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費
」
台電工會1/揭企工幹部詐領出勤費反遭記過 台電員工心寒另組工會
台電公司在丹娜絲颱風後動員第一線員工全力搶修、復電,地方的台電員工以「台灣電力產業工會」(產業工會)名義發表聲明,呼籲台電不要為搶修進度而忽視員工權益,未料引發「台灣電力工會」(企業工會)大反彈,指控產業工會代表性不足,還有人放話聯結產業工會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關係密切,更與民眾黨結盟。產業工會喊冤說,他們為日夜趕工搶修的基層員工發聲,卻被刻意放大「擺拍」、「大內宣」等字眼藉題發揮,還煽動政黨對立情結,凸顯企業工會打壓基層員工的心態。台電企業工會17日發表嚴正抗議指出,「台灣電力產業工會」係台南市區域性的「產業工會」,與企業工會之組織與規模天差地別,產業工會聯合少數「妾身未明」的所謂工會,企圖混淆視聽,其心可議,該工會聲明僅係極少數員工之意見,如何能代表台電全體員工之心聲。聲明痛批產業工會人士,為了競逐工會權力而傷害同仁的形象,對於少數人為了一己之私而傷害全體同仁的不實指控,企業工會予以嚴正譴責。丹娜絲颱風造成高雄梓官區通港路高壓電斷線,台電同仁深夜冒雨進行搶修相當辛苦,台電產業工會主張第一線搶修人員應獲得優於勞基法的補休及加班費。(圖/台電提供)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17日也表示,「台灣電力產業工會」領導人一向跟民眾黨非常友好,該工會聲稱被要求「擺拍」,以造謠生事做出傷害台電員工和台電聲譽的說法,背後可能還有政治目的,痛批藍白政黨為了選情危急,找側翼與產業工會發聲明,打擊台電與國家,是另一個斧鑿斑斑的操作。台電產業工會秘書長顏柏程澄清說,產業工會在引發爭議的聲明有三大項訴求,第一、是要求查明李姓員工觸電的原因,並加以改進以免再度發生;第二點闡述,讓災區儘速恢復完全供電是公用事業員工的天職;第三點是呼籲台電公司檢討公司人力需求,該有的補休、加班費和相關待遇,台電公司應該優於勞基法給與。但他說,台電公司跟企業公會沒有看到這篇新聞稿的重點,只挑其中的「擺拍」、「大內宣」,拿出來大加撻伐。「還說我們(產業工會)沒有代表性,我們本就只是小工會,從來就沒有要爭代表性,單純是想為基層員工發聲。」顏柏程無奈地說。「我是民進黨黨員,有人卻故意對外放話,說我跟民眾黨結盟。」台電產業工會理事長歐子銘說,不僅他自己,業產工會裡另有人也是民進黨黨員,之前為了推動成立台電的地方自主工會,今年已經請假北上到立法院十多次,還兩度拜訪台南的民進黨立委,卻沒有獲得正面的回應,他們只好尋求在野黨立委的協助,後來民眾黨邀請他們在勞動節前夕一起開記者會,未料遭有人心指稱產業工會跟民眾黨同聲一氣,企圖激起執政黨及其支持者對產業工會的敵意,而且協助成立台灣電力產業工會的也不是親在野的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而是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台電產業工會理事長歐子銘說,他揭發企業工會幹部冒領出勤費,結果卻被記了一支大過,企業公會未跟勞工站在一起是他另籌工會的動機之一。(圖/甯其遠攝)回想當初決心自組工會的契機,歐子銘說,他2020年在工會舉辦的講座上,指出企業工會新營分會的蔡姓幹部冒領出勤費,實際未出外勤卻請領費用,結果公司政風組以查無實證結案,歐子銘更遭公司以「造謠生事」為由記了他一大過,蔡姓幹部還提告歐妨害名譽(經檢方調查不起訴);事後這名蔡姓幹部因冒領遭起訴,在今年5月以詐欺罪名一審判刑4個月,現尚因涉嫌偽造文書及誣告遭偵辦中。歐子銘說,他遭記大過,當年考績變成丙等,不僅薪級無法依年資升等,工作獎金、績效獎金也全沒了,心中萬分不服,因而向監察委員陳情,監委於2023年3月完成調查報告指出,台電內部調查時,案件相關的電腦檔案及車輛駕駛日誌等文件竟通通遺失,「有否遭蓄意破壞及銷毀,以達到湮滅證據之目的,自有進一步查明之必要」,除另行文請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地檢署調查外,也要求台電新營營業處及政風組還其清白。歐子銘說,監察院調查過程中發現他的指控有所本,妨害名譽也不起訴,建議台電重新審議對歐子銘的懲處,台電新營營業處召開獎懲會議,調降為記一小過,但再要下修時,出席的企業工會代表堅持不願意,並集體退席讓會議開不成,他因此澈底對企業工會心寒,決定另外籌組新工會,但因現行《工會法》的限制,只能先行成立產業工會,卻還是遭企業工會阻撓,要求台南市府撤銷核可,他也因此找立委幫忙。沒想到,這次「擺拍」風波,台電企業工會竟又藉題發揮,打壓他與產業工會,還「抹黑」他與民眾黨結盟,讓他籌組地方工會的決心,更加堅定。
台電工會2/工會幹部由千分之4代表選出 基層質疑同一批人長期把持
台電員工搶修風災,引發台灣電力工會(企業工會)與台灣電力產業工會的「代表性」爭議,企業工會發聲明表示,該工會是台電唯一全國性工會,會員近2萬9000人,達台電員工人數99%以上,而台灣電力產業工會(產業工會)是台南市區域性的電力產業、而非台電公司工會,僅代表極少數人意見。產業工會反擊指出,企業工會由少數的工會代表選出,長期以都由同一批人把持運作,呼籲台電公司與台電企業工會高層應著手改善工會幹部選舉方式,並促請立委研修《工會法》賦予成立地方廠場工會的權力。依據《工會法》第6條規定,台灣的工會組織可分為企業工會、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三種類型,企業工會是由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企業的勞工所組織的工會,例如台灣電力工會,是由台電公司的員工組成。產業工會是由相關產業內的勞工組織的工會,例如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台灣電力產業工會,只要是從事該產業者都可以加入。職業工會則是由具有相關職業技能的勞工組織的工會,原則上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區域,例如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許多大型企業、尤其是前身為國營的企業,在企業工會外也同時有產業或職業工會,例如台鐵有台灣鐵路工會(台鐵企工)、台鐵產業工會(台鐵產工)及全國火車駕駛產業工會(火產工);華航除了企業工會外,還有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及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台電產業工會秘書長顏柏程在台電任職逾30年,這次仍參與第一線風災搶修,他澄清產業工會從未爭代表性,只是想為基層員工發聲。(圖/讀者提供)台電產業工會理事長歐子銘說,台電企業工會是全台最大的單一工會,而且《工會法》第7條明訂,企業若有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因此所有台電員工在剛進入公司時,自然都會加入工會,該工會會員占員工人數99%以上,一點都不奇怪,應該說是理所當然,但也因人數眾多,造成目前的積弊。「工會人數眾多,加上幹部產生的制度,導致勞權控制在上面少數人手裡,造成企業工會本質上算「資方工會」,並不是真的與基層勞工站在一起。」歐子銘指出,台電企業工會會員近3萬,都是靠會員「間接」授權幹部運作,問題就出在工會幹部的產生方式。台電除了在台北的總公司外,企業遍布全台,各地方的區營業處、供電系統的區營運處、電廠系統跟輸變電工程處都各自有台電企業工會分會,各分會每4年會選出工會代表,由這些代表出席會員大會,選出工會的理監事,再由理事互選出常務理事及理事長。每個分會能選出的代表人數不同,250人以下的分會可推選1人、250以上2人,依此類推,人數最多、有3000名會員的總公司則可選出9位代表,全台灣約2萬9000名會員,最後由130多人代表他們選出工會的幹部,代表比例不到千分之4。歐子銘直言,能選上工會代表的,通常都是現有工會幹部屬意的人選,結果就是,同一批人長期掌握企業工會。台電產業工會理事長歐子銘呼籲,台電企業工會應改變幹部選舉方式,讓會員直選,並開放各分會成立正式的廠場工會。(圖/台電產業工會提供)各處台電企業工會分會,雖非正式登記為法人的工會,但實際上處理各地營業所、營運處等單位的勞資問題,每2年改選一次理事,並互選出常務理事。台電產業工會秘書長顏柏程點出問題所在說,分會的常務理事實際上為分會的理事長,但不受《工會法》規範,沒有任期限制,再加上理監事選舉採連記制,若應選出7名理事,則每位會員可在選票上投給7個人,此制度造成既有勢力的派系更加穩固,每次派出7人參選,用要求旗下員會一次投給這7人,其他獨立參與的人就幾乎沒機會。顏柏程說,新營台電企業工會分會,十多年來也都是同一批人掌權;而人的天性,權力握在手中久了就會鬆懈,難免出現徇私舞弊的事件。蔡姓工會幹部詐領出勤費,工會卻包庇自己人,懲罰吹哨者歐子銘,只是冰山一角,顏柏程自己也曾因為打算參選工會理事,而遭到放話抹黑攻擊。台電企業工會指控,產業工會並非企業內的工會,不具代表性。對此,歐子銘說,他原本有意成立「廠場企業工會」,但《工會法》原本規定成立工會的單位必須有獨立的預算與人事權,包括台南新營營業所在內的台電各處、所,人事、經費都由總公司管理,因此無法成立獨立公會。然而,2年前憲法法庭判決此規定違憲,必須在2年內鬆綁,所以他才會先成立產業工會,並尋求在野黨立委的協助修法,未來讓各地方分會能成立獨立的廠場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