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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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買回或網購「這類商品」要小心! 衛生局示警:恐吞200萬罰單
為把關醫療器材來源合法,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配合海關攔檢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2025年統計至11月底止,查獲個人或公司違法輸入醫療器材共52件,包括玻尿酸、美容儀、除毛儀、輪椅等,均違反規定,裁處6萬至200萬元罰鍰;若涉及轉賣或轉讓他人,則依法移送檢調偵辦。衛生局指出,除了玻尿酸、美容儀、除毛儀、輪椅等醫療器材之外,民眾日常使用的OK繃、液體OK繃、棉花棒、衛生棉條、保險套、眼鏡、日拋隱形眼鏡、醫用口罩等同樣是醫療器材。衛生局提醒,民眾攜帶或網購這8種醫材入境,可採用「便捷通關免申報」,不過「每人每半年每樣貨品」以1次為限,且有數量限制、僅限自用,不能轉賣或轉讓他人。若數量超過相關規定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醫療器材專供個人自用」。衛生局表示,今年攔檢到違法輸入醫療器材以個人居多,有民眾被查獲輸入玻尿酸時辯稱是因施打玻尿酸費用高昂,從國外進口自行施打會便宜許多;亦有人稱除毛療程昂貴,因此從國外網購除毛儀自用;也有民眾稱有過敏或鼻塞等症狀,經比價後從國外購買洗鼻器較便宜,都因未依規提出申請,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裁處至少6萬元。衛生局呼籲,民眾網購醫療器材須留意,依法僅部分醫療器材可於網路販售,且販售者須為醫療器材商或藥局,產品須於國內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販售者於網頁刊載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等資訊,請民眾避免向境外賣家或於國外網站購買。
出國購物血拼小心!「4類商品」帶回台轉賣恐觸法 食品也不行
暑假是出國旅遊的高峰期,許多民眾喜愛在國外血拼購物,回國後有時會將用不到的產品轉售。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無論是以郵寄或親自攜帶方式,將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帶回國內,皆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以免違法受罰。此外,提醒民眾須注意以下限量與輸入規定:一、個人自用食品:符合下列情形時,可免向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1.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2. 一般食品: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二、個人自用藥品:攜帶入境應符合下列規定。1. 非處方藥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2. 處方藥者: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3. 管制藥品: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並應避免購買攜帶含我國管制藥品成分藥品回國。4. 寄送一般藥品回國,應向食藥署申請核准,且管制藥品不得郵寄或快遞。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無論是以郵寄或親自攜帶方式,將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帶回國內,皆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圖/苗栗縣衛生局提供)三、個人自用醫療器材:攜帶或郵寄方式輸入,且未超過下列數量,得以便捷通關方式,並以半年一次為限:1. 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2. 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3.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4. 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5.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6.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7. 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8.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四、個人自用化粧品:應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此外,若購買以玻璃安瓿(AMPOULE)為容器之個人自用化粧品,需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後方可輸入。最後,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再次提醒,從國外攜帶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返國,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若違反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處罰,請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出國買OK繃、隱眼、口罩等8物回台「限量通關」 食藥署: 轉售觸法
暑假將至,民眾在國外購買食品、藥品、化粧品,或OK繃、保險套、隱形眼鏡、口罩等醫療器材後回台灣,入境時須遵守「限量規定」才可通關,且物品只能自用、不得販售。衛福部食藥署今(25)日表示,民眾若違反規定,將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處罰,請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食藥署今天召開「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返國轉賣恐觸法」記者會,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說,民眾攜帶食品類伴手禮回台灣時,須謹記限量、不可轉售的規定,其中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一般食品價值需在1000美元(約新台幣2.9萬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蕭惠文提醒,一旦食品不符限量規定,民眾須先取得食藥署的輸入許可證,並於入境時主動向海關申報、辦理進口查驗手續,且同樣不得販售,違者將觸犯食安法第30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7條第14款,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食藥署自2021年至2025年間未依食安法第30條規定,辦理輸入查驗即販售進口食品相關案件共計781件,其中744件已裁處,其餘37件尚在調查中,總裁罰金額已達2045萬元整,裁處金額最高為20萬元。副署長林金富補充,民眾攜帶生鮮蔬果或肉類食品回國也需符合其他部會檢疫規定,像非洲豬瘟前幾年於全球流行時,擅自於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者,第一次罰則20萬元,第二次以上違規直接裁罰100萬元。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圖/林則澄攝)至於藥品,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說,藥品又分為非處方藥、處方藥及針劑產品、管制藥品,其中民眾攜帶非處方藥回國時,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黃玫甄補充,民眾攜帶處方藥回國時,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應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或為處方藥針劑產品、管制藥品時,則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的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其中管制藥品並應避免購買攜帶含我國管制藥品成分藥品回國。黃玫甄說,民眾若想寄送一般藥品回國,應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其中管制藥品不得郵寄或快遞,應以隨身攜帶為原則,且藥品帶回國後僅供自用不得販賣,違者將因涉及非藥商執行藥商業務,觸犯藥事法第15條第1款及第27條第1項,依藥事法第92條第1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禁藥者,則依同法第83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食藥署2024年查獲網路違法販售藥品共計1012件,違法案件皆已依權責交由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個案情節處辦。黃玫甄提醒,民眾民眾也可能想攜帶藥品出國,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事先查詢要前往的國家對攜帶藥品入境的相關規定,以免誤觸他國法律。針對醫療器材,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專門委員楊怡真說,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衛生套(保險套)合計不超過60個;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楊怡真表示,民眾攜帶醫療器材入境時,若未超量得以便捷通關方式,並以半年一次為限,一旦超過限量或非特定品項,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後並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同樣僅供個人自用,不得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如有販售情形,則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2項供售限制規定,以同法第70條第1項第10款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2024年查獲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共計334件,其中以除毛儀、血壓計、搭配低周波治療器使用的電極貼片為主,違法案件皆已依權責交由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個案情節處辦。楊怡真也建議,民眾若想攜帶醫療器材回國時,仍應使用國內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的產品,可事先至食藥署官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化粧品部分,楊怡真說,民眾須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其中玻璃安瓿(AMPOULE)不能作為化粧品容器,個人自用時需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後方可輸入,但不論何種化粧品皆均不得用於販售、供應、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
出國爽買藥妝要注意!「8品項」都是醫療器材 這行為最重可罰100萬
疫情過後,暑假出國旅遊又成了國人熱門首選,國人喜歡到藥妝店採購,不過在國外大買特買的同時,也要注意所購買的產品是不是醫療器材。食藥署提醒,出國旅遊想攜帶或郵寄醫療器材回國,要先注意相關輸入規定,避免觸犯規定被罰款,影響出國的好心情。食藥署表示,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第4項規定,攜帶或郵寄方式輸入專供個人自用之醫療器材,符合規定者,且未超過數量上限者,得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且以半年一次為限;不過以上述方式帶回國內或輸入的醫療器材,還是有一些規定要遵守,有些人會把多餘用不到的產品上網兜售,殊不知這種行為是違法的。食藥署指出,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之個人自用醫療器材,僅供個人使用,如有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之行為,則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2項供售限制規定,依同法第70條第1項第10款最重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食藥署提醒,民眾自行由國外攜帶或郵寄輸入的醫療器材,除了產品售後服務沒有保障,產品使用之安全性及效能亦須自行負責,因此,如有使用醫療器材需求,建議選用國內領有許可證或登錄字號的產品,才有保障。食藥署也強調,針對國內醫療器材有上市前審查、上市後監視、製造廠品質系統查核等全生命週期管理,以保障民眾使用醫療器材的健康與安全。未超過數量上限者,得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之個人自用醫療器材如下:1. 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2. 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3.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4. 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5.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6.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7. 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8.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