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圖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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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PA會館讓外籍女搞「全套」 負責人緩刑2年
陳姓男子於去(2024)年1月起在北高雄設立一家SPA會館,找阮姓女子當服務小姐兼櫃檯人員。這家會館找了多名外籍女子兼差,頗有口碑。警方於去年7月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查獲正在做性交易的兩組男女。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刑5月和3月,得易科罰金,都宣告緩刑2年,需支付國庫共12萬元。這家會館以有外籍女子做「全套」性交易而聞名,陳男提供會所給身材不錯、高挑的外籍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做性交易,每次費用2300元,陳姓男子得700元房間費用,其餘款項歸小姐所有。警方經蒐證,於去年7月8日晚間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剛好有兩組男女正準備做性交易,另有一名男客人排隊。岡山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負責人陳男與阮姓女子移送橋頭地檢署,橋檢起訴。陳男有妨害風化前科,他落網時與阮女都認罪,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處徒刑5月和3月,可易科罰金,2人都獲緩刑2年,但需支付國庫8萬和4萬元。可上訴。
阿嬤加入應召站 被法官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新北市1名已當阿嬤的余姓女子,加入「宅女奎丁」應召站,負責出面租房及打掃房間,每月可拿到2萬5千元的「打掃費」,所賺的錢需要撫養未成年的兒子和未滿周歲的孫子。警方破獲應召站時將余姓阿嬤一同移送法辦,士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新北市這名余姓女子加入「宅女奎丁」應召站,並依上級指示以自己名義租下套房提供性交易場所,再由應召站透過「捷克論壇」散布色情按摩訊息,而余姓女子每個月可得到2萬5千元的「打掃費」。判決指出,余女2019年加入以暱稱JOJO為首的「宅女奎丁」應召站,2019年4月20日時,以每月8500元價格向不知情的陳姓房東承租一間套房,後來生意越做越好,另名林姓成員也在同年向陳姓房東以7000元租下另一間套房。2020年11月員警執行網路巡邏時,在「捷克論壇」網站發現「宅女奎丁」的攬客廣告,依指示誘導對方上鉤,同年11月5日下午在余女承租的套房中查獲2名正在從事性交易的女子,當場查扣現金1萬6千元、保險套385個,潤滑劑4瓶、交易明細1張及行動電話1支。審理時,余女的辯護律師請求減刑,法官認為余姓女子之行為敗壞社會良俗,更曾2度在基隆涉嫌犯下相同罪名案件,當時她負責安排入住事宜、平日送餐、整理環境等工作,遭法院判處罪刑,應知本罪違法性,因此不符合減刑條件。法官審酌後,考量她坦承犯行,只有國小學歷、離婚且約2萬8千元的月收入需要撫養未成年兒子及未滿1歲孫子等情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