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
」 毒品 偷拍 同志 檢察官 台中
閃兵案判決出爐!廖人帥繳130萬 9藝人全緩刑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9名涉案藝人雖然全數獲得緩刑,卻仍須支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並完成義務勞務!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下午針對檢方第4波起訴的15名被告宣判,其中14名涉及逃避兵役的役男,13人獲判緩刑,只有邱韋翰被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未獲緩刑。前Circus成員廖人帥遭判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刑期與金額均為14名役男中最高;至於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涉及14項犯罪,分別遭判10個月至2年不等徒刑,另有200多萬元犯罪所得遭沒收。新北地院20日針對藝人閃兵案首波宣判,廖人帥遭判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圖/本刊攝影組)這批涉案藝人包括廖人帥、Energy前成員唐振剛、阿達(本名昌璟翔)、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以及擔任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的李奕釜。另外5名一般役男,則為吳振薾、榮士睿、廖建凱、魏世鈞及邱韋翰。15名被告在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其中14名役男強調,自己在檢方發動拘提、搜索等強制偵查措施前,就已主動出面自首,並詳實交代犯罪經過,希望法官考量認罪、配合調查及犯後態度,給予從輕量刑。多名藝人也向法院表示,當初因一時失慮做出逃避兵役的決定,如今已深感後悔,且過去沒有其他刑事案件紀錄,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檢方則認為,即使被告主動自首,逃避兵役仍應付出相應代價,因此對14名役男求處1年至2年徒刑,並建議若宣告緩刑,應附加支付公庫60萬至120萬元,以及提供100至120小時義務勞務等條件;至於被認定為集團首腦的陳志明,檢方則求處5年徒刑。唐禹哲因閃兵案遭判1年7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履行150小時義務勞務。(圖/翻攝自唐禹哲微博)不過,法院最終判決與檢方建議並不完全相同。14名役男分別遭判6個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其中13人獲得3年至4年緩刑,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依個別判決支付公庫30萬至130萬元、完成60至150小時義務勞務。只有邱韋翰未獲緩刑,但其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9名藝人當中,廖人帥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成為此次刑期最重、支付金額最高的役男。相較之下,阿達被判1年2月、緩刑3年,刑期是9名藝人中最輕,但仍須支付公庫100萬元,並履行60小時義務勞務。唐禹哲則被判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完成150小時義務勞務,為藝人中勞務時數最多者。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則被判1年8月、獲得緩刑,須支付公庫50萬元,另履行120小時義務勞務,刑期僅次於廖人帥。另外5名藝人刑期均為1年4月。其中唐振剛與李唯楓各須支付公庫50萬元,並完成100小時義務勞務;邱昊奇須支付80萬元及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楊子鋒須支付30萬元及完成100小時義務勞務;鄒翰昇則須履行100小時義務勞務。至於鄒翰昇支付公庫的金額,《中時新聞網》報導為60萬元,《自由時報》則記載100萬元,兩篇資訊不同,仍須以法院正式判決內容為準。至於5名一般役男,吳振薾、榮士睿及廖建凱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4月,3人分別須支付公庫50萬元、30萬元及80萬元,並完成100小時、150小時及80小時義務勞務;魏世鈞則被判1年7月,須支付公庫30萬元,另完成150小時義務勞務。上述4人均獲緩刑,唯獨邱韋翰遭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未獲緩刑。在整起案件中,被控協助役男逃避兵役的陳志明,刑責與其他14人不同。法院認定他涉及14項犯罪,分別判處10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200多萬元犯罪所得。由於陳志明尚有其他案件正在審理,因此法院此次沒有定應執行刑,後續仍須視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而定。
黑心仲介設「黑工集中營」非法媒介移工 開豪車收現7年海撈4000萬
新北市樹林區驚傳「黑工集中營」,林姓男子仗著自己曾任合法移工仲介而人脈廣,2018年開始租下華廈作為集中宿舍,收容大批失聯移工,並勾結印尼籍共犯招攬同鄉,派往雙北多處家庭非法從事看護、托育及打掃等雜役,林男則賺得盆滿缽滿,平時駕駛進口名車四處收現,7年間非法抽佣所得高達4000萬元,檢警日前發動搜索將林嫌等人查緝到案,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近日將正式偵結起訴。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機動隊指出,去年在新北市三重區一處民宅執行查察勤務時,查獲印尼籍失聯移工W女正違法從事照護長者、照顧幼童及整理資源回收等工作,查緝人員驚覺有異,追問發現幕後恐有組織龐大的非法仲介集團在有系統地操盤供應人力,隨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由機動隊聯手桃園市專勤隊共組專案小組展開長期布線偵查。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跟監埋伏,發現林姓主嫌曾任仲介,熟悉就業服務相關法規與業界漏洞,2018年7月起「知法玩法」,在樹林區承租華廈套房打造非法黑工宿舍,並找來印尼籍合法移工S女與失聯移工E女充當下線,利用同鄉網絡大肆招攬印尼籍失聯移工前來集中安置。林嫌將失聯移工派發至各地非法雇主處所,充當家庭看護、保母或居家清潔工,自己則開著昂貴進口名車穿梭於雙北,定期前往各非法雇主據點親自收取高額現金仲介費。在掌握集團運作模式與藏匿據點後,專案小組於4月底收網,持新北地檢署拘票與新北地院搜索票發動拂曉突擊,接連2天兵分多路展開拘提搜索。幹員在非法宿舍樓下當場攔截林姓主嫌,並於宿舍內查獲8名印尼籍失聯移工,同時拘提S女、E女及傳喚黃姓、林姓等非法雇主,並於車內及住處當場查扣逾40萬元的非法仲介現金贓款與相關帳冊。檢調專案小組後續調閱查扣之金融帳戶展開交叉比對,林嫌7年來經手的非法仲介金流規模極為驚人,不法暴利竟累計高達4000萬元以上,令人咋舌,全案年8月底移送新北地檢署依法偵辦,檢方近日將依法起訴。機動隊隊長黃志明嚴正強調,林姓主嫌身為合法仲介從業人員,理應恪遵法令,卻知法犯法、披著合法外衣牟取暴利,嚴重破壞國內移工引進與勞動管理秩序。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意圖營利而違法媒介外國人為他人工作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非法聘僱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更涉刑責,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移民署將持續強力打擊幕後不法仲介,呼籲民眾與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嘉義市風雲2/王美惠「背後勢力」曾行賄 張啓楷嗆:選舉沒這樣的
民進黨嘉義市長參選人王美惠常騎著小綿羊機車跑行程,給當地民眾相當親民的感受,但其背後的支持力量如今卻成為討論話題。藍白共推的嘉義市長參選人張啓楷接受《CTWANT》專訪時指出,這對嘉義市而言是非常不好的,嘉義市是民主聖地,其輔選大將卻曾涉案,選舉沒有像這樣的。王美惠的政治路上,幕後軍師江熙哲是重要角色。(圖/報系資料照)張啓楷提到,王美惠背後有股對嘉義市非常不好的力量,最主要的一位是地方人稱江總的江熙哲,江可說是黑白通吃,江過往曾涉入賄選案,當時在茶葉盒裡放200萬元,所以後來無法再選,就栽培當時還是助理的王美惠出來選。張啓楷直言,嘉義市很多人都知道,王美惠背後的老闆就是江熙哲,而王的服務處上方看板,竟是掛著與江聯名的看板,哪有這種事情?現在到底是誰在做老闆?連總統賴清德來嘉義市,第一站都是先去看江熙哲。王美惠競總成立大會,總統賴清德以名譽主委身分出席站台。(圖/報系資料照) 張啓楷提到,除了江熙哲外,還有另外三位替王美惠操盤的大將,分別是外號「武龍」的陳武龍、現任嘉義市商業總會副理事長張裕隆及長期支持王美惠的無黨籍嘉義市議員黃敏修。張啓楷強調,嘉義市是民主聖地,主要的輔選幹部卻曾涉案,全台灣選舉沒有像這樣的,「我對手不是王美惠,而是江總」。根據嘉義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95號刑事判決及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1年度上訴字第700號等刑事判決,江熙哲主要涉及在嘉義市議會第六屆正、副議長選舉中,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進行期約賄選的行為。有關具體行為部分,江熙哲當時陪同有意參選正副議長者尋求具投票權者支持,並把200萬元現金放進茶葉禮盒中,且執意要對方收下,不過遭對方多次拒絕。隨後雙方約在江熙哲經營的餐廳停車場碰面,對方也將該筆現金當面交還給江。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市調查站蒐證並移送偵辦,一、二審法院審理後,皆認定江熙哲與同案被告共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賂,觸犯相關妨害投票罪(一審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論罪,二審變更法條改依《刑法》第144條之投票行賄罪論處),均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及褫奪公權3年。另外根據證人指稱,江熙哲同行的手下曾攜帶或出示手槍,並曾以此威脅恐嚇,且在驗看禮盒時也曾發現裡面有一支手槍及現金,江熙哲等人隨後將手槍取回,並執意留下裝有現金的禮盒。但兩份判決書的理由中皆明確指出,證人雖曾在偵查中提及禮盒內有把手槍,但該手槍並未被扣案,因此無從證明是否具備殺傷力;另外,檢察官並未就「持有手槍」的部分提起公訴,且缺乏扣案槍枝等具體物證,因此法院認定無法將江熙哲等人以持有手槍罪名進行審理判決。
因應淡水新市鎮!淡水分局將遷址興建新廳舍 安居緝毒跨區查緝逮12嫌
因應人口成長及警政勤務需求,新北市警局淡水分局將遷址至沙崙路與淡海路口東北側「停二用地」興建新廳舍,未來新址四面臨路、交通動線完整,鄰近淡江大橋,可串聯淡水、八里及北海岸重要交通節點。現有廳舍自1992年啟用,走過三十餘年守護歲月,此次遷址興建將打造符合現代警政需求的新廳舍,提升淡水、三芝地區治安維護及為民服務量能。在廳舍建設升級的同時,淡水警分局持續強化打擊犯罪效能,貫徹「安居緝毒」專案精神,期間共偵破多起重大毒品及相關刑案,查獲犯嫌12人,查扣各級毒品約2公斤,其中依托咪酯市值逾新臺幣150萬元,另起獲成品、半成品、煙油、煙彈、分裝器具、磅秤及管制刀械等贓證物,有效阻斷毒品流入市面。本次專案展現警方跨區整合、溯源追查的偵查效能,透過大數據分析、情資串聯及監視器影像追查,從淡水轄區案件一路追查毒品流向,查緝範圍跨及新北市淡水、三芝、蘆洲、臺北市北投區及基隆市信義區,透過跨轄區蒐證、分析及同步查緝,逐步掌握犯罪網絡。其中,警方偵辦連環機車竊盜案時,發現陳姓犯嫌以黑色膠帶變造車牌掩人耳目,經縝密追查,於8月7日持搜索票查獲詹姓共犯租屋處,意外發現依托咪酯分裝場;警方持續向上溯源,於8月底再將詹嫌及湯姓女共犯查緝到案,並查扣毒品及分裝工具,成功瓦解毒品分裝據點。專案期間警方亦強力遏阻毒駕危害,7月15日13時許,楊姓男子施用毒品後駕車行經淡水區學府路,失控擦撞一對騎乘機車的老夫妻,老夫妻雖未受傷,但肇事駕駛下車查看後,卻未報案即逃逸。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楊嫌下車時步履蹣跚、身體異常顫抖,研判涉有毒駕嫌疑,迅速循線追查,於案發1小時內將其查獲,並在住處搜出依托咪酯煙油及空煙彈等證物,全案依法究辦。淡水分局表示,隨著淡水地區持續發展,警政工作也必須與城市建設同步升級。淡水分局將持續強化跨區情資整合、科技偵查及犯罪預防,並透過新廳舍完善勤務與為民服務環境,讓硬體建設與警政效能同步提升,以更充足的警政量能守護淡水、三芝,提供市民更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
蘇巧慧遭控將幼兒園餵藥案稱「餵毒案」 李四川競辦翻2023年貼文要求道歉
2023年新北市幼兒園餵藥爭議再度成為新北市長選戰攻防焦點。中華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蘇傳臣日前批評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曾將當年的餵藥事件形容為「餵毒案」。蘇巧慧受訪時回應,呼籲外界不要為了選舉扭曲事實。對此,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亮賢今(19)日提出蘇巧慧2023年的臉書發文,質疑她至今未向受到事件影響的家長、幼童及教師道歉。吳亮賢表示,蘇巧慧面對蘇傳臣的批評,不僅沒有表達歉意,反而要求外界不要扭曲事實,因此有必要重新檢視當年事件發展的時間順序,以及蘇巧慧曾經公開發表的言論。吳亮賢指出,2023年6月2日,當時擔任民進黨立法委員的羅致政召開記者會,提出新北市某幼兒園疑似有孩童遭餵食藥物的問題。羅致政目前也是蘇巧慧競選總部政策群召集人。他表示,當時相關事件仍在司法調查階段,檢方尚未確認幼兒園人員是否涉及違法行為,但蘇巧慧已在同年6月8日透過臉書發文,指稱「孩子體內驗出的藥物是毒品」,並使用「餵毒案」形容事件。吳亮賢質疑,蘇巧慧在調查結果尚未出爐前,就以如此強烈的字眼評論案件,容易讓社會大眾認為幼兒園確實發生餵食毒品的情況。他進一步指控,蘇巧慧當時為了民進黨在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的政治利益,藉由幼兒園事件持續批評時任新北市長侯友宜及市府團隊,將尚未釐清的爭議轉化為政治攻防。吳亮賢也援引新北地方檢察署後續調查結果指出,檢方於2023年6月29日公布幼童毛髮檢驗結果,並未檢出巴比妥類等藥物反應。同年7月12日,新北地檢署宣布案件偵結,對相關人員作出不起訴處分。依據吳亮賢引用的檢方說明,當時沒有足夠證據認定幼兒園人員曾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或提供含有不明藥物的「彩虹藥水」。吳亮賢認為,後續檢驗及偵查結果與蘇巧慧當初的公開說法存在明顯落差,因此蘇巧慧應向社會說明,為何在司法調查尚未完成時,就使用「餵毒案」等措辭。他更批評,當年的爭議造成不少家長擔憂,也使幼兒園教師承受社會壓力,甚至引發親師之間的不信任。吳亮賢將這些後果歸咎於蘇巧慧當時的發言,指控她加深了社會恐慌與對立。不過,吳亮賢所提出的政治動機及社會影響,仍屬競選團隊的指控;檢方不起訴的結果,則是針對案件中是否有足夠犯罪證據所作的司法判斷,兩者應予區分。吳亮賢最後表示,距離蘇巧慧2023年6月8日發文已超過1200天,既然司法調查早有結果,蘇巧慧就應正面回應當年的言論是否適當,並向受到事件影響的家長、孩子及老師提出說明與道歉。
土地公也看不下去!拜拜求財慘落網 高雄警破洗錢集團逮20嫌
拜神求財卻意外被警逮!高雄地檢署日前指揮高雄市刑大偵五隊、楠梓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調查站等單位,成功瓦解一個利用「大型公司帳戶」進行多層次洗錢的犯罪集團。警方發動多波查緝,一舉逮捕劉姓主嫌等20名犯嫌,查扣現金102萬餘元、電動休旅車等贓證物。有趣的是,其中一名林姓核心嫌犯在前往高雄左營知名土地公廟參拜、祈求「財源廣進」時,當場被埋伏員警生擒,土地公意外成為警方破案的「最強神隊友」。警方調查指出,該洗錢集團看準公司銀行帳戶「交易額度高、資金流動頻繁」等特性,較一般個人帳戶不易觸發金融機構的警示機制,竟以每個公司帳戶30萬至50萬元的高價,或依洗錢金額千分之3作為對價,在國內大量收購人頭公司帳戶。集團以每個公司帳戶30萬至50萬元的高價,或依洗錢金額千分之3作為對價,在國內大量收購人頭公司帳戶。(圖/高雄市刑大提供)取得帳戶後,集團便配合境外詐欺集團,以「假投資」、「假檢警」等手法誘騙被害人匯款。身居幕後的劉姓主嫌(73年次,因另案通緝中)遠端操控旗下水房,將贓款透過多層次公司帳戶轉匯,切斷金流鏈;該集團甚至吸收專業記帳士製作不實財務資料與帳冊,以此掩護不法金流,規避金融機構的風控監控。專案小組歷經長期蒐證,於今年8月至9月間發起多波行動。其中,林姓核心犯嫌(67年次)心虛前往高雄市左營區一處知名土地公廟燒香祭拜,祈求洗錢事業順利、財源滾滾,殊不知行蹤早已被專案小組嚴密掌握,當場被員警上前包圍逮捕,求財不成反而狼狽入獄。集團犯罪手法。(圖/高雄市刑大提供)此外,負責集團網路系統與技術支援的黃姓系統商(90年次),日前剛從中國大陸搭機返抵高雄小港機場,一出國門便遭埋伏的專案小組當場攔截拘提到案;而躲藏幕後指揮、身負通緝的劉姓主嫌,也在警方循線追查下於藏匿處落網。全案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特別呼籲,民眾切勿因貪圖高額租金而出租、出售個人或公司帳戶,犯罪集團常以「合法租借、避稅」為藉口誘騙,一旦提供帳戶即成為共犯,警方將持續向上溯源,徹底瓦解洗錢產業鏈。
碩士女家長不滿幼兒園管教 突襲園長頭部還拿相同診斷書反咬對方造假
苗栗縣鄭姓女碩士不滿幼兒園對其子女的管教,與林姓園長爭執後,竟從背後出手重擊對方頭部,造成林女輕微腦震盪;鄭女事後否認動手,甚至跑到醫院取得與園長相同傷勢的診斷證明,證明對方造假。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鄭女確實傷人,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確定。鄭女的小孩就讀苗栗縣一間幼兒園,2025年9月4日下午5時30分許,她與另一名家長因不滿老師的管教方式,一同前往園長辦公室與林姓園長溝通。雙方談話過程中爆發口角,鄭女對園長的處理態度心生不滿,準備離開時,竟趁行經林女右後方之際,突然舉起右手,朝對方右側太陽穴附近猛力揮擊。林女遭攻擊後痛得摀住頭部,當場要求同事報警,隨後前往為恭醫院急診就醫,經電腦斷層檢查,診斷為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檢方調查後認定鄭女涉嫌傷害,依法提起公訴。面對指控,鄭女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辯稱監視器畫面並未拍到自己動手;為了證明園長傷勢有疑,她甚至在2026年4月2日再度前往同一家醫院掛急診,僅憑口述身體狀況,取得一張同樣記載「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的診斷證明,並將其當作證據,主張園長的傷勢可能是捏造的。不過,苗栗地院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鄭女經過園長身後時,確實出現右手突然抬起、隨即放下的異常動作,緊接著林女便痛苦摀頭並出聲質問,整個過程與遭人攻擊的情形吻合,認定鄭女確有傷害行為。一審法官認為,鄭女拿著自行就醫取得的診斷證明,試圖藉此推翻園長的驗傷結果,並不足以證明對方造假,相關辯詞無法採信;判決書指出,鄭女具有碩士學歷,卻未能理性處理與幼兒園間的爭議,反而以暴力解決問題,加上她有竊盜前科,犯後仍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賠償,依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鄭女上訴,仍堅稱自己沒有打人;案經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已根據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認定犯罪事實,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的判決,全案定讞。
男子服刑7年財產遭搬空!220萬不翼而飛 部分資金流入警帳戶
大陸浙江省瑞安市一名張姓男子在服刑期間,其名下線上支付工具及帳戶內累計超過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的資金遭不明轉走,隨後發現一筆錢約人民幣1.9萬元(約新台幣8.36萬元)流向山西省太谷區一名郭姓警官手機號碼綁定的微信帳號。近日瑞安警方接獲報案後,已正式以盜竊案立案展開偵查。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罕見的服刑人員財物失竊案源於2018年底,當時26歲的張男因涉嫌詐騙罪在浙江瑞安被捕,隨後移交山西省晉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刑事拘留,最終經法院審理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張男回憶指出,自己於2021年初轉入監獄服刑,當時手機等個人隨身物品均處於被扣押狀態。直至2022年下半年,仍在服刑的張男委託表姊代為補辦手機卡,嘗試查詢個人帳戶,當時僅發現一張農商銀行卡內剩餘約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6萬元)並將其轉出,而支付寶則因需要人臉識別而無法登入。張男於2026年刑滿出獄後調閱帳戶明細,才震驚發現大筆資金早在他服刑期間就被分批轉走。帳單紀錄顯示,2019年2月11日,張男的微信零錢分2筆向暱稱為「笑熬漿糊」的帳戶轉出共人民幣1.9萬餘元(約新台幣8.36萬元);經警方查證,該帳號綁定的手機號碼屬於山西太谷一名郭姓警官。對此,郭姓警官稱個人回應須經長官批准,具體細節需至單位了解;而張男則透露,該警官曾私下向其他涉案人員家屬承認轉走該筆微信資金並表示願意賠償,但對支付寶資金去向表示不知情。在支付寶資金方面,張男原先存於「餘利寶」的本金與收益共計人民幣47.9萬餘元(約新台幣210.76萬元),在2019年9月至10月期間被分批提現至其交通銀行卡。隨後,該筆資金在數天之內密集流向多名陌生個人的支付寶帳戶進行充值轉帳、信貸還款及大額消費,其中單筆最大支出達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2萬元)。針對大額理財資金是否涉及法院執行扣劃的疑問,山西省晉中市太谷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經查詢後證實,張男案件涉及的罰金與追繳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1萬元(約新台幣136.4萬元),目前僅執行了人民幣6萬餘元(約新台幣26.4萬元),該筆人民幣47萬餘元的資金轉移與法院執行措施無關。張男已於2026年8月底前往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莘塍派出所報案,警方於9月29日正式開具立案告知書。張男表示,希望執法機關能儘快查明這筆超過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的資金去向,並釐清涉案人員手機在扣押與財物保管過程中是否存在重大管理疏漏。
北檢檢察官涉吸毒獲緩起訴!翁曉玲怒提3大質疑:採尿報告為何拖半年?
台北地檢署一名劉姓檢察官涉嫌施用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後,由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昨(15)日宣布偵查終結,對劉男作出為期1年6個月的緩起訴處分,並要求接受戒癮治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負責追訴犯罪的檢察官竟涉及毒品案件,已嚴重衝擊司法形象,並針對檢驗程序、處分結果及內部管理提出3大質疑。翁曉玲表示,檢察官肩負國家刑事追訴職責,理應比一般民眾更加謹慎遵守法律。如今卻傳出檢察官涉嫌吸毒,不僅涉及個人違失,也可能使社會大眾對司法機關的公正性產生疑慮,因此相關單位有必要完整交代案件處理經過。首先,翁曉玲質疑毒品採尿檢驗的作業時間過長。她指出,根據媒體報導,劉姓檢察官早在今年2月27日就在新北市蘆洲地區遭警方攔查,當時已採集尿液送驗,但相關報告卻直到8、9月間才函送並進入偵辦程序,前後相隔約半年。她認為,採尿檢驗結果為何需要如此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後續程序,主管機關應提出具體說明。翁曉玲質疑,這段期間究竟是行政作業延誤,還是存在人為介入、刻意隱匿的可能,不能僅以一般作業流程帶過。不過,是否涉及包庇,目前仍屬其提出的質疑,尚無證據證實。第二項爭議則是劉姓檢察官獲得緩起訴處分的合理性。翁曉玲指出,劉男是在駕車期間遭警方攔查,現場據稱查獲疑似留有毒品殘渣的袋子,並進一步接受尿液檢驗。她認為,除了施用毒品本身,也應釐清是否涉及毒品影響駕駛能力的問題,以免忽略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翁曉玲質疑,若案件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司法機關應審慎處理。她同時提到,有消息指稱承辦檢察官與劉男是同一期受訓的同學,因此要求新北地檢署說明緩起訴決定的依據,釐清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或差別待遇。不過,劉男遭警方於駕車期間攔查,並不代表已經確認構成毒駕。是否涉及不能安全駕駛等其他違法情形,仍須依相關檢驗結果及具體證據認定。至於第三項質疑,翁曉玲將矛頭指向台北地檢署的內部管理機制。她表示,據其掌握的資訊,劉姓檢察官在2月遭警方攔查後,仍持續執行檢察官職務,包括指揮重大刑事案件,甚至曾在4月於辦公室昏倒送醫。翁曉玲質疑,若相關情況屬實,為何北檢主管長達數月都未發現異常,直到10月接獲通知才啟動調查?她認為,檢察機關應檢視日常考核、異常狀況通報及人員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不能等到案件曝光後才採取行動。翁曉玲強調,檢察官的職責是依法追究犯罪,社會對其操守自然有更高期待。她認為,這起事件不僅影響涉案檢察官個人的聲譽,也可能連帶傷害其他認真辦案的基層檢察官,削弱民眾對司法制度的信任。她呼籲相關機關,應就採尿報告延宕原因、緩起訴處分的法律依據,以及北檢內部管理情形提出完整說明,回應社會對司法公平與紀律的疑慮。
台南運鈔員搬走1450萬畫面曝光!警攻堅逮4嫌追回1255萬
台南市驚爆一起精心預謀的運鈔車「監守自盜」案!保全公司於本月8日傍晚急奔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報案,指稱旗下運鈔車遭自家郭姓運鈔員搬空,損失高達1,450萬元。台南警方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在短短幾天內抽絲剝繭,循線發起跨縣市大捕快,兵分多路至台中西屯、台南東區等處,將郭嫌及3名協助逃匿的共犯一網打盡,成功追回1,255萬元贓款,4嫌經檢方聲押後,已被法院裁定全數羈押禁見!警方調查指出,事發當天下午,郭姓運鈔員駕駛運鈔車執行勤務,行經台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一帶時,郭嫌暗中尋找時機,假藉各種理由將車上的另一名同僚支開。等同僚下車後,郭嫌隨即強行將整輛運鈔車駛離現場,一路狂飆至台南市南區永成路廢棄點。郭嫌熟練地打開車內金庫,洗劫預先鎖定的1,450萬元現鈔,隨後換乘自己事先停放於該處的重型機車,載著上千萬現金後逃逸。台南市警六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科技偵查與路口監視網調閱,逐層抽絲剝繭後驚覺,這絕非郭嫌一人所能完成,幕後竟藏有極為縝密的親友支援網。專案小組迅速鎖定劉姓、王姓及另一名郭姓等3名共犯,確認其涉嫌協助主嫌藏匿、轉移陣地與提供資助。嫌犯騎乘機車逃逸。(圖/警方提供)見時機成熟,專案小組連夜發動拂曉攻堅,遠赴台中市西屯區與台南市東區等多處據點實施拘提,一舉將主嫌郭姓男子及3名共犯全數逮捕到案。警方在現場查扣剩餘贓款高達1,255萬元,並查獲嫌犯利用部分贓款火速購買的「權利車」、全新智慧型手機等證物。全案訊後依《刑法》業務侵占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郭姓等 4 名嫌犯移送台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4人犯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方法院於審理後,裁定4名嫌犯全數羈押禁見,警方也將持續追查剩餘約195萬元贓款流向。
黃國昌批法務部包庇吸毒檢察官!「劍青檢改」質疑:惡意帶風向
台北地檢署劉姓檢察官因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新北地檢署15日宣布偵查終結,對劉男作出緩起訴1年6個月處分,並要求接受戒癮治療。事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法務部包庇遮醜。對此,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非官方、非正式立案組織「劍青檢改」16日發表聲明反駁,強調緩起訴戒癮治療制度已實施超過18年,批評黃國昌將此制度形容為讓被告「安全下莊」,若非愚蠢無知,就是惡意煽動對立。劍青檢改指出,黃國昌日前在臉書發文,質疑吸食第二級毒品的犯罪行為,竟能獲得檢方自行作成的緩起訴處分,並以「安全下莊」、「包庇遮醜」等字眼批評檢方。對此,劍青檢改強調,緩起訴戒癮治療政策行之有年,是否能獲得緩起訴機會,唯一考量在於被告是否表達接受治療的意願,並同意全程配合治療及全額自費,相關標準不會因施用者的職業、貧富或社會地位而有所差異。聲明認為,毒品成癮者需要的是醫療治療,這與當事人的職業身分無關,不應因涉案者具有特定職業,就對既有制度採取不同標準。針對黃國昌將緩起訴戒癮治療形容為讓被告「安全下莊」,劍青檢改進一步說明,緩起訴並不代表被告可以免除後續監督與管制。接受緩起訴處分者,必須在緩起訴監督期間內,持續自費接受門診治療,並定期向觀護人報到及接受驗尿。一旦違反相關規定,檢方就可能撤銷緩起訴處分,後續仍須依法接受觀察、勒戒,或面臨入監服刑等處遇。劍青檢改表示,緩起訴戒癮治療制度相較於直接將涉毒者送進監所,實際上增加了一段管制與監督的期間,並透過醫療介入協助成癮者接受治療,因此不能單純將其解讀為放縱犯罪或讓被告脫身。聲明也質疑,這項以公共衛生為出發點的制度,為何到了黃國昌口中,卻被形容成「包庇遮醜」及讓被告「安全下莊」,並反問相關批評到底是愚蠢無知,還是惡意帶風向攻擊檢方,連帶汙蔑公衛制度?劍青檢改最後呼籲黃國昌回歸「科學理性務實」的態度,並援引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過去談論毒品成癮問題時的公開發言,強調成癮者應被視為需要治療的病人,而非單純以犯罪者的角度看待。劍青檢改提到,柯文哲於2018年6月出席「北極星反毒計畫暨台北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記者會時,曾以醫師身分表示,看待事情的視角會有所不同,社會應改變觀念,將吸毒者視為「病人」,而不是「犯人」。同年8月,柯文哲出席「成癮及酒駕醫療介入活動」時,也再次強調:「不能單純把酒癮、藥癮者當成『犯人』,要當作『病人』來處理,長期而言效果會比較好;成癮問題單靠司法或警察抓人是沒有用的,關出來之後復發率還是很高,必須由衛生、社政、司法、警政及醫療單位共同介入,建立跨局處的合作網絡,透過醫療處遇才能真正降低再犯。」劍青檢改文末也強調,台灣需要走向更安全、更具醫療人權、更能有效降低再犯率的犯防政策及公衛制度,「我們不應該縱容惡意汙蔑,混淆視聽,製造對立,製造仇恨的立場態度。任何試圖激化仇恨,分化社會的政客言論,都應該被譴責,被唾棄,被拋棄到歷史的灰燼中。」
昔緝毒今染毒!北檢檢察官攔查驗出安非他命 同仁震撼落淚
創下檢察官吸毒首例的劉忠霖,隸屬台北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今年清明連假前夕他已上過新聞,因過度疲累暈倒在辦公室,但當時不為外人所知的是,早在一個多月前的228連假,他就碰上斷送司法官生涯的重大危機:隨身攜帶安非他命殘渣袋、針頭被警察攔查,毒品案在蘆洲分局、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劉忠霖仍持續偵辦「台版地面師」代筆遺囑、富邦人壽大樓砍人等矚目案件,直到北檢今天主動說明,檢察官染毒的震撼消息才曝光。劉忠霖45歲,曾任職連江地檢署、苗栗地檢署,調北檢後先在緝毒專組,再轉到民生犯罪專組,辦過許多毒品、洗錢、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案,如今從掃毒淪為染毒,儘管新北檢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須進行戒癮治療,違法代價很輕但職涯挫折很重,劉忠霖已主動請辭,並遭到北檢函送檢評會評鑑。劉忠霖辦案認真投入,常加班到深夜,又給人富有正義感的印象,在辦公室人緣很好,這次出事讓曾經並肩作戰的同仁心痛惋惜,甚至驚訝痛哭。
檢察官吸毒下場曝光 「態度良好」獲緩起訴
台北地方檢察署劉姓檢察官,2月間在路邊與友人聊天時,因友人疑似使用電子菸引來轄區員警盤查,警方經同意搜查劉姓檢察官的隨身背包,赫然起獲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殘渣袋,經採集尿液送驗更呈現陽性反應,新北地檢署13日偵結,考量其坦承犯行、無毒品前科且自願接受治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6月,並命其接受戒癮治療,劉則已主動提出辭呈。新北地檢署指出,劉姓檢察官2月27日下午,在新北市蘆洲區路邊與友人駐足交談,因該名同行友人疑似在現場使用電子菸,引起巡邏員警注意並主動上前盤查。盤查過程中,經劉員本人同意受檢,員警自其隨身背包內當場起獲含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殘渣袋1包。警方隨後依法採集劉員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蘆洲分局於8月21日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檢方9月4日正式分案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展開偵辦。並於13日偵結起訴。新北檢表示,審酌被告於偵查中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過往並無任何施用毒品前科,並表明有意願接受戒癮治療;案經轉介醫療機構由專業醫師進行評估後,認為以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為適當,因此依法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6個月。新北檢表示,在緩起訴期間內,被告必須依規定前往指定醫療機構完成戒癮治療與必要之毒品檢驗,同時應定期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配合採尿檢驗,並嚴格遵守不得再有施用毒品等相關規定;若後續未依規定履行所附條件,將依法撤銷緩起訴處分重啟偵辦。新北檢強調,檢方針對施用毒品案件,均依相關法律規定綜合考量個案犯罪情節、前科素行、犯後態度及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秉公審慎妥適處理,絕不因被告身為檢察官的身分而有任何差別待遇或包庇情事;至於同行涉案友人施用毒品部分,另由檢方持續分案偵辦中。
「最貪執行長」涉收賄1686萬判25年 切腳環逃亡再判2年8月
中油煉製部前執行長徐漢涉收受業者1686萬餘元回扣,一審遭重判25年,卻在宣判前切斷電子腳環逃亡,與友人藏匿台東山區農莊,5天後遭檢警逮捕。橋頭地院審理逃亡案,認定徐漢是主要策劃者,判處2年8月徒刑;協助逃亡的林姓女友判刑6月、林姓友人判刑1年4月,均可上訴。有「最貪執行長」之稱的徐漢,為逃避貪污案刑責,與林姓友人及女友共同策劃逃亡,分工細密、事前準備數月。徐漢出資6萬元,由林男購買俗稱「權利車」的車輛供逃亡代步,林男另支付6000元訂金,預訂台東縣山區一處不對外營業的農莊,作為藏身之處。為確保逃亡順利,徐漢女友還曾開車載著兩人前往屏東縣萬巒鄉一處廟宇附近勘查地形,模擬逃逸路線,事前部署相當周密。判決書指出,徐漢於3月19日攜帶20多萬元現金、衣物及砂輪機等物品,獨自離開高雄住處,先搭車前往屏東縣潮州鎮,再轉搭計程車到萬巒鄉附近橋下,持砂輪機切斷電子腳環,並將腳環及橋頭地院配發的超融合一體機手機裝袋。隨後,林男開車前來接應,徐漢接手駕駛,林男則負責丟棄電子腳環及手機,兩人再前往台東山區農莊藏匿,直到3月24日遭檢警查獲,逃亡行動才告終。法官認為,3人不僅事前花費數月規劃,還分工破壞及隱匿電子監控設備,逃匿後更耗費大量司法資源追查,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及程序運作。其中,徐漢為逃避另案應負的刑責,主導逃亡計畫,參與程度最深,對社會治安及風氣造成重大影響,雖於犯後坦承犯行,仍依共同犯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共犯,法官考量林女事前參與規劃,但涉入程度較淺,且坦承犯行,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林男則協助策劃逃亡、破壞及丟棄電子腳環與手機,還負責聯繫農莊藏匿徐漢,參與程度較深,加上有詐欺、傷害、搶奪等前科,偵查中也曾爭辯犯行,因此判處1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徐漢原任中油煉製部執行長,涉嫌利用職務向業者收取回扣,檢警查出不法金額達1686萬餘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一審於3月23日宣判,徐漢因貪污等11罪遭判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但他未到庭聆判,隨後爆出切斷電子腳環逃亡事件。
17萬訂閱3C網紅翻車!拍片推銷非法機上盒爽撈7年 侵權市值飆破53億
以挖掘高性價比科技神物、開箱各類3C產品聞名、擁有約17萬訂閱數的知名3C網紅,驚傳涉嫌長期販售非法機上盒與侵權APP!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經長期蒐證,會同日本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及國內多家電視公司提告,於今年(115年)1月至2月間發動搜索,將蔡姓主嫌等6人逮捕歸案。經權利人初步估算,該集團長達7年的非法販售行為,整體侵權市值竟高達新台幣53億元!而東窗事發後,該網紅專屬購物平台上的相關爭議影片也已悄悄下架。該名蔡姓網紅平時在YouTube頻道專門介紹各類高性價比的科技產品,累積了約17萬粉絲的高人氣,甚至還成立了專屬的購物平台。然而,蔡嫌為了規避警方查緝,竟利用拍攝開箱影片吸引買家流量,再將有興趣的民眾串連至獨立、隱密的私密社群管道進行非法機上盒與侵權APP的販售。警方查扣倉庫。(圖/刑事局提供)案經日本CODA在台代表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受任於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電視公司分別提出告訴,總計國內外共有高達22家電視公司的著作權遭受侵害。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見時機成熟於115年1月13日及2月6日持搜索票前往新北市蘆洲區、三重區及五股區等地執行搜索。行動中共查獲77年次蔡姓主嫌等6名嫌犯到案,並當場查扣教學影片9部、機上盒1台、電腦主機1台、帳冊隨身碟1支及作案手機3支等證物。全案經詢後,已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據調查,蔡嫌等人藉由網紅身份與開箱影片作掩護,販售非法影音設備長達7年之久,實際銷售數量難以計數。隨著犯行曝光並遭到警方查緝,目前該網紅的專屬購物平台上,所有關於非法機上盒及相關推銷影片皆已全數悄悄下架。刑事局特別呼籲社會大眾,切勿貪圖便利而使用非法機上盒或安裝未經安全驗證的侵權APP。此類軟體不僅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更可能成為嚴重的資安漏洞,導致個人隱私資料外洩。警方強調將持續針對此類新型態網路侵權犯罪加強查緝,以維護國內良好的智財環境。非法機上盒犯罪流程。(圖/刑事局提供)
反賄共識!檢警調廉巨頭齊聚北檢 嚴查賭盤、假訊息、境外介選
再45天就是投票日,法務部、最高檢察署、高檢署、警調廉等執法機關首長今天齊聚台北地檢署開座談會,凝聚查賄四大共識:賄選暴力、深偽訊息、選舉賭盤、境外介選,嚴查網路簽賭,在遵守偵查不公開、程序正義及比例原則的前提下,嚴查溯源妨害選舉相關資金是否來自境外,防堵簽賭行為影響大選,選前幾天關鍵時期嚴更要緊盯有無假訊息干擾選情,並即時追查及下架。北檢因應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今天上午召開「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由檢、警、調、政風、移民等機關就查賄、反賄策略作為及執行成效提出報告,藉此檢視各查察機關對於轄區高風險對象及地區掌握狀況及相對應策略作為規劃情形,落實「期前規劃」、「期中檢視」、「選後檢討」之目標,同時藉由查察機關深入溝通交流,強化更緊密聯繫合作機制,凝聚「嚴查賄選暴力」、「嚴防假訊息」、「嚴辦選舉賭盤」、「嚴懲境外勢力介選」之共識,展現查察妨害選舉決心及態度。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表示,查察妨害選舉應恪遵偵查不公開,避免過度揭露導致未審先判;應嚴守程序正義,方能確保證據能力及司法公信力;應注意執法比例原則,以兼顧人權保障;應秉持行政中立,不分階級、黨派、身分,採取相同執法標準;對於賄選行為應依個案具體事證,扣緊對價關係為要件,方能精準查緝賄選犯罪。會中查賄四大共識為賄選暴力、深偽訊息、選舉賭盤、境外介選。(圖/台北地檢署提供)最高檢察署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提示九項查賄重點:一、賄選的態樣有日常化、服務化及包裝化的趨勢,透過合法表象掩護非法之實質;二、應將情資轉換為可證明,並事先做好偵查規劃;三、嚴守程序正當性,相關偵查作為應能經得起事後程序檢驗;四、跨機關合作聯繫窗口應保持暢通聯繫機制,使情資提報、轉介或合作可以更加完善;五、選舉賭盤下注過程有以虛擬貨幣支付或網路簽賭下注情形,對於資金清查應溯源是否有境外資金,並應留意數位證據保全;六、所有查察機關接受民眾檢舉過程,應注意不同族群語言溝通能力,妥適安排適當人員方能精準掌握情資內容;七、偏遠地區應特別留意相關檢舉管道的提供,對於山地部落或交通不便之處,應強化宣導檢舉電話、網站、信箱或就近警察機關等管道以利民眾檢舉;八、選舉期程越接近投開票日,選舉案件會日益增加,地檢署應妥適規劃選舉人力以因應;九、公正執法非常重要,所有查察機關偵辦選舉案件應保持客觀中立,以程序合法為優先,秉持毋枉毋縱原則。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指出,選舉賭盤嚴重影響選舉,對於網路選舉賭盤應落實巡邏,嚴查究辦以遏止選舉賭盤效應影響選舉公平;深度偽造假訊息應即時溯源追查及下架澄清,特別是選前幾天更應嚴防假訊息干擾選情;地檢署因應選舉所成立聯繫中心,應強化受理檢舉人員專業能力,方能深入掌握具體情資內容以利後續偵查;各查察機關對於情資來源應保持聯繫並持續滾動更新,方能強化情資佈建效果;查賄是最好反賄宣導,對於查獲妨害選舉案件適時發布新聞,對外展現查察機關查賄的決心;選舉前治安工作非常重要,警察機關對於選舉暴力犯罪或群眾事件應處過程,應隨時與地檢署保持聯繫,檢察官方能適時指揮強化蒐證。北檢檢察長王俊力為座談會總結,查察團隊將落實法務部所頒定查賄綱領,並在最高檢、高檢署指導下,緊密整合檢、警、調、政風、移民的4執法力量,全面嚴查各類妨害選舉不法案件,共同維護純淨選風,守護自由民主制度。北檢統計,計迄今受理各查察機關所提報妨害選舉情資合計177 件,其中已執行33件,查獲賄選2件、選舉賭盤28件。事證明確偵查終結部分,總計起訴3件、緩起訴處分4件、不起訴處分4件,其餘持續偵查中;北檢呼籲民眾踴躍提出檢舉,可以透過0800-024-099(撥通後按 4)及本署檢舉專線02-2311-1816 提出檢舉,最高可以獲得新臺幣2000萬元檢舉獎金,本署將保密檢舉人身份,唯有人人勇於檢舉,才能真正杜絕妨害選舉不法犯行,共創清明乾淨選舉風氣。
涉低薪高報、浮報助理費 新北五連霸議員夫妻遭羈押禁見
國民黨籍新北市五連霸議員連斐璠,涉嫌浮報詐領助理費,以「低薪高報」手法逃漏稅新北地檢署昨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多路展開拂曉搜索,一口氣搜索連斐璠的住處、議員會館及服務處等共17處所,並帶回連斐璠、連斐璠丈夫及辦公室蔡姓主任等15名被告與2名證人到案,檢方複訊後針對連與其丈夫聲押,法官則於稍早裁定羈押。檢調接獲檢舉情資,指連斐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浮報、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且在申報過程中疑涉及以「低薪高報」方式逃漏稅捐並涉嫌洗錢,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姿函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組成專案小組,展開深入蒐證調查。專案小組於13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兵分17路同步前往連斐璠位於新北市的住所、市議會議員會館研究室及地方服務處等關鍵據點執行全面搜索,查扣相關帳冊、助理名冊及金流明細等證物,並陸續將連斐璠夫妻在內等15名被告及2名證人帶回廉政署與檢方進行偵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連斐璠與其丈夫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以及稅捐稽徵法等多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檢方進一步審酌,兩人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性,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涉案被告則以新台幣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交保。新北地院於14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依檢察官提出之證據,足認連斐璠夫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稅捐稽徵第47條、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並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法官認為再審酌本案情節及目前偵查進度,認為無法以羈押以外之方式避免被告逃亡、勾串及滅證而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被告2人均應自民國0月14日起執行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四叉貓慘了!肉搜小草前科諷「戀童癖」 涉洩個資、誹謗遭起訴
知名政治網紅「四叉貓」劉宇(本名劉宇席),1月下旬因與民眾黨辛姓支持者在網路上爆發糾紛,他竟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平台公開辛男過去的刑事判決紀錄、生活照、住處使用執照等個人隱私,並公開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辛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其公布前科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嫌將四叉貓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個資法論處。據了解,辛男前往四叉貓的臉書留言,聲稱已成功檢舉其粉絲專頁並附上證明截圖,四叉貓心生不滿,遂利用司法判決系統肉搜出辛男於2020年間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判決內容,並於1月22日、23日期間,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內,陸續透過其經營的Facebook帳號「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以及Threads帳號「@4xgay」發文。四叉貓將該起判決部分內容公開張貼至社群平台,發文諷刺對方跑來留言檢舉,結果查詢判決系統才發現對方是個「戀童癖小草」等語,並刊登辛男清晰的臉部生活照,以及辛男過往曾公開、載有具體住處資訊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使用執照截圖,公布辛男的前科、姓名、長相及居住地址等個資,辛男憤而提告。檢察官認為,四叉貓所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內容雖屬真實,但該案情節純屬個人私德,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依法仍構成誹謗罪;此外,四叉貓公開揭露辛男的犯罪紀錄、照片、姓名及住處使用執照等行為,已嚴重損害他人之合法利益,涉犯《刑法》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未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建請法院從重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檢察官強調,四叉貓身為具有廣大聲量與號召力的知名網紅,卻僅為一己私怨而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精神損害;考量四叉貓事後已主動將相關爭議貼文刪除,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仍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之刑,以彰法紀。
販售1500元破解卡僅是誘餌!揭密台中衛星盜版家族的撈錢黑幕
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主動查緝發現,有網購平台賣家大肆公開販售破解日本衛星訊號的「B-CAS卡」。嫌犯以「特殊卡能免費收看所有BS頻道,且NHK頻道不會出現浮水印」等宣傳話術吸引民眾。經警方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循線掌握以家族企業為核心的精密跨境盜版集團,侵權市值更高達6億元。檢警方深入追查發現,這起跨境盜版案竟是由一門家族企業精心策劃。主嫌林姓男子(56年次)與其妻子(67年次,為衛星器材家族企業千金,據點位於台中西屯)共同經營該公司,在這條犯罪鏈中,家族成員各司其職。檢警發現林姓主嫌負責從中國大陸以每張人民幣約50元(折合新台幣約250元)的超低成本購入破解卡。老婆的哥哥林男(65年次)負責外出安裝衛星設備,利用將破解卡(內含金鑰)插入解碼器的方式進行解鎖,卡片被破解可使用至2038年,對比日本正版每年收費約6千元台幣,暴利驚人。老婆的妹妹林女則擔任會計,負責處理家族公司的財務與金流。警方查獲衛星接收器。(圖/刑事局提供)調查指出,該犯罪集團在去年(115年)7至8月間,陸續於蝦皮、雅虎等網購平台販售破解卡,每張售價約1500元新台幣,初估已售出約100張,帳面進帳10多萬元。然而,販售破解卡僅是他們的「帶路雞」與誘餌;主嫌真正的獲利主力,是透過破解卡吸引特定民眾上門後,再派遣專人前往民眾家中安裝衛星設備,每次安裝收費高達約2萬元新台幣。專案小組於115年6月23日見時機成熟,持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西屯等嫌犯經營處所與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將林姓主嫌等4人全數拘提到案,並查扣相關破解卡片29張及衛星碟等大批犯罪工具。經權利人統計,遭到該家族集團竊訊並侵害著作權的國內外電視公司共計6家,其非法販售與盜播時間長達3年之久,整體侵權市值突破新臺幣6億元!由於本案嚴重衝擊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日本CODA(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代表理事更特別於近期親自拜會刑事警察局表達高度感謝與肯定。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將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犯嫌犯罪手法。(圖/刑事局提供)
捷運站尾隨女子還偷拍裙底! 男認罪獲緩刑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1起偷拍事件,1名陳姓男子在萬芳醫院站跟蹤1名女子,並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遭路人當場揭發,女子也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判決書顯示,陳男在民國113年(2024年)11月間,自台北捷運萬芳醫院站入戰後,看見前方有位成年女子,竟拿出手機伸入對方裙底,攝錄其內褲及裙內大腿內側等身體隱私部位,路人見狀趕緊告知女子,女子遂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警詢、偵查中均坦承有拍攝相關影像,其遭扣押的手機亦證明陳男曾偷拍過,捷運站內月台、手扶梯監視器也拍下陳男尾隨女子的畫面。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除了侵害女子性隱私外,更造成女子受有心理壓力及創傷,考量陳男有精神疾患及罹有遺傳性視網膜失養症情形,並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相關診斷證明書,雖未認合於刑法第19條之規定,然仍應為科刑憑據。法官指出,陳男有意願賠償女子,但女子沒有到庭,致未能達成調解並賠償女子,不能全然歸責於陳男,也難以作為量刑不利憑據。法官審酌,陳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至檢察官指定之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適當的處遇計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