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檢察司
」 黃明志 謝侑芯 馬來西亞
黃明志今保釋期屆滿!謝侑芯屍檢報告未出爐 大馬警:恐延長
台灣網紅謝侑芯10月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警方拘留,不過日前因警方未發現有任何與女方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因此他11月13日獲保釋。而最新消息指出,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即將屆滿,若謝侑芯的完整屍檢報告尚未出爐,警方有機會再次延長其保釋期。黃明志日前被大馬警方以謀殺條文調查並扣留,首次延扣黃明志6天,以及第二次延扣3天;黃明志隨即獲警方口頭保釋,即從本月13日至本月26日,即今日屆滿。大馬媒體《中國報》25日報導指出,警方證實副檢察司要求等化驗報告的完整屍檢報告出爐,因此暫未有足夠的證據進行下一步行動,黃明志也因此獲得警方口頭保釋,「若在26日之後該報告仍未出爐,警方可再申請延長保釋;至於具體延長保釋幾次和多長時間,則視案情和調查進展而定。」消息人士指稱,警方在保釋期間,將無法再援引謀殺條文對黃明志再次逮捕或延扣,而是依據其在保釋期間的相關權限,隨時傳喚對方協助調查或出庭;但黃明志若不配合,不排除警方會向法庭申請逮捕令並實施逮捕。對於警方若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新線索,是否會援引其他相關條文重新逮捕黃明志,消息人士指尚無定論,但通常涉案者若仍處保釋期間,警方大多會選擇傳喚其協助調查,而不會重新逮捕。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警方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雖黃明志否認吸毒,但其尿液檢驗出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黃明志於10月24日被控兩項罪,包含持有毒品、濫用毒品罪,黃明志獲准交保。但警方隨後宣布,已將謝侑芯猝死案轉為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於11月5日凌晨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快訊/謝侑芯遺體滯留25天終領出! 今火化骨灰將運回台灣
台灣網紅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到警方拘留,消息震驚台馬兩地。不過因警方至今未發現黃明志有任何與謝侑芯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因此他13日獲保釋。大馬警方今(16)日發聲證實,謝侑芯遺體已於上午獲批准領出,將於稍後火化,以便把骨灰運送回台灣老家。根據大馬媒體《星洲網》報導,金馬警區主任沙扎裡助理總監受訪時證實,謝侑芯的遺體已於今日上午在吉隆坡中央醫院被領出。據悉,家屬代表律師陳俊達和數名殯葬業人員,上午8時30分抵達吉隆坡中央醫院太平間,處理相關手續。陳俊達向媒體說明,謝侑芯遺體領出後,被送往沙亞南淨樂園火化館執行火化,火化完成後骨灰會盡快運返台灣,讓她落葉歸根。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猝逝,但由於遺體送往太平間驗屍,加上此案一度牽涉到黃明志,導致遺體在醫院存放超過3週。隨著黃明志獲警方口頭保釋,遺體領出程序才能順利展開。《中國報》報導指出,黃明志遭警方扣押2次、共9天後仍未被提控,在13日獲得「口頭保釋」得以外出,但保釋期限為13至26日。目前警方已將初步調查報告送交副檢察司審閱,有消息傳出,副檢察司認為目前資料無法支持起訴,尚待完整的屍檢報告才能做出最後決定。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不過警方還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並檢驗出黃明志尿液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雖然黃明志聲稱未吸毒,但檢測結果被打臉,且警方進一步證實兩人之間存在「特殊與親密關係」。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法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准保釋外出,案件原訂12月18日開庭。不料,警方之後將謝侑芯猝死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遂於11月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投案,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黃明志捲謝侑芯命案獲釋到26日 檢方曝證據不足原因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事件持續延燒,黃明志甚至遭當地警方兩度扣押。據大馬媒體《中國報》報導,外界傳出檢方認定「證據不足」,其實是案件缺乏最關鍵的化驗與完整屍檢報告,故暫時無法提出起訴,而黃明志保釋期限自11月13日至11月26日。報導中指出,黃明志遭警方扣押2次、共9天後仍未被提控,在昨(13)日獲得「口頭保釋」得以外出,但保釋期限為13日至26日。目前警方已將初步調查報告送交副檢察司審閱,有消息傳出,副檢察司認為目前資料無法支持起訴,需要等待完整的屍檢報告才能做出最後決定。警方透露,副檢察司已要求查看完整屍檢結果,但相關報告尚未完成,目前仍等待化驗室的檢驗數據。在馬來西亞通常涉及疑似他殺或可疑死亡案件,法醫需待血液、毒物、組織等樣本化驗結果出爐後,才能撰寫最終屍檢報告並確認死因。消息人士表示,「若死者死因可立即判定,屍檢報告會較快出爐;但本案必須依賴化驗結果,才能最終確認死因。」檢方暫時無法做出具體法律動作,已指示警方,先讓黃明志以保釋方式返家待查,等最終屍檢報告完成後,再與調查結果一併呈交。一般而言,完整屍檢報告需約3個月才能完成。目前,黃明志雖獲得短暫自由,但案件仍未正式結案,後續發展仍有待屍檢與化驗報告結果揭曉。另外,黃明志暫時恢復自由身之前,有要求前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被警方載往吉隆坡中央醫院體檢。回顧整起案件,台灣31歲網紅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不過警方還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並檢驗出黃明志尿液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雖然黃明志聲稱未吸毒,但檢測結果令警方打臉,且警方進一步證實兩人之間存在「特殊與親密關係」。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法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准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案件原訂12月18日開庭。不料,警方之後將謝侑芯猝死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遂於11月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自首,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捲謝侑芯命案……黃明志下午獲保釋露面 女友陪同乘車離開警局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遭大馬警方以謀殺方向偵辦,並被延扣長達9天。不過在連日調查下,馬來西亞總檢察長丹斯里杜蘇基(Mohd Dusuki Mokhtar)宣布目前暫無證據顯示黃明志涉案,因此黃將在今(13)日下午獲得口頭保釋。馬媒《中國報》指出,黃明志已在下午3點38分獲得馬國警方口頭保釋外出,在律師與女友陪同下乘車離開現場。此外,黃明志律師證實,黃在保釋前曾要求到醫院進行詳細身體檢查。根據《中國報》報導,雖然黃明志當下獲得「口頭保釋」得以外出,但保釋期僅為13至26日,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則表示,等到26日謝侑芯解剖報告出爐後,將會重新調查報告,並呈交副檢察司做定奪。馬國警方也透露,在黃明志短暫回復自由身前,曾要求前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警方也配合他的需求,將他載往吉隆坡中央醫院進行體檢。而黃明志代表律師鄭清豐也證實此項消息。中國報指出,下午2點35分左右,有疑是黃明志的光頭男子身穿橙色球衣進入金馬景區總部,而在下午3點30分時黃明志已繳交保釋金,但逗留在查案官房內數分鐘後才離開。下午3點38分,黃明志現身警局大廳門外,看到現場有大批媒體守候,不發一語走向大樓另側乘車離去。另一方面,黃明志父親在今日受訪時坦言,警方以命案調查兒子時,他相當擔心,但因掌握不到兒子近況,又無法提供協助,只能乾著急。他無奈表示,可能因為黃明志的手機被警方扣查,因此從事發至今都沒有聽到兒子的聲音。就連兒子可在今日獲得保釋的消息,也是透過新聞得知,因此他也不清楚兒子在獲釋之後是否會回家。談到黃明志是否會因本案面臨牢獄之災,黃父僅強調自己不便推測:「這些不是我能評論的,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黃明志命案調查報告完成「是否被提控待檢方決定」!謝侑芯遺體遭冒領 警方鎖定可疑男子
馬來西亞知名藝人黃明志涉嫌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大馬警方已完成相關調查,調查報告已提交副檢察司,目前正等待是否提控的進一步指示。同時,警方也證實,日前確有不明人士假冒死者家屬,企圖冒領謝侑芯的遺體,但因無法出示授權書而遭拒。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透露,是否對黃明志提控仍待副檢察司進一步指示。(圖/翻攝臉書,China Press (中國報))根據大馬的《中國報》報導,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於今早(12日)證實,黃明志涉案部分的調查已經結束,警方依程序已將所有報告資料送交副檢察司審閱。他表示:「目前尚在等待副檢察司的下一步指示,警方將根據指示決定是否對黃明志提控,以及依據哪一條法律條文提起訴訟。」另一方面,針對謝侑芯遺體的處理進度,沙扎里指出,目前仍需時間完成行政與法律程序,尚無法確認遺體可被領出的具體時間。另外,《中國報》曾於本月6日獨家揭露,警方發現有本地不明人士假冒死者親屬,試圖領取遺體並打聽領屍流程。對此,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已於11日下午對外證實此事。他指出,該名人士到警局聲稱擁有官方機構授權,並自稱是謝侑芯家屬,但因無法提供任何家屬授權書,且與死者姓氏不符,其說法漏洞百出,最終遭警方當場識破並驅離。警方強調,未經家屬正式授權,任何人皆不得辦理領屍手續,相關行為亦可能涉及法律責任。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指出該名假冒人士是否將面臨調查或法律處置。整起命案至今引起外界高度關注,隨著警方調查階段告一段落,接下來是否對黃明志提出起訴,將由副檢察司裁定。警方呼籲各界尊重司法程序,避免散播未經證實的訊息,以免干擾辦案進度。吉隆坡總警長法迪爾表示,曾有人試圖冒領謝侑芯遺體,因無授權書遭警方當場拒絕。(圖/翻攝臉書,China Press (中國報))
大馬遭同鄉綁票最終平安脫困 中國富二代衣著完整遭疑「自導自演」
一名年僅18歲、來自中國廣東省佛山市的中國籍富二代男子,於4月30日從新加坡經柔佛依斯干達入境馬來西亞後,竟遭同鄉綁架勒贖。綁匪不但要求高達350萬元人民幣(約206萬令吉)的贖金,甚至恐嚇若未付款將對受害者撕票、摘取器官轉賣,讓其「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但最後,該名富二代卻是衣著完整的獲釋,而且僅有大腿受傷而已。根據《中國報》報導指出,據了解,受害人目前在新加坡就讀資訊科技課程,是家中獨子,父母則在杜拜從商。案發後,他的母親程女士(40歲)與父親葉先生(43歲)得知消息後,火速從杜拜飛抵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展開救子行動,並在彭亨州消費人事務及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的特別助理黃先生協助下,向警方報案。程女士表示,自己曾於2日上午11時44分,接到來自兒子QQ帳號的影音來電,畫面中兒子遭人毆打、勒頸,明顯受到暴力對待。隨後,綁匪以此視頻作為威脅,首先要求50萬元人民幣(約30萬令吉)贖金,不久後又追加至300萬元人民幣(約176萬令吉)作為定金,並威脅若不匯款,就將撕票並販賣器官。好在吉隆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行動,於2日跨州至檳城國際機場出境大廳,成功逮捕一名23歲涉案中國籍男子;隔日則在吉打州華玲地區尋獲肉票。警方將受害者帶回警局進一步調查,當時他衣著完整,僅右大腿受傷,整體狀態尚可。值得注意的是,肉票在脫困後並未立即返回警局,而是在前一晚11時乘坐由嫌犯安排的車輛離開,3日下午1時步行至華玲警局借用警員電話向外公報平安後又自行離去。警方獲報後在附近尋人,終於在一間油站再次尋獲他。吉隆坡刑事調查組重案組(D9)隨後北上會見受害人,錄取口供並帶他前往相關地點重組案情。警方表示,將陸續展開更多逮捕行動。對於本案是否涉及自導自演,吉隆坡金馬警區主任蘇里斯密阿芬迪助理總監於11日接受採訪時明確指出,警方已經完成調查,確認案件並非自導自演,相關報告也已呈交副檢察司待決策。目前警方仍積極追查幕後首腦,包括一名涉嫌冒充中國公安的嫌犯身分與下落。案件依《刑事法典》第385條文(勒索)處理。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魯斯迪則證實,警方針對此案的逮捕行動屬實,並表示更多細節暫無法公開,因案件尚在調查中。
台人「唱戲到一半遭逮」 馬國延扣至23日理由曝光
馬來西亞北海(Butterworth)近日發生一起演員遭當局逮捕的事件,6名台灣與新加坡演員在當地神廟進行表演之際,遭到有關當局的逮捕。後續傳出,演員們遭逮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合法的工作許可證而遭移民局扣留。目前這些演員被扣留在柔府移民局扣留營中,預計將持續扣押至本月23。根據《中國報》的報導報導指出,檳州移民局在12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這些演員入境後,以文化藝術家的身份進行歌劇表演活動,但因為沒有持有合法的工作許可證,相關人員接獲民眾舉報後,前往北海一間神廟展開突擊檢查,當時6名演員正身著戲服進行表演,其中包括4名台灣人和2名新加坡人,年齡介於40至60歲之間。當局確認後,發現這些演員僅持有社交訪問通行證(Pas Lawatan Sosial),該證僅能用於短期訪問,並不具備實行表演活動的資格。雖然移民局在第一時間拒絕透露神廟的名稱,但根據移民局提供的照片顯示,當局執法人員到場時,這些演員是身穿戲服接受盤問。在檢查過程中,移民局發現演員們違反1963年移民法令第11(7)(a)條文,隨後將這些演員扣留調查。移民局強調,任何外國藝術家在馬來西亞進行表演前,必須向大馬藝術家拍攝和表演申請機構(PUSPAL)提出申請,以取得合法許可,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目前,檳州移民局正針對這批演員的入境目的及表演活動展開深入調查,至於最終是否被驅逐出境或釋放,仍需等候調查報告提交給副檢察司後才能做出決定。負責邀請演員的美聲閩劇團團主陳丹尼(Danny Tan)表示,他已盡全力的積極與當局溝通,但相關單位未透露任何進一步的消息,演員們的現狀和健康狀況也無法掌握。移民局局長諾茱法強調,對於任何違反移民法令及相關規定的行為,當局都將毫不妥協地採取嚴厲行動。移民局方面也強調,此次行動是基於民眾的舉報,相關演員涉嫌違反通行證條款,將面臨最高6個月的監禁,或最高1000令吉的罰款,或兩者並施的懲罰。
4月大女嬰跌倒腿部骨折 醫生驚曝「被扭斷的」父怒控保母施虐
馬來西亞4個月大的女嬰諾凱西疑似遭保母虐待,父親莫哈末法里茲萬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他在上週三下午5時45分接獲25歲保姆的來電,稱女兒在扭動時發出「砰」的聲響,隨即發現其右大腿骨折。不過,醫生卻認為,骨折並非由扭傷或跌倒造成,而是被強扭所致,懷疑女嬰遭保母虐待。《星洲日報》報導,莫哈末法里茲萬表示,「保姆在致電時還如戲劇般發出欲哭的聲音。我與妻子立即趕去保姆家,帶女兒到萬宜新鎮的一家私人專科醫院接受診治,惟經X光檢查後,醫生卻指骨折並非由扭傷或跌倒造成,而是被強扭所致,更進一步向我演示女兒可能是如何骨折的。」他表示,醫生隨後建議將女兒送往沙登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而該醫院的醫生亦說了同一番話,且指女兒遭受虐待。「女兒目前已經出院在家療養。這並非首次發生類似情況,在交由該保姆看顧的2個月以來,女兒曾在10月17日被發現臉頰兩側有瘀青,但保姆卻辯稱是撞上手鐲所致,當時我有帶女兒看醫生,當時醫生也有告知瘀傷相信是被按壓導致,但當時我沒有起疑心。」他指出,自己已針對女兒腿部骨折一事向警方報案,目前尚未與該保姆直接聯繫,但已計劃對她採取法律行動。「我對發生在女兒身上的事感到悲傷及失望,並希望將此事公諸於眾,以提高父母對嬰兒安全性的敏感度,同時了解將孩子送予他人看顧的風險。」另一方面,雪邦警區主任旺卡馬魯助理總監證實,警方已在本月15日接獲女嬰父親的投報,目前正就案件展開調查。他說,警方已錄取有關保姆的口供,並會在完成調查工作後,將調查報告提交副檢察司定奪下一步行動。
4歲兒跌進游泳池溺水 爸媽赤腳走5hr討公道:幼稚園扭曲事實
馬來西亞一名4歲印裔男童,在2個月前不幸溺斃於某幼稚園隔壁的游泳池,父母赤腳步行14公里,花費5小時到達霹靂州警察總部請願,因為園方聲稱不知男童是自閉症患者,痛批扭曲事實,要求警方調查。據《中國報》報導,男童達尼斯馬依是獨生子,4月17日在幼稚園進行試班時,不小心掉入隔壁的游泳池失去知覺,搶救7天後仍宣告不治,其父母本月10日徒步到霹靂州警察總部,將證據交給警方。男童父母不滿,園方扭曲事實,當天早上9點從斯里佳邦新市鎮,在多名支持者的陪同下,頂著大熱天走路,直到下午2點左右才抵達,全程約14公里,雖然因赤腳走路而磨破雙腳,但他們仍忍著痛苦前行,花費5小時終於到達目的地。男童母親抱著印有兒子模樣的抱枕。。(圖/翻攝自中國報)男童母親抱著一個帶有兒子生前裝扮模樣的抱枕,好像把他抱在懷中,不時悲從中來、抽泣哽咽,難過表示達尼斯馬依是她唯一的孩子,怎麼樣也放不下,現在每天晚上都必須抱著這個抱枕入睡。霹靂總警長拿督斯里莫哈末尤斯里指出,警方援引兒童法令第31條文調查此案,現在調查工作已經完成,也提呈給副檢察司,目前正等待最新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