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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幸咖啡12月擬插旗台北?經濟部稱「未核准投資行為」 各大咖啡品牌回應了
近日,中國當前市占率第一的連鎖咖啡品牌「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傳出將在12月來台插旗消息,店址選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引發熱烈討論。對此,經濟部審投司指出,經查並未收到中國瑞幸咖啡來台投資申請。但審投司也補充說明,如果是透過代理商進入台灣市場,那就屬於商業行為,並不用經過中資來台審議。至於日前剛完成登記的總代理公司「順昱控股」是否有中資疑慮,經濟部也表示將持續關注,必要時會啟動行政調查。近日,中國連鎖咖啡巨頭「瑞幸咖啡」傳出將來台插旗消息,網路上也能找到一家自稱「順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官網,產品菜單上全是標有瑞幸「Luckin Coffee」的咖啡品項,知名人力銀行上則能看到該公司開出的徵才消息。根據公開資料,「順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今年9月19日剛完成公司登記,資本額台幣500萬元,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包括飲料製造、飲料批發零售等多項業務;登記地址則在彰化員林。官網文案則寫下「我們是一家立足台灣、面向亞洲市場的餐飲與品牌經營集團。以專業的品牌管理與供應鏈整合能力,將世界領先咖啡品牌引入台灣市場,打造兼具品質、創新與人文的咖啡體驗。」官網還顯示第一家門市將在2025年12月開幕,並對外公開徵求原物料供應商、設備、包裝、製造、倉儲等合作企業夥伴。官網最底下,則用簡體中文寫著「隐私权」、「隐私协议」、「版权©2025順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权利。」等字樣。根據順昱控股官網提供菜單,咖啡產品上全都有瑞幸咖啡的商標。(圖/翻攝順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官網)順昱控股官網上仍可見到部分簡體中文介面。(圖/翻攝順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官網)經濟部投審司指出,經查並無收到中國瑞幸咖啡來台投資申請,但也補充如果是透過代理商進入台灣市場,那就屬於商業行為,並不用經過審投司審議,如同星巴克在國內是由統一集團代理的概念。目前理解是瑞幸咖啡透過純台資的代理商順昱控股公司進入台灣,不過對於順昱控股公司是否涉有中資疑慮,經濟部也表示將持續關注,必要時也會啟動行政調查。投審司還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兩岸商業行為有部分是要先事申報,除此之外,原則上無限制。以食品來講,並無限制中國大陸食品品牌進入台灣。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對於瑞幸咖啡即將來台消息,目前各大咖啡品牌也相繼給出回應。星巴克指出:「我們樂見台灣咖啡市場持續蓬勃發展,也相信市場有足夠空間讓各品牌共同成長,這對產業與消費者都是正向的。最終都期望能為消費者帶來更高品質的咖啡體驗。」路易莎則表示,「台灣消費者越來越懂得品嚐咖啡的風味,也吸引各個品牌展現其舞台,路易莎已經不再只是提供咖啡的品牌,更是延伸消費者的生活需求,發展成全方位餐飲的集團。」「CAMA CAFE」則回應:「我們有注意到相關報導,會密切觀察對方的後續市場布局。」
批劉世芳以政治立場凌駕法律 國民黨:應立即下台負責
內政部長劉世芳24日在立法院答詢時,公然宣稱「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以「若大陸不是外國,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為依據。中國國民黨24日嚴正指出:此舉完全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屬蓄意挑動兩岸敏感議題的政治操作,是典型『製造事端』、『刻意搞事』,讓台灣陷入更大風險。這種背叛憲法的行徑,劉世芳應立即下台負責。國民黨指出,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之規範,應以法律為之」。因此,兩岸關係本質上屬「國家尚未統一前之特殊關係」,而非民進黨所暗示的「兩國關係」。劉世芳的說法,等同否定憲法所建立的兩岸架構,形同將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踩在腳下。國民黨表示,劉世芳把《國籍法》中的「外國」任意延伸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漠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的「大陸地區人民」特殊法律地位。多位學者皆明確指出:陸配與大陸地區人民之身份「不適用外國人法制」,內政部長不應政治解讀法律。行政官員若以政治立場凌駕法律,就是破壞法治根本。國民黨強調,劉世芳以「若大陸不是外國,就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做為主張基礎,是毫無法律基礎的煽動語言。這不僅無助民眾理解法律,更錯誤引導社會走向對立。以政治語言取代法律論述,真正讓台灣「出事」國民黨質疑,劉世芳的行徑,就是在製造事端、刻意搞事,讓台灣出事。民進黨政府一邊高喊維持現狀,一邊卻在行政層級偷渡兩國論,是破壞現狀的最大元兇。「我們認為:踐踏憲法者無資格擔任內政部長。身為主管戶籍、國籍、人民權利義務的內政部長,卻公然曲解憲法與相關法律,已喪失行政中立與職務正當性」。
批苗博雅、沈伯洋抹紅霸凌 羅智強:放馬過來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21)日於臉書表示,「苗博雅,放馬過來;沈伯洋,真沒出息」,民進黨執政 16 年的兩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 任內,沒有任何一個陸配被用國籍法剝奪參政權。他們也在保護陸配的參政權!「那你們要不要順便把他們兩個也一起抹紅?」。並痛批,「沈伯洋,你能不能有一點骨氣?不要這麼沒出息?」。「苗博雅,放馬過來;沈伯洋,真沒出息」,羅智強直言,「最在乎殺人狂魔人權、最漠視枉死者與其家屬人權的苗博雅,最近開始羅智強發動一波抹紅戰,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羅智強反對沈伯洋與賴清德剝奪弱勢陸配的參政權」。「結果呢?」,羅智強指出,苗博雅的支持者立刻群起圍攻,打電話騷擾自己的服務處,甚至篡改服務處在 Google Map 的名稱,再加上一波又一波的網路霸凌。羅智強表示,對苗博雅自己只想說一句:「一天到晚高喊人權,卻只在乎殺人狂魔的人權;一天到晚談憲政人權,卻和沈伯洋一起違反憲法、剝奪弱小陸配的參政權。」羅智強直言,「你想抹紅?放馬過來」,別的人可能會被你們的網路霸凌嚇退,但要嚇他?「作夢!」羅智強也要給苗博雅的支持者一個提示,按照《憲法》與過去幾十年的政府實務,保護陸配參政權的,不只羅智強,民進黨執政 16 年的兩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 任內,沒有任何一個陸配被用國籍法剝奪參政權。他們也在保護陸配的參政權!「那你們要不要順便把他們兩個也一起抹紅?」。羅智強說,陳水扁和蔡英文,之所以沒有要求陸配要取得對岸的放棄國籍證明,才能參政,就是因為知道,身為總統不該欺負弱小。按照兩岸各自的憲法,陸配根本拿不到放棄國籍證明,要求他們拿到證明,就等於剝奪他們的參政權。羅智強說明,而且中華民國憲法,陸配不是「外國人」是「大陸地區人民」,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國籍法》規範參政權。最後,羅智強表示,還是要講沈伯洋,苗博雅至少不演了,但沈伯洋呢?平時囂張跋扈欺負陸配,等到被獵人的槍瞄準,馬上裝可憐、裝委屈、喊冤說他沒有欺負陸配還哭著四處求救,讓賴清德去叫韓國瑜保護他。「一隻只會欺負弱小、遇到事情就嚇破膽的黑熊。沈伯洋,你能不能有一點骨氣?不要這麼沒出息?」。
全台仍有4陸配里長未解職 內政部嗆聲「地方政府怠惰」:已函送監察院
內政部依《國籍法》第20條要求全國5名陸配村里長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否則解職,但目前僅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解職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其餘位於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的4名里長至今並未被解職,內政部今(20)天表示,地方公所怠於辦理解職,且直轄市政府也沒有盡到指揮責任,今年5月14日函送監察院查處。鄧萬華遭富里鄉公所解職後,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內政部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內政部戶政司司長陳永智表示,國籍法第20條禁止具有雙重國籍的國人擔任公職,目的在基於公職人員跟國家處於特別緊密的忠誠跟信任關係,從制度上要排除發生忠誠義務衝突的情形,它是針對全體國人的一致規範,所以國人擔任公職,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都應該放棄。陳永智指出,行政院有訴願前例,依訴願決定書理由,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後擔任公職,倘就職時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未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喪失該國國籍的證明,將同時負有向我國及中共效忠的義務,會有忠誠義務衝突。此外,目前並未設有得以切結書來替代的規定。陳永智強調,民國112年5月24日行政院有函示,指中國大陸人民不具我國國籍,非屬我國國民,所以在取得台灣人民身分之後,既然已經轉換成我國國民,其擔任公職就應該要遵守國籍法規定。再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明定,本條例未規定著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之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登記參選公職需要在台設籍滿10年;另依照國籍法規定,在選舉後就職前必須跟一般國人相同,須符合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的規定。民政司副司長簡鈺珒提到,自從內政部知道有5位村里長原先具有中國籍,內政部從113年11月29日起已多次發函促請地方政府跟公所依國籍法規定辦理,地方在處理時確實有一些疑議,並來函詢問內政部意見,內政部都有函復,且多次強調應照國籍法規定處理。簡並重申,不管是公所、或是地方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並依國籍法主管機關內政部解釋辦理相關規定,地方政府並沒有自行裁量的空間。簡鈺珒說,113年11月29日開始,內政部已經跟地方政府表明,村里長一旦有雙重國籍的,就應依按國籍法規定,就職後一年內要喪失原國籍並取得證明文件,但經內政部多次催促,地方公所仍怠於執行解除這幾位村里長的公職身分,再加上直轄市政府也沒有盡到指揮、監督職責,內政部依法已於今年5月14日依法將相關公所、直轄市政府函送監察院查處。內政部補充,這5位陸配村里長所在地為花蓮縣富里鄉公所、桃園市新屋區公所、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學生赴陸交流行前須填「自我檢核表」 葛如鈞痛批:綠色恐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0)日邀請教育部,針對「防範不當之短影音及社群平台兒少內容」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表示,教育部近期發函給全台大學,要求學生赴陸交流前須填報「自我檢核表」,質疑該措施缺乏法院依據,政府此舉形同「綠色恐怖」。台大、台師大、台科大等校從12月底起進入史上最長寒假,學生交流活動也將大幅增加。對此,葛如鈞披露,教育部日前發函要求,各大學必須在學生赴陸交流前一個月於平台登錄資訊,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再回報交流概況,且連系學會或社團層級的交流都需納入。「政府不只想控制學生的認知,還想控制人身自由。」他批評,教育部公文中甚至強調,「學校應強化自我檢核,教育部將不定時檢查填報情形,列入行政紀錄,並作為補助款參據。」他直指此要求根本缺乏法源依據,學校沒有義務配合,痛批:「如果這不是綠色恐怖,那什麼才是?」教育部次長劉國偉回應,不會要求學生填寫,而是希望提醒學校檢查,內容是否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如果大學端有困擾會提供協助,內容沒有審查,也沒有阻止學生前往。
人蛇集團騙3陸女來台逼賣淫「每天接客8次」 主嫌潛逃10年落網判刑3年8月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一起人蛇集團案件。陳姓男子與友人於2014年間假借介紹合法工作名義,向3名中國大陸女子收取每人約4萬元人民幣費用,並以假證件向移民署申請「醫療服務交流」名義入境,實則將3女騙來台灣從事性交易。3名女子抵台後隨即被要求還款,遭強迫賣淫還債,並被威脅若不配合就會遭毆打或被警察抓走。3名被害人平均每天接客8次以上,累計性交易次數高達2,010次。其中2名女子因逾期居留遭警方查獲,另1名女子在台籍友人協助下逃離並向警方自首。陳姓主嫌則潛逃10年,於去年落網。陳男在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僅協助送護照,不知道是詐騙中國大陸女子來台賣淫。但法官認為相關證據明確,不採信其說詞,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處3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全國首例陸配村長遭解職 訴願結果翻轉將重新審認
鄧萬華表示,嫁來台灣已逾28年,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也持有台灣護照及台胞證。(圖/本報資料照片)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陸配村長鄧萬華,因國籍認定爭議於今年8月1日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位遭解除職務的里村長。鄧不服處分提起訴願,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將由原處分機關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鄧萬華獲悉後簡短表示,尚未接到相關文件不清楚內容,但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鄧萬華︰明辨是非者 仍占多數內政部14日回應,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即肩負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事宜。該訴願決定書迄今亦未公開,該部無法確知縣府撤銷解職處分之理由及依據。內政部重申,為貫徹法治國精神,並堅守民選公職人員肩負國家忠誠義務之基本原則,將再行文富里鄉公所應依《國籍法》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解釋辦理解職。鄧萬華為原籍大陸四川廣元市,民國86年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與護照,並於111年當選富里鄉學田村長。內政部於113年函請富里鄉公所確認其是否已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一年內完成喪失其他國籍及提出證明。鄧萬華雖提出經海基會驗證的「中國戶籍註銷證明」,但內政部認為戶籍註銷與國籍放棄不同,並非《國籍法》第20條所要求的證明文件。富里鄉公所於今年7月作出行政處分,自8月1日起解除鄧萬華村長職務。鄧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早已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經中央選舉機關審核通過參選資格,且兩岸關係非屬國與國,應不適用《國籍法》中「外國國籍」相關規定。花蓮訴願審議會 稱法律爭議未釐清全案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最終認定富里鄉公所未待內政部釐清「大陸地區是否屬外國」等法律爭議,即逕行作成不利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與第36條規定「一律注意有利與不利事項」原則,程序尚嫌草率,難謂適法。10月29日依《訴願法》第81條規定撤銷原處分,交由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記者電話聯繫鄧萬華並告知訴願結果,她僅簡短表示尚未接獲文件,也不清楚內容。不過她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隨即語氣急忙說「老公身體不舒服,之後再談」,便匆匆掛上電話。富里鄉長江東成說,14日上午已收到公文,會盡速研議內容,若合理就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當事人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他也解釋,當初是依上級機關內政部指示而將鄧解職,但他也鼓勵當事人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讓問題透明化,也讓相關單位依《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斷。北部4陸配里長 皆未遭解職除了鄧萬華,台北市松山區民生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都曾因疑具大陸國籍遭內政部發文要求地方政府解職,不過4人至今都未遭解職。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長往往無從證明已放棄陸籍,後續將持續研議並與相關部門協調,是否能協助里長完成放棄國籍的證明。新北市民政局也直言,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及兩岸法制適用問題,關係人民參政權與行政處分合法性,會持續函請內政部等中央主管機關解釋法律基礎及適用政策。桃園市民政局表示,曾於8月去函陸委會詢問,若當事人無法取得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是否得以切結書替代?陸委會卻建議洽詢主管機關內政部。彭小林說,自己當選合法合規,雖是陸配身分,但一輩子都在台灣奮鬥、為地方努力付出,早已認為台灣就是她的家。盼政府好好關心地方,不應該對新住民有任何濾鏡、搞政治惡鬥。
啟動非洲豬瘟第2階段強化措施 卓榮泰:澈底阻斷傳播途徑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30)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農業部、財政部及數位發展部「非洲豬瘟防疫精進措施及輔導補助方案及邊境防疫」報告後表示,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擴散,行政院第一時間在臺中設立中央前進應變所,由農業部杜文珍次長擔任現場指揮官,並請陳時中政務委員進駐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與指揮官農業部陳駿季部長共同召集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執行各項防疫措施。卓榮泰強調,目前非洲豬瘟疫情呈現穩定趨勢,但絕不能掉以輕心。卓榮泰指出,為有效遏止疫情蔓延,農業部於本(10)月26日宣布禁運、禁宰及禁用廚餘養豬等政策再延長10日,同時啟動第2階段強化措施,無論是分級查訪、強化清消、精準疫調及擴大追查等,請農業部、環境部、內政部與地方政府並肩作戰,全力達成區塊清零的戰略目標。卓榮泰強調,防疫必須分秒必爭,如臺中市政府疫調執行有待加強完備,請農業部即刻組成中央疫調團隊協助,儘速完成後續疫調工作。卓榮泰進一步表示,豬隻禁運、禁宰期間,影響養豬產業經營及相關從業人員的生計,中央對此推出產業輔導支持措施,除對廚餘養豬場轉型的飼料差額補助外,更提供豬農、承銷人、肉品市場、屠宰場及攤商等一級產業鏈從業人員、業者的輔導補助方案,請農業部、經濟部儘速完成相關程序,早日展開各項補助的受理申請,讓政府補助迅速到位。此外,卓榮泰指出,除清理境內戰場,邊境防疫也不容懈怠,請財政部、內政部及交通部持續落實來自高風險地區入境旅客行李、郵包及快遞,百分之百X光機檢查,進一步將人工開箱查驗件數至少提高至20%以上,任何可疑物品都不可放過,並納管境外電商平臺及私人集運商風險,針對高風險承攬商業者及報關業者加大查核力道,只要查獲違規必須懲罰;同時也請海洋委員會持續強化查緝走私,杜絕境外非洲豬瘟病毒移入。卓榮泰強調,為防堵跨境網路購物成為防疫漏洞,數發部依據108年修正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增訂相關電商業者必須配合政府防疫檢疫之義務與責任。此外,對境外未落地之電商,亦應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要求,請各部會共同合作辦理;另針對違規廣告,請數發部立即邀集相關平臺業者共同研商廣告限制投放之處理,採取更高標準及要求,降低國人接觸違法商品的機會。卓榮泰提醒,非洲豬瘟疫情警報尚未解除,仍對我國養豬產業構成威脅,而政府的目標只有一個:澈底阻斷非洲豬瘟的傳播途徑,直至完全清除為止。也希望全體同仁團結一心,貫徹落實各項防疫作為,才能堅定守護臺灣的養豬產業,確保國人食品安全無虞。
陸資滲透台灣高科技?豪砸19億元經營 董事長遭通緝在逃
法務部調查局查獲,中國知名光學大廠「立訊精密工業」疑透過層層公司掩護,未經許可在台經營,並招募台灣工程師從事研發,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新北地檢於本月15日偵結,全案共起訴4人,而立訊董事長王來春遭通緝,目前在逃中。檢方指出,立訊董事長王來春實際操控香港、廣州多間關係企業,早在2018年間便以港資名義收購我國一家上市公司光寶科技的影像部門,遭投審會以「陸資疑慮」駁回設立申請後,便指示光寶前總經理吳英政在台成立「立景創新科技」,再更名為「晶鑠科技有限公司」,期間將負責人更換成吳英政下屬張宗凱、吳雯萍,藉此方式持續營運公司。晶鑠公司多年來透過人力銀行招募軟硬體工程師,實際替廣州立訊公司研發光學模組,成果再由對岸負責量產銷售。據了解,2018年至2023年間,王來春共匯入6,557萬美元(折合新台幣近20億元),支應台灣公司營運與薪資。檢方依《兩岸條例》起訴王來春、吳英政、張宗凱與吳雯萍,並對晶鑠公司提起公訴。王來春目前人在境外未到案,且另案遭台北地院發布通緝,其餘4名同案人士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檢方強調,台灣高科技產業是經濟命脈,卻屢遭陸資假外資滲透,恐導致技術與人才外流。立訊公司又是蘋果供應鏈的重要競爭對手,其行徑更具敏感性。檢方呼籲產業與專業人才切勿誤入陷阱,未來也將持續強力偵辦同類案件,以守護國內產業競爭力。
民進黨團新會期聚焦2面向 吳思瑤喊話藍白勿以政治為優先
立法院新會期今(19)日開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透過召開黨團大會,經投票決定出新會期幹部。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本會期該黨團要向國人展現「國家大進步」與「國家更安全」兩大方向,並且落實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四大優先:民生、經濟、青年與弱勢面向,呼籲藍、白黨團以福國利民政策為優先。隨著國會新會期正式展開,行政院長卓榮泰將邀集民進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民進黨立委舉行便當會。其中可能將就共30項優先法案進行討論。對此,吳思瑤指出,行政院正在加緊跟黨團進行會期優先法案的溝通,就過去的運作經驗,黨團會跟行政部門團結一致,基本上行政部門透過行政院會送出的法案,當然都是黨團要全力推動的優先法案。吳思瑤說,目前新會期要呈現給民眾的法案有兩大方向,即「國家大進步」及「國家更安全」。她進一步說明,大進步法案會落實總統賴清德所提及的的民生、經濟、青年、弱勢等四個優先。其中有關國家更安全法案方面,她表示,除了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的海纜7法外,未來還有10多個法案是賴清德先前所提的國安17項,將落實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等。「遺憾的是,在野黨的優先議案都是具有高度社會爭議,踐踏世代正義、造成職業不公平的年改回頭路法案」,她呼籲在野黨在新會期落實福國利民的政策,而非政治優先。
雙城論壇準備中 蔣萬安:兩岸越緊張越需要溝通交流
「雙城論壇」今年輪由上海市舉辦,日前傳出時間點將落在9月25日至27日。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9)日表示,兩岸越緊張越需要交流,他相信「雙城好、兩岸好」,目前仍然由市府大陸事務小組幕僚作業階段,有任何進展都會向市民報告。蔣萬安指出,任何對兩岸互動有意義的事情,他一定全力支持,特別是在兩岸關係越緊張的時候,越需要溝通跟交流,那雙城論壇也是兩岸間行之有年、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政府交流,簽訂MOU也是來照顧市民朋友。蔣萬安強調,兩岸關係千絲萬縷密不可分,也務必在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精神及規範之下逐步推動,雙城好、兩岸好,今年準備依然在市府大陸事務小組幕僚作業階段,所以有任何的進展都會通知大家。
洪秀柱赴陸觀閱兵惹議 陸委會:副院長不在列管範圍
中共舉行閱兵,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等人前往北京觀禮,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4日坦言,目前立法院副院長沒有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對象內,但以國民黨前主席身分出席,就是各自政黨要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不是用法律的事情。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昨出席行政院會後表示,洪秀柱曾任立法院副院長,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第9之3條規定,必須由原任職機關立法院啟動調查,「立院若願意調查,陸委會一定全力配合,依法行政」。不過,對於沈有忠的說法,梁文傑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則指出,雖然有些爭議,例如洪秀柱當過立法院副院長,下面的國防委員會涉有國防機密等,但目前看來副院長一職不在兩岸條例第9條之3的規範對象內。梁文傑並引述2015年9月3日陸委會的新聞稿,內容指「有關部分國人赴陸參加閱兵典禮等相關活動,未能彰顯我政府領導對日8年抗戰歷史,偏離國家立場,沒有積極維護政府尊嚴,有違國人期待,我們對此深表遺憾。」他說,當時主委是夏立言,也同樣譴責參加大陸閱兵,10年之後陸委會立場也一樣。對此,立法院不回應,但立院人士指出,兩岸條例第9之3條的立法理由,已明定受列管對象的服務機關及職稱,包含總統府、國安會、行政院,但隻字未提到立法院,實在不解為何陸委會要引用此條來牽扯立法院。他強調,副院長是民代互選的,而條例所提到的政務副首長是任命制,概念完全不同。
洪秀柱出席93閱兵 批民進黨「用恐嚇阻止人民銘記歷史」
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近日受邀前往北京,參加大陸舉辦的「抗戰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週年」閱兵典禮。洪秀柱2日表示,「參加九三紀念是緬懷先烈,民進黨不該用恐嚇阻止人民銘記歷史」。她呼籲,民進黨政府應該放下意識形態,不要再一味崇洋媚外,而是要勇敢拿回屬於我們的歷史話語權。因為如果連自己的歷史都不敢講,又憑什麼期待國際社會替我們發聲?洪秀柱2日晚間於臉書發文表示,「參加九三紀念是緬懷先烈,民進黨不該用恐嚇阻止人民銘記歷史」。這次,她帶著沉重卻又複雜的心情,參加紀念中華民族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週年的活動。這不僅是一段全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更是對無數為國捐軀將士最起碼的緬懷與致敬。洪秀柱指出,九三紀念,意義單純而莊嚴。任何有血性、懂感恩的人,都不會忘記抗戰勝利的意義。若非先烈浴血奮戰,哪有今日的中華民國?哪有台灣的安身立命?我們沒有權力原諒日本侵華惡行,因為這段歷史不是可以隨意抹去的,而是必須代代傳承的民族記憶。洪秀柱提到,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民進黨政府卻從8月14日至今不斷透過陸委會、外交部發佈恐嚇文字:倘若有政黨、團體或個人參加九三紀念活動,若「配合進行宣傳」就可能遭到裁罰。請問:參加紀念抗戰勝利、公開講一句「不忘歷史、不忘先烈」,也算「配合宣傳」嗎?難道紀念為國捐軀的先烈,也要先經過民進黨批准?這不僅是對人民言論自由的箝制,更是對歷史真相的壓抑。洪秀柱再度強調,此次行程完全合法合規,她個人並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規範的現職公務或軍方人員,同時離開立法院副院長之職也已十年,且並無任何所謂的「合作行為」。政府卻硬要打壓百姓、隨意貼標籤,反倒迴避了一個根本事實——中華民國是抗戰的戰勝國,台灣光復正是抗戰勝利的直接成果。洪秀柱說,更諷刺的是,民進黨一再以「終戰」掩飾「抗戰」,刻意淡化台灣重歸故土的歷史根源。這不僅是歷史錯置,更是自我矮化。民進黨政府若真有自信,就應該正視抗戰史實,勇敢拿回屬於我們自己的歷史話語權,而不是一味崇洋媚外,接受外國人對歷史的解讀。洪秀柱表示,也有人質疑:十年前她參選總統時,反對參加閱兵,為何如今親身出席?她要說,兩岸局勢早已180度轉變。十年前是兩岸大交流的時代,有所「和」也有所「爭」。爭的,是中國的代表權;有意見的,是對日抗戰的話語權。如今,民進黨政府不僅放棄中國代表權,甚至連台灣光復所依憑的抗戰勝利,也被矮化為「戰敗國的終戰紀念」。面對這樣的現實,難道我們還能沉默嗎?洪秀柱表示,對比之下,大陸在過去十年間,對於由國民政府主導的正面戰場,一再給予肯定。從早期的《血戰台兒莊》,到近年的《捍卫者》、《八佰》,透過影像和文化作品,再現中華民族同仇敵愾的抗戰史實。「歷史事實不會改變,我的立場也沒有改變」。改變的,是現任執政黨刻意操作「反中」,甚至不敢承認自己政權的正當性根源。洪秀柱說,中國人是對日抗戰的中流砥柱,無數將士長眠沙場。身為曾任國民黨主席,自己有責任守護這段抗戰精神。這不是政治操作,而是最基本的人性良知與民族認同。唯有如此,才能喚起台灣同胞正視歷史真相,看清國際政治現實,並以此為基礎,推動兩岸和平共處共榮。洪秀柱強調,民進黨政府若執意用恐嚇阻止人民參與紀念,不僅顯示其心虛,更是再次背離台灣社會對抗戰歷史的情感。她要反過來呼籲:民進黨政府應該放下意識形態,不要再一味崇洋媚外,而是要勇敢拿回屬於我們的歷史話語權。因為如果連自己的歷史都不敢講,又憑什麼期待國際社會替我們發聲?最後,洪秀柱表示,八十年來,和平得來不易。紀念勝利不是為了挑起仇恨,而是提醒我們:唯有銘記歷史,才能團結民族,才能贏得話語權,才能共同走向和平復興的中華未來。
陸委會新制上路!軍公教及學校人員不得持中國證件
陸委會18日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軍公教核心人員應配合「常態化、制度化查核」,相關人員不得在陸設籍、申領持用中共「戶籍、身分證、定居證與護照」。若有不配合者,將不予銓審、不得簽署聘用契約,也不能進行續改聘,納核對象包括各機關學校駐衛警、工友、駕駛,甚至駐校藝術家及高中以下任職3個月以上的代課老師。政府自今年2月起啟動專案清查軍公教、公職與公立學校教師,有無持領大陸相關證件,要求配合「具結」,清查專案於6月底截止。陸委會18日發新聞稿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國人若取得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更無從擔任志願軍職及公教人員。陸委會解釋,公務體系龐大、用人態樣繁多,且任用人員依據法令不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將採循序漸進、逐步推動;初期仍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查核對象,不會及於全體人員。依陸委會昨日公告「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核心軍公教人員是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等法令任、進用人員,還有法官、檢察官、法官及檢察官轉任之司法行政人員、依《法官法》進用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聘僱人員。值得一提的是,就連駐衛警、技工、工友乃至駕駛都必須列入查核範圍。陸委會解釋,納入清查的各類別人員都是會商相關主管機關後,確認屬於政府依有關法令或契約晉用、聘雇之人員,政府依規定有責任確保他們符合法律規定。若不配合查核,新進人員將無法辦理初任銓審,現職人員則無法進行調任銓審;約聘僱人員不配合者,不得簽訂聘僱用契約,現職者也不得續、改聘。國防部與所屬人員、替代役若不配合查核,則分別由國防部、內政部造冊列管。在爭議度相對較高的居住證上,持有人員如不配合查核,非不予銓審,而是由用人機關造冊列管,若願意配合者,則依具結書所列方式處理。至於「民選公職候選人」的查核方式,將待中選會確認後依規辦理。至於國營事業、公股民營及公設(股)財團法人,陸委會表示,暫時需要報院的職務、主管部會或地方政府核派(定)的官派人員,且屬於代表政府出任該職務的代表人及經理人,才須納入查核。教育人員則以各級公立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進用之21類專任人員為限。舉例來說,諸如台電、中華電信、華航董事長與總經理等高層人事異動皆為官派人員,因此需要納入查核。教育納管對象除有校長、教師外,高中以下學校任職3個月以上的代課老師,還有駐校藝術家都需要納核。
在陸台灣人回復身分加嚴 蕭旭岑批曹興誠恢復國籍容易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台灣人因領大陸護照或在大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欲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時,應符合對台灣國防安全有重大貢獻等條件,形同讓在陸台灣人要恢復身分變更嚴格,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今(18)日在節目「千秋萬事」上表示,那當初罷團領袖曹興誠曾經放棄國籍,變成新加坡人,後來又宣稱自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有給他這麼多限制、審核嗎?這是差別待遇,連國籍恢復都沒那麼複雜、嚴厲,為什麼戶籍恢復要那麼嚴厲?內政部新增幾項條件,包括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蕭旭岑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二」,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嗣後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大陸地區護照,得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臺灣地區定居,雖然條文有授權內政部訂立辦法,卻沒有附加條件,內政部這是在逾越母法規範,「哪個條文允許你限制人民遷徙自由?」蕭旭岑表示,自己看到這些限制,突然想起曹興誠,他曾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變成新加坡人,突然間宣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他真的對國家有貢獻嗎?他說要捐錢給國防部也沒有,只是變成賴清德總統的行動導師而已。蕭旭岑質疑,曹興誠曾經放棄國籍,變成新加坡人,後來又宣稱自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有給他這麼多限制、審核嗎?一個已經背叛國家的人,他想回來變回中華民國國民,規定都沒那麼嚴格了,那為什麼對於到大陸地區經商而定居,要申請恢復台灣戶籍要那麼多限制?這是差別待遇,連國籍恢復都沒那麼複雜、嚴厲,為什麼戶籍恢復要那麼嚴厲?蕭旭岑指出,就像是把戶籍從高雄遷到台北,台北市政府會跟你刁難說你有沒有認同台北、有沒有愛台北、對台北治安有沒有貢獻嗎?蕭表示,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並沒有賦予行政機關這麼大權力時,內政部這個許可辦法是有問題的。蕭旭岑表示,賴政府就是在胡作非為,從去年到現在,八炯等人迫害陸配,這些事情歷史上絕對要記住,因為他們都是逾越了法律的權限迫害人權,從去年八炯閩南狼去侵入陸配家裡、跟蹤陸配,到最後動員行政系統、側翼等等,把陸配送回大陸,過程之中許多陸配人權被迫害的問題,也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法律根本沒賦予內政部那麼大權力,可以去侵害憲法保障遷徙自由。此外,蕭旭岑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到底在想什麼,上禮拜才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這是在公然推動新兩國論,當時自己出來批評劉世芳應該下台,因爲違反憲法也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現在內政部又要推迫害在陸經商人民的政策,請問依據在哪裡?是不是還是要推動新兩國論,要馬賴清德直接宣布大陸是另外一個國家、境外敵對國家,把陸委會廢掉。蕭旭岑說,之前自己提出兩國論,就認為劉世芳已經違憲該下台,現在內政部又要推迫害在陸經商人民的政策,是不是要續推新兩國論,這樣的內政部長早就該下台,不然賴清德敢不敢直接宣布大陸是敵對國家,直接裁撤陸委會算了,「不要用這種事是而非的手法去欺騙人民」。
台人設籍中國擬限返台身分 內政部修法引違憲質疑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台灣人因領大陸護照或在大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欲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時,應符合對台灣國防安全有重大貢獻等條件,該辦法修訂後報行政院核定即可實施,不需立法院通過。一位內政部前高高層示警,該修法有違憲、限制人民遷徙自由之虞,質疑民進黨政府要逼台商、台生及眷屬不要在大陸營商讀書,否則在台會有家歸不得。內政部則表示,該草案主要考量兩岸現況,配合行政院提出國安17項因應策略,防止大陸地區統戰活動藉由現行的回復制度,使境外敵對勢力滲入,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因此對於已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申請回復身分,採取較嚴謹的規範。回復條件 要符國安等重大貢獻陸委會表明,雖然法令用語是「回復」,但實質就是「中國大陸籍」要申請取得「台灣籍」。「台灣籍」非常可貴,不是想取得就能取得,尤其曾經主動放棄台灣籍的人,要求政府核發身分許可,必須有足昭公信的理由。內政部8月11日預告修正「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草案新增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應有具體事證認定符合3種情況之一,包括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草案也增訂3種得不予許可,或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的加嚴規定,包括現有或曾為中共從事具政治性目的之宣傳;現在有或曾違背大陸政策或法令;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利益之虞,得撤銷或廢止許可案件,由移民署邀相關機關共同審查,施行日期則由內政部訂定。預告期60天縮為14天 25日屆滿據內政部辦理預告作業要點,法規命令草案預告期間至少60天,但情況急迫,經內政部長、次長核准,得免預告或另定7天以上預告期。內政部本月5日預告「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為7天,這次處理在大陸台灣人申請回復台灣身分的修法,預告期為14天,即8月25日完成預告後,報行政院核定即可上路。前內政部高高層指出,現行《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採一國兩區制,台人在大陸設籍,只是單純戶口遷移,不涉《國籍法》。因此現行回復台灣身分辦法只有申請的消極條件規定,沒有資格條件限制,即採「原則許可,例外否准」,這是基於國人在自己國家本就有戶籍遷徙自由;修正草案卻改為「原則否准,例外許可」,有違《憲法》對兩岸關係的規定及保障遷徙自由的精神。他強調,在陸台人並未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竟然原則不許可回復台灣戶籍。先前是針對陸配,現在連台灣人也要封殺,太可怕了!民進黨要逼台商、台生及眷屬表態,不要在大陸營商讀書,否則讓你有家歸不得。違反遷徙自由 內政部駁未違憲據陸委會今年4月最新函釋,台灣民眾在大陸設有戶籍,將會喪失台灣身分,「設有戶籍」包括持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與「定居證」。前內政部高層指出,台商、台生若因在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台灣家人最後為了團圓可能只好遷居大陸,甚至拿大陸身分證,如此豈非逼走台灣人?此外,目前兩岸官方斷絕往來,將來在陸台人如果申請回復台灣身分,卻因大陸不開具無大陸身分證或定居證等文件,這些「中華民國國民」該怎麼辦?該人士指出,最近的陸配里長事件,背後就是在搞兩國論,民進黨搞台獨,沒膽子公開搞,卻對這些基層民眾開刀,政府怎可以如此對待基層同胞?內政部反駁表示,內政部是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該辦法,沒有所謂違憲或擴大解釋的問題,這個辦法存在已久,先前已修正過兩次。
陸「九三閱兵」將登場 顧立雄:退將若參與將依規處置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5日)表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若仍有退役將領前往中國大陸參加閱兵活動,國防部將依相關規定處置。陸解放軍將於9月3日舉行「九三閱兵」,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週年」。此前,陸委會已明確表示,禁止中央與地方政府人員,以及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特定職務人員,出席中共九三閱兵或官方主導的相關活動,違者將依法懲處。對此,顧立雄進一步強調,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3條規定,對少將以上人員赴陸有一定限制。若在管制期限內的少將欲赴陸,必須經許可,否則幾乎不可能成行;而若管制期限已過,但仍赴陸參加中共九三閱兵,將違反相關規定,國防部會依法處置。
二年條款鬆動2/陸配解職「拖」字能解?專家:行政訴訟必翻盤
民眾黨候任立委李貞秀具陸配身分,恐無法就任不分區立委,可能另類地替民眾黨是否貫徹「二年條款」解套。不僅如此,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日前也因陸配身分而遭解職,成為在任民選公職被解職首例,震撼各界,也讓具相似背景的村里長「挫著等」,深怕再被找碴隨時丟了飯碗。學者齊批,中央此舉不只把投給這些民選公職的選民視為草芥,更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已經違憲。內政部2024年12月突然搬出《國籍法》,稱不允許公職持有雙重國籍,當時早已卸任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由於遲遲拿不出對岸出具的放棄身分文件,便被認定持有對岸與我國「雙重國籍」慘遭解職,遞補後高達15個月任期全不被中央承認,儘管南投縣議會依工作事實替史雪燕保住了薪水,但史雪燕仍著手行政訴訟,希望不只為自己「爭一口氣」,也要為未來陸配從政者撐起保護傘。CTWant調查,具陸配背景的民選公職中,除了1日慘遭解職的鄧萬華外,還有桃園市新屋蚵間里彭小林、台北市松山新益里王敏茹、新北市中和區崇南里林秀貞及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滕月蘭等4位里長,都戰戰兢兢不知何時會「丟飯碗」,甚至被追討服務期間薪水,恐被迫「做白工」。一名直轄市民政官員指出,地方深知陸配里長被解職是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面對中央來函,只能先用「拖」字訣,透過申覆、補件與緩辦等方式,希望拖過2026年里長任期結束,屆時若新一屆又當選,那是另案再起。「看拖到2028會不會政黨輪替了,」他坦言,只能以鴕鳥心態打模糊仗。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排右三)是陸配民選公職遭解職「始祖」,儘管南投縣議會未追討薪資,目前並無實質財務損失,她仍力拼行政訴訟,要為陸配從政權撐起保護傘。(圖/黃威彬攝)銘傳大學兼任副教授楊穎超直指,內政部明知這項行政處分援引錯誤法規,陸委會還在一旁添柴火,整個中央「硬幹」到底,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無奈只能當「劊子手」,而陸配公職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6條訴願處理,看來行政機關「面子掛不住」肯定是駁回訴願,一定不能避免走一趟行政訴訟,「司法過勞就是耗在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上」,他苦嘆。楊穎超批評,地方不敢批判而照單全收中央權威,即使中央行政命令明顯牴觸上位法仍面不改色,簡直是活脫脫台灣版「平庸的邪惡」,無論是聚焦法條的「合法性」,或兼顧情、理、法的「適法性」評估,都完全站不住腳,他呼籲民眾反思「我們真的要這種政府嗎?」長期關注國籍議題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直言,從2024年內政部拋出「鞭屍」卸職議員令時,自己早就示警,陸籍人士來台適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國人則適用《國籍法》,因此無涉統獨情感,而是法律上大陸地區人民「就不是外國人」。他強調,有鑑於兩岸特殊性,我方所有法律都將大陸籍人士與真正的外籍人士分開定義處理,比方《公投法》講述募款財源限制的第20條中,就分述外國籍和大陸地區的人民、團體、法人捐款限制,內政部如今不甩成文法,一路帶頭「超譯」法律,是最壞示範。廖元豪揭露,史雪燕日前訴願被駁回的政府答辯書中,內政部根本不敢寫出「中華人民共和國」7個大字,只敢以「中共政體」模糊帶過,就是避免官方自承兩國論,愈寫愈心虛。他諷刺,內政部現在很「懂玩」,有別於之前直接出手開鍘史雪燕,現在是拿各地鄉鎮市公所當「白手套」,像鄧萬華被解職,名義上就是富里鄉公所幹的,屆時若再有爭議,中央還能大玩地方藍綠矛盾與恐怖平衡,視人民參政權為無稽,實在可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認為,外界一再推稱無法取得對岸放棄國籍證明,卻始終沒人正式向對岸提出申請,「何不嘗試看看呢?」此言一出引起各界譁然。(圖/報系資料照)曾任立委的中山大學政經系教授張其祿也說,這就是中央帶頭「陷人於罪」,兩岸問題連總統都無法妥善處理了,現在卻要人民來扛責。退萬步言之,只要拿《國籍法》第9條來看,當初陸配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時,若比照普通外國人處理,那就需要先放棄母國國籍,完成「歸化」手續後才能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如今中央若真要拿《國籍法》曲解兩岸關係,當初核發身分證的官員「要不要通通法辦圖利」?值得一提的是,三位受訪學者皆認為,一旦走向行政訴訟甚至釋憲這條路,陸配民選公職幾乎百分百「會打贏官司」,但由於行政程序冗長,當今內政部又已大刀砍向現役民選公職,將衍生薪給國賠問題,到時「又是全民埋單」,專家齊籲中央懸崖勒馬「不要再鬧了」。內政部回應表示,《國籍法》規定就職公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這就是給予民選公職處理緩衝,實務上也適度放寬年限,像鄧萬華已就職超過2年半才被解職;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也回應,實際上並沒有人真的向對岸申請過放棄中共國籍「為何不嘗試看看呢」?
內政部新規「大陸人申請來台定居」 應繳「放棄中國護照」公證書
總統賴清德先前針對中國大陸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內政部日前已完成相關辦法修正預告,明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應備文件除喪失大陸地區戶籍證明之公證書外,並應繳附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之公證書。 賴清德於今年3月召開國家安全高層會議,針對台灣當前面對的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其中包括請內政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就國人同胞申請中國涉及身分認定的各種證件,像是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持續進行必要的清查及管理;以及原籍中國人士申請來台定居,應確實依照台灣法律放棄中國戶籍與護照,不能兼具雙重身分等。內政部7月23日預告「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0條、第31條修正草案,內容提到,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應依法提出喪失大陸地區戶籍證明公證書,以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公證書。內政部指出,這是為落實總統於3月13日「國安高層會議會後記者會」宣示之「5大國安統戰威脅及17項因應策略」。根據修正草案說明,參考大陸委員會函釋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的「原籍」,是指不能保有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即包含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等,足以表彰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證明,避免實務上有大陸地區人民在放棄(註銷)大陸地區戶籍後,仍申領持用大陸地區護照,造成兩岸身分認定混亂。因此配合將「喪失原籍證明」修正為「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此辦法預告期間為7日,目前已結束預告期,內政部蒐整各界意見後,將另行公告上路時間。
港湖首發場罷免造勢 林右昌:爭取國民黨支持者投入
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與公民團體昨(16)日晚間在大湖公園舉辦「台北同意罷!」港湖首發場罷免造勢活動,主辦單位估算有超過2000位群眾湧入位達支持罷免,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張茂楠主委、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陳慈慧到場,在地罷團除銹特攻隊(原港湖除銹)、港湖罷秀以及北市各區罷團一一登台,呼籲市民在最後十天積極拉票,7月26日投下罷免同意票。原訂壓軸演講的聯電創辦人、罷免徐巧芯領銜人曹興誠,則因健康因素未出席。除銹特攻隊發言人 Jason 指出,李彥秀平常看起來很親切,這種人如果私底下做很多壞事,最恐怖。他痛批,李彥秀連署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的修法,將使國防部無法掌管哪些海域可以讓中國船隻進入,讓兩岸關係定義為內戰關係,會讓臺灣有事時,國際盟友沒有辦法馳援臺灣。港湖罷秀李澤中則指出,自己是35年的東湖居民。十年前,港湖罷免蔡正元,全台灣、在臺北一起幫我們。十年後,港湖要再一次展現我們的公民意志,擋住中國的手。他批評,國民黨、民眾黨在立法院中毀憲亂政,才是造成對立、撕裂的元兇,「治療癌症是痛苦的,但是必須的。不把癌細胞清除,就會被癌細胞吞噬。」北市議員王孝維痛批,立法院中毀憲亂政、舔共的首腦正是傅崐萁;助紂為虐的港湖立委則是李彥秀。為了國家安全,為了保護民主,要保護子子孫孫,所以要跟李彥秀劃清界線。他呼籲民眾,不能因為李彥秀的哀兵政策,動搖反共的立場,對藍委李彥秀、徐巧芯、王鴻薇、羅智強、賴士葆,「把這六個都罷免掉。一個也不能閃掉」,還給臺灣一個正常國會。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批評,去年四月正是國會亂象的轉捩點,也是大罷免的根源。在四月份之前,國會是正常的,照著過去,20-30年來的種種遊戲規則運作。但是因為傅崐萁帶了十幾個國會議員,去中國大陸朝聖回來之後,全部亂了。他表示,過去的立法院,臺灣人很光榮。但如今的立法院,傅崐萁跟黃國昌聯手把持獨裁,已經不是我們過去光榮的情況。呼籲公民朋友,正藍軍,都站出來支持罷免。林右昌表示,罷免會有幾席,可能天公伯才知道,但臺灣的命運,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上,因此呼籲民眾踴躍拉票。他表示,最後階段,要集合所有力量。花蓮現在有口號:「心中有國旗,罷免傅崐萁。」、「青天白日滿地紅,不是傅崐萁的共產紅。」因為這不是黨派的競爭,而是為了臺灣。真正的國民黨是反共的,也要爭取國民黨的支持者,投入罷免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