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
」 毒駕 刑事局 中聯 苯駢芘 詐欺
毒駕害命還扯美沙酮!豐原賓士女驗出4毒 檢憂再犯羈押禁見
台中市豐原區日前發生毒駕奪命車禍,45歲劉姓女子駕車追撞停等紅燈車陣,造成1死5傷。檢方偵訊後認定,劉女涉嫌毒駕致死及施用毒品等罪嫌重大,不僅有逃亡可能,還有反覆毒駕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酌後裁准,全案持續擴大偵辦。本月19日下午2時許,劉女駕駛賓士車行經台中市豐原區中山路近圓環東路口時,未減速直接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4輛自小客車及2輛機車;車禍發生後,37歲左姓機車騎士遭夾困於兩車之間,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另有5人受傷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確認各方駕駛均未酒駕,但劉女接受唾液毒品快篩後,檢出依托咪酯、鴉片、甲基安非他命及甲基卡西酮等4種毒品陽性反應。面對檢測結果,劉女辯稱自己近1、2個月都在服用戒毒藥物「美沙酮」,才會出現毒品反應。對此,法醫高大成博士指出,美沙酮是戒毒替代藥物,主要用於降低毒癮,不會產生嗎啡類毒品帶來的快感,也未曾聽聞會因此導致跌倒或車禍;反倒是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常造成意識混亂、判斷力下降、步態不穩及暈眩,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案經豐原分局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承辦檢察官廖云婕命偵查隊幹員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並採集尿液送驗,持續釐清毒品種類及事故經過。廖云婕認為,劉女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過失傷害及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毒駕犯罪的高度風險,若未予羈押,恐影響後續偵查並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經法官審酌後裁准。
毒駕釀1死5傷!台中賓士女驗出「4毒陽性」 檢方聲押獲准
台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9日下午發生一起連環車禍,一名45歲劉姓女子駕駛賓士車,先後衝撞停等紅燈的4輛汽車及2輛機車,造成37歲左姓騎士喪命,另有5人受傷送醫,警方當場將劉女逮捕,經毒品快篩發現其體內有4種毒品陽性反應,20日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這起事故發生在19日下午2時25分,當時劉女開著白色賓士車,沿中山路往中正路方向行駛時,高速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4輛汽車及2輛機車,導致37歲左姓男騎士被前後轎車夾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仍不治,另有駕駛和乘客5人受傷,而肇事的劉女則蹲坐在路邊。警方到場對所有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均無酒精反應,員警也經劉女同意進行唾液檢測,驗出依托咪酯類、鴉片類、安非他命與卡西酮陽性反應,訊後依公共危險罪中的毒駕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由檢察官廖云婕接手處理案件。劉女表示自己有服用「美沙酮」戒毒,但檢察官認為,劉女吸毒後駕車釀成1人死亡、5人受傷,涉犯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過失傷害及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以認為她有逃亡及反覆實行毒駕犯罪之虞,為確保偵查並避免公共安全危害發生,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目前檢察官也已指揮警方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並採集劉女尿液送驗,進一步釐清詳細毒品成分與肇責。
共諜滲透台積電首例!前副理密謀「藍海計畫」 起訴求刑7年
台積電遭中國大陸特務滲透!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透過一名香港人丁小琥來台發展組織,並吸收台積電陳姓副理,藉由竊取高階奈米晶片製程等營業機密,打算實施「藍海計畫」扶植大陸半導體發展,所幸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及時攔截,今年5月底由高檢署智財分署指揮搜索陳姓副理聲押獲准,並將遭竊的台積電內部文件全部取回,全案今日偵結,以《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起訴陳姓副理並求刑7年,這是國內首度破獲中共情治人員來台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不法案件。依據起訴內容,丁小琥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主任的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頻繁來台,除了為中共發展組織,也積極收集、刺探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相關的情報。丁小琥先吸收一名黃姓台灣人,再透過他引薦時任台積電陳姓副理,共謀在大陸設立中國半導體材料分析公司(簡稱CSMAC),由陳姓副理負責擬好「藍海計畫」(中國製造半導體基地),規劃高薪挖角台灣半導體產業人才,以逐步侵蝕台灣半導體的國際領先地位。陳姓副理一邊滲透臺灣半導體產業,一邊伺機竊取台積電高階奈米晶片相關製程、流程等營業秘密,以充實CSMAC的競爭實力。檢調掌握,陳姓副理在2023年5月到2024年2月期間,為了對丁小琥介紹的大陸金主和技術專家展現他的半導體製程、材料相關知識,擅自重製21件台積電機密再帶回家裡研讀,但正因如此遭台積電察覺異狀展開調查,並取回所有機密文件。高檢署智財分署今年5月28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五路搜索、約談3人,台積電前陳姓副理收押禁見,歷經一個多月密集偵訊他和相關證人,以及分析電磁紀錄與證物後,於7月20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台積電是領先全球的半導體製造公司,技術領先優勢不僅帶動國內經濟民生,更進一步成為嚴峻國際環境中我國整體半導體產業競爭力維持的指標,被告深知此情,竟罔顧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大量非法擅自重製取得台積公司國安、一般營業秘密,以執行他的「藍海計畫」,意欲扶植大陸地區半導體科技發展,犯行實不足取,請求法院就量處有期徒刑7年。丁小琥另外涉嫌滲透我國國軍遭起訴,今年2月因病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檢調從共諜案扣案證物挖出台積電竊密案的線索進行偵辦,丁小琥同樣因為已身亡,處分不起訴。
夏莉絲幼兒園不當管教案 北市教育局行政重罰並向地檢署告發
針對臺北市私立夏莉絲國際幼兒園發生不當管教案,教育局今(20)日說明處理進度,本案採「行政裁罰」與「刑事司法」雙軌併進,目前教育局已向地檢署告發,並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主動檢具本案件完整扣押影像、行為人與被害幼生身分、不當行為紀錄等事證,全力配合偵查;行政裁罰方面,教育局已祭出罰鍰共計50萬6,000元,另外也以專案提供家長各式資源協助,預計將在7月底完成行政調查。教育局重申「從嚴、從速、從重」態度,並由府級於7月17日召開跨局處家長說明會,執行單一窗口的專案服務,包含教育局提供專用會議室調閱監視器影像、幼兒轉園安置服務;社會局結合幼兒輔導(心理支持)方案,以及法務局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司法偵辦進度方面,教育局表示,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在6月下旬受理報案後,立即完成兒少保護通報,並於同月30日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已查扣監視器主機,並通知幼兒園負責人、園長與教保員等相關人到案說明,全案刻正由檢察官持續偵辦中。教育局進一步說明,經家長協助指認監視器影像畫面幼兒身份,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主動檢具本案件不當行為紀錄表、相關人身份、監視器影像檔案光碟等資料向地檢署告發,俟本案調查報告完成,將再提供地檢署併辦。教育局嚴厲譴責涉案人員,並強調對待不當管教案件不僅止於行政裁罰,更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除了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行為人尚有妨害幼童發育罪、強制罪之嫌,本局定全力配合偵查,確保違法行為人承擔應有的刑事罪責,絕不姑息。
院長性侵羅生門2/醫美名醫幹這事不起訴 律師稱黑道大哥認識我惹議
中部知名醫美整形診所已婚的L姓院長,被控與美少女高中生辛蒂(化名)交往數年後,涉嫌家暴、逼墮胎,甚至在一次激烈爭吵後,性侵辛蒂;事後,L找了一位知名律師,對辛蒂嗆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逼迫她拿錢、簽保密協定,但她事後越想越不甘願,因此性侵案即使不起訴、再議被駁回,她還是聲請准許自訴,要到法院與L輸贏。辛蒂被L院長帶到汽車旅館拘禁,確認她有服下墮胎藥,沒想到她藥物過敏,痛到昏倒,冷血的L竟然將她「丟包」在林新醫院急診室,最後,辛蒂還是得動手術才能處理掉L的骨肉。這起事件發生後,辛蒂雖然在經濟上必須依賴L,兩人還在一起,但感情降至冰點,她懷疑L另結新歡,於是跟監L,結果親眼見到他帶著別的女生進汽車旅館。辛蒂說,當小三已經很沒自尊了,又被劈腿,這段感情讓她心灰意冷,於是主動提分手。但L是那種他可以甩別人,但不容許女人不要他的「霸道院長」,雙方發生激烈爭吵,L用很多貶低辛蒂的詞彙羞辱她,還嗆道:「沒有我,妳他媽的什麼都不是」!而好幾次吵到最後,表面斯文、有禮的院長,竟然揮拳動粗。辛蒂遭L院長呼巴掌,臉上瘀青,她表示自從被逼墮胎後,L像是變了個人,會對她施暴。(圖/讀者提供)辛蒂說,L第一次家暴,發生在辛蒂手術後的第二天,那次她被嚇傻了,根本不知道怎麼反應。還有一次,因為辛蒂接了一個平面模特兒的拍攝工作,L不准自己的女人拋頭露面,為此又打了她一頓。當女方主動提分手那次,L死命掐著辛蒂的脖子,然後呼巴掌,接著,他竟然將辛蒂拖到廁所要做愛,辛蒂拒絕、也出手阻擋,奈何體型、力氣都不敵身材高大的L,再加上被打怕了,於是L性侵得逞;事後,L的解釋是:「打那一炮是為了挽回兩人的感情」。當下辛蒂奪門而逃,跑去找一個社會上認識的姐姐求助,隔天,辛蒂在姐姐陪同下報警。接到傳票,L也慌了!委任台中市知名度相當高的某律師,與辛蒂談和解。一開始,對方出價一百萬,但辛蒂在姐姐的斡旋下,和解金額增加到280萬,辛蒂說:「他們談判過程,我感覺自己像是商品,被討價還價,我實在不願意接受,因為,以他對我的傷害之深,跟他的經濟能力,至少應該賠個一千萬才夠!」但是,這位知名律師恐嚇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這樣的言詞,對辛蒂來說,的確會產生威嚇作用;於是,她簽下和解書,接受保密條款。而這起性侵案,檢方不起訴,事情原本應該落幕,但因為L嗆道:「我一個醫師,小三、小四、小五很正常…我男生頂多道德上瑕疵,公開之後,妳名聲也毀了,看誰要妳…」。就為了這些瞧不起人的話,辛蒂聲請再議,被駁回後,繼續委任律師提出「聲請准許自訴」,她想到法庭跟L輸贏。這起性侵案,因各說各話,猶如羅生門。辛蒂委任律師表示,L能獲得不起訴,係因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可確認被告與告訴人曾有婚外情及性關係,但就強迫墮胎、強制、強制性交及恐嚇等指控,因通訊紀錄、監視器畫面、醫師及證人證述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不起訴。不過,告訴人質疑,檢方過度著重對其不利證據,卻未完整綜合驗傷報告、精神科診斷、錄音及雙方互動等證據的整體關聯性,也未深入調查相關矛盾與疑點,對部分證據採信標準前後不一,逕以「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作成不起訴,致使多項重要事證未獲充分評價,引發外界對偵查是否周延的質疑。對此,L院長委任律師代為回應,強調所謂的性侵案,都已經不起訴,再議也駁回,基本上是確定了,至於辛蒂提告傷害、教唆墮胎等案,也都不起訴,司法已經還L院長公道了,當事人希望一切「到此為止」。至於辛蒂指控律師嗆黑道,律師解釋,是辛蒂先表示她認識某江湖大佬的孫子,如何如何,他才勸小女生說:「這位大佬是我的結拜兄弟」,而辛蒂又嗆說要找徵信社蒐證,他好心勸說,很多徵信社有黑道背景,最好不要碰,免得被黑吃黑,言談之中有提到他因為工作關係認識很多大哥級人物,若完整聽完整個對話,就知道他不是在恐嚇、威脅。
遭詐百萬還被騙當車手!詐團收水手一天狂收百萬 半年海撈1.1億
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去年接獲被害人報案,有被害人表示自己誤信假投資詐騙,損失120萬元,因無力持續入金,在詐團的介紹下獲得「工作」,實際上卻是擔任提領贓款的車手,直到一次在「工作」時發現帳戶遭到警示,才驚覺有異,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後也發動三波搜索,逮獲詐團成員在內共19人,經查被害人約有6人,其中1人遭詐5600萬餘元,短短半年內總不法所得上看1.1億餘元。據了解,該詐團由一名林姓男子作為主嫌首腦,負責與其他詐團接洽,處理在台款項提領與彙總,其為躲避警方查緝,長期待在柬埔寨,遠端指示手下進行提領與收水,並指示25歲的林姓男子作為收水手,再由29歲的李姓男子擔任控盤與收水手,將款項由其詹姓女友擔任會計作帳。據悉,林姓收水手單一天所收金額就高達百萬以上,其將收取金額轉交給李姓男子,李男再將每日工資發與林男,平均一天就可領取1萬元報酬。警方見時機成熟後,先是與被害人合作,誘捕收水手,成功逮獲31歲的王姓收水手,隨後循線追查,再逮獲林姓收水手與李姓控盤手等19人在內,同時發現李男等人為躲避警方追查,與新北市板橋區一間租賃車行長期合作,以每日每輛1萬元價格,提供車輛供李男及其旗下車手使用,從而製造斷點。警方也發現,林男與李男等人向車手收款後,以丟包方式轉交上游製造斷點,初步清算發現,被害人數約有6人,財損金額更是高達1億1072萬餘元,其中一人就被詐取5600萬餘元。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蒐證,發動數波查緝行動,成功拘提林姓主嫌等19人到案,並查扣現金35萬餘元、偽造之租賃契約、GPS定位器、毒品K他命等其他不法贓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詐欺犯罪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王姓、林姓、李姓主嫌經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其餘共犯以新臺幣3至10萬不等之金額交保。刑事局呼籲,假投資詐欺常以「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等話術吸引民眾入金,請務必提高警覺;此外,詐騙集團常利用被害人急於回本或需錢孔急之心理,誘騙其交付個人金融卡或充當取款車手。民眾切勿因一時不察淪為詐欺共犯,若遇疑似詐騙情事,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查證。
藍營議員認貪!詐領助理費977萬全繳回 北檢今起訴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涉嫌以妻子、岳母等家人的名義詐領助理費977萬1,081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7人;李傅中武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將來有望輕判。北檢調查,李傅中武在2010年到2026年擔任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期間,由妻子林金俐擔任辦公室執行長、大姨子林金鶯管財務,岳母林陳玉秀、外甥陳昆宏、妻舅林金生、妻舅的媳婦周彩紅分別擔任不同時期的公費助理;其中岳母和外甥都是人頭,提供帳戶、存摺、提款卡和密碼給林金鶯,讓李傅中武夫婦詐領助理費576萬3,274元。檢方查出,林金生和周彩紅的部分則是低薪高報,兩人分別向議會請領2萬9到3萬5、6萬元的價碼,但周彩紅實領只有2萬9到3萬9,林金生1萬到1萬5,以虛灌薪資的方式得手400萬7807元。起訴書批評李傅中武夫婦是本案主謀,長期詐領議員助理費,不法所得合計977萬1081元,犯罪情節重大,不過考量兩人在偵查中自白犯罪表悔意,並將977萬1081元繳回北檢國庫帳戶,其餘5名親戚也都認罪,足認犯後態度良好,均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減輕其刑。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大選案熱區!北檢會談中正一警方 不分黨派嚴查假訊息、境外介選
台北地檢署因應年底縣市長選舉,今天前往堪稱選舉案件「熱區」的中正一分局轄區,檢察長王俊力指出,過往本區查辦過假訊息、境外勢力介選等類型案件,加上博愛特區亦於此處,是政治活動重點區域,若有妨害選舉不法行為,應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但毋枉毋縱的執法態度,不分黨派、對象、地位,依法嚴查速辦。中正一分局轄區總共包含10個里,涵蓋博愛特區與眾多中央機關,同時轄區內有交通樞紐臺北車站及集會遊行熱點等特色。檢方統計,以往107年、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109年、113 年中央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案件類型,本區域曾發生選舉賭盤、境外勢力介選、賄選、妨害名譽(包括黑函、假訊息)等案類。王俊力偕同北檢選舉查察執行秘書主任檢察官李仲仁、主任檢察官黃育仁、周芳怡及檢察官高文政,赴中正一分局舉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座談會,檢警對於本次轄區選情分析、選舉查察工作重點進行簡報,並與基層員警就查察妨害選舉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交流意見。王俊力表示,中正一分局位屬博愛特區而且是集會遊行重點區域,面對今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不論是因應選舉所發起集會遊行活動,或競選候選人為凸顯其他政治訴求的政治活動必然隨之增加,面對複雜多樣集會遊行活動,應秉持客觀、中立的執法態度,對於集會遊行違法之處置,除依法偵辦外,更應溯源追查是否有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以確認是否有《反滲透法》第4條或第6條的違法情節,嚴防境外勢力干預介選。王俊力強調,唯有查察機關全力查察妨害選舉,對於妨害選舉犯行嚴查究辦,方能使心存僥倖之人不敢以身試法,對於查察妨害選舉具體成果,在符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下,適時發布新聞,發揮嚇阻效力,達到強力查察妨害選舉就是最強宣導的目標。
2000萬交保遭打臉!中聯油脂總座余凌冲恐再押 高院撤裁定:食安風暴影響太大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危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的總經理余凌冲,日前獲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16日認定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將案件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余是否改為羈押禁見備受關注。這起食安案件源於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檢出苯駢芘含量超出法定標準,檢方認為余凌冲身為公司決策核心,涉嫌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食品,以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9日發動搜索後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余已坦承犯行,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定期向警方報到。高院審酌後指出,余凌冲長期擔任中聯油脂總經理,在食品業具有相當資歷、人脈及影響力,本案犯罪態樣涉及層面廣泛,不僅攸關食品衛生管理,更對整體社會食品安全造成重大衝擊。隨著偵查持續深入,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原審既已認定其具有高度逃亡動機及能力,僅以交保及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是否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疑慮。此外,高院也認為,檢察官已具體指出余凌冲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並說明羈押必要性,但原審裁定未逐一回應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也未充分說明何以不足構成羈押理由,裁定理由明顯欠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召開羈押庭,決定余凌冲是否須改為羈押。
壞肚子急找草叢?彰化男撞傷人落跑辯「屎在滾」 法官不買單判6月
彰化一名練姓男子去年騎機車與另名騎士發生碰撞,造成雙方受傷,卻未停留協助救援或報警,直接離開現場。事後他辯稱,當時因突然腹瀉、「屎在滾」,急著到附近草叢大便,還因踩到排泄物跑去公廁洗腳,才錯過返回事故現場的時機;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不採信其理由,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八月,練男騎乘機車行經彰化市一處路口時,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四肢多處擦挫傷,練男自己也有腳部扭傷及擦傷。然而事故發生後,他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也沒有確認對方傷勢、通知警方或協助送醫,而是直接騎車離去,因此遭警方依法送辦。偵查期間,練男供稱自己並非刻意逃逸,而是因突然腹瀉,「屎在滾」才趕緊跑到附近草叢解決生理需求,期間還不慎踩到糞便,只好再前往公廁清洗雙腳,等到返回事故地點時,人車都已離開;不過檢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及現場事證後,認為其說詞與客觀情況不符,且事故後確實未履行法律規定的停留、救助及通報義務,因此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等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練男在明知事故已造成對方受傷的情況下,仍逕自離開現場,置被害人安危於不顧,已構成肇事逃逸。法官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完成調解並賠償損失,被害人也撤回過失傷害告訴,另考量其從事市場搬運工作、家庭及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大豆沙拉油陷食安危機!泰山董座發公開信道歉 捐3000萬提升檢驗量能
泰山企業14日深夜發布公開信,回應近期大豆沙拉油食安事件。董事長劉偉龍除代表公司向消費者及社會大眾公開致歉,也宣布兩項重要措施,包括全面暫停大豆沙拉油相關產品上市銷售,以及捐贈新臺幣3,000萬元,協助提升國內食品安全檢驗量能。劉偉龍表示,食品安全始終是企業最重要的責任,無論事件最終調查結果及責任歸屬為何,只要產品掛上泰山品牌,就代表企業對消費者的承諾,也是無法迴避的責任。他指出,此次事件引發消費者不安及社會高度關注,公司對此深感歉意,並願意承擔應負責任。針對案件進度,劉偉龍指出,目前全案仍由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調查中,泰山將秉持誠實、透明的原則,全力配合調查並提供完整資料,同時尊重司法程序及最終調查結果。由於案件受到偵查不公開原則限制,公司現階段不便針對個案內容進一步說明。泰山表示,事件發生後已將保障消費者權益列為優先工作,自6月30日起即展開相關商品下架、回收及退款作業,並採取從寬、從優方式協助消費者辦理退費。除可透過原購買通路申請退款外,若無法透過原通路辦理,公司也提供憑消費紀錄退費機制,並安排專人回收商品及聽取消費者意見,希望妥善處理後續事宜。因應事件帶來的衝擊,泰山宣布,未來除遵循主管機關對產品復售的規範外,也將採取高於法規要求的管理標準。在所有相關產品尚未達成每一批皆經具公信力的第三方專業檢驗單位確認沒有疑慮之前,大豆沙拉油相關產品將持續停止上市銷售。劉偉龍強調,公司寧願放棄市場,也不願讓消費者承擔任何風險。此外,泰山承諾捐贈新臺幣3,000萬元,協助提升臺灣食品安全檢驗量能。公司表示,食品安全除仰賴企業自主管理外,也需要整體產業與檢驗能力同步提升,因此將支持政府推動更高標準的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將用於擴充檢驗設備及人力資源,並交由主管機關委請具專業與公信力的單位統籌運用,後續執行方式及合作對象將待與主管機關討論後再行公布。針對外界近來關注的公司治理及股權結構議題,劉偉龍表示,中聯油脂自1995年成立以來,一直由專業經理人依相關法令規範負責營運,公司治理不會因股權結構變化而受到影響。他強調,泰山始終堅持誠信經營,並遵守公司治理規範,不容許任何違反法令或治理制度的情況發生。劉偉龍最後表示,希望社會各界關注事件時,能以事實及查證資料作為討論基礎,避免將未經證實的推論與案件連結,讓事件回歸食品安全本質,也有助於釐清真相、回應社會關切,並持續推動後續改善工作,維護消費者權益。
獨/她搭捷運拍張照代價12萬!還淪為法院認證「家暴女」
新北市一名曾在電視台上班的王姓女子與父母、哥哥不合又涉嫌家暴被趕出去,某天她搭捷運上班時見到哥哥,暗中拍照並傳給爸爸,她自認因為離家多年,不確定哥哥現在的長相,突然在捷運看到很驚訝,才想跟父親確認一下,但哥哥很不滿,法院保護令明明禁止妹妹有騷擾行為,因此提告。新北地院認為,王姓女子不只傳照片給爸爸還罵髒話,從她傳送的訊息可研判是蓄意騷擾,以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王姓女子在捷運上偷拍哥哥照片的代價是12萬元。王姓女子原本家住新北土城,2016年母親聲請保護令將她逐出家門,2023年7月底上午,王姓女子坐捷運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性乘客,認出是她哥哥,便拿手機拍下傳給爸爸,並傳訊息:「X(髒話)這是XX(哥哥的名字)」、「他在松山上班」,再傳了2次「坐等」的貼圖。王姓女子曾恐嚇辱罵哥哥,還意圖拿電擊棒攻擊,在偷拍事件發生時仍在家暴保護令有效期間,哥哥得知父親收到這些訊息,堅持報案處理,經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王姓女子強調上班途中偶遇哥哥讓她震驚訝異,當時是疫情期間哥哥戴著口罩,所以她拍起來向父親求證,會使用不雅字眼則是驚訝的意思,她並未觸犯保護令。一審法官不採信王姓女子辯詞,審酌她漠視保護令,沒跟哥哥達成和解或賠償,而且犯後態度不佳、耗費司法資源,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王姓女子上訴仍做無罪答辯,爸爸跟她關係不好,不會對她言聽計從,收到她訊息不代表一定會轉給哥哥,也不能因為爸爸和哥哥同住就認定父親必定轉傳訊息;她搬走後幾乎沒見過哥哥,不清楚哥哥長相有何變化,只憑兩人是兄妹關係就認定她不會認錯人也很牽強。高院調查,王姓女子2022年一度得到爸爸同意,暫時回家住一段時間,但哥哥對妹妹也不客氣,動不動就罵人、要求妹妹搬走,法院曾對王姓女子核發保護令,禁止哥哥騷擾她,由此可知兄妹長期不睦,雙方都有保護令可箝制彼此。二審法官指出,王姓女子傳給爸爸的訊息以髒話當發語詞,顯然有惡意,如果她只是好奇戴口罩的男乘客是不是哥哥,應該用疑問句而不是肯定句,這表示她對於哥哥的身分非常確定;加上她傳送「坐等」貼圖,可見她並未感到震驚,而是很淡定的心情。合議庭解讀,王姓女子有意藉由爸爸轉達訊息,讓哥哥知道已被她掌握上班地點和通勤方式,這是刻意要「噁心」哥哥,已達成騷擾的結果,考量王姓女子仍不認罪無從輕判,仍維持一審所判的4月。本案不可再上訴。
喪屍煙彈工廠藏汽旅!毒梟拒捕開車猛撞警 遭連轟8槍仍逃2天終落網
雲林一處汽車旅館竟淪為「喪屍煙彈」製毒基地。刑事局掌握情資後展開長期蒐證,去年底首次收網時,34歲丁姓主嫌為逃避查緝,竟駕車衝撞警方,強行突圍,警方當場連開8槍制止仍被他逃脫;專案小組兩天後再次出擊,終於將丁男逮捕,查扣市價約300萬元的新興毒品及多項證物,全案近日依毒品等罪起訴。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六隊去年2月接獲線報,指雲林地區有毒品集團大量製造、販售含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隨即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穎慶指揮,並結合嘉義縣水上警分局、台南市永康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經數月追查後,鎖定以丁姓男子為首的販毒集團。警方查出,集團刻意承租雲林縣東勢鄉一間汽車旅館多間房間,將製毒、分裝及交易據點分散配置,企圖降低遭查緝風險。去年11月19日警方持搜索票同步攻堅,當場逮捕丁男30歲胞弟及27歲林姓女子;而丁男發現警方行動後,竟開車衝撞警車及執勤員警企圖脫逃,警方為避免危及現場人員安全,連續開槍8發示警並制止,但丁男仍趁亂駕車逃逸。專案小組持續追緝,兩天後再次發動搜索,順利將丁男查緝到案。警方共查獲依托咪酯原料15罐、重713.55公克,另有喪屍煙彈73顆、毒品咖啡包396包、彩虹煙378支,以及安非他命、愷他命、偽造車牌2面、現金10萬2000元等證物,估計毒品黑市價值約300萬元。全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檢方聲請羈押丁姓兄弟及林女獲准,近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毒品等相關罪嫌提起公訴;刑事局表示,新興毒品對社會危害甚鉅,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能量,向上溯源、向下掃蕩,全面打擊製毒與販毒犯罪,防堵毒品流入市面。
買Costco便宜油混充義大利100%橄欖油賺3760萬 黑心母子檔遭求刑5年
知名大賣場「好市多」(Costco)的西班牙初榨橄欖油,淪為黑心商人用來混油並加價販售的詐騙工具。台北地檢署偵辦「蒙特樂(Menzteler)義大利100%純橄欖油」詐欺案,查出「進口商」榮琦公司女董黃月雪母子三人檔以29:1的比例混充大統益、福壽實業等公司的芥花油與好市多的西班牙初榨橄欖油,再貼上義大利出產的假標籤,3年不法收入達3760萬8887元,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檢方痛批被告明知台灣已多次發生混油案件,仍濫用消費者的信任,為省成本拿便宜的西班牙橄欖油偽裝成義大利橄欖油,無視食安而且犯後態度惡劣,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對黃月雪母子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北檢調查,黃月雪為了避免民眾查到假義大利橄欖油,分別成立融琦國際和源樂國際兩家公司,她自己擔任融琦負責人,兒子李尚融擔任源樂董座,女兒李正琦同時在兩家公司負責會計與行政工作;黃月雪以源樂公司的名義,向大統益、福壽實業大量購買芥花油,再交給融琦公司運用,如此一來,消費者就無法藉由查詢融琦公司的進銷貨資料察覺「義大利100%純橄欖油」其實是混油。檢察官發現,融琦公司的600公升「義大利100%純橄欖油」配方為「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充580公升芥花油」,橄欖油則是去好市多內湖店與北投店購買,公司再派傅姓司機載著已貼好「原產地:義大利」、「成分:100% PURE橄欖油」標籤的塑膠空瓶,前往新北市深坑區倉庫依照29(芥花油):1(橄欖油)的比例倒入油槽製成調和油,最後分裝到塑膠空瓶。檢方查出,黃月雪、李尚融為了取信消費者,兩度從義大利進口共450瓶的「蒙特樂橄欖油」,藉此取得衛福部的食品輸入查驗申請書、進口報單,讓消費者購買假義大利橄欖油的時候看到這些官方文件就信以為真。起訴書批評黃月雪等被告從事食用油銷售業務多年,也清楚食用油產製品的好壞對於國人健康有重大影響,更理解消費者選購油品時總會仔細挑選,以找尋最適合自身料理方式的油品,避免選用錯誤油品導致健康疑慮,但仍然濫用消費者對於商品標示的信任,以混充油品的方式降低成本、貪圖自身私利,就黃月雪、李尚融的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5年以上,李正琦、傅姓司機涉案層級較低,而且有坦承犯罪細節與犯罪所得流向,因此請法院從輕量刑。
中正一前偵查隊長4度性侵女警辯兩情相悅 二審打臉仍判7年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遭控性侵女隊員,他不服台北地院判刑7年,但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刑度。本案尚未定讞,可上訴最高法院。依據一審判決,2020年8月陳彥錦就任中正一偵查隊隊長,隔一個月就趁著跟女警共搭計程車的時機摸女方大腿,後續半年共4度在女警租屋處、辦公室性侵,最後一次發生時,女警已申請調單位獲准,陳彥錦仍硬來並說出「我要妳牢牢記住我」,女方不願再吞忍,驗傷後報案。陳彥錦辯稱兩情相悅,因為他已婚又擔任主管才沒有對外公開兩人關係,他尊重女警,從未逼迫對方。女警反駁,跟陳彥錦純屬職場長官與部下的關係,並非情侶,她為此身心大受打擊,也後悔沒早點鼓起勇氣追究。女警的好友作證,女警曾說「怎會有人白天文質彬彬,晚上變成人面獸心」,晚上跟白天正義凜然、知識淵博的樣子判若兩人。被害人另外對陳彥錦提起民事求償,2025年8月一審判賠100萬6067元,全案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2天打1次牛奶針!珠寶設計師砸582萬注射485次身亡 逆轉起訴醫師
台北一名珠寶設計師因睡眠障礙,砸下582萬元接受薇娜時尚美學診所劉姓醫師的舒眠治療,在1023天內施打「牛奶針」485次,幾乎2天就打1次導致藥物成癮,她中止療程後8個月,去另一家診所做除疤雷射手術時,為進入舒眠麻醉狀態再度注射牛奶針,結果昏迷身亡,家屬對兩位醫師提告,結果最後做除疤手術的醫師不起訴,長期為被害人舒眠治療的劉姓醫師,原本兩度不起訴,高檢署都發回重查,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丙泊酚(Propofol)製劑因為乳白色外觀有「牛奶針」的暱稱,可用於醫療麻醉,屬管制藥品,去年「車模界林志玲」蔡姓女模即因失眠困擾,接受名醫吳紹琥的舒眠電波療程後昏迷19天拔管離世。檢方調查,薇娜時尚美學診所的劉姓醫師明知丙泊酚是第4級管制藥品,不應不當使用導致病患成癮,為了賺取高額報酬違反醫療規則、也沒善盡注意義務,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1年1月22日期間為求診的珠寶設計師高頻率注射含有丙泊酚成分的「飛可復1%注射液」共485次,造成患者身心依賴成癮後,再繼續施打。2021年9月2日,珠寶設計師前往新莊某診所,接受辛姓醫師注射丙泊酚藥物,在舒眠麻醉的狀態下除疤雷射,但出現血氧降低、心跳緩慢等症狀,經CPR搶救後送醫,於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解剖研判可能因為舒眠麻醉師用丙泊酚,引發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和長時間住院治療後,腦水腫併發肺炎、菌血症而死亡。死者的先生、兒子告薇娜診所劉姓醫師涉嫌過失致死,北檢第一次偵查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北檢二度偵辦仍不起訴,不過家屬再議成功,地檢署第三度調查,承辦檢察官依發回意旨、解剖結果以及醫學鑑定報告,逆轉起訴劉姓醫師,認定他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珠寶設計師的母親另提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判賠632萬元,二審改判200萬元,2024年年底三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賠償200萬。
亞馬遜工程師新婚4個月涉嫌殺妻 傳遺體照給情婦露餡
美國華盛頓一名任職於亞馬遜的印度籍30歲男工程師納恩(Avinash Narne),涉嫌於去(2025)年10月勒斃27歲妻子,並將屍體反鎖在浴室裡,意圖偽造成意外;犯案後他更將妻子的屍體照傳給他在印度的情婦,情節令人髮指。目前檢方已正式依一級謀殺罪,對納恩提起公訴。根據外媒《People》報導,華盛頓金郡高等法院最新訴訟紀錄指出,涉案的亞馬遜軟體工程師納恩涉嫌於2025年10月27日殺害27歲的妻子薩比內尼(Raajitha Sabbineni)。在今年7月1日的庭訊中,法官裁定其保釋金高達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面對檢方的謀殺指控,納恩於7月7日出庭受審時仍堅稱自己無罪,其辯護律師目前則未對外發表更多回應。回顧案發當天,涉案的納恩主動打電話報案,聲稱自己出門辦事返家後,發現妻子反鎖在公寓浴室內且毫無回應。警消趕抵現場後強行破門,赫然發現薩比內尼倒臥在地上,經現場緊急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當地法醫事後進行屍檢,確認死者的確切死因為「遭勒頸窒息」,判定為他殺。調查人員進一步指出,納恩在案發隔日曾瘋狂致電法醫辦公室,急切想打探妻子的死因進度,舉動極不尋常。警方在起訴書中揭露,納恩最初接受偵訊時極力撇清責任,供稱與妻子是經由傳統相親安排,於2025年6月結婚並在隔月同居。納恩辯稱案發當天下午,自己只是出門去連鎖藥局幫妻子拿藥,順道去冰淇淋店買冰,回來就發現悲劇,全盤否認涉案。然而,警方調閱該公寓的電子門鎖紀錄後發現,在納恩外出期間根本沒有任何人進出,且該浴室門可從外部上鎖,研判是納恩動手後移屍,再刻意佈置成密室企圖誤導辦案。隨著案情陷入膠著,警方今年6月取得搜索票,立刻調閱納恩的手機通訊紀錄,整起案件才有突破性進展。從納恩的通聯顯示,他長期與一名人在印度的女子保持地下情,誇張的是,這名情婦其實是納恩在2024年的前未婚妻,當時因雙方家長反對而未能成婚,而納恩結婚時竟還邀請她吃喜酒。在納恩婚後兩人依舊維持親密關係,他更頻頻向對方示愛,更承諾希望未來能一起生活。案發當天與次日,納恩更頻繁致電並傳訊息給情婦。警方在通聯紀錄發現最關鍵的證據,納恩在案發後刪除了一條傳給情婦的神秘訊息,當被問及此事時,他結巴稱「可能刪了一張照片」,卻無法合理解釋原因。檢警強烈懷疑,納恩極可能拍攝了妻子的遺體照並傳給情婦,因為對方隨後回覆了一個「瞪大雙眼」的驚恐表情符號。目前全案偵查終結,檢方預計於7月23日再度傳喚納恩出庭,以釐清更多案情細節。
簡男砍人挖眼遭判14年6月 「自首」卻不管鄰居死活僅減刑2月
新北市雙溪區日前驚傳駭人暴力事件。男子簡榮達與連姓男子多年來因糞水排放問題屢生爭執,去年4月間,簡男因不滿再次遭鄰居檢舉,心生怨恨,隔日竟以懷疑遭偷窺為由,持水果刀攻擊連男,不僅造成對方受傷,更在衝突過程中挖出連男雙眼。簡男犯案後未協助傷者就醫,反而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自首」,企圖減輕自身刑責。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簡男犯下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指出,案發前一天,簡榮達因排放糞水遭連姓鄰居檢舉,雙方原有的嫌隙進一步惡化,簡男因此對連男心生怨懟。隔日上午8時許,簡男在住處如廁時,懷疑有人在偷窺,隨即前往倉庫拿取水果刀,並走到兩戶人家共通的後門空地。當時,簡男發現連男正在整理花圃,便認定對方就是自己懷疑的偷窺者,雙方隨即發生口角。由於過去糞水糾紛累積的怨氣一併爆發,性格偏激的簡男竟持水果刀朝連男攻擊。連男為了自保,伸手抵擋並試圖搶奪簡男手中的刀械,過程中造成嘴唇、頸部以及雙肩等部位出現撕裂傷。兩人在拉扯過程中,水果刀不堪扭曲斷裂,雙方也一同倒地。簡男隨後翻身壓坐在連男身上,見對方仍持續抵抗,竟撿起石頭朝連男頭部與臉部猛烈敲擊,甚至強行挖出連男雙眼,造成嚴重傷害。直到連男失去反抗能力後,簡男才離開現場。令人震驚的是,簡男並未第一時間協助傷者送醫,而是為避免自身刑責加重,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表示「自首」。警方接獲通報後趕赴現場,並在案發地點尋獲被害人的眼球,同時通知消防局協助送醫。連男經醫院緊急手術後,才幸運保住性命。案件審理期間,簡男否認部分犯行,向法官辯稱自己並未使用石塊攻擊被害人頭部,只是敲打連男嘴巴2、3下。然而,被害人家屬提出相關診斷證明及傷勢照片,法院認為相關證據足以證明簡男說法與事實不符,認定其說詞是為減輕責任所提出的卸責辯解。法官審酌指出,簡男雖然案發後主動前往警局,形式上符合自首要件,但其在犯案後沒有先救助受傷的被害人,而是優先考量自身刑責,且在偵審過程中試圖掩飾犯行、推卸責任,並非真正協助案件釐清,因此雖依法給予減刑,但減刑幅度有限,僅酌減2個月刑期。法院認為,簡男僅因糞水排放遭檢舉,又因自己主觀認定如廁時遭被害人偷窺,便以暴力方式報復,最終導致連男永久失去視力,人生受到無法挽回的重大傷害。法官形容,被害人往後人生已無「光明」可言,所承受的痛苦可謂「生不如死」。此外,簡男犯後未取得被害人諒解,也未積極賠償損害,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月。
討錢遭拒竟燒家洩憤!台中惡男縱火燒毀9機車2單車 偷贓車逃台中車站睡到被逮
台中市太平區10日凌晨發生一起縱火案,46歲黃姓無業男子返家向74歲母親討錢遭拒,又與哥哥爆發口角,竟持打火機引燃紙張,放火燒住家旁車棚洩憤,造成9輛機車、2輛腳踏車燒毀,所幸無人傷亡;黃男犯案後騎乘偷來的機車逃逸,4小時後竟在台中火車站前廣場倒頭大睡遭警方查獲,訊後依公共危險、毀損、竊盜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消防局是在今天凌晨0時26接獲報案,指太平區中山路四段一處私人車棚突然竄出猛烈火勢,勤務中心立即派遣7輛消防車、1輛救護車,以及17名消防人員到場搶救,迅速佈署水線,約10分鐘控制火勢、13分鐘撲滅,成功阻止火勢延燒至鄰近建築,未造成人員傷亡。不過火場內9輛機車及2輛腳踏車遭烈焰吞噬,財物損失不小。黃男縱火,造成九部機車、兩部腳踏車焚燬,只剩骨架。(圖/消防局提供)火場鑑識人員勘驗,認定人為縱火,太平警分局接獲通報,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經訪查住戶及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黃姓男子涉嫌重大;偵查隊長施明智指出,黃男平時無業,並有詐欺、竊盜等前科,案發前返家向母親討錢遭拒,哥哥出面勸阻後雙方爆發爭執,他一怒之下持紙張及打火機在車棚內點火,火勢迅速延燒後,竟騎乘一輛失竊機車逃離現場。警方循線追查黃男逃逸路線,歷經約4小時搜尋,於凌晨5時許在台中火車站前廣場發現他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立即將人喚醒逮捕;偵訊時,黃男坦承犯行,供稱因不滿家人拒絕給錢,一時情緒失控才縱火報復。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毀損、竊盜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呼籲民眾遇有家庭糾紛應理性溝通,切勿因一時衝動觸法,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