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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脫軌1/基層遭性平濫訴當天走人 葉丙成判決揭教育部雙重標準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捲入性平洩密事件,教育部性平會日前公布調查結果,認定「未違反性平法」,令當事人難以接受,也激起教師團體的強烈不滿。過去,基層教師一旦被檢舉,往往被放大解釋、直接依性平法處理,不少人甚至在當天就被迫離職。葉丙成案的結果,不僅重創社會對教育部性平機制的信任,也揭露教育部對官員與基層之間長期存在的雙重標準。台大教授葉丙成今年4月21日於臉書談及校園性平事件,並張貼受害人個資截圖。儘管當事人多次懇求刪文,葉仍拖延一個月,直到各界與民進黨立委聯合聲明譴責後才撤下貼文。教育部隨後於5月21日將他移送性平會,延宕了三個月的調查,最終宣布葉未違反《性平法》。這項結論不僅讓綠委范雲直言「難以接受」,也讓受害人徹底心寒。外界質疑,教育部不僅未在事後提供學生協助,還以「限縮條款」替葉丙成辯解。性平會認定,葉不屬於《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5條規範的「處理人員」,因此不受《性平法》第23條保密義務約束。然而,立委劉書彬指出,教育部理應依第27條「不得揭露當事人姓名或可識別身分資訊」辦理,葉的行為已觸及《個資法》與《公務人員服務法》,教育部難辭其咎,也必須承擔政治責任。基層教師指出,相較於教育部面對高層官員判決時的拖延與敷衍,基層教師一旦涉入性平事件,卻往往遭遇嚴苛甚至過度放大的處置。許多教師直到收到判決書那一刻,才驚覺自己曾被檢舉,過程中既無法得知完整指控內容,更被剝奪尋求學生作證的權利,只能在不對等的程序裡默默承受,任由指控成為壓垮職涯的鐵鎖。苦主A老師曾因與學生談論「頭髮顏色」的互動,便遭學生以「感到不適」為由提出檢舉。他回憶,有天校長突然通知有檢舉性平事件,並要求他立即辦理離職。其後進入調查程序,A老師始終未被告知完整指控內容,也無法獲得適當的申辯機會,更被排除尋求證人協助。他感嘆,調查委員甚至未曾詢他事件經過,直至收到判決書時,才得知究竟是因何事遭到檢舉。教育部近期來風波不斷,台師大女子足球隊員遭強迫抽血3到7年,兩名吹哨學生自舉發至事件全面爆發,長達半年之久,教育部僅轉述部長鄭英耀「相當不滿與憤怒」,卻未對校方展開公開透明調查。台師大女足抽血事件爆出後,教育部第一時間並未主動對外說明,只表示「已要求校方進行調查」,此舉遭外界批評推託卸責,未盡主管機關應有職責。圖為台師大學生於記者會中控訴教練強迫抽血長達4年。(圖/報系資料照)此外,一位高中生因學習歷程檔案膨風,遭多校接連取消錄取資格,前途瞬間斷送。儘管多位專家學者屢次勸說,「學習歷程檔案」不應成為招生綁分的工具,教育部毫無調整作為,事發全程靜悄悄。對比之下,本刊日前踢爆台大廖姓副校長疑似經歷造假,甚至憑此奪得多項獎項,教育部長僅一句「待調查結果再處理」帶過,兩個月過去經詢問後卻仍停留在「調查中」。一名高中生日前因誇大「最佳辯士」成就,遭多校聯合取消錄取資格,引爆學習歷程檔案爭議。專家學者曾多次建議學檔不應綁考招,教育部卻至今未提出具體檢討措施。(圖/報系資料照)一位長期關注教育界的學者批評,當制度對基層學生毫不留情,卻對高層官員寬容放手,教育部的雙重標準昭然若揭。當教育主管機關成為特權階層的保護傘,還有誰能在這套制度下獲得公平對待?
性平會認葉丙成未違反性平法 劉書彬引「另一條文」籲教育部公開處理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日前涉及揭露台大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個資,專案小組今(22)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葉丙成未違反《性平法》。對此,民眾黨立委劉書彬指出,調查委員會應按照第27條「保密相關個資」處理,罰則則按照第30條辦理。她呼籲教育部依法公開處理,否則將損害性平制度保障的嚴肅性和政府依法行政。雖性平會認定葉丙成未違反《性平法》第23條第二項,但劉書彬委員提醒,教育部調查委員會應依據第27條處理調查過程,「不得揭露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料」,而其罰則應該依照公務人員相關法律第30條辦理。劉書彬指出,相關法規則涉及到《個資法》,當事人可請求損害賠償,主管的教育部亦可以裁罰;另外,在公務人員服務法上對於知悉的「應保密事項」保密義務,也應遵守違法時有懲戒處分,《刑法》的公務人員洩密罪,也會觸及刑責。劉書彬強調,在前述的民事、刑事、跟行政罰之外,更重要將成為政治責任追究的理由。葉丙成長期請假,教育部應依法公開處理,否則將損害性平制度保障的嚴肅性和政府依法行政。
批在野漠視秩序違法開會 民進黨團要韓國瑜召開協商
立法院於周二就「反廢死」與「反戒嚴」兩項公投案進行逕付二讀表決。民進黨指出,院會原訂時間已結束,然而院長韓國瑜卻未經程序續開會議,涉嫌違法,嚴重破壞國會秩序。對此,民進黨團27日發函並要求韓國瑜召開朝野協商,針對違法召開議事一事,提請將藍白立委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理。國民黨近期提「反廢死」「反戒嚴」公投,21日立院列為討論事項,卻因新黨副秘書長游智斌持記者證進入議會爭議引發民進黨抗議,占領主席台,會議停擺。25日續開,民進黨再度阻撓,晚間撤離後,國民黨接管主席台,韓國瑜重啟會議,並依議事規則延長至質詢結束。最後不出所料,藍白在人數優勢下,反廢死公投、反戒嚴公投成功逕付二讀。對此,民進黨指出,3月25日立法院院會原訂18時結束,但韓國瑜未依程序進行協商,於19時20分違法續開會議,相關決議不具法律效力。此舉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及公務人員服務法,嚴重破壞國會秩序,應送紀律委員會處理。此外,民進黨強調,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聯手強行召開會議,漠視程序正義,有損國會尊嚴,該黨團要求韓國瑜應先召開朝野協商,否則該次會議紀錄不應確定。
劉彥澧遭揭打德州撲克 林俊憲酸:徐巧芯要不要修法解套?
立委徐巧芯的丈夫、台中市研考會主委劉彥澧遭爆在上班日打德州撲克,劉彥澧解釋,這項比賽為合法正式的競技錦標賽,他有依規辦理請假。立委林俊俊今(18日)表示,重點不在於有請假或是否算賭博,而是公務人員為了去打牌而請假,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之嫌,大酸徐巧芯是否要修法替劉彥澧解私?「現在重點不在於有沒有請假,也非法打德州撲克是否算賭博,而是有違法的疑慮。」林俊憲指出,徐巧芯的丈夫是公務人員,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請假,除了婚喪喜慶與生產以外,要有正當理由,否則不能請假。林俊憲質疑,不知道去打牌算不算正當理由?林俊憲說,其實另外重點也不在於當事人劉彥澧的解釋是什麼,如果今天事件主角換作別人,可能就是小小花邊;但是,因為他的身分是徐巧芯的老公,社會大眾的關注興趣不在當事人,而在於徐巧芯要怎麼來看待這個事情?因為許巧芯平時專門在影射、看圖說故事、亂爆料,對別人極盡嚴苛、刻薄,「現在你們家自己出事了,那你用什麼標準來看待自己?」林俊憲更諷刺說,或者徐巧芯要乾脆去修《公務人員服務法》,刪除相關規定,替老公解套。他說,劉彥澧玩德州撲克的風波,重點在徐巧芯的標準,應該要好好面對,否則會愈鬧愈大。徐巧芯發布聲明表示,劉彥澧已說明當天有請假,並非蹺班。德州撲克錦標賽也是合法競技,不是賭博,希望大家不要因為政治,就污名化國際體育總會核可的智力競技活動。作為公眾人物,本就應該虛心接受,並且自我檢討。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可以也應該管好自己。她同時認為,公務人員出入相關場所,的確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本來就應該要檢討改進,她本人絕不護短,希望劉彥澧如今天的聲明所述,好好反省。雖並非蹺班,亦未違法,但一定要記得,為民服務才是優先要務。
三讀法案未送行政院 柯建銘:不解決就聲請解散國民黨
立法院長韓國瑜在國民黨立委建議下,暫緩將三讀通過的《選罷法》、《財劃法》送行政院,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30日)深夜撰文指出,國民黨的用意就是要把覆議與釋憲的程序拖得很久,造成糾紛與衝突,獨創一個由委員會召委下令,三讀通過法案不送出立法院的違憲作法;他說,若立法院長韓國瑜今(31日)再不處理,民進黨團將向法院提告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並向憲法法院聲請解散違憲的國民黨。《選罷法》、《財劃法》與《憲法訴訟法》在朝野立委嚴重衝突下三讀通過,柯建銘昨天深夜近12點在臉書貼出5千多字的長文說,國民黨目的是讓人民不能罷免、用憲訴法卡死無法釋憲、用財劃法讓政府沒有錢、沒有資源、沒有預算來建設國家,立院當天幾乎審議到晚上12點,三讀通過後國民黨立委群聚在立法院大門開記者會,認為整個國家都是他控制的,表示民國黨大勝利,台灣遲早在下去會製造很多動亂,但國民黨未來也不想執政。柯建銘說,民進黨黨團當時就表示,不會接受這樣違法暴力的結果,一定提出暫時處分、一定提出釋憲以及覆議案,但卻發現韓國瑜居然只有公告憲法訴訟,選罷法與財劃法還沒公告,「那我們的整個覆議程序要怎麼進行呢?他會把你卡死。」他說,國民黨現在敢如此這樣做,就是要把程序拖得很遠,讓你把整個程序亂掉,造成糾紛,造成衝突。柯建銘說,這是1947年行憲以來,獨創一個召委可下令違憲,三讀通過法案不送出立法院的作法,他在立法院已經31年,從來沒有發生過,一個召委可以發函,叫院長不予公告三讀通過的法律。憲法72條寫的非常清楚,立法院通過法案要馬上送給總統府、送給行政院,總統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因為釋憲以後,走入暫時處分、走入所有程序,罷免遲早會到來,而且免身分證」,柯建銘向國民黨喊話說,「罷免你們無法閃避的」,綁身分證、再綁加一票,都沒有用,憲法法庭做出暫時處分的時候,馬上罷免成功,「不必付身分證,你們死期就到了」。柯建銘向韓國瑜喊話,要馬上把選罷法以及財劃法送到行政院,照憲法、法律程序去處理,若韓院長及違法配合的立院秘書長周萬來、議事處長高百祥,今天再不處理,院會開不下去,民進黨必向法院提告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同時向監察院檢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人員瀆職,並會依政黨違反憲政秩序,向憲法法院聲請解散國民黨。
勞動部爆霸凌輕生!新北勞檢稽查北分署結果出爐 「加班費給付不足」恐罰1百萬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輕生,引爆「職場霸凌」事件曝光,整起事件仍在延燒,勞檢處稍早公布21日稽查初步調查結果,發現北分署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危害預防訓練,後續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另外針對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則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爆職場霸凌!39歲吳姓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不平等對待,11月4日選擇在辦公室內輕生。即使謝宜容被予以2大過免職,還發出聲明向同仁們致歉,但案件仍持續延燒,近日又傳出一名北分署約聘僱人員聲稱同樣受到霸凌。對此,新北市勞檢處21日前往瞭解狀況,據新北市勞檢處表示,18日接獲北分署內約聘員工檢舉,今會同勞動部職安署對勞發署北分署實施勞動檢查,下午對外進行2點說明。勞動部指出,北分署雖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卻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預防訓練與執行紀錄,針對受理申訴案件,亦未依程序啟動調查,將依《職安法》通知限期改善,屆期如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針對勞基法工時及加班費部分,未發現北分署有違反勞基法規定,至於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不過據了解,由於死者為公務人員,因此並不適用「職安法」及「勞基法」,應由北分署依「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辦法」以及「公務人員服務法及服勤辦法」處理,不在今日的稽查的範圍中。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反諷寫法還真的變有罪了?」 陳佩琪生日文:不會被擊垮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政治獻金風波,他的妻子陳佩琪也因自曝用兒子名義開公司引起熱烈討論。陳佩琪今(16)日透過臉書表示,「因反諷寫有犯意,但還沒執行,我好怕,所以請從輕量刑,這種反諷寫法還真的變成有罪了?」,並表示「我不會被擊垮的」。陳佩琪今天生日,一早於臉書發文表示,最近讓大家擔憂了,請大家別為她擔心,「我不會被擊垮的,我有為自己奮戰的勇氣與能力,我會勇敢地做足準備 ,今天承納來自大家的祝福,謝謝大家!」陳佩琪表示,她的兒子已經成年,兩度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取名和自己所學有關的公司名字,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她參與是開戶前幾天和兒子商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請問我這樣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接著說明,已詢問過銀行,得知公司負責人本人親自前來銀行開戶的畫面就像開一般戶一樣,會保存下來,銀行說他們都如此,這樣可以釐清非自由意願開戶或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戶,且開戶人自己走入銀行的監視器畫面也會保留六個月,但這只有檢調可以申請調閱。陳佩琪續指出,起初戶頭的十萬元是兒子自己的,餘額明細和開戶至今零交易的證明,她先PO出一張存摺,正式銀行證明則是等到法院開庭前再由兒子正式提出申請,這樣證明日可以壓在最近開庭日那天,父母親沒投入任何錢,未來有的話也會控制在每人每年可贈與的244萬額度內,超過也會申報贈與。接著表示,退休後有一些生涯規劃,以她年紀應該是合理的,畢竟現在少子化和高齡化,民眾黨也積極推動壯世代理念,她參與這公司的是就是「開戶前和兒子商討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請他趁回國白天銀行開門時趕快去弄」,「請問這樣我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陳佩琪發出一張公司帳戶的明細,是在7月27日兒子回國後,去銀行將籌備戶轉成正式帳戶的明細,10萬本金多了113元應該是利息,當然有人會質疑本子是否沒刷到最後,所以最接近出庭日時,她會再請兒子申請最後的餘額明細,看看期間有否資金進出或什麼錢入帳,也會提供公司成立的章程, 看裡面除負責人外,是否還有任何人擔任任何職務。10日在臉書上反諷寫說有犯意(犯意就是退休後想再繼續做事),但還沒執行(因她還沒退休未去做),「我好怕,所以請從輕量刑,這種反諷的寫法還真的在名嘴、政論節目和民代口中變成有罪了?」。陳佩琪表示,曾想努力找退休後工作,現在才知道公務人員在職期間發想自己退休後下一個非旋轉門條款的工作,就會違法,「是要對公務員思想控制,叫他們退休前不准先發想找下一個工作?連「想」都不行?」至於很多病人關心她退休後醫療工作的地點,這種有專業旋轉門條款限制的工作,陳佩琪表示,自己很小心,還沒開始找,等到退休後再找較安全,否則公務人員尚在職就「想」找下一個工作,「又會被祭旋轉門條款說尚未退休就有兼差意圖,或直接冠違法兼差的罪名?!跟大家講這是在台灣!」而昨(15)日不想受訪,陳佩琪表示,是因為現場這麼多記者,身邊沒人能控場,一訪就沒完沒了。她覺得過去一段時間常常是記者睹訪到他們夫妻任一方,就會拿某方說的話去問另一人,另一人常不知道對方講什麼,若回應,要是雙方表達詞彙或語詞稍有不同,又會被作文章好幾星期,所以這種兵乓球式的訪問是可免則免。陳佩琪接著說明,昨天請假沒去上班,因當下不知道會被困在捷運地下通道多久,只好第一時間先請假,「後來智菡來救我,也順道載我去大稻埕網美咖啡店吃早午餐,很久沒如此悠閒時光了,生日前夕謝謝她幫我拍了美美照」。
北市女科員販毒遭停職「仍可領半薪」 社會局揭最重處分
台北市政府一名社會局女科員涉嫌販賣大麻,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後續台北市考績會決議先將劉女停職,並交付懲戒法院審理。不過,停職調查期間,仍然可以領半薪,引發外界好奇,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也說明原因了。劉女與周姓男友在網路販賣大麻,還在市府大門口附近囂張面交,檢警將2人拘提到案,複訊後諭令2人各20萬元交保。北市府今(7日)下午召開考績會,要求劉女出席並申辯,但一直到3點30分左右,仍然沒有看到人出現。社會局將給7天期限,預計下周五召開第2次考績會,假如劉女仍未現身,恐怕面臨免職和2大過處分。目前已將現有關鍵證據,按「公務人員服務法」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範移付懲戒,並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指出,劉女遭停職期間仍可領取半薪。(圖/報系資料照)值得注意的是,劉女遭停職仍可領取半薪,姚淑文指出《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應尊重當事人申訴的權利,在當事人沒辦法到場陳述的情況下,停職處分就是選項之一,並移付考績懲戒,但如果當事人在時間之內能到場說明,可能面臨免職處份。姚淑文解釋,停職「該員職務上暫時不實行職務,接受調查期間留半薪」,而免職則是「失去公務人員資格」。因此,停職依然可以領半薪。CTWANT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女科員販毒…缺席考績會遭停職 北市府宣布:7天擇期再開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劉姓女科員,涉嫌在網路販賣二級毒品大麻,還囂張在市府大樓內交易。北市府今(7日)下午召開考績會,要求劉女出席陳述、申辯,但對方遲遲未到場。對此,社會局長姚淑文於考績委員會結束後出面轉述,將於含例假日的7天內擇期再開,但會先做停職處分。劉女與周姓男友在網路販賣大麻,面交地點公然選在市府大門口附近的信義區鬧區,檢警懷疑周男才是販毒主嫌,昨天上午發動首波搜索,將2人拘提到案。台北市長蔣萬安得知後,下令全力配合檢調偵查,務求勿枉勿縱,若有違法情事,決不寬貸、決不護短,一定嚴懲嚴辦,也當即要求社會局即刻移送懲戒。北市府今天下午2點召開考績會,但劉女一直到結束都沒出席。姚淑文指出,因為當事人沒出席,沒完成所謂的陳述跟申辯程序,會再進行通知,給予合理的時間擇期再開。姚淑文表示,目前已將現有關鍵證據,按「公務人員服務法」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範移付懲戒,並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劉女恐怕面臨10年以上徒刑重罪。另外,周男涉犯轉讓第二級毒品,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他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CTWANT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新科立委將就職 中宜苗雲東補選再起
第11屆立法委員當選人將於2月1日就職,不少本具民選公職身分者轉戰立院成功,原職位則依其特性,部分須補選。內政部今指出,新當選的113席立委中,有19位當選人即屬現今仍具民選地方公職人員身分者,小計有直轄市議員13人、縣市議員3人、鄉鎮市長3人。內政部表示,這些當選者依法必須於就職立法委員前辭去現職,亦即最遲只能任至1月31日。而盤點辭職後預估遺留的職缺中,有5個職缺須辦理補選。據CTWANT記者了解,議員部分,有2區分別因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含)以上,需辦理補選,分別為國民黨籍新科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遺留的臺中市平地原住民選區議員(第15選區),以及民進黨籍新科宜蘭立委陳俊宇遺留的宜蘭縣員山鄉選區議員(第4選區)議員,總共2席。此外,在鄉、鎮、市長部分,則有國民黨籍新科苗栗山線立委邱鎮軍遺留的苗栗市長職,國民黨籍新科雲林海線立委丁學忠遺留的虎尾鎮長職,以及國民黨籍新科臺東立委黃建賓遺留的大武鄉長職,共3個地方首長缺需要辦理補選。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民意代表,包括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不得兼任其他民選公職人員;另依「地方制度法」及「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包括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因此,現任民選地方公職人員當選立法委員,應於就職立法委員前辭去現任職務。內政部官員補充,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議員缺額達議會總名額3/10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1/2以上時應補選,一般會在出缺事實發生3個月內補選之;而鄉(鎮、市)長部分,則先由縣政府指派代理鄉(鎮、市)長,並由縣選舉委員會於出缺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補選,以確保地方政務推動順利。
新科立委2/1報到 內政部:3地方首長、2議員職缺依法須補選
第11屆立法委員當選人將於2月1日就職,其中19位當選人同時具現任民選地方公職人員身分,包含直轄市議員13人、縣(市)議員3人、鄉(鎮、市)長3人。內政部指出,3地方首長及2議員職缺依法須補選。內政部表示,當選者若具現任民選地方公職人員身分,依法應於就職立法委員前辭去現職,至於辭職後遺留的職缺,這次依法有5個職缺須辦理補選。議員部分,為台中市第15選區及宜蘭縣第4選區共2席議員,因同一選舉區缺額達1/2以上須辦理補選;另鄉(鎮、市)長部分,則有苗栗縣苗栗市長、雲林縣虎尾鎮長及台東縣大武鄉長共3個地方首長職缺,須辦理補選。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民意代表,包括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不得兼任其他民選公職人員;另依「地方制度法」及「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包括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因此,現任民選地方公職人員當選立法委員,應於就職立法委員前辭去現任職務。此外,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議員缺額達議會總名額3/10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1/2以上時應補選;鄉(鎮、市)長部分,則先由縣政府指派代理鄉(鎮、市)長,並由縣選舉委員會於出缺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補選,以確保地方政務推動順利。
衛福部處長爆婚外情 銓敘部次長指有觸犯 「公務人員服務法」之虞
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傳出婚外情,但衛福部長薛瑞元卻說,必須觀察此事「是否影響該員公務表現」,暫不調查處置,由於這已經不是衛福部第一次爆出高階官員婚外情,遭外界質疑影響官箴,但衛福部卻依然表達「沒有違法」「屬私領域事務」,再度引發輿論譁然。但官員婚外情是否觸法,恐非僅由衛福部部長說了就算,銓敘部次長朱楠賢今天在立院備詢時就表示,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的行為,恐怕有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之虞「我是覺得有」,儘管是否懲戒,要看衛福部部長態度,但如果衛福部徵詢銓敘部異見,銓敘部將會告知必須依照規定審酌處理。政府官員接連爆出婚外情,但是不僅不必負任何責任,甚至官還越做越大,遭疑官官相護,最插進示範,是否是為怕自己哪天也被爆必須被懲處,也讓民眾忿忿不平,儘管私領域的事未必能清楚釐清,但如果完全都不處理,是否也會產生「上樑不正下樑歪」效應,破壞傳統家庭價值?立委王鴻薇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說,過去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五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後來在立委提案修法後被拿掉,外界就曾質疑,如果「過去」不得奢侈放蕩,難道「現在」就可以嗎,要求銓敘部具體說明,該處長搞婚外情,究竟有無違反相關法令?朱楠賢則說,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規範「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面對王鴻薇追問衛福部官員是否已經無違反第六條規定,朱楠賢表示「我覺得有」,至於是否應啟動懲戒措施,必須由衛福部決定。王鴻薇追問,如果衛福部長官就是不願意懲戒婚外情官員,難道公務員服務法是「擺好看」的嗎?銓敘部是主管機關,要不要按照公務員服務法,法啟動懲戒?朱楠賢則表示,公務員服務法雖是懲戒公務員的規範,但不是要銓敘部拿該法令懲處各機關觸法官員,而是各機關遵循調查後提報處理,如果衛福部有問銓敘部對此事意見,一定會告知衛福部必須依規定審酌處理。
24個偏遠派出所警力集中上班 苗縣警局這樣說
行政院人事總處與內政部人事處6日赴苗栗縣警局視察宣導服勤新制,加班時數由原先的每個月80個小時,恢復到過去的100個小時,先前因限縮加班時數,縣警局將24個偏遠派出所警力集中上班,引來許多偏鄉部落居民安全疑慮。縣警局7日強調,官警加班時數增加回100個小時,是內政部人事處同意,並且24個偏遠派出所警力並非「撤離」而是「調配」至較大分駐所或派出所集中執勤,希望縣民們多加體諒警力不足之處,縣警局未來精算警力狀況,再決定是否恢復這24個偏遠派出所原有運作。苗栗縣警局所屬24個偏遠派出所目前因警力不足而暫停運作,圖為停止運作的後龍鎮南勢派出所。(圖/中國時報謝明俊攝)因應新修訂公務人員服務法中公務人員上班時數及加班時數限制,原本去年12月間提出警察機關外勤人員的加班時數,上限為每個月60個小時,後來因應各警察機關反映60個小時嚴重不足,影響勤務編排運作,因此,在今年元旦正式施行時,警察機關外勤人員的加班時數上修至每個月80個小時。但由於每個月80個小時,仍不足以運用在偏遠派出所警方分配上,因此,苗栗縣警局仍依先前規畫,將24個偏遠派出所的警力「集中執勤」而原有「放空」的派出所則予上鎖,員警配槍及子彈等應勤裝備,也全部撤離,僅安排巡邏員警巡邏經過派出所時看望一下。經過各警察機關一再向警政署反映每個月80個小時的加班時數,仍不足應付實際勤務工作的警力需求,因此,警政署再度向內政部請求請增加加班時數下,內政部人事處同意增加至每個月100個小時,並報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核准後,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6日上午,行政院人事總處、內政部人事處等視察苗栗縣警局時也對這項重要事項作出宣達。苗栗縣警局指出,警政署在接獲各地警察機關反應新制限縮時數,嚴重影響轄區治安工作維護,經向內政部反應修正「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實施要點」其中第5條特殊性每月以不超過100小時,並取消3個月不得超過240小時的限制,並於今年9月1日起生效。只是這個加班時數在短短不到10個月內,就連續改了3次,讓員警也「霧煞煞」,到底當初有關單位為何不聽取警局建議,逕自下調加班時數,現在碰到困境再改回來,政策的不穩定也讓基層官警無所適從了。
讓年輕警察照料子女 立委籲升警勤加給並檢討調任制度
立法委員蔡易餘、蘇治芬、莊瑞雄、王美惠、張宏陸及蔡培慧今(29)日舉行「正視基層員警的權益 - 津貼、調任、舒適的休息空間」記者會指出,不要讓年經基層員警的相對剝奪感提高,警政署要盡快檢討調升警勤加給、育有三歲以下子女調任問題及各地職務宿舍老舊的問題,讓基層員警能夠更放心地投入勤務中,執勤上也更加安全。蔡易餘說,警察超勤津貼在大法官解釋後,上限從17000調到19000,但因為底薪沒有增加,反而因釋憲而被減薪,去年軍公教調薪4%,但警勤加給並沒有調升,建議能調高15%;也應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讓有6歲以下小孩的公務員可以,回家照顧小孩;而對於警察的休息空間,補助地方政府優化警察廳舍,但都「重廳不重舍」,結果大都把經費用在大廳門面,要求警察政應掌握各地職務宿舍老舊的問題,即時掌握宿舍是否有漏水、壁癌或設備不足的狀況。民進黨立委舉行記者會,藍委游毓蘭到場關心,立委蔡易餘說「爭取員警的權益,不分藍綠」,邀請游一起參加。(圖/甯其遠攝)莊瑞雄說,高風險的警察服利應有基本的尊嚴,但基層佐三員警的加班費偏低,超勤加班費每小時只有170元,乘上80小時之後,最多也只能領到14,080元;另外,單日加班規定不得超過4小時,部分縣市警局更是只有2小時,讓基層員警相對更加有被剝奪感,警政署應要再努力顧及全體警察,也期盼行政院能夠一併審視警消及海巡人員的俸給。蘇治芬說,對於年輕的警員,除了讓他做一個好的警察,應該也要能當個好爸爸,警政署應該要再檢討「警察人員升遷辦法」的修訂,修法調整內部的遷調規定,讓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警察同仁,在年資外有另外的加積等等方式,讓警察同仁可以有更彈性的選擇,得以兼顧職場與家庭。王美惠說,警政署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只有6處警察機關,設有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卻又招不到學生,現在年輕人不想生小孩;她說,年輕人以新進人員的績分,排名很難爭發到調回家鄉服務,建議警政署應再調整內部規定,讓警察爸媽,除了年資計算外,應考量家庭教育對幼童成長之重要性,另外給予請調的加分機制。張宏陸說,超勤加班比不上一般勞工的加班費,因應大法官釋字785號提高加班費上限,但第一線基層員警看得到、拿不得,初任員警每小時的加班費僅有170元,低於現在的基本時薪176元。他要求,應調升警勤加給,並將其納入員警加班費的計算基準中,以符合釋字785號的初衷,讓警察的付出獲得合理的評價和補償。蔡培慧指出,她在補選過程中,跟很多年輕警員談到家庭與工作的衝突,一位剛結婚的警員表示,已經有2星期未與丈夫見面了,建議服務地點調動上,應給予年輕警員更多協助;另外,也應該調升警勤加給,讓基層員警享有更高的加班費,給予辛苦員警實質支持,不再讓警察們自掏腰包。警政署人事副主任劉永福說,對於警勤加給,內政部已提出方案,待行政院裁定;讓年輕警察能調到子女所在地的機關服務,因為警察人員眾多,有各種調動需要,回去研議如何修改「警察人員升遷辦法」。警察署後勤組組長戴台捷說,廳舍改建權責屬於地方政府,將請各地方警局以專案方式,提出現有宿舍的修繕改善計畫,再提出報告。
警消做義工1/新制加班費上限增2千 菜鳥時薪比超商打工還低
攸關警察、消防員等「輪班公務員」勞動權益的《公務人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但基層警消人員反應,這次的修法只是應付釋憲結果,並未真正解決問題。基層人員表示,不僅新進的警察、消防員每小時的加班費更只有160元,低於明年起176元的基本工資,更因為加班費「天花板」只有19000元,實際加班常超出上限,只能領嘉獎「做義工」。警察與消防員的工作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第一線人員少有朝九晚五的規律工作時間,卻又不受《勞基法》保障,3年前大法官釋憲認為警察及消防等輪班公務員被安排超勤工作,部分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健康權,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改善。考試院與行政院提出《公務人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案,規範輪班人員的加班數,消防員每個月加班上限為160小時、警察80小時,並把加班費上限調高2千元,已於今年五月三讀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適用。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說,這次修法過程中,由消防、警察等基層輪班公務員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一直持續關注,希望能建立一致的規範可供依循,將他們的工作時數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對於大量的加班,希望能夠換回補休,或至少能給予合理的加班費。「不過,這次修法的結果,仍不理想。」陳彥凱說,警、消人員每個月的加班費有上限,雖然新制上路後調漲為19000元,但加班過多,勢必會碰到「天花板」,既無法領加班費、又排不到補休,最後就只能記嘉獎。基層員警要支援各種勤務,今年8月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赴景美人權園區參訪,警方也出動大批人力維安,防止民眾抗議失控。(圖/黃耀徵攝)他舉例說,接下來的農曆春節,警、消人員為因應每年長假容易發生的刑案、鬧事、救護、火災,不可能減少上班人力,到時就會發生加班時數大於正常上班時數的問題,到時候勢必會大量發生無法領加班費,改領嘉獎的情況,「整個隊上每個人都加班,人人有獎,這個嘉獎就沒有意義了。」一位在北部某分局服務的警員指出,警察有每個月加班的上限,以他為例,不久前協助關務署查緝走私,清晨六點出發到台中港,直到第二天凌晨二點才結束,雖然成功逮到嫌犯,但根據規定,當天正常上班8小時後,只能再簽核加班2小時,也就是說,第一天傍晚四點以後,都是以已經下班的身分做「義工」。他苦笑說,為了辦案,工作時數長也無所謂,「但至少給合理加班費,買肝藥吃也好。」而且,警察與消防員的加班費是以「俸點」與專業加給計算,新進人員的俸點低,每小時的加班費只有160元,比到超商打工還低,讓他替學弟感到不平。立委江永昌指出,內政部原先建議調升警、消外勤每人每月加班費上限由現行17000元放寬至22000元,所增加的5000元由中央補助;然而內政部5月底函報行政院後,卻被要求「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意見再行評估」,最後只能增加2千,到19000元。江永昌說,大法官已揭示「加班費是法定補償、並非恩給」,而內政部是中央政府中最清楚警消人力、勤務、加班狀況的機關,所訂出的加班費調整上限一定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的意見更貼近基層實況,最後卻依會計機關的意見修法。他忍不住質疑說,「難道我國是『主計治國』,主計總處的意見超越其他部會、甚至高於大法官?」立委邱顯智(左起)、江永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戈表楊適瑋及立委賴香伶今天五月在立法院審查輪班公務員相關法令時,舉行「終結過勞要入法、加班拒絕換嘉獎」記者會,呼籲將工時規定入法以杜絕過勞。(圖/侯世駿攝)事實上,江永昌認為,新制調升2000元,認真算起來其實根本沒調,2000年警消加班費上限就已訂為17000元,當時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85.47,今年11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108.10,上漲26.5%,也就是說,當時的加班費上限依照物價放大,約是現在的2萬1505元。江永昌認為,即使超勤補償如果調到2萬2000元,實質上也沒增加,何況現在只加到19000元,等於是倒退。江永昌主張,如果主計總處認為人事費為地方自治事項,原則應由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支應,那中央則應該打開每月加班費天花板,讓地方政府自行合理規劃;而現行17000元、未來19000元的加班費中,原由中央補助款1萬2000元的部分,未來若是天花版提高,超過的部分,可再由中央依比例補助,既讓地方政府擔起應負的人事成本、促使地方警消機關重新檢討勤務內容,也讓全國人民張大眼睛看看是哪個縣市在「凹」警消加班。
公務員工時上限新制 恐釀調查局成「值班局」:毒販會配合休假?
立法院5月30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明定公務員延長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但特殊勤務單位可排除,新制明年元旦上路。但有調查局人員投訴,調查局至今未排除適用,恐讓調查局成「值班局」,未來緝毒等勤務都將受影響。該調查官質疑,因勤務特性緣故,警察、海巡署、國安局、移民署都排除適用,仍可以超過12小時值勤,但兼具情報人員與司法警察官身分的調查局人員,勤務特性與這些人都相同,卻沒有跟進排除,讓人匪夷所思。投訴的調查官舉例,當前調查人員為了緝毒,有時候守現場、跟監一盯就要3、4天才能有所收穫,但公務人員服務法新制上路後,將發生跟監滿12個工作時數,就一定要下班,那如果下班後毒販出現或交易怎麼辦?毒販會配合休假?該調查官批評,調查局文化就是黨說什麼就什麼,擔心得罪當權者,才沒有積極要求比照類似單位排除新制適用;但今天決定這件事情的是不用值班的人,新制對幹部與人事室沒差,但最後結果不是逼調查官隱形加班,就是讓大家擺爛。該調查官更直言,應協助爭取權益的調查局高層與人事室,不用值班、不用在外面辦案,也不用發掘案源,憑什麼跟第一線調查官一樣領司法加給?調查官表示,新制對人力較充沛的六都大型調查站影響小,但對非六都的小型調查站影響就很大,新制上路,原本1天1人值班24小時制將改為2人各12小時,值班者隔天還不能上班,再扣掉1個值晚班人力,每天外勤就少3個人力。該調查官坦言,調查人員大可採新制「按表操課」一起混,且目前值班24小時只有1050值班費,新制每值班就有4小時加班費,金額是原值班費3倍,會更「爽爽過」,反正不求破案就好,但這是調查局應有運作型態?該調查官估算,若依照新制,小站的調查官未來每月至少要值班4次,再考慮值班隔日、周休二日不上班,1個月至少有16天不能跑外勤,調查官案子要怎麼辦?小型調查站人力也恐唱空城計,乾脆撤調查站算了。該調查官說,外勤調查人員有發掘案源與破案績效壓力,緝毒、選舉案都丟外勤,公務人員服務法新制表面上減少調查關上班天數,但沒有降績效管考標準,等於還是變相要調查官隱性加班。另一調察官則直言,若局本部堅持不爭取排除適用公務人員服務法新制,那就應該檢討現行值班制度;調查官值班不會像警察要受理報案,目前之所以要值班只是因要保管槍枝,其他時間就是在顧電腦,值班意義不大,乾脆廢掉一勞永逸。
北市府還有公務員上班時間用PTT? 徐巧芯今再爆IP在市府北棟
台北市政府網軍疑雲仍未平息,市議員徐巧芯今再爆料,還有IP設在市府北棟的帳號持續於PTT發文,既然現在已有4名公務員遭懲處,此案也應一併辦理。另外,日前市議員苗博雅因要求違規者唸出推文,遭市長柯文哲狠嗆「公務員非議員作秀工具」,市議員林亮君今要求多名局長上台,詢問誰認同柯,結果現場沒人敢舉手。台北市議會下午舉行大會,網軍議題再成議員關注焦點,林亮君先是點名產發局長林崇傑、觀傳局長劉奕霆、交通局長陳學台、新工處長林昆虎上台,詢問官員是否認同柯的說法,不過在場官員沒人敢舉。林崇傑表示,市長個人的意見無法替他轉達,陳學台則說,同仁已受行政處分,至於作秀與否自有公評,林亮君追問,科長在上班時間發表不恰當言論,議員要求科長唸出內容是否不適當?陳學台則是強調「沒必要」,雖然的確是上班時間不應該,但也受到處分。林亮君也以財建委員會召集人身分強調,要求科長唸出推文,並沒有帶有任何羞辱嘲諷,只希望他如實表達原本立場,無法理解為何柯、陳認為這種質詢是在作秀,明明是市府報告不詳盡在先,議員提出新事證卻被說作秀,實在無法接受。議員簡舒培接著說,柯文哲嗆議員作秀、羞辱公務員,但對方放任公務員上班時間用PTT帶風向,豈不羞辱台北市民和議員嗎?倘若議員不質詢民眾將究責議員,她也要求應該資訊局報告退回重新調查,應針對發文內容一一調查是否造謠。議員王閔生質疑,網軍案已延燒2周,柯說不會禁止公務員上網,但至今市府仍未詳盡調查,報告內容避重就輕。苗博雅也酸,按柯文哲說法,議員以後質詢公務員都要客客氣氣,否則市長就會率民眾黨人員批評議員「訕笑羞辱」公務員。對此,議長陳錦祥表示,針對市府公務員上班時間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會請市府到會報告備詢,大會會議也都公開,議員與市府官員的答詢都受公評、檢驗,請市府針對公務員在PTT上的發言重新調查,下周三前送到議會。
火了!柯文哲痛批苗博雅「議員不是你作秀的工具」
台北市政府網軍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作日於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上,要求一位在上班時間使用PTT發文的交通局運輸資訊科長林育生唸出留言。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4)日表示,公務員在上班時間上網留言的行為有錯,北市府也已經懲處,話鋒一轉,他痛批苗博雅用極盡訕笑、羞辱的方式對待公務員,「他們是國家公務員,不是你議員作秀的工具。」台北市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昨針對「PTT發文事件調查」進行專案報告,涉及於公務時段在PTT發表與公務無關的林育生等人均列席備詢,苗博雅當場要求林育生唸出曾發出的某篇推文。柯文哲今受訪時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依法論法,公務員是國家公務員,薪水來自人民納稅錢,應遵守《公務人員服務法》,例如不可遲到、早退,以及不可以違反《行政中立法》等。柯文哲說,公務員在上班時間上網留言的行為有錯,北市府也已進行懲處,且每個局處懲處都是獨立行使;然而,針對公務員被要求當場唸出留言,柯文哲大動肝火,表示自己直到昨晚回家看新聞才得知此事,他痛批苗博雅以極盡訕笑羞辱的方式對待公務員,讓他非常生氣,「他們是國家的公務員,不是你議員作秀的工具。」「我今天作為長官,如果不能站出來保護自己員工,我不配做他們的長官!」柯文哲強調,這明顯違反了比例原則,語畢便轉頭離開,不再回應其他媒體提問。
市府員工被爆「上班時間逛PTT嘴人」 新北市府出手了
新北市議員李坤城接獲消息,有「qwerty110」及「titanbc」兩名新北市府公務人員,在上班時間逛PTT嘴人,新北市人事處專委何鑑洲表示,人事處將依規定查明。李坤城說,根據消息,「qwerty110」及「titanbc」都是新北市的公務員,其中PTT版上在討論恩恩爸只能聽錄音檔不能帶走,「qwerty110」批評恩恩爸「真的是噁心,一句話就是要證明你們沒有」。另外「titanbc」也是公務人員,一樣在上班時間評論時事,PTT上討論民進黨調高基本工資一事,「titanbc」評論「只敢做一些無關緊要的,一碰到有既得利益者的事就完全不敢做,笑妳大內宣」等等。人事處專委何鑑洲表示,人事處將依規定查明, 是否有人員於公務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行為,查證若屬實, 將依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依規定移請該機關考績委員會處理。
「麟洋配」想代言台啤!因「這身份」卡關 財部尋法規解套
東奧羽球男雙金牌王齊麟和李洋代言邀約不斷,但因兩人是土地銀行員工,受限公務員身分不得兼職,恐無法代言。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昨天表示,財政部會協調促成此事;銓敘部也表示,現有法規雖有限制但也有彈性空間,將在適法性範圍內,盡量協助。「麟洋配」在東奧奪金,王齊麟曾透露想代言金牌啤酒。但兩人是土銀正式招考的員工,土銀為百分之百公股行庫,依《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員工不得兼職;也就是禁止接代言。羅秉成昨天在行政院會後受訪強調,「麟洋配」登頂奪金牌得之不易,選手有這樣的心願,政府樂觀其成;選手服務的土銀,還有想代言的台啤,都是財政部公營所屬,財政部會協調促成此事。據了解,日前行政院、財政部、考試院、銓敘部等密集交換意見,檢視相關法規,希望找到「麟洋配」接代言的解套方案。銓敘部指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主要規範經營商業行為,第14條則規範兼職行為,無論適用哪一條都必須先確定兩人希望從事的行為,才能認定究竟是否屬於經營商業或兼職。該部指出,歷來函釋中,針對公益及營利行為有一些是可以容許的,一定會在適法性範圍內盡量提供他們協助。(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