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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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友人合資買房! 他想賣友竟開「3年前市價」 律師:自保只剩1選項
買房糾紛時有所聞,有民眾透露與友人5年前合資買房,房貸掛在自己名下,再由朋友匯款分攤,直到近期出現資金需求,希望能把持分依照實登價格賣給對方,卻被要求以「3年前」的市價轉讓,最終鬧上法院,對此律師直言自保只剩1個選項,最好還是能再多溝通。民眾在Dcard發文表示,大約5年前與朋友一起買預售屋,貸款掛在自己名下,原本說法友人每月匯款到指定帳戶,以房租模式分攤房貸,直到雙方為了出售持分撕破臉,甚至對簿公堂。原PO透露,自己近期有資金需求,提議把持分賣給朋友,對方主張以三年前的市價計算,並且主張扣掉房貸再行收購持分,由於住在房子內也拒絕賣給第三方變現,自己同樣也反對用三年前的行情拋售持分,希望比照現有實登行情,由於意見歧異只好訴諸法院。該民眾強調,提告友人有4大考量,首先是房子掛在自己名下,勢必影響未來的申貸條件,銀行會根據這筆紀錄評估核貸風險;第二個考量也是房貸風險,必須獨自承擔資金缺口;第三個考量是對方拒絕把房子肯賣給第三方,害自己的資金卡住;第四個考量是房價談不攏,無法認同用3年前的行情拋售持分,基於上述四點只好提告對方,請求法院強制鑑價並且拍賣處理。文章吸引留言,不少網友對案嘖嘖稱奇,有人表示「我只能說你是個人才,竟然跟朋友一起買房子」、「那就賣掉,給他三年前的價格的價錢」、「絕對是前男友或是前女友」、「你說他貪心想用便宜的價格買,那你要用漲價的價格賣就不貪心了嗎?不如各退一步,用原價跟漲價後平均後的價格」還有人建議表示「以我的經驗 最簡單最單純就是分割走法律途徑」、「我是地政士,共有物談不攏,申請變價分割可以解決你目前的困境」。針對原PO的疑慮,義理法律事務所莊勝榮律師直言,由於實價登錄僅供參考,原PO主張以實登行情出售持分「缺乏法律依據」,還是要與友人充分溝通,倘若對方不同意也沒辦法,似乎只剩分割共有物一途,不妨申請變價分割,因友人保有優先承購權,就看對方是否接受,但缺點是銀行鑑價可能會打八折,拍賣流標也會有折價風險。莊勝榮提醒,不論情侶或者朋友共同買房,最好把房子掛在其中一人名下,處理產權問題比較不會複雜,房貸分配也盡量避免匯款分攤模式,倘若日後必需處理掉房子,最好的方法是協議賣給第三方,變現後再均分資金,對彼此相對都有保障。 靜謐×自然×品味 衡美沚 高端生活家獨具慧眼之選 北士科最貴案每坪143萬! 遠雄:輝達來了「沒大調房價」 泰嘉開發深耕九份子 《一字得》全新國際飯店級地標
兄弟獲父贈農地 出售持分竟被「連帶追稅」!地政士提醒:親兄弟明算帳
台灣的農地因享免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長輩為避免死後爭產,常採用「生前贈與」方式,但又擔心子女偷賣掉而以持分共有的方式來登記所有權。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鄭文在提醒,這樣的作法只「對了一半」,最好要再加一份「分管契約」才完善。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簡單來說,受贈人可享免贈與稅與免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但受贈的農地須於5年內持續作農業使用,若未依規定經營,國稅局將追繳應納稅賦。需特別留意的是,國稅局的列管方式為「按筆計算」,即使農地為兄弟共有,只要其中一人出售持分或沒做農用,則整筆農地都可能被視為違規,導致所有共有人連帶要補課贈與稅,因此慘受池魚之殃。為避免此類風險,財政部曾於公函(台財稅字第0920457556號)說明,若受贈人能提供「分管契約」,且契約明確界定各共有人之持分範圍,依財政部〈89年11月7日台財稅第0890457801號函〉的解釋,則未遵守規定者僅須為自身持分部分追繳贈與稅,不會牽連其他共有人。鄭文在解釋,《遺產及贈與稅法》的初衷是針對一整筆土地,無論共有人數多寡,只要有違規情事,就會被補繳贈與稅,破解之道就是共有人之間的分管契約,為了未雨綢繆,建議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同時完成分管契約,保障自身權益。也因此,兄弟受贈共有農地後,務必「親兄弟,明算帳」,將該簽立的分管契約簽好,避免一人售地,全體受罰,後患無窮。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買房遭親友「15大理由力阻」 見翻新屋況全改口 他嘆:千萬別聽親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