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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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榆修庭上駁柯文哲介入基金會 檢察官認「證詞難以採信」
台北地院今(9月11日)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傳喚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前市長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時任民眾黨秘書周榆修出庭作證。周榆修庭上表示,眾望基金會確實有辦理公益活動,內部員工也有權兼職,並稱柯文哲為眾望基金會的代言人,對於基金會的內部事項無介入,但檢察官表示,周榆修證詞難以採信,建請法官依法判斷。柯文哲、李文宗涉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捐款,並用以支付基金會的13名員工捐款,其中更包括月薪12萬元的周榆修,但後續檢方也查出,周等人的實際工作內容,是負責處理柯文哲總統選舉等活動。檢方今日庭上反詰問時,質疑為何眾望基金會辦理的活動少,但人事費用卻異常的高。周榆修則表示,基金會曾辦過的關懷弱勢活動,其中包括2023年曾參訪「伯立歐小兒麻痺&愛加倍庇護工場」,並還購買弱勢者製作的各項物資以及捐贈款項,向檢方證明基金會確實有辦理公益活動。不過,檢方也針對柯文哲秘書長黃心緗部份詢問其為何領眾望基金會的錢,但卻協助柯文哲競選相關活動,對此,周榆修則表示,因為基金會員工並非專職,可以自行兼職活動。此外,周榆修也多次強調,柯文哲為眾望基金會的招牌,但柯文哲對基金會的運作實務並無介入。不過,針對周榆修的證詞,檢察官疑似並不買單,指出周榆修證詞切割基金會與柯文哲的關係,但是和偵查中證詞有所不同,並質疑周榆修或是其他證人明顯有一方是在作偽證,證詞難以採信,並建議法官依法作出判斷。
世大運/國台辦批民進黨藉體育謀獨:需全面準確執行「奧運模式」
中國代表團於萊茵魯爾舉辦的第32屆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期間,對我國教育部長所致賀電,使用「中華民國」及「教育部長」等文字提出抗議,並指控是違反「奧會模式」與國際大學運動總會(FISU)儀軌規定。對此,大陸國台辦今(30日)再度批評民進黨,「挑戰奧運模式,目的是藉體育謀『獨』」,並強調無論是世大運還是世運會,都需要全面準確執行奧運模式。教育部體育署25日曾對此發部聲明稱,賀電內容屬我國教育部對選手的祝賀與肯定,非屬官方賽會儀節,其用語是依我國憲政體制及事實所擬,完全不涉政治操作,亦未違反FISU相關規範。此外,「中華民國」為我國正式國號,「教育部長」為合法職銜,在非官方賽會頒獎程序中使用,是基於尊重本國制度與選手榮耀,為代表團內部事務,不應遭刻意政治化解讀。即使運動賽會採取奧會模式,也不能擴及非官方活動,尤其是代表團內部事項。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主持本次新聞發佈會。當下《人民政協報》記者也提問:「民進黨當局日前稱,在德國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期間,大陸代表團工作人員多次施壓主辦方、干擾台灣代表團相關活動,『無限上綱奧運模式』。對此有何評論?」陳斌華回應,「關於你提到的問題,中國學生體育聯合會已於7月24日說明情況,澄清是非。」他解釋,「奧運模式」是國際體育界公認的處理台灣問題的通行法則,也是兩岸體育界人士共同遵守的原則,為促進兩岸體育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體育健兒參加國際體育賽事提供了基礎性制度保障。接著陳斌華痛批,民進黨當局一再造謠生事,挑戰「奧運模式」,目的是借體育謀「獨」。包括體育界在內的島內各界人士應明辨是非,認清其「台獨」禍心,不隨之起舞。陳斌華還強調,奧運模式是國際和兩岸體育界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任何國際體育賽事活動,無論是世大運還是世運會,都需要全面準確執行奧運模式,不應該出現違背奧運模式的名、旗、歌、徽,以及材料、標識、口號等。此前,中國學生體育聯合會24日也就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一場頒獎活動時發生的所謂「搶奪賀電」事件進行情況說明,並表示堅決反對民進黨當局借體育謀「獨」挑釁。該會表示,第32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7月16日至27日在德國舉行,由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國際大體聯)主辦。根據國際大體聯1987年決議,中國台灣地區派團參加國際大體聯所有賽事時,官方名稱須為中華台北(英文名稱Chinese Taipei),且根據國際大體聯禮賓規定,未經許可的任何材料或標語均不能在頒獎等官方場合展示。該會續稱,當晚7時比賽結束後,中華台北、韓國等獲獎隊伍參加頒獎儀式。儀式結束後,台灣地區體育部門負責人及其陪同人員4至5人,以及台灣媒體記者2至3人進入運動員混采區,突然從隨身攜帶的背包中取出包含「中華民國」、「教育部部長」字樣的賀電,意圖發給中華台北運動員。鑒於此舉明顯違反「奧運模式」和國際大體聯禮賓規定,中國代表團工作人員發現後有理有節上前進行核實,留存其違反國際大體聯相關禮賓規定的證據,期間未主動與台方人員發生肢體衝突。但台方人員態度蠻橫、言語惡劣、動作粗魯,不停推搡中國代表團工作人員,其中1名工作人員的右手被對方劃傷。該會批評,中華台北代表團違反「奧運模式」和國際大體聯禮賓規定在先,更在運動會賽場公共區域無理阻撓中國代表團工作人員瞭解情況。中國代表團為此所採取的行為是維護「奧運模式」和國際大體聯禮賓規定的正當必要之舉。國際大體聯已對此表示支持,其有關負責人先後約談了中華台北大專體總會長、中華台北代表團團長王淑音及中華台北大專體總「國際部」負責人李芳蘭,要求其遵守「奧運模式」約束中華台北代表團相關行為。該會強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體育界、青年團結友愛,是兩岸人民的共同期望。中華台北代表團在比賽場館內,在眾多國家和地區代表、現場觀眾及媒體的關注下,公然違反「奧運模式」和國際組織禮賓規定,與兩岸人民的期待背道而馳。民進黨當局妄圖借體育謀「獨」挑釁,並為一黨一己私利進行政治操弄,不得人心,必遭失敗。
中國代表抗議「中華民國」字樣搶賀電 體育署堅持不違規、照常頒發
台灣跆拳道選手24日在德國世大運奪牌,賽後受訪時體育署頒發教育部長所致賀電時遭到中國代表團兩名成員「搶奪賀電」一事,國際大學運動總會(FISU)原希望我方能改至戶外,但體育署長鄭世忠表示,FISU不屬於IOC組織,中國代表團不但沿用「奧會模式」,而且還無限上綱至各種國際組織,更何況我們並沒有違反任何規定,因此仍將堅持在現場第一時間頒發賀電,希望台灣健兒能專注在比賽上,繼續奪取佳績。針對中國代表團對我國教育部長所致賀電,使用「中華民國」及「教育部長」等文字提出抗議,並指控是違反「奧會模式」與FISU禮賓規定一事,中華代表團25日發出聲明表示,賀電內容屬我國教育部對選手的祝賀與肯定,非屬官方賽會儀節,其用語是依我國憲政體制及事實所擬,完全不涉政治操作,未違反FISU相關規範。中華代表團強調,中華民國為我國正式國號,教育部長為合法職銜,在非官方賽會頒獎程序中使用,是基於尊重本國制度與選手榮耀,為代表團內部事務,不應遭刻意政治化解讀,就算運動賽會採取奧會模式,也不能擴及非官方活動,尤其是代表團內部事項。中國代表團於頒獎後干擾賀電頒發、搶奪物品之行為,已違反運動精神與國際禮儀,嚴重損害選手尊嚴。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24日在例行記者會中指出,陸方人員見不得賀電中寫著「中華民國」4字,此事在德國這樣文明水平比較高的地方發生,讓全世界看笑話。梁文傑呼籲,這麼多年來,在國際場合雙方其實都遵守奧運模式,中華民國使用『中華台北』的名義參加,使用奧會會旗、國旗歌,除此之外,並沒有別的更多的規定。
89餐敘上演肉搏戰!他出聲遏止遭報復 惡煞烙人毀大門慘了
嘉義市日前發生一起打架衝突,某民間社團在飯店餐敘時,其中1名許男因與內部意見不同,因而和另名葉男爆發口角,進而演變成推擠鬥毆,社友翁男出聲制止也慘遭波及,造成許男及翁男受傷自行就醫,事後葉男對翁男插手心生不滿,憤而找來另名葉姓友人一同前往翁男住家叫囂並毀大門,最終他被傳喚到案依法送辦。據了解,1間民間社團日前在飯店內舉行餐敘,未料許男在席間因內部事項與葉男發生爭論,進而爆發推擠衝突,觀戰的翁男看不下去出聲遏止,沒想到卻連帶遭受波及,與許男一同被葉男痛毆受傷,事後2人離開現場自行就醫,不料葉男仍怒火中燒,因而找來另名葉姓友人助陣,2人隨即前往翁男住處討說法,但翁男避而不見的行為令葉男心生不滿,一氣之下竟與同夥砸毀其住家大門後揚長而去。警方表示,日前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鎖定犯案人車,事後已傳喚葉男到案說明過程,後續他將依涉犯《妨害秩序罪》、《傷害罪》及《毀損罪》被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波特王控拖欠酬勞 前公司親上火線「7聲明澄清」:證據會說話
網紅「波特王」(Potter King)和前公司聚暘新媒體的糾紛近來鬧得沸沸揚揚,更是和「Mars火星叔叔」隔空槓上,引發軒然大波。波特王指控前公司積欠酬勞、限制每月拍片的數量及刪除他臉書文章。對此,聚暘媒體今(16日)做出7點聲明,強調若協調不成,將進入司法訴訟程序。聚暘媒體做出7點聲明澄清。(圖/翻攝自Mars 火星叔叔臉書)聚暘媒體在臉書發文,首先透露在波特王發函要求移除「波特王 Potter King」粉專管理員之要求,但由於經紀合約尚未屆滿,波特王在合約期間單方面通知終止合約,效力仍有爭議。另外,澄清7點事項:1、針對波特王控訴的拖欠款項,聚暘媒體強調是因為客戶延誤付款,以致於公司需為財務上調度而影響對旗下藝人支付分配款之時程,並非針對他一人,而且之後向波特王說明後,也於今年3、4月間給付完畢,未再積欠任何款項。2、波特王的合約並非單純之委任契約,除藝人經紀外,尚具有合作之關係,屬於商業模式之操作,自然有審議影片內容及業務指導之權力,在商業合作範圍內,藝人的拍片內容應該配合公司的業務考量,不應毫無限制任由藝人發表製造對立話題的影片,導致公司業務受到廠商誤解而有影響。3、波特王除了合約所簽署之分潤比例外,亦領有公司每月給付之肖像授權費,即為橙姑娘商城之廣告或代言之對價,波特王卻稱橙姑娘公司推薦商品廣告是完全免費,有失厚道。4、波特王聲稱因流量帶給公司收入,一路購置2間商用辦公室及1間住宅,並非事實,實情為波特王在加入成為公司旗下藝人前,全體員工已共同努力,創造亮眼營收。5、有網友提及波特王是因為頻道之系列「粉紅月報」,才會解除契約,聚暘媒體嚴正聲明,部分網友之臆測絕非屬實。6、聚暘媒體強調,波特王的名稱在投入資金負責規畫及經營前,從未做過任何商業使用,粉專能達到100多萬絕不是單方面的功勞。然而,波特王澄清影片口口聲聲提到自己為公司賺了多少錢多少錢等等話語,完全抹煞幕後團隊的努力。7、最後,聚暘媒體重申,與波特王的合約期限尚未屆滿,波特王先生單方終止合約的行為並無法約束公司,波特王卻另行開設「波特王好帥」,已有違反合約之情。聚暘媒體指出,雙方爭議原屬內部事項,歷經2次協商未有結果,但波特王竟先在網路揭露爭議,不實指摘公司多處不是,造成各界爭議,也對公司名譽產生不良影響,故發聲明澄清,「而證據會說話,雙方爭議若最終協調不成,將進入司法訴訟以祈公正之法院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