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器
」 命案 毒駕 殺人 印度 砍人
逼吃菸蒂又仙女棒燙身凌虐 「刺青店惡魔」五酷刑囚禁少女逼賣淫一審遭判152年
竹聯幫弘仁會三峽分會長陳昊恩,以刺青店為掩護,除發展幫派勢力,還脅迫未成年少女依依(化名)賣淫,陳男等多人對依依凌虐毆打,逼吃煙蒂外,甚至以熱溶膠毆打、仙女棒燙身,手段極其殘忍,陳一審則遭判15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依依原是陳男手下簡姓小弟的女友,卻被男友推入火坑、遭逼賣淫,依依不甘受辱,起初試圖逃跑,被抓回後再度遭到虐打。陳男等人慘無人道,將逃跑的依依關進刺青店的廁所,更拿出「五大酷刑」虐待少女,包括熱溶膠條狠抽、菸頭和仙女棒燙身,還將依依當作人肉標靶,用BB彈的鎮暴槍射擊,此外還拍不雅照要脅,甚至以清潔地面為名逼迫吃煙蒂,手段令人髮指。警方獲報後立刻將被害人救出,並於2023年11月,臺北市文山區、新北市三峽區等 11 處實施搜索,扣得手機 17支、平板3 臺、折疊刀等兇器10 支、討債傳單 1 份、勞力士手錶1 個、LV 包包 1 個、金飾等 11 條、現金3 萬6575 元、安非他命殘渣袋等物,並提拘被告陳等 12 人到案,陳、簡等6人遭檢方聲押獲准,其餘人則以5到1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認為,陳、簡為賺取金錢,無視少女拒絕使其從事性交易,侵害其健康及自主意願,扭曲價值觀,影響身心及人格發展,應嚴予非難。新北地院近日判決,陳男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以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加重私行拘禁等17罪,判處累積刑度152年6月,簡男犯14罪,累積刑度135年4月,而他們還涉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案件,將待所犯案件全部確定後再由檢察官聲請裁定應執行刑,全案仍可上訴。
疑20萬遭偷怒了!揪2煞跨縣市闖屋砍人 害前獄友脾臟全摘…主嫌再爆藏毒求刑9年
雲林東勢發生駭人持械尋仇案。一名林姓男子懷疑曾同監服刑、暫住家中的吳姓男子偷走20多萬元財物,竟找來2名友人持開山刀、拔釘器及球棒跨縣市闖入民宅施暴,導致吳男脾臟破裂、創傷性休克,經全數切除脾臟才保住性命。檢警2天後在屏東汽車旅館逮人,並查獲愷他命,全案依重傷害等罪起訴,主嫌求刑9年。檢警調查,林男與吳男曾是監所舍友,吳男出獄後曾借住林男位於新竹的住處約10多天,今年3月中旬吳男離開後,林男發現家中約20多萬元現金及財物短少,懷疑遭吳男竊取,卻未循法律途徑處理,而是打聽到吳男暫住在雲林縣東勢鄉後,邀集21歲朱男及22歲溫男,攜帶開山刀、鐵製拔釘器及金屬球棒南下尋仇。3月17日晚間10時許,3人闖入吳男住處後,持刀械及棍棒朝其頭部、四肢及身體猛砍痛毆,造成吳男脾臟破裂、左肺挫傷、頭皮及全身多處開放性傷口,並引發創傷性休克,經緊急手術切除脾臟才救回一命。犯案後,3人未協助報案或送醫,反而立即駕車逃逸,沿途丟棄犯案兇器企圖滅證,直到家屬返家發現吳男重傷倒地,才緊急報警送醫。雲林地檢署指揮警方展開追查,於案發2天後前往屏東縣恆春鎮一間汽車旅館拘提3人到案,並在搜索時查獲林男持有2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純質淨重5.3595公克,另涉毒品案件。檢方認為,3人因財物糾紛即預謀持械跨縣市侵入住宅施暴,屬計畫性暴力犯罪,且犯後逃逸、棄置兇器,其中林男居主導地位、法治觀念薄弱,因此依重傷害、侵入住居及毒品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對林男求處有期徒刑9年,朱男及溫男各求刑7年6月,同時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合法途徑解決,切勿以暴力私力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