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色情
」
她邀男伴跳舞媽媽竟讓他當爸!43歲母與女兒舞伴產子 謊稱對方20多歲「DNA一驗慘了」
美國伊利諾州一名43歲母親涉嫌與14歲女兒的初中舞會舞伴(當時同樣14 歲)發生性關係並懷孕生子,現已遭警方逮捕並面臨多項刑事指控。根據《紐約郵報》報導,這名母親名為羅賓.波爾斯頓(Robyn Polston),她於2025年11月3日(當地時間)被拘捕,面臨兩項與13至17歲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的刑事性侵罪名,以及兩項持有兒童色情物品的指控。根據《People》取得的起訴書指出,華盛頓警方是在波爾斯頓於2025年1月產下一名嬰兒後接獲檢舉,隨即展開調查。警方在取得相關紀錄後發現,該名新生兒的姓名與波爾斯頓涉嫌性侵的少年擁有相同的中間名與姓氏,進一步引發懷疑。波爾斯頓向警方聲稱,孩子的父親是一位20多歲名叫布萊恩(Brian)的男子,並表示已在產後與對方斷聯。不過調查顯示,這名少年曾在2023年5月與波爾斯頓的女兒一同參加初中舞會,波爾斯頓當時正擔任活動的監護人,這名少年跟她的女兒同樣年齡,文件指出,該名少年曾在嬰兒出生前40週短暫返回當地,並於2024年4月產子後於同年8月搬回該區,與一名「朋友」的家人同住。調查人員也在雙方使用的手機中發現大量露骨影像與影片。據稱,兩人使用化名註冊的一次性手機以隱匿身份,波爾斯頓更試圖說服少年參與掩蓋事件。最終DNA鑑定結果確認,這名14歲少年正是孩子的生父。檢方指出,波爾斯頓的母親與妹妹曾協助維持她與少年的不當關係,因此質疑她能否真正與對方斷絕聯繫。目前波爾斯頓已被法院裁定不得交保,案件審理期間須繼續收押。根據公開紀錄,她的下次出庭時間定於12月4日。波爾斯頓的律師目前尚未對外發表評論。女兒舞伴成孩子生父,43歲母遭控性侵未成年。(圖/翻攝自X,@nypost)
全台逮捕創意私房116名會員 工程師涉案最多「還有警察與老師」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於31日公布對創意私房論壇案件的偵辦成果,從6月12日秘密逮捕關鍵人物開始,到7月中展開全台大搜捕,這次共計逮捕116名會員與偷拍者,堪稱是台灣史上針對非法偷拍和兒少色情影片最大規模打擊行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警方首先逮捕了論壇的金流帳房30歲張姓、34歲朱姓男子,以及負責影片後製的37歲許姓男子,警方將其視為論壇創辦人「老馬」在台的重要幹部,外界也有傳聞,其中部分幹部已轉為污點證人,為這次警方的行動提供重要的犯罪資訊,其中包含在台拍攝、購買的所有論壇會員資料。隨後在大規模搜捕行動中,警方共逮捕了116名會員和偷拍者。警方發現,其中以科技業工程師和從業人員居多,另外也傳出有3名基層員警也曾在論壇購買未成年私密影片,另外還有一名北部公立學校的教師也涉案其中,警方不排除該名教師有在校內裝設針孔偷拍女學生的可能。而在這次行動中,警方也查扣了大量不法所得,其中包括新台幣96萬元、港幣4300元與人民幣6000元,總計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此外,在帳房張男住處還查獲27本存摺,當中也記錄了論壇的金流資訊。由於先前在拘提過程中,一名板橋科技業工程師和一名中和補習班負責人為了躲避警方追捕,結果最後演變成墜樓身亡。對此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強調,執法過程並無不當,並強調,真正受害最深的是那些被偷拍的女性。
黃子佼「片庫」創意私房已關閉 知情人曝其運作模式嘆:還有5418個黃子佼
藝人黃子佼被爆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持有7部少女不雅片,引起輿論撻伐。輿論怒火不只指向黃子佼,同樣指向有關單位,認為事發多日,又確認情節重大,為何相關單位遲遲無法動作封鎖論壇?10日傍晚,有媒體朋友嘗試連線「創意私房」,確認該網站已經關閉,疑是暫時躲避風頭。引起軒然大波的「創意私房」網站已經關閉,疑是暫時躲避風頭。(圖/翻攝meitufang.com)針對「創意私房」封網問題,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實務上封網有兩種方法。一是行政處分,如衛福部接獲民眾申訴移除性影像,待性影像處理中心確認網頁資料涉有違法性影像,由地方政府要求平台業者下架,沒有下架時可啟動封網;第二則是檢察官調查,如果案件有涉及刑事,可以扣押作為證據可以封網,但是兩途徑速度都稍慢,未來希望可以修法,針對境外網站涉及兒少色情授權「立即封網」。10日下午,士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婦幼專組近日偵辦另案時,也發現「創意私房」涉有侵害他人隱私及性私密影像等情事,檢察官已主動簽分偵辦,指揮刑事警察局積極調查中。另外,YouTube頻道「異色檔案」也發布相關影片,解析該論壇運作。異色檔案頻道主DK表示,「創意私房論壇」或名「小圈子」是由綽號「老馬」的身分不詳男子,從2012年起在美國租設網域架設,藉此躲避政府機關的追緝,並販售偷拍影片及照片給付費會員。DK指出,論壇上的影像分為各種價碼,其中最昂貴的影片便會附上影片主角的詳細資訊,包括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群帳號。意即購買者可以透過高額消費,在現實生活中聯繫上被偷拍的受害者,令人細思極恐,也讓DK直言:「我覺得事態比韓國N號房要嚴重百倍」。關於內部會員的分級制度,DK透露入會是從二級會員開始,必須繳納1800元人民幣(約台幣8000元)購買會員資格,消費滿8000元人民幣(約台幣35000元)進階為三級,在消費滿25000元人民幣(約台幣11萬元)進階成四級,至於更高階的「實名制會員」,需要額外再繳15000元人民幣(約台幣6.6萬元)並上傳個人証件照,才能獲得資格,看到「更稀有」的影片。更可怕的是,「創意私房」會員不僅可以向論壇購買影片,同樣可以成為論壇影片的販賣者,會員可以透過與論壇主人「老馬」聯繫,議定價格,並能將自己拍攝的影片上架到論壇販售,販賣所得也會有論壇與上傳影片的會員共同拆分。DK在影片中明確指出,「創意私房」論壇上有超過20萬帖的影片,會員人數有5418人,會員之中甚至有警察及國小老師,代表著「台灣不是只有一個黃子佼,而是有5418個黃子佼」。而他也提及,既然黃子佼能成為該論壇的「高級會員」,恐怕代表他不僅僅是購買影片,還可能是其中影片的拍攝者;孟耿如先前曾發文表示黃子佼不了解販售者影片的取得來源,而忽略了網站背後的犯罪問題,這種話「「鬼才會相信」。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黃子佼案引修法聲浪 綠委逆風:勿把績效放在易受理的色情影像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演藝界瘋狂撻伐並要求提高法律相關罰則,朝野立委也紛紛提出相關修法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9日「逆風」表示,如要推動相關修法,首要應釐清法條中對「人」的定義,以免未來發生為了方便與績效,處罰到創造虛擬人物的畫師。「說一句和今天輿論完全逆風的看法」,蔡易餘表示,近期兒少保護相關爭議下,如果衛福部打算啟動《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修法,加重第39條的「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那應該優先迅速確認《兒少法》中兒童及少年條文中的「人」是屬於真人,不包括無人格存在的虛擬人物。蔡易餘呼籲衛福部,應加強對於真實兒童的保護措施,避免其在任何外力之下被拍攝或描繪其性影象;但不要把績效成績寄望在無實際受害人、但方便受理檢舉之虛擬色情影像。蔡易餘說,有部分藝人在這事件上聲援,希望大家「避免對黃子佼獵巫」,但很矛盾的是,當虛擬動漫的畫師因虛擬兒少色情被指摘犯罪時,對於畫師被政府機構指為「兒少犯罪」的犯人,社會對這些畫師接下來的「更生問題」卻遠低於黃子佼。他嘆說,這種價值實在錯亂,「這種脫序的價值觀,衛福部不要再助長了!」
大9歲男友「片子全這類型」…妹子嚇瘋:生女兒怎辦 全場喊快報警
不少人會看A片自娛,解決生理需求,但若是影片內容牽涉到未成年,那就會觸法。一名女網友提到,意外發現男友電腦裡的片子都是未成年的女童,讓她相當害怕。不少人看完後直呼,持有兒少色情是犯罪,要她快報警並且分手。原PO在Dcard表示,年紀小男友9歲,雙方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最近使用男友的電腦時,意外發現對方竟會看女孩裸照或是看爸爸和女兒的類型片子,由於男友曾說想生女兒,讓她很害怕會不會之後女兒慘遭毒手。原PO透露,不排斥男友看片子,但類型幾乎都是單一的,且內容皆是小小孩,目測應該只有5至10歲,因此讓她真的很懷疑;男友手機沒有任何偷拍或是奇怪的照片,平時在路上也不會特別看小孩,所以也不確定是否有戀童癖。原PO直言,單憑片子就懷疑一個人確實不合理,之後會繼續觀察、套話,看男友有無犯罪,並且看他後續會如何做打算。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片名跟內容往往是兩碼事,可以再好好觀察一下」、「持有兒少色情是犯罪,可以直接報警抓妳男友」、「有點危險,朋友的爸爸就是戀童癖,還對她做出不該做的事」、「千萬不要抱持僥倖的心態,當你覺得有懷疑的時候,就已經代表事情很不正常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認P2P下載2張「母湯」照 男提國賠被打槍還要關3個月
高雄王姓男子2016年利用電腦軟體「eMule」(俗稱電子騾,P2P軟體)下載2張未滿18歲女子黑白性交照,被員警網路巡邏逮獲,遭高雄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4月,上訴後改判3月,均可易科罰金。沒想到林男堅不認罪拼再審,還要求國賠3千萬元或給他公務員工作賠償,被法官打槍且裁定不得抗告。判決指出,2017年6月王男透過eMule下載一張檔名為「Benoist ,Melissa_05( 1) .JPG」未滿18歲女子的黑白性交照片,該年8月另下載一張名為「Real Private Daughter 」未滿18歲女子猥褻照,存放在具上傳分享權限的資料夾內。高市警局婦幼警察隊透過美國有授權執法版的點對點軟體,利用全球資料庫雲端和有下載「eMule」的使用者比對,鎖定高雄地區有散布兒少色情影像歷史紀錄的IP,發現林男電腦有上傳兒童及少年性交猥褻行為的電子檔案,該年12月持搜索票前往王男住處搜索,扣得電腦主機並將人帶回偵訊。王男承認使用eMule下載檔案,但否認散播兒少性交猥褻照片,強調下載時不知檔案內有未成年女子圖,開庭時更聲稱遭警方誣告栽贓,筆錄還遭警方抽換變造,警詢光碟內的聲音不是他。一審查無王男所稱栽贓情事,判其4月,上訴後改判3月,可易科罰金。王男不服2度聲請再審,還附加條件「聲請國賠3千萬元、並裁定給其一個不用考試之公務員工作或法警的工作,讓其過下半輩子」。法官認定王男聲請並無新證據,要求也與事由無關,最後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律師強調,王男無前科,只有認罪才有機會獲緩起訴或緩刑。若要主張無罪,要提出充分之證據,或下載後並未檢視或點閱,否則依一般成年人之社會經驗,法官不會採信王男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