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評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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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NCC委員被提名人面對爭議兜圈子 劉書彬:行使職權難甩政治干預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23)日表示,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獨立機關,本來就不該甩政治干預,但NCC新任提名者羅慧雯在擔任鏡電視新聞台自律倫理委員會主委期間,對於鏡電視爭議只片面相信內部公評人報告,沒能做好外部自律委員會監督之責,未來要代表NCC超然獨立行使職權,很難讓人放心。7月底行政院宣布新一波NCC委員提名名單,擬由成功大學資工系特聘教授蔣榮先擔任主委、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程明修擔任副主委,另外政大廣電系教授黃葳威與世新傳管系助理教授羅慧雯則獲提名擔任委員。此提名送立法院後,10月開始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希望結束長達一年的委員人事延宕案,但目前同意權行使還沒完成。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NCC被提名者態度很難超然獨立行使職權。(圖/劉耿豪攝)其中羅慧雯備詢時坦言,目前NCC主管的多部法規仍停留在20年前舊思維,對於一日千里的科技革新早已無法含括,這是當前最需要調整的問題,因為根本不符合如今用戶的使用習慣,相關評鑑制度也須適度修改。羅慧雯也針對NCC主責的新聞媒體內容監管提出想法,她認為要用三層治理模式:首先是「自律先行」,第二「輿論監督為輔」,最後是「法律規範」。劉書彬則對此挑戰,直指羅慧雯在2020年至2024年大約3年半時間,擔任鏡電視新聞台自律倫理委員會委員,其間還曾獲聘主委,但在鏡電視包含股東組成與資金來源有疑慮時,卻反過來稱鏡電視有「雙軌制」,自己只是外部倫理委員會成員,必須先尊重內部公評人的調查,甚至還說「委員會不可能超過內部公評人的調查報告」劉書彬直斥這是外部委員「把自己做小了」。NCC委員必須獲立法院多數委員行使同意權方可上任。圖為立法院2022年對NCC委員同意權行使狀況。(資料照/黃耀徵攝)羅慧雯則強調,當時鏡電視管理層峰角力時,自己是首先跳出來調查與訪談當事人的,只是鏡電視內部公評人已經立案調查多時,當時自己是外部人員,選擇尊重內部調查結果,沒有問題。劉書彬感嘆,羅慧雯的回應仍在「兜圈子」打模糊仗,很難放心未來能貫徹NCC委員超然獨立的身分,很難期待達到自律。劉書彬續指,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2024年9月被法院裁定羈押以來,包含「小沈1,500」等影射性莫名其妙的內容滿天竄,其中被檢舉到NCC的鏡電視2件投訴案子,根本都不了了之,「民眾根本難以信任」她直指會再加強對NCC委員審查力度。
華視公評人報告出爐直指陳雅琳「高高在上」 她認了這點:不辭新聞台台長
華視新聞台自4月20日起接連出7次包,對此,華視公評人特別報告19日出爐,針對陳雅琳是否辭台長一職備受外界關注。報告中提到長陳雅琳辦公室在11樓「高高在上」,平常只有錄影要化妝時,才會在新聞部辦公室見到台長身影,而她先前在立法院備詢時曾表示,會忍辱負重,把華視新聞台這場風波處理到結束,目前她仍擔任華視新聞台台長。針對華視新聞快訊出包事件,立法院日前邀請時任華視董事長陳郁秀(左)與華視代總經理陳雅琳(右)備詢。(圖/報系資料照)華視公評人特別報告「華視新聞為什麼『崩壞』?-從新聞標題七連錯事件談起」19日正式出爐,這份由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華視新聞公評人王泰俐執筆的報告,提出4大疏失必須改進,包括華視新聞部的電視牆,自己華視頻道監看器竟然裝在編輯後方看不到,加上人力嚴重不足和海選制度,加上僵化編制導致人力補充龜速,至於外界關注的新聞台長陳雅琳,身兼多職的她,台長辦公室竟「高高在上」,意思是在華視大樓的樓上,只有錄影要化妝時才現身1樓新聞部辦公室。陳雅琳解釋華視新聞出包的狀況與原因。(圖/報系資料照)不過陳雅琳表示,「我上任時,原新聞部經理的辦公室已經給副台長蔡明達使用。另外兩個新聞部副理也在新聞部 有辦公室。當時莊總認為,新聞部空間已經不夠,我在11樓既然已經有辦公室,就不必在新聞部另外占一個空間」。她也坦承不常在新聞部辦公室,但表示每天的線上編採會議她都會盡量參加,也隨時和各級主管保持聯繫或開會。之前赴立院備詢時,陳雅琳透露想辭掉新聞台長,也跟董事長提過,現在她是華視唯一的副總,但她若辭掉,加上這次主要出包的製播部經理也被免掉職務,華視新聞部恐會變真空狀態,因此必須「忍辱負重」做善後,等新的董事會成立,她任務結束再請新的總經理請新的台長,而公廣集團確定20日要召開董事會,第7屆董事長將出爐,屆時陳雅琳的動向就會更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