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遺失物
」 現金 遺失 遺失物 派出所 侵占
汐止街頭「鈔票雨」 女騎士包包鬆脫1.7萬現金灑落遭瘋搶
新北汐止區新台五路16日傍晚6時許現「鈔票雨」,一名劉姓女騎士因包包鬆脫,導致包內1.7萬元現金灑落馬路,大量千元大鈔在路上飛舞,不少機車騎士停車搶撿。警方已接獲報案調閱監視器,呼籲撿錢民眾盡速送交派出所。有民眾在臉書發文表示,傍晚行經新台五路往汐止方向時,見到「大鈔在飛」,還有騎士急忙停下車撿錢。行車紀錄器也拍下驚人畫面,,高架橋下大量鈔票被車輛經過時的氣流捲得四處亂飛。貼文一出即引發網友熱議,有人開玩笑說「可惡太晚看到這篇」,也有人提醒「侵占遺失物不是開玩笑的」、「撿到錢者應該送去派出所」。社后派出所警員也在貼文下留言,「本所已接獲報案調閱周遭監視器,若有需要可致電110或至本所進行報案,感謝您的熱心。」據了解,劉姓女騎士騎車經過新台五路時包包鬆脫,包內1.7萬元現金灑落,她渾然不知,直到後方騎士追上提醒才趕緊報案。警方呼籲,民眾撿到錢務必送至派出所,否則經調閱監視器追查,撿拾現金的民眾恐涉侵占遺失物罪。
撿到刮刮樂!台北婦1理由沒送警局完了 挨告慘賠4000元
人心不足蛇吞象!台北一名52歲婦人今年2月在路邊巷口撿到一張面額2000元的刮刮樂,但她沒有送到警局,結果挨告吃官司。雖然婦人辯稱自己想透過社區警衛轉交給警察,但法官不予採信,最終依犯侵占遺失物罪,判處4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4天。根據判決書,婦人今年2月間的晚上,行經北市中山區的巷口處,看到男子遺落1張價值2000元的刮刮樂在地面,沒想到她直接撿起帶回家。後來男子發現刮刮樂遺失,馬上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人。婦人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有撿到刮刮樂,並帶回住處的事實,但否認侵占遺失物,她當時因急著去買東西,沒有想太多,本來想透過社區警衛轉交給警察,但管理員因下雨沒有時間去,又丟回她的信箱,而她拿回家後和家中禮盒混在一起,以致於找不到。不過,監視器畫面拍到,婦人撿到刮刮樂的地點,前方數公尺就有服務櫃台。檢方認為她可以就近交給櫃台供遺失物品者返回尋找,反而逕自把刮刮樂帶回住處,足認其辯詞是卸責,不足採信,訊後將她起訴。法官審理指出,婦人將他人遺失的刮刮樂占為己有,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的態度,法治觀念有所偏差,不過考量她在訊問時坦承犯行,只是未能和告訴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所受損失,最終依犯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全案可上訴。
撿錢包送警局被告侵佔!失主稱「少1萬元」 他心寒:這社會病了嗎?
俗話說好心有好報,但沒有好報反而惹禍上身,恐怕讓人們變得不願意再善良。一名網友表示,他22日在路上撿到錢包,當下看了裡面有3萬現金以及證件和信用卡,趕緊拿到警察局,沒想到24日接到警局通知,失主聲稱裡面有4萬現金,要對他提告侵佔,讓他直呼心寒。一名網友在Dcard上發文透露,自己22日在新北市中和路上撿到錢包,當下看了裡面有3萬現金、證件、信用卡,「怕是有人急用,我就先拍照然後送警局跟警察說,撿到地點,時間,個人資料,內容清點,封存就完事。」豈料,24日他接到警察局通知,說失主要對他提告侵佔,請他去一趟警局,到現場失主聲稱皮包裡面有4萬元,原PO則拿出當時拍的照片,警察也拿出照片還有清單,「但失主還是一口咬定我 ,警察也說剛受裡裡面確定是3萬,最後說不通失主要告侵佔,警察也沒辦法。」最後原PO爆氣直呼,「就是有你這種不分青紅皂白,讓很多人變成不願意做好事,要告就告,老子行得正立得穩!」面對此事,原PO感到心寒,感嘆「難怪現在人都不做好事,怕被人反咬一口,造成人心冷漠。」對此,網友們表示,「請失主證明有4萬啊,而且還要舉證是你拿走的,提不出證明就告不動,這種通常9成9到檢察官就打掉了,你可以直接要求10%的報酬了」 、「我上次撿一個,我直接送警局,就說我在路中央撿的,沒清點內容,然後警察第一時間留我,用身分證找到失主電話,在那邊等失主來,點完錢才放我走,感覺很不好撿個遺失物還要等失主來,又沒要給我10%」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很多人看到東西也不撿了,之前還看到有人說寧可拿去丟垃圾桶」 、「笑死,記得侵占處理完後,再反告誣告」 、「天啊好扯,你好衰,祝您勝訴」、「這年頭,地上的手機跟皮包還有紅包都不要撿就對了!這個社會已經瘋到善良承擔不起,給原PO一個抱抱。」事實上,撿到錢包反被告侵佔的案例層出不窮,律師陳又新曾在臉書上說明,好心撿到錢包送警察局,卻被告侵占遺失物,其實是比較難告的成,「因為失主必須先自行舉證錢包裡有多少錢,否則難以成立。」同時他也建議大家,在路上撿到遺失物,為避免爭議,先送到附近警察局、或該場所管理機關、負責人,並在清點時有第三方在場,能夠錄影存證最佳。
喪葬費遺失母子心急如焚!警9小時神速找回5萬2000元
新北市1名簡姓男子日前,在社群媒體發文求助,表示其母親在銀行領取新台幣52,500元準備支付父親喪葬費,卻在返家途中不慎遺失,讓74歲的簡母心急如焚,難過得以淚洗面,新莊分局警方巡查網路時發現貼文,隨即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畫面成功鎖定拾得現金的王姓女騎士(24歲),最終於案發不到9小時內順利尋回遺失款項,讓簡母終於能安心辦理後事。據了解,簡母3月31日上午11時許在新莊區思源路的銀行提款後,步行回家途中不慎遺失現金袋,返家後才驚覺款項遺失,頓時崩潰落淚,簡男得知後,立刻在社群平台發文求助,盼望好心人能歸還這筆重要款項,新莊分局頭前派出所與昌平派出所的員警發現貼文後,立即展開調查,透過沿路監視器畫面追蹤,發現簡母的錢袋在福壽街掉落,隨後被1名女騎士撿走。警方查出拾獲現金的王姓女子後,立即聯繫車主,王女於當晚20時許主動到案,表示當天撿到錢後因趕著上班,尚未來得及送往派出所,隨即將全數款項繳交給警方,雖然王女未立即歸還現金,仍涉及《刑法》上的「侵占遺失物罪」,警方依法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簡男對警方的迅速破案深感佩服感謝警方與地方人士的協助,讓母親能夠在短時間內找回失款,其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母親看到眾多網友的鼓勵與打氣留言,十分感動,並於4月1日晚間親自到派出所領回遺失現金,還特地帶雞排與飲料慰勞執勤員警,感謝警方的熱心幫助。警方提醒,若撿到他人遺失物品,應立即送交派出所,否則可能觸犯《侵占遺失物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000元以下罰金,千萬別因一時貪念觸法。
女網紅遺失錢包「桃機拾獲」!證件、鑰匙不翼而飛 航警揪出Uber司機破案
一名張姓女網紅2024年9月從台北市搭乘Uber外出,卻不慎將錢包遺落車上。她隔天接獲桃園機場通知,在機場垃圾桶拾獲她的錢包,但張女領回錢包後發覺現金、外幣、身分證與住家鎖匙全被偷,於是報警請求協助。航警調閱機場沿線數十支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駕駛Uber的陳姓司機涉嫌重大,通知他到案說明。陳男一度否認犯行,直到員警出示監視畫面後,才坦承因一時貪念侵占他人錢包、財物,航警訊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航警局刑大表示,張女平時在網路直播賣貨,去年9月28日晚間時分,她從北市住家搭乘Uber前往光復南路,事後發現錢包遺留在車上。隔天張女接獲桃園機場拾得物招領中心通知,指出清潔人員在第二航廈停車場垃圾桶內拾獲她的錢包。張女領回錢包時卻發現,裡頭的現金、外幣、身分證及住家鑰匙全都不翼而飛,遂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之後,航警局刑警大隊分析比對該時段所有進出停車場車輛人員,查出張女搭乘的Uber在當天晚間曾進入桃機第二航廈P4停車場。警方過濾分析數十支監錄影像,並調閱車輛辨識系統後,終於發現28歲Uber陳姓駕駛在停車場丟棄錢包的關鍵影像,因此通知陳男到案說明。陳男到案後,起初矢口否認犯行,直到員警出示關鍵監視畫面,陳男才坦承因一時貪念,侵占張女遺留皮包內的財物,在將錢包丟棄於桃機第二航廈P4停車場內之垃圾桶。航警訊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將陳男移送桃檢偵辦。警方協助張女找回現金、證件及住家鑰匙。(圖/翻攝畫面)航警局強調,本案被害人張女係知名社交軟體網紅,因此身分證件及住所鑰匙遭侵占,對當事人身安全有重大疑慮。所幸刑大偵查人員及時查獲犯嫌到案,尋回張女遺失物品,避免憾事發生。航警局也呼籲,旅客搭乘交通工具時,務必注意個人重要財物隨身攜帶,航警將持續強化犯罪偵查能量,以保障旅客身體、財產安全。
撿iPhone占為己有辯「趕著回老家過年」 男子挨告慘賠8千元
一名男子阿文(化名)去年2月間,在捷運站外的花圃撿到一部iPhone手機,但卻未交給警方處理,反而據為己有,事後遭失主報警挨告。士林地院審理時,阿文辯稱當時正趕著回南部過年,才沒有馬上歸還,但法院認為其行為已構成犯罪,考量到阿文犯後態度良好,也已賠償失主5000元,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阿文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間阿文行經捷運站外,無意間在花圃中發現一部iPhone手機,阿文撿起後並沒有通知站務人員或報警處理,而是直接帶回家中占為己有。失主發現手機遺失後,立刻報警求助,警方循線鎖定阿文的行蹤,成功找回手機。事後阿文向警方供稱,當時他在花圃撿到手機後,因為要趕車回鄉過年,所以來不及交給警方處理。不過檢方發現,他在撿到手機後的3天內曾多次搭乘捷運,卻一直沒有將手機交給站務人員,拖到2周後才歸還,顯然不合常理,因此依法將阿文起訴。士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阿文未尊重他人財產權,擅取遺失物,素行不佳,但考量到他最後坦承犯行,也已賠償失主5000元,仍有悔意,因此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阿文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全案仍可上訴。
路邊撿到現金1.9萬!熱心民眾暖送警局 25歲研究生感激喊:是我幾個月的生活費
拾金不昧不但是種美德,更是為了避免觸犯刑責!桃園市一名吳姓民眾昨(2日)行經八德區興豐路與中正路口時,意外撿到台幣1萬9千元,善心的他立刻將現金送到派出所,經查原來失主是一名25歲秦姓研究生,而這筆錢對他來說極為重要,因為這是他好幾個月的生活費。據了解,桃園市八德警分局八德派出所昨(2日)接獲吳姓民眾報案,指他途經八德區興豐路與中正路口時,在地上拾獲現金1萬9千元,不過由於該筆財物並無任何有關失主的線索,因此員警隨即調閱附近監視器查找。經循線追查,得知失主為25歲秦姓研究生,他當時騎乘機車經過興豐路時,不慎將金錢遺落在地面,直至發現掉錢後,他還未來得及報案,便接到警方來電通知認領,讓他又驚又喜。秦姓研究生透露,遺失的1萬9千元是他好幾個月的生活費,十分感激好心民眾拾獲後並歸還,也感謝員警的熱心協助。對此,八德分局提醒,自身財物應妥善保管,如有拾獲物品應交付至鄰近派出所報案,呼籲民眾切勿將遺失物占為己有,以免涉犯侵占遺失物罪遭送辦。
撿到錢包占為己有!埔里男挨告稱「想上大號」先回家 法官回應了
趕著回家種芋頭卻忘記要拾金不昧?南投縣埔里鎮有李姓男子在去年6月騎機車時,在路上撿到裝有1萬1400元的皮夾,沒想到李男卻想要私吞錢財,直到周姓失主報案,警方循線聯絡上後,李男才把皮夾送回派出所。事後失主認為李男涉嫌侵占,一狀告上法院,李男辯稱當時因為「拉肚子」才先回家,但法官認為李男撿到皮夾的地點,距離派出所才40公尺,最終不採信其說法,判其應付1萬2000元罰金。李男去年6月騎機車行經埔里一處路段時,撿到一個裝有1萬1400元的錢包,然而他卻心存歹念,撿起皮夾後就騎車回家。事後周姓失主報警,警方循線蒐證後聯絡到李男,他才甘願將皮夾送回派出所。失主因此一狀告上法院,指控李男涉嫌侵占。對此,李男辯稱,自己撿到皮夾當下,因為吃壞肚子,所以沒有去派出所報案,而是急忙回家上廁所,想說等當天5點半出門接小孩後,再順便把錢包送去派出所招領。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撿到皮夾的地點距離派出所僅40公尺,騎車只要1分鐘,如果當時真的肚子痛,應該來得及把皮夾送去派出所後再去上廁所,而且李男最後也沒有送還錢包,而是警察打電話聯繫上他,他才送回皮夾,可見他的說法根本不成立,認為李男涉犯侵占遺失物罪嫌,處罰金1萬2000元,可易服勞役,勞役1日可折算1000元。
搭捷運撿走內含9000元手提袋 女子挨告慘賠2萬
因小失大!一名女子搭乘捷運時,在座位上撿到一個遺失的手提袋,內有皮夾、鑰匙等物品,她未將物品送往相關單位,反而將東西占為己有,事後遭失主提告。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女子犯後表現出悔意,已賠償失主2萬元損失,積極與失主和解,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女子小清(化名)去年9月搭乘捷運時,在車廂內發現別人忘記帶走的手提袋,裡面有內含現金9000元、身分證、健保卡、數張信用卡及金融卡的皮夾以及化妝包、保溫瓶、耳機與鑰匙等物品。小清一時起了貪念,竟未將手提袋交予警局或捷運管理單位,反而將其占為己有。事後失主發現手提袋遺失後立即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很快便抓到小清。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清因貪念侵占遺失物,行為不當,但考量到她犯後坦承犯行,也已賠償2萬元和失主達成和解,表現出悔意。法官認為,小清經過這次教訓後應能引以為戒,不會再犯,最終判處小清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並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磁能吸金1/「磁能車」吸金1億落跑 男逃亡9年轉行改賣最夯「外泌體」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警方查詢過後驚見男子所背出的身分證字號者早已「死亡」,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盤查後發現,他竟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65歲),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眼尖發現,謝男出示的駕照表面已破損不堪,但大頭照卻是新的,因而察覺有異。(圖/翻攝畫面)13年前謝均權聲稱開發出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的磁能機車,以此為號召吸引投資人,吸金超過1億元,後來被踢爆全是假的,因此謝男在2011年時遭判刑4年。他在2015年向法院聲稱女兒罹患肺癌,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在2015年的2月決定和女友舉辦婚禮,因此希望能夠暫緩入獄,孰料謝男這婚一結竟直接人間蒸發,事後法院則沒收其100萬元保證金。謝均權2011年時打出「免油電」磁能車,針對退休人士進行吸金,號稱投資10萬元,每月可領回7000元現金。(圖/資料照)在逃亡的9年期間,謝男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一切生活事物均不用本名,若真的遇上盤查就熟背朋友個人資料蒙混過關,因此他在被捕當下除了自己的本名,竟一度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為了在逃亡過程中也能繼續生活,謝男轉行開了「台灣福爾摩沙公司」專營美妝保養品,對外販售時下最夯美容聖品「外泌體」,主打顆粒小易吸收,並有絕佳組織修復能力,促進膠原蛋白形成與抗氧化,以此達到美容效果。謝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不使用自己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甚至就連公司也都由其他人登記掛名,再對外自稱自己在該公司內擔任「執行長」,人稱「謝董」或「謝執行長」,但實際上根本無人知道謝男的真實姓名,並透過公司帳戶來維持自己所需之金流,就連網銀也全是登記在公司帳戶下,而他手機內的所有社群平台全都不是用謝男本名註冊,以此躲過檢警耳目。據了解,謝均權日前從板橋搭乘捷運抵達文山區萬隆捷運站一帶,準備前往客戶家中支付貨款,卻因為違規穿越道路而遭到正好巡邏經過的員警攔下。警方依慣例向謝男盤查身分,謝男當時也立即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詢,孰料當警方查詢後卻發現謝男所稱之身分證字號之自然人「已歿」,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謝男如實交代自己的身分。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和員警景暐傑攔查民眾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意外逮獲逃亡9年的吸金案主嫌謝均權。(圖/翻攝畫面)謝男起先仍堅稱自己所報身分無誤,更掏出一張印有自己照片的駕照,試圖證明自己的身分正確無誤,不過警方卻眼尖發現謝男拿出的駕照,儘管印有監理站鋼印,大頭照也確實是謝男本人近期照片,但整張駕照上卻僅有謝男的大頭照是新的,其餘邊角顯得相當破舊,因此將謝男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進而查出他是逃亡9年的吸金通緝犯。謝男被捕後即被押解歸案,如今謝男所要面對的不僅僅只是已被判刑確定的4年刑期,還再因持有朋友假駕照被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移送偵辦。
「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 逃亡9年卻因違規過馬路落網
以「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元被判刑4年定讞的65歲男子謝均權,因未入監服刑遭通緝,他隱姓埋名逃亡9年,直至本月5日,謝男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員警攔查,他拿出假駕照企圖掩飾通緝犯身分,卻因警方發現駕照上的人是「死人」,戳破他的謊言,進而查出他是詐欺通緝犯,依法逮捕,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謝男多年前佯稱開發「磁能車」,打著「免加油、免充電、零汙染」,投資獲利可期,以老鼠會經營模式,成功吸收近千名會員,還聲稱前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有興趣,曾派人洽談合作,吸金超過1億元,2012年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定讞。北檢通知謝男入監服刑時,他杜撰自己心肌梗塞,聲請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但他不死心,又印喜帖佯稱近日將結婚,再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被發現根本沒有婚宴,謝男自此人間蒸發,展開逃亡生涯。本月5日,謝男自板橋搭捷運到萬隆站,出站後因違規橫越萬隆街、羅斯福路路口,遭警方盤查,他拿出楊姓男子的汽車駕照,但警方檢視後發現,駕照上的照片很新,但紙張卻破損,心生懷疑,查詢駕照上個資後,赫見證件持有人楊男早已死亡,謝見紙不包住火,才說出自己的真實身分。謝男被捕後自知要入監服刑,哀求員警給他一點時間,讓他打電話處理公司事情,近年他成立「台灣福爾摩沙公司」,擔任執行長,從事與保養品的貿易,被捕時正拿著貨款單,到客戶公司請款,員警讓他打電話通知家人後依法解送歸案,另外警方以謝持假證件涉犯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一併送辦。謝男辯稱,駕照是透過朋友取得,他自行更換駕照照片躲避盤查,不料因交通違規遭警盤查後落網,結束9年逃亡生涯。
撿到學生證悠遊卡貪小便宜 男子花光卡內138元慘遭罰6000元
台北市1名中年男子恩恩(化名),在路上撿到1張學生證悠遊卡,出於貪念竟擅自將其用於消費,最終因侵占遺失物罪被判處罰金6000元,並需賠償失主43倍的金額。據悉,恩恩於3月在某路段撿到該悠遊卡,心生貪念後便將卡片視為己物,分4次到不同的超商進行消費,先後消費100元、31元、5元及2元,總計138元,將卡內的餘額花光,隨後,恩恩隨手將卡片丟棄,顯然毫不在意失主的權益。失主在發現悠遊卡遺失後,立刻報警,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快速鎖定恩恩的身影,在警方的訊問下,恩恩對自己的行為毫不掩飾,坦承整個過程,最終被檢方依據刑法第337條的《侵占遺失物罪》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在審理此案時,考慮到恩恩的犯罪動機及態度,認為其行為不僅侵害他人權益,且造成社會的負面影響,因此最終判處罰金6000元,並可選擇以勞役形式服刑6日。此案仍可上訴。警方提醒社會大眾,無論金額多小,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都是不被法律允許的,撿到他人物品時應該立即上報,而非私自占有,以免觸犯法律。
工讀生包裡搜出客人AirPods 法院1理由判無罪
台北一名蘇姓女子去年在北部一家餐廳工作,上班時遇到一名女同事女說明「自己因為用不慣AirPods」,希望能與蘇女交換。沒想到蘇女答應後,卻遭店內的客人通過耳機定位找到店家,並在店方協助下於蘇女的包包內尋回遺失物,於是檢方依照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蘇女。判決書指出,蘇女去年在餐廳工作期間,被指控撿到客人遺失的AirPods並私自佔有,事後客人通過耳機定位找到店家,並在店家協助下於蘇女的包包內尋回遺失物,於是檢方依照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蘇女。不過蘇女則表示,耳機並非自己撿到的,而是店內的同事告訴她,這副耳機是自購的,但因同事用不習慣,因此想與她交換,自己才會同意了,「她用不習慣,要用這副AirPods3,跟我交換我自己原有的AirPods2」。蘇女說明,自己不知道最初是誰撿到的耳機,還去問過老闆,「老闆告訴我,是同事的朋友在店裡撿到後交給她的」。蘇女表示,自己拿到並使用這副AirPods大約3天,而同事撿耳機那天,自己正值休假,沒有在店內工作。老闆也證實當天蘇女確實休假未上班,並提供與同事的對話紀錄,從對話紀錄可以看出,同事確實親口承認耳機是朋友撿到後轉交給她。法官綜合考量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蘇女主觀上有侵占遺失物的意圖,且她的說法與事實相符,自不得逕認其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法院最終裁定蘇女無罪,此案仍可上訴。
外送員拾獲iPhone沒送警局竟「返家睡覺」 法官認定侵占開罰
台北市大安區2023年11月間,有1名男外送員在路上撿到1支「iPhone」手機,但他並未送至派出所,反而先回家睡覺,直到失主向警方通報,員警打電話通知他,這才將手機拿到派出所,男子否認有侵占意圖,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隨後依法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男外送員2023年11月間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某巷口時,撿拾1支遭遺落的「iPhone」手機,但他卻未在第一時間送往警局,反而離開現場返家睡覺,失主向警方通報遺失手機,員警隨即調閱監視器追查迅速鎖定外送員,經電話聯繫他後,他才緊急將手機拿返歸還。男外送員表示,起初他本想將手機送到派出所,但因工作關係再加上身體疲憊,所以才決定先回家睡覺,未料醒來卻接到警方來電,他便立刻將手機拿到派出所歸還給失主。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男外送員撿拾地點附近均有派出所,若有心送到派出所,無須花費太多時間,再加上他無任何困難之處,直到警方通知他才歸還,顯然是遭查獲的無奈之舉,法官根據以上疑點不採信其說詞,但考量他未有前科且警方通知後就立即返還,有悔悟之心,後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同時須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文件袋淪警官嘔吐袋 戴瑋姍受訪心聲曝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2日表示,自己日前參加地方餐敘後,隨身防雨塑膠袋忘在餐廳,事後調閱監視畫面,發現竟然遭到一名高階警官當成嘔吐袋嘔吐後丟棄,憤而提告。戴瑋姍表示,自己上月29日在台北市一家餐廳聚會,離開時忘了帶走隨身防雨塑膠袋,內放有重要文件,後急忙調閱監視器,畫面驚見遭到同桌的警政署高階警官帶走,甚至吐入嘔吐穢物後丟棄,自己輾轉聯繫該名警官卻遭否認,認為其從頭到尾沒有悔意,憤而向該警官提告侵占遺失物、竊盜、毀損等罪嫌。戴瑋姍2日午間仍難掩怒火向CTWANT表示,當晚餐敘約10時結束並離開餐廳,當晚11時自己驚覺忘了提走袋子,便致電餐廳,然而餐廳當時已關門未接通。隔日上午10時自己再打給餐廳詢問,業者則稱已由同桌的警官帶回。戴瑋姍隨即聯繫警官,儘管當下對方推稱不清楚,僅跟家人打包剩菜回家,事後自己調閱餐廳監視器畫面傳給對方後,對方自知凹不下去,才未再辯解。戴瑋姍重批兩點:首先,該名警官前後說法不一,態度飄忽閃爍,實在要不得;第二,該警官把打包菜尾的袋子妥善收好,卻拿戴瑋姍的袋子來吐嘔吐物,把別人的袋子搞得比菜尾還不如,實在羞辱人。對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戴瑋姍議員1日下午已由服務處主任前往轄區海山分局控告該警侵占、竊盜及毀損。海山分局文聖所受理報案後,也立即依單一窗口制將案件移請案發地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偵辦,後續將由北市警方通知該警到案說明。
高階警錯拿包還當嘔吐袋!正妹議員氣炸 「醉後不認」下場曝
新北市板橋區民進黨籍議員戴瑋姍日前在台北市私廚參加餐敘,卻不慎將愛包遺留在餐廳內,於是隔日餐廳營業後詢問店家,卻被告知早已被同桌的警政署王姓副主任帶走,沒想到該警官後卻堅決矢口否認,戴瑋姍無奈之下只好報案求助,經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該警官當晚竟因不勝酒力直接將戴瑋姍的愛包當成嘔吐袋後隨手丟棄,超瞎真相也讓戴瑋姍傻爆眼憤而提告,對此,警政署表示,王姓副主任在外行為不檢,影響警譽,後續將記過懲處並伺機調整職務。事發當時,戴瑋姍近日前往北市銅山街一處私廚參加餐敘,離開後發現自己一時糊塗,竟將放有重要文件及私人衣物的愛包遺留在餐廳內,經查發現愛包竟遭王姓副主任帶走,甚至還將放有重要文件的愛包當成嘔吐袋丟棄,於是戴瑋姍連忙繼續追問副主任愛包下落,知情的副主任卻開始胡亂找藉口,模稜兩可的回答讓焦急的戴瑋姍傻爆眼,堅決憤而提告。對此,警政署表示,王姓副主任事後深感後悔,多次向議員表示歉意並願意和解賠償,但戴瑋姍已委託服務處人員至派出所提出刑事告訴,經後續追查,透過詢問負責清運垃圾的清潔隊,包包的下落已跟著垃圾都在隔天載往福德坑焚毀。警政署強調,本案員警酒後涉嫌侵占遺失物、毀損等罪嫌,警政署已責飭轄區分局全力調查,如有違法犯紀,決不寬貸,有關王姓副主任在外行為不檢,影響警譽,記過懲處,並伺機調整職務。
戴瑋姍「手提袋慘淪嘔吐袋」!警官遭記過懲處 恐被送至福德坑燒掉了
新北市板橋區民進黨籍議員戴瑋姍日前參加餐敘,離開後才發現裝有重要文件的手提袋遺失,經店家隔日告知,手提袋被同桌的警政署資訊室王姓副主任帶走。沒想到戴瑋姍致電對方,對方卻否認,無奈之下只好報案求助。警政署表示,王姓副主任在外行為不檢,影響警譽,記過懲處,並伺機調整職務。至於戴瑋姍的手提袋下落,恐怕已被燒掉。警政署表示,資訊室王姓副主任日前與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在台北市某餐廳聚會後,誤將戴瑋姍遺留在餐廳裝有私人衣物及重要文件袋子當成嘔吐袋嘔吐後丟棄,昨(1日)戴瑋姍委託服務處人員對王姓副主任提出侵占遺失物、毀損及竊盜等告訴。警政署指出,經初步調查,王姓副主任於餐會結束時,由該餐廳人員交付打包菜餚及戴瑋姍遺留物品,惟王副主任不勝酒力,搭乘捷運返家途中,隨意當成廢棄物丟棄,事後深感後悔,多次向戴瑋姍表示歉意並願意和解賠償,惟戴瑋姍已委託服務處人員至派出所提出刑事告訴。警政署強調,本署署長上任迄今,多次向各警察機關強調風紀是警察機關的命脈,員警應嚴守行政中立、謹言慎行,並恪遵警察風紀要求,有關本案員警酒後失序行為,絕不徇私護短,並強調幹部應以身作則,隨時注意在外言行,以為表率,避免傷害警察形象,以維護警察優良風紀。警政署進一步指出,本案員警酒後涉嫌侵占遺失物、毀損等罪嫌,警政署已責飭轄區分局全力調查,如有違法犯紀,決不寬貸,有關王姓副主任在外行為不檢,影響警譽,記過懲處,並伺機調整職務。另外,根據戴瑋姍與私廚業者的對話,業者透露,那位先生說會幫忙找失主,「監視器這位先生找不到嗎?還是我請副座聯絡他呢?」至於戴瑋姍的手提袋下落,根據監視器畫面,王姓副主任嘔吐完後就將袋子丟到捷運圓山站的垃圾桶裡面。負責清運垃圾的清潔隊表示,這邊的垃圾通常都會在隔天載到福德坑燒掉。因此研判,戴瑋姍的手提袋恐怕已被燒掉。
警政署高官扯謊!不認拿錯包 愛包淪「嘔吐袋」議員戴瑋姍氣炸提告
新北市板橋區民進黨籍議員戴瑋姍日前在台北市參加餐敘,離開後發現自己裝有私物與重要文件的愛包遺留在餐廳內,於是隔日餐廳營業後詢問店家,卻被告知早已被同桌的警政署高階警官帶走,沒想到致電給該警官後又慘遭否認,戴瑋姍無奈之下只好報案求助,經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當晚該警官因不勝酒力直接將戴瑋姍的愛包當成嘔吐袋後隨手丟棄,超瞎扯謊原因曝光後,戴瑋姍不滿警官睜眼說瞎話,當場憤而提告。事發當時,戴瑋姍近日前往北市銅山街參加餐敘,離開後發現自己一時糊塗,竟將放有重要文件及私人衣物的愛包遺留在餐廳內,但無奈餐廳已打烊,戴瑋姍只好待隔日餐廳營業之時,向餐廳詢問愛包的狀況。沒想到,隔天店家卻表示,經調閱監視器查看後,確認當晚就已被同桌警政署資訊室的王姓副主任帶走,戴瑋姍聽了相當傻眼,但也只好致電給該警官詢問愛包下落,警官卻表示是另一名女賓客拿走的,知道有監視器畫面後又隨即改口不知道去向,模稜兩可的回應讓戴瑋姍當場氣炸。戴瑋姍無奈之下直接報警求助,又繼續循線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發現該三線二警官因不勝酒力,搖搖晃晃地拿著包包走到了圓山捷運站,胃部突如其來的翻天覆地讓他倍感不適,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是好,竟直接拿起戴瑋姍的愛包開始瘋狂嘔吐,隨後便隨手將其棄置於一旁的垃圾桶後,頭也不回的瀟灑離開,誇張行徑讓戴瑋姍怒不可遏,決心憤而提告該警官侵占遺失物、竊盜、毀損等罪嫌。
女警私吞撿來精品包!南港警調監視器驚見自己人 火速自檢送辦
北市南港分局去年11月中旬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自己錢包遺失,未料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查找時,卻發現錢包已被人撿走,而撿走的人竟還是自己人,為警備隊50歲的徐姓女小隊長。徐姓小隊長事後也坦承犯案,表示自己因一時思慮不周,才會將價值2萬元的香奈兒錢包侵占,全案後續也依侵占等罪將徐姓小隊長移送偵辦,並對其記過2次、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並調離主管職。據了解,徐姓小隊長去年於勤餘時間在路上撿獲一只價值約2萬元的香奈兒錢包,但徐姓小隊長事後僅將錢包內的錢包與證件拿出來,依規定做遺失物處理,自己則將錢包吞為己有。而失主收到通知前往警局時,仍試圖想找回自己遺失的錢包,因此報案處理,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卻發現將錢包撿起來的人竟是自己人,當即找來徐姓小隊長約談。徐姓小隊長事後也坦承犯案,表示自己因一時失慮,才會想將皮包占為己有。全案後續依侵占遺失物、偽造文書等罪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對徐姓小隊長記過二次、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並報請調整職務及服務單位,另單位主管督導不周連帶予以申誡一次懲處。南港分局強調,警方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不庇縱原則,從嚴究辦,並賡續要求所屬恪遵各項風紀規定。
ATM領錢卻跑掉!她轉頭見人竟「站超商門口」偷看 碰了恐出事
現今詐騙手法五花八門。一位女網友昨日帶姪女到超商買東西,突然聽到異常警報,湊近一看才發現有人領了錢卻沒拿,旁邊一位阿姨則要姪女幫忙拿一下,她驚覺不對勁,立馬阻止姪女,後來發現沒拿錢的人竟躲在門口盯著她們,結果見錢沒被拿後轉頭就走,讓原PO感到相當傻眼,直呼「是詐騙新手法嗎?」原PO今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2日帶姪女去超商買東西時,突然聽到很大聲的異常警報,湊近一看才發現竟然有人在ATM領了錢卻沒有拿,旁邊還有一位阿姨對著原PO姪女說,「妹妹,那個人忘了拿了,幫他拿一下吧!」原PO立馬驚覺有異,於是叫姪女別碰。滿是疑問的原PO往超商門口望去,「發現那個人就不急不徐站在門口往ATM處看,然後就走出小7了,你就走了??」讓她傻眼的問,「這是詐騙新手法嗎?」事後她也藉機教育姪女,如果拿的話恐會惹禍上身。文章曝光後,吸引逾4千人關注,還有500多則留言,「很棒很正確的反應!順便也跟我家小孩機會教育一下」、「詐騙手法,通報店員也行」、「我現在看到機車鑰匙沒拔,或者機車置物箱沒關 我也不敢好心幫關上或者拔鑰匙 說不定當事人就在旁邊等著錄影」;另外則有網友表示,若是拿了錢可能會犯下「侵占遺失物罪」,ATM都有攝影鏡頭,因此建議應拿到櫃檯或警局,「等認領的人領完,可跟他索取30%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