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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攜46億港元潛逃?李龍基嚴正澄清:全是假的
香港資深演員兼歌手李龍基近日深陷輿論風波,網上盛傳他那位比他年輕37歲的未婚妻王青霞「帶著46億港元(約合新台幣181億元)潛逃,甚至已有私生子」。這些爆料在社交媒體上迅速發酵,引發港媒與網民熱烈議論。面對鋪天蓋地的指控,現年74歲的李龍基11日現身「全球華人流行音樂總會」喬遷酒會時,首次公開回應此事,嚴正否認所有謠言,強調2人感情依舊穩定,呼籲外界不要被惡意傳言誤導。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龍基受訪時表示,他與王青霞的感情狀況良好,並非外界所傳那樣有問題。2人早已協議要保持低調,不再像過去那樣在媒體前談論戀情或婚禮籌備的細節。他坦言,近來王青霞多次成為網路紅人與自媒體的攻擊對象,遭人捏造故事、惡意帶風向,直言這些網紅為了流量不擇手段,「利用人性的弱點隨意誹謗他人」,並提醒大眾應該理性判斷,不要輕信網路流言。對於是否採取法律行動,李龍基透露,他已向律師諮詢,考慮以法律途徑制止惡意誹謗。不過,由於部分散播謠言的網紅並非香港居民,跨境提告難度高,因此目前他選擇以平常心看待,「一笑置之」,不讓這些流言影響生活。公開資料顯示,李龍基1951年出生於香港,在1970年代因演出無綫電視歌唱選秀節目《聲寶之夜》而獲經理人發掘,此後擔任全職歌手,之後又轉型為演員。曾憑演唱電視劇主題曲《巨星》和《浣花洗劍錄》在粵語樂壇奠定地位。他也因出演《洛神》、《尋秦記》等多部TVB經典劇集而為觀眾熟悉,常以端莊穩重的形象,飾演皇帝、官員等角色。李龍基的未婚妻王青霞則比他年輕37歲,曾在港期間非法受僱於柯士甸學校,虛報碩士學歷,並在逾期滯留香港約3年間向入境處職員謊稱「幾天前才從港珠澳大橋入境。」最終,她在去年2月因「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使用虛假文書」、「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陳述」、「管有虛假文書」及2條「違反逗留條件」等6項控罪被入境事務處扣查,並在同年6月被判入獄25個月。今年4月,李龍基在一檔訪談節目中曾親口證實,自己在王青霞服刑期間成功「獄中求婚」。他還公開展示未婚妻在獄中寫給他的410封情書,令外界震驚。
澳門出境口驚見裸女「電扶梯狂奔」 網友:剛從賭場出來?
近日,一段影片在香港網路上瘋傳,原因是一名女子不知為何全身赤裸的在澳門關閘廣場電扶梯上狂奔,最終不慎跌倒導致額頭受傷。影片曝光後,立刻引起港澳網友熱議,有人直言:「是不是在賭場把內褲都輸光了?」對此,澳門治安警察局表示,該女子是25歲澳門人士,受傷後由警員到場協助,將女子送醫院治理。但對於為何會裸身出現在該處則未做說明。綜合港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澳門關閘區(只連接中國與澳門的陸路口岸),10月5日晚上約10時,有民眾拍下一名看似全身赤裸的女子在關閘廣港往出入境口岸的電扶梯上一路往上狂奔,最後還不幸跌倒撞到頭。最後警方獲報後到場協助,將該女子送醫治療。目擊民眾將事發影片放上論壇「連登討論區」,引發熱烈討論,「可能是衣服被颱風吹走了」、「這就是傳說中的『在賭場把內褲都輸光』嗎?賭客要以此為戒啊。」對此,澳門治安警察局表示,該女子是25歲澳門人士,10月5日晚上約10時,全身赤裸的女子由關閘廣場跑至關閘出入境事務處入口處,其間疑因身體不適於扶手電梯不慎跌倒,額頭受傷,警員到場協助,將女子送醫院治理。不過在警方的聲明中,並未指出該名女子為何全身赤裸,又為何會出現在該處廣場。
回陸探母失蹤!港警疑遭拐至柬埔寨詐騙園區 因持警證脫身求助
香港一名關姓男警日前因母親出車禍請假返回大陸,於入境後疑似被拐到柬埔寨詐騙園區,結果園方看到他持有警察證便將他放走。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目前已證實此事,將派員前往當地協助了解情況。《南方日報》引述多家港媒報導,任職於香港馬鞍山警署巡邏小隊報案室的關男,向上司請假時稱,因母親在廣西省車禍重傷,他需臨時回家照顧對方。然而,他8月22日經邊境的出入境管制站進入深圳市後,就未再返回香港上班,反而是從廣西省去往柬埔寨。馬鞍山警署報案室8月27日接到多通未顯示來電者的報案,電話中一名自稱是警察,並能說出個人員編的男子,表明自己被帶到柬埔寨詐騙園區,園方因發現他持有香港警察委任證而將他釋放。他順利逃脫後到當地派出所,請求香港相關部門提供援助。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在接獲相關消息後,透過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了解情況。保安局發言人回應,警方已與關男取得聯繫並確認他仍在柬埔寨,人身安全無虞,將派員到當地進一步了解情況。另一方面,入境處在此期間也將持續與公署、大使館及關男家屬保持緊密聯繫,並據家屬的意願提供可行性建議與協助措施。
香港實施「預先通報航班乘客資料」 篩查入境客後「可命航班拒載」
香港入境事務處宣布,從本月3日起開始實施「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航空公司須在航班起飛前,向香港入境處傳送乘客資料,並按入境處的指令不允許特定乘客登機,以阻截包括潛在的免遣返聲請人等「不受歡迎人士」赴港。香港入境事務處3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即日起實施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當旅客辦理赴港登機手續時,航空公司會從旅客的旅行證件讀取所需資料,透過預報系統向入境處傳送乘客和航班資料。入境處表示,預報系統會即時處理資訊,並通知航空公司每位旅客獲發的指令,即「可登機」或「禁止登機」指示,而航空公司則須按其指示,決定「允許」或「不允許」某位旅客登上赴港航班。香港入境處表示,這項新舉措讓香港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有關航空安全的規定,並進一步加強香港入境檢查和執法能力,「阻截包括潛在的免遣返聲請人等不受歡迎人士」乘坐航班赴港。入境處並表示,為了讓超過100家航空公司有充裕時間連接預報系統、確保運作順暢,這項新舉措會分階段實施,並設有約12個月過渡期。入境處還稱,推行預報系統不會影響香港居民的旅行自由和出入境權利,系統不會向享有香港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發出禁止登機指示。根據香港《無線新聞》報導,航空公司需在航班起飛前40分鐘,將旅客資料如旅行證件號碼、姓名等發送給入境處,包括入境香港或過境旅客。相關條例規定航空公司必須遵循,否則會被處以港幣10萬元(約新台幣41萬元)罰款。報導還指出,即使入境處批准旅客「登機」,在入境時亦有權「拒絕旅客入境」。根據香港法例,如非法入境者或超出入境處批准逗留期限的人,一般會被遞解出境或遺返回原居地,但他們可以人道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免被遣返,被稱為「免遣返聲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