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 死刑 高雄 法院 詐騙
免費借房給哥哥住!兄嫂賴屋10多年不搬 弟怒提告獲判每月拿1.46萬租金
一家人為了房產鬧上法院!男子阿城(化名)多年前好心將精華地段的公寓1樓無償借給哥哥阿臨(化名)及嫂嫂阿芬(化名)居住,沒想到母親過世後,兄嫂不僅遲遲不肯搬離,還一住就是10幾年,期間連水電、瓦斯等費用也都由阿城負擔。阿城忍無可忍,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借用關係,卻仍無法讓兄嫂搬走,最後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臨夫妻無法證明自己具有合法占有房屋的權利,判決2人必須騰空返還房屋,並從每月14,604元起,連帶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及法定遲延利息,直到遷出為止。根據判決書,阿城名下擁有1棟3層樓公寓的1樓,民國100年(2011年),哥哥阿臨與妻子阿芬從中國大陸返台定居,當時以陪伴年邁母親為由,入住弟弟名下的房屋。民國102年(2013年)母親過世後,兄弟倆卻因家族產權問題及多起訴訟糾紛反目成仇,雙方關係日益惡化。阿城當時考量親情與家族紛爭,並未立即強硬要求哥哥一家搬離,沒想到這一讓步竟讓兄嫂持續居住10幾年。更讓阿城無法接受的是,這段期間房屋的水電、瓦斯等日常開銷,始終由他1人支付,阿臨夫妻不僅沒有支付任何房屋使用費,也沒有主動搬離的打算。阿城最終決定不再退讓,於民國114年(2025年)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雙方的使用借貸關係,並要求兄嫂在期限內遷出。然而,阿臨夫妻仍未理會通知,阿城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2人返還房屋,並賠償占用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面對訴訟,阿臨也提出多項主張,堅稱該房屋原本是父母有權購買的財產,甚至指控弟弟當年涉嫌偽刻印章,將房屋產權過戶到自己名下。阿臨還在法庭上聲稱,母親當年受到弟弟與醫師聯合毒害,並以自己與母親之間的繼承關係為由,主張對房屋也享有部分產權。此外,他也表示多年來曾負擔房屋修繕費用,認為自己並非毫無權利地占用房屋。嫂嫂阿芬則指責阿城取得家產後,卻沒有善盡照顧老人的責任,雙方各執一詞,讓這起房產糾紛增添更多家庭恩怨。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城才是房屋的合法登記所有權人,阿臨夫妻雖主張自己有權繼續居住,卻始終未能提出足以證明其享有房屋所有權或其他合法占有權源的具體證據。因此,法院認定2人屬於無權占有,應將屋內物品搬離、騰空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阿城。至於房屋遭長期占用所造成的損失,法官考量該公寓鄰近捷運站、公園及學校,地段與生活機能良好,並依土地及建物申報總價,以年息8%計算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最終判決阿臨夫妻須連帶按月給付阿城14,604元,另加法定遲延利息,直到實際遷出房屋之日為止。
碩士女家長不滿幼兒園管教 突襲園長頭部還拿相同診斷書反咬對方造假
苗栗縣鄭姓女碩士不滿幼兒園對其子女的管教,與林姓園長爭執後,竟從背後出手重擊對方頭部,造成林女輕微腦震盪;鄭女事後否認動手,甚至跑到醫院取得與園長相同傷勢的診斷證明,證明對方造假。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鄭女確實傷人,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確定。鄭女的小孩就讀苗栗縣一間幼兒園,2025年9月4日下午5時30分許,她與另一名家長因不滿老師的管教方式,一同前往園長辦公室與林姓園長溝通。雙方談話過程中爆發口角,鄭女對園長的處理態度心生不滿,準備離開時,竟趁行經林女右後方之際,突然舉起右手,朝對方右側太陽穴附近猛力揮擊。林女遭攻擊後痛得摀住頭部,當場要求同事報警,隨後前往為恭醫院急診就醫,經電腦斷層檢查,診斷為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檢方調查後認定鄭女涉嫌傷害,依法提起公訴。面對指控,鄭女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辯稱監視器畫面並未拍到自己動手;為了證明園長傷勢有疑,她甚至在2026年4月2日再度前往同一家醫院掛急診,僅憑口述身體狀況,取得一張同樣記載「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的診斷證明,並將其當作證據,主張園長的傷勢可能是捏造的。不過,苗栗地院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鄭女經過園長身後時,確實出現右手突然抬起、隨即放下的異常動作,緊接著林女便痛苦摀頭並出聲質問,整個過程與遭人攻擊的情形吻合,認定鄭女確有傷害行為。一審法官認為,鄭女拿著自行就醫取得的診斷證明,試圖藉此推翻園長的驗傷結果,並不足以證明對方造假,相關辯詞無法採信;判決書指出,鄭女具有碩士學歷,卻未能理性處理與幼兒園間的爭議,反而以暴力解決問題,加上她有竊盜前科,犯後仍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賠償,依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鄭女上訴,仍堅稱自己沒有打人;案經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已根據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認定犯罪事實,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的判決,全案定讞。
買房沒位停1/新大樓竟得室外停機車 建商騙住戶賠239萬
新北市泰山區5年建案「立源藝舍」爆發機車位烏龍買賣案,住戶購屋時,誤信廣告保證「一戶一機車位」,但車位並非規劃在地下停車場,而是後門外一塊空地;地主已簽約賣地,卻在房子蓋到一半時另賣他人,新地主又不願給住戶使用,還揚言要封住停車場,住戶無奈另外花錢租車位,等於當冤大頭,有13戶住戶分三波對前地主及建商提告「減少價金」,均獲判勝訴確定,一個機車位可獲賠18萬3890元。 「立源藝舍」位於泰山國中側門巷底,緊鄰大窠坑溪親水綠廊,10樓高共36戶,都規劃為20多坪、2房的房型,房價每坪43萬到47萬元。 建商立源建設在2021年委託揚智廣告公司銷售新成屋,除了向客戶口頭告知、傳訊息,也在網路貼文標榜「一戶一機車位」,住戶信賴廣告內容決定買房,分別跟立源建設簽下房屋買賣契約書、跟地主游青憓簽土地買賣契約書。 有買家發現機車停車場跟其他社區不一樣,不在大樓底下,設置在旁邊空地,曾質疑土地使用歸屬問題,當時建商回覆「此地為河川用水利地,目前由公司管理維護,政府規劃為公園用地,等政府日後徵收後可請管委會向區公所爭取,同做為泰山國中學校後側機車停車位之本社區專屬停車位」,並未否認這塊空地會提供住戶停放機車。「藝舍」社區的建商隱瞞住戶停車場土地已另售他人。(圖/劉松霖攝) 後來果然出問題了。就在交屋過戶不久,一名男子李礽琬在機車停車場貼公告,表明土地屬私人所有即將封閉,要求社區住戶限期移車。住戶向建商興師問罪,原來停車場土地早在建案起造期間就被游青憓賣給李礽琬,建商明明知情卻把住戶蒙在鼓裡。 住戶非常不滿,當初誤信買房附車位,建商卻沒照買賣契約提供合法車位,應退還部分購屋款,有1戶、8戶、4戶分別在2023年到2024年間對立源建設及停車場前地主游青憓提告。 立源建設把責任推給揚智廣告,否認授權廣告公司向住戶保證「一戶一機車位」,並主張買賣契約未獨立記載機車車位,所以售屋款不含車位在內。法院認為,標榜「一戶一機車位」的廣告也是買賣契約一部分。(圖/劉松霖攝) 法院調查,立源建設林姓副總曾告訴廣告公司,停車場有40幾個機車位,比銷售戶數多,即使「一戶一機車位」還有多的位子;停車場有設置柵欄,進出需要遙控器,也是立源建設給的。 法官還查出,揚智廣告銷售人員應對客戶的「答客問」內容,都依據立源建設提供的訊息,包括帶客賞屋時,明確告知機車停車位的位置,也會向客人說明買房子就有一個機車位,不用另外付費,已含在房價裡面。 歷審法院都認定,廣告也是買賣契約的一部分,消費者看了廣告相信買房有機車位,所以建商應該提供。立源建設無法依約提供機車位給住戶停放,「立源藝舍」出入代步工具又以機車為主,如果買屋沒配置停車位,對於日常生活極為不便,足以減少房地居住效用價值,立源建設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住戶可請求減少價金。「立源藝舍」機車位的永久使用權價值18萬3890元。(圖/劉松霖攝) 既然要退錢,怎麼計算一個機車位值多少?法院看待此案,其實就像絕大多數社區大樓的機車位,因設置於共有部分,無法買賣所有權,因此只針對「永久使用權」的價值,囑託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參照房價、周邊露天停車場行情評估使用收益,算出機車位值18萬3890元。 立源建設總共被13戶提告,陸續在2025年6月、2025年10月、2026年8月判決確定,賠償總額是239萬570元;停車場前地主游青憓在其中2案須連帶賠償91萬9450元,但有1案的賠償金147萬1120元免賠。 本刊詢問立源建設委任律師,截稿前未獲回應。
女子花3萬買假學歷、偽造心理師證書執教近7年 屏東、台南、高雄多校都被騙
台灣少子女化越來越嚴重,近年全台各地也出現「教師荒」,竟有不法分子藉機偽造假學歷與證照混入校園!屏東一名姜姓女子因貪圖教職,涉嫌花錢購買及偽造大學學士及碩士畢業證書、教師證與心理師證書,自民國109年起陸續在屏東、台南及高雄等多所學校任教長達近7年。最近由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偽造公印文罪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屏東一名姜姓女子擁有詐欺與竊盜等前科,於109年間花費3萬元找人偽造輔仁大學臨床心理學系學士及碩士學位證書,隨即以此假學歷順利考取屏東縣武潭國小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為持續留在校園,姜女後續更親自偽造國中與國小教師證書,在該校一路任教至113年,期間均未被發現。離開武潭國小後,姜女並未收手,反而進一步偽造臨床心理師證書,報名參加台南市慈幼工商輔導科專任教師甄選並順利獲聘,在該校任教一學年。114年間,姜女再度轉戰屏東縣國小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功分發至黎明國小;後因校方要求辦理敘薪提敘,她又偽造師資職前教育證書,直到教育部要求補件,她因擔心東窗事發馬上主動離職。不料姜女仍心存僥倖,今年又持假證件參加高雄市中山工商教師甄選,並再次獲聘擔任代理教師。然而,姜女這次僅上任46天,教育部等權責單位便察覺其身分與文件有異,隨即移送法辦並提告,檢警調查後確認其多年來持有的多張教職與專業證照全屬偽造,終結她長達數年的「假教師」生涯。本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酌,姜女多次持偽造文書參與教師甄選,嚴重破壞校園教職甄選公正性與社會對教育專業的信任,念及其坦承犯行等情狀,依偽造公印文罪、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全案可上訴。
老夫妻買豪宅給孫卡位明星學區! 長子借名登記竟「不肯還」還告父母
為了讓孫子女順利進入熱門明星學區,一對老夫妻多年前花重金購入63坪電梯大樓豪宅,並將房屋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從購屋頭期款到房貸,均由老夫妻負擔,沒想到長子婚後入住,竟不願歸還房屋,還向老夫妻提起刑事告發,讓老夫妻相當心寒,決定提告要求長子返還房屋。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登記關係,判長子須移轉房屋持分、搬離房屋,並自判決日起按月支付3萬元,直到返還房屋之日為止。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對老夫妻育有二子一女,108年為了讓孫子女就讀明星學校,考量學區資格審查嚴格,為避免親屬關係影響資格認定,決定購買一處權狀63坪的電梯大樓,並與長子約定以借名方式登記,由長子出面簽約。不過,房屋雖然登記在長子名下,實際購屋資金及相關費用卻由父母負擔,包括頭期款、稅費、代書費及後續房貸,都是從老母親的銀行帳戶支付。沒想到,長子入住後,雙方關係逐漸惡化。長子不僅擅自將房貸扣款帳戶更改為自己,還對父母提出刑事告發與返還權狀訴訟,拒絕返還房屋。老夫妻見狀心寒不已,於是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要求長子搬離並交還房屋,但長子仍不願配合。面對父母要求返還房屋,長子辯稱,當初父母購屋就是為了讓他長期居住,因此自己有權「無償借用」房屋。不過,法院調查發現,房屋相關地契及稅單一直由老夫妻保管,長子過去也曾傳訊息給弟弟,坦承「房子不是我的,我只是住」,足以證明雙方確實存在借名登記關係。法官審理時,認為子女成年後本應自行負擔生活及居住責任,父母基於親情提供住處,是出於照顧子女的善意,不能因此變成子女長期占用房屋的理由;若允許長子無限期居住,將侵害老夫妻身為實際所有權人的權益。法官審理後,判決長子須將房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移轉登記予老夫妻,並將房屋騰空返還。此外,長子在返還房屋日之前,還須依當地租金行情,每月支付3萬元不當得利。不過,針對長子反訴要求父母返還其代墊的249萬餘元房貸,法院認定確有其事,判決老夫妻須返還這筆款項。
驚聞80歲親姊與丈夫有染!70歲婦氣炸 扯髮將姊拖下床「打到骨折」
南韓釜山發生一起離譜的家庭衝突事件!一名70多歲婦人聽聞80多歲的親姊疑似與自己丈夫有染,氣得當場失控,竟抓住姊姊頭髮將她拖倒在地,還用膝蓋壓住其胸口,造成姊姊左側大腿骨折、膝蓋挫傷,釜山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被告沒有前科且屬一時衝動犯案,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20日中午12時左右,地點位在釜山市一處公寓,涉案女子先前從熟人口中聽聞,80多歲的親姊疑似與自己的丈夫有不倫關係,讓她相當憤怒,隨後就對姊姊施以暴行。當時涉案女子的姊姊正坐在床上,女子突伸手抓住姊姊頭髮,用力將她拉倒在地,接著又以膝蓋壓住對方胸口,導致年邁的姊姊受到嚴重傷害,事後更被診斷出左側股骨骨折、膝蓋挫傷等傷勢,醫師評估需要接受長達12週的治療。涉案女子雖大致承認自己的施暴行為,但否認曾用膝蓋壓住姊姊胸口,然而法官綜合被害人證詞及其他相關證據後,認定被告確實有此行為、其辯解不足以採信。法官指出被告對高齡被害人施暴,造成的傷害程度相當嚴重,而且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尚未獲得補償,相關情節應予以嚴肅看待。不過,法院同時考量到涉案女子大致坦承犯行,整起事件看似是在聽聞婚外情傳言後一時衝動所致,加上她過去沒有前科,因此最終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保全離職當天突發心臟病亡!公司辯「勞動關係已解除」拒賠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青海省發生一起勞資爭議案件,一名任職於物業公司的保全人員在離職辦手續當天突發心臟病身亡。勞動保障部門事後認定該案「視同職災」,但資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員工已完成手續且當時正於前台閒聊,不屬於工作狀態。全案歷經兩審訴訟,最終遭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公司敗訴定讞。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青海一名高姓男保全於2023年11月28日上午身穿工作服進入公司辦理離職,並於10時23分在物業公司前台旁突然暈倒,經緊急送醫後仍因心臟破裂引發心臟停止,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屬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職災認定,人社局裁定其符合在工作時間與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法定要件,應視同因公死亡。但雇用高男的物業公司對此裁定表達強烈不服,隨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司主張,高男提交辭職申請並經主管簽核後,雙方的勞動關係即已解除,其辦妥手續後於前台留連閒聊的行為與本職工作無關,因此不符合職災認定的法定標準,不應由公司負擔相關責任。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依勞動法規,勞動契約的終止時間應以最後一日的深夜24時為準,因此雙方勞動關係在事發當天依然存續。法院認定,高男離職當天完成交接與手續遞交等事務,屬於工作組成的收尾階段,仍在工作時間與崗位範疇內,故判決駁回公司訴訟,並由公司負擔案件受理費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42元)。資方不服一審判決再次提起上訴,強調一審判決混淆了「解除勞動關係」與「終止勞動契約」的區別。然而二審法院調查發現,高男在事發當晨仍於公司通訊群組交接停車收費事宜,且公司前台本就是留存離職申請的指定地點,高男當天相關行為確實屬於從事交接與收尾等事務性工作,符合職災認定要件。二審法院最終裁定,高男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應延續至離職當日24時,且其收尾交接行為無庸置疑屬於工作一部分,公司上訴理由全數不成立。法院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訴訟費用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42元)同樣由該物業公司全額負擔,全案定讞。
補教師拿8顆茶葉蛋沒付錢!辯「趕上班忘結帳」挨告 法官曝「1關鍵」判無罪
嘉義市一名李姓補教老師,2025年4月到便利商店拿取8顆茶葉蛋,總價80元,卻沒有結帳就直接離開,遭店家報警提告。檢方認為男子取蛋過程動作清楚,甚至記得甩掉湯汁,難以相信只是忘記付款,因此依竊盜罪嫌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無法單憑男子拿取茶葉蛋的行為,就認定具有偷竊意圖,一審判決無罪,二審也維持原判,全案定讞。這起事件發生於2025年4月8日,李姓男子當天進入嘉義市一間便利商店,使用夾子取出8顆茶葉蛋,分別裝進2個塑膠袋,隨後便直接走出店門,沒有前往櫃台結帳。店長發現茶葉蛋未付款後,決定報警處理,警方經過調查確認男子身分,通知他到案說明。李男面對警方調查時,否認自己有意竊取茶葉蛋。他解釋,當天購買茶葉蛋並不是為了自己食用,而是準備在晚間的生物課程中,提供學生觀察雞蛋構造。由於當時急著趕往工作地點,才會一時疏忽,忘記完成付款程序,並非刻意拿走店內商品。不過,檢方對這項說法並不採信。檢察官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後指出,李男拿取茶葉蛋時,不僅清楚知道自己夾取的數量,還將茶葉蛋分裝到不同塑膠袋,過程中甚至會甩掉附著在蛋上的湯汁,顯示當下對自己的動作具有清楚認知。檢方進一步認為,李男離開便利商店時步伐平穩,並沒有因為趕時間而表現出明顯急促的動作,因此對他宣稱急著上班、忘記結帳的理由存有疑慮。檢察官認為,李男對於拿取茶葉蛋的過程記憶清楚,卻獨獨忘記付款,不符合一般生活經驗,因此認定涉及竊盜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進入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對監視器影像有不同看法。一審認為,李男拿取茶葉蛋時沒有刻意遮掩行為,也沒有避開店內其他人員的視線,加上事發時間接近他的上班時間,不能排除確實因為趕著工作而忘記付款的可能性,因此認為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具有竊盜故意,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一審判決,隨後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重新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及雙方提出的說法,認為李男在店內夾取茶葉蛋的過程相當公開,沒有刻意躲避他人注意,離開商店時也沒有奔跑或其他足以直接認定企圖偷竊的舉動。二審法官指出,李男雖然有分裝茶葉蛋及甩掉湯汁的動作,但這些行為本身並不能證明他打算偷走商品。此外,8顆茶葉蛋總價僅80元,李男聲稱要將雞蛋帶到生物課堂供學生觀察,以及因趕著上班而忘記付款的說法,都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法院最終認為,檢方提出的事證仍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無法確認李男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茶葉蛋的意圖,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這起案件的判決關鍵,在於男子未付款離開商店的事實,是否足以證明他具有竊盜故意,而非單純以商品有無結帳作為定罪依據。
又槓上!鏡週刊不滿遭影射恐嚇記者 黃國昌挨告怒嗆濫訴
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去年受訪誇讚上報記者追查鏡週刊資金來源很有勇氣,並提及該記者父親汽車曾被塞滿鐵釘,鏡週刊認為這是惡意連結它們與黑道恐嚇,對黃國昌提加重誹謗自訴案,下午在台北地院開庭,黃國昌嗆鏡週刊一天到晚抹黑別人卻提這件濫訴,浪費司法資源;今日開庭歷經約半小時辯論終結,定於11月13日宣判。黃國昌2025年10月1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質疑鏡週刊「那個避稅天堂的海外紙上公司背後的資金來源是誰?是裴偉嗎?裴偉有8億嗎?不是、不是裴偉,真的要追查來源不明的資金喔,民進黨的看著精鏡傳媒集團,好好的去查清楚呀!」,並提到上報記者陳燕珩追查精鏡傳媒的資金來源,住家地下室、父親的汽車卻被塞滿鐵釘,他認為這就是記者寫調查報導惹禍。鏡週刊提告主張,黃國昌影射記者追查精鏡傳媒資金來源被黑道恐嚇,實際上記者是因為報導職籃高雄鋼鐵人前領隊陳冠豪的報導才遭到報復,有新北地院判決可以證明,黃國昌卻惡意連結,貶損鏡週刊的名譽。今日開庭時,黃國昌說當初大家不敢得罪鏡週刊,只有上報的陳姓記者敢寫,後面提到放釘子案則是稱讚她很勇敢,因為調查真相而惹禍,「這個中文應該沒有那麼難理解」,卻被說成他指控精鏡傳媒指使放鐵釘,簡直莫名其妙。黃國昌砲轟鏡週刊穿鑿附會,已經不是中文識讀能力有問題,而是浪費珍貴的司法資源,他對於鏡週刊手中握有龐大媒體資源,卻一天到晚抹黑別人還濫訴,感到遺憾與憤怒。鏡週刊委任律師表示,記者詢問黃國昌吹哨者組織的資金來源,黃國昌卻轉移話題,指稱集團有外來資金、有記者調查後被塞鐵釘報復,這會讓外界認為記者追查精鏡傳媒資金受到黑道恐嚇、報復,惡意連結精鏡傳媒與恐嚇記者案,卻無法證實是精鏡傳媒教唆的,黃國昌未盡合理查證,使外界產生錯誤印象,已涉嫌誹謗罪。
恐怖殯葬員夫婦「死人財撈百萬」!強拔250具遺體金牙、偷珠寶爽逛樂園
德國爆出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園盜竊案,一名63歲的禮儀師與其妻子在過去十一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瘋狂褻瀆屍體,不僅持工具強行拔除遺體上的金牙,還搜刮棺木內的珠寶首飾,共計褻瀆至少250具遺體,變賣所得高達25萬歐元(約新台幣870萬元)。兩人將這些不義之財用於買豪宅、換酷炫名車,甚至購買知名主題樂園的年票狂歡。如今法院判決出爐,這名泯滅人性的禮儀師被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其妻子則獲判緩刑,引發社會強烈撻伐。根據《The Sun》報導,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德國巴登符騰堡州的弗賴堡。63歲的殯葬工人卡爾海因茨(Karl-Heinz K.)自2013年至2024年間,在墓園工作時秘密搜刮死者遺物。他手段極其殘忍,竟使用鉗子以蠻力強行拔下屍體嘴裡的金牙,再用鐵鎚砸碎以提取裡面的貴重金屬,共計盜走長達8公斤的貴金屬與大量珠寶,總價值高達25萬歐元。他41歲的妻子西蒙娜(Simone K.)雖然已經與他分居,但當時也協助變賣這些贓物。西蒙娜在法庭上坦承,雖然懷疑這些黃金來源不純,但仍貪圖享樂,夫妻倆的住房與車子越換越大,還用贓款購買了歐洲公園(Europa-Park)的年票。除了發死人財之外,卡爾海因茨還被控涉嫌拍攝一名46歲受害謀殺案女子達娜(Dana Walleser)的遺體照片,並透過WhatsApp分享給他人,附上極具侮辱性的血腥文字,嚴重違背職業道德與對死者的尊重。卡爾海因茨在弗賴堡地方法院上對所有指控供認不諱,最終因盜竊罪及破壞死者安寧罪,被判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妻子西蒙娜則獲判18個月緩刑。此外,法院判處卡爾海因茨須向被害女子家屬支付2000歐元(約新台幣7萬元)的賠償金,但家屬悲痛表示,這樣的判決與賠償根本無法撫平對死者尊嚴造成的巨大傷害。
擅自登入前男友帳號!女子用「特殊金額」轉走近20萬 下場曝光
中國安徽省一名趙姓男子,與張姓女子相戀十餘年且已談婚論嫁,後因發現女方嚴重違背忠誠義務而提出分手。不料分手後,張姓女子竟利用先前掌握的密碼,私自登入趙男的支付寶帳號,以「1314」、「13140」等具特殊含義的金額,分多次擅自轉走近20萬元。事後不僅拒絕歸還,更態度囂張嗆聲,逼得趙男無奈之下只能訴諸法律。安徽省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女行為構成不當得利,一審判決必須返還全部款項,並支付資金占用利息。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兩人自中學相識,交往十多年來早已進入談婚論嫁階段。今年4月28日上午,趙男發現張女存在嚴重違背忠誠義務與公序良俗的行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當日下午返還了締結婚約相關款項及兩人部分存款共38萬餘元;5月1日也另外轉給張女18萬餘元以徹底結清感情債,並於5月5日明確確認雙方財產與人情關係已全部清算完畢。然而,張女卻在5月10日趁趙男不注意時,利用過往共同生活所知悉的支付寶密碼,在個人手機登入趙男帳號,分9筆將他帳戶內的201042元轉至自己名下,其中多筆金額故意設為1314、13140、131400等特殊數字,事後僅主動退回1314元。面對趙男當天要求限時歸還的要求,張女甚至以「你不前來見面就不轉回去」為由威脅;隨後更傳訊息囂張嗆聲「拿了你20萬又能怎麼樣」、「我們沒有簽協議,你一分都要不回去」。法院審理認為,情侶間財產處分應遵循自願原則,女方未經同意私自轉走199728元,導致趙男財產受損且無合法依據,符合不當得利構成要件。最終阜南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女需全數返還199728元,並按年利率3%支付資金占用利息。
砸194萬閃婚娶妻!婚姻破局勝訴 女方嗆:你死了我賠命
花費4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94萬元)迎娶妻子,婚姻卻只維持短短一段時間,最後連法院判決應返還的款項都追不回來!大陸安徽省六安市一名30歲束姓男子,透過婚姻介紹公司跨省前往貴州相親,與認識僅3天的22歲女子登記結婚,沒想到婚後兩人爭執不斷,妻子更在2024年3月突然離家失聯。男子懷疑遭到騙婚,提告後雖獲判返還14.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5萬元),對方卻遲遲未付款,甚至在電話中嗆聲:「你要死就去死吧,死了我給你賠命。」男子指稱,結婚時支付婚介費、聘金、金飾及婚禮等費用,總計約44萬元人民幣。綜合《濟寧新聞》16日報導及《百姓關注》報導,束男2024年初透過安徽當地婚介業者安排,前往貴陽市觀山湖區一家名為「添禧福源」的婚姻介紹公司相親,並認識來自貴州省畢節市赫章縣的季姓女子。當時束男30歲,女方22歲,兩人接觸不久便決定共組家庭。束男表示,相處期間,季女曾向他訴說自己的家庭遭遇,聲稱父親在她3歲時過世,母親隨後改嫁,自己幾年前生下長子,卻在前一段婚姻中遭到夫家不當對待。聽完這些經歷,束男不但沒有介意對方的過去,反而希望能給她安穩的生活。雙方認識僅3天,便於2024年1月29日辦理結婚登記。男子花費大筆金錢閃婚,婚姻破局後追討款項受阻,雙方金錢糾紛持續延燒。為了完成這樁婚事,束家付出大筆費用。束男指出,光是支付「添禧福源」婚介公司的服務費,就花了14.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5萬元),另交付女方15.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0萬元),購買結婚金飾則支出3.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萬元)。此外,他還陸續轉帳生活費約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6萬元),加上婚禮等其他開銷,前後共花費44萬元人民幣。然而,兩人婚後返回安徽老家生活,關係卻很快出現問題。束男指稱,妻子經常以生理期、腹痛或頭痛為由拒絕親密接觸,兩人甚至分開睡覺,由他睡沙發、妻子睡床。他表示,家人平時相當小心地與女方相處,但雙方仍頻繁發生爭執,季女有時一不高興便離家出走,讓他備感壓力。束男表示,妻子離家後失聯,自己不僅承受金錢損失,也因婚姻糾紛承受巨大壓力。2024年3月15日,夫妻再度爆發激烈衝突。依束男說法,當天他喝了酒,妻子曾主動要求他靠近,但接觸後卻突然指責他是流氓,接著摔砸電視、冰箱及沙發等家中物品。眼見情況失控,他只好報警處理。隔天,季女便離開束家。束男回憶,當時自己睡著了,醒來才發現妻子已不見蹤影。他還提到,桌上原本放著一杯水,自己喝下後便睡著,直到晚上才察覺對方離開。不過,這只是束男單方面描述,並無證據顯示飲水與他入睡之間存在關聯。妻子離家後一直沒有消息,束男開始懷疑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另有目的,於是向警方報案。他說,家人原本相信季女會好好經營婚姻,因此依照對方要求交付款項,甚至將母親一張存有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6萬元)的銀行卡交給她。至於其他以現金支付的費用,因缺乏完整憑證,後續要證明款項流向也更加困難。束男坦言,這場婚姻不只讓家中損失金錢,也對他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他認為,家鄉的人都知道自己疑似遭到騙婚,讓他覺得顏面盡失,甚至擔心未來難以再找到結婚對象。他還聲稱,自己曾因情緒過於激動而吐血。貴州赫章縣人民法院判決女方返還14.8萬元人民幣,至於金飾及婚禮支出的返還請求則未獲支持。雙方糾紛最終進入司法程序。2026年5月8日,貴州省赫章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季女應返還束男14.8萬元人民幣,至於購買結婚金飾及婚禮相關支出的返還請求,法院則未予支持。這也意味著,束男雖然勝訴,卻無法透過這次判決追回全部婚姻開銷。更讓束男無奈的是,判決生效後,季女起初曾表示願意分期償還,但始終沒有實際履行。束男因此聲請強制執行,卻發現對方先前已將帳戶內的錢領走,銀行存款只剩幾百元人民幣,導致判決確定的款項仍難以追回。雙方後續的電話錄音也曝光。面對束男持續追討,季女表示自己沒有錢,還情緒激動地說:「你要死就去死吧,死了我給你賠命。」束男聽完痛批對方狠心,並提醒她還有兩個孩子,季女卻回應:「孩子有他爹,關我什麼事。」她也強調,自己已向法院表明願意還款,只是目前確實沒有能力支付,並抱怨束男不斷打電話施壓。對於這類跨省相親、短時間內結婚又迅速發生金錢糾紛的情況,貴州豐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宏偉指出,一般聘金返還爭議原則上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有人從一開始就沒有真實共同生活的意願,而是藉結婚名義取得財物,便可能涉及刑事詐欺,關鍵在於是否具有非法取得他人財物的主觀意圖。張宏偉進一步說明,即使當事人已取得民事勝訴判決,也不代表不能再追究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若有證據顯示對方涉嫌犯罪,仍可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律師認為,這起案件中,雙方閃婚後不久便分開生活、女方離家失聯,以及收取款項後疑似迅速大量提領現金等情節,都值得進一步調查。束男可持續蒐集金流、婚介過程及雙方往來紀錄等證據,尋求移送公安機關調查的可能性。束男則希望透過自身經歷提醒其他有意透過婚介閃婚的人,面對短時間內決定婚姻、又涉及大筆金錢往來的情況,務必提高警覺。至於季女是否涉及刑事詐欺,目前報導並未指出已有相關定罪結果,仍須由司法機關依證據認定。
男中彩券爽領近4000萬!詐騙合夥人不還錢「轉頭狂打賞女主播」 下場慘了
大陸江西一名張姓男子幸運中人民幣千萬元彩券大獎,扣稅後領取約892萬元(約新台幣3980萬元),隨後大肆揮霍,還謊稱有資金遭凍結、虛構公司經營項目,陸續詐騙合夥人邱姓男子人民幣449萬元(約新台幣2004萬元),其中更有大筆款項用於打賞女直播主及個人消費。最後張男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4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指出,來自江西南昌的張男於2014年結識邱男,兩人2016年商議合夥開設公司,由邱男出資、張男負責實際經營,獲利再平均分配;但公司經營不善,兩人後續又計畫架設外匯交易平台。直到2019年8月25日,張男透過個人銀行帳戶收取邱男提供的合作資金人民幣1474.81萬元(約新台幣6583萬元),期間雖有部分款項用於公司營運,但仍有部分遭張男挪作私人開銷。另外,2019年8月26日張男竟迎來好運,中得人民幣千萬元彩券大獎,扣稅後實際領取約892萬元(約新台幣3980萬元)。然而,張男拿到獎金當日僅歸還邱男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2萬元),其餘獎金幾乎全數揮霍,到了同年9月19日,彩票獎金帳戶餘額竟只剩人民幣28.13元(約新台幣126元)。事後張男供稱,自己曾向直播平台轉帳共人民幣718萬3589元(約新台幣3205萬元),用來打賞女直播主,卻未曾告知合夥人。法院進一步查明,張男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6月,持續以虛構經營項目及資金遭凍結等理由,向邱男騙取款項,期間雖曾部分還款,累計仍詐得人民幣449萬元(約新台幣2004萬元),並將款項用於打賞及個人消費。張男於2024年11月4日落網後,坦承所謂資金遭凍結只是謊言,承諾書也只是為了安撫邱男家人。一審法院認定,張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金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4萬元),並命其賠償邱男人民幣449萬元(約新台幣2004萬元)。張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犯罪事實明確、證據充分,定罪及量刑均無不當,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日本三重不忍奧客出手了!無故逼店員道歉、索利益 最重罰50萬
過去日本服務業主張「以客為尊」,但近年卻有很大改變,2024年10月東京都通過「顧客騷擾防治條例」,最近三重縣議會也表決通過《三重縣顧客騷擾防止條例》,且是全國首個設立罰則的地方自治法規;內容包括顧客無故要求店員道歉或索取利益,當局最高可處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金或拘留等處罰,預計於2027年4月正式上路施行。根據日媒《每日新聞》報導,三重縣議會16日正式表決通過《三重縣顧客騷擾防止條例》,該條例內容指出,顧客騷擾行為被明確定義為「超越社會一般觀念允許範圍、且侵害從業人員工作環境之妨礙行為」。其中,缺乏正當理由卻屢次大聲要求道歉、會面或利益輸送,以及涉及性騷擾言行、跟蹤等惡劣手段者,皆被認定為「特定顧客騷擾」。至於顧客是否構成違規,屆時將由律師等專家組成的審查會認定,經認定後知事得發布禁止命令;若行為人仍不服從,縣府將向警察機關告發,經法院判決有罪後即面臨相關刑事處分。三重縣知事一見勝之於法案通過後表示,此條例的成立絕非要阻撓顧客提出正當的投訴或合理訴求,其核心價值在於發揮強大的社會威嚇與預防效果。一見勝之進一步強調,在法案正式實施前的半年宣導期內,縣府將透過製作警示海報、舉辦專題研討會等多元管道,積極向公眾普及條例細節與規範界線,以建立健康的消費互動文化。事實上,日本防範顧客騷擾的立法趨勢正逐漸增強。在此之前,包含東京都、北海道、群馬縣及愛知縣等4個都道縣,皆已陸續施行相關防範條例,但內容均未包含強制性的罰則。三重縣此次祭出罰則,不僅樹立了全國自治體立法的新標竿,也代表官方對於保護第一線勞工權益、遏止不當霸凌行為的態度轉趨堅定與嚴格。
酒店少爺不滿遭扣薪、被疑挪用小姐全場費 持跳刀猛刺女幹部頸部3刀判7年半
高雄市新興區某知名酒店一名高姓少爺,2024年因連續曠職遭女幹部蘇女告知將扣薪,又被懷疑擅自挪用小姐出全場的費用,竟拿出預藏的跳刀,朝蘇女頸部連刺3刀,導致她頸椎骨折、脊髓受損,半年無法自理。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高雄高分院考量高男長期精神疾病史,改判7年6月。判決指出,2024年6月22日凌晨零時許,高男在酒店上班時被蘇女叫住。蘇女告知他已連續兩天曠職,將依規定扣薪,並質疑他擅自挪用小姐出全場的費用;高男心生不滿,返回休息室後,將一把平時用來拆包裹的跳刀藏在身上,伺機報復。高男趁蘇女未注意之際,突然持刀朝她頸部猛刺3刀,蘇女試圖閃躲,仍遭刀刃刺傷下巴、右頸及後頸,隨後跌倒在地,造成第五節頸椎骨折、頸椎鈍挫傷合併脊髓損傷,傷勢嚴重。蘇女緊急送醫後雖保住性命,卻付出沉重代價。受傷後長達半年無法獨立生活,洗澡、復健等日常活動都得依靠看護協助,還面臨四肢障礙的困境;一審法官認定高男犯下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高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依據案發監視器畫面、跳刀的殺傷力及蘇女所受傷勢,認為高男持刀攻擊人體要害,足以證明其具有明確殺人犯意,並非單純傷害行為。不過,法官也查出,高男自2017年起便因器質性腦症候群就醫,另經診斷患有類思覺失調性疾患,認為其情緒失控與精神疾病史有一定關聯,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酒店少爺不滿曠職2天要被扣薪!竟持刀砍女主管脖頸3刀 二審獲減刑
高雄市新興區某知名酒店的高姓少爺,因不滿自己曠職2天被扣薪,還被懷疑小姐出全場的錢,氣得持跳刀朝蘇姓女主管的脖頸處砍3刀,導致蘇女下巴、頸部、左胸部多處傷痕,當場倒臥血泊中,所幸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一審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高男有期徒刑8年,二審法官審酌高男有精神病史,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6月22日凌晨12點多,高男後續在警詢時供稱,蘇女告訴他,由於曠職2天要扣薪水,又質疑他沒有將小姐全場的錢繳回公司,由於當下他很忙碌,已經很不滿,就拿放在幹部休息室、原本要拿來拆包裹的跳刀刺她。判決書顯示,蘇女被攻擊後,造成下巴、右頸、後頸、左胸、左腕撕裂傷,摔倒在地後又導致第5節頸椎骨折、頸椎鈍挫傷併脊髓損傷,經送醫救治後始倖免於難。酒店店長證稱,蘇女原先身體很健康,經此事過後,長達半年無法自主生活,洗澡也需要看護,並且要進行復健治療,半身都不太能動。檢方認定高男具殺人故意將他起訴。一審經高雄地院審理,高男並未認罪,只承認有傷害蘇女,但沒有要置她於死,而法官認為,高男下手的位置是人體生命中樞的重要器官,並且是趁蘇女毫無防備之際動手,主觀上具殺人故意,加上高男未賠償蘇女,依殺人未遂判刑8年。高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經高雄高分院審理,法官認定高男主觀上有明確殺人犯意,但考量高男自2017年間起,即因器質性腦症候群就診,時有衝動情緒失控之情形,並經診斷出罹患類思覺失調性疾患,決定改判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川普大轉彎!胡德堡槍手12月槍決 原訂全球直播突喊卡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原先支持公開直播死刑的立場出現轉變。針對2009年德州胡德堡軍事基地槍擊案兇手、前陸軍少校哈山(Nidal Malik Hasan)預定12月3日接受槍決,川普15日宣布,死刑仍將依照計畫執行,但取消原定向全球直播行刑過程的安排,僅允許有意願的受害者直系親屬到場見證。這項決定也推翻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先前提出的直播計畫。綜合《美聯社》與《路透社》報導,川普在自家社群平台「真實社群」(Truth Social)發文表示,公開直播槍決或許能產生強大的嚇阻效果,讓世界看見美國如何處置恐怖分子,但許多善良民眾並不願意透過直播或其他影像設備觀看處決,因此決定不公開播送。他強調,哈山仍將按照原訂日期接受槍決,受害者直系親屬則可以選擇親臨現場,見證司法判決的執行。這場爭議源自五角大廈本月8日宣布的死刑執行安排。美國國防部先前證實,哈山將在德州胡德堡軍事基地接受行刑隊槍決,並規劃全程直播。赫格塞斯主張,公開處決有助於讓外界了解,犯下重大罪行必須承擔嚴重後果。不過,直播死刑的構想隨即引發跨黨派反彈。民主黨與共和黨人士均表達反對,部分批評者擔憂,公開播放槍決畫面恐怕讓處決成為極端主義宣傳素材。相關民調也顯示,多數受訪美國民眾不支持直播行刑。連川普政府內部也出現不同聲音。副總統范斯(JD Vance)日前接受記者詢問時表示,不確定行刑是否真的會直播,但希望外界不要忘記哈山殺害多名無辜者的事實。他同時表明,即使最後決定直播,自己也不會觀看。宗教界同樣提出質疑。負責美軍天主教徒牧靈工作的總主教布羅里奧(Timothy Broglio)反對將處決過程公開,並質疑美國是否應仿效恐怖組織展示殘酷處決畫面。他也認為,服役中的天主教徒不應參與這項槍決行動。現年56歲的哈山出生於美國維吉尼亞州,父母為巴勒斯坦移民,曾擔任美國陸軍精神科醫師。2009年11月5日,他在胡德堡軍事基地一棟醫療設施內開槍,攻擊正在等待接種疫苗及接受部署前體檢的軍人,造成13人死亡、32人受傷。哈山隨後遭執法人員開槍制伏,腰部以下癱瘓,必須依靠輪椅行動。哈山聲稱,犯案是為了阻止美軍前往阿富汗殺害穆斯林同胞。2013年,軍事法庭認定他犯下13項預謀殺人罪及32項預謀殺人未遂罪,判處死刑。川普今年批准執行死刑,若依照目前安排完成槍決,將是美軍自1945年以來首度以行刑隊執行死刑。
茶水飄怪味!同事喝下手腳麻 女研究生涉下毒逃返大陸前落網
美國懷俄明大學(University of Wyoming)爆出研究生疑遭同事下毒事件,32歲陸籍女研究生王艾莉(Aili Wang,音譯)涉嫌將有毒化學物質混入同事泡茶使用的咖啡機,導致對方出現手腳麻木、失眠及身體無力等症狀。警方追查發現,王女不僅疑似購買相關化學物質,還被監視器拍下翻動、拍攝同事研究筆記的畫面。她事後接受警方詢問,隔天便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遭逮捕,檢方認為她當時準備返回大陸。綜合英國《衛報》(The Guardian)、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 News)及《人物》(People)雜誌報導,事件發生在美國懷俄明州(Wyoming)拉勒米市(Laramie)。王女與受害者都是微生物學研究生,由教授戈梅爾斯基(Mark Gomelsky)指導,雖然共用辦公室,研究方向卻不相同,兩人關係也不融洽。教授透露,王女首次博士論文口試未通過,據他了解,她對另一名學生的研究成就抱有嫉妒情緒,但這項說法並非司法機關認定的犯案動機。受害者在法院文件中以「KT」代稱,來自越南,研究內容涉及利用細菌將RNA送入人體細胞,嘗試開發癌症、神經系統及遺傳疾病的新療法,相關計畫獲得美國聯邦資金支持,部分技術也正在申請專利。KT今年8月參加重要學術會議後,健康狀況逐漸惡化,除了經常感到疲倦、夜間難以入睡,手指也出現刺痛與麻木,雙腿甚至無力,曾因此前往校內健康中心求診。真正讓KT察覺異狀的,是辦公桌上一台用來泡茶的小型咖啡機。他發現茶水偶爾會出現怪味,但清洗機器後,異味又會暫時消失。由於情況反覆發生,KT懷疑飲用水遭人動手腳,妻子與其他人便協助採集咖啡機內的水,蒸發水分後留下約63毫克白色粉末。經校內化學領域人員檢測,樣本對丙烯醯胺(Acrylamide)呈陽性反應。參與檢測的助理教授蘇馬亞(Tak Sumaya)指出,丙烯醯胺雖然可用於蛋白質及DNA研究,也可能在高溫烹調澱粉類食物或燃燒菸草時產生,但高劑量暴露可能傷害神經系統,正常情況下不應在咖啡機的水中發現如此數量的物質。KT與妻子隨後將可疑樣本交給校警,並配合警方在共用辦公室設置監視設備。根據警方提交法院的宣誓書,監視器9月27日拍到王女翻動KT的辦公桌,10月1日又錄下她拍攝桌上資料、翻閱研究筆記的情形,甚至疑似以自己杯中的液體沖洗KT的杯子。警方也查出,王女涉嫌在今年夏天兩度透過購物網站eBay購買丙烯醯胺,之後還曾要求平台刪除帳號。王女10月5日接受警方詢問時,聲稱自己已多年沒有使用丙烯醯胺。戈梅爾斯基則表示,她自6月起主要忙於論文工作,已未再進行實驗室研究。至於監視器拍到她接觸KT研究資料的行為,警方也列入調查。由於王女過去在大陸曾從事與疾病治療技術相關的研究,調查人員關注她拍攝筆記的目的,但目前尚無足夠資訊證明她竊取研究成果,也不能認定下毒指控與研究資料有直接關聯。接受詢問後隔天,王女於10月6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Los Angeles International Airport)遭到逮捕。檢方認為她正準備搭機返回大陸,執法人員並查扣多部筆記型電腦、外接儲存裝置及紙本文件,作為後續調查證物。由於存在離境疑慮,檢方聲請提高保釋金,奧爾巴尼郡(Albany County)巡迴法院法官桑福德(Robert Sanford)同意將金額從20萬美元提高至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725萬元,且須以現金繳納。王女目前面臨加重攻擊及傷害重罪指控,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能面臨10年徒刑及1萬美元罰款,約新台幣31.5萬元。截至10月13日,她仍被關押在洛杉磯,尚未獲准保釋,移送懷俄明州的時間也尚未確定。法院文件當時未列出她的辯護律師,美聯社透過電子郵件及LinkedIn嘗試聯繫,也未取得回應。KT的健康狀況則持續讓指導教授擔憂。戈梅爾斯基透露,學生至今仍容易疲倦、難以集中精神,左手也持續失去部分知覺,未來能否完全康復尚不清楚。他坦言,一名學生的健康受到威脅,另一名學生卻可能涉及傷害行為,讓他受到極大衝擊。《CBS News》另外提及,加州柏克萊(Berkeley)過去也曾發生職場下毒案件。女工程師袁蓉(Rong Yuan,音譯)長期出現不明原因的身體不適,後來透過自行設置的監視器,發現同事徐大衛(David Xu,音譯)涉嫌在食物及飲水中摻入鎘。該案被告最終透過認罪協商,就一項下毒重罪接受兩年緩刑處分。懷俄明大學也發表聲明,表示將依既有程序處理相關學生紀律問題。校長里夫斯(Shane Reeves)強調,校方重視師生與訪客的健康及安全。王女目前仍處於司法程序中,相關指控尚未經法院判決認定,依法應推定無罪。王艾莉涉嫌毒害共用辦公室的研究生,10月6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遭逮捕。(圖/翻攝自臉書,13abc)
薛楷莉判刑確定未入監!遭通緝到2046年 高檢署官網黑白照曝光
前主播、現任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薛楷莉因涉嫌以協助處理財務糾紛為由,向邱姓前男友收取420萬元,卻未依承諾找人出面「喬事」,遭法院判刑1年8月,另須繳納罰金10萬元。由於判決確定後,薛楷莉經台北地檢署傳喚仍未到案,後續拘提也無所獲,檢方懷疑她可能已逃往美國,於13日正式發布通緝,她的照片目前也已刊登在高等檢察署通緝犯網站。(圖/翻攝自高檢署官網)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薛楷莉過去曾是轟動全台的「削凱子事件」主角。2002年,她仍在新聞圈工作時,遭日商指控在短短1小時內,就刷卡購買總價高達200萬元的名表及名牌服飾。面對指控,薛楷莉強硬反擊,聲稱相關物品全是對方贈送,雙方各執一詞,事件卻重創她的個人名譽,隨後她又爆出美國學位造假,因此TVBS最終批准了薛楷莉的辭呈。如今,她再因420萬元財務糾紛衍生的詐欺案件遭到通緝,引發關注。回顧此次案件,判決指出,薛楷莉的邱姓前男友於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間,與他人發生財務糾紛。薛楷莉得知後,於2022年2月向邱男表示,可以透過賴姓女性友人牽線,請幫派人士出面協助處理,但必須支付420萬元作為處理費及介紹費。邱男信以為真,於2022年2月25日領出420萬元現金交給薛楷莉,並與她一同帶著這筆錢返回銀行,請警方協助護送薛女單獨將款項帶往電視公司。然而,邱男事後多次向賴姓女子詢問事情的處理進度,賴女卻表示,自己根本沒有找黑道出面協調糾紛。邱男這才驚覺可能遭到欺騙,隨即向警方報案並提出告訴。全案經北院審理後,薛楷莉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處罰金10萬元。由於雙方均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經確定,薛楷莉依法須入監服刑。不過,北檢傳喚她到案時,她並未依通知出面,檢方後續執行拘提也未能找到人,因此於2026年10月13日發布通緝。根據相關資訊,薛楷莉目前仍未到案,外界懷疑她可能已逃往美國。此次案件的行刑權時效至2046年6月9日,她的照片也已登上高等檢察署通緝犯網站。
「最貪執行長」涉收賄1686萬判25年 切腳環逃亡再判2年8月
中油煉製部前執行長徐漢涉收受業者1686萬餘元回扣,一審遭重判25年,卻在宣判前切斷電子腳環逃亡,與友人藏匿台東山區農莊,5天後遭檢警逮捕。橋頭地院審理逃亡案,認定徐漢是主要策劃者,判處2年8月徒刑;協助逃亡的林姓女友判刑6月、林姓友人判刑1年4月,均可上訴。有「最貪執行長」之稱的徐漢,為逃避貪污案刑責,與林姓友人及女友共同策劃逃亡,分工細密、事前準備數月。徐漢出資6萬元,由林男購買俗稱「權利車」的車輛供逃亡代步,林男另支付6000元訂金,預訂台東縣山區一處不對外營業的農莊,作為藏身之處。為確保逃亡順利,徐漢女友還曾開車載著兩人前往屏東縣萬巒鄉一處廟宇附近勘查地形,模擬逃逸路線,事前部署相當周密。判決書指出,徐漢於3月19日攜帶20多萬元現金、衣物及砂輪機等物品,獨自離開高雄住處,先搭車前往屏東縣潮州鎮,再轉搭計程車到萬巒鄉附近橋下,持砂輪機切斷電子腳環,並將腳環及橋頭地院配發的超融合一體機手機裝袋。隨後,林男開車前來接應,徐漢接手駕駛,林男則負責丟棄電子腳環及手機,兩人再前往台東山區農莊藏匿,直到3月24日遭檢警查獲,逃亡行動才告終。法官認為,3人不僅事前花費數月規劃,還分工破壞及隱匿電子監控設備,逃匿後更耗費大量司法資源追查,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及程序運作。其中,徐漢為逃避另案應負的刑責,主導逃亡計畫,參與程度最深,對社會治安及風氣造成重大影響,雖於犯後坦承犯行,仍依共同犯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共犯,法官考量林女事前參與規劃,但涉入程度較淺,且坦承犯行,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林男則協助策劃逃亡、破壞及丟棄電子腳環與手機,還負責聯繫農莊藏匿徐漢,參與程度較深,加上有詐欺、傷害、搶奪等前科,偵查中也曾爭辯犯行,因此判處1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徐漢原任中油煉製部執行長,涉嫌利用職務向業者收取回扣,檢警查出不法金額達1686萬餘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一審於3月23日宣判,徐漢因貪污等11罪遭判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但他未到庭聆判,隨後爆出切斷電子腳環逃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