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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弊案延燒!三地總裁鍾嘉村聲押 郭信良涉護航遭起訴
台南將軍光電開發案再掀風暴!橋頭地檢署2日偵結此案,認定三地集團等業者涉嫌以不當手段取得行政協助與開發利益,並疑似透過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協助「護航」,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4人提起公訴。今檢方再針對鍾嘉村及開陽集團董事長蔡宗融,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及《背信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調調查指出,該案涉及三地集團與多家合作業者,疑為順利推動光電廠區開發,尋求特定人士居中關說,甚至可能涉及金流往來。除行政協助外,郭信良與鍾嘉村還被指與廠商一同處理廢棄物,疑有非法傾倒情事,遭到另案偵辦。今年4月底,調查局會同警方兵分多路發動搜索,帶回多名關係人說明。郭信良、鍾嘉村在長時間偵訊後,於4月23日凌晨移送橋頭地檢署複訊,最終獲准交保候傳。檢方昨完成主要偵結程序,今日再針對鍾嘉村及開陽集團董事長蔡宗融,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及《背信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大樹光電案效應延燒 藍委要求經濟部補做政策環評建退場機制
高雄大樹區剷平山坡地蓋光電場,現場山頭光禿畫面震驚國人,藍委柯志恩今天指出,當前光電開發亂象頻傳,經濟部只顧光電衝量、卻罔顧國土生態環境,她與環保團體代表,要求經濟部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大樹光電案應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同時嚴懲惡劣的不法業者,針對違規頻繁與情節重大者予以撤銷許可、建立退場機制,杜絕扛著綠能大旗,危害國土環境的不當開發。柯志恩表示,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在地方與社會引發強烈不滿。但該案屢次檢舉開罰無效,顯示業者有恃無恐,若非社會輿論壓力,高雄市政府恐未必能順利撤銷二期水保許可。柯志恩說,此舉顯示經濟部能源署對核發籌設許可的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但究竟是有監督機制沒落實?還是根本沒有監督機制?他說,大樹光電案的一期許可仍維持有效,但一期水保其實也已經違規遭裁罰7次,民眾擔心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而中央、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卻只要求限期改善,她問要「限期」多久?在「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形同護航業者營利,萬一土石造成居民傷害,官員要不要承諾負責?她表示,大樹案只是台灣光電開發亂象之一,環保團體長期要求光電案要有明確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但經濟部卻擺爛不作為。她堅持,經濟部和能源署一定要針對不當開發案明確訂出退場機制,並要求落實查核,也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嚴格把關,退回選址不當的開發案。此外,她也表態支持,應該有光電政策環評,否則在光電目標逐年提高的情況下,台灣國土遭光電侵蝕破壞的案例將層出不窮。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說明,在2020年7月農地變更光電小兩甲關門時,許多環團都建議要有比較明確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避免太陽光電案場爭議不斷發生,影響台灣綠能發展,但包含行政院、經濟部和能源署並未採納建議,以至於後來的漁電共生不養漁,農地變更光電大砍樹的爭議不斷發生。他進一步表示,三個月前,在場的NGO團體透過立法委員洪孟楷辦公室,再次要求能源署明確制定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但三個月後的回文,能源署一如既往的以再研議以拖待變,農業部承受壓力,只能雙手一攤說目前制度沒問題或者是「無能為力」,他因此主張光電案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等四個機制的「法制化」,已經刻不容緩,難道能源署還想再拖?拖到2050年?還是中華民國滅亡,甚或台灣全都沉到水裡面再說?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今年六月中旬參加經濟部舉辦的「能源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社會溝通會議,經濟部能源署提出未來光電裝置容量目標至2035年要達35GW。陳椒華強調,原訂2026年太陽光電20GW尚未達標,現在就已產生這麼多問題,經濟部應先檢討當前光電推動機制,採納環團及民眾提出的意見,修訂法規避免重蹈覆轍,而非急著再增設15GW目標,否則怎能讓人不擔憂國土被光電板吞噬的大災難。她主張,要避免大樹光電影響當地水土保持、衝擊當地民眾權益,經濟部的光電政策目標應先進行「能源政策環評」,檢討適宜的區位和土地使用面積,再訂下目標穩健執行。陳椒華還說,除了政策環評外,未來增設光電,很多會往山坡地發展,因此農業部應儘速修法,將水土保持計畫公開並接受監督,而經濟部、環境部及農業部針對填築基地所使用的廢棄物或焚化爐底渣,更應訂定嚴謹的查核機制及強化法規修訂,並應避免於生態敏感區開發。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表示,開發太陽能光電做為綠色永續能源的基本前提是維護自然生態的運作,減少人為碳排放,增加自然碳匯。然而,目前光電開發案場多申請變更山坡地保育區及農業使用的土地,並不符合土地利用管理與綠能開發的基本原則,忽視化整為零的坡地、農地開發對整體環境的衝擊。由於林地、農地開發光電場,對水土保持、微氣候、水文循環(土壤滲透、蒸發散、地下水補注等)、自然碳匯與環境生態會產生許多負面的效應,且對位在場址下坡及下游周邊的社區居民會帶來更高的災害風險。王豫煌強調,如果政府真的有心發展真正的綠色永續能源,應必須建立嚴格的光電開發審查機制,場址須迴避山坡地保育區及農牧漁業用地,鼓勵光電業者利用工業區、停車場、閒置公共空間或屋頂等已開發區域設置光電場,才不會讓基地所在的下坡居民總擔心災害的發生。
黃仁勳遭炎上2/跨國風電「一年退場一家」 調降台灣投資評級:政府說話不算話
「2025年將是令人興奮的AI年,台灣與輝達合作,將把AI帶到全世界」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5月23日離台前夕,台灣唯一本土風力發電葉片製造商、興櫃公司天力離岸(6793)卻在22日晚間發出重訊,無預警宣布其風電葉片主要產線已全面停工,資遣近470名正職員工。天力董事長吳坤達解釋,主要是佔營收九成的大客戶、丹麥風電巨頭維特斯Vestas集團不幹了,維特斯目前在台灣的陸域風電已累計建置近250MW(千瓩),離岸風機已安裝900MW,天力發展重心將挪到「風機葉片維運」。明明發展AI正是用電關鍵時刻,怎麼「造電」公司反要撤退?一家外資能源大廠台籍主管告訴CTWANT記者,原因有很多,「最重要的是政府說話不算話!」天力消息一出,震撼各界,也讓維特斯23日緊急跳出來說,「未退出台灣離岸風電市場」,會繼續經營總裝置容量495MW的渢妙一期離岸風場。但內部人士坦言,離岸風電區塊面臨成本、融資挑戰,發展不順,可能不再參與台灣後續離岸風電計畫。許多地方都有抗議風力發電的聲浪。(圖/報系資料照)「其實已經是『一年退出一家』了」,一家跨國集團的能源業者跟CTWANT記者透露,2022年是德國安能集團(EnBW),2023年是德國萊茵再生能源(RWE Renewables)和日商捷熱能源(JERA)退出台灣的風場計畫,2024年有西班牙電力集團伊比德羅拉,表態不參與3-2期投標。「我其實也打算回報總公司,不再繼續台灣的計畫,先前太多問題,最重要的是政府說話不算話,不照合約走、硬是要我們自己去解決當地民眾的紛爭,有些根本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而且都是叫我們業者退讓。」他生氣地說,「母公司已經將台灣的投資環境評等降級了,我是出生於台灣,我也想幫家鄉爭取利益,但現在我覺得,很丟臉。」事實上,在蔡英文政府期間,能讓政府提出2025年綠電比例達到20%的「底氣」就是離岸風電。依經濟部規畫,預計2025年前完成潛力場址的5.5GW(百萬瓩),因疫情打亂進度,俄烏戰爭導致建置成本翻倍漲,歐洲大舉興建、搶船搶料,已讓台灣綠電目標展延至2026年。累計至2024年底,離岸風機共安裝374座,總裝置容量3.04GW,其中已併網的風機有367座,裝置容量達到3GW。風電容量看起來很大,但沒有風、就沒有電。以水下基礎為主要業務的中鋼興達海基公司,已連續賠光二個資本額、達64億元。(圖/興達海基提供)CTWANT記者查台電公開數據,以5月28日傍晚6點半為例,全台31688MW的發電中,燃煤占29%、燃氣占54%,太陽能0.3%,風力發電量為0.9%(約287MW),連最汙染的燃油發電都有1%、比風電還多。若以5月29日的早上6點半,風力發電比例升到1.4%,但也僅是363.9MW。一個月前,台電總經理王耀庭出席一場光電業者的聚會,趁勢喊話,「我想請求大家,趕快把光電發上去,拜託大家。」在場都是喊得出名字的企業代表,聽到這番話,面面相覷,五味雜陳。因為先前不肖廠商弊案,造成地方政府與民眾反彈,導致太陽能發電成「嫌惡設施」,今年上半年的光電開發案幾乎停擺。一業者私下跟CTWANT記者吐苦水,還不忘幫競爭同業說話,「不過,跟風電同業比起來,我們已經好多了,他們真的很難做。」
旅館環評擬回歸地方惹議 環境部急轉彎喊卡
環境部修法大轉彎!原本涉及環境敏感區位的觀光旅館由環境部環評大會審查,其餘給地方政府處理,但環境部日前修法,擬將所有旅館開發案交地方審議,外界憂心審查放水,環境部昨取消上述規畫,但仍維持將30公頃以下太陽光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政府,專家直言,此舉只是助長地方首長、頭人索求回饋金,恐使賴政府再生能源2030年30%無法達標。環境部10月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調整部分開發行為環評主管機關的環評審查、監督權責。環境部環境保護司代理副司長呂雅雯解釋,原本草案規畫,明年7月起將所有旅館開發案交給地方審議,現因外界有諸多疑慮,環境部暫不修正,未來涉及環境敏感區位的旅館仍然交由環境部審查。不過,她表示,本次草案仍規畫將漁港、學校、太陽光電開發案交予地方政府審查,舉例來說,根據現行規定,太陽光電開發案皆由環境部審查,草案則要求在山坡地的太陽光電開發案,只要開發面積小於30公頃,就予地方政府審查,這段期間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預計12月召開研商會,希望草案明年7月上路。前環保署副署長、環境律師詹順貴則指出,環境部修法理由是統一交由地方審查較一致,但地方政府只會為了當地發展放水,中央環評案太多、人力不足也不該是理由,應從改善審查效率、調配人力著手,無論如何都不該棄守敏感區位。對環境部取消上述修法,他給予肯定,但仍無法解決其他問題。詹順貴直言,將30公頃以下光電開發案環評交地方,將是再生能源的大災難,這幾年光電業者飽受地方政府無理要求回饋金,被地方頭人、黑道索賄,早已苦不堪言,地檢署更已偵辦起訴不少鄉鎮長、議長、議員、鄉鎮代表,將光電環評權限下放地方,只會更讓光電業者投資卻步。
力暘案成綠電業者歷史共業 小二甲施工難度高、竟被誤解容易開發
力暘光電案遭檢方起訴,引起光電業者極大震撼。有業者指出,力暘案其實是台灣推動綠能光電的歷史共業,力暘案所在的台南七股地區,其中的非都市土地零碎狹小,當單一地主具光電開發意願,但周邊地主當時並無意願,開發者尊重地主意願,又整合期長短影響開發成本,僅能就單一土地先辦理開發申請,才會衍生所謂2公頃以下申請案(即「小二甲」)問題。業者指出,綠電開發申設時程約為2年,若以工程施作困難度反而2公頃以下案件較高,因面積小施工動線不易且較易產生周邊鄰地陳抗,開發者承擔阻力與成本更高於2公頃以上開發案件,故外界誤解小面積開發比較快速,與事實嚴重偏頗不符。業者進一步指出,如果光電業者選擇等候周邊無意願的地主回心轉意,若1年後原無意願地主轉意念同意光電開發時,其實已錯過整合時期,亦僅能依單一土地開發申請,這就和都更案整合時面臨的困境一樣。然而多年後回顧開發區域,以結果論雖有多數開發土地毗鄰,但非開發者故意為之,實為私有地地主受憲法保障行使土地所有權之自由。主管機關制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開發土地面積大對於周邊環境影響程度大,因此另訂定2公頃以上《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之審查規定與流程。不過,七股區非都市土地私有地形狀狹長且面積小為事實,且經濟部依實際狀況評估2公頃以下土地開發對周邊環境開發影響較小,故訂定《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適用小面積土地,光電開發案視實際土地規模遵循不同規定,且中央地方單位皆具實質審查權,且跨部會單位委員皆具專業性謹慎審查。
池上觀光工廠擬開發光電 居民反對怒吼 台東縣府退件
台糖公司為活化池上糖漿廠,出租10.8公頃工業用地予能源公司作為觀光工廠,其中4公頃將設置光電園區,業者昨日辦理說明會,多位民代和大批鄉民同一陣線「堅決反光電」,業者強調不影響環境及觀光發展,台東縣府則表示因計畫不詳盡,已退件。台糖池上糖漿廠轉租森崴能源公司發展光電案,由於案址恐汙染農用水源且破壞自然景觀,引發地方強烈反彈,業者昨日辦理首場說明會,逾300名池上鄉民出席,眾人頭綁白巾表達訴求「光電滾」,各級民意代表也力挺民意,誓言不讓此案強度關山,更不會暗度陳倉。森崴能源再生能源事業群副總經理謝承哲表示,池上發展觀光需要留得住人的景點,此案將打造永續綠色的觀光園區,且經公司多項評估、調查及規畫,光電設置是結合在地觀光景觀設計,周遭也有樹木環繞,不會破壞周遭景觀。台東縣議員陳宏宗表示,若廠商說光電無害,怎麼會這麼多人反對?尤其台糖土地租百姓難,租光電業者就容易,也說不過去。縣議員潘貴蘭也說,池上好山好水,自然的觀光來蓋破壞環境的光電沒必要。池上鄉長林建宏高喊,拒絕西部錯誤的光電設施落腳在池上,他強調,綠能還有風力發電、地熱發電及水力發電等方式,森崴能源公司應發展微水力發電,不僅有利於池上灌溉溝渠,達到農業與綠能雙贏。台東縣政府指出,由於業者尚未完成工廠登記,計畫提報於停車場搭設太陽能光電板,已退件處理。另經濟部也表示未收到台東縣府核轉池上地區該類光電開發案件,並重申光電發展政策秉持與地方共榮的精神為本,並審慎把關。
屏東版亞泥1/財團合扛環保旗幟毀山林 搶種光電埋人禍風險
513全台大停電引發國人關注能源問題,位於屏東縣枋寮的「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案」正如火如荼施工中,然而該處因位於二次世界大戰日軍要塞遺址上,多次遭文資人士與當地居民組成「捍衛石頭營聯盟」抗爭,捍衛石頭營聯盟召集人林炫耀直擊現場甚至發現,近來業者加碼搶挖山頭,翠綠的山成「鬼剃頭」,被挖禿的山頭上躺滿樹木屍體,慘不忍睹。當地居民也批評,砍掉生長數十年的樹木,種上光電板,政府高舉環保旗幟,先行破壞之實。林炫耀指出,光電業者自去年8月取得施工許可後,9月在二戰日軍要塞遺址上開發時,就已破壞珍貴的機槍堡,當時民眾向「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文資所)提出抗議,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要求工程停工,全面調查文化資產。「可是文資所官員竟以廠商在做水保工程為由,護航廠商繼續動工,結果廠商大興土木,挖山伐林,破壞地形地貌,第一期工程的光電板都幾乎蓋好了,甚至造成施工現場下的日軍坑道塌陷毀壞,卻不見任何官員出來負責。」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開發案位於山坡地,居民擔憂挖禿山頂後,致災性豪雨恐釀土石流。(圖/讀者提供)更令人擔憂的是,距離施工山頭僅五百公尺就是玉泉村,約80多戶、200多名居民。林炫耀說,光電廠挖山坡還不夠,竟挖向山頂,不顧山下玉泉村民的安全,把山頂挖禿,待汛期來臨恐危及居民的生命安全。對此,林炫耀與民意代表多次要求縣府提供業者送審的「水土保持計畫書」,供對照施工是否與計畫一致,然而縣府以「個資」為由拒絕提供。據了解,2017年生利能源公司以枋寮鄉新開村周遭私有地申請建置太陽光電案場,去年3月經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核准三級坡以下部分區域開發。廠商已於去年8月先後取得水保施工許可、太陽光電施工許可,目前進行第一期水保工程以及太陽能設施第一期的建置作業。據了解,負責該項計畫的「生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其母公司「星耀能源」參與並投資石頭營一帶的光電開發案;而星耀能源背後是由友達光電、台灣人壽(中信金控子公司)和富邦金控持股投資成立的能源公司。事實上,2019年內政部曾就石頭營開發案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協調,會議結果決議:「為強化山坡地鋪設光電之環境管理,申請人應提出植栽復育計畫,後續請屏東縣府林業主管機關審查,申請人需於施工前取得縣府同意文件。」意即業者應先提出植栽復育計畫給縣府審查,取得同意文件方可施工。然而,本刊向縣府詢問審查結果,屏東縣政府地政處長陳錦屏指出,植栽計畫係於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427次會議,申請人自行承諾提具植栽計畫送本府林業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審查;生利能源公司於110年5月10日檢送植栽計畫,本府另以110年5月13日函送本府農業處辦理,刻正審查中。針對業者本月才檢送植栽復育計畫,去年卻早已動工,形同「偷跑」,對此陳錦屏則說,行政程序沒有問題,因去年業者提出的水保計畫中已包含植栽復育計畫,今年只是補送整本的計畫書。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開發案位於山坡地,居民擔憂挖禿山頂後,致災性豪雨恐釀土石流。(圖/讀者提供)針對居民擔憂光電業者破壞山頂恐引發土石流的疑慮,屏東縣政府回應,水保計畫目的本是為了讓開發後的出流量小於開發前,保障開發地區周遭安全,請民眾勿聽信謠言、過度驚慌。另針對近日民眾於社群軟體上發布的水土疑義,縣府為確認業者開發是否逾越原核定計畫範疇,於4月29日至現場會勘,以衛星定位儀器量測一遍,初步判斷照片位置在大響營段100-8地號(重測前地號)內,經核對開發區位,屬水保計畫第一期工程範圍,尚無越界開挖情事,現場已請施工廠商進行水土保持處理,以維護防減災工作。後續將委託第三公正單位辦理施工檢查,以確保坡地開發安全。
屏東版亞泥2/要求提石頭營建物謄本正身 文資人士痛批縣府刁難
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案位於二戰遺址,文資人士於去年10月14日提報為文化資產,縣府竟在五天內以未有土地地籍謄本及建物謄本為由,退還要求補實資料,然而學者直言,這些二戰遺跡如何有建物謄本?質疑縣府分明刁難古蹟維護工作。據悉,1944年二戰後期,美軍在太平洋戰場試圖反攻,預計登陸枋寮進攻台灣,當時日軍的要塞地石頭營,如今保存有64件遺址、14條總長超過2800米的坑道。捍衛石頭營聯盟召集人林炫耀表示,該遺址最難能可貴的是,日軍石頭營要塞從二戰至今仍完整保留著戰爭時的原貌,不僅是台灣二戰史的歷史資產,更是世界級的重要遺址,應共同努力維護可以傳承世代的歷史資產,作為給後代子孫永續的歷史教育,及推展觀光發展來帶動地方經濟。佔地逾一百多公頃的負責該項計畫的「生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其母公司「星耀能源」參與並投資石頭營一帶的光電開發案;而星耀能源背後是由友達光電、台灣人壽(中信金控子公司)和富邦金控持股投資成立的能源公司。林炫耀指出,去年10月14日他向「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提報文資,但五日內即收到縣府火速「檢還」的公文,要求補正相關資料,公文指出: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規定,提報文資尚須補正土地地籍謄本,以及建物謄本,尚難以敘明保存維護範圍」等。不過,曾參與文資審查的學者、台灣生態學會前理事長楊國禎指出,該二戰遺址具有列為世界遺產的條件,然現行法令卻跟不上實務運作,遺址如何提出建物謄本?再者,若土地所有權人提出土地謄本,又如何證明遺跡是否為私有?屏東縣枋寮太陽能光電發電廠開發案位於二戰遺址上,文資人士批評,部分機槍堡於開發時遭破壞。(圖/讀者提供)對此,屏東縣政府回應,該案於109年10月14日接獲個人團體提報,縣府即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受案,經檢視該提報內容無法據以確認其提報地下坑道之確切範圍,且申請表格欄位之所有權屬亦未載明建物所有人、使用人、建物管理人、土地所有人,依據文資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接獲提報辦理現勘應通知所有人等,且過去台灣多有因文化資產審查現勘未完整通知到所有人等,導致案件面臨行政瑕疵之爭議,使該文資身分之行政處分遭受法院撤銷之先例。因此,屏東縣政府為確保行政程序完整,避免上述問題發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規定,於109年10月19日函請提報人協助再予補充,且縣府也予以主動協助,同時函請地政相關單位,協助調閱地籍、戶籍等相關資料,予以確認,並非縣府刁難退回提報人而拒絕受理提報,所造成民眾誤解特予澄清。經確認範圍及通知相關關係人後,縣府於11月23日邀集文資委員、專家學者及提報人、土地所有權人等利害關係人,啟動文化資產審議現勘。
枋寮山區「鬼剃頭」禿一塊 光電業者:進行水保工程
屏東枋寮鄉石頭營周邊光電開發案,近日有民眾透過空拍畫面發現,山區黃土一片,且有怪手持續開挖跡象,擔心恐怕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但業者解釋,正在進行水土保持工程,這是必要階段。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質疑,開挖山林鬼剃頭照片令人觸目驚心,只見整個山頭幾乎被怪手橫掃蹂躪,出現一大片黃土,這不需要是水土保持專家,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這樣對待自然的方式,是會遭到大自然反撲的。但光電業者強調,這區正好是案場第一期水保工程既定區域,正在進行土方壓實,之後重新移植樹木及植被,工程盼趕在6月底完工,可以避免雨季及汛期帶來的災害。屏東縣政府也針對此事進行現勘,水土保持科長葉至瑋表示,此區屬於合法申請的光電開發案,針對業者進行水土工程部分,現階段正以位置比對,判斷施工地是否屬於當初申請範圍,若經丈量比對確定合法,將要求廠商盡速完工,若超出範圍,就必須裁罰。
要求中止知本光電 部落族人與民團至行政院陳情
台東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族人與荒野保護協會等多個民間組織今(20)日上午前往行政院陳情,要求官員終止台東知本光電開發案;部落代表指出,當時政府召開光電案咨商同意投票,有很多非卡大地布的原住民投票,甚至有其他人代投票的情況,已造成部落內部紛爭,要求停止開發程序,還給部落自主權。爭議多時的知東光電開發案,將展開中央審查程序這道最後的關卡。卡大地部落丶荒野保護協會丶地球公民基金會丶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及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等多個團體今天前往行政院,訴求政院光電專案小組召集人丶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出面協調,並基於蔡英文政府承諾的能源轉型正義,終止這項開發案。卡大地布部落主席林茂盛「拉罕」(Rahan,傳統領袖)說,知本光電開發案從開始就沒有部落參,也未與部落諮商,而在2018年由市公所代行召開同意開發的諮商投票,根本是在標案已成定局後才進行,方式也違反了傳統部落決議方式,如今造成部落面臨很多紛爭,讓他看在眼裡很難過。他呼籲政府說,「請尊重部落主體,在問題尚未釐清前,停止一切審查程序。」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表示,台東縣政府預計每年可從得標的韋能公司獲得2.4億元鉅額回饋金,使得縣府及業者雙方騎虎難下,無法使光電設計兼顧生態和原住民權利,只有行政院從中央高度檢視政策與區位選擇的合理性,終止知本光電,歸零後重新思考。公民團體聯合呼籲,倘若中央重視綠能發展、廢核減煤,更應停下一切程序,釐清爭議,以免該項重大決策造成能源轉型、原民權益與生態保育三輸局面。行政院方面由「能源及減碳辦公室」諮議黃國志接下陳情函。
搶救台東美景2/種電年領40萬補助老農動心 池上美景恐守不住
池上在地居民和學者都憂心,鄉公所預設的種電基地錯落於台20甲線「樟香綠廊」兩側,原與知名的「伯朗大道」、「金城武樹」形成自行車觀光動線,一旦太陽能板「入侵」,池上鄉這席「綠毯」美景將宛如嵌入反光玻璃,未來地貌勢必「破相」,十分違和。前池上鄉民代表會副主席、立委劉櫂豪辦公室主任林金樺說,其實鄉民當初不知道鄉公所要「搞」光電,這項計畫之所以曝光,源自池上火車站後方一塊私有地,原本翠綠的稻田消失,出現工寮,還有工人進出整地,與周遭美景形成強烈對比,鄉民在網路社群議論紛紛,後來才知道地主有意引進太陽能板,更進一步察覺張堯城早就動了樟香綠廊旁國有地的主意。當地民眾發現池上火車站後方一塊私有地已經開始整地要種電,對比周邊景緻相當煞風景,更加憂心光電廠對當地的破壞。(圖/讀者提供)林金樺進一步強調,雖然支持政府再生能源政策,但太陽能板要進駐池上鄉前,必須先跟鄉民溝通取得共識。「一公頃土地租給光電業者設置太陽能板,租約20年起跳,每年可以領到40萬元補助,不少待退休的老農民肯定動心;火車站後方這塊光電用地成功設置後,必定群起仿效,樟香綠廊旁50多公頃光電用地大概也擋不住,池上美景將毀於一旦。」他憂心忡忡地說。池上鄉民注意到台20甲線光電開發案後掛起布條抗議,質疑鄉長是為了選縣議員才會做此決定。(圖/讀者提供)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劉炯錫表示,開發樟香綠廊旁農地變為光電用地,實在非常不妥,「我曾親自到德國考察綠能,當地到處都是太陽能板,但多設置在牛棚、豬舍和家戶屋頂上,農地就該回歸農用。」他直言,只要政府能提高光電躉購(保證收購)的費率,民眾一定願意釋出屋頂裝置光電板,廠商也必然積極搶進發展,端看蔡政府的政策方向,以及推動能源轉型的決心。前池上鄉民代表副主席林金樺、池上居民許宴國皆表示,並不是反綠電,而是鄉公所並未與居民溝通、一意孤行。(圖/趙世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