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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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淡如成最容易遭冒用名人! 吊車大王宣導反詐籲:勿貪小便宜
因應假冒名人詐騙案件日益猖獗,刑事局10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詐騙集團結合人工智慧(AI)影片生成技術,製作假冒公眾人物擬真影片行騙的最新態樣,同時邀請吊車大王胡漢龑出席,分享自身遭人假冒經驗,呼籲全民提高警覺、強化識詐能力,防範受害。其中,此外,刑事局也提醒,為防範普發現金1萬元詐騙,民眾應堅守「不點擊、不填輸、不匯款、不轉傳」四不原則,一切以官方資訊網站(https://10000.gov.tw/)公布內容為準。長年投入公益與反詐宣導的啟德機械起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胡漢龑董事長也特別出席,指出,自己也常被人冒用詐騙,周邊不少親朋好友也因此信以為真,慘遭詐騙,呼籲民眾應冷靜思考,切莫貪小便宜。針對假冒名人詐騙事件,數發部也統計出相關數據,發現吳淡如遭人假冒的機率最高,其次則為李蜀芳、辣媽Shania、杉本來了與張忠謀等人,而前立委高嘉瑜也是榜上名單之一。依據「165打詐儀錶板」最新統計,114年10月全國平均每日受理詐騙案件441件,財損新臺幣1億9,496萬元,較去年同期(585件、3億8,966萬餘元)分別下降25%及50%。詐欺手法受理數前3名分別為:網路購物詐騙,占30.29%居首;其次是假投資詐騙,占11.18%;再者是假交友投資詐財詐騙,占8.07%。若以財損金額觀察,假投資詐騙仍最嚴重,占比高達41.09%;其次是假交友投資詐騙,占19.01%;最後是假檢警詐騙,占16.96%。刑事局提醒假冒名人詐騙容易取得民眾信任,需要留意下列幾種詐騙手法:1、假冒名人贈書詐騙:詐騙集團以名人贈書、公益回饋或限定贈品作為誘餌,透過臉書等社群廣告引流,進而邀請民眾加入LINE好友或專屬群組,營造「獲利截圖」與「成功案例」穩定獲利假象,隨後假稱配送商品以詐取個人資料,甚至逐步誘騙民眾交付投資資金,最終造成財損。2、假冒名人推銷商品詐騙:歹徒冒用名人肖像、影片或偽造帳號,以「職人監製」、「專業團隊」等名義販售保健食品、減肥產品或其他生活用品,並透過通訊軟體持續詢問身體狀況、提供個別建議等方式建立信任,並以限時優惠、庫存緊張等壓力促成匯款。消費者除財損外,亦可能因收貨來路不明產品而對健康造成風險。3、假冒名人投資詐騙:詐騙集團假冒財經專家或企業領袖之名義,在社群平臺成立投資群組或製作廣告、貼文宣稱掌握內線消息,佯稱高報酬、短期大幅獲利,爭取信任,再安排專人私訊接洽或至住處面交收取投資款。常見遭冒用之名人包含黃仁勳、謝金河、張忠謀、張國煒等。4、AI生成影片詐騙:歹徒擷取名人既有影像或語音素材,運用人工智慧合成擬真影片或語音片段,製作看似「本人代言」之短片或直播截圖,用以背書商品或投資標的。該類手法結合社群演算法推播,擴散速度快且辨識難度高,易讓民眾在未查證下產生信任,進而下單或匯款,發現被騙。刑事局統計今年1月至9月,目前已通報下架假冒名人詐騙廣告共1萬7,461則,若民眾再發現類似廣告,可透過數位發展部「網路詐騙查詢通報網」通報下架,共同防堵詐騙訊息。鑑於政府普發現金1萬元政策甫上路,已有1位民眾遭釣魚簡訊詐騙、2位遭假檢警詐騙。其中,刑事局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破1件假檢警詐騙案,逮捕1位車手及1位協助架設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的犯嫌。另為協助民眾快速辨識詐騙手法,在「165打詐儀錶板」網站特別設立「普發現金1萬元」專區,彙整相關新聞、防詐宣導資訊及警方打詐成效,並即時揭露詐騙集團假借政府名義行騙的最新案例。民眾如接獲可疑訊息或有相關疑慮,均可至該專區查詢確認,避免遭詐。另外,內政部已於114年10月1日公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建立更完善的檢舉獎金制度,鼓勵全民共同防詐。檢舉車手者則可獲得最高1萬元獎金,凡所檢舉案件經法院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可依基準表先行核發三分之一獎金,待判決確定後再發給餘額,最高獎金達新臺幣1000萬元。另檢舉須於犯罪尚未被發覺前親自向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提出並製作檢舉筆錄,且不得匿名、僅陳述自身被害事實或涉及共同犯罪等情形,始得受獎。鼓勵民眾如有發現詐騙情事可積極檢舉,若符合法定要件最高可獲新臺幣1000萬元獎金。
遺失身份證未掛失就沒事?女孩捲詐騙案成詐騙替死鬼 提二審討公道
大陸湖南長沙一名女子小洛(化名)因身份證遺失,竟無端捲入詐騙官司,被法院判決賠償3萬64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萬元),儘管冒用其身份行騙的嫌犯已遭警方逮捕,案件仍須進入二審程序。詐騙者冒用小洛的身份資料與原告簽署留學合約,事後失聯引發訴訟。(圖/翻攝自揚子晚報)根據《揚子晚報》報導,事件起於今年7月,小洛突接到來自河南某鎮法院的開庭通知,內容指控她與原告簽署留學合約後收款失聯。原來,原告曾與一名自稱「升學顧問」的人聯繫,支付3萬6400元人民幣申請馬來西亞某碩士課程,對方卻於收款後消失,而該「顧問」所用姓名、身份證號及身份證照片均為小洛資料。小洛表示,她早於2024年5月遺失身份證並已補辦。根據中國《居民身份證法》及公安部規定,公民補辦身份證等同於向警方申報證件遺失,後續若被冒用,不應由遺失人承擔法律責任。初收到法院通知時,小洛一度以為是電信詐騙,後確認為真實官司,遂提交書面答辯,說明自己從未與該原告接觸,也未參與任何留學業務。她列出本人所有微信實名帳號,並指出對方使用的收款帳戶與她及親屬毫無關聯。法院一審認定聊天記錄中出現身份證照片即為小洛本人,裁定其須退還款項。(圖/翻攝自揚子晚報)然而,她未親自出庭。原告於開庭時補充新證據,包含詐騙者透過微信發送小洛的身份證照片。由於小洛未當庭應對,法院最終依據這組聊天紀錄判定微信帳號即為她本人所屬,並認為雙方存在合同關係,裁定她需退還款項。直到判決下達後,小洛才得知原告曾收到詐騙者傳送的身份證照片。她坦言,當時未出庭是因工作繁忙、旅程不便,也低估官司嚴重性。目前,小洛已聘請律師提起上訴,準備赴河南出庭應訴。律師指出,一審敗訴關鍵在於小洛未出庭反駁原告新增證據,且未能即時提交補辦身份證的證明文件。該律師強調,聊天記錄中並無直接證明微信帳號屬小洛所有,且收款帳戶亦非其本人持有。即便合約中寫有小洛姓名與證號,也未具簽名。若證明該合約為詐騙者冒名簽訂,則應由實際行騙者負責。11月5日,小洛接獲警方通知,冒用其身份的詐騙嫌犯早在一年前已被逮捕。警方表示,該嫌犯曾在其他詐騙案件中亦使用小洛身份資料,因此主動聯繫她。然而原告僅提起民事訴訟,並未對詐騙行為報案,導致警方先前無法知情。案件目前仍在進行中,小洛準備於二審親自出庭,盼能澄清誤會,擺脫莫名承擔的法律責任。
網路平台詐騙廣告零裁罰 洪孟楷諷:民進黨給「賞味期」
打詐五法上路,但是政府對平台業者上架詐騙廣告的裁罰數是零,引發外界質疑,行政院長陳建仁對此緩頰表示,投資詐騙廣告都在規定時間內下架,當然沒有裁罰問題;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12)日表示,詐騙廣告根本不能有「賞味期」,不是期限內下架就不罰,而是根本就不應該上架!立法院今年5月底三讀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網路禁登冒用名人引誘投資等廣告,平台業者若違規刊登,負連帶賠償責任,但6月28日生效迄今開罰數掛零。對此,陳建仁解釋,投資詐騙廣告,都在規定時間內適時下架,既然都沒有違反規定,當然也就沒有裁罰的問題。洪孟楷指出,詐騙令國人深惡痛絕,而打詐國家隊成立的那麼久,居然對於詐騙廣告沒有任何的開罰,陳建仁給的理由是期限內有下架,所以不罰,但難道在民進黨眼裡,詐騙廣告還能有賞味期?他說,應該是連上架都不能上架的東西,還能夠輕輕放下,民進黨政府真是太貼心了。洪孟楷質疑,過去無論是食安或是任何黑心商品,只要抓到上架就火速開罰,但令國人最厭惡的詐騙廣告,卻是可以上架後經檢舉再撤銷,那到底源頭的把關機制在哪裡?需要靠人民檢舉才會下架,那政府的作為又在哪裡?洪孟楷也指出,只要扯到綠營高官的影片,無論前閣揆蘇貞昌甩筆、陳建仁被冒用詐騙,總能在兩三天內火速破案,但其他普羅大眾百姓或是藝人的假冒,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上演。他諷刺,連處理詐騙都有權貴之分,民眾還能相信誰!「詐騙廣告是連上架都不能上架,而不是還有個寬容的賞味期。」洪孟楷說,放任詐騙廣告橫行,就是政府怠惰,多少國人或是家庭因為詐騙而受苦,這些坐冷氣房的高官們到底懂不懂有沒有聽見?他批評,不敢對詐騙集團大刀闊斧,那就等著國人讓選票來令縱容詐騙的政府下架!
「以為議座手頭緊」 女議員名遭冒用詐騙2人受害
台中市議員羅永珍在當地服務多年,深得民意支持,更因個性和善而交友廣闊,詐騙集團卻利用其名義「借錢」,1年內有2民眾受騙,被詐騙金額高達200多萬,羅永珍也澄清自己絕對不會亂借錢,希望別再有民眾上當。據了解,羅永珍的友人在去年端午節前接獲電話,以其名義要求借錢,還表示自己急需現金救命,該友人在情急之下立刻匯出210萬元,事後發現不對勁而詢問羅永珍,這才知道自己遭到詐騙,警方後也查到人頭帳戶,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羅永珍的名字近日卻再度遭到冒用,詐騙集團以其名義傳訊息給羅的許姓友人,許男以為「議座手頭緊」而匯款,詐騙集團還指示「有要事要處理,匯了之後千萬不要找我」,許男因而沒有跟羅永珍多加詢問,事後發覺有異,才向羅永珍提及此事。羅永珍則立刻告訴許男他遭到詐騙,也強調自己絕對不會胡亂借錢,更沒有第2支電話號碼或其他名字的帳戶,希望別再有民眾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