不法利益。江先前經科技部及立法委員揭露假學歷一事,經證實江確有多次向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並藉此獲取財產上不法利益之行徑,已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第2項詐欺得利罪。因此向北檢提出告發,請求檢察官追懲江女不法犯行。總統府5月19日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駐英國公使。但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質疑,為什麼連學位名稱都可以長達十來年因「疏失」而「寫錯」?這樣的人到底是何等居心?劉也透露,自己1年前有向國發所畢業生、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提過這件事。民眾黨立院黨團臉書發文指出,江雅綺曾在2022年遭科技部認證學歷造假,該部111年6月26日的新聞稿指出,江在科技部擔任法規會專員所填寫「最高學歷主修學門系所」欄位,填寫為「法學院」均為「不實學歷」,科技部更據此要求江更正「其所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爭議」。另外,根據科技部2022年6月新聞稿說明,江雅綺案雖未達「構成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決議之法定標準,惟江確有於本部個人資料表最高學歷之「主修學門系所」,不實填寫「法學院」之情事,填寫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仍有疏失,故科技部已將上述審議決議發函當事人,並促請當事人應更正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類似爭議發生。
藍委指公務員濫用公務車多人重判何況載愛犬 嗆李俊俋別想斷尾求生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被爆以公務車載送愛犬至寵物美容沙龍,在5月27日發表道歉聲明後,昨日晚間突發出辭職聲明,宣布自即刻起辭去秘書長一職。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監院秘書長雖請辭,但監院公務車載狗、載親友都已經超出公務範圍,根本違法。他指出,對比監察院要當全國公務員表率,監委的行為與其職務之尊嚴卻與法定職責大相逕庭,李俊俋直到爭議持續擴大,才不得不請辭,承認「有負廉潔標準」。但辭職可以卸責,法律卻不可以不究。洪孟楷指出,依《刑法》第339條「詐欺得利罪」、第215條「登載不實文書罪」、第216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乃至第342條「背信罪」,公務車的私用若涉隱匿虛報、圖利自己或他人,已不單是道德敗壞,而是觸法的具體行為。國民黨已經具名告發,就請地檢也用對其他機關一樣標準啟動調查。更諷刺的是,監察院才彈劾過地方首長因「私用公務車圖利」,如今卻爆出自己內部官員行徑雷同,這不只是雙標,更是對法治的踐踏。監委濫用公務車連環爆,難道可以因身分特殊而免於問責?監委的職權是糾正他人,不是優待自己,更不是雙重標準製造者。洪孟楷表示,依法行政才是民主的根本。監察院若不能自清、法務機關若不敢究責,那是整個體制對法治的背叛,公器若遭私用,絕不能以請辭了事,法治不能有模糊地帶,更不能讓「知法犯法」者全身而退。立委羅智強則表示,先前李俊俋曾哭窮,指監察院預算被刪「連衛生紙都買不起」,還說「柴米油鹽樣樣少,監院風骨不打折」,要求大家「共體時艱」,未料所謂的共體時艱、監院風骨,就是愛犬、親友共搭公務車,一起佔公家便宜?羅智強提醒監院及司法單位,監察院上月才剛通過彈劾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彈劾理由之一,就是「私用公務車,假借職務詐欺,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並認為過去也有多起私用公務車遭到起訴、判刑案例,李俊俋不要以為請辭就可斷尾求生,就此切割法律責任。請問法務部、北檢是不是又要辦藍不辦綠,何時才會盡速偵辦?至於,蘇麗瓊、林郁容兩名監委也分別遭檢舉搭公務車去看牙醫、用公務車「一路接送親友到機場接機」,羅智強直言,監委職司澄清吏治,整飭官箴,蘇、林兩人卻帶頭違法,是不是也該比照李俊俋請辭下台、接受司法調查?
逃9年落網!通緝犯酒駕逆向還謊報弟身分 觸3罪送辦慘了
新北市汐止區5日上午11時許抓獲1名通緝犯,56歲薛男騎機車逆向遭攔查,警方聞到他散發濃厚酒氣,經檢測酒測竟超標,此外他還謊報胞弟身分,試圖躲避查緝,經警方深入了解後,當場拆穿他的通緝身分,全案訊後薛男將依涉犯3項罪名,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說明,汐止警方行經水源路一段時,恰巧目擊薛男騎機車逆向,甚至還差點擦撞對向車,警方立即上前攔截並要求停車受檢,不料薛男張嘴卻飄散酒氣,且心虛慌張及語焉不詳,警方告知權利後實施酒測,沒想到酒測值竟高達0.77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再加上他還謊報其胞弟身分證字號,最終仍被識破。警方表示,隨後薛男被警方帶回派出所,並透過系統比對身分,最終證實個資不符,他百口莫辯只好坦承身分,他於2016年因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通緝,全案訊後薛男將依通緝、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等3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呼籲民眾,若有飲酒情事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計程車通行,且謊報身分恐觸犯《偽造文書罪》,後果得不償失。
林岱樺涉貪案新進度 通法寺住持釋煌智再押2個月
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和政治獻金案,林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3人,檢方聲請延押獲准,至於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雄檢今天聲請延押,法官下午也火速裁定延押2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被控詐領助理費及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雄檢今年二月發動首波搜索,複訊後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但她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等3人於2月25日遭羈押禁見,由於羈押期將滿,檢方已於21日聲請延押,法院於23日裁准。另外,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羈押期也同樣將滿,檢方於今日聲請延押,高雄法院指出,經訊問被告及聽取檢察官、辯護人之意見,並核閱相關卷證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同法第210條之偽造文書罪、同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同法第342條之背信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院方表示,關於所涉公費助理相關聘用、工作內容、林三郎基金會相關費用支出等事項,除與證人證述及相關書物證有所出入外,尚有相關證人待訊問,且有部分共犯在外。又於第二次遭搜索之時,將所使用之手機交由同寺之人員保管,該人員將之藏放在通法寺洗衣籃內,且本案迄今仍有相關之資金流向及交易對象尚需逐一核對清查,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高雄法院審酌所涉公益侵占及詐領助理費用金額及犯罪情節,釋煌智身為通法寺的住持及林三郎基金會的董事長,對於通法寺、基金會等本案相關之人員實具一定之影響力,有部分共同被告在外、部分證人尚未到案,因此裁定4月27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女假替人妻辦離婚 冒名「簽6份文件+蓋3次章」下場慘了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樂(化名)2020年8月受男子阿宇(化名)請託,竟然假冒阿宇妻子的身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一共簽了6份文件、蓋了3次章,直到阿宇的妻子發現自己「被離婚」,氣得報警處理。近日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樂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樂於2020年8月27日下午2點,冒充阿宇的妻子到戶政事務所,陪同阿宇簽署了離婚協議書、離婚登記申請書、未成年子女離婚同意書、換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委託書、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申請書6份文件,還蓋了3次章。直到阿宇的妻子後來發現不對勁,到戶政事務所查詢後,才驚覺自己早就「被離婚」,讓她氣得報警。警方偵訊時,小樂對犯行供認不諱,並表示沒有收阿宇的錢,警方根據相關文件、現場監視器畫面等資料,認定小樂的自白與事實相符。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樂與阿宇涉偽造私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2人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最終小樂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網紅「超哥」夫妻再爆爭議!公司涉偽造文書「偷過戶車輛」 害員工罰單纏身
網紅「超哥」黃伯超近期風波不斷,繼毆打Toyz被判刑後,如今再爆出與妻子共同經營的公司涉嫌偽造文書,私自將公司車輛過戶至員工名下,導致該員工無故背負多筆罰單,事件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 據《自由時報》的獨家報導,超哥與妻子蘇菲共同經營的「伯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保健食品及醫療耗材批發,資本額達500萬元。然而,該公司近日卻遭《自由時報》記者踢爆,去年未經員工同意,竟偽造其印章,擅自於去年三、四月期間將公司車過戶至該員工名下,事後更積欠大筆交通罰單,直到員工收到罰單才驚覺自己「變車主」,憤而揭發此事。 知情人士透露,此案不僅涉及偽造文書,更因監理站人員將不實資料登錄至車籍系統,恐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監理單位發現異常後,已主動將案件移送警方調查,目前台北地檢署正偵辦中。 超哥本月10日與妻子現身北檢出庭時,被媒體直擊,當時外界原以為僅是傷害案相關程序,未料背後竟還牽扯出公司經營爭議。如今偽造文書案浮上檯面,也讓超哥的負面新聞再添一樁,後續發展引發各界關注。
租屋全面實登!內政部揭4大影響 專家怒:騙外行
內政部長劉世芳昨(24)日報告租賃市場專案,提及100%透明化可能造成4大影響,引來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砲轟「騙外行」,質疑房屋交易市場就能全面實登,並逐一反駁其謬論,甚至強調不申報與登錄不實有法可管,前者最高罰15萬元,不改可再罰最高100萬元,而後者甚至涉及《刑法》,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長劉世芳昨日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之現況及展望」專案報告,表示做不到100%租賃市場透明化,若全面實價登錄,可能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實際租金查核困難」、「資訊失真風險」與「市場衝擊」等4大影響。「內政部在騙外行!」吉家網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對此砲轟,交易市場全面實登就能,租賃市場全面實登為何不能?衆所皆知房市交易市場實價登錄自2012至今已實施12年,不但詳細門牌全都揭露,對於面積、價格、車位、公設、特殊交易等細項都有詳細記載,對促進交易速度與健全交易制度有極大貢獻。但在立法當初也是經過業者、屋主強烈反對,李同榮指出,當初反對者的理由不外乎刻意隱瞞、登記不實、影響交易意願與供給等,這些理由剛好與內政部提出租賃全面實登的4大困難不謀而合,不同的是內政部不針對租賃全面實登的好處著想,卻搖身變成站在業者、屋主、投資客、房東的立場去反對,「有困難就不做,那我們要政府為我們做什麼?」對於「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因房東擔心租金資訊公開導致未來租金談判受限,可能會傾向縮短租賃期限,使租客面臨租約不穩定的風險。李同榮直接嗆道「這是哪門子邏輯?」租約穩定是房東房客共同期盼,租金透明就會影響房東漲價心理,不會是政策造成,也不會是全面實登造成,房租能不能轉嫁是市場供需問題,縮短租約並不見得對房東有利,房客每年都換,光空置期就損失1成以上的租金收入,誰會想縮短租約?內政部長指出租賃市場全面透明化恐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問題。(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第二點的「租金查核困難」,在於目前部分租賃交易以現金支付,或因房東未依法申報租金收入,導致租金資訊可能與實際狀況有所落差,影響數據的準確性。李同榮也質疑,「那交易市場實登不就要廢了?」還明白指出,不申報與登錄不實是有法可管的。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登錄價格或交易面積資訊不實,得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第三點「資訊失真風險」,若房東與租客私下協議,登錄不實租金,可能造成租金資訊失真,影響市場參考價值。李同榮也點出同樣有上述的法可管,此外,若蓄意登錄不實的房東與房客,還會涉及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罪」、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甚至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等,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有法可管,還會擔心市場資訊會有失真風險?」最後是「市場衝擊」,若實價登錄導致房東擔心租金收入被稅務機關追查,可能不願對外公開交易,甚至減少房屋出租供給,進而影響市場運作。李同榮也反駁道,「房東會因實登而怕被稅務機關追查,就會冒被重罰而不實登?甚至不出租跟自己收入過不去?那交易市場不就一堆人因怕實登而不賣房子?」他認為真正問題出在供需,怕供需失衡就應廣建社宅擴大供給,才是治本之道。李同榮認為解決租屋問題應廣建社宅擴大供給。(圖/李同榮提供)李同榮最後嚴正指出,建議主管機關應勤做功課多聽建言,就算有困難也應設法排除,否則租賃市場資訊不透明導致租賃黑市橫行,對多房房東減免囤房稅等於間接鼓勵囤房,租賃政策之敗壞也到極點。當今之計,除全力廣建社宅提高供給外,李同榮更建議,應立即修法推動租賃全面實價登錄,藉資訊透明化配合執行力,徹底剷除租賃黑市,健全租賃市場,才是全台100多萬名租客之福。 水岸景觀失靈? 「這河畔豪宅」轉手賠售近千萬 1500萬想住蛋黃區! 雙北「這幾區」有機會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狠心主人當街趕黑狗下車 動保處上門他指「老黑當小黑」遭送辦
台中市3月底發生棄養案,有飼主駕車行經環中路五段時,狠心將自己養的小黑狗趕下車,隨後揚長而去,被附近民眾發現後引發熱議,而動保處1日前往飼主家訪查,發現他家中還有另隻小黑狗,飼主更是指「老黑當小黑」意圖卸責,最終被民眾發現此非被趕下車的那隻,動保處調查屬實,將他依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函送地檢署偵辦。根據當時畫面,飼主駕駛紅色轎車行經快車道,卻在停等紅燈時打開車門,將小黑狗趕下車,狗兒反應不及,在後方不斷追趕,飼主卻在綠燈時駕車離去,狗兒心碎的背影被貼上網路後立刻引發議論。動保處獲報後,3月31日調閱車籍資料,經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提供車主資料,於1日會同員警前往飼主住家訪視,飼主則指著自家的黑狗否認棄養,動保處見狗兒精神體態良好,並依動保法開罰1萬5000元後離開。但動保處事後比對驚覺有異,加上有民眾指控「此狗非彼狗」,於2日再次約談飼主,並要求他帶著當事黑狗到動保處製作筆錄,飼主辯稱「記錯」才「指老為小」,不慎以另一隻黑狗誤導動保處。動保處比對後,確認飼主帶來的狗兒為影片中的小狗,並確認牠已完成寵物登記、絕育及狂犬病疫苗注射,現場體態及活動力良好,後續將以法裁罰,並將飼主依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情事,動保處將另案函送地檢署辦理。
王大陸狂喊「兩字」雙手合十離開 500萬交保限制出海出境
33歲男星王大陸爆出與友人游男教唆打人被依殺人未遂罪拘提,經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兩人有勾串逃亡之虞,遭檢察官聲請收押禁見,庭訊後裁定王大陸500萬交保、游男羈押禁見,經過5小時籌措後準備好交保金,王大陸於5日中午12時步出法院坐上保姆車離開。 王大陸身穿全身黑步出新北院,沿路雙手合十,現場場面混亂王大陸連說多次「小心」、「不要推擠」,對於案情並未多做說明,之後便上保姆車離開。 游男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王大陸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考量被告王男業經檢警二度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且共犯游男經裁定羈押禁見,串證、滅證之風險已降低,認無羈押之必要,裁定具保新臺幣伍佰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王大陸庭訊後6時許裁定500萬交保,親友經5小時覓保後,於11時30分抵新北地院,經點交確認金額後,辦理限制出海出境程序,於12時許王大陸步出法院,雙手合十未多做發言,隨後便上保姆車離開。
王大陸羈押庭結束! 涉三罪500萬交保
33歲男星王大陸先前才因涉嫌找閃兵集團做偽造病例躲兵役遭檢方逾令15萬交保。現又爆出與友人游男教唆打人被依殺人未遂罪拘提,經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兩人有勾串逃亡之虞,遭檢察官聲請收押禁見,5日3時召開羈押庭,庭訊後裁定王大陸500萬交保、游男羈押禁見。 新北地檢署指出,王大陸、游男均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之教唆傷害、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另外王大陸還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認爲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 事件發生於去年4、5月,當時王大陸要從大安區大安路住處前往仁愛路戶籍地拿東西,透過搭車平台叫了一輛特斯拉,下車時因鑰匙掉車內,欲入內拿取時,因車門沒有把手開不了門,敲打車窗玻璃表達不滿。 王大陸與游男抱怨車太爛司機態度差,游男聽聞後找人毆打司機,王大陸事後將相關影片傳給友人,檢警在調查閃兵案時發現影片,發現這起案外案,事件才就此曝光。 新北地檢署4日指揮警方兵分多路,前往王位於台北市大安區住處將他拘提,游男也被逮捕,全案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訊後王大陸及游男遭聲押禁見,訊後裁定王大陸500萬交保、游男羈押禁見。 游男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王大陸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王男業經檢警二度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且共犯游男經裁定羈押禁見,串證、滅證之風險已降低,認無羈押之必要,裁定具保新臺幣伍佰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林岱樺胞弟等3人裁定交保 檢方將再提抗告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及詐領助理費和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她與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經複訊後均獲100萬元交保,林岱樺胞弟林岱融及服務處王姓、黃姓工作人員均遭聲押。高雄地院於21日下午開聲押庭,裁定林岱融以70萬交保併限制住居,且附帶命令不得與同案接觸。檢方將會提出抗告。立委林岱樺涉及詐領助理費和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經高雄地檢署複訊後,諭令10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胞妹林岱縝則以30萬元交保,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獲100萬交保,另外1名孟姓服務處人員10萬元交保,林岱樺胞弟林岱融和王姓、黃姓2名服務處人員遭聲押。高雄地院於21日下午開聲押庭,林岱融具保70萬併限制住居,且附帶命令不得與同案接觸,黃姓、王姓服務處人員6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且附帶命令不得與同案接觸。高雄法院表示,3人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本案犯罪嫌疑重大,雖均否認犯罪,惟卷內有證人、傳票、交易明細、手機對話紀錄等證據可證,足認被告3人犯罪嫌疑重大,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以及共同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嫌。院方表示,本案涉及6人共10筆帳戶,依相關證據可知,帳戶仍有多筆尚待核實之金流,可見仍有尚待扣押、尚有共犯或證人待傳訊情形。被告3人就其中之一帳戶實際何人保管、某車輛購買過程,陳述未盡一致,且被告3人情誼非淺,聯繫接觸討論並非難事,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未到案共犯、證人之虞,且被告3人此部分涉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之羈押原因。考量偵辦進度,3人所為對社會危害程度及各自參與情節、羈押對人身自由限制之不利益,認王、黃均以60萬元交保、林岱融以7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住居於戶籍地,且應遵守不得與彼此、本件其餘潛在共犯及證人為任何形式接觸之附帶命令,即足以擔保後續追訴程序進行,無羈押必要。
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案「100萬交保撤銷」 士院裁定羈押禁見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涉犯貪汙等罪,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檢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交保裁定沒有說明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勾串共犯與證人,撤銷發回,士院更為裁定羈押禁見。檢調調查,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起,指示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處理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檢調懷疑,陳怡君另利用胞弟陳衛德夫婦、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男等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檢調估計,陳怡君與張惠霖5年內共詐領助理費約300多萬元。士林地檢署搜索約談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怡君,士院認定,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職務上行為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裁定陳以1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禁止接觸共犯、證人。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19日分案,合議庭為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法官。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起訴後獲台北地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抗告後,當時也是由審判長王屏夏、陪席法官楊明佳、受命法官潘怡華組合議庭審理,後來撤銷柯文哲交保處分,發回北院。該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陳的交保裁定未說明「命具保等處分」與「降低案情陷入晦暗」之關聯性,也未審酌陳與其餘尚未到案助理間是否已無勾串可能,且諭令陳不得與本案共犯、證人接觸部分,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其等勾串之目的,仍非無疑。合議庭表示,原裁定尚有疏誤之處,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士院更為適當之裁定。
涉詐300萬助理費 民進黨議員陳怡君、辦公室主任遭聲押
台北市中山、大同區市民進黨議員陳怡君涉嫌利用弟弟等4名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昨(12)日士林地檢署分13路同步搜索,帶回陳怡君等7名被告、3名證人到案,5人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檢方深夜諭令賀姓前男員工50萬元交保,楊女與張女各以60、30萬交保,陳怡君的胞弟陳衛德、洪姓弟媳各1萬元交保候傳。經過檢方漏夜偵訊,陳怡君和綽號「饅頭」的張惠霖被當庭逮捕,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羈押。檢調獲報,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嫌利用胞弟陳衛德、洪姓弟媳、賀姓前員工、張姓辦公室主任胞姊,4人充作人頭,再接由大同服務處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主任,製作相關文件資料,掛名助理每月領取4萬至8萬元不等薪資,初估詐領逾300萬元公款。其行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罪、刑法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7人均被列為被告。昨檢調搜索陳怡君的中山、大同區2服務處、議員辦公室、內湖、台中市等共13處,約談10人到案。13日凌晨,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相繼抵達士檢複訊,面對媒體追問,她強調「懇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的人。」隨即進入地檢署接受複訊。檢方複訊後,賀男以50萬元交保,陳姓胞弟及洪姓弟媳各以1萬元交保,至於楊女與張女各以60、30萬交保;稍早陳怡君與張惠霖遭到聲押。士林地檢署和調查局12日出動十餘人,到其服務處和議會辦公室等13處執行搜索;檢調將陳和助理等人帶回偵訊。(圖/報系資料照)
詐領助理費86萬 前新北副議長陳文治被依「5罪名」判刑
新北市前議員、副議長陳文治,2009年至2021年擔任議員期間,利用4名人頭向議會詐領86萬餘元助理費,用以支付個人信用卡、家用水電費等私人費用,經新北地院26日判決,依3個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2個刑法偽造文書罪,判處陳文治5個月、1年10個月、3年7個月、3個月、6個月,另褫奪公權3年、5年;需另定執行刑。其中協助陳文治詐領助理費的洪姓會計員,依貪汙共犯2罪各判刑5月、8月,各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另吳姓會計則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3萬;廖姓會計同樣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2萬。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文治身為議員與副議長,本應公私分明,遵守助理補助款的合法用途,卻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指示下屬不實申報,將補助款挪用為個人用途,惡性重大。判決提及,陳文治明知李姓助理、林姓助理已離職,卻未如實申報停聘日期,並指示下屬洪姓會計,將兩人退回的補助款納入零用金,用於支付個人信用卡款、家用水電費及管理費等私人開支,分別詐領補助款2萬7000元與17萬6000元。此外,他也指示下屬對於已離職助理及虛報的助理身份進行不實申報,涉案金額多筆累計,情節嚴重。法院審理指出,陳文治在偵查階段雖承認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但在審理過程中翻供,態度不佳。然而,其下屬洪姓、吳姓、廖姓等三人則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因僅屬聽命行事之從屬地位,法院對三人量刑時考量其無前科且素行良好,刑度相對較輕。判決指出,陳文治作為主導者,以職務之便貪圖私利,行為惡性重大,需負主要責任,而下屬三人則因智識程度、生活經濟狀況及角色定位不同,分別量刑。法院依相關情節及罪責,對4人作出判決。
兩女共組作弊集團 替學生造假學力鑑定海撈68萬
陳姓、萬姓女子共組舞弊集團,吸收參加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卻擔心考不過的考生,以讓戴耳機應考聽答案的方式替考生作弊,「事業」遍及全台宛若泰國電影「模犯生」翻版,也讓2人賺進68萬餘元,卻因事後高調在網路賣解答遭到檢舉,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檢方調查,陳女與萬女共組舞弊集團牟利,在網路上刊登協助舞弊的廣告,並廣發傳單,吸引來自新北、桃園、台中、高雄參與「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學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的11名考生,以1至3萬元不等費用協助作弊。去年9月24日考試當天,陳與萬讓考生偷帶已設定自動接聽的手機與耳機進場應考,再找槍手夾帶題目出考場、專業老師協助答題後,將解答透過手機傳給作弊考生,讓除了1位未應考的考生外,其他考生皆順利取得證書,集團運作縝密宛若台版「模犯生」,而陳女與萬女也藉此大賺68萬餘元。未料陳女與萬女因事後高調將作弊答案放到網路兜售,去年11月被民眾向新北市教育局檢舉而東窗事發。偵查時2人皆坦承犯行,多數考生亦承認靠著舞弊拿到證書,檢方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陳、萬與作弊的11名考生共14人,另請新北地方法院沒收陳女與萬女未扣案的68萬餘元不法所得。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教育局配合檢方調閱相關資料,若經查證確有新北考生電子舞弊,教育局將根據該考試試場規則,針對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同時今年4月教育局也於上述考試試務會議提案加強防範電子舞弊,以維護公平性與所有考生權益。
高顏值檢察官爆詐領加班費還曠職 遭監察院懲處出爐
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因2019年拍攝當地地檢署反賄選宣導影片「Hero」,因為擁有高顏值被形容不輸木村拓哉。怎料,2023年黃翎樵遭監察院指出,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標,甚至詐領加班費和無故曠職,今(18)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他要罰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彈劾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於2021年偵辦案件無故延宕、逾期未結及損害被害人權益,2023年公訴蒞庭多次遲到,影響案件進行,敬業態度欠佳,各種怠職的狀況,讓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除此之外,黃翎樵被發現2023年1至3月期間未如實申請加班時數詐領加班費和補休時數,還有早退和沒進辦公室曠職,至少曠職11天又4個小時。經涉犯詐欺得利罪、詐欺取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於2023年被以緩起訴處分。雖然黃翎樵已經離開檢察官職位,現為一名學生,他也對自己違失行為坦承不諱,如今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出爐,他的罰款金額為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當年在反賄選宣導影片中,自信又風度翩翩的樣子,讓他被外界譽為檢察官界的「木村拓哉」,當時他更公開表示,「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還是先當檢察官把那個辦案的能力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