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
」 柯文哲 京華城 國民黨 鄭麗文 應曉薇
證實想選市黨部主委 吳沛憶談綠營北市長布局:誰出線都承擔輔選
台北市籍民進黨立委吳沛憶今(9)日表示,自己正審慎思考參選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一職,未來綠營台北市長候選人底定後,自己也一定會加入輔選。2年一選的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改選預計5月舉行,現任主委、前台北市議員張茂楠預計退休不再競選連任,值此2026年底地方大選將屆,主委任期還會跨到2028總統與立委選戰,角色吃重不言可喻。近期盛傳北市萬華、中正區立法委員吳沛憶想登記競選主委,今天吳沛憶大方承認自己「確實是有在思考」。吳沛憶說,自己擔任立委前也曾在台北市議會跟黨團成員並肩奮戰,大家都講說「我們是首都的黨部」,作為台灣首都的台北市黨部值得被期待更加年輕化,希望黨部可以成為與社會各領域溝通的優化平台,因此最近自己真的有在想,不過因為登記還有一些時間,真的確定再來跟全民講。曾任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的吳怡農(左)是否回鍋再戰主委,各界關注。(圖/黃耀徵攝)至於呼聲也不小的前台北市黨部主委吳怡農是否回鍋爭取擔任主委,目前沒有進一步消息,各界都在關注。值得一提的是,吳沛憶也被問到若立委同僚沈伯洋出戰台北市,自己會不會輔選?吳沛憶先強調要人選出來才能進一步組成競選團隊,直言現在連誰選都不確定,講後續團隊組成都太早。但她也強調,選戰過程有空戰、陸戰各方面切入,民進黨在台北市基層的深耕一直沒有停,未來不管誰扛下市長候選人一職,自己都會與市長競選總部、市黨部和議員同仁聯合作戰,全力爭取最好市長當選、議會過半的好成績。
柯文哲弊案陰影籠罩白營陷關燈危機? 民眾黨曝新增700黨員反擊唱衰聲浪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等案遭重判,政壇掀起不少討論,關注台灣第三勢力發展,甚至出現小黨恐面臨「關燈危機」、「泡沫化」的質疑聲音。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日表示,自3月29日凱道集會後短短3天內,新增黨員已突破700人,將持續與人民站在一起奮戰到底,找回台灣的人權與民主精神。民眾黨自2019年成立以來,於2024年拿下8席不分區立委;如今柯文哲遭重判,外界關注白營後續發展恐面臨重重考驗。(圖/黃耀徵攝)回顧民眾黨的成立,得從柯文哲2014年以政治素人之姿參選台北市長開始談起。當時後的柯文哲掀起「白色力量」崛起,且獲民進黨禮讓下成功當選,並於2018年在三腳督局面中驚險連任。2019年創立民眾黨後,逐步在藍綠之外建立第三勢力定位,並於2020年與2024年兩屆立委選舉中,透過政黨票取得不分區席次,成為國會關鍵少數之一。然而,隨著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爭議與政治獻金等案件,相關司法風波持續發酵,民眾黨支持度與聲量也面臨考驗,政壇對於第三勢力發展空間的討論再度升溫。面對外界質疑,黃國昌強調,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已蕩然無存,司法改革之路勢必漫長且艱辛,但民眾黨絕不退縮,將持續與人民站在一起、奮戰到底,不會辜負每一份期待,會竭盡全力、具體行動,找回台灣的民主人權法治。他提到,自3月29日「上凱道、討公道」集會活動之後會的3天內,民眾黨新增黨員數已突破700人,而這每一份入黨申請書,都是對公平正義的殷切期盼。
京華城案沒收121億挨批 游淑慧質疑判決邏輯「3大BUG」
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17年徒刑,台北地方法院並裁定沒收鼎越公司不法利益新台幣121億餘元。對此,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提出質疑,指出相關裁定存在「3大邏輯問題」,引發討論。游淑慧28日在臉書表示,所謂新台幣121億元「不法利益」,主要來自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換算,但該利益須在建案完工後才可能實現。她質疑,若司法認定該容積獎勵不合法,應優先撤銷或廢止相關處分,阻止不法利益發生,而非待其實現後再行沒收。她進一步指出,若法院要沒收該筆金額,等同在邏輯上需讓建案完成,否則容積利益無法兌現,將出現「不蓋無從沒收、蓋了又涉及違法」的矛盾情形。此外,游淑慧也質疑,容積屬於地方政府公共資源,若該20%容積確有問題,應回歸台北市政府處理,而非由中央國庫直接沒收收益,形同地方資產轉為國庫收入。她認為,此類「先讓不法利益實現再沒收」的處理方式,恐與一般防制犯罪的邏輯有所落差,呼籲應回歸制度與法理進行檢視。京華城案判決與相關處分持續引發各界關注,相關法律見解與後續發展仍待進一步釐清。
葉慶元談柯文哲案判17年 指京華城容積處理「難以站得住腳」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曾任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素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表示,該判決結果「可以理解」,並直指相關行政作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735萬元,其中部分未進入專戶,另有金額流向私人帳戶;在收賄部分,法院認定以人頭政治獻金形式收受新台幣210萬元。葉慶元在政論節目中分析,若案件涉及圖利金額龐大,加上收賄情節,一般不可能輕判,即使僅構成圖利罪,也可能面臨高額刑責,因此最終判17年在法律上並非難以理解。他指出,京華城案原本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為392%,後於柯文哲任內調整至560%,並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獎勵。他認為,所謂「準用」須有法律明文依據,但本案既非都更案件,也無相關法規授權,相關處理方式存在爭議。葉慶元並表示,在實務經驗中,若廠商主張已經在行政訴訟中敗訴,政府機關仍進一步依其主張進行研究甚至採納,情況並不常見。他認為,依法行政除法條外,也應包含對既有判決的尊重。針對相關行政流程,他也提及,部分公務員在案件中承受壓力的情況,顯示決策過程備受關注。至於外界討論的其他證據內容,葉慶元認為仍屬司法認定範圍,應尊重法院判決。整體而言,葉慶元指出,從法律觀點檢視,相關決策在程序與法源依據上均有爭議,亦是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之一。
鍾小平談京華城弊案持高度評價 許甫怒批:蹭媒體聲量的小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依貪污等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曾赴北檢告發柯文哲涉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隨著判決出爐再度成為討論焦點。對此,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許甫昨(27)日批評,鍾小平的發言與動作,完全是出於政治利益考量。回顧案情,鍾小平於2024年5月前往北檢告發柯文哲等人,指控涉圖利京華城容積及政治獻金等問題,台北地檢署隨後展開偵辦。短短3個月內,檢廉單位將柯文哲列為被告,並以證人身分傳喚超過20名台北市府官員。案件歷經多次交保與延押攻防,歷時近1年半,最終法院判決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由於鍾小平提出告發之際,正值國民黨與民眾黨在國會層級展開合作初期,其舉動一度被基層解讀為衝擊藍白關係,甚至遭部分白營支持者批評,當時更傳出揚言發動罷免的聲音。對此,許甫直言,鍾小平只是為了蹭媒體聲量,才在事件發展後跳出來「搶功」,本質上就是「蹭的小丑」。他進一步批評,觀察鍾許甫說,鍾小平過去是新黨、又無黨、加入國民黨後又退黨,一度還想蹭民眾黨,蹭不成又回國民黨,光這樣,忠誠度非常可疑。 加上近期言行,完全是為了個人選舉生存,試圖向淺綠及無黨籍選民靠攏,「他現在表現得比綠營還綠、比側翼還側翼」,形同為政治利益而無視政黨立場。許甫強調,鍾小平的行為不僅引發民眾黨感到憤怒,就連許多國民黨內部人士,都期盼鍾能受到社會大眾檢視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辯護律師批檢方偏見辦案、指控「莫須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民眾黨晚間召開記者會,辯護律師陸正義痛批檢方帶有偏見辦案,導致整體調查方向出現偏差,直指相關指控屬於「莫須有」。陸正義表示,柯文哲長期維持清廉形象,過去以公車、U-Bike通勤,生活簡樸,卻被指控侵吞逾新台幣6000萬元公款,與其一貫作風明顯不符。他認為,案件從偵查階段即建立在錯誤前提之上。針對政治獻金運用爭議,陸正義指出,柯文哲以剩餘政治獻金支付競選總部薪資,早有內政部函示認可,過去調查局也曾認為並無違法。他引用行政法院及監察院見解強調,政治獻金入帳後屬政黨資產,雖用途受規範,但並不符合侵占罪構成要件,質疑檢方在法理不足下仍強行起訴。對於支付邱復生百萬元被認定為侵占,陸正義說明,該筆款項係為提升民眾黨網路聲量及推動數位轉型,雙方具備正式契約與企劃書,且證人亦到庭證實合作關係,相關支出皆屬黨務用途。此外,針對KP秀演唱會門票收入爭議,陸正義指出,門票收入扣除成本後利潤有限,且收益歸屬公司運作,柯文哲個人並未經手,批評檢方忽略成本結構與收入細節,逕自認定為公益侵占,與事實不符。陸正義強調,全案仍可上訴,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清白,並呼籲外界理性看待案件發展。
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重判 高嘉瑜嘆「權力魔戒在手」淪財團幫兇
台北地檢署自2024年起追查京華城容積率爭議,並約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後續調查中,檢廉單位進一步延伸至政治獻金與黨內資金運用問題,案件牽涉範圍廣泛。隨著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回憶過去在台北市議會質詢階段,曾就京華城開發用地容積率暴增提出質疑。如今面對判決結果,她感嘆柯宛如戴上權力的魔戒,淪為替「拿刀叉吃人肉的財團」端盤子的最大幫兇。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就京華城案,北院判決結果認定,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曾私下會面,達成賄賂默示合意,最終以市長職權間接促成京華城在欠缺法令依據情況下,取得外加20%容積獎勵,因此構成圖利罪。高嘉瑜回憶過去擔任市議員質詢時,曾警告柯文哲「絕對不能讓財團從中獲取暴利」。不料,自2015年前後相關說法出現轉變,市府甚至開綠燈,讓京華城以不符要件的都更獎勵,取得共計840%容積。她指出,京華城並非單純商業開發,而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整體容積率歷經三級跳,從最初的392%一路提升至560%,最終暴增至史上最高的840%,其中多出的近2萬坪空間,換算獲利超過百億元。高嘉瑜強調,過去她的質詢經得起檢驗,甚至獲檢察官認證。面對京華城財團多次威脅提告、透過媒體放話抹黑、寄送律師函,她始終未曾退縮。如今沈慶京被重判10年,直言這是「遲來的正義」。至於柯文哲,她批評其戴上權力的魔戒,最終淪為替「拿刀叉吃人肉的財團」端盤子的最大幫兇,直言「這是最大的諷刺」柯文哲涉京華城等4大爭議遭判有期徒刑17年,高嘉瑜回憶過去質詢,批其「權力魔戒在手」淪為財團幫兇。(圖/CTWANT攝影組)
柯文哲一審速判17年!陳揮文拿鄭文燦相比:他懂得躲政治追殺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各界對司法審理進度與個案差異的討論。針對此案,媒體人陳揮文在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小草們不要太難過,因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最終結果尚未確定。他指出,司法審理存在變數,後續二審結果仍可能出現不同判斷。陳揮文也舉例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一審因貪污罪遭判7年,但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後,經不同合議庭審理,改判無罪。他認為,司法程序中合議庭組成不同,可能對判決結果產生影響,柯文哲未來在二審階段,仍有翻盤空間。此外,陳揮文提到,與柯文哲同樣涉貪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雖比柯文哲更早遭起訴,但其案件已經換了3個法官,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甚至仍未終結辯論,兩案審理進度差異明顯。陳揮文進一步表示,鄭文燦被起訴這1年多行事低調,未公開進行直播或接受專訪,也未指控總統賴清德打壓,或是對2026、2028表態。陳揮文認為,這樣的作法有助於降低外界關注,直言「他知道要怎麼躲掉民進黨的政治追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資料照/方萬民攝)
柯文哲遭判17年影響2028選舉?律師曝「唯一的可能」 內政部這樣說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10年門檻,引發外界關注其是否仍具備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對此,內政部也回應了。判決內容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210萬元成立,其中貪污罪部分判處13年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另涉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背信罪則判處2年6個月。數罪併罰後,最終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尚未定讞。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一審判決維持的情況下,柯文哲參與2028年總統大選恐面臨法律限制。不過,內政部晚間回應指出,本案仍處於上訴程序,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視「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換言之,若未來二審改判刑度降至10年以下,或案件出現其他變動,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仍可能保有登記參選的空間。整體而言,柯文哲是否能投入2028年總統選舉,仍存在變數,關鍵在於後續司法審理進展。此外,律師劉韋廷也分析指出,依現行法規,只要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尚未定讞,在法律上即可能喪失總統候選人資格。他認為,目前一審17年的結果已形成明確門檻,若欲參選,「唯一的可能,是在登記參選之前,二審已經出來,而且刑度被改判到10年以下。」劉韋廷進一步指出,即使未來出現刑度下降的情況,是否恢復參選資格,仍可能存在法律爭議。制度設計原意在於防止重大犯罪者參選,而非單純依最終刑度數字判定,因此不排除未來可能引發更進一步的法律爭議,甚至上升至憲法層次討論。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2人無罪、沈慶京判10年、應曉薇15年6月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今(26)日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結果顯示,多名被告判決結果分歧,其中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雙雙獲判無罪。張志澄原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吳順民則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均判決無罪,成為本案11名被告中唯二全身而退者。其餘被告方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收賄等罪,判處15年6月徒刑。此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因審理期間認罪,法院宣告緩刑3年。本案後續是否上訴,仍待檢方進一步決定。
柯文哲因210萬遭判貪汙 法官不認「小沈1500」原因曝光
京華城案於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貪汙、公益侵占和背信罪遭判17年,法官認為威京集團7人給民眾黨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有對價關係,但無法以工作簿中的「小沈1500」認為柯收賄1500萬元,因而以210萬元的部分判處柯文哲貪汙。審判長江俊彥在法庭上表示,柯文哲的貪汙案主要是針對210萬元,法院認為有對價關係,因有「前金後謝」,比例原則非法律上認定的重點。檢方根據柯文哲工作簿中的「小沈 1500」指控柯文哲收賄沈慶京1500萬元,但江俊彥表示,因此為被告審判外不利於己之供述,且沒有補強證據,無法證明柯文哲確實有收1500萬元。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判17年 郭國文:司法調查不分藍綠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涉及重罪且一審判決達10年以上刑度,將喪失參選資格,形同宣告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之路夢碎。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司法調查從來不分藍綠白,呼籲在野陣營勿藉此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郭國文認為,柯文哲相關案件自偵辦至今歷時近兩年,如今透過判決結果,應該讓社會有一個交代,也盼外界對司法體系的攻擊與社會撕裂能夠告一段落。他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並非第一位因涉貪或圖利遭判刑的政治人物,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強調民進黨政府指針下,司法調查想來不分藍綠白。他並呼籲藍白政治人物,不要將支持者當作工具,藉由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此外,本案其他被告亦分別遭判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有期徒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其餘涉案人員方面,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判4年6月有期徒刑;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不實會計憑證罪判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判1年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11被告2無罪完整刑期一次看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和圖利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一審遭判10年。此外,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控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罪,遭檢方求刑16年6月,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大帳房、北捷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控背信、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求刑17年4月,北院判處他4年6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控圖利,因認罪而被檢方求刑3年,一審判處2年,緩刑3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求處適當之刑,一審遭判無罪;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依圖利罪求處7年徒刑,一審遭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委會職秘邵琇珮認罪,原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後改求1年3月、緩刑2年,一審遭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被依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準文書罪,判處1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一審遭判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聽判決臉色凝重 承諾「絕不逃亡」盼解除電子腳鐐降保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宣判,核心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北市議員應曉薇和柯文哲大帳房皆判有罪,柯文哲遭判17年,他聽到判決時臉色凝重,承諾絕不逃亡,希望能解除電子腳鐐和限制住居並降保。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北院認定威京集團7人共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有對價關係,檢方指控的1500萬元則因沒有補強證據而不納入,檢方求刑28年6月,一審遭判決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全程站立聆聽判決,聽到刑期時神色凝重。柯文哲則在庭上承諾自己絕不逃亡,認為限制住居和電子腳鐐沒有必要,且交保的7000萬元是向母親和妹妹商借,盼能夠降保,北檢檢察官認為被告刑期非輕,羈押理由仍然存在,希望可以維持現有強制處分。
快訊/京華城案一審出爐!4被告均有罪 應曉薇遭判15年6月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一審北院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前台北市長彭振聲遭判刑有期徒刑2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李文宗被判有期徒刑4年6月。
快訊/京華城案一審出爐 柯文哲遭判17年
京華城案一審出爐,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項罪狀,台北地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26日宣布柯文哲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柯文哲宣判在即!小草北檢前現身加油 北市警出動40警力防衝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有罪與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台灣民眾黨也宣布將在同日下午5時許召開記者會,而26日上午11時許左右,台北地院外已陸陸續續出現支援小草。而北市中正一分局也嚴加戒備,於北檢前圍起拒馬,並派出40名警力與預備警力40名,以防衝突發生。回顧整起事故,威京集團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定公告容積率為560%,卻在柯文哲時期以「韌性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給予20%的容積率,將容積率暴增為840%。北檢2024年8月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聲押;第一次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因此遭羈押1年,直到2025年9月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京華城案宣判在即,台北市警局出動40名警力,防範意外發生。(圖/林冠吟攝)而同案被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案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均遭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並出示Excel檔中的「小沈1500」等證據,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對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
4核心被告都要到!京華城案下午宣判 是否褫奪公權決定柯文哲總統路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罕見命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和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到庭聆聽,判刑與否、刑期時間和是否褫奪公權都將決定柯文哲還能不能繼續懷抱總統夢。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爲已違反相關法令,且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2024年12月針對11名被告提起公訴,柯則是具體求刑28年半。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一年,2025年9月才交保,而柯文哲始終否認犯罪和收賄,認爲自己是遭政治追殺,全案審理超過一年,台北地院將在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11人中包括柯文哲、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法官則罕見要求柯、應、沈和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聆聽,此次宣判也將決定柯文哲是否有機會再度挑戰總統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