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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典霖蹲看守所「龍椅」換人坐!許原龍首掌議事 下屆議長戰暗潮洶湧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捲入議會餐敘涉賄案,與父親謝新隆雙雙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昔日坐鎮議場的議長「龍椅」今(21)日也換人坐。彰化縣議會第20屆第8次定期會上午開議,改由副議長許原龍代理主持,面對媒體追問,他全程相當低調,僅表示身為副議長會做好代理工作,讓議程順利進行。至於敏感的下屆議長選舉,則沒有多談,不過隨著年底選戰逼近,「龍椅」最後由誰坐穩,也難免成為地方政壇緊盯的下一戰。捲入司法風暴的謝典霖這陣子暫時恐回不了議會,面對檢方指控,他6月間在縣議會舉辦餐敘,涉嫌以議會公款支付相關費用,涉及投票行賄及詐取公款等罪嫌;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對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有影響證述之虞,因此裁定2人羈押禁見,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目前謝家父子仍身處彰化看守所,並前後提出抗告,爭取推翻法院原裁定。彰化縣本次定期會將一路開到11月4日,偏偏謝典霖此時人在看守所,原本坐在身旁多年的副手許原龍則依法「代打」,首度以代理議長身分坐上主席台。更耐人尋味的是,許原龍早已表態布局下屆議長,如今一場司法風暴讓兩人意外提前攻守易位,也讓年底彰化議會龍頭之爭再度浮上檯面。許原龍(左2)有意競逐彰化縣議會議長寶座。(圖/謝典霖臉書)地方人士觀察,這場「龍椅之爭」背後還牽動彰化不同地方勢力。擁有家族勢力撐腰的謝典霖長年深耕南彰化,許原龍則從第一選區起家,自2002年當選縣議員後一路連任,2012年補選坐上副議長,此後長年與謝典霖搭檔。加上其過去曾出任彰化市西勢仔聖安宮顧問團長、燒坑仔北極宮榮譽主委、彩鳳庵副主委等職務,在北彰化基層及地方組織也累積深厚人脈。只是昔日並肩作戰的正副議長,隨著許原龍有意更上一層樓,雙方關係早已變調。該名地方人士提到,今年7月底謝典霖更公開指稱許原龍是地方「黑道」,許原龍隨即反嗆,兩人都搭檔這麼多屆了,如果自己是黑道,那謝典霖豈不是「黑道頭」,昔日戰友直接撕破臉。如今謝典霖因案身陷囹圄,許原龍則提前以代理身分坐上議長席,究竟只是依法「代班」,還是進一步牽動年底議會版圖,地方政壇都在看。
新北平溪區長陳聖聰涉貪案 高院撤銷3年牢獄之災改判緩刑!
前新北市平溪區長陳聖聰涉貪案,因以工程經費支付私人餐敘費用,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臺灣高等法院今(17)日改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須繳納50萬元、完成50小時義務勞務及10小時法治教育,並褫奪公權2年。本案發生於2018年,陳聖聰為拓展地方人脈,邀請地方人士參加私人餐敘,卻以「工程觀摩宣導」名義動支工程管理費2萬元,並指示不知情同仁製作不實簽呈與核銷資料,使公所誤信而完成撥款。案發後陳坦承犯行,並繳回所得,辭去任職20年的公務員職務。高院指出,陳身為區長,濫用職權以詐領公款支付私人宴會,侵害公務廉潔與預算正當性。惟考量其犯後悔意、無前科、已繳回犯罪所得並辭職自省,依法減輕其刑。法院認為其行為雖非情節重大,卻仍需負擔適當社會責任,因而宣告緩刑並附加義務。原基隆地方法院處陳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 2萬元;今高等法院基於陳承認全部事實、未曾因犯罪經判處罪刑、上訴後已經繳回犯罪所得、且辭職以示悔意,整體情節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條件,改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繳納50萬元、完成50小時義務勞務及10小時法治教育,並褫奪公權2年。
將軍爭輕判1/少將挪用2千元加菜金重判4年半 律師:快聲請釋憲!
最高檢察署日前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宣布統一法律見解,將公務員小額補助款包括: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案件,不再以《貪污治罪條例》追訴,改依《刑法》詐欺罪偵辦,法界普遍叫好。不過仍有「漏網之魚」,例如軍中「加菜金」就未列入小額補助款內,因此即使軍人只挪用1、2千元加菜金仍須以貪污罪論處,前陸軍花東地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就因此被重判4年6月確定,不但要鋃鐺入獄,連終身俸也沒了,還要追回已領的退休金,損失相當慘重。釋憲達人、前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律師建議應盡速提起憲法訴訟,超過6個月時效就很難翻案了。本刊調查,陸軍花東指揮部在2015年間舉行的「漢光31號演習」中,因執行電腦輔助指揮所演習各項整備工作等,表現優異,獲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核發2萬元加菜金,獎金由主計組保管,等花防部指揮官核定後,再核發現款給受配單位執行運用。2015年7月1日花防部指揮官劉得金得知部屬郭姓政戰主任的家人至花蓮遊玩,為盡長官及地主之誼,在海鮮餐廳作東辦餐會,由韓豫平作陪,宴請郭姓主任夫妻及2個兒子共6人吃飯,餐後由張姓下士處理餐費。張姓下士以指揮部的公款零用金支付當天餐費共5760元,韓豫平被控為討好指揮官,幫忙節省主官行政費,表示會另找經費支應,要求張姓下士請餐廳先開立空白日期的發票,以彈性配合找到經費後的核銷作,結果挪用漢光演習的加菜金,支付這次餐費,檢方認定其中不符加菜金使用目的人員餐費2880元,依貪污罪起訴,最高法院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4年6月定讞。藍綠立委罕見齊替少將韓豫平(站立者)挪用加菜金案喊冤,韓參加綠委記者會時強調,沒一毛錢進自己口袋(圖/報系資料照)韓豫平遭重判消息傳出後,引起軍方強烈反彈,平時在立法院內唇槍舌劍的藍綠立委更是罕見口徑一致替韓豫平喊冤,許多退將替韓報不平,還與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代表及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林奕華、李德維、吳斯懷多人,到《貪污治罪條例》的主管機關法務部抗議,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劉世芳、蔡適應等人也召開記者會聲援韓豫平,並要求國防部提出意見報告書,供韓豫平未來非常上訴或其他救濟時參考。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表示已指示所屬研究有無提起非常上訴、再審的可能性。雖然政壇和法界多數意見希望透過檢察總長非常上訴等方式翻案,不過在10年的法官生涯、4度贏得釋憲成功的律師張淵森,則建議本案應盡速提起憲法訴訟。他表示,刑事案件在判決確定後,有提起憲法訴訟、非常上訴及再審等3種救濟管道。所謂非常上訴,必須是判決違背法令;再審則須有新事實、新證據,條件相對嚴格。本案法定刑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涉案金額為5萬元以下,依法減刑後,法定刑降為3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判決4年6月,仍在法定刑的範圍內。因此很難說是判決違背法令。另外,本案事證明確,目前多認為爭議在於判太重,也不易提起再審。張淵森指出,韓豫平涉案金額只有2880元、卻判刑4年6月,凸顯法律違反「罪刑相當原則」,已產生違憲疑慮,應提起憲法訴訟聲請大法官宣告法律違憲,以求重新審判爭取較低刑度,甚至爭取無罪,另外,《憲法訴訟法》今年起施行後,提起憲法訴訟應在終局確定判決送達後6個月內提起,韓案應注意時效,以免錯失救濟機會。律師張淵森擔任法官期間,4度聲請釋憲成功,被稱為釋憲達人。(圖/CTWANT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