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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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用公費請律師」告主持人李正皓涉圖利 高虹安不起訴確定
綠媒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正皓去年因爆料寡婦樓與新竹市民主段都更爭議,遭新竹市長高虹安提告民事求償100萬元,李正皓質疑高虹安利用新竹市府資源請律師打官司,向新竹地檢署告發高虹安及黃姓律師涉嫌圖利罪,檢察官不起訴高、黃2人,並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12日駁回再議,高虹安及黃姓律師獲不起訴處分確定。綠媒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正皓去年在節目上,一再爆料新竹市寡婦樓與新竹市民主段都更等爭議,引發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滿,認為李的說法影響新竹市政府聲譽,委請黃姓律師向新竹地 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開庭時,李正皓的律師以訴狀上原告竟是「新竹市政府」,質疑高虹安是用市府資源出錢請律師打官司,因此當庭告發高虹安及黃姓律師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新竹地院函轉新竹地檢署偵辦。李正皓告發高虹安涉嫌利用新竹市政府公費為自己打官司,指控本件的訴之聲明,自「被告應給付新竹市政府100萬元」變更為「被告應給付新竹市政府及高虹安各50萬元」,為高虹安訴訟上不當利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新竹地檢署偵辦時,高虹安及黃姓律師否認有圖利犯行,檢察官上月依罪嫌不足,將高、黃2人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將本案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新竹地檢署偵查已完備,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因此高虹安、黃姓律師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警專一言堂2/總隊長怒告隊職官妨害名譽 「因公涉訟」請律師全花公費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才被控「花公帑養網軍」,近日又有隊職幹部出面爆料,因為他以筆名發文為學生爭取疫情期間遠距教學的伙食費,事後竟遭學校「網巡小組」網路霸凌,不但被調離原職,還被總隊長向學校以「因公涉訴」的理由申請公費對他提告妨害名譽,實在離譜。該名隊職官A員(化名)表示,他發表文章後,不僅被調職,由原本帶學生的隊職官被丟到一個處室總成員不到5人的小單位,事後更收到法院通知,遭到總隊長提告妨害名譽,儘管後續不起訴確定,但仍無法抹平他受到委屈的心情。訴訟過程中,他多次希望以和為貴,希望能得到總隊長的道歉,只是苦等半年,卻連道歉都沒有等到。A員表示,道歉沒等到也就罷了,總隊長竟然利用全校師生集會時辱罵他整整一個多小時。A員說,他雖然利用筆名「飛星」在網路上發表文章,但從未想要隱瞞自己的身分,只要在同一體系生活的人幾乎都知道他的身分,而總隊長儘管自始至終未指名道姓,卻也明確點出他的筆名,痛罵他「只敢躲在網路後面沽名釣譽,卻不敢站出來讓大家驗證」。A員強調,會利用筆名在網路上發表文章,針貶校內時事,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透過校內教職員工座談會反映,均無法被重視,才會轉而利用這樣的方式試圖引起學校關注,沒想到卻被抹黑成此舉是為想升官。他無奈表示,「真的想升官的話,會在升官前夕搞這麼多事情,讓自己有可能沒辦法升官,最後還被調職打入冷宮嗎?」警專隊職官發表文章後不僅被調職,事後更收到法院通知,遭到總隊長提告妨害名譽,有如職場霸凌。(圖/翻攝畫面)A員指出,自己苦苦等待,抱持以和為貴的心態,換來的只是一紙告訴狀,讓他終於心灰意冷,因此決心提告反擊,針對總隊長在全校師生面前對他詆毀一事,反提告妨害名譽,討回公道。對此,警專學生總隊回應表示,有關該名隊職官指控其弟弟遭到三名長官強押進小房間上鎖訊問,只是大隊長為關懷所屬區隊長權益,提醒未來應注意事項之訪談,同時了解相關幹部之處置結果,並非行政調查,且該空間為開放式辦公室,當時也有其他同事在場,並非該名隊職官所述之關押訊問。學生總隊指出,該名隊職官控訴總隊長在主持晚點名時,當著全校師生面前痛罵他,只是總隊長對網路匿名者「飛星」所做出的言論進行說明,何況當時「飛星」身分並未查明,是直到北檢偵辦後才確認飛星就是校內隊職官之身分,且當時也無指名道姓,明確點出是何人,並無痛罵該隊職官一事。學生總隊強調,有關警專網巡小組只是為了針對學生網路發言建立預防機制,適時澄清,避免形成負面議題,成為媒體焦點,並沒有扮成網軍帶風向之相關情事。警專也透露,學校的投訴管道暢通,投訴案件均積極處理,案件均為舊案重提,相關案件均已對當事人回覆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