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侵占
」 柯文哲 公益侵占 交保 京華城 京華城案
土耳其台灣中心執行長涉侵吞300萬捐款! 北檢不起訴還清白
土耳其台灣中心執行長裘振宇過去曾以改善難民生活為由發起募款,並委託貝殼放大股份有限公司協助,不過卻遭人爆料親吞募款,疑似侵占美金2萬元、歐元5萬9107.52元以及台幣60萬元約3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1月8日)偵結此案,檢方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裘振宇被指控於2016年間,以改善土耳其台灣中心難民生活以及籌資土耳其台灣中心建造費為由發起募資計畫,並委託貝殼放大股份有限公司從中進行協助,募得1700萬元,沒想到卻遭控其中約300萬元匯入其私人帳戶疑似侵吞募款,涉嫌公益侵占。裘振宇在偵訊過程中否認犯行,表示當初是請貝殼放大公司將募款匯至土耳其台灣中心的帳戶,但因為土耳其為高風險國家被銀行拒絕,所以後續才提供歐洲帳戶作為使用,而他也稱自己的捐款金額遠超被指控侵占的300萬元,且至今沒有任何薪水,都是當志工。貝殼放大公司的李姓會計副理時被調查局約談時,也曾出面佐證過去貝殼放大公司確實因無法匯款,請裘振宇提供非土耳其帳戶收款,並且提供相關的帳戶明細等進行佐證,最終被檢方採信,認定裘振宇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綠委沈伯洋後繼有人?黃士修、賴苡任這樣說 東吳教授陳方隅被虧紅孩兒2.0
綠營學者、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方隅昨(22日)在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到校演講時,兩人對槓,核能流言終結創辦人黃士修和擬參選台北市議員的賴苡任今天不約而同在臉書PO文質疑陳方隅的政治立場和家庭背景,黃士修直呼陳方隅是繼綠委沈伯洋之後的紅孩兒2.0。黃士修指出,陳方隅不是一般青鳥,他爸爸是陳惠邦,曾侵佔學生的獎學金217萬公款。又在竹教大校長任內,去馬克思主義學院視察,跟中共簽訂交流計畫,再侵佔67萬公款,被判刑。他可是繼沈伯洋之後的紅孩兒2.0啊!至於陳方隅本人,其實比沈伯洋還早出名。他在2015年寫過一篇《「恢復徵兵」不是加強國防的唯一解答:淺談「非武裝國防」》。然後他在十年後批評馬英九改募兵制?賴苡任則也指出,我不會因為令尊的行為要你道歉。您父親陳惠邦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被檢調查出侵占校內用於發放獎學金的公款217萬元,與中國簽訂學術交流計畫,又趁機侵吞67萬餘元公款,新竹地院依公益侵占與公務侵占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2年,條件是需向公庫繳納350萬元。賴苡任認為,說白了,你不是真的認為鄭麗文需要道歉,你只是像隻青鳥一樣想在嘴皮子上佔便宜,只想透過拿著麥克風的期間趁機羞辱跟你意識形態不同之人!陳方隅昨在鄭麗文演講時開炮提問,昨一開場便表示有2個建議跟3個問題,首先是建議鄭麗文以後別再消費伙伴跟同志,尤其民主化過程中黑名單的前輩,批評他們為了選票有點不太厚道,第2個建議則是要鄭不要看不起同學。
前名模涉假公益真詐財!遭押224天身形變了 被問「善款買狐狸」快閃
前伊林模特兒出身的蕭瑋葶捲入「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TDCA)」假公益、真詐財案,遭羈押224天後,於今(1日)獲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須配戴電子腳環。蕭瑋葶稍早步出法院,只見她全身包緊緊,仍看得出身形略顯飽滿,和過去纖瘦窈窕的名模形象有不小落差。ETtoday新聞雲報導,被收押224天的蕭瑋葶今天在女性友人攙扶下步出法院,她頭戴深色棒球帽、粉色醫用口罩,將面容遮得嚴實,肩上背著大型黑色購物袋,全程低頭不語、快步下階梯。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蕭女全身包緊緊,仍能看出其身形在衣物下略顯圓潤,輪廓也比過去飽滿,顯示長期收押生活似乎已造成影響。另一方面,蕭瑋葶過去曾在社群分享與寵物狐狸「襪子」的合照,使狐狸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然而,面對媒體接連提問「被關這麼久是否遭檢方誤會?」、「是否侵占善款?」、「寵物狐狸是否用善款購買?」、「是否知情哥哥遭通緝?」等語,蕭女始終緊閉雙唇,不作任何回應,隨後匆匆上車離去。蕭瑋葶涉嫌詐欺取財,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圖/翻攝自臉書,蕭瑋葶 Na-Xiao)回顧案發經過,該協會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檢警查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檢方發現,協會理事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自2022年起,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士林地檢署掌握相關證據後,今年4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依法搜索臺北市及新北市該協會辦公處所及涉嫌人住所等4處。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等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假公益真吸金!前名模蕭瑋葶涉協會詐捐逾1.1億 高院撤羈押發回士院
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爆出震驚社會的假公益吸金案,前名模蕭瑋葶與協會前理事長蕭靖、現任理事長陳品君涉嫌透過協會詐捐逾1.1億元,並利用虛構薪資向銀行詐貸5216萬元,龐大資金被揮霍在購屋、名車、股票投資與高檔餐飲等奢華消費,士林地檢署8月11日依公益侵占等罪提起公訴,並裁定羈押3人。該協會自2011年成立以來,名義上為身心障礙者提供關懷,實際上早已淪為私人吸金工具。檢方調查發現,從2019年至今募款約2.6億元,但真正投入協會營運與公益的僅約1032萬元,其餘資金則流入私人帳戶,包括豪宅、名車、名錶及高檔餐飲消費,甚至還有701萬元用途不明,蕭姓夫妻與協會關係人還偽造印章、簽到表及財務文件,虛構理監事名單,企圖掩蓋非法行為。蕭瑋葶在羈押期間提出抗告,主張已逾6個月,證據調查完畢,且自己無勾串共犯可能。但在辦理具保時,因士林地檢署法警人力不足及科技監控廠商請假,辦理程序被拒,高院認為,原審裁定准予停止羈押後,卻未完成具保程序,程序有疑慮,裁定撤銷,發回士林地方法院重新處理。
柯文哲涉侵占政治獻金! 台北地院今傳木可董座李文娟出庭
台北地院今日(9月23日)將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的政治獻金案,並將傳喚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柯文哲、以及李文宗、端木正。李文娟同時擔任柯文哲競選總部、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的支出帳務審核人員,經手柯文哲身旁多筆重要金流。起訴指出,李文娟涉犯公益侵占以及違反商業會計法,柯文哲為了讓競選總部的政治獻金專戶可以隨意使用,與李文宗、李文娟成立木可公關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並由柯文哲掌權,透過木可名義向柯文哲競選總部以及民眾黨收取肖像授權金,支付木可員工薪水,涉犯侵占政治獻金共6234萬餘元。另外,柯文哲為籌措選舉資金,指示李文宗、李文娟製作募款商品進行捐款換小物活動,並舉辦「KP Show 演唱會」來為競選募款,但沒想到柯文哲竟藉此指示李文娟把募款小物活動改由木可公司帳戶進行收款,相關犯行共侵占政治獻金4133萬多元,而在「KP Show 演唱會」活動結束後,李文娟將收益77萬多元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協助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台北地院今日傳喚李文娟,估計將針對木可公司以及眾望基金會等涉及本案的金流細節進行詰問,了解柯文哲、李文娟、李文宗三人涉犯的侵占政治獻金上的參與細節。
「柯文哲用政治獻金付薪水」法務部認合法? 北檢駁:調查局調查情形函報檢察官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7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上指出,柯文哲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有法務部回函認定屬「合法支出」,卻仍遭北檢曲解為侵占,讓她痛斥檢方根本把人民當賊看。但台北地檢署晚間回應,陳所謂的「法務部回函」,其實是北檢發交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北機站將調查情形函報北檢,根本不是「法務部」回函。陳智菡17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陳說,檢察官一直把柯文哲的政治獻金賸餘款用於支付木可、眾望基金會部分員工薪資說成有罪以及侵占,但律師陸正義拿出關鍵函文打臉,當時調查局在偵查期間曾回覆北檢,將參選人賸餘的政治獻金用於支付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時「准用的人事費用支出」,以及公共關係費用支出,屬於政治獻金法賸餘款適用範疇,沒有違法。北檢表示,陳智菡所指「法務部回函」,實際上是北檢檢察官發交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北機站將調查情形函報北檢,並非「法務部」回函。至於北機站調查意見,經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認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於職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自不受該調查意見之拘束。北檢強調,本案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認柯文哲政治獻金賸餘款並非直接支付予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支付給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再由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用於給付相關員工薪資。而木可公司乃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乃公益法人,均與公職人員選舉無涉,故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自不符合「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之目的。況且,2024年1月總統大選結束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亦非屬支付擬參選人之人事費用,故涉有公益侵占之犯罪嫌疑,並提起公訴。
柯文哲認連累向李文宗當庭道歉 嗆檢方怎麼不去抄「小英商號」
台北地院今(9月16日)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傳喚傳喚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李文宗出庭作證。庭末,柯文哲表示總算可以當庭和李文宗這個老友說說話,並質問檢方要不要也去抄小英商號、扁帽工廠。輪到柯文哲開口發言時,他先是和李文宗表示昨日已經去台大醫院看過去的同學,並表示現在大概已經過世…不過這番言論馬上就被審判長江俊彥打斷,要求修正為與庭上有關的內容。柯文哲說,自己害了李文宗,並對其道歉,表示因為自己才把他給連累了,並再度強調「李文宗根本沒有碰京華城」。而柯文哲也再度感嘆,人民在面對國家機器的時候,真的很渺小。柯文哲表示,檢方的起訴書共有800多頁,但內容根本是利用有機會去搜索他的手機、黨部的電腦拿裡面一則則的簡訊來問李文宗,他質問檢方「要不要民進黨的基金會也這樣抄一次」、「要不要也去抄抄看小英商號,要不要去查一下扁帽?」,而柯文哲也表示世界上真的沒有那麼多壞人。
橘子曾拿800萬給他捐新故鄉! 李文宗稱不知錢從何而來
台北地院今(9月16日)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公益侵占案,將傳喚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出庭作證。李文宗過去擔任市長有給職顧問,但對外卻會稱自己是市長辦公室主任,此外,面對檢察官的問題,李文宗也表示,眾望基金會是在柯文哲指示下成立。另外,針對一筆800萬捐給新故鄉的金額,李文宗表示是由橘子給他的,但並未提到來源。李文宗庭上先是表示自己曾為擔任有給職顧問而非辦公室主任一職,但檢察官陳思荔提示聊天紀錄截圖,內容分別是李文宗曾向妹妹李文娟以及業界的郭姓友人、黃姓業者表示自己是辦公室主任,甚至稱自己是「市長的分身…可以做很多事情」。對此,李文宗解釋道,面對妹妹以及友人會有很多期許,之所以會自稱主任,是因為不想再讓對方問下去。此外,李文宗也說明,面對比較重大的事項,且和不熟悉的人處理案件時,也會希望對方重視手上的事情,所以用主任來自稱。李文宗說,眾望基金會應該是柯文哲指示要成立的,柯文哲認為做公益重要且要做全國性的,但成立全國性的基金會要3000萬,因此最後選擇從只要1000萬的地方性基金會著手。他也開始找認同柯文哲理念、支持柯文哲又想做社會公益的人募款,但最後他只募到了850萬,最後有150萬由柯文哲支付。另外,檢方詢問李文宗過去曾稱柯文哲或新故鄉智庫協會秘書長蘇進強曾募款800萬,李文宗回應是,但並不清楚財務來源。其中,有一筆800萬元是由孫鳳群存入,對此,李文宗表示是由他和李文娟所給的,至於這筆錢的來源,他則表示是橘子拿給他,但橘子並沒有告訴李文宗錢是怎麼來的。而李文宗過去也曾在筆錄中表示,柯文哲和橘子是兩人獨立一組的,其他人並不會知道他們的事情,檢方詢問是否是這樣,而李文宗也表示說是。
台北地院審柯文哲政治獻金案! 眾望董事李文宗今出庭作證
台北地院今(9月16日)將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公益侵占案,將傳喚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出庭作證。李文宗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過去柯文哲成立眾望基金會、木可公司、黨內財務等都是透過李文宗來處理,而過去柯文哲更是三番兩次的為他喊冤。李文宗被列為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朱亞虎等7人以政治獻金等方式賄賂210萬的共犯,但柯文哲過去在出庭或是交保,甚至是昨日的羈押庭訊問,都一再強調李文宗與京華城案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受不了檢方的訊問,最終才會被視為共犯關了11個月,是冤獄。此外,檢方認為,柯文哲成立政治獻金專戶前,先將其肖像權授予木可公司,並透過競選總部推出「捐款換小物」進行募款,再以收授權費名義,把募得的政治獻金轉進木可公司。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間,更是直接以透過可公司的名義來辦理募資並收受民眾政治捐款,侵占共6234萬餘元的政治獻金,後續又指示李文娟滅證,銷毀木可公司的損益表。而上周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出庭時表示,李文宗身兼眾望基金會的董事長、執行長、財務長,而柯文哲只是扛棒、代言人、招牌,並極力撇清柯文哲與眾望基金會的關係,但檢方顯然也不買單,並稱周瑜修有做偽證的嫌疑。
柯文哲、應曉薇可以回家過中秋! 合議庭裁原交保金理由曝
台北市前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獲得台北地院裁定交保,不過上周五高等法院發回裁定,台北地院因此於今(9月15日)召開羈押庭。庭訊2小時以後,法官諭知等候核辦,而柯文哲、應曉薇2人也先在候訊室等候裁定出爐,而合議庭也於晚間時宣布,柯文哲以及應曉薇皆維持以7000萬、3000萬進行交保。合議庭裁定理由如下:一、本院於114年9月5日裁准被告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下同)七千萬元保證金後,被告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三千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均應遵守下列事項: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⒉接受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嗣檢察官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114年度抗字第2234號),本院另補充理由及就禁止接觸證人範圍予以明確界定而為裁定。二、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已經陸續詰問完畢,就公益侵占之相關證人亦已有進行詰問,復已盡速就卷內爭執之重要證據進行調查審理。至目前尚未到庭之證人,無論貪污或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辯護人亦不爭執上開證人偵查中證述之證據能力。另雖然有部分共同被告尚未於審理時到庭作證,但其等偵查中已經多次出庭陳述意見或作證,共同被告間就其他人所有的訴訟主張、答辯方向,均已經清楚知悉,而其等答辯是否可採,實乃證據取捨、評價之事實認定問題。三、本院於114年7月21日為延長羈押裁定之後,業已陸續詰問楊智盛、李得全、黃珊珊、邱佩琳、謝明珠、白仁德、邱清章、陳志銘、黃海清、陳佳敏、王尊侃、彭振聲等人,並於114年9月5日所為准予具保之裁定,雖與前次延長羈押裁定為不同處置,仍係維持本院一貫應視案件進行程度隨時實質審查羈押必要性之立場。本案雖仍有部分證人尚未到庭作證,但因前揭理由,本院權衡全案卷證,以及證人均已經於偵查中具結,足供檢辯於日後攻防,認為尚不能以凡有證人尚未作證完畢,即認定有羈押之必要,蓋該部分屬於羈押原因之審查,否則羈押必要性之審查,恐難落實。 四、綜觀全案卷證,本院認柯文哲及應曉薇上開羈押原因雖仍存在,惟非不能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審酌前次交保金額,以柯文哲尚需要家人協助籌措,第一時間並未完成交保,及應曉薇辯護人稱具保金額係其家人傾力協助向他人商借,本院認如命柯文哲及應曉薇之維持原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五、本院前次交保裁定另有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經發回意旨認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實屬繁多,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本院認被告得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乃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法院為保全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自依法得對被告得否為特定行為、是否得接觸證人及其範圍為何為一定之限制,然亦需符合比例原則之衡量,不得為過度之限制。是檢察官雖主張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被告2人均不得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惟因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故命被告2人除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2人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六、其他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等,均同前次裁定。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柯媽與柯美蘭不捨:神明都在看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妹妹、眼科醫師柯美蘭今(12)日傍晚表示,很遺憾台灣高等法院的資深法官群明明靠近國家政府核心,卻撤銷了柯文哲交保裁定,自己不免質疑高院是否被「汙染」了?更悲嘆「高院有良心嗎?」直指神明都在看。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柯文哲妹妹柯美蘭(圖)直呼不能接受。(圖/報系資料照)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高院點出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嫌疑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直指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並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進一步指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承辦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柯美蘭對此坦言,9日聽見柯文哲交保的裁定時,自己就沒有很開心,因為也料到後面根本沒完沒了,她怒批「檢察官都可以恣意妄為,如何期待高院秉公處理?」柯文哲母親何瑞英(圖)對大兒子柯文哲面臨還押危機非常不捨。(圖/報系資料照)稍早柯文哲媽媽何瑞英也哽咽,直指自己80多歲年事已高,無法再承受過多壓力,如今只能依靠信仰祈求庇佑,若兒子真的再度還押,「心裡真的很不甘(捨不得)」。何瑞英也批總統賴清德「說什麼就是什麼」,想起自己每天都會拜神,眼見人沒做的事卻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應曉薇遭北檢抗告成功! 高院1理由認原裁定「前後矛盾」
台北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遭到羈押363天,於本周一(9月8日)7000萬交保。台北地檢署於9月9日提出抗告,並列出5大抗告理由。高等法院於9月11日上午收案,並於今(9月12日)作出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新開庭,而高院裁定理由也隨之曝光。合議庭認為,本案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合議庭表示,再原審前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長羈押,卻又於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之情形下,認被告2人滅證、串證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實難謂無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之不當。合議庭補充,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然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之被告雖僅有11人,惟於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繁多,是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臺灣高等法院暫供媒體參考用人」,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確知悉為宜之必要。綜上,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既有上開未盡之處,本院合議庭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另為適法之處理。
北檢抗告柯文哲7000萬交保! 高院證實卷證仍未送達
台北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遭到羈押363天,於本周一(9月8日)7000萬交保。而台北地檢署於昨(9月9日)提出抗告,並列出5大抗告理由,當晚北院也表示已經收到抗告狀,但需時間整理,因此不會送至高院。而今(9月10日)下午,高院表示仍未收到北院的卷證,因此將不會於今日做出裁定。周一(9月8日)柯文哲交保以後,在博愛路上接受媒體聯訪,質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查到了什麼?」並痛批檢察官「把司法信任度摧毀」。而針對柯文哲的批評,北檢也在當晚預告會對北院裁定提出抗告,並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台北地檢署後續於昨(9月9日)日晚間提出抗告,並列出了5大抗告理由,包括其一,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的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詰問完畢,其中包括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立法委員黃珊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其二,柯文哲在交保以後,立刻違反「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隨即和台灣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有所接觸。第三,柯文哲在交保後,向本案的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而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第四,北檢認為,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最後,北檢表示應曉薇部份仍有沈慶京、黃景茂、柯文哲、吳順民待交互詰問,而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之一貫主張。針對抗告結果部份,高院於今日下午3時30分許表示,尚未收到北院的抗告相關卷證,也沒有分案,因此今日恐怕將不會有結果出爐。
阿北7000萬重獲自由有變數! 北檢抗告稱「柯文哲剛交保就違規」
台北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上周五(9月5日)被台北地院裁7000萬交保,經過2日的考慮以後,柯文哲昨(9月8日)點頭,並由愛妻陳佩琪完成交保程序。同樣經過2天的研議以後,台北地檢署於今(9月9日)表示,柯文哲涉犯案件仍有證人未傳喚完畢,且違反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等,於晚間6時許提出抗告。上週五(9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進行交保,而柯文哲在經過2日的考慮後,於昨(9月8日)點頭,由陳佩琪完成交保程序,於下午成功獲得自由,當天也立刻前往新竹探往許久未見的母親柯美蘭。不過,針對北院的裁定,北檢就在昨日晚間8時許預告會依法盡速提出抗告,今日柯文哲被媒體問及北檢提抗告的看法時,柯文哲皆未做出回應。而北檢也於今(9月9日)晚間6時提出抗告。北檢表示,由於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的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詰問完畢,其中包括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立法委員黃珊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此外,北檢提出昨日柯文哲在交保以後,立刻違反「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隨即和台灣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有所接觸。北檢指出,昨日柯文哲在交保後,向本案的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而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此外,北檢認為,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而針對應曉薇的部分,北檢則表示尚有沈慶京、黃景茂、柯文哲、吳順民待交互詰問,而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之一貫主張。
柯文哲庭上讚「他」工作認真 退庭嗆檢「民進黨不會一直執政!」
台北地院今(8月19日)審理京華城案,上午傳喚北市府前秘書長陳志銘,並提解在押的柯文哲出庭。而陳志銘是由柯文哲的委任律師聲請傳證,因此作證內容對柯文哲更有利,而今日退庭時,柯文哲再度嗆檢察官,說道「民進黨不會一直執政!」。陳志銘作證結束以後,審判長廖俊彥詢問柯文哲有無意見,並強調是跟證人有關的部份,而柯文哲表示,「我連累大家了,我看你還是一直很認真做事」並強調陳志銘一直是很認真的人。隨後柯文哲提到,「我在樓下的拘留室遇到一個法警,跟我說不要失去對人世熱情」。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到現在變成檢察官和公務員的爭執,「把我關在裡面1年了,還在討論適法性問題。」並批評檢察官不是專業實務人員,卻在事情過了2年以後才認定違法。他再度表示,自己已經換了9個室友,並說現在很少人被關這麼久了。柯文哲說「所有公務員都說沒有違法,只有林榮欽說的和所有人不一樣,但和他在高雄所作所為不一」、「難道所有公務員都是共犯」。而他更表示,後面開庭應該會很搞笑,他辦演唱會說是公益侵占,賣紀念品、找邱復生幫忙做網站也說是公益侵占,直言「後面開庭會很搞笑」。而今日審判長和法官都退庭時,法警準備為柯文哲上銬時,準備將柯文哲送回拘留室時,柯文哲突然再度向檢察官怒吼,嗆到「民進黨不會一直執政!」。
通緝犯帶名模妹與妻假行善真吸金! 士檢依公益侵占起訴3人
身障關懷協會(TDCA)過去以關懷身障名義而成立,但卻於今年的4月21日爆出假公益、真詐財醜聞,全案由士林地檢署進行偵辦,檢察官追出TDCA理事長陳品君以及其丈夫蕭靖、前模特小姑蕭瑋葶3人長期以公益名義募款,卻將善款用以私人生活,不僅買車、甚至飼養寵物狐狸,生活相當奢糜。士林地檢署今(8月11日)依照公益侵占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身障關懷協會(TDCA)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根據調查顯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2022年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TDCA以陳品君掛名為理事長,但實際掌權者為蕭靖,而蕭靖曾於2017年因為假冒「博大環球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並又向一名蔡姓投資人聲稱投資「拼車趣」平台可年回報150%,騙取20萬元,後又以中國資金卡關為由再借款70萬元,僅還10萬元便人間蒸發。最終法院在2021年判決定讞,蕭靖兩項詐欺罪成立,須服刑16個月並追徵77萬5,000元,蕭男遭判刑後也因此成為通緝犯。士林地檢署114年4月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搜索,並將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移送地檢署複訊後,認定涉案3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 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聲押獲准,而士林地檢署則於今日依照公益侵占等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
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赴廉政會說明 喊話:給高雄女兒加加油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捲入詐領助理及公益侵占等罪,由於攸關林岱樺參選高雄市長資格,民進黨今傍晚召開廉政會,林開會前受訪喊話,「請大家給高雄的女兒加加油,加加油」。林岱樺受訪指出,她遵照廉政會的規定,在會前不做任何回應,會後她會跟大家做說明。她還是會遵照廉政會決議,她會盡力的在廉政委員會當中,表達對她所呈現的相關證據,及自己的清白。她絕對是恪守民進黨的價值,清廉、行政、愛鄉土。隨後她又高喊,「好,給岱樺加加油,給岱樺加加油、給高雄的女兒加油、給高雄的女兒加油,給高雄的女兒加油」。
林岱樺涉詐助理費案偵結 弟弟、弟媳「100萬交保」釋煌智獲保落淚
高雄地檢署今(23)日偵結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檢方認定林岱樺與通法寺住持釋煌智、胞弟、弟媳等10人,共同詐領金額高達1496餘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公益侵占等罪提起公訴。法院昨晚裁定,林岱樺的弟弟林岱融及弟媳王瓊翎各以100萬元交保;住持釋煌智(俗名洪正威)則以80萬元交保;會計黃麗雪以20萬元交保。高雄地方法院昨召開接押庭審理4名仍處羈押中的被告,包括林岱融、王瓊翎、釋煌智及黃麗雪。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公布結果,林岱融與王瓊翎均以100萬元交保,釋煌智80萬元、黃麗雪20萬元。釋煌智得知交保消息時難掩情緒激動,當庭落淚並感謝法官,並向法庭承諾未來將不再與任何政治人物有接觸或往來。檢方對法院交保裁定表達尊重,表示是否提起抗告將於明日內部研議後決定。面對遭起訴處分,林岱樺昨透過四點聲明做出回應。她強調,自己從政多年最重視「清白」兩字,在偵查過程中已盡力證明清白,將與律師團隊在法庭上提出相關證據,爭取公道。她重申,「一路秉持良知,全心為高雄打拚,沒有一天鬆懈」。調查指出,林岱樺涉嫌以人頭助理及浮報加班費方式詐領公帑,不法所得約1500萬元,同時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此外,釋煌智被控透過「林三郎覺教基金會」挪用591萬元,用於支付林岱樺參選高雄市長初選的21名員工薪資,遭檢方依公益侵占罪起訴。至於政治獻金金流異常部分,雄檢表示將另案偵辦。釋煌智得知交保時難掩情緒激動,當庭落淚並感謝法官。(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