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假
」 假釋 請假 鈕承澤 強制性交 公司
出席彭振聲母親告別式!被問無法互動是否可惜 柯文哲長嘆後沉默離場
涉入京華城案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在案件審理期間不幸喪母,今(5)日上午於台北市公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同案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獲法院特准暫時解禁,並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陪同下前往公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曾遭羈押近一年,台北地院於9月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監控。其中明定不得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接觸、騷擾或探詢案情。由於彭振聲屬同案被告,柯文哲特向法院聲請准假出席,獲裁准後方能前往。柯文哲今日中午抵達會場後,雙手合十向靈堂致意,全程約停留15分鐘即離開。離場時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當記者問他「因身分無法與彭振聲互動、關心,是否有點可惜」時,他長嘆一聲,僅叮囑媒體「小心步伐、不要跌倒」,隨即快步離去。彭振聲在捲入京華城案後,接連遭逢家庭憾事。今年7月,妻子不幸墜樓身亡,消息傳出時,柯文哲曾表示深感震驚,並對所有因此受牽連的團隊與家屬表達歉意,坦言「讓大家受苦了,辛苦了」。如今,彭振聲在一年之內接連喪失家中兩位至親,其遭遇引發社會關注。 ※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Sir我今天請假!40歲男同事傳訊10分鐘後驟逝 死因為突發心肌梗塞震驚全場
一場突如其來的憾事,讓一名主管在早晨經歷情緒急轉的震撼。印度一名40歲的上班族,於13日上午8時37分傳訊息向主管請假,稱因背痛無法上班,短短10分鐘後卻因心臟驟停不幸過世,讓同事與家屬震驚不已。主管在社群媒體分享了這段令人難以置信的經歷。他表示,當日早上收到這位員工Shankar的請假訊息:「Sir,因為嚴重背痛,我今天無法來上班,請准假。」主管如常回覆:「OK,好好休息。」沒想到,11點接到同事來電,對方語氣沈重地告知Shankar已經過世,讓他當場無法置信,隨即聯繫其他同事確認並趕往Shankar住家,最終確認噩耗屬實。據悉,Shankar是團隊中任職六年的資深員工,平時身體健康,生活作息良好,不菸不酒,已婚並育有一名孩子。卻在毫無預警下發生心肌梗塞,令人不勝唏噓。更令人震驚的是,Shankar在生命最後的10分鐘內仍保持意識,傳出訊息請假。醫師指出,部分心肌梗塞患者可能在症狀初期僅感覺輕微不適,例如背痛,進而在短時間內惡化。主管最後感嘆:「生命真的無常,請善待你身邊的人,珍惜當下,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主管感嘆生命無常,呼籲珍惜身邊人並善待自己與家人。(圖/翻攝自X,@BanCheneProduct)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勞工1條件可請「謀職假」 雇主刁難下場慘!勞動部:最重罰30萬
台灣受到美國對等關稅影響,有部分企業開始放無薪假,近期更傳出有勞工申訴遭資遣,請謀職假卻遭雇主刁難。依勞基法規定,勞工遭到資遣,在預告期間可以獲得每周2日的「謀職假」,勞動部正式發函強調,雇主不得拒絕或刁難勞工申請謀職假,最重罰新台幣30萬元。有不少公司面對美國關稅衝擊,有的實施讓員工減班休息,而一些企業更是直接資遣員工。勞動部最近接獲多名勞工申訴,自己遭資遣後,向雇主申請謀職假,卻遭對方刁難,還要求必須提出具體求職證明文件,否則不准假。對此,勞動部發函釋,依照勞基法規定,雇主依照法規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勞工依法向雇主申請謀職假時已說明事由,雇主不得拒絕給假,更不能要求勞工提供求職相關文件;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指出,現代社會求職管道多元,線上投遞履歷、視訊面試皆不易提出證明。勞基法規定勞工於被資遣預告期內,每周有2日謀職假,薪資照給,若雇主不准假,將依《勞基法》第79條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王厚偉補充說明,謀職假的相關規定是賦予被資遣勞工的基本保障,自願離職者則不適用。至於近期勞工被資遣是否與關稅政策有關,王厚偉提到,不少企業遇到營運壓力,目前多以讓員工減班休息為主,大量解雇通報自4月7日以來並無明顯浮動。這次函釋主要釐清規範,提醒雇主們,也避免勞工權益受侵害。
男子請育嬰假帶女兒看病 3天後遭開除!公司下場曝
育嬰假不是女性可以請,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男性勇於使用。大陸有一名張姓已婚男子任職南京一間技術開發公司,他與妻子育有一名女兒,某次他依法請育嬰假帶未滿3歲的女孩去看病,3天後卻遭公司開除,氣得他申請勞動仲裁;最近當地法院判決,公司須支付張男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南京一名張姓已婚男子任職於某間技術開發公司,他與妻子育有一名女兒,依大陸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小孩3歲之前兩人每年分別享有10天育嬰假。在2023年5月張男向公司請育嬰假5天,獲得批准;同月張男又以家中臨時有變故,未滿3歲的女兒無人照顧,他必須再申請5天育嬰假,但公司這次以事務眾多不准假。不過張男因為必須獨自照顧年幼的女兒,多次與公司協商無果,他因為要帶女兒去醫院治療,從2023年5月22日起未到崗位,在5月24日就遭到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雙方勞動合約。張男發現自己被開除,氣得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對此,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近日公開這起案件最後結果,他們認為勞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張男的請假事由具有正當性,雖在請假流程上有所欠缺,但不屬於無故曠工行為,該公司未舉證證明存在事務眾多無法准假的情形,故仲裁裁決公司須支付張男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在台灣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雇主不得因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給予不利處分,包括解雇。男性勞工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向勞工局或相關單位申訴。
颱風重創台南!災民求軍方協助清理家園 賴清德:不能什麼事情都靠國軍
丹娜斯颱風日前重創台南、嘉義沿海地區,賴清德總統8日才到台南勘災,11日再度南下台南七股、將軍、學甲等地視察災後復原進度。災民當面向賴陳情,表示許多高齡災民無力清運家中毀壞物件,希望國軍幫忙。賴清德回「不能什麼事情都靠國軍」,國軍正忙著演習,法律也規定國軍不能進入民宅,社區要利用天然災害時訓練解決問題的能力。賴清德11日南下勘災行程,第一站到七股區西寮里。西寮里西興宮主委陳慶蒼向賴陳情,表示當地居民多為七八十歲的高齡長輩,無力將家中泡水受損的物件清運至室外,需要國軍的幫忙。「不能什麼事情都靠國軍!」賴清德表示,國軍主要任務是保衛國家,「必要時才能來幫忙」。賴清德強調,國軍目前正忙碌、正在進行漢光演習,「如果當天真的發生…要怎麼辦?」賴清德強調,社區還是要仰賴在地的力量,社區有力量才會安定。要利用天然災害時,訓練解決社區事務的能力。此外,法律有規定,國軍可以幫忙救災,但不能進入民房,私人財產的範疇無法介入。市府、區公所、民政局可結合義消義交義警,快速集結調派至災區協助。周間協助者,市府也請准假。當地居民陳情,當地不少民宅損毀嚴重,幾乎不能居住,市府能否派人協助善後?賴清德表示,全倒、半倒的民宅都需要拆除,南市府工務局會協助處理。賴清德表示,將比照過去地震災害救助經驗,運用現有的體制,提出此次風災的專案,專門照顧房屋全倒半倒、屋頂遭掀的災民。希望里長趕緊統計調查無屋頂災戶的數量,利用帆布先協助災民解決燃眉之急。此外,此次風災吹垮不少基地台,但基地台的修復沒這麼快,目前仰賴消防署派來「通信車」,協助災民的手機恢復上網通聯功能。市長黃偉哲表示,西寮里的災後復健需要專案協助,目前會用地震賑災善款餘額來應急,目前當務之急在於將掀開破損的屋頂先加蓋。目前北門6鄉鎮、新營區6鄉鎮等都是重災區,市府一定會加速復建進度。
街口支付母公司遭查封!大批用戶「逃命潮」 網急喊2方式先自保
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因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捲入與泰山企業36億元股權交易糾紛,遭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並准假執行。法院昨(10日)前往街口金科總部查封資產,消息震撼市場,也引發681萬名用戶對資金安全的憂慮。根據金管會資料,截至5月底,街口支付以681萬用戶數名列台灣第二大電子支付平台,僅次於一卡通的694萬人。事件起因於2023年5月,泰山前經營團隊決議投資街口金科36億元購買約四成股權,後因經營權更替,泰山新團隊質疑交易程序違法,向法院提告。台北地院今年5月判決泰山勝訴,街口金科需返還投資款並支付利息,法院並准許假執行查封債務人資產。昨日下午法院人員與警方前往街口金科總部查封,惟現場資產歸街口支付使用,並無街口金科財產,執行暫告無果。法院將依債權人補充資料續行查封,泰山並考慮聲請拍賣或進一步追訴。對此,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強調交易合法,否認資金憑空消失。但法院調查顯示,原本匯入的36億元資金已遭轉出,目前帳戶幾無資產,「36億」去向未明。街口支付則持續澄清,母公司法律糾紛與其營運無涉,平台運作與用戶資金安全無虞,呼籲外界勿過度聯想。儘管街口支付聲明強調自身為獨立子公司,財務與業務皆與母公司分離,且儲值金受100%信託保障,但社群上已有大量網友呼籲「快用完錢、解除銀行帳戶與信用卡綁定」自保。
街口支付36億股權交易無效 法院准假執行「赴母公司查封」
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以36億元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公司,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須返還交易款,並准泰山假執行;法院依據泰山公司聲請,今(10)日下午2時30分由員警陪同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債權執行查封。未料司法事務官抵達現場,街口集團各樓層員工臨時收到「居家上班」指示,紛紛離開辦公室,1樓入口處招牌也被抽走。街口支付范姓主管說,7樓辦公室是街口支付在使用,沒有街口金科的財產。泰山公司律師認為街口金科登記業務繁多,卻沒有任何員工在場,承租的辦公室及設備又都由街口支付使用,質疑街口金科迴避查封。司法事務官要求泰山公司律師再陳報相關查封資料。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是全資主導「街口支付」的母公司,如今遭法院執行查封,甚至可能被債權人泰山公司進一步聲請拍賣,「海角36億」的追償風暴是否影響街口支付658萬用戶權益,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高價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罔顧股東權益。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股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泰山公司也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左一)今天率警方,前往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執行查封,泰山公司律師黃福雄(圖右戴眼鏡者)也在場。(圖/讀者提供)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街口金科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成為流向成謎的「海角36億」。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日前親上火線,強調股權交易合法合規,宣稱泰山換了經營團隊合約就不算,太離譜了!否認36億元憑空消失;並主張泰山是街口的股東,街口有權運用投資款。泰山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上週緊急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科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由於相關帳戶執行無效果,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泰山公司的聲請,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科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的債權執行查封。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債務人拖延訴訟擴大損害,民事訴訟法設有「假執行制度」;在案件起訴後直到判決確定前,如果法院宣告假執行,債權人繳交一定金額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泰山公司根據法院查封情形,可依法聲請拍賣街口金科被查扣資產。
300多個工作天「近一半都在請假」! 她曬同事出勤紀錄:請假界的宗師
「根本是請假界的宗師!」一名女子分享,她近日在協助公司整理員工出勤資料時,發現有位剛被資遣的女員工,在1年3個月內請了162.25天假,將近一半時間都沒上班,讓她忍不住直呼是「SSR級請假傳奇」。這名網友近日在Dcard以「SSR級請假傳奇被資遣了」為題發文表示,她進到新公司約3個月了,剛到職時就知道有位30多歲的女同事在她入職前就在留職停薪,復職後只是偶爾露面,又突然開始神隱,「當時只覺得:『喔~這人好像滿會請假的耶』。」原PO說到,直到最近她幫忙整理出勤資料,才發現那位女同事根本是「請假界的宗師」,通常平均1個月上班22天,1年3個月大概是330個工作天,但該位女同事卻請了162.25天假,實際出勤不到168天。原PO透露,那位女同事總共請了10天特休、30天病假、14天事假、6天喪假、40天生理假、其他「不知道怎麼請出來的」的假40天、留職停薪10天,以及零碎時數共58小時,而這也讓她忍不住驚呼「等於快一半都請假耶,還沒算國定假日喔,各位!她可以開課教大家『勞工權益最大化操作術』。」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可能她就是在等資遣」、「這種我只有聽過公務人員這樣做過欸」、「你們公司居然還都准假,太神奇了」、「我們公司很多上午請假,下午才來上班,然後填加班到晚上10點」、「剛好我們公司有一個請假王,也是把病假、事假、生理假、特休請好請滿,每年幾乎有1次是車禍在家休養的假」、「生理假要怎麼請到40天,勞基法都沒說要給這麼多」。也有人指出,「我還真的看過有前輩是這樣的,但人家是高層的親戚,主管也只能X在心裡」、「不是,公司會准假也太怪了吧!我們公司很忙,請一天都很難了」、「我覺得自己事情有做完,請假完全沒差欸?各位都那麼奴嘛」、「我也覺得個人權益下完全沒啥問題欸,除非這位同事真的請假不在的時候造成單位困擾,不然其實為什麼不能把個人權益用好用滿」、「法律規定只是底線,私人公司的假不能少給,但可以多給,遇到特殊狀況,只要老闆點頭,還可以創造例外」。
陳菊病假已逾5個月徐巧芯喊換人 銓敘部:可請1年
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流感到高醫住院治療,隨後發現右側腎臟長腫瘤且有腦血管阻塞,因病請假至今已5個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5日質詢,院長級政務官員的病假時限多長?銓敘部政務次長懷敍指出,公務員有28天病假,且可申請延長,2年內可請1年,全國公務員全部適用;監院表示,陳菊1、2月的薪水已繳回國庫。陳菊迄今尚在病假中,適逢監察院爆發公務車濫用爭議,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質疑,陳菊已5個月未上班,會讓濫用公務車、違法亂紀的監委變本加厲,立委無法詢問陳菊,若陳菊身體狀況不允許,監察院長應換人做。吳宗憲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質詢也提到,希望陳菊可以早日康復,但外界也關注院長級別的政務官請假時限可以多長,是否有相關規範,也詢問是否有請假這麼久的案例。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回答「沒有這部分(院長請假那麼久)的印象」,懷敍則表示,依照「公務員請假規則」,公務員有28天病假,如果病假請滿還無法恢復上班,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內可申請1年,這套制度全國公務員全部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也表示,陳菊住院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每年有28日病假,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申請1年,在此之後就不能支薪,過去前監察院長王作榮也曾因病請長假,最後是由總統府批准假。陳菊去年12月下旬因流感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就診,出院前卻發現小中風,目前復健中;監察院證實,因陳菊住院期間未上班,不希望落人口實,因此決定繳回住院期間的薪水,目前已將1、2月的薪水繳庫。
三峽車禍駕駛身亡憂受害者憂無法順利求償 劉和然證實:法院已裁定假扣押
新北市三峽區78歲老翁余文正,5月19日下午在北大國小前高速衝撞,導致含駕駛在內的4死11傷悲劇,死傷者中更包含多位孩童,余則在搶救21天後身亡,而議員彭一書擔心駕駛不治恐導致被害人與家屬無法順利求償,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2日證實,法院已裁准假扣押余翁財產,市府將全程陪同家屬進行後續法律程序。5月19日下午4時許,國成街與國光街口時發生嚴重車禍,余文正在該路口高速衝撞,造成14位學生與民眾受傷,其中4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3人送醫後仍回天乏術,余文正同樣身受重傷,住院搶救21天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而宣告不治。彭一書2日在議會指出,受害者和家屬都很擔心「未來怎麼辦」,且將來在求償和啟動法律程序時,家屬沒錢打官司該如何是好,詢問市府目前是否已扣押余的財產,財產總數為何,並希望法制局能主動聯繫,給他們未來方向,讓傷者安心養病,罹難者家屬則可以好好處理後事。劉和然則證實目前法院已裁准余翁的財產假扣押,法制局長蔡庭榕說明,市府已在第一時間聯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出假扣押聲請,並於5月22日完成遞案,法院已正式裁准,但由於程序並不公開,無法透露具體扣押金額。劉和然說,市府已成立協助窗口,孩子由教育局統一,與每位家長保持聯繫,非學生的受害人則由社會局當對口,統整性跟法律部分則交給法制局當窗口,偵查部分交由警察局調查,法制局也會組成專案小組,提供被害人法律協助,並強調市府將全程陪同家屬進行後續程序。
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大陸未有效遏止 監院糾正行政院、教育部
監察院今(21)日發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林文程調查「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案」指出,近十年高階文官違法赴陸55人,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赴陸管理機制顯有缺漏,並衍生重大國安隱憂。經多方查證後,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監委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監委林文程說明,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文職公務員」,即相當於無依各項法律受事前出境管制之文職公務員,共分成兩大類,其一為全國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其二為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機構與學校之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及警監四階以下警察人員。本案糾正案文指出,近10年間計有318名公務員(含高階文官55人、基層文官263人)違法違規赴陸,並確信尚有未經發現之違法違規赴陸人員「黑數」存在,有待主管機關及國安相關單位持續關注查察。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知情卻未能妥採有效應處作為,各級公務員赴陸交流揭露制度迄亦未能落實,有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維護國家安全之立法意旨,並動搖國民對於公務員應踐履「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有關忠誠義務的信賴,實難辭怠失之咎。監委林文程以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舉例說明,警察人員即占165人,但並非警察人員違規情形特別嚴重,係因內政部警政署定期辦理全國警察人員赴陸清查之故。監委林文程分析指出,行政院早於103年已知悉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問題,並決議人事行政總處及法務部廉政署律定公務員赴陸抽查機制,惟迄今全國所有機關,僅有內政部警政署及大陸委員會落實所屬公務員赴陸抽查作業,故若以警察人員占公務員比率粗略推估,對於沒有抽查機制的一般公務機關,違規赴陸人員累積恐逾上千人,應非虛言。監委林文程補充說明,本案調查發現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中,有7人已依期限向服務機關申請赴陸,非屬惡意赴陸,係因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之嚴重疏失未送內政部審查,影響當事人權益甚鉅,且查部分發生違法違規赴陸案件之機關,未落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關准假始得離開任所規定,人事行政總處對全國人事人員之監督確有不周,故糾正人事行政總處。監委指出,另查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即占35人,且遍布各國立大專校院,內政部雖已函請各國立大專校院遵守赴陸管理法規,然部分教育人員卻不甚明瞭赴陸管理法規,還有少數教育人員故意不遵循教師請假規則,甚至在機場經告知違反規定仍執意前往,致使違法赴陸事件頻傳,教育部對國立大專校院未盡宣導與監督責任,顯有怠忽,亦予糾正。此外,基層文官違規赴陸案件懲處情節,同一類型之違規事實,各機關分別核予「大過乙次」到「申誡乙次」及「履歷存記(書面警告)」不等之懲處,甚有以「口頭警告」或根本未簽辦追究行政責任,是其懲處寬嚴程度不一,亦有違平等原則。監委林文程表示,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雖未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惟於經辦公務過程仍可能接觸機敏事務,實務上公務員依法定程序申請赴陸,服務機關及內政部幾乎照准,惟本案調查卻發現至少有318位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其中最嚴重事例首屬國立中央大學前教授(兼任該校通訊系統研究中心主任)陳錕山投共案。審視違法違規赴陸案件背後原因,似非僅係旅遊、探親等單純原因,尚包括在大陸地區交友、不正當男女關係、違規修讀學位、參加學術研討會或兼課、私人置產或是經營商業等,在在潛藏國安風險。監委林文程提醒,中共近年訂定「網信部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法令,然中共的法律規定及實行常服務於政治,中共國安人員辦案得不遵循刑事訴訟無罪推定、緘默權等普世原則,並明文賦予國安人員可以檢查入境人士之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等權限,不僅對於赴陸公務員之人身安全威脅加劇,且我少數公務員或有使用私人資訊產品處理及聯繫公務,對於政府機敏事項洩漏風險遽增,亦不能排除赴陸公務員在中共威逼或利誘之下,返臺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可能性。林文程表示,因此,政府在公務員申請赴大陸之前,應提醒公務員赴陸之相關風險,並須於陸委會網站辦理登錄,且勿攜帶任何處理或儲存政府資訊產品赴陸,返臺後亦應落實填寫返臺通報表,如在大陸遭遇異常情事,尤須切實通報。
明天勞動節放假啦!上班「薪水雙倍價」常見QA懶人包一次看
明天5月1日即將迎來「勞動節」,只要是勞工就能放假一天,不過像是軍公教、醫師、公務人員等7大行業,則不具休假資格仍須上班。對此,104人力銀行也貼心整理出「4大QA」,勞動節假勤規定懶人包一次看。●51勞動節誰要上班?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受僱於企業、雇主、領薪資等工作者,均屬勞工身分,因此勞動節當天可放假一天,至於「軍公教」及「7大行業」則不適用放假規定,包括小吃攤販、醫師、教師、家事服務工作者、職業運動球員及教練、事業單位經理人、外包工作承攬人。●勞動節出勤如何算薪水?雇主若需要勞工於勞動節當天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加倍發放工資,若勞工出勤8小時以上,則需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採排班制勞工,若勞動節排定休假日,可再補休假嗎?若勞動節當天班表已排定休假,勞資雙方可協商約定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勞動節想多請1天連休4天,雇主能拒絕嗎?勞工行使特別休假排定權後,雇主僅能在「具備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且「必須先和員工協商」,才能更動勞工排定的特休日期,否則若直接不准假,將違反《勞基法》規定,可處2至100萬元罰鍰。
女公務員月事請例假 遭主管撂話「納入考核」還要上門家訪…處置引發網友論戰
「生理假」是法律保障女性員工的權益,不過一名女公務員指出,她因為月事來潮很不舒服,向主管提出要請生理假,卻遭到主管質問「質疑距離上次生理假是否合理?」還要求「請具體說明不適到無法上班的具體理由」。之後更揚言要納入平時考核,更會同人事到她家進行家訪,讓她忍不住抱怨:「我又沒有濫請,一個月一次生理假是我的權利,主管還說身體不舒服要提供具體證明,我要說什麼?就肚子痛我能怎麼說,而且我生理痛要提供什麼證明?」事件曝光,引起網友熱議。一名擔任公務員的女網友14日在PTT、Dcard發文,表示因為月事來潮、身體不適,在上午8時許傳訊息向主管請假。不過主管先是質問「請問距上次請生理假期間是否合理?另外是否身體確實有不適?」還要求她「具體說明不適到無法上班的具體理由」,並向這位原PO表達「依規定可以請,但不是濫請」,還表示「這是主管有監督之責,妳也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算原PO強調自己肚子痛、可以補上醫生診斷,主管仍讓她索討工作資料,並表示自己「還未准假」並向她追討要求「提出證明」,不過原PO因為已經休息,沒有看到主管的傳訊。直到中午12時許,主管進一步質疑原PO「無故不回覆說明」,強調「未提出合理說明得不予准假」,還宣稱要將相關情形「納入平時考核」。原PO稍晚看見訊息,澄清自己在休息、沒看到訊息,主管卻強硬通知下午將和人事一同上門進行家訪,讓原PO覺得相當不合理,「所以請生理假還要被評分?用這個來威脅我考核分數這樣對嗎?所以都沒請生理假的同仁就可以比較高分?」她原PO強調,自己沒有濫請生理假,「一個月一次生理假是我的權利,主管還說身體不舒服要提供證明,一直要我提出具體說明,我要說什麼,就肚子痛我能怎麼說,而且我生理痛要提供什麼證明,法規也說不用證明,我真的是覺得莫名其妙!」還苦惱:「所以請生理假還要被評分?用這個來威脅我考核分數這樣對嗎?所以都沒請生理假的同仁就可以比較高分?」對此,許多網友紛紛回應,「啊是要什麼證明,要把帶血的衛生棉丟他臉上這樣嗎?」、「是我的話,叫他們在我家廁所等一下,我一定要請他們來參觀我用過的衛生棉」、「太扯了吧?我車禍主管也來訪視,同樣是訪視,講話語氣跟一整個態度完全不一樣。」、「勞動部說生理假免付證明,公務人員應該也適用吧?」還有網友提醒:「如果你是公務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4項,機關不得拒絕你請生理假:如果你是聘僱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4項,也不能拒絕你請生理假。」在該則發文下,有不少自稱是原PO同事的網友匿名留言,表示原PO在工作上表現有可議之處,才會遭到主管緊迫盯人。不過仍有網友認為「一碼歸一碼」,「現在是說生理假欸!如果覺得她很雷可以再發一篇讓大家罵一罵,請支援血流成河圖。」
同事亂丟機場針頭!護理師遭刺傷崩潰 曝主管反應「又不一定會得愛滋」
一名來自防疫第一線的護理師陳情,被同事亂丟在垃圾筒內的30幾支針頭刺傷,導致必須服用抗愛滋、抗梅毒等藥物,並且須持續追蹤,沒想到請假時還被刁難。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抨擊,「們的國家是這樣對待第一線嗎?」黃瓊慧痛批,這些針頭抽過來自世界各地「有症狀」旅客的血液,血抽完後要放在專門裝醫療廢棄物的盒子內,不能亂丟,而該名護理師卻因為同事隨便棄置亂丟,被有感染疑慮的針頭刺傷,有很大的機率得愛滋病、梅毒、B型或C型肝炎,以及各種性病或傳染病。黃瓊慧提到,當天該名護理師自行就診後,醫生立即要她服用抗愛滋、抗梅毒等性病的藥物,而且需要持續追蹤,因為愛滋病有潛伏期,而她服藥之後產生不適的副作用,所以向主管請假,豈料竟受到各種刁難,說要簽呈到疾管署長那邊才能予以准假,主管還說她「想法太負面了」、「又不一定會得愛滋」。黃瓊慧說,「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精神勝利法?她身心受創去看精神科,整個人瀕臨崩潰邊緣,陳情時向我淚訴,她還沒有結婚、潔身自愛,怎麼會搞到要服愛滋病的藥?而且還有好多地方沒有去,家裡有爸爸媽媽需要照顧,後面的人生該怎麼辦,我聽了也好難過鼻酸。」黃瓊慧指出,事發至今,那位亂丟針頭的同事還在悠哉的工作,該單位也沒有對其有什麼調查或懲處,但被亂丟針頭扎到的同仁卻身心靈受創,真的情何以堪。
妻進ICU公司不准假…尪上班痛哭遭經理酸「演很大」 副理給假竟被調職
「公司可以這樣幹嗎?沒違法嗎?」1名人夫控訴,妻子上週住進加護病房,因為工作太多,自己沒辦法請假,上班時忍不住情緒崩潰痛哭,不料竟被經理狠酸「演很大」,對方甚至嘲諷「老婆這樣應該要放鞭炮才對」,後來副理看不下去,讓他趕緊到醫院探視老婆,並多給了3天假,誰知事後竟慘遭調職。原PO在爆料公社APP「匿名公社」發文,上星期太太住進加護病房,因公司滿單無法請假,「上班到一半,我情緒低落忍不住大哭,同事都在安慰我的時候,經理走來酸我演很大,老婆這樣我應該要放鞭炮才對。我氣到一度無法呼吸差點昏倒,後來副理過來,直接要我收拾東西回家」。人夫提到,副理還多給了3天假,要他下週再上班,自己很感激,誰知日前看到人事命令,發現對方竟然被調職了,「理由是違反公司規章,同事說因為經理堅持不准我的假,是副理硬要給我休,聽同事說副理打算不幹了,我很內疚」。原PO強調,當天同事有支援自己的工作,對公司進度並無影響,「我去找經理,他只說大家都不聽他的話,他要殺雞儆猴,原本要找我開刀,是副理自己要扛的,聽完更內疚了,公司可以這樣幹嗎?沒違法嗎?」貼文引發討論,大批網友傻眼直呼「蒐集完證據,可以檢舉霸凌,跟不給休假」、「要po出公司名,要鬧大點,先讓地方政府的勞動局介入,不行再到中央的勞動部介入」、「主管仗著員工還要繼續上班工作養家糊口,隨處可見的職場霸凌亂象,真的是比8點檔還狗血」、「這種爛公司趕緊逃吧」。
7旬母住院除夕大驚喜 兒女到病房辦圍爐宴超孝順
彰化一名75歲許姓婦人,去年底因車禍住院開刀,後轉到員林市宏仁醫院進行復健,婦人惦記農曆年無法回家團圓,主治醫師雖准假4小時,讓許婦可以回家吃年夜飯,但其子女擔心影響病情,決定把圍爐餐移師病房,子女窩心舉動,不僅讓許婦好感動,也讓醫護人員印象深刻。許婦大女兒劉小姐說,母親去年11月車禍,不僅撞斷肋骨、左小腿骨折、嘴巴破相,還顱內出血住進加護病房,送員基開刀後,轉入常春醫院復健,仍需插鼻胃管,無法自行走路,1月中轉入宏仁醫院持續復健。75歲許姓婦人惦記農曆年無法回家圍爐,子女把圍爐餐移師病房,一家人團聚吃飯。(翻攝畫面)由於許婦內心惦記著農曆年無法回家與家人團聚圍爐,許家子女在過年前與主治醫師討論,獲醫師同意許婦除夕夜回家4小時吃年夜飯,但許婦子女商議後,想給許婦一個驚喜,決定在除夕夜把圍爐宴帶到病床前,和許婦在病房團圓,讓許婦直呼感動。宏仁醫院護理部主任蕭麗紋說,許婦子女非常孝順,每天都輪流探望,看到全家人在病房吃團圓飯,讓輪值無法回家吃團圓飯的護理人員也覺得很溫馨,持續監測許婦的病情,營養師則協助叮囑許婦飲食情況。收治許婦的宏仁醫院醫療副院長蘇俊郎說,過去確實看過很多「久病床前無孝子」的案例,但病塌也有許多孝心感人的故事,今天查房評估許婦的狀況已好轉許多,經由積極的復健,已移除氧氣與鼻胃管,也開始練習使用助行器走路,對子女與病人來說,就是最好的新年禮物。
春節放假由來為何?居然與袁世凱有關
過年春節到來,不僅有假期可以放,還是家家戶戶團圓時刻,但春節的由來跟袁世凱有關你知道嗎?其實中華民國歷史上有長達4000年的時間是沒有「春節」的,這個詞彙被創造至今不過才100多年。「春節」本來專指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這個在中國已經有4000多年歷史的節日,卻是在中華民國正式確立名字為「春節」二字的。民國3年,當時的內務部民治司總長朱啟鈐上呈公文,請求將新春(春節)、端午節(夏節)、中秋節(秋節)、冬至(冬節)定為四節,「我國舊俗,每年四時令節,即應明文規定,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凡我國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員,亦准假一日。」一方面開始實施西元紀年、方便與國際社會接軌,另一方面保留中國傳統社會習慣使用的農曆,同時讓兩種制度並行。於是,袁世凱批示:「據呈已悉,應即照准,此批。」從此將西元年的1月1日稱為「元旦」,農曆年的正月1日則稱為春節,允許新年、端午與中秋這三個以農曆紀日的民俗節慶放假,主要還是因當時是「五族共和」的風氣,至於冬至是在陽曆12月21日至23日間,與農曆無關。這個決議在1914年起開始實行了,就是從這裡開始,農曆當中的「過年」改成了「春節」。1916年袁世凱稱帝後不遂憂憤而死,北洋政府卻仍遵循袁規,新年、端午與中秋按農曆放假,沿用至今。
向民眾鞠躬道歉!鈕承澤假釋赴北檢報到 免戴電子腳鐐「僅需定期報到」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因2018年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他赴花蓮監獄服刑,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假釋,鈕23日出監,下午赴台北地檢署報到,他離去時,對媒體詢問問題未回應,只說「謝謝大家,新年快樂」。檢方要求他定期赴派出所報到,接受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酒測、禁止其接觸被害人及必要時施予測謊等處遇措施,不須配戴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北檢表示,鈕至北檢執行科報到後,由執行其案件之觀護人告知有關保護管束中相關規定及應遵守事項,並提醒其勿重蹈覆轍。北檢說,本案經花蓮監獄之「再犯危險評估報告」認定屬低再犯,北檢觀護處遇小組討論評估後,未對其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但因其所犯為性侵害案件,因此施予密集觀護之處遇措施,其須接受觀護人室會銜轄區婦幼警察隊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警分局、派出所等建立之社會安全監督網絡,遵守包含需定期向警局(派出所)報到、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酒測、禁止其接觸被害人及必要時施予測謊等處遇措施,以協助鈕順利復歸社會。導演鈕承澤(見圖)犯性侵罪遭判4年徒刑,2021年11月底到花蓮監獄報到,4度申請假釋,日前獲准,23日上午花蓮出獄,下午赴北檢執行科向觀護人報到。(圖/中國時報記者陳俊吉攝)鈕承澤2018年11月不顧劇組女員工反抗強壓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卻又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一、二審法官認定他並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北檢原於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也獲得花檢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人監。鈕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鈕自2023年12月因服刑過半,首度向監所提出假釋申請,經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去年12月第4度申請假釋,終於在今年1月16日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