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屍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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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砍殺媳婦40多刀收押!中和惡公公「入看守所」第5天現況曝
新北市中和區1處公寓7月26日晚間6時許發生震驚社會的駭人命案。66歲張姓男子涉嫌持預藏刀械,朝34歲張姓媳婦狂砍40多刀,導致對方當場傷重身亡,事後遭檢方依殺人及侵害屍體等罪聲請羈押獲准,目前收容於台北看守所。而今天(31日)是張翁入所第5天,台北看守所透露,張翁目前編號為1835,與2至3名收容人同住一室,入所後飲食正常、睡眠安穩,情緒及精神狀況均維持平穩,沒有躁動情形,也未訂閱書報。據《三立新聞網》的獨家報導,台北看守所指出,張翁在入所各項程序中均配合管理,至今也未向所方提出任何特殊需求,目前生活作息一切正常,持續接受收容管理。至於其他收容人是否知道其涉嫌犯下重大命案,所方表示無從得知。回顧整起案件,命案發生於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棟公寓的樓梯間。案發當天,張姓媳婦前往公公租屋處接4歲女兒返家,雙方卻因不明原因爆發衝突。警方調查,張翁疑似事先預藏刀械,衝突發生後竟持刀朝媳婦瘋狂揮砍40多刀,造成張女全身多處重創,最終倒臥血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不幸身亡。張翁犯案後遭逮,並被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等罪嫌羈押禁見。這起悲劇也讓張女生前的處境曝光。據親友透露,她與丈夫約15年前因打工相識,個性開朗、樂觀又愛笑,只要身邊有人需要幫忙,她總是義不容辭伸出援手,在朋友眼中是1名熱心善良的人。為了扶養孩子,張女曾在社群平台自稱是1名「在超商輪班的單親媽媽」,每天長時間站立工作約8小時,下班後還得趕回家照顧孩子,經常累到連滑手機的力氣都沒有。她坦言,真正令人感到無力的並非身體上的疲憊,而是收入始終僅能勉強維持生活,「永遠剛剛好」,難以改善母女的生活品質。為了替自己和孩子爭取更好的未來,張女後來利用工作之餘投入網路電商,希望透過零碎時間增加收入,不必辭去原有工作,也不用囤貨,以自己的步調慢慢累積額外收入。她沒有描繪遠大的夢想,字裡行間流露的只有身為母親最單純的心願,就是希望孩子能過得比現在更好。然而,她努力打拚、試圖改變生活的願望,最終未能換來母女期待中的幸福未來,生命卻在這場震驚社會的人倫悲劇中戛然而止,令人不勝唏噓。
永和分屍案/梁嫌要胞弟消失 獨留左腳原因「剛買新刀案件就曝光」
新北永和分屍案,54歲梁男被親兄長殺害肢解,警方發現時,屍體僅剩左腳、軀幹,頭顱、雙手以及右腳皆已消失,死者的大哥昨天落網時曾大言不慚表示,「就是要弟弟憑空消失」,不過警方私下詢問為何又獨留軀幹和一隻左腳,未料兇嫌竟冷回原先打算繼續肢解,但「還沒處理完就被發現」,對於凶嫌的恐怖行徑,也讓員警不寒而慄。梁姓男大哥疑似和弟弟因為金錢問題發生嫌隙,憤而將親弟分屍殺害。(圖/翻攝畫面)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梁嫌供稱,本月1日凌晨3點左右,他等死者熟睡後,持水果刀猛刺對方心臟一刀斃命,他除了將屍體肢解,並以衣服包裹裝入垃圾袋丟棄,兇嫌犯案後生活作息並無多大改變,包括照常跑到台北市松山區某小吃店用餐。據警方調查,梁嫌1日凌晨拿水果刀一刀刺死胞弟後,當日清晨6點左右又剁除頭顱,下午放進垃圾袋棄置,隔日清晨再肢解雙手、右腳並包入垃圾袋,晚間7點時扔進垃圾車。梁嫌到生活百貨買2把菜刀,疑要返家繼續肢解遺體。(圖/翻攝畫面)梁嫌4日還計畫前往生活百貨4把新買刀,疑似是為了肢解剩餘屍體,警方透過店內監視器掌握兇嫌行蹤,由於全案於5日下午曝光,梁嫌返家時見到樓下有警車因此匆忙逃逸,帶著相當顯眼的紅色行李箱搭公車前往台北市公館一帶。梁嫌拖著紅色行李箱逃離住家,相當顯眼。(圖/翻攝畫面)針對犯下肢解胞弟的殘忍行徑,梁嫌供稱,弟弟平常總是向他借錢又會欺負他,家裡4間房間被弟弟強占3間,租出去每個月還能多賺好幾千元,而他只能睡在最小的1間。據了解,梁嫌行凶後仍住在家裡絲毫不感到恐懼,他甚至說「活人比死人更可怕」!警方私下透露,梁男應該把錢財看得很重,逃亡期間不接觸任何人,也不住旅館,直接睡在公館全家超商。梁嫌在偵訊後,被警方依殺人、侵害屍體罪送辦。
永和分屍案/擁千萬存款卻為數千元殺掉么弟 他伴屍多日心得「活人比死人可怕」
新北市永和區73歲梁姓男子1日狠心殺害分屍54歲么弟,犯案後還伴屍多日,每天睡在屍體隔壁房間,直至5日犯行曝光後才開始逃亡,並於昨日落網,他供稱殺人理由是因弟弟獨佔家中3間房,「租出去還能多賺好幾千」,並表示「活人比死人可怕」,全案依殺人、侵害屍體罪嫌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據了解,梁家共有9名手足,死者是最小的男丁,兇嫌則是最大的長兄,2人因沒有成家而與母親同住,死者更十多年前為了照顧母親而辭去法警工作,梁母近年去世後,兄弟倆嫌隙漸深,時常發生口角衝突,梁男一氣之下竟於1日凌晨,趁弟弟熟睡時將他殺害。而他行兇後還伴屍多日,且生活作息並未改變,直至5日傍晚他見犯行曝光才搭公車展開逃亡,最終在逃亡20小時後,昨日下午在台北市水源市場附近落網。梁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指控弟弟平常總是向他借錢又會欺負他,家裡4間房間被弟弟強占3間,「租出去每個月還能多賺好幾千元」,而他只能睡在最小的1間,忍無可忍才會痛下殺手。警方詢問他伴屍多日是否會感到害怕,梁男則冷言表示「活人比死人更可怕」,警方也發現,兇嫌名下有高達1千多萬的存款,居然為了幾千元房租收入將弟弟殺害,殘忍手段讓警方搖頭,全案依殺人、侵害屍體罪嫌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檳榔西施長太正遭閨密割臉刨肉焚屍 檢方痛斥「泯滅人性」求處4嫌重刑
17歲的林姓檳榔西施,因發現潘姓雇主們吸毒、又被懷疑勾引別人男友遭毒打,一度跑後惹來殺機,慘遭圍毆痛打,還被開山刀砍殺,最後遭絞死焚屍亡,2男2女凶手逍遙法外21年多,因祕密證人檢舉曝光,桃檢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檢警調查,17歲的林姓檳榔西施從苗栗北上桃園工作,受雇於41歲潘男、42歲陳女、40歲吳男和37歲陳女合資經營的檳榔攤,因一行人都有吸毒,且潘男為軍人,擔心吸毒被林女檢舉會受軍法審判,加上陳女懷疑林女和吳男曖昧,以檳榔攤營收短少為由,找來林女「教訓」一頓。4人1998年底先將林女拘禁在檳榔攤房間內,輪流毆打並持檳榔剪剪剃她頭髮,林女一度逃跑,被抓回後引發殺機,4人不但掌摑、毆打頭部、踹踩林女,潘男還持棒球棍痛毆,再持開山刀砍殺林女,導致她流血不止、漸失意識,他還不罷休,以毛巾纏繞她頸部,再插入棍棒絞死林女,過程中2陳女還不斷腳踹捶擊林女腹部,導致林女全身多處銳器傷、頭部鈍傷,再遭外力悶縊致頸部脫位,引發中樞神經休克死亡。事後4人謀議毀屍滅跡,潘男提議棄屍並焚屍,隨即購買3桶汽油,在當年12月9日16時許,4人夥同53歲何女駕駛銀色車輛載運林女屍體,到平鎮復旦路旁草叢,合力將林女屍體卸下,再由吳男傾倒汽油、潘男點火焚燒,導致林女臉部特徵無法辨識、衣物燒燬,屍體則因過度焚燒燒焦、捲曲及收縮,甚至焦黑龜裂,5人旋即棄屍逃離現場。桃檢指出,案發時檢警全力緝凶,也發布查緝專刊,但苦無具體事證,直到近年祕密證人檢舉,重啟調查,並報請桃檢婦幼專組檢察官林郁芬指揮偵辦,抽絲剝繭,鞏固事證。檢方強調,雖發生在近22年前,但案發之初檢警業已積極追查,並沒有追訴權不行使的情況,且刑法第80條追訴權時效規定雖於案發後歷經2次修法,但依現行刑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但書、及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等規定,林女遭殺部分並無追訴權時效消滅的問題,依法仍得追訴,依殺人罪嫌將4人起訴,侵害屍體罪行因已過追訴權時效不起訴,檢方痛斥潘男等人泯滅人性、犯後推諉卸責,讓家屬承受無法抹滅的傷痛,建請法院求處重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