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汙水廠清...
」
八里汙水廠清點會勘接管3年155次新北全缺席 水利局「新北也委屈」曝內情
台北市議員秦慧珠不滿北市府報請行政院同意八里汙水廠改由新北市政府接管,2020年至今辦理155次清點會勘會議,新北市政府「全部缺席」,新北市水利局解釋「新北也委屈」,強調未出席的原因是與原定的移交原則不符所致,另中央一直未核定新北提報補助計畫32.8億元,因此每次都以正式公文表達「不派員出席」,並非「缺席」。對此,營建署駁斥,移交接管原則為2020年6月17日工程會邀集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高層長官確立,不宜再以升級計畫及建設經費尚未確認等為由,拖延相關移交接管作業的原則,另新北市所提營建署於2020年12月22日開的協調會議,結論是以半年內開始清點為目標,新北市不僅拒絕參與清點會勘,所提先行派員「了解」的部份皆發文表示僅供參考,難有效力。營建署再次說明,汙水處理廠營運管理是地方自治事項,且八里汙水廠因收集北北基三市的汙水,自1996建廠完成後即成立「淡水河系汙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委員會」,相關營運與改善工程經費皆透過此機制由三市分攤,行之有年,以八里汙水廠來說,已進入第4期改善工程並在112年3月完工;八里汙水廠本來就位在新北市,主要也是收集新北市的汙水,市府不應將營管責任推託給中央或其他縣市。營建署指出,中央長期大量補助新北市辦理用戶接管工程,目前用戶接管普及率已達到72.48%,而新北市自2021年1月1日起,也向新北市已接管用戶開徵汙水下水道使用費,2022年即收取11.09億元,該使用費就是用在汙水下水道營運管理工作,權責明確沒有推諉的空間。營建署強調,汙水處理廠營運管理就是市府應盡責任,不宜以拒絕接管來要求中央額外給錢,自己家的小孩卻要別人出錢養,而且中央是協調角色,2017年由台北市提出的八里汙水廠移交接管請求,中央經與新北市協調後決議該系統由新北市政府接管營運,新北市政府不應把公親當成事主,以任何藉口逃避營管責任。
缺席八里汙水廠清點會勘155場惹議 新北市水利局回應了
新北市水利局今(26)日回應關於缺席八里污水廠清點會勘155場一事,強調未出席原因是與原定的移交原則不符所致,另提報之補助計畫32.8億元,中央一直未核定,因此每次均以正式公文表達不派員出席,並非新北市缺席。新北水利局長宋德仁說,自交接議題之初即表達交接原則為先「收集系統」完成後再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因尚未到實質清點八里廠設備移交程序致無法進行,且每次均函文明確表達新北市府立場,故北市議員所稱「辦理155次八里廠移交」會勘,新北市府未派員參加,是有違新北市府交接原則與立場,屬認知上的不同。他說,另營建署也於2020年12月22日召開協調會議,結論為請新北市先行派員至八里廠了解設備操作情形,作為未來交接之預備動作,並非辦理實質移交之事實至為明確。本府亦依營建署長主持之會議結論於2021年1月6日起每週派員至現場針對設備單元進行「了解」,以加速未來移交清點速度,至今年4月已派員至八里廠了解設備狀況及操作情形共130次,並無延宕情事。宋德仁強調,八里污水處理廠交接涉及雙北數百萬污水用戶之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是很嚴肅的課題,需謹慎、務實、有條件、有步驟依程序進行方能成就,其系統及設備已建置迄今逾26年,為避免氣候異常所產生之系統性風險發生,須全面檢討該系統安全性問題,遂由新北市政府提出可行的改善計畫,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以保障市民的安全與權益。宋德仁表示,新北市政府依中央指示提出「淡水河系污水抽水站緊急應變及備援改善計畫」向中央爭取改善經費,並依行政院秘書長2021年1月14日函囑提報至北北基三市政府共同辦理「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委員會」,後在2021年8月27日第21次營管會議審認通過,決議總經費32.8億元請中央優先補助,在優先施作6處紓流設施達到功能後,辦理收集系統移交接管,後續再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事宜,盼中央盡速核定,以利進行系統改善及後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