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離本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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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路邊撿到健保卡 跑去看病2次!下場慘了
新竹一名男子阿強(化名)2024年6月在新竹市一處路口撿到陌生人的健保卡,他沒有送去警局而是拿去看病,還成功看診2次和領藥1次,結果害自己吃上官司。新竹地院日前審理後,阿強被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罰金5000元,及依詐欺得利罪遭判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內容,2024年6月阿強行經新竹市新安路與園區一路口,發現路邊有一張健保卡,撿起後他沒有送交警察機關處理,竟拿著陌生人的健保卡到附近診所看病,奇怪的是沒有被發現,去藥局領藥後,隔天再度拿著陌生人的健保卡去就醫。但紙包不住火,阿強亂用他人的健保卡還是被發現,檢方認為,阿強冒用他人身分就醫,害診所的醫護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錯,為阿強提供醫療服務、開立處方箋和收取診療費用;另外,阿強還用就醫資料向健保署申請醫療費用給付點數,因此獲得不法利益801元,在訊後依法將他起訴。日前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阿強不思手法自制,因貪圖一己之私做出上述行為,相當不可取,但考量他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還有依詐欺得利罪判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婦人吃光「疑無人認領早餐」挨告 遭罰2000元
桃園一名婦人小美(化名),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某間超商內的桌上發現一袋早餐,由於等待數分鐘仍無人認領,且自己已經餓到全身發軟、沒錢吃飯,便將早餐帶走吃掉,因而挨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在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桃園市某超商門市內,發現桌上有1袋他人遺落的早餐(價值新台幣220元),在旁等待數分鐘後,想著沒人來領,加上自己當下已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吃飯,就將該袋早餐拿走,並將內容物食用殆盡。後來,失主發覺那袋早餐消失,便急忙報警處理。檢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事發當下有袋早餐放在桌上,超商用餐區並無其他客人,小美主觀上認為早餐是被他人遺落的,所以將其取走。檢方認為,無論失主對於該早餐之持有關係是否存在,依所知所犯從其輕之法理,應認定小美觸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而非竊盜罪,訊後依法將她起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考量到小美在犯後已坦承犯行,且將袋子中裝食物的容器主動交給員警,並由警方轉交給失主,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物品之價值等等,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
兌幣機換錢漏拿!新竹夫妻「A走小孩30元」被討還飆4字經 沒品下場曝光
新竹一對胡姓夫婦於2022年7月間前往大魯閣湳雅廣場購物,見到2名男童使用兌幣機「漏拿30元」,胡女非但沒提醒,還趁機占為己有,男童家長發現後欲討回,卻遭胡女丈夫飆罵「X你XB」,最後還只返還10元,氣得家長一狀告上法院。根據判決書指出,此案發生於2022年7月20日下午4時許,當時胡姓夫妻倆在大魯閣湳雅廣場地下一樓消費時,發現一對小兄弟正站在兌幣機前,手裡還拿著100元紙鈔,準備換零錢轉扭蛋。兄弟倆取出零錢時不小心漏拿,胡女見狀不但沒上前提醒,反而將30元私吞,小兄弟的家長發現遺漏後,立刻要求對方歸還零錢,沒想到胡女卻只掏出10元硬幣,家長不滿繼續追討,卻遭胡女丈夫爆粗口辱罵「X你XB」,惹怒男童家長憤而告上法院。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胡女拾獲他人財物不但沒發揮公德心交還,還為一己之私侵占財物,考量胡女已將1枚10元硬幣歸還,也與告訴人就公然侮辱部分以2千元達成和解,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胡女1500元罰金。
以為沒人要…男路邊亂撿旅行袋回家 慘賠8200元
路邊的東西真的不要亂撿!一名56歲陳姓保全,去年7月某天傍晚,他在路邊撿到一個裡頭沒有現金,但有裝壞掉打火機和一張社區安管員名牌的紅色旅行袋,陳男逕自把袋子撿回家。沒想到這個旅行袋的主人,報警循線找到亂撿他旅行袋的陳男,並一狀告上法院,最後陳男以賠償8200元代價,與對方達成調解,換緩刑2年。判決書提到,行李袋的主人,是在去年7月間,將自己的紅色旅行袋,掛在路邊休旅車,其車頂的天線上,後來暫時離開現場。但袋子不知什麼原因,掉落到地面,接著被陳男撿走。失主是返回原地開車時,發現紅色行李袋不見了,報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追查,才揪出是被陳男撿走。未經同意私自撿走別人行李袋的陳男則辯稱,當時他看到有個行李袋掉在路上,翻了一下裡面也沒東西,以為是沒人要的,才會撿起帶回家。但其實這個行李袋中內含一個已經壞掉的打火機,和社區安管員名牌。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因為一時貪念,未經同意私自侵占別人的物品,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的觀念,但考量到他坦承犯行,也與失主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8200元,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男子順手牽羊ATM出鈔口千元鈔 監視器全錄下法官判4倍罰金
南投縣1名陳姓男子去年底到ATM領錢時,發現出鈔口有張千元大鈔,他竟起貪念直接放進自己口袋,當失主返回遍尋不到而報警,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拿走1千塊錢的正是陳男。法官審理後,以《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陳男罰金4000元。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底到南投某家便利超商,至ATM提款機領錢時,看到出鈔口有張千元鈔票,他抬頭先觀察四周,發現身旁沒有人後,立刻把錢放進口袋,再繼續提領現金。豈料,不久後張姓失主發現錢少了,回到超商尋找,發現錢已被拿走,詢問店員也無果,於是報警,經警方向店家調監視器畫面,確認是陳男拿走千元紙鈔,探頭四處觀望等過程都被錄下。警方到陳男家中,他見警察上門便坦承侵占也交出千元紙鈔。法官審酌後,由於陳男未將千元大鈔送招領或通知失主,反為據為己有,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但念及犯後坦承也歸還該現鈔,判處罰金4000元,折合服勞役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