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詞
」 命案 新北 羈押禁見 羈押 死刑
資策會控高虹安博論涉侵著作權 智財法院二審今辯結4月16日宣判
今(5)日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一場辯論庭引發關注,原來是資策會控訴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不當引用資策會具有版權的文章到自個的博士論文中,不過事情是網紅陳時奮爆料,資策會卻疑似在知悉後超過6個月才提告,台北地院諭知不受理,資策會進一步上訴後,今天二審智財法院把高虹安也傳來了,在激烈攻防聲中辯論終結,定4月16日宣判。力推動臺灣資訊產業與數位轉型的資策會近年與新竹市長高虹安有多次疑似侵害著作權駁火。(圖/翻攝自資策會臉書)資策會控訴高虹安在資策會服務的2017年5月及9月期間,各自發表期刊論文「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以及「製造品質預測之稀疏編碼」內容,竟與後來她自個赴美攻讀博士學位所撰寫的論文「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中有不當重複引用,不只沒得到資策會授權,也沒有標註出處,因此主張高虹安侵害著作權,具體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高虹安對此喊冤,直指資策會的貢獻不必隱匿,自己也沒有侵害資策會著作權的故意,也提出當時刊出論文前有跑過的「論文比對系統」報告,直指資策會期刊論文大約就6頁,自己的博士論文洋洋灑灑達113頁,圖表數量顯著差異哪是抄襲,博士論文重複6%也在合理使用之範圍。資策會傳喚時任執行長卓政宏則針對知悉日作證攻防,直指2022年9月媒體廣宣後自己才知道論文爭議,並不知道此前陳時奮2021年10月已爆料過內容,當然也不會和技術處處長、資策會國會聯絡人提到這件事,更無從得知資策會科法所在2009年已針對此博士論文爭議進行研究。高虹安的委任律師則現場出示多項關鍵對話證據,直指卓政宏老早就告訴高虹安「我對技術處的說明一直沒變」,高虹安的律師依此進行知悉時間點攻防,直斥卓政宏供詞明顯前後矛盾、與客觀證據事實不符,卓政宏在看過提示證據後進一步指出,應該是時任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2022年9月有講過,但具體時間自己無從記憶。※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17歲麥當勞少女疑遭性侵輕生亡 前主管今再獲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生前控訴,她在麥當勞打工期間,遭李姓男主管多次性騷、性侵,進而患上憂鬱症、人格分裂,最後在2024年11月間選擇跳河輕生。母親提告後,士林地檢署於2025年4月以罪證不足不起訴,母親不服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認定案件仍有疑點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今天(5日)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回顧此案,少女的母親於2024年12月14日在Threads發文控訴,「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爲長達1年被麥當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母親說到,該男主管越來越過分,對當時才16、17歲的女兒下手,害女兒因此得了憂鬱症,瞞著媽媽偷偷看醫生。少女的母親指出,最後女兒成功辭職也鼓起勇氣報警,同時向麥當勞提出申訴,而麥當勞除了迅速開除該男主管,對她們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少女的母親也貼出對話紀錄,該男主管問「妳想如何才能結束?」少女說,「如何才能結束?你是指哪件事情結束?」該男主管才強調是「撤告部分」,少女直言,「你在對我性侵時就沒想到有今天嗎?你想要怎麼談和解?」前主管問「多少能和解?」後來,少女的母親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女兒2022年8月1日,也就是16歲時就進入麥當勞打工,剛開始主管對她很好,後面慢慢會用手戳她的腰,原以為只是開玩笑,卻開始襲胸、摸胸,前後對女兒性侵了1年左右。少女的母親說,女兒在2024年2月20日離職,並於3月3日向報警,指控遭李姓主管性侵,後續也在3月25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不過,因性侵案件屬刑事偵查範圍,麥當勞公司只能先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性騷擾的部分,最後在2024年5月開除李姓主管。士林地檢署針對李男涉嫌性侵的刑事部分,進行分案調查,當時檢察官傳喚少女到案說明時,少女起初說被性侵6次,後續改口成10次,前後供詞不一。少女的母親則補充,「妹妹說次數有十幾次」,由於女兒罹患憂鬱症、人格分裂,正常來講只會想忘記,不會想記得這件事,所以記不住日期與時間,而在警察局做筆錄時,女兒說被性侵的日期跟在檢察官的筆錄不一樣,檢察官卻一直說要調查,明明此案已經有對方承認的證據,不懂還要調查什麼?李男亦向檢察官聲稱,兩人曾短暫交往過半年,分手後仍持續聯繫,李男透露兩人雖有親密互動,但強調「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並主動提交與少女間的對話紀錄,主張兩人互動屬雙方合意。士林地檢署在審閱李男提供的通話紀錄後,不認為其中有違反意願的對話,士林地檢也傳喚其他同事,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門市內部資料,最終判斷李男未涉有妨害性自主之嫌,並依罪嫌不足,在2025年4月對李男做出不起訴處分。少女家人不服結果,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高檢署收案後,認為士林地檢署偵辦本案仍有疑點需要釐清,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士林地檢署對李男的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辦。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CTWANT》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米倉涼子涉毒不起訴! 法律還清白輿論卻讓她心死:我不想再演了
以《派遣女醫X》系列奠定日劇女王地位的日本女星米倉涼子(50歲),去年捲入涉毒疑雲,形象一度重創。儘管東京地方檢察廳已於今年1月底正式宣布對她做出不起訴處分,還她法律清白,但整起案件仍餘波盪漾,不僅偵查過程引發檢方不滿,更傳出米倉在調查期間情緒低落,曾表示「可能不再待在演藝圈」。根據《週刊新潮》與多家日本媒體報導,事件可追溯至2023年8月底,當時厚生勞動省關東信越厚生局麻藥取締部(簡稱「麻取」)突襲搜查米倉位於東京都內的住宅,查獲疑似非法藥物與吸食器具。她與阿根廷籍舞者男友岡薩羅・奎艾修(Gonzalo Cuello)同住,當局原計劃以「共同持有」為由申請逮捕令,卻在關鍵時刻發現男方已離境,至今未返回日本,導致無法完成供詞比對,調查陷入僵局。儘管米倉全程否認涉案,堅稱「藥不是我的,也不知道那些東西的存在」,但由於關鍵證人無法訊問,最終檢方僅能以書類送辦形式結案,並於今年1月作出不起訴處分。對此結果,東京地檢高層極為不滿,有關人士直言此案是「捜査の体を成していない」(不成體統的調查),痛批麻取辦案失誤嚴重。有厚勞省相關人士透露,麻取與警方在辦案邏輯上存在根本差異。警方重視能否形成起訴,將不起訴視為調查失敗;而麻取則著重毒品查獲本身,並不將不起訴視為恥辱,兩方的「組織邏輯」落差,導致此次事件在執行與證據鏈上皆顯紊亂。除了偵查瑕疵引發檢方不滿,辦案內容在調查階段多次外流,也讓米倉難以接受。消息指出,她曾在訊問中流露脆弱情緒,向相關人士表示「已經不想再留在演藝圈」,並坦言比起案件結果,更無法釋懷的是媒體過早曝光調查內容,讓自己在未被起訴的情況下名譽受損、私生活全被攤在陽光下。媒體處理手法也成為輿論焦點。報導指出,當初僅有富士電視台及其旗下媒體獨家披露她遭書類送辦,其他媒體並未跟進,顯示部分新聞機構對於「未逮捕、極可能不起訴」的案件是否該公開,存在保留與爭議。儘管不起訴處分已確定,但事件對米倉的演藝生涯無疑造成衝擊。日本資深娛樂記者分析指出,她短期內重返無線電視台節目的可能性偏低,但在串流平台仍有發展空間。她主演的電影《Angel Flight THE MOVIE》已完成拍攝,將於2月13日於Amazon Prime Video上架,並預計於2月10日舉行完成披露試映會。屆時外界將關注,這是否會成為她暫別,甚至退出演藝圈前的最後代表作。CTWANT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東京地方檢察廳於今年1月底宣布對米倉涼子做出不起訴處分,案件在法律層面上正式結束。(圖/翻攝自X,@shukan_shincho)
疑點重重!學霸替代役遭丟包台64慘被輾死 改列「重大刑案」調查
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27.5公里附近25日發生死亡車禍,25歲溫姓男子搭乘4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從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要返回新北市板橋住處,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導致他躺在馬路上被輾死,而林男供詞疑點重重,全案已從交通意外改列重大刑案,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溫男擁有國立頂尖大學雙學士,目前擔任替代役,他25日凌晨搭乘林男的車從文山區返家,車輛行經台64線時,林男不滿溫男頻頻踢到其椅背,林男一氣之下將車子停靠路邊,將溫男趕下車後離開。而溫男下車後竟躺在快車道路面上,39歲陳男、26歲邱男、54歲簡男及45歲魏男駕駛車輛先後經過,因未注意到溫男而將其輾斃,林男離開後不久驚覺不妥而報警,但警方趕抵時溫男已明顯死亡,林男等5人則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溫男遺體則在27日下午進行相驗。警方勘驗林男行車紀錄器,發現溫男上車到案發的12分鐘內不發一語,凌晨2時14分有出現疑似踢撞椅背和車門的聲響,林男出聲制止,撞擊聲卻沒有停止,林男則情緒失控,怒罵髒話並要求溫男下車,溫男仍沒有回嘴,最終被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慘遭輾死。而警方發現車內先後有2次關門聲,證實司機曾下車查看,但認為林男說法疑點重重,全案已改列重大刑案,將釐清司機是否強拉死者下車,以及溫男沒有明顯醉態,為何下車就躺在地上,林男則在檢方複訊後已5萬元交保,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港籍詐欺車手潛台北飯店 大安警突襲逮3人扣50張金融卡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14日下午3時許,執行防制詐欺相關專案勤務時,成功查獲1組香港籍跨境詐欺車手集團,當場拘捕3名現行犯,並查扣多項疑似犯罪工具,行動迅速有效,展現警方強力打擊詐欺犯罪的決心。警方指出,專案人員循線掌握可疑動向後,先在忠孝東路四段一處飯店內查獲2名香港籍陳姓男子,年齡分別為34歲及30歲,隨後再逮捕1名到場交付金融卡的本國籍汪姓男子(44歲),現場共查扣金融卡約50張、手機2具,以及疑似毒品依托咪酯等證物,初步研判3人均為詐騙集團成員。經警方調查,34歲陳姓男子於10日入境台灣,供稱因在香港積欠約5至60萬元港幣債務,透過臉書應徵工作,被招募來台擔任所謂「公司取款人員」,雇主以每日新台幣2,000元為報酬,要求其僅需至ATM提領現金並轉交幹部即可。另名30歲陳姓男子原任職廚師,於1月8日來台,同樣以日薪2,000元為條件,負責收取存摺及金融卡。警方進一步查出,汪姓男子當日專程前往旅館交付金融卡,疑似負責向被害人收簿、轉交車手使用,角色明確,警方表示,3人到案後供詞避重就輕,對於贓款流向均未清楚交代,顯示背後仍有更高層的詐欺組織操控。全案警詢後,警方依涉犯《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詐欺罪嫌,將3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港籍犯嫌並獲准,後續將持續向上溯源,全面瓦解詐騙集團。
精舍命案3大女護法重獲自由! 台北地院今裁定交保、科技監控
精舍命案偵結後,檢方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名作家王薀,以及其3大護法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全案目前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而在歷經將近11個月的收押以後,台北地院今(1月22日)提訊3人以後,諭知梁70萬交保、幹以及游則以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回顧案情,王薀因為不滿蔡姓女會計處理財產分配有疏失,導致其損失數百萬元,因此指使信徒對其進行各類懺悔活動,不僅剃光頭甚至還逼她每天做五體投地的大禮拜近500次,並用肢體猛撞逼蔡女下跪磕頭,導致其最終因為橫紋肌溶解而死。檢方於2025年的3月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王薀以及其信徒,包括藝人李威夫妻以及3大護法幹子昀、游秀鈴、梁碧茵等13名被告,當時法官認為3名護法的罪嫌重大,且供詞避重就輕疑有滅證、串供之虞,裁定續押禁見。在歷經將近11個月的收押以後。台北地院今日提訊3人,並諭知梁70萬交保、幹以及游則以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
鬼扯「先殺爸、再殺媽」 蘆洲逆子供詞滿是漏洞遭跡證打臉
新北市蘆洲區17日晚間發生命案,36歲廖聰賢涉嫌殺害67歲父親與75歲許姓母親,於19日晚間6時落網,廖嫌供稱自己先殺害父親、再殺害母親,但許姓死者血跡已乾涸,廖姓死者血液則較濕,其供詞與現場跡證不符,且其說法滿是漏洞,警方則仍在偵訊中,相關案情還須釐清。據了解,廖嫌父母賣蔥油餅維生,擺攤養大他,廖嫌正值壯年卻不務正業,每月還向父母領5000元零用錢,疑似不滿零用錢太少,竟上網買開山刀,17日晚間朝父母共砍37刀將2人殺害,並於犯案後展開逃亡,在逃逸45小時後落網。據悉,廖嫌供稱自己不滿父母管教嚴格,在家庭不睦下購買開山刀預謀殺人,在廖姓死者17日晚間9時到家後才會動手,先殺害父親再殺害母親,但許姓死者血跡較乾、廖姓死者血跡較濕,且鄰居在廖姓死者返家前就聽聞爭吵和哀號聲,其供詞與現場跡證不符。此外,廖嫌認為每月5000元太少,且父親總會阻撓母親給零用錢,案發前也是多次催討後才拿出鈔票,但犯嫌落網時身上僅剩587元,其身上現金與供述金額有明顯落差,其供詞滿是漏洞,警方目前正偵訊中,確切經過還待調查。
莊家班10分店遭加料恐嚇 3怪男「手機恢復原廠設定」被收押
北部某知名麻油雞店「莊家班」遇上恐嚇案件,21歲謝姓男子、25歲李姓男子和22歲江姓男子,在跨年夜傍晚先後到其雙北10家店面「加料」,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底丟擲砂糖或芥末後逃逸,3嫌落網後說詞避重就輕,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莊家班在雙北有多間連鎖店,其旗下蘆洲、中和、淡水、文山、北投、士林等共10間分店在跨年夜的傍晚突然被闖入,3嫌分頭行動,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鍋內傾倒砂糖和芥末等異物,並於犯案後立刻逃逸。雙北市警察局分別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共享情資,並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宏股檢察官顏韻庭指揮偵辦,淡水警方逮捕謝男和江男,中和警方則在北市逮捕李男,在 3 小時拘提涉案3嫌到案。但3人到案後供詞不一,對涉案內容避重就輕,有人聲稱是被女網友放鳥,一氣之下才衝動報復,也有人聲稱是孩子來此吃壞肚子,但警方調查後該名犯嫌未婚且沒有孩子,3人的手機在落網時更恢復原廠設定,讓檢警懷疑案情並不單純。檢方訊問後,認被告 3 人均涉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同法第 354 條毀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1 項中段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強調,時值歲末年初,又逢公眾安全事件頻傳,檢察官維護民眾安全之工作全年無休,對於造成人心恐慌、危害治安之重大案件,必將嚴查速辦,讓民眾吃得安全、過得安心。
麻油雞名店「莊家班」跨年夜遭加料恐嚇 雙北10店家受害警逮3怪男
北部某知名麻油雞店「莊家班」遇上恐嚇案件,21歲謝姓男子、25歲李姓男子和22歲江姓男子,在跨年夜傍晚先後到其雙北10家店面「加料」,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底丟擲砂糖或芥末後逃逸,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3小時內逮捕3嫌,確切案情仍須釐清。莊家班在雙北有多間連鎖店,其旗下蘆洲、中和、淡水、文山、北投、士林等共10間分店在跨年夜的傍晚突然被闖入,3嫌分頭行動,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鍋內傾倒砂糖和芥末等異物,並於犯案後立刻逃逸。雙北市警察局分別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共享情資,並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宏股檢察官顏韻庭指揮偵辦,淡水警方逮捕謝男和江男,中和警方則在北市逮捕李男,在 3 小時拘提涉案3嫌到案。但3人到案後供詞不一,對涉案內容避重就輕,警方調查後發現他們事前分工預謀策劃,以突襲方式投放不明物品,致店員、顧客對食安問題產生恐懼,恐嚇意圖明顯,影響民生甚鉅,於1日先依恐嚇危害公安、毀損等罪嫌解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專案小組將持續釐清動機,從嚴究辦,並持續擴大溯源追查幕後有無其他共犯或指使者。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為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新北市警察局有信心也有能力,在檢方指揮下對犯罪不法份子即時嚴懲痛擊,以保護市民大眾享有安居樂業之生活環境。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現役軍人吸毒後深夜開車購物 1張違規單扯出重大軍紀風暴
桃園市近日傳出一起震撼軍警與社會的毒駕案件,1名年僅20歲的李姓現役軍人,今年5月在中壢區住處施用俗稱「喪屍菸彈」的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後,竟仍心存僥倖,於深夜駕車外出購物,未料途中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意外揭開吸毒駕車的嚴重犯行,也讓軍人身分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檢警調查指出,李男於5月2日晚間8時許,在住處以電子菸加熱方式吸食依托咪酯。儘管已施用毒品,他仍於翌日凌晨2時30分左右開車外出,準備前往平鎮區購物。凌晨3時40分,李男行經平鎮區金陵路三段附近時,因交通違規被警方攔下檢查。警方在取得其同意後,依法對車輛進行搜索,當場在車內查獲依托咪酯菸彈共4顆,立即將人帶回警局偵辦。同日凌晨4時40分,警方再度徵得李男同意後採集尿液送驗,結果顯示其尿液中依托咪酯呈陽性反應,且濃度明顯超過行政院公告的標準值,足以認定其在受毒品影響狀態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全案隨即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時,李男坦承施用依托咪酯不諱,供詞與查扣物證、尿液鑑驗結果相互吻合。桃園地檢署認定其犯罪事證明確,依《陸海空軍刑法》中「現役軍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尿液所含毒品達公告濃度以上」之規定提起公訴。
童婚女遭家暴弒夫判死!她12歲嫁表哥13歲生子 女子靠「血錢換生路」
伊朗25歲女子庫坎(Goli Kouhkan)原訂本月因弒夫被執行絞刑,所幸在國際輿論與慈善募款壓力下,受害者家屬最終接受賠償金「血錢」(blood money),選擇原諒,使庫坎免於一死。這起案件凸顯出伊朗童婚與家庭暴力問題,也引發聯合國人權專家的關切與呼籲。根據《衛報》與《每日郵報》綜合報導,庫坎來自伊朗少數民族俾路支族(Baluch),自出生以來便沒有法定身分證明,長年活在社會底層。她在12歲時被迫嫁給表哥,13歲就生下一名男嬰。婚後多年,她與兒子長期遭受丈夫身心虐待,懷孕期間仍需從事繁重家務,甚至因體力不支生產時幾乎喪命。她曾嘗試逃回娘家,卻遭父親斷然拒絕:「我把穿白紗的女兒送出門,妳若要回來,只能裹著裹屍布。」2018年5月,年僅18歲的庫坎目睹丈夫再次毆打5歲的兒子後,向堂兄穆罕默德.阿比爾(Mohammad Abil)求助。阿比爾到場後與其丈夫爆發激烈衝突,最終導致丈夫死亡。兩人隨即被捕,庫坎在無律師陪同、且因文盲無法識字的情況下,被迫簽署供詞,最終遭判以絞刑。穆罕默德至今仍列於死囚名單。依伊朗伊斯蘭教法「齊薩斯法」(qisas),若受害者家屬願意接受相當於一條人命價值的賠償金,即可撤銷死刑。庫坎案中原要求繳納約10億托曼(約合8.7萬英鎊)的血錢,最終協議降為8億托曼(約7萬英鎊),並透過各界募款及慈善機構籌足款項。伊朗官方媒體「米贊線上」(Mizan Online)12月9日發布影片顯示,死者雙親已簽署原諒文件,象徵司法調解完成。國際間對庫坎案反應強烈。聯合國人權專家上週公開呼籲伊朗政府停止處決庫坎,強調她是童婚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挪威人權組織「伊朗人權」(Iran Human Rights)主任阿米里-莫加達姆(Mahmood Amiry-Moghaddam)批評法院審理時未顧及她童婚、貧困與受虐背景,且整個偵訊過程中未提供法律協助。曾協助募款的澳洲慈善機構「卡西姆兒童基金會」(Qasim Child Foundation)創辦人蓋提(Mehdi Ghatei)表示,國際媒體曝光與全球聲援是促使伊朗政府讓步的關鍵。他說:「伊朗政權經常掩蓋案件細節,但當全球開始關注,就會出現壓力迫使體制退讓。」根據統計,2025年至今,伊朗已處決至少42名女性,其中18人因殺害丈夫遭判死刑,其中多數為童婚與家暴受害者。自2010年起,伊朗共處決超過240名女性,其中逾百人為殺害親密伴侶而遭判齊薩斯法死刑。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伊朗是全球女性處決數最多的國家,總體死刑執行數量亦僅次於中國。
她懷孕9月卻慘遭生母剖腹奪胎!胎兒被取出後丟進垃圾桶 生父竟是繼父
美國密西根州一名22歲懷孕女子麗貝卡‧帕克(Rebecca Park)於11月初失蹤後,被發現陳屍於森林中,其母親寇特妮‧巴塞洛繆(Cortney Bartholomew,40歲)與繼父布萊德利‧巴塞洛繆(Bradly Bartholomew,47歲)被控與此命案相關。法院文件顯示,寇特妮向警方供稱,她曾用刀將女兒腹中的胎兒剖出,並稱該胎兒的父親正是她的丈夫亦即帕克的繼父。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與《People》綜合報導,法庭文件揭露,寇特妮在最初訊問中否認涉案,但在警方出示手機定位證據後改口,供稱她曾親手以手術刀剖開女兒的腹部、取出胎兒,並表示案發時帕克尚未死亡,仍意識清楚,而布萊德利則持刀架在女兒喉嚨威脅。寇特妮供稱她「只是想救孩子」,並聲稱計畫將嬰兒交由帕克的未婚夫理查‧法勒(Richard Falor,43歲)撫養。寇特妮也透露布萊德利是胎兒的生父,兩人疑因其無法合法收養子女而謀害帕克奪胎。這起案件涉及多名家族成員與複雜的關係網。帕克自幼由養母史蒂芬妮‧帕克(Stephanie Park)扶養,並未與生母同住。根據檢方指出,寇特妮曾向警方坦承,早在案發數月前,布萊德利便曾談論要當著法勒面前將胎兒取出。此外,寇特妮與帕克的21歲妹妹金柏莉‧帕克(Kimberly Park)也分別向調查人員表示,自己與法勒曾有戀愛關係。命案發生後,帕克遺體被棄置於森林邊坡,以落葉掩蓋。胎兒則先被放入冷藏箱,再以垃圾袋包裹後丟棄於垃圾桶。另據寇特妮供詞,嬰兒出生時未曾呼吸。警方後續調查中發現寇特妮曾傳簡訊給其妹妹,謊稱她本人生下一名嬰兒,目前在新生兒加護病房接受治療,幾日後又稱孩子已死亡。更令人震驚的是,檢方指出,布萊德利過去曾因性犯罪列入登記名單,並因違反相關條件而遭判刑180天。他供稱寇特妮長期渴望撫養嬰兒,並坦承其妻「有能力動手切開自己的女兒取出孩子」,更稱自己只是執行「她所主導的計畫」。帕克的妹妹金柏莉則在11月26日被捕,被控妨害證據、虛報重罪及在警方調查暴力犯罪期間提供不實資訊。檢方表示,金柏莉誤導警方稱帕克遭到繼父重擊頭部後癲癇發作,被帶離現場。與此同日,法勒則因涉嫌販售甲基安非他命另案遭逮捕,並於12月2日出庭否認指控。目前,寇特妮與布萊德利分別面臨多項罪名,包括一級預謀謀殺、重罪謀殺、酷刑、共謀酷刑、對孕婦施暴致死胎與共謀攻擊孕婦等,每項罪名皆可處終身監禁。除此之外,他們亦被控非法拘禁與遺體移動,法院已裁定兩人不得保釋。據韋克斯福郡檢察官約翰娜‧凱瑞(Johanna Carey)在庭上表示,這起案件是「惡意具象化」,兩名被告「策劃周延,甚至進行研究」,本案為一起充滿預謀的酷刑與殺害行為。當地檢察官指控兩名被告預謀策劃犯案,並以惡意具象化形容此案。(圖/翻攝自X,@nypost)
兒福督導髮夾彎式「翻供」!稱陳尚潔無過失 反控檢方筆錄有問題
不到2歲的男童剴剴遭到劉姓姊妹保母虐死,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開庭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等罪部份。今日北院傳喚急救凱凱的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3人作證。江怡韻大改原先認為陳尚潔有疏失的供詞,表示對方「該做的都有做」,並稱「不知道為何筆錄記成這樣」。李芳玲解釋,若遇到像剴剴一晚掉了3顆牙的情形,社工該做的就是求助專業,事件發生以後,陳尚潔有請保母帶剴剴去看牙醫,並追蹤後續的就醫情形,李芳玲說「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檢察官庭上問李芳玲,為何陳尚潔9月家訪時明明有拍到剴剴頭上的瘀青,但卻要等10月傷好了以後,才把照片傳給家屬看。李芳玲回答,兒福內部並沒有規定傳照片的頻率,檢察官略帶激動地問那有規定說要等傷好了才傳照片給家屬看嗎?李芳玲回應道「當然沒有」。江怡韻為陳尚潔的督導,她在庭上表示,當時在偵訊過程會說「疏失」是因為檢察官針對此案問她是過失還是疏失,她以為只能2選1,等到第2次偵訊時,江怡韻想要改口但被檢方警告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且在看完檢方提示的筆錄內容後,她也表示沒有印象自己是這樣回答的,並聲請勘驗偵訊內容。庭末,法官當庭念出筆錄內容給江怡韻聽,其中記錄到對方曾說「我們確實有疏失而導致剴剴死亡」但江怡韻聽了以後表示沒有印象自己這樣回答,稱當時訊問時自己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卻在她面前把筆錄記載為「是」。法官聽到以後提高音量表示「這是很嚴重、很大的指控」並詢問她是否要改變證詞,江怡韻則回答肯定答案,主張陳尚潔沒有過失。
假債真殺?狂徒砍死68歲檳榔攤女老闆 女兒認屍跪地崩潰
高雄市鳳山區10 日清晨發生一起血案,46歲呂姓男子持刀追討3萬元保釋金糾紛,卻當場將68歲王姓女老闆娘刺死。死者女兒稍後趕抵殯儀館認屍,因情緒潰堤在門口下跪痛哭,不斷喊著「怎麼會這樣」,死者家屬與其子友人指控,實際欠債者為呂男,質疑其行兇動機與供詞內容存在諸多疑點。目前全案已由檢警調查釐清中。《三立新聞網》引述警方說法,案發時間為上午7時31分,正值通勤尖峰時段。呂男騎機車抵達檳榔攤後,當場要求王女交出其42歲兒子林男討債,聲稱多年前曾替林男籌措3萬元保釋金。王女察覺情況不對,表示兒子不在家並試圖打發對方離開,雙方隨即爆發口角。未料,呂男突然掏出預藏的水果刀,朝王女胸部、背部與肩膀多處猛刺。鄰居聽見她求饒聲上前查看,驚見兇嫌手持滴血刀具,還以台語喝斥「還不趕快拿錢出來」。發現有人錄影後,呂男一度作勢追砍,未追上即鑽入巷弄逃逸,並將兇刀棄置水溝。警方隨後在鄰近娃娃機店將滿身血跡的呂男逮捕,並以工具從水溝中尋獲作案水果刀,全面封鎖現場採證,依殺人罪嫌偵辦。另在其車內發現黑色束帶,研判其犯意疑似早有計畫。呂男向警方供稱,數年前曾替王婦兒子林姓男子墊付3萬元交保金,但對方遲未償還,遂上門追討。然而,王婦兒子的友人出面反駁,指出當年交保金實為林男與其母幫呂男墊付,林男甚至因此官司纏身,強調「真正欠錢的人是呂男」,並質疑其長期有吸毒習慣,可能因此缺錢上門行兇。命案發生後,死者家屬情緒悲慟,女兒與弟弟前往殯儀館辦理相驗手續時悲痛不已。死者女兒一度因情緒激動在門口下跪痛哭,頻頻哭喊「怎麼會這樣」,場面令人鼻酸。死者女兒向警方表示,其兄長已多日未返家,不知去向。另據鄰居表示,死者平日待人和善,與街坊互動良好,對於突發慘案相當震驚。對於嫌犯聲稱的討債動機,家屬則表示將靜待司法調查,不願多做回應。目前檢警已著手比對雙方說法,釐清債務關係與實際動機,並將針對嫌犯行為是否涉及預謀、是否受毒品影響等層面深入調查。警方呼籲社會大眾勿以暴力解決糾紛,強調將依法嚴辦,還原事件真相。
忌妒女童美貌釀4命!親姑變殺手「3年內連殺親生子與3名姪女」 每次犯案都會獨自慶祝
印度哈里亞納邦帕尼帕特市(Panipat)近日揭發一起駭人聽聞的連續殺童案件,一名年僅6歲的女童薇迪(Vidhi)於本月1日參加親戚婚禮時慘遭殺害,兇手竟是她30多歲的姑姑普南(Poonam)。警方調查顯示,普南3年內共殺害4名孩童,其中包含自己的親生兒子,行兇動機令人髮指,疑因無法忍受年幼女孩長得比她漂亮。綜合多家印度媒體報導,案發當天,薇迪精心打扮隨家人出席婚禮,卻在活動中突然失蹤。親屬緊急搜尋,約一小時後才在婚禮場地儲藏室內發現她倒臥水桶中,頭部浸入水中,送醫不治。初步雖被懷疑為意外溺水,但因房門上鎖與現場跡證異常,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36小時內逮捕普南。普南落網後坦承犯案,供詞駭人聽聞。她表示,無法接受婚禮場合出現比她「更美」的女孩,因此蓄意將薇迪引至儲藏室後溺斃。更令人震驚的是,她還主動供述過去三年間的其他殺人行為:2023年先殺害嫂嫂的女兒,為掩飾罪行,又將3歲的親生兒子舒巴姆(Shubham)溺死,試圖轉移親友懷疑目光。今年8月,她更於娘家犯案,再度殺害一名6歲女童,動機仍為外貌妒忌。根據警方調查,普南的4名受害者皆年幼,且全部遭溺斃,行兇後她還會獨自「慶祝」。警方指出,薇迪之父桑迪普(Sandeep)曾早在2021年察覺異狀,當年普南便曾試圖以滾水潑傷年幼的薇迪,但因傷勢未致命且家人堅稱為意外,並未進一步追究。如今悲劇成真,他悲痛要求法院判處普南死刑,痛斥若非及時偵破,恐怕還有更多孩童遇害。目前警方仍持續偵辦此案,並針對普南的心理狀態、行兇模式與其他潛在受害者展開全面調查。社會大眾對此案震驚與憤怒之餘,也呼籲加強家庭內部安全警覺與心理健康監測,避免類似悲劇重演。警方36小時內迅速逮捕兇嫌普南(Poonam),她供稱動機竟與外貌妒忌有關。(圖/翻攝自X,@ndtvfeed)
苗栗獨居老翁陳屍屋內 2街友供詞互推聲押
家住苗栗市的67歲鄭姓老翁,24日上午被長照居服員發現陳屍屋內,轄區苗栗警分局追查發現謝姓、蕭姓2名街友在案發前的22日下午曾赴鄭宅與死者飲酒,席間雙方發生爭執動粗,造成死者頭部有明顯鈍器傷,2嫌供詞互推,被依殺人罪嫌聲請羈押禁見,檢警將查明死因釐清刑責。據悉,67歲鄭姓老翁生前獨居在苗栗市福星街一棟2層樓透天厝,涉及命案的42歲謝嫌及27歲蕭嫌是街友,平日都在苗栗市區活動,晚間常在苗栗縣立體育場過夜,謝、蕭與死者相識結為酒友,偶而會到鄭宅一起喝酒。負責照看鄭翁的長照居服員,24日上午聯絡不到人,前往鄭家查看,赫然發現鄭陳屍自宅內後立即報警。轄區苗栗警分局偵查隊及北苗所員警到場發現死者頭部有一處疑似鈍器造成傷痕,死因並不單純,根據鄭宅周邊監視影像,拍到案發前的22日下午,有2名不明男子曾進出鄭家,期間停留約1小時。北苗所24日下午獲報轄區發生一起電動輔助車被竊案,員警循線逮獲偷車的蕭嫌,經比對赫然發現蕭嫌就是22日下午進出鄭家的2男之一,警方根據蕭嫌供詞查出另一人為謝姓男子,並於24日晚間在苗栗市玉清宮逮獲謝嫌。2嫌到案後雖坦承曾到鄭宅找死者喝酒,喝了一個小時後,雙方因故發生爭執離去,由於死者頭部有明顯傷痕,謝、蕭2嫌對鄭受傷過程拒不吐實,互推是對方所為,警方已報請苗檢率法醫相驗,查明致死原因後釐清2嫌刑責。◎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涉竊國家級技術機密 台積電內鬼3人認罪仍遭延押2月
喧騰一時的台積電內鬼案,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涉嫌竊取台積電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遭羈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召開延押庭,3人雖請求具保停押,想回家陪伴家人,但合議庭認為3人雖認罪,但對於犯案情節、手段等前後供述不一,且3人曾有滅證舉動,加上檢察官當庭陳述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是否為涉案共犯仍在追查,25日裁定3人延長羈押禁見2月。合議庭並定於12月31日再開庭,提訊3人調查證據。合議庭因3人羈押期限將於12月1日屆滿,本月19日召開延押庭提訊3人,陳男3人稱已被羈押4月、很想家人,請求具保停押,願意定期赴警局報到並接受電子監控;檢察官則認為3人供述不一、涉犯重罪,仍有羈押必要性。合議庭25日指出,陳男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重大,雖於法院訊問坦承犯行,但對於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等供詞曾前後所述不一,並對於犯罪細節避重就輕,檢察官亦當庭指出本案尚在追查「東京威力科創」法人及自然人等涉案共犯。合議庭認為,3人曾為同事關係,案發後有刪除對話等疑似滅證的舉動,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而3人擅自拍攝、重製內含台積電公司內部關於製程、技術等營業祕密,且部分資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調查需要勾稽比對相關對話紀錄與共犯供述,因此羈押原因仍然存在。合議庭考量3人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更危及國家整體安全,為確保審判與刑罰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自12月1日起3人延長羈押2月並且禁止接見通信。依法,3人若不服裁定,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
中壢清晨驚魂!64歲夫突爆走 鐵鎚、菜刀連環攻擊殺妻後穿血衣自首
桃園市中壢區17日上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妻命案,64歲李姓緬甸華僑男子向警方供稱,當天早晨起床後感覺天氣驟變,看到56歲的羅姓妻子坐在客廳沙發,竟突被「一股無名火」沖昏頭,隨即拿起鐵鎚朝妻子的頭部重擊,接著再持菜刀割頸,當場將妻子奪命。整起事件發生得突然而兇猛,讓警方與鄰近住戶都感到不可思議。案發時間大約在17日上午8點,兩人的女兒已經出門上班,李男獨自在家中行兇。據警方描述,李男持鐵鎚攻擊妻子後,又抄起菜刀持續砍殺,直到確認妻子已毫無反應才停止動手。犯案後,他沒有逃逸,也未試圖清洗身上的血跡,而是直接穿著滿身血的衣服,騎著機車前往距離不足1公里的內壢派出所,進門後第一句話便是冷冷地說:「我殺了老婆。」他同時舉起雙手對員警大喊:「把我銬起來!」態度冷靜得讓人毛骨悚然。警方不敢怠慢,立即派員前往住處確認,一踏入客廳便發現羅姓女子倒臥在地,頭部明顯遭鈍器多次重擊,臉部受創幾乎難以辨識,頸部也有明顯刀傷,早已沒有生命跡象。警方當場封鎖現場採證,並將李男以殺人罪嫌拘提送辦。經初步了解,李男原籍緬甸,過去在電子工廠任職,直到上個月才剛退休;他的妻子是家庭主婦,兩人多年來無家暴紀錄,也沒有毒品或犯罪前科,鄰里印象中這對夫妻相處和平。與他們同住的女兒接到噩耗後悲痛不已,並表示父母近期相處「完全沒有異狀」,難以相信父親會突然失控殺害母親。目前警方與檢方對李男的供詞仍持保留態度,將進一步調查其精神狀態、犯案動機及是否與近期生活變化有關,以釐清這起令人心碎的家庭悲劇背後真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