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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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假船票狠撈256萬!導遊潛逃澳門返台落網 竟扯「麗星」停權害的
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與臺中刑大日前破獲一起「假賣郵輪船票」的詐騙案。一名許姓導遊在臉書社團自稱是「麗星郵輪VIP會員」,宣稱與船公司有長期合作關係,能以低於市價 1 萬至 4 萬元不等的超低折扣轉售船票,半年內吸金高達 256 萬餘元。直到許嫌於今年5月底捲款潛逃至澳門,被害人求償無門才驚覺落入陷阱,警方立即掌握其行蹤並實施境管,日前趁許嫌從澳門搭機返國入境時,由航警與專案小組持拘票當場逮捕送辦。 許姓導遊在社群貼文PO出照片吸引被害人上門。(圖/刑事局提供)刑事局分析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分析情資發現,許嫌自去年 12 月至今年 6 月間,在 Facebook 等熱門社群平台狂貼賣票文,並以「便宜轉讓」、「VIP獨家優惠」等話術誘使民眾轉帳,警方初步清查,全台共有 27 名被害人遭詐,其中甚至有3至4名曾交易成功的「回購客」再次受騙。被害人在匯款後,許嫌便以各種理由不斷拖延出票,隨後便直接封鎖帳號搞失聯。航警在機場逮捕從澳門入境的許姓導遊。(圖/翻攝畫面)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許嫌犯案獲利後,於今年 5 月底潛逃至澳門避風頭,警方隨即對其發布境管通報,並精準掌握許嫌搭機回國的情資,上月中在其降落入境時由航警先行將他拘提到案,再交由刑事局帶回偵訊。許嫌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自己並非故意詐騙,而是因為「違反會員條款」,私自使用船上積分兌換商品與船票賣給客人,才遭麗星郵輪停權導致無法出票,對此,刑事局持保留態度,也已正式行文至郵輪公司進行查證,目前尚未獲得官方回覆,是否真如許嫌單方面所言仍待進一步釐清。全案詢後已依涉嫌《刑法》加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刑事警察局特別提醒,社群平台充斥各類「假網拍」詐騙,預訂郵輪船票或旅遊產品務必尋求官方授權通路或正規旅行社,切勿輕信網路陌生人的低價轉售訊息並私下匯款,以免血本無歸。
台北男遇「假警察視訊」追問個資 警方揭詐騙集團新手法
台灣詐騙集團猖狂,手段層出不窮,為了讓民眾信以為真,甚至大膽地假扮成警察。日前台北一名65歲的張姓男子就遭詐騙集團扮演警察來電,並通過視訊電話來展示假傳票和165反詐騙熱線標牌。所幸該位民眾越想越不對勁,意識到可能遭遇了詐騙,連忙打電話給警方詢問,這才保住了自己的財產。近期台北市一名65歲的張姓男子遭詐騙集團盯上,日前接到陌生電話,對方聲稱疑似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辦理身份證更換,並提供了一個Line ID,要求他加入Line好友來打視訊電話。張男照做後,視訊電話中出現了一名穿著警察制服的人在展示刑事傳票,背景還有165反詐騙標牌的標語。這名「警察」聲稱張男涉嫌一宗洗錢案,因調查保密,不能告知身邊任何親友,並要求張男準備銀行帳戶等資料。但張男卻覺得越來越不對勁,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詐騙,立即掛斷電話,封鎖了該ID,並打電話向警方求證。刑事局也表示,最近詐騙團夥的手法包括成員假扮成警察,穿上假的警察制服,給受害人打視頻電話,利用視頻影像,故意展示放有165反詐騙標牌或標語的背景,以此取信被害人,然後以「身份遭冒用」、「有人代辦你的戶籍謄本」、「涉嫌刑事案件」、「派員到府收款監管帳戶」、「可視訊制作筆錄」等進行詐騙,並以「調查保密」為由,要求被害人不能告知身邊親友,製造緊張的氣氛讓受害者慌張,從而落入詐諞集團的陷阱。刑事局指出,類似的詐騙手法更容易讓年長者感到恐慌,害怕留下刑事記錄而受騙。因此呼籲民眾時常關心、提醒家里的長者。如果自稱檢警來電,要求視頻,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靜,切勿聽從對方任何要求或指示,最好能詢問並留下對方單位、職稱、姓名等信息,然後立即掛斷電話,反撥該機關電話、110或165反詐騙專線進行核實。
假扮檢察官盜領51萬 21歲男子落網稱「沒領到錢」
高雄1名21歲的柯姓男子因在外欠款無力償還,在網路上看見高薪徵職廣告,成了詐騙集團一員,日前他依照上層指示,假扮檢察官,與被害者面交8張金融卡後,隨即盜領51萬,待被害人驚覺受騙報警,警方掌握柯男身分,到他住家逮人,但他聲稱自己都還沒領到錢就被逮,訊後依法送辦。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於6月29日接獲62歲的尤姓男子報案稱,因接獲不明人士假冒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偵辦非法吸金與洗錢案件名義,誆騙他涉有刑案,在一連串話術洗腦下,尤男擔心自己戶頭現金遭凍結,與對方約好地點面交,將他8張金融卡及帳號密碼都給了詐騙集團,過沒多久,他就發現名下帳戶被盜領走51萬,才發現自己是被騙。桂陽派出所與偵查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調閱路口監視器,掌握21歲的柯姓犯嫌,居住地與交通工具,於13日持搜索票及拘票,至前鎮區南衙路一帶,查獲柯姓犯嫌,並查扣犯案手機。據了解,柯嫌以做工維生,因欠款無力償還,在臉書網站看見高薪徵職廣告,成了詐騙集團一員,負責面交及至銀行取款車手工作。這次依照詐團上層指示,與被害人尤男面交時以假傳票為由,向尤男收取金融卡及帳號密碼後,就到附近銀行ATM盜領現金51萬元,再將現金交予詐團上游。柯嫌聲稱,酬勞未領即遭警方查獲,全案詢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