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式子彈
」 子彈
涉土方糾紛開槍殺人!嘉義刑警一審判無期 二審認罪求輕判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間槍殺綽號「包仔」的張嘉恩,因否認犯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1日開辯論庭時,他哽咽改口認罪,供稱沒有致人死亡的意思,也賣房子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請求從輕量刑,合議庭定10月31日宣判。侯宏典、張壬榤等人於2022年1月5日晚間,與被害人張嘉恩在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三塊厝17號土地公廟槍戰,侯、張各持槍朝張嘉恩座車方向射擊,子彈貫穿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嘉恩右前額,張送醫於1月8日不治。經比對死者遺體顱底後腦窩處的子彈殘跡,與現場查獲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製徵吻合,同案目擊證人也都證稱此槍為侯宏典當場持用,勘驗侯開車逃離現場的行車記錄器錄音內容、畫面也大致相符。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是警察,使用槍枝射擊的精準度,足以認為有槍殺張嘉恩的故意,有主觀上犯意,案發後又告知同夥一概否認、湮滅證據,顯見毫無悔過之心,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侯男上訴後,昨天審判長問他對檢方起訴內容及罪名時,他除改口「承認」,哽咽表示,從頭到尾都沒致人受傷或死亡的意思,也努力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希望息事寧人,且如今已快60歲,只盼能服完刑期,重返社會,與家人好好生活,請求從輕量刑。侯宏典的律師也說,侯因對方危及他的性命才開槍,且為節省訴訟成本願意認罪,並與死者家屬和解,請求合議庭判處10年以下徒刑。
101被盜刷!警追盜刷集團驚見天道盟分子 意外再破改造槍工廠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三隊日前接獲101報案指出,其2023年間遭到不法分子以不明手段取得他人信用卡資料,以綁定手機電子支付的方式,向各專櫃購買精品變賣,造成百貨營業損失。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調查分析,鎖定27歲的許姓男子與其老婆涉嫌重大,並順藤摸瓜逮獲和許男一起「賺錢」、對外自稱是天道盟孔雀會萬華分會組長的吳姓男子,隨後在其身上查獲槍枝,並再因此逮獲販售模擬槍枝的湯姓男子與改造槍枝的許姓男子等共11人。回顧整起事件,警方先是接獲101報案表示,其2023年間遭人以手機電子支付方式在百貨內各專櫃盜刷精品,造成101因此損失約30萬餘元。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展開調查,並因此再發現除101受害外,微風信義與全聯也同是受害人,不法分子抓準手機綁訂電子支付後,3萬元以下小額消費不須驗證碼也可以消費,狂刷精品包包、鞋子等約10餘件,鎖定奶粉、保健品等好銷贓物品,累計共盜刷約100餘萬元。許姓男子利用釣魚簡訊騙取他人。(圖/翻攝畫面)警方鎖定27歲的許姓男子涉嫌重大,其疑似與妻子透過Telegram向中國不明人士購買釣魚簡訊,以銀行帳戶關閉需要用戶輸入信用卡卡號與驗證碼方式,隨機發送簡訊給被害人,以此獲得被害人信用卡卡號與驗證碼,再將被害人卡號綁定在手機電子支付上,抓準3萬元以下為小額刷費不需驗證碼的方式,在101、微風信義與全聯線上購物到處盜刷,粗估至少有11人因此被騙取卡號。而許男還「吃好道相報」,找來有天道盟孔雀會萬華分會背景的36歲吳姓男子一起合作,吳男則要求其旗下的小弟前往專櫃消費、領貨,隨後將精品以市價5折、保健品8折之低價賣給他人或曾合作過的銷贓夥伴,等到成功變賣,許男將不法所得一半給予中國,而小弟只要前往面交或領貨,一次就可獲得3000元的跑腿費。刑事局第九偵查大隊獲報101遭人盜刷,意外逮獲天道盟孔雀會吳姓組長,並因此破獲改造槍枝工廠。(圖/翻攝畫面)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將吳男逮獲到案,意外在吳男身上查獲一把改造槍支與10個非制式子彈,循線溯源後再逮獲於桃園地區販售提供模擬槍的51歲的湯姓男子與負責改造槍枝的41歲許姓男子到案,共查獲盜刷精品贓物一批、非制式手槍1支及非制式子彈10顆、犯罪手機14支、信用卡簽單、鑽床機1臺、切割機1臺、砂輪機3臺及模擬槍零組件一批等。全案依刑法詐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移送台北及桃園地檢署偵辦,其中有幫派背景的吳姓男子與其旗下王姓小弟均被聲押獲准,而盜刷的許姓男子則因多次盜刷,被以現行犯逮捕後入監。刑事局也提醒民眾,應慎防各式釣魚簡訊及一頁式廣告之詐騙,勿點選來路不明之簡訊或網頁廣告所附連結網址,以保護信用卡卡號、OTP等個人資料之安全,另請務必仔細閱讀OTP驗證簡訊內容,確認與進行交易之幣別、消費金額及目的相符後,再進行交易或綁定。若對所接收之網址或簡訊內容有疑義,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
買到爛車不爽!竟放火燒毀 警獲報意外查獲16顆子彈
陳男因對自己購買的小客車不滿意,竟然氣到把車開到海邊放火燒掉,因路人路過發現報警處理,幸虧火勢順利撲滅,警方追查後發現汽車為陳男所有,同時還發現陳男竟私藏16顆制式或非制式子彈,其中14顆經鑑定具有殺傷力。陳男因此遭判有期徒刑9個月。陳男因對自己購買的自用小客車不滿意,去年6月晚間7時許,在新竹市香山區海邊、周遭有防風矮樹林之空曠處,先用棒球棍砸爛車窗後,再將汽油潑灑在汽車上,接著用打火機、鞭炮等物,在車輛駕駛座點火、引燃汽油而燒毀該車輛。路人經過後發現車輛起火報警處理,警消於當天晚間8時50分許據報到場而及時撲滅火勢,並經警方查扣陳男所有物,其中驚見具有殺傷力之制式或非制式子彈共14顆、無殺傷力子彈2顆,同時還查扣48支彩虹菸、刮盤、20個成分不明的電子菸彈、分裝袋、球棒等物。陳男則辯稱這些具有殺傷力的子彈,是2022、2023年間某日某時許,在新竹市某不詳電子遊藝場內,收到綽號「阿忠」之人寄託保管,不是自己的。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早在2010年就因非法持有子彈罪遭判有期徒刑4個月,仍無視國家禁令,再次非法寄藏具有殺傷力子彈,對不特定社會大眾人身安全造成相當程度之潛在危險,又陳男僅因對於其購買車輛不滿意,竟不思循合法正當管道處理或發洩情緒,反而放火燒燬該車,幸因路人發現即時報警處理、警消迅速到場撲滅火勢,始未造成更嚴重之後果,依犯非法寄藏子彈罪、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共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4萬元。
玩具是槍1/網購「穿雲箭」竟遭便衣警包圍 知情人士:是鋼筆槍
日前有網友在社群網站上發文指出,自己在知名電商上以約300元的價格購買中國近期不少博主測評的「穿雲箭」,又稱射鞭炮神器,未料卻在領貨後遭10多名便衣刑警團團包圍,更被帶回偵訊。但實際上,所謂穿雲箭雖然號稱為射鞭炮神器,但其構造卻是簡易火藥動力彈丸發射裝置,甚至無須改管,裝入火藥後一彈就可擊發,與有殺傷力的「鋼筆槍」無異,因此才會讓警方如臨大敵,全力防堵。該名網友在警方偵訊後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送辦,並被法院裁定交保候傳。讓他氣憤不解的是,為何「穿雲箭」被認為是鋼筆槍,甚至就連所謂的火藥也是玩具左輪手槍火藥(只會發出煙霧和聲響)的單響砲,他卻因此被送法院,呼籲大家在網路上購買東西應該更小心。細看此次鬧出爭議的「穿雲箭」,其身長約12公分左右,通體由黃銅製成,主要約可分成2部分,前端部分可以拆卸,後方作為安裝底火使用,並可在凹槽部分裝入鞭炮;箭身裡面有放置彈簧,只要隨著開關將彈簧拉下壓緊,輕輕一彈便可擊發;網路上有不少教學、示範影片,擊發後通常聲音響亮,不過也有人呼籲穿雲箭主要還是與火藥相關,且彈簧下壓需要用力,手指稍有不慎容易夾肉見血,在使用上仍有一定危險性,建議不要讓孩童取得。有網友喊冤,強調自己所購買的僅是「玩具」,且先前也有人購買類似物品遭警方搜索,最終卻被判無罪。(圖/翻攝自Dcard)對此,有知情人士指出,所謂穿雲箭其實就是簡易的火藥動力彈丸發射裝置,且穿雲箭通體均為黃銅,並非塑膠製成,而所謂單響炮火藥就是俗稱的底火,只需要在底火前再加裝火藥與鋼珠彈,瞬間就可從鞭炮發射器成為奪人性命的簡易槍枝,更有甚者若捨棄鋼珠彈與火藥的射擊方式,改裝制式子彈,只要射對部位,一樣可以奪人性命。知情人士強調,穿雲箭的危害比改造槍枝更甚,儘管穿雲箭的穩定性不比制式槍枝,但改造槍枝還須改管,穿雲箭幾乎不用改管就可以擊發,甚至也無須上膛,只要輕輕一撥瞬間就能完成射擊。所謂「穿雲箭」通體由黃銅製成,實際上卻是簡易的火藥動力彈丸裝置,且已被刑事局鑑定為「具有殺傷力」之槍砲。(圖/翻攝自露天拍賣)本刊實際調查後發現,儘管目前台灣各大電商平台上以「穿雲箭」、「鞭炮神器」、「發射器」等字眼搜尋,儘管還能看到購買頁面,但幾乎均已被下架,少數仍可點擊購買的賣場,也會在加入購物車後跳回原始畫面而無法購買。不過若是改以境外電商搜尋,仍可在上面搜尋到相關產品,一件金額約台幣100元至300元不等,價格相當便宜。對此,警政署回應指出,近期各警察機關陸續查獲大陸進口商品「穿雲箭」,該商品經鑑定後屬於「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槍砲;而刑事局也表示,先前曾有穿雲箭送驗後,經鑑定確認可以擊發火藥與彈丸,彈丸單位機動能達20焦耳/平方公分,足以穿入人體皮肉層標準,確定具有殺傷力,因此民眾只要持有就會遭到送辦,提醒民眾小心觸法。
民宿老闆不滿大陸民眾來台觀光 持散彈槍朝數位部連開3槍慘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16日偵結數位發展部遭槍擊案,並起訴民宿業者張盛德,檢方指控張盛德因不滿政府針對大陸人士來台旅遊的相關政策,決定採取激進手段抗議,以博取社會對該議題的關注,張盛德於3月28日上午持霰彈槍在數位發展部內連轟3槍,檢方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恐嚇公眾罪》名,將其起訴。據悉,張盛德早在2020年間,就在南投縣埔里鎮以27萬元,向綽號「阿力」的男子購得1把具有殺傷力的制式散彈槍、1把非制式手槍、30顆制式散彈、10顆制式子彈及27顆非制式子彈,並將這些槍彈藏於其經營的民宿房間內,張男對政府限制大陸人士來台旅遊的政策感到不滿,因此計畫以極端方式表達抗議。2024年3月初,張盛德駕車至數位發展部附近進行勘查,並選定該處作為攻擊目標,並陸續聯繫親友和記者,預告即將犯案,3月28日上午8時,張男駕車攜帶槍枝及子彈至數位發展部後方停車場,停好車後,將子彈裝入霰彈槍和手槍的彈匣內,再將這些槍彈裝入登山包和隨身包中,步行至數位發展部大門旁。隨後,張盛德持霰彈槍進入數位發展部內,朝內部射擊2槍,導致部分指示牌掉落,砸毀下方的盆栽造景,並使部分牆壁缺損,射擊後,再乘電梯前往二樓,警衛見狀立即呼喊同仁關上二樓鐵門,張盛德抵達二樓後無法進入,只能走樓梯返回一樓,再次持霰彈槍朝一樓玻璃大門射擊,致玻璃破碎,警方獲報後迅速趕到現場,當場逮捕張盛德並扣押槍彈。檢方指出,張盛德無意傷害任何人,但其攜帶制式槍彈至政府機關並開槍,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不僅造成數位發展部玻璃門毀損,還引發在場公務員和民眾的恐慌,檢方強調,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槍枝、子彈,並在公眾得出入場所開槍射擊,另涉嫌《刑法》恐嚇公眾罪,故依法起訴;目前,張盛德被羈押,預計最快16日將移送法院審理。
天道盟新竹分會長遭轟10槍!送醫搶救險喪命 槍手判15年定讞
綽號「南寮國」的天道盟太陽會新竹分會長戴銘銓2022年8月遭槍手宋宜昆連開10槍,戴銘銓中彈8槍,身受重傷,送醫搶救所幸撿回一命,宋宜昆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1年,二審則改判15年,最高法院駁回宋宜昆上訴,全案定讞。據了解,宋男手持1枝制式手槍及17顆制式子彈,在2022年8月30日凌晨4時許,埋伏在戴男位於新竹市北區的住宅,趁戴男上午7時許返家時,立即衝到車庫,朝他開槍射擊10 發,導致戴男身中8槍,其中腹部中3槍、右大腿3槍及左大腿2槍,送醫搶救後,所幸保住性命,後續宋男被依法移送偵辦。法院表示,宋男一審時被判8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並依《殺人未遂罪》處15年徒刑,應執行19年徒刑。二審時,法院認為量刑過重,改判刑6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1年,有期徒刑部分則應執行15年,宋男對此提出上訴,最終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台灣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 監察院點名捷豹、樺山兩大源頭
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模擬槍枝」改造為大宗,且查獲甚多JP(捷豹)及FS(樺山)兩廠牌的改造槍枝,非法槍彈之管制是否須再加強管理,實有深入調查必要等情案;監察院(19日)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監察院指出,由於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低動能」改造為大宗,2021年及2022年進口達4萬9079枝、17萬6107枝。而子彈部分以「彈殼」或「空包彈」進口均未管制,更易於改造成具殺傷力之子彈。且109年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前,JP(捷豹)及FS(樺山)等易於改造的模擬槍枝,因不必報備,致查獲甚多該兩廠牌之改造槍枝。監察院多次函詢發現,相關主管單位尚無有效之具體因應措施,近來媒體又屢見查獲非法制式槍彈,非法槍彈的管制是否須再加強管理等情一案,經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議於19日決議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蔡崇義、陳景峻調查發現,我國2005年以前未管制模擬槍,模擬槍是可合法持有,2005年至2020年僅管制具「打擊底火」模擬槍,至2020年開始管制具「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模擬槍,從此槍枝管制範圍擴大,並從我國管制槍枝改造的立法歷程,見到近年查獲非法槍枝中,非制式槍枝多由「模擬槍」或土造槍枝等改造而來,且「模擬槍」改造之槍枝在非制式槍枝亦都維持相當高占比,顯示「模擬槍」取得、改造仍較制式槍枝容易且穩定,對於治安維持危害甚深。蔡崇義、陳景峻認為,目前對「模擬槍」無論係來源管制或製造、持有的監督,主管機關雖尚能依治安現況保持滾動式修正相關法規,然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前持有未報備,而無法追蹤列管的模擬槍枝,內政部仍須謹慎持續全面檢肅,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蔡崇義、陳景峻點出國內模擬槍擴大管制後,警察機關卻陸續查獲由金屬遊戲用槍改造為火藥動力式槍枝案件,並造成多起傷亡,此類低動能槍枝雖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制進口物品,但進口後若為不法分子取得、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對社會治安仍造成衝擊,因此各部會主管機關仍需持續合作依分工管理計畫保持高度警覺,強化各項審查機制。邊境管制亦仍需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邊境警察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協力配合落實將槍枝改造源頭圍堵於邊境關口。另外,蔡崇義、陳景峻也注意到,關於媒體報導國外進口「空包彈」恐已成為近年改造子彈犯案新寵,且由內政部提供查獲非法子彈數據發現,近年由空包彈改造子彈已較制式子彈比率有上昇情況,但因「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表」未將「彈殼」或「空包彈」列入主要組成零件管制,其考量理由係因彈殼目前並非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的管制品,且主管機關亦於2023年訂定加強空包彈輸入審查規定,期能從源頭及流向強化使用管理,惟因空包彈等仍屬容易取得及改造的特性,主管機關仍應嚴肅正視空包彈、廢彈殼改造成非法子彈議題,研處妥適因應方式。
兩派人馬相約喬債 男子鳴槍示威掉彈匣反遭眾人圍毆
2021年彰化縣北斗鎮天承府廟前兩派人馬相約談判喬債,未料談不攏變成打群架,其中1名蕭姓男子為助威拔槍,沒想到彈匣竟掉落地上反遭圍毆,警方循線將涉案的8名男子依違反《社維法》等罪送辦,其中開槍未成的蕭男近日判決出爐,法官依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6月。警方循線將涉案的8名男子依違反《社維法》等罪送辦,其中開槍未成的蕭男近日判決出爐,法官依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6月。(本報資料照片)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1月3日晚間10點多,北斗天承府廟前兩派人馬相約談判喬債,過程中蕭姓男子為助威突然掏槍,但疑似對槍枝使用不熟悉,彈匣竟然掉落在地,並未成功擊發子彈,反遭在場人士圍毆。判決書指出,蕭男經不詳途徑取得具有殺傷力的8.9mm非制式金屬子彈1顆,事發當天得知友人莊、劉2人因債務糾紛相約談判,就帶著子彈與不具殺傷力的空氣槍到場助威,當晚看見一行人發生衝突後,拿著裝有子彈的空氣槍欲對空鳴槍,但因彈匣掉落反遭在場人士圍毆,因此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隨即派遣快打部隊20餘名警力,趕赴現場,發現2派人馬大打出手,且有多人掛彩受傷,主因是亮槍蕭男引發雙方人馬不爽,才會變成街頭全武行,當場帶回涉案的8人,並拾得掉落現場子彈。不過蕭男辯稱,槍枝是友人交付給他,並非其所有,當時掉的是BB彈,不是真的子彈等語,但扣案子彈彈底有撞擊痕跡,加上證人及監視畫面等,認子彈為蕭男所有,檢警經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後,為非制式子彈,且可擊發,認具殺傷力。法官審酌,蕭男無視於法律嚴格禁令,非法持有扣案子彈1顆,並試圖以空氣槍擊發扣案子彈,對他人生命、身體產生潛在危害,然慮及被告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的數量僅1顆,考量從事徵信社事務,勉持家庭經濟之生活狀況等情,依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桃警破獲兵工廠驚見1.4萬發子彈 近半數竟來自軍方
警方日前接獲線報,桃園龜山羅姓男子家中有大批槍械、子彈,3月前往搜索時,竟發現多個裝子彈、零件等物的外箱印有「國造」字樣,經桃園地檢署清查,起出的1萬4000發子彈,竟有5、6000發來自軍方,檢方已另案偵辦,羅男則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專案小組3月搜索時,在羅男家中起出改造衝鋒槍、步槍等4把、子彈1萬4千發、改造槍械工具1批及槍枝零組件等。羅男坦承持有,不過稱是2012年時,何姓友人交付給他一批封箱的物品,他等2、3個禮拜後打開,才發現是大批子彈、改造槍枝等。因為不知道如何處理,便放在家裡。這批子彈口徑多元,包含0.38吋、7.62mm等共有15種,經檢方鑑定後,發現均為制式子彈,其中應有5、6000發來自軍方。檢方也查出,何男早年具有軍職,不排除何男是利用早年軍方管制較不嚴格時,將子彈攜出,目前已經另案調查。另羅男因持有大批槍械、子彈,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
6槍殺換帖兄弟及女友 法官判賠千萬
綽號「扣頭輝」的男子金文龍,2020年因投資糾紛槍殺換帖兄弟姚華安及姚的女友郭雪玉後,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郭女雙親及2名女兒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4人合計向金男求償2193萬多元,台南地院審結判賠1093萬多元,此案可上訴。其中,郭母向金求償醫療、殯葬、扶養費用及精神慰撫金500萬元,共計624萬多元;郭父則請求扶養費及慰撫金500萬元,計561萬多元。至於郭女的2名女兒也各自求償慰撫金500萬元、扶養費及慰撫金506萬多元,4人共計求償2193萬多元。台南地院認定,金文龍有殺人侵害郭女生命權的侵權行為事實,經逐一審酌郭家4人各自請求的損害賠償項目後,以父母的慰撫金各200萬元為適當,女兒部分則為各250萬元。在加計其他請求後,應給付郭母324萬多元、郭父261萬多元、兩女各250萬元及256萬多元,4人合計1093萬多元。據查,金文龍因投資檳榔攤,與有30年情誼的換帖兄弟姚華安及姚男女友郭雪玉發生糾紛後,2020年2月17日晚上,在飲用藥酒後,先持球棒砸毀郭女經營的檳榔攤大門玻璃,又持石塊砸毀其廣告招牌。同年月21日下午,金又在飲酒後,攜帶改造手槍及非制式子彈12發,搭乘計程車前往姚男住處附近,隨即下車進入屋內,持槍射殺姚、郭女,之後再搭車逃逸。姚、郭2人各中3槍後,經送醫仍告傷重不治。案發後,台南市警方於同月25日晚間獲報金男騎乘贓車出現在佳里區,迅速調動人馬將他壓制逮捕,並在其後腰際起出手槍、彈匣。全案偵訊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據了解,郭女是金男介紹給姚男認識,3人合夥投資檳榔攤,也到工地銷售,投資有賺有賠。金男因不滿姚男賺錢分得慢、賠錢討緊緊,2人互嗆後,金不滿砸檳榔店導致被告上警局,事後認定姚男為女人不挺兄弟,才憤而預謀行凶。
台中市刑大肅槍緝毒 查獲VZ61型蠍型衝鋒槍
台中市檢警肅槍緝毒,日前查緝台中市西屯區何姓男子到案,當場查扣罕見制式捷克製造之VZ61型蠍型衝鋒槍1枝、彈匣2個、制式子彈38顆,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台中市刑警大隊指出,蠍式衝鋒槍簡稱蠍式,由捷克斯洛伐克製造,可作為近身距離作戰中之突擊武器或代替手槍作為個人防衛武器,因體積小可隨身攜帶及單手操作,且每分鐘可射出850發子彈,經常作為裝備武警安全部隊和反恐部隊配槍,犯嫌供稱市價約60至80萬。警方表示,台中市刑警大隊偵三隊日前偵辦一起毒品販賣案件,意外獲得線報,擁槍自重的何姓男子,平日隨身攜帶火力強大之VZ61型蠍型衝鋒槍,經長時間蒐集相關犯罪事證,在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下,於近日收網,在何嫌常活動據點埋伏,一舉逮捕。台中市刑警大隊指出,因近期各地發生零星槍擊事件,造成民眾不安與恐慌,為有效肅清各式非法槍械,淨化社會治安,檢肅槍枝儼然成為維護治安之重點項目,警方動員,查緝各式非法槍械、掃蕩改造槍械場所及防治槍擊案件發生,並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投入偵辦。台中市刑警大隊表示,預防槍枝氾濫,檢肅槍枝係治安維護重點工作事項,將持續強化查緝非法槍械力道,秉持「嚴查究辦、溯源刨根」原則,遏止不法分子擁槍自重、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決不寬貸。台中警方查獲台中市西屯區何姓男子到案,當場查扣罕見制式捷克製造之VZ61型蠍型衝鋒槍1枝、彈匣2個、制式子彈38顆。(圖/台中市警察局提供)
「手機放家中、5度換小黃」冷血槍手連設斷點 落網身上藏3把槍「隨時拼命」
犯下南投康建生技公司4死槍擊命案的槍手李男,逃亡中設下多個斷點,更將手機放在家中躲避警方追緝,警方強力追緝案發21小時將他逮捕,現場查獲3把手槍、179發子彈。李男隨身攜帶3把槍疑似「隨時準備火拚」,包括一把手槍上膛放在塑膠袋中、一把放在隨身腰包、一把放在後背包,幸好警力團團圍捕下,李男自知難以逃脫,才乖乖束手就擒。警方調查,李男昨天犯下4死槍擊命案後,隨即劫走死者機車逃往台中,途中還5度轉乘計程車,設下斷點增加警方調查難度。李男相當狡猾,行兇前還預先將手機留在雙冬家中,故佈疑陣。昨天晚間李男輾轉到達台中中清路養生館,據了解,該養生館經理為李男同鄉,雖知道他鑄下大錯卻仍顧念舊情,將5樓夾層給李男躲藏。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一路追到李男躲藏處,今天下午署長黃明昭坐鎮指揮,優勢警力荷槍實彈展開攻堅,揪出躲在屋頂夾層的李男,李男見大批員警到來,乖乖就擒,直喊「我甘願了啦!」事後,警方在現場起出179發子彈、3把手槍,手槍均為90改造手槍,李男疑似「隨時準備火拚」,將3把槍放在後背包、隨身腰包、及手提塑膠袋中;由於李男行兇時使用制式子彈,威力不容小覷,警方正在擴大追查槍枝來源。 初步調查,李男8年前曾在康建生技服務,不過因為與上司口角,還牽涉襲擊案,鬧得十分不愉快。從生技公司離職後,李男2年前曾在國道擔任清潔人員,也因和同事起口角離職,近來因為身體問題李男未再找工作,疑似失業後「一直走不出來」,警方不排除李男因報復心極強,記恨多年血洗報復。
要幹一票大的!親友募資買虛擬貨幣 賣家持槍劫走999萬
王男和陸男在臉書上販售虛擬貨幣,3度完成交易後,藉此取得孫男和裴男信任,第4度交易時,持槍搶劫999萬元鉅款,一路換車逃亡。警方循監視器一路追到彰化,逮捕王、陸2人,查扣非制式空氣槍、制式子彈等武器,桃園地院依共同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將王、陸2人各判處10年、8年2月徒刑。據了解,王男2021年10月間在網路張貼販售泰達幣訊息,孫姓買家與王男進行3次交易,同年11月11日雙方約在桃園市八德區進行第4次交易,除了有孫男準備的400萬元外,友人裴男也邀約親友募資599萬元加入。王男見已取得孫男信任,當天夥同陸男駕駛賓士車赴約,待孫、裴2人上車清點現金後,亮出空氣槍抵住2人頭部,劫走999萬元現金並將孫、裴2人先後丟包在八德區東勇街、福德一路與後庄街巷口,幸好遇到巡邏員警,2人急敲車窗報案。王、陸2人逃亡途中,一度被警方攔查,便假意停車受檢再加速逃跑,沿國道往南逃,還在苗栗、彰化換車,警方循監視器尋獲犯案用車輛,並在車內查扣空氣槍及子彈,追出王、陸2男到案,2男被逮還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交易沒成功,也無人持槍。法官認為,孫、裴2男指證嫌犯持槍行搶惡行的證述一致,且2人與2嫌素不相識,先前還成功交易過3次,無誣陷可能,勘驗孫男攔警車報案光碟、警方密錄器,以及陸男曾在犯案前說「要幹一票大的」,加上王、陸2人犯案時刻意替換車牌、換車,受檢時也心虛逃跑,因此認定2男犯案,考量嫌犯始終否認犯行,被害人至今未能取回遭搶款項,將王男、陸男各重判10年、8年2月徒刑,並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
不經言詞辯論 孫安佐組裝槍械案二審判「公訴不受理」
藝人孫鵬、狄鶯夫婦的兒子孫安佐,遭士林地檢署起訴指控非法製造手槍未遂,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台灣沒有審判權判決公訴不受理,檢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仍認定,是犯罪地法律為不罰之行為,不經言詞辯論仍判公訴不受理。可上訴。這起案件導因,孫安佐是台灣公民持學生簽證到美國就讀賓州的高中,居住在當地寄宿家庭內,2018年1月7日至9日間孫男在美國境內透過不同網路賣家,購得手槍之滑套、覆進簧、槍管等槍枝組成零件後,運送至其寄宿家庭內。孫男將槍枝零件組合但因故未能組合成功,同年3月26日他向同校同學稱將於同年5月1日持槍朝學校射擊,而遭逮捕,並為警扣得包含槍枝組成零件及其他制式子彈在內之物品。孫男經賓州檢察官起訴恐怖威脅罪及持有犯罪工具罪,認罪協商後,賓州檢察官撤回持有犯罪工具罪之起訴,經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有罪,他服刑238天後遣返,在2018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台灣檢方認為,孫安佐涉犯製造制式手槍未遂罪將他起訴,但一審士林地院認為,美國法律對於孫男組裝槍枝未遂之行為並未有處罰之規定,台灣法院對孫男在美國的行為沒有審判權,諭知不受理判決,檢不服提上訴,但遭高院駁回。
無照併排遭攔查 駕駛遭查獲兩槍百發子彈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在林森北路併排停車,被警方攔查,當時員警要他出示證件時,他供稱自己沒有駕照,被要求下車時,在場員警立刻發現車門旁有一把制式手槍,另外還在車內找到10發空包彈,還有一把玩具槍,隨後到住處搜索,又再找到11發制式子彈還有上百發拋棄式彈殼。
無照男違規並排手抖猛抽菸 警鷹眼揪「BB槍+空包彈」
北市警方在林森北路攔查,發現1名駕駛違規併排停車,上前盤查發現駕駛神色慌張「猛抽香菸」,最後在車內發現1把手槍,起出後確認為BB槍,還有10發空包彈,駕駛辯稱槍枝是朋友寄放,隨身帶來防身使用。6日凌晨4時許,中山區長安所員警在林森北路416巷,發現24歲的陳姓駕駛神色慌張又無照駕駛,警方隨即要求陳男下車釐清,當陳男下車開門之際,眼尖員警赫然發現駕駛座車門旁放置一把疑似手槍,經詢陳男坦承是制式手槍,警方並於車廂內查獲BB槍1把及空包彈殼10發,當場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予逮捕。陳男被帶返派出所查證後,坦承在其租屋處藏放子彈數顆,警方前往清查,並經陳男指證在其房間抽屜內,經清查後共查扣11發制式子彈及166發拋棄式彈殼,雖然陳姓男子辯稱BB槍、子彈都是朋友寄放,但卻說不清楚朋友的身份以及藏身地點,警方仍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並擴大清查槍彈來源。
已故基隆港警局僱員床底驚見千發子彈 警研判疑為過去警用左輪手槍彈
基隆市1名黃姓男子,昨(3)日整理已故張姓伯父(69歲)遺物時,竟在其床底下發現用紙箱裝著、千餘發子彈,嚇得帶著這些子彈到派出所報案,據了解,黃男伯父曾在基隆港警局擔任聘僱人員,子彈口徑為0.38口徑手槍子彈,是過去警用的左輪手槍子彈,目前警方已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除了將釐清是否為過去警用制式子彈外,同時也將釐清這批子彈來源,以及是否涉及其他刑案。警方調查,黃姓男子的伯父張姓男子曾是基隆港警局聘僱人員,張男沒有子女,退休後便一直獨來獨往,並很少跟親友互動,今年7月,張男因為突發的心肌梗塞過世,家人替他處理後事後,因各自工作忙碌,才在日前幫他整理故居的遺物。豈料,黃男在整理張男房間時,在其床底發現一個紙箱,打開一看,竟滿滿都是子彈,數量多達千餘發,黃男拿著這些子彈到派出所報案,對此警方表示,這批子彈外觀完整,看起來像是早期警用左輪手槍子彈,至於是否為制式子彈還有待刑事局鑑定釐清,目前警方也已報請檢察官指揮,除了追查子彈來源外,也將釐清是否涉及其他刑案。
整理親戚遺物…床下驚見「千發子彈」嚇壞急報案 警追來源中
「警察先生,我們發現這些子彈!」3日下午黃姓男子在親友陪同下,抱著一個紙箱走進基隆市一分局忠二派出所,表示他們在清理親戚遺物時,在床下發現紙箱,打開後竟是千餘發子彈,便緊急報案。警方在詢問黃男後得知,這批遺物是黃男的伯父,42年次的張姓男子遺留下來的。黃男透露,張男沒有子女,退休後便一直是一個人居住,鮮少與親友來往。去年7月,已經69歲高齡的張男,因為突發心肌梗塞死亡,家族成員為他處理完後事,因為各有工作難以湊在一起,所以拖到今年的端午連假,好不容易家族的親戚才排出時間,能夠聚集在一起,共同整理張男的故居及遺物。今日上午,當親友群聚在張男生前的住處,整理房間及清理遺物時,在張男的床下發現一個紙箱,打開箱子後看到一個個紙袋,紙袋中則是總數多達千餘顆的子彈。親友們嚇得不知該如何處理,也不敢擅動袋裡的子彈,在經過討論後,決定眾人一起抱著紙箱至派出所報案。黃男向警方表示,張男長年獨居,也沒有子女,生前也很少與親戚來往,因此親友們也不知道他生前的生活方式、交友狀況,也不知道伯父的床下怎麼會有子彈,更不知道子彈的來源。警方表示,這些子彈外觀相當完整,初步可以看出是手槍子彈,看起來像是制式子彈,但仍需送至刑事局做進一步的鑑定,才能確定是制式子彈還是改裝子彈。目前警方也將全案報請基隆地檢署,由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進一步追查子彈的來源,及是否可能涉及其他刑案。
孫安佐非法製造手槍未遂 法院一審不起訴
藝人孫鵬、狄鶯夫婦的兒子孫安佐,遭士林地檢署起訴指控非法製造手槍未遂,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台灣沒有審判權判決公訴不受理,檢上訴後,3日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孫的律師主張在組裝槍械未遂在美國法律沒有處罰規定,台灣也無審判權。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孫安佐步出法庭時表示,對於檢察官上訴,目前還沒有一個結果,他也不知道要說什麼。陪同孫安佐出庭的孫鵬,則是在庭訊後急忙地步出法院外,他說要趕高鐵到南部工作。這起案件導因,孫安佐是台灣公民持學生簽證到美國就讀賓州的高中,居住在當地寄宿家庭內,2018年1月7日至9日間孫男在美國境內透過不同網路賣家,購得手槍之滑套、覆進簧、槍管等槍枝組成零件後,運送至其寄宿家庭內。孫男將槍枝零件組合但因故未能組合成功,同年3月26日他向同校同學稱將於同年5月1日持槍朝學校射擊,而遭逮捕,並為警扣得包含槍枝組成零件及其他制式子彈在內之物品。孫男經賓州檢察官起訴恐怖威脅罪及持有犯罪工具罪,認罪協商後,賓州檢察官撤回持有犯罪工具罪之起訴,經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有罪,他服刑238天後遣返,在2018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台灣檢方認為,孫安佐涉犯製造制式手槍未遂罪將他起訴,但士林地院一審認為,美國法律對於孫男組裝槍枝未遂之行為並未有處罰之規定,台灣法院對孫男在美國的行為沒有審判權,諭知不受理判決,檢不服提上訴。
夥同債主騙父母贖金 新北不肖女判刑4月
江姓女子欠褚姓男子錢還不出來,竟串通褚男假裝被綁架,拍攝遭手銬拘禁照片,向父母勒索8萬5000元,江女父母以為女兒被綁架,報警處理,警方逮捕2人,才發現女兒夥同外人騙錢,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江女4月徒刑,褚男涉案部分另行審理。去年10月30日,江女假裝遭褚男綁票,拍攝遭手銬拘禁照片,再傳給江男父母,褚男威脅說:「這是你女兒吧!今天被我們抓到了!她先是吞了我們公司的錢,又找人打我們公司的阿明」、「你小孩能撐多久我不知道」、「我們玩夠了就把他丟到警局,也算是為民除害了」等語,江女母親見狀連忙向警局報案。隔月2日,江女及褚男又透過通訊軟體打給江女母親,勒索8萬5000元,約定在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的新屋交流道附近交付贖金,後又改至內壢家樂福門口見面,但約定時間一到,褚男發現不對勁,隨即離去而未取款,並傳簡訊恐嚇對方,警方在新北市鶯歌區逮捕2人,並查獲褚男持有一支改造手槍及13顆非制式子彈等物。檢方起訴2人,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褚男;法官認為,江女為解決債務,不惜串通褚男恐嚇自己的父母,江母為女兒安全、四處奔波求援,顯示江女惡性不小,江女有吸毒、公共危險、竊盜等紀錄,素行不良,但考量她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判刑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