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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 貪汙 偽造文書 助理費 公務員
宜蘭參訪、請助撤離國軍餐敘 馬太鞍堰塞湖害19死鄉長災前誇張行程曝光
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9月23日下午發生馬太鞍堰塞湖溢流洪災,導致19死、5人失聯悲劇,檢方調查發現鄉長林清水怠忽職守,他21日明知撤離範圍擴大,晚間還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在當地小吃店餐敘,在22日紅色警戒後,還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甚至只針對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使不知情民眾和車輛仍在警戒區活動,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起訴林清水、王姓課長和張姓秘書等3人並求處重刑。花蓮地檢署調查,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於2025年7月形成,同年9月颱風來襲,農業部依據陽明交大團隊分析報告,將溢流影響範圍定在鳳林鎮長橋里、萬榮鄉明利村、光復鄉大平、大馬、東富等村,林保署花蓮分署21日發布黃色警戒,建請鄉公所撤離影響區域的弱勢族群。但林清水當時輕忽災害嚴重性,21日依照原定行程到宜蘭參訪,並請張男視訊參加當日下午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會議決議將影響範圍擴大,光復鄉撤離範圍從3村增加至10村,共1744戶門牌,林清水明知疏散範圍擴大,21日傍晚返回花蓮後竟未投入防災工作,反而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到當地小吃店餐敘。22日上午,林保署正式發布「紅色警戒」要求強制撤離,林清水、張、王3人仍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村長會議也僅通知部分村長參加,甚至只對大馬村香草社區,大坪村2鄰,及東富村阿陶莫部落等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更未協調警方派員淨空警戒區域,使不知情的民眾車輛仍然在警戒區域內正常活動。而林清水22日下午,還擅離職守前往鳳林鎮的診所進行植牙手術,林保署花蓮分署23日凌晨4時30分通報溢流時間提前,光復鄉公所仍未採取積極作為,林清水還在當日上午10點的災變中心會議中謊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馬太鞍堰塞湖則在同日下午2時50分開始溢堤,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聯悲劇。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認為林清水林清水等3人身居要職卻罔顧人命,犯後推諉謝責、毫無悔意,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罪起訴,建請法院對林清水量處法定最重刑度10年有期徒刑,張、王兩人各求處9年重刑,後續則不排除約談縣長徐榛蔚及相關部會人員以釐清真相。
馬太鞍堰塞湖溢流前一天去植牙 光復鄉長遭起訴求處重刑
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9月23日發生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悲劇,奪走19條人命並導致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9日偵查終結,發現鄉長林清水在紅色警戒發布後,竟於洪水溢流前一天擅離職守前往診所「植牙」,事後更涉嫌與下屬合謀偽造撤離數據。檢方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起訴林清水、王姓課長和張姓秘書等3人,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9至10年有期徒刑。檢方調查指出,案發當時農業部已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發布「紅色警戒」,明確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強制撤離,林清水居地方公務要職,負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之法定職責,卻未落實執行撤離任務,竟在洪水爆發前一天的生死關頭,離開工作崗位前往診所進行植牙手術,廢弛執行強制撤離之職務。在災害造成重大傷亡後,林清水涉嫌與王姓課長合謀,編造虛假的撤離數據以規避行政責任,而張姓秘書亦配合推諉責任,檢方認為,被告等3人身負保衛人民生命的職責,卻在巨災前夕耽溺私務,事後又企圖粉飾太平,嚴重破壞政府公信力。花蓮地檢署表示,林清水等3人在偵訊過程中多所狡辯,至今未見有何歉意或悔悟,態度極其惡劣。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正義,9日起訴3人並求處重刑。檢方認定3人涉犯刑法第130條之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同法第216條、第213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對3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對林清水量處法定最高刑度10年有期徒刑,王男與張男各處9年有期徒刑。
光復鄉19死災情追責!鄉長林清水被控浮報災前數據 涉過失致死罪法院羈押
花蓮縣光復鄉去(2025)年9月爆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聯。事隔近四個月,檢調偵辦責任歸屬持續推進。花蓮地檢署於2026年1月14日展開搜索行動,鎖定鄉長林清水與多位鄉公所官員調查災前應變是否失職。林清水因疑涉延誤撤離、虛報撤離人數,且有串證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方依現行《刑法》第216條與213條認定,林清水等人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因防災怠惰釀死傷,亦涉過失致死(第276條)等罪嫌。林清水本人則被認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可能影響證人或共犯供述,遭檢方當庭聲押,花蓮地方法院稍早裁准羈押禁見。此次被帶回偵訊的除林清水外,尚包含鄉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長王詠濬及一名前承辦人曾姓女子。花檢複訊後,曾女獲請回,張源寶與王詠濬分別以20萬元與15萬元交保,皆受限制出境與出海命令。全案由花檢主導,並動員法務部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調查站及多個警力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與蒐證作業。調查指出,災害發生前,中央單位已兩度發布預警,先是2025年9月21日發出黃色警戒,翌日更升級為紅色警戒,意即須強制疏散。但林清水與其所屬災害防救業務人員卻未積極執行撤離作業,亦未按規定動員必要資源與宣導機制,錯失黃金預警時機。更嚴重的是,在向上呈報撤離狀況時,相關人員被指浮報人數,導致上級誤判實際避難進度。9月23日下午2時50分,馬太鞍溪壩頂溢流引發泥沙暴流,迅速衝擊下游社區。因大多數居民未獲有效撤離通知,最終釀成19死5失聯的慘劇。檢方指出,若前期預警系統與撤離執行同步啟動,此次傷亡或可避免。檢方強調,後續將持續釐清行政延誤與數據造假是否直接促成災難擴大,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與行政責任。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這縣市家用廚餘機補助5千!首日受理破2千件 申請辦法、資格一次看
因應中央家戶廚餘禁餵豬新制,台中市政府推出全台規模最大、名額最多的「家用廚餘機補助計畫」,首波補助1萬台、每戶每台5000元,2日開放申請,受理件數已破2,000件。台中市政府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市民反應相當踴躍,市府即時增派人力投入審查,加速流程,感謝市民對廚餘減量的行動力。張峯源表示,此次廚餘機補助為歷年全台最大規模,也是目前全國唯一全面採線上申請、免紙本、免臨櫃的縣市。市民只要透過「台中通」APP即可完成申請,兼顧便利與減碳無紙化政策方向。他強調,市府採「逐案審查、文件檢核」機制嚴謹把關、防堵惡意卡位,初步查核未發現大量惡意卡位情形,提醒民眾申請後不能以退貨規避審查,確保資源公平使用,落實廚餘減量。經發局說明,補助申請須以「實際完成購買、並持續使用」為原則,為防止惡意卡位或不當申請,自補助開放起即採「逐案審查、文件檢核」機制,目前僅少部分申請案件未檢附完整購買憑證或保固證明,已依規定通知限期補件,未備齊文件者將不予核定。經發局也特別提醒,補助申請通過後不得以退貨方式規避審核,市府將於確認產品超過鑑賞期、實際使用無誤後,補助款項約2週後核發。民眾若於申請補助後辦理退貨,除無法領取補助外,已核發者亦須繳回。對於不當申請行為,市府法制局說明,補助案件除申請階段審查外,後續仍進行查核,包含購買憑證、保固資料及實際使用情形,若查獲以不實資料申請補助,或透過退貨等方式不當領取補助款,市府將依法追回補助金,並可能涉及詐欺、偽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法律責任,請民眾務必依法申請、切勿心存僥倖。經發局補充,此次補助凡設籍於台中市、符合資格的市民,皆可透過「台中通」APP線上申請,名額有限、依審查通過順序核定。相關補助規定、申請流程或文件問題,歡迎撥打1999市民專線洽詢,或至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3176021/post)查詢最新資訊。
鍾文智簽到造假爆出副所長千萬不明資金 李俊良和帳房葉仲清收押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棄保潛逃至大陸。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懷疑警方協助其在派出所簽到佯裝報到,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今(19日)清晨聲押禁見前副所長李俊良,以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台北地院深夜11時裁准羈押禁見。另2名現任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則被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李俊良近3年近千萬元可疑金流,顯與其副所長薪酬不符,李雖否認與鍾有關,但無法交代來源,另葉仲清疑受鍾文智指示,透過李員等員警偷查民眾個資,認為李員涉嫌《刑法》盜用印文、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個資法》等罪,另葉男涉嫌《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蒐集個人資料罪,2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重判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不過檢警調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台北地檢署12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俊良、古志銘、梁思強等人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古、梁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證人到案。
高虹安復職重返市府 徐欣瑩致意關心:為地方共好努力
因案停職1年5個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獲內政部准予復職,昨(18)日正式重返市府上班。有意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新竹縣長的立委徐欣瑩前往新竹市政府拜會高虹安,兩人茶敘交流。徐欣瑩表示,雙方曾在立法院共事,期盼未來無論身處何種位置,都能與所有願意為這片土地努力的人同心協力,為地方爭取共好的未來。高虹安因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去年7月一審遭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本月16日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由於判決結果符合《地方制度法》復職規定,新竹市政府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後,獲准高虹安復職。高虹安昨日上午返回市府,多名市府一級主管與支持者到場迎接,市府大廳也擺滿祝福花籃。徐欣瑩表示,此行特別前往市府向高虹安致意關心,並準備新竹縣的「東方美人茶」作為心意,象徵歷經淬鍊後的回甘,也肯定高虹安在困境中展現的堅韌與毅力。她也考量高虹安復職首日行程繁忙,另準備老字號「美乃斯」點心,一甜一鹹,希望對方在忙碌之餘能稍作休息、補充體力。談及彼此心境,徐欣瑩轉述,高虹安曾形容過去一年半的人生彷彿被迫按下暫停鍵,但仍選擇堅持面對,讓她相當敬佩。她也引述高虹安所說「在最低谷時願意伸手拉我們一把的人,要一輩子感恩」,並表示自己從政過程中同樣曾歷經風雨,正是來自鄉親與朋友的支持,才能一路走到今天。她強調,未來不論身處何種位置,都期盼不分黨派,與所有願意為土地努力的人攜手合作,共同為家鄉打拼。
重返新竹市府 高虹安:我回來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新竹市政府第一時間就向內政部申請高虹安復職,而內政部於17日下午回函准予復職。高虹安今(18)日表示,「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並表示,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因涉犯貪汙案,去年7月26日一審判決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高虹安一開始致詞時表示,「看到這麼多熟悉市政團隊夥伴和很多市民朋友們,真的非常感動,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今天走進來市政府這段路,站在這邊跟大家說話,其實我的心情是很激動,但也相對很沉穩」。高虹安說,激動的是因為,終於在經過一年多風風雨雨,終於可以走進來最熱愛、最牽掛的市府,最沉穩的也是,在經過這麼多低谷、逆境,現在也比人生中任何時候更加了解責任重要。高虹安說,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對於忙碌的大家來說,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但對於一個人生被按下暫停鍵的自己來說,好像漫長的像是過了一個世代,這段時間雖然沒在市府內和大家並肩作戰,但新竹市政在優秀市政團隊的努力之下,一天都沒有、也不能夠停下,要特別感謝所有市政團隊,特別感謝邱臣遠代理市長、張治祥秘書長,大家堅守崗位,讓各項市政工作持續推進,這非常不容易。高虹安說,感謝市府團隊將她競選市長時向市民的承諾的政見逐漸努力兌現,包括重大建設以及福利,上任以來市府團隊推動許多重大建設以及社福政策,不管是建設的開工、完工,從學校環境改善到教育政策的實現落實與社福政策,每一個市府人員身上都背負一個讓新竹市民幸福安定的齒輪,高虹安指出,所以可以看到,因為施政團隊的努力,新竹市持續獲得很多肯定,包括2025幸福城市、永續城市卓越獎、智慧城市創新獎、國家建築金質獎等。高虹安表示,在回到市長崗位後,也有好多事情要努力去做,會盡力檢視所有市政、政見完成進度,也會親自去看重大建設如何加速推進ㄝ也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教育投資,落實新竹好學的政見,同時也會把照顧長輩、孩子、家庭,放在第一線核心政策,會全力把全部心力放在市政工作上,把事情做好、能做到位,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高虹安說,感謝這段時間給予關心與支持的朋友,其實在這段時間每晚心裡都有非常多的想法,其實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提到,無論是2022年支持她當選新竹市長的9萬8000多名支持者,或是今年大罷免期間以12萬多票讓她留下來擔任市長的選民,這些支持是她身上最重、也最甜蜜的負擔。最後,高虹安表示,當然還是要感謝最親愛的家人,在最難過時無法在外表現的脆弱,是自己的家人一邊擔心自己,一邊又撐住、接住自己不安的情緒,真的很謝謝自己的家人這段時間承受的壓力。
一年半停職官司纏身 高虹安明天回新竹當市長:安定市政繼續進步
內政部今(17)日下午指出,目前已收到新竹市政府對於遭停職市長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並函文傳真回新竹市政府准予復職。高虹安則對此指出,預計明(18)日恢復市長職務。高虹安近年官司纏身,最受矚目的是過去擔任立委期間被控涉入「助理費申報不實案」,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偽造文書之嫌。此案一審在2024年7月由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確實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約新台幣11.6萬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7 年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由於此案貪污部分二審改判無罪,高虹安已正式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新竹市長,據了解新竹市政府今天下午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高虹安獲准復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則說「明天就會去上班」。代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期間業務的前立委邱臣遠(圖)將功成身退。(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市府官員說,昨天一早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便已提出,今天下午市府正式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因此准予讓高虹安復職,目前公文正式電子交換還需要一點在途時間,但是內政部已經給電子檔、市府也收到了,已確定高虹安明天可以上班。高虹安強調,這段停職期間備受煎熬,卻一直沒有忘記對新竹市還有責任,希望儘快回到市府工作與正常的生活,儘快讓新竹市民感受到安定和進步的新竹市,「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她重申。※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臺灣高等法院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期間申報不實涉有《貪汙治罪條例》罪嫌二審諭知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高虹安涉貪二審改判無罪 吳宗憲:盡快把助理費完整定性出來
高等法院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7)日表示,既然已經發生了這麼多案子,應該由司法機關、立法院甚至行政院,大家跨院際坐下來一起討論,把中央的助理費以及地方的助理費,都能夠完整的定性出來到底是屬於什麼樣的性質,是屬於一般的補助,還是公家的費用。並提到,當助理費定性不清不楚的時候,其實誰是最大獲利者,就是執政黨,因為執政黨可以用這個東西來去修理他不喜歡的人。吳宗憲受訪指出,高虹安的案子去分析一下判決,分兩大塊,「第一當然她是把助理費定性成補助,另一個是認為說高虹安所支出出去的錢,遠大於她所從立法院拿到的錢」。吳宗憲也指出,自己在司法機關時也不懂這個問題,但當民代後自己完全能體會,你從立法院領到的助理費或是自己的薪資,其實全部付進去也不可能把日常的支出cover掉,「今天你做民意代表,希望做到好的話,那其實花費絕對會高於你的收入」。吳宗憲進一步說明,高虹安的這件案子,不管執政或在野都應該重新反省,「你不是要國家混亂,你是要國家穩定」,在這情況下,既然已經發生了這麼多案子,應該由司法機關、立法院甚至行政院,大家跨院際坐下來一起討論,把中央的助理費以及地方的助理費,都能夠完整的定性出來到底是屬於什麼樣的性質,是屬於一般的補助,還是公家的費用。吳宗憲說,「這兩個定性出來之後,才能夠理解該怎麼做,否則將來還是會發生類似的情況,有的法官認爲這是補助所以判無罪,有的法官這是詐領財物,用貪污治罪條例判,這樣就會一團亂」。「當助理費定性不清不楚的時候,其實誰是最大獲利者,就是執政黨」,吳宗憲認為,因為執政黨可以用這個東西來去修理他不喜歡的人,這段時間可以看到執政黨用助理費修理了自己內部不聽賴清德話的人,也修理了很多在野黨,甚至讓高虹安停職。吳宗憲也表示,市長是市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憑什麼莫名其妙讓他停職,這對新竹市民也不公平,「所以只要定性不清楚的一天,就是執政黨可以拿出來修理異己的一天」。吳宗憲呼籲司法機關,趕快將助理費定性定調出來,性質為何,不要放任其在那邊空轉。吳宗憲補充,執政黨最希望他語意不清,因為在語意不清的情況下可以讓高虹安停職,也可以讓李俊毅到現在還是他字案在北檢,「這兩個是一樣的做法,但高虹安的起訴一審判有罪,還停職,但李俊毅就他字案繼續在那邊睡覺,這就是執政黨濫用司法雙標,濫用定義不明的東西,也希望定義不明下去」。
高虹安二審貪污無罪 劉世芳:內政部已收到復職申請
高等法院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表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公文正在簽辦當中。劉世芳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媒體詢問關於高虹安復職一事,她指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公文正在簽辦當中。媒體再問,簽辦時程大概要多久?劉世芳說,內部若完成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的快。至於停職期間的薪水會還給高虹安嗎?劉世芳表示,復職以後就照常,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已收到高虹安復職申請! 內政部:公文簽辦中程序很快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於昨(16)日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已立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昨日下班左右已接到竹市府來函,公文正在簽辦當中。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而高等法院昨日上午宣判,高虹安原貪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表示,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市府也隨即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對此,劉世芳今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的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簽辦時程大約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不過她本人目前尚未看到公文。
高虹安涉貪助理費二審改判無罪! 律師:判決點出立法院公開秘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昨天(16日)高等法院二審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她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罪遭撤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二審法官認為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可以讓立委統籌運用,因此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高虹安案二審宣判,簡單說來說就是「原判決撤銷,高虹安改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這代表只要繳了18萬元的罰金,高虹安就沒事了,之所以判6個月是因為「偽造文書」,而本來的貪污罪為無罪。王至德表示,童仲彥也是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遭判3年10個月,關了1年半才假釋出獄,「難怪一堆人要發訊息給他,恭喜他的好友高虹安貪污無罪,只要關偽造文書的6個月就好了喔!」王至德提到,以前的觀念是,如果報加班費卻沒給助理,拿去當公積金,就是貪污,但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的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讓立委統籌運用,意思就是「這個錢就是給你的,只要最後你公費助理跟自費助理的薪水加起來有超過助理費就好了」。王至德說,高虹安雖有「低薪高報」產生的差額(公積金),大約11萬多,但是她另外自己掏腰包給私聘的助理的薪水加起來超過15萬,比她從立法院「多領」出來的錢(11萬)還要多,那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就是她沒有把國家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買包包,而是真的用在請助理上。王至德指出,高院有發函問立法院這個助理費的性質,立法院回函說「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意味著雖然名義是助理費,但是實質上就是補助立委的性質,「這裡應該可以算立法院助攻+1。」王至德說,高虹安第一次當立委,她只是沿用前人的制度,另外也從法制用語、預算編列方式、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的定義等等的方向,來作為高虹安不構成貪污罪的理由,「不過重要性都比不上前面所說的,高院重新定義了『助理費』的性質為實質補助!」王至德說明,「偽造文書」之所以有罪,是因為高虹安雖然沒把錢放進口袋,但高虹安跟助理約定薪水是7萬,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法官認為不管錢後來怎麼用,明明只給7萬,卻在公文書上寫8萬,這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部分雖然有罪,但刑度輕非常多,只判6個月,其他助理甚至獲得緩刑,連罰金都省了,「不得不說這次的判決真的是大逆轉了!」「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直言,判決書裡有直接寫出,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二審法官選擇了較符合政治現實(也比較寬容)的見解,認為只要錢是用在公務身上,就不算貪污。王至德認為,可以預期檢察官一定會上訴,畢竟這個判決算是顛覆了以往的實務見解,就算檢察官不想上訴也不行,目前整個司法界都在等著看最高法院要不要採用高院這次的見解,「最高法院會不會買單這個『實質補助』的見解?我們繼續看下去。」最後,王至德也說到,「但在那之前,高市長(目前停職中)應該是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至少不用擔心馬上要去吃牢飯,甚至可能不小心就把新竹市長當完了。」
涉貪結局兩樣情!高虹安無罪「他詐領5萬被關」 童仲彥8字回應被讚爆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6日)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結果引發討論,過去曾因詐領助理費5萬元入獄的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也在臉書吐露心聲,被網友大讚「了不起,負責」。據了解,高虹安遭控擔任立委時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並將不法所得花在私用,包括餐飲、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檢方當時起訴時,就曾引用童仲彥有罪的判決理由,認定高將公費助理費用挪為私用,構成貪汙罪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回顧童仲彥案,他於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間,沒有實際聘用蔡姓男子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製作聘書,向議會詐領補助費,且助理張姓妻子也未從事助理工作,卻仍掛名擔任公費助理,登錄在議會春節慰勞金清冊。案經審理,最高法院認定童仲彥有罪,判處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定讞。童仲彥於2022年3月25日入監服刑,隔年10月獲得假釋,今年假釋期滿,陸續考取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資格。高虹安判決出爐後,童仲彥也在臉書發聲恭喜對方,霸氣表示「阿童關就關了,沒事!」對此,不少網友大讚「了不起,進去是為了要出來」、「了不起,承擔」、「了不起,負責」、「童哥真男人」。
高虹安助理費案貪污罪二審改判無罪 民眾黨: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
高等法院今(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台灣民眾黨表示,高等法院願意重新檢視一審失衡的量刑結果予以修正,且認定高虹安市長未涉及貪污、還予高市長清白,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民眾黨指出,本案自偵辦以來,外界高度關注的爭點,始終在於「是否有人頭詐領」、「是否有中飽私囊」。但事實已一再證明,高虹安在立委任內,助理確有實際加班、實際投入公務服務,相關支出亦多用於公務用途,並無任何款項流入個人口袋,更非以助理費作為私人不法所得。民眾黨重申,司法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工具,更不應因人設案、因黨設標準。期盼此一判決,能成為檢視過往類似案件的起點,讓司法真正回歸公平、公正與人民信賴。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 民進黨市黨部:尊重司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今(16)日二審改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對此,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無論二審或三審定讞結果為何,尊重司法立場不會改變。民進黨新竹市黨部表示,無論高虹安因涉詐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以及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或日後三審定讞結果為何,民進黨「尊重司法」的立場不會改變。至於2026新竹市長選舉,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相信地方與中央會推出最合適的人選,「新竹隊」會竭盡全力,團結爭取市民的認同與支持。
二審改依登載不實罪判6月 高虹安: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等法院今(16)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高虹安回應,高院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她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判斷;並表示,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高院判決結果出爐後,高虹安表示,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高虹安說,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高虹安指出,自己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高虹安表示,「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我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
涉貪助理費結果大反轉!高院這動作早露端倪 高虹安可望回鍋市長職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始終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在今日上午10時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王郁文3月;黃惠玟4月;陳奐宇2月,均得易科罰金,除高虹安外,其餘均被高院判緩刑2年,被告不得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高虹安也可望回歸新竹市長職務。過去高院在審理此案時,就曾因認為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有違憲之虞而聲請釋憲,當時外界就推測高虹安的判決會在二審出現反轉,如今判決出爐,也證實了這些猜想。
涉貪助理費二審結果出爐!高虹安貪污部份無罪 因這罪判6個月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仍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表示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今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