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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獼猴遭私養!頸部戴項圈、鐵鍊畫面曝 台東縣農業處回應了
疑被私養的台灣獼猴脖子上套著頸圈,並以鐵鍊固定行動。(民眾提供/蕭嘉蕙台東傳真)台東縣延平鄉一處民宅遭民眾檢舉疑似私養台灣獼猴,現場可見獼猴頸部套著項圈、以鐵鍊固定。雖然台灣獼猴已降級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依法不得飼養。縣府農業處表示,將會同相關單位到場查核,若情況屬實,將依法裁罰。台灣獼猴於民國108年1月9日由「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後,陸續傳出民眾私養情形。為避免衍生人猴衝突、傳染疾病等風險,農委會於111年9月30日公告將台灣獼猴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證實,已接獲檢舉,並已預排與相關單位聯合查察,「到場後若確認為非法飼養,將依處以相對應罰則。」台東縣去年共查處8件民眾飼養獼猴案件;經加強宣導後,今年截至目前僅接獲1件檢舉。農業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違者可處15萬至25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私自飼養野生動物,以免觸法。
盜獵石虎還持槍瞄警 失聯移工主嫌落網羈押中
台中地檢署6日日宣布偵破違法獵捕販賣石虎案,涉案主嫌為36歲越南籍失聯移工潘男,於圍捕過程中竟持自製獵槍瞄準、恐嚇警員,經檢警持續追緝終於逮捕到案,檢方漏夜偵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台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接獲不肖人士違法獵捕販賣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之情資,立即分案指派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第5大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東勢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展開偵辦。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潘姓、范姓、阮姓等越南籍移工涉有重嫌。潘男自2020年10月間起即遭通報行蹤不明,在台失聯流竄近5年,無固定住居所,持自製獵槍於山區遊獵保育類動物再交由合法居留的范、阮姓共犯對外販售。5月底,專案小組查獲范姓、阮姓男子到案,檢察官訊後諭知以電子腳鐐監控,並擴大追查獵捕成員。6月4日專案小組掌握潘姓主嫌在台中新社、后里一帶的3處活動地點,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展開搜索,要趁他夜間打獵時人贓俱獲。不料潘男竟持槍瞄準、恐嚇警員,趁警員閃避時鑽入山區逃逸。警方漏夜追緝,於6月5日在新社區攔截圍捕,終於逮捕潘男,並在新社區的藏身處查扣自製獵槍4把、喜德釘火藥及製造獵槍的零件、工具。警方同時發現山羊肉、穿山甲鱗片等動物遺骸,研判不是針對石虎盜獵,而是見到的野生動物都獵殺,不分種類,目的是賣給越南同鄉等人吃肉、吃野味,檢警目前查獲石虎屍體一隻。台中地檢署偵破失聯移工獵捕販賣石虎案,主嫌潘男持獵槍瞄準警員拒捕,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警方提供)台中地檢署偵破失聯移工獵捕販賣石虎案,主嫌潘男持獵槍瞄準警員拒捕,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警方提供)檢方表示,潘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未經許可製造、持有非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非法獵捕、宰殺、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石虎是台灣現今唯一原生貓科動物,屬於瀕臨絕種的第一級保育野生動物。中檢強調將持續追查釐清犯罪網絡,全面打擊不法盜獵販賣行為,維護野生動物永續生態。
瑞芳酋長岩迎繁殖季 「遊隼爺爺」教保育
每年2月至6月是新北市瑞芳酋長岩保育類遊隼繁殖季,吸引各地賞鳥愛好者前來朝聖。有「遊隼爺爺」之稱的87歲保育志工林國雄,不僅協助巡守觀察,穿梭在鳥友中維持秩序,更熱心投入保育行列,主動參與幼鳥救援工作,是守護酋長岩遊隼的重要人物。林國雄是深澳漁港在地人,也是知名小吃店「阿華鯊魚羹」的老闆。4年前林國雄受已故基隆鳥會前理事長沈錦豐的邀請,加入酋長岩遊隼保育志工行列,每逢繁殖季,風雨無阻於清晨前往觀察遊隼動態。由於觀察細膩、熟悉鳥類習性,他能精準掌握遊隼覓食時間,專業深受鳥友們敬重,獲得「遊隼爺爺」的暱稱。林國雄說,去年酋長岩成功孵育出4隻遊隼幼鳥,吸引眾多民眾前往觀賞,一度創下單日156支攝影「大砲」架設的紀錄,令他印象深刻。其中最小的幼鳥「小寶」4月間意外落巢,他與沈錦豐擔心被非法捕捉,連夜守護,直到新北市動保處派員到場救援。林國雄回憶,小寶後送至台灣猛禽研究會治療,經過20多天的照護順利野放,卻不幸於6月間在苗栗落入陷阱死亡,讓他迄今仍感到萬分遺憾。遊隼繁殖時間,林國雄也擔任解說員,向遊客解說繁殖過程,每年2月為交配期,3月開始母鳥孵蛋,4月幼雛破殼後,遊隼會抓獵物回巢餵哺,5月時教雛鳥學飛,在6月教幼鳥拋接獵物,7月所有幼鳥皆離巢。他詳盡的解說,讓賞鳥民眾聽得津津有味。每年2月至6月的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都可看到「遊隼爺爺」林國雄在酋長岩擔任現場導覽,提供正確的遊隼生態知識,並提醒遊客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原則。動保處也呼籲,以尊重的態度欣賞自然生態,共同保育野生動物。
六福村狒狒遭射殺慘死!下令開槍的人是他 判決出爐要坐牢
六福村動物園年2023年3月發生東非沸沸脫逃被殺案,引發各界關注;當時下令「開槍」的時任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遭桃園地方檢察署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1日判決,認為他犯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法院指出,徐男身為農業局技工,屬於法令規範公務員,依法加重其刑,審酌他明知狒狒是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但卻罔顧政府保育野生動物的用心,利用不知情的獵人宰殺,危害自然生態的平衡,妨礙環境的永續發展後還否認犯行,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第1款之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桃園平鎮區2023年3月10日起獲報有狒狒出沒,據了解,這隻屬於六福村的東非狒狒因不明原因離開園區大逃亡,一路從平鎮、楊梅、新屋到最後抵達富岡,桃園市農業局甚至組成「桃園市抓狒戰情室」,狒狒在當月27日受困民宅被包位後,遭林姓獵人射擊一槍斃命。據林姓獵人表示,當天接獲新竹縣政府農業處詢問支援圍捕,於是自發性加入圍捕,根據林姓獵人供稱是接獲徐姓技工指示他「直接開槍射狒狒」,後來又有人補上「一槍幹掉牠」這句,他才開槍,導致狒狒死亡。檢察官認為,獵人聽從官員指示,打死狒狒屬於過失,而《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殺相關條文不處罰過失犯,因此不起訴。桃園地院審理,徐男先是否認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並稱並未在圍捕行動中遇到獵人,也未對他下令,更不知道獵人身上攜帶獵槍。除此之外,徐男認為狒狒凶暴,為保護民眾安全,應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緊急情況下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不過法院綜合證人證詞及現場照片,徐男知道獵人身上攜帶原住民自製獵槍而非麻醉槍,且徐男指示時,客觀上無緊急危難的情況,足認徐男有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犯意,及利用獵人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客觀事實。
男子私養穿山甲 竟稱家裡狗叼回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偵查隊幹員15日前往萬里山區查緝毒品案,意外發現38歲曹姓男子非法飼養保育類動物穿山甲1隻,有明顯外傷。曹男聲稱,穿山甲是被家裡養的土狗從外叼回來。警方通報新北市動保處派員到場,將穿山甲送醫治療,曹男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據了解,警方15日上午7時許至萬里加投山區查案,過程中發現曹男住處外的狗籠內,關養的竟是隻保育類野生動物穿山甲,腳、尾明顯有傷,且發現曹男竟用狗飼料餵養以螞蟻為食的穿山甲,導致該隻穿山甲健康狀態不佳,顯得十分虛弱。由於事出意外,警方只能從現場尋找可利用器具,小心翼翼將穿山甲帶回,並立即通報動保處到場。經動保處獸醫初步檢傷,發現該隻未成體雄性穿山甲不明原因左小腿、肋骨骨折及多處挫傷,並有脫水情形,初步治療後,將轉送台北市立動物園接受進一步醫療。動保處通報保7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到場偵訊,曹男聲稱,穿山甲是家裡的土狗才於前1天不知從何處叼來。警方及動保處對曹男說詞存疑,不排除穿山甲是誤入陷阱受傷。偵訊後,警方依法將曹男函送檢方偵辦。動保處表示,穿山甲為保育等級2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捕穿山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將依同法第41條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arrow_forward_ios閱讀文章
原住民王光祿案爭訟11年 最終無罪確定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檢察總長2度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14日認定,王是撿到土造長槍後獵捕保育動物供家人食用,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獲悉判決結果,欣喜之情難以言喻,除感謝大家幫忙,也告慰母親在天之靈。王光祿創造台灣司法多項罕見紀錄,在被判刑確定後,檢方從未發監執行;檢察總長還2度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曾為此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並作成憲法解釋,王光祿更獲總統特赦,最後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2013年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拾到的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未否認,但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並未犯罪。王被依槍砲、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合憲,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且獵捕、宰殺或利用的野生動物,不包括保育類。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後,蔡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但2021年底最高法院認為,依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主張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理由,判決駁回。檢察總長再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王持有的是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且在原民地區撿到,以此獵殺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規定。而王所獵獲的動物是供家人食用,且基於其傳統文化的需要,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但無罪理由震撼法界,認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法律,這次無罪判決逾越法律,且未來有心人士以此鑽法律漏洞,恐讓非法槍枝流入社會。王光祿在台東老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很多人默默幫他,而王母前年因新冠確診離世,王望向牆上掛著母親與兒孫的合照,淚眼婆娑地說:「我沒有罪了」,告慰母親在天之靈。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判決結果回應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主張,並已與內政部、國防部討論修法,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安全的獵槍。
「胖橘貓」悠閑闖冰川景區? 研究員驚呼:是國寶!
「大橘貓」闖冰川景區?四川達古冰川保育區工作人員於近日在哈都措、昌德溝區域,驚喜發現紅外線相機拍攝到大陸國家一級重點保育野生動物「荒漠貓」,這也是在達古冰川景區內首次拍到野生荒漠貓,影像非常珍貴。據《百度》報導,景區管理局組織為進一步掌握達古冰川景區內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大中型獸類資源的種類、分佈範圍以及所受威脅因子等,因此展開了國家二級重點保育大中型獸類調查紅外線相機回收工作。豈料,在整理相機資料時,竟發現一隻「大橘貓」緩緩從鏡頭前走過,事實上,這是大陸國家一級重點保育野生動物「荒漠貓」,荒漠貓是食肉目貓科貓屬的哺乳動物,體形較一般的家貓大,四肢略長,牠是大陸的特有物種,分佈於甘肅、陝西、青海、四川、寧夏等地,棲息地則在高山森林、沙漠及草原地區。「荒漠貓」在四川常棲息於海拔3000公尺的高山森林中,牠們是夜行性動物,主要捕食草原、沙漠中的小型囓齒類動物,因其是大陸特產貓類,難於發現,因此具有很大的學術意義,所以應加強保育工作。荒漠貓。(圖/翻攝百度)
獼猴界「楊過」闖修車廠員工急求助 網大笑:「牠驗好車就會走了」
桃園市龍潭區某家汽車修護廠,今日上午發現一隻斷了右臂的台灣獼猴闖入,站在車廠內引擎架上東張西望,員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擔心牠在場內亂竄可能會受傷或危及客人安全,只好在地方社群PO文求助,網友紛紛留言戲稱「牠驗好車就會走了」、「還好不是狒狒」,動保處聞訊後趕往現場,將牠帶回安置。民眾今日上午在地方臉書社團PO文,表示「怎麼辦,工廠跑進一隻獨臂猴子」,拍下獼猴闖入廠內的照片,引起網友關注,紛紛建議「打給動保單位」、「請動保團體來抓,應該是肚子餓了,拿點水果給牠吃」,還有女網友說「是我鄰居家養的」,大家趕緊請她連絡飼主,但飼主剛好不在家。這隻台灣獼猴沒有右臂,很親人且沒有攻擊性。(圖/報系資料照)桃園野鳥協會人士到場後發現,這隻獨臂獼猴外觀、毛色與精神狀態都相當不錯,應該是隻未成年小獼猴,得知網友說「這猴子有人養」後,試著以餅乾零食引導牠至車廠的小辦公室以利誘捕,沒想到,獼猴發現有人靠近,立即溜向汽修廠出口圍牆上,甚至一度跑到隔壁大庭院,還攀爬到遮雨棚上。慌亂之時,動保處人員趕到,慢慢靠近以網子順利撈捕獼猴後,帶回暫時安置,動保處人員表示,這隻猴子不怕人,應該是有人飼養,將暫時安置並找出飼主到場說明,若有違反行政法將依法裁處。據了解,台灣獼猴自2019年起由保育野生動物除名,成為一般野生動物,行政院農委會2022年將台灣獼猴公告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民眾如有合法飼養,要在今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其他民眾飼養台灣獼猴,在11月30日前送交主管機關可不受罰,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動物保護法處5至25萬元,並沒入禁養動物。
山老鼠獵殺黑熊野山羊吃下肚 檢方起訴求處重刑
新竹縣52歲何姓男子等山老鼠集團分子,盜木之餘還射殺台灣黑熊、台灣野山羊,並把這些保育類動物全吃下肚。檢方以何男破壞生態平衡、罔顧政府保護野生動物的用心,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何男等山老鼠長期於新竹、苗栗山區的林班地盜伐珍有林木,因行徑大膽,遭新竹林管處、警方等單位鎖定後逮獲,並起出合計162.9公斤的珍貴盜採林木等贓證物,依森林法起訴何男等15人。檢警清查贓證物意外發現,何男不但盜採珍貴林木,還在山中射殺保育類動物,大啖熊掌跟山羊肉等野味。檢警調查,何男與同夥去年8月前往尖石鄉林班地盜伐扁柏、紅檜樹瘤時,設置俗稱「山豬吊」的陷阱捕捉動物,果然捉到1隻保育類台灣黑熊。但這夥人不但未把黑熊野放回歸山林,何男還以自製獵槍將牠射殺,這批山老鼠就在山裡肢解、烹煮,吃了這頭台灣黑熊。去年10月初何男前往另個林班地盜伐扁柏、紅檜樹瘤時,又在途中射殺1隻台灣野山羊吃下肚。檢警調查何男等人盜伐案件時,意外從何男手機裡發現台灣黑熊的照片、影片,何男才坦承犯行。同夥則供稱,除了黑熊,之後還吃了一頭台灣野山羊。檢方表示,何男明知台灣黑熊、台灣野山羊是農委會列為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除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獵捕、宰殺,但他為滿足口腹之慾、破壞大自然生態平衡,罔顧政府宣導保育野生動物用心,妨害環境永續發展,惡意槍殺並食用台灣黑熊、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動物,除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用來射殺黑熊、山羊的自製獵槍則沒收。
珍稀欖蠵龜遭漁網纏繞險喪命 海巡署救援奇蹟生還
21日上午9時許,綠島石朗岸際發現一隻海龜遭漁網纏繞情形相當嚴重。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獲報趕往現場救援,經確認為台灣海域較少見,被列為瀕臨絕種之第一級保育野生動物欖蠵龜,隨即安排救治,後續交由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收容。第一三岸巡隊表示,這隻欖蠵龜背甲曲線長48、寬48公分,主要分布於世界各大洋熱帶和亞熱帶海域。從體型研判仍屬幼龜,除了外殼稍有缺損外,無明顯外傷,但因是遭漁網纏繞許久,容易有溺水狀況,保險起見,立即安排送回台灣本島進行救治,將這隻珍貴稀有欖蠵龜轉送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收容照養,癒後再擇日野放。第一三岸巡隊呼籲,東部海域常有保育類海洋生物迷航擱淺與作業誤捕,民眾或漁民如有發現,可撥打海巡署服務專線,人員將立即前往協助。
家犬咬死棕簑貓 婦人被控野生動物保育法不起訴
家住新北市石碇的王姓婦人飼養的家犬「捕捉」了一隻3級保育野生動物「棕簑貓」,被控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確認家犬並不知道獵物是什麼動物,且王婦並沒有指揮家犬攻擊,日前依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處分。檢方不起訴書上說,66歲的王姓婦人飼養的家「甜甜」在今年7月14日獵捕到一隻野生動物,並將動物咬死,王婦不認識家犬咬死的動物,擔心家犬因而生病,所以將棕簑貓的屍體拍照後上傳臉書詢問,不料網友發現是保育類的棕簑貓,於是向保七總隊檢舉王婦違反野生重物保育法。王婦在檢方偵查時表示,她發現狗兒咬了一隻動物時,動物已經死亡,當時臉書發文後就明言「不知甜甜的獵物是什麼動物」,隨後網友發文,她又回覆「就在我園子裡,我不會做那種事,故意叫狗去咬」、「如果你家的狗,能夠接受你一個號令一個動作,你再來跟我談這個」。檢方據此認定,王婦在狗兒咬死棕簑貓的時候,沒有指揮狗兒攻擊,也不知道棕簑貓是保育動物,認為王婦沒有違反野生動保法的故意,將她不起訴。棕簑貓又稱食蟹獴、膨尾狸,平時棲息於溪流附近之森林中,以岩洞或自掘之洞穴為居所。覓食時常會移至溪流附近,善於游泳潛水;食物包括鼠類、蛇、蜥蝪、蛙、魚等脊椎動物,以及淡水蝦蟹、蝸牛、大型昆蟲等無脊椎動物,被行政院農委會列為珍貴稀有保育等級的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