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加班費
」 高虹安 助理 貪汙 加班費 立委
「未給助理加班費、特休假」遭北市勞動局裁罰4萬元 葉元之出面回應了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遭控職場霸凌前助理方姓男子,包括言語羞辱、不給加班費及特休等,葉在今年4月因未備置出勤紀錄被裁罰9萬元後,22日再傳出遭罰4萬元。北市勞動局今回應,此案由勞工家屬陳情,後經查葉未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也未給予勞工特休,於7月14日各裁處2萬元罰鍰,總計4萬元。方男早前因故離世,當時雖曾傳出葉元之有不當對待情形,但葉也多次澄清,近日方妻現身,控訴丈夫生前在辦公室內飽受言語羞辱與精神虐待,更批葉元之未依法給予加班費與特休假。葉元之當時則否認方妻所指的「言語羞辱與精神壓力」,堅稱從未辱罵,更不可能故意施壓;另針對「不給加班費、未給特休」的指控,葉元之認為是一種「認知上的差異」,他說自己曾向勞動局詢問是否晚上傳訊追進度也算加班,對方告知這樣就屬違法,「既然如此,那就該罰我,我願意面對」,他說自己從未刻意逃避責任,加班費本就是公費編列,「我沒必要去省那點錢」。其實勞動局早在今年4月,就已勞檢葉元之國會辦公室,當時因未備置出勤紀錄,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裁處葉元之9萬元,今再傳出葉元之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也未給予特休假,再次遭罰。勞動局今回應,此案是由勞工家屬陳情,經查該案因未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工資,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亦未給予勞工特別休假,違反《勞基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已於7月14日各裁處2萬元罰鍰,合計裁罰4萬元。對此,葉元之今回應,有提供很多方男用簡訊請假的截圖,沒有不給請病假,後來勞檢處勞檢,發現沒有打卡鐘,所以被罰了9萬,至於有無給加班費、特休,他有書面回應,也有去勞檢處說明。葉元之強調,並不會無緣無故不給加班費,此外方姓助理沒有在上班時間完成工作,後來下班時想到就問對方「怎麼該交的沒交」,對方可能臨時處理這些事情,結果全被認定為加班,認為就是認定問題,法律有這樣規定,「我們就甘願受罰」。
民進黨廉政會要求說明 林岱樺:堅定捍衛名譽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高雄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民進黨廉政會昨(24)日指出,將會要求林岱樺7月30日到會說明;林岱樺昨深夜聲明表示,感謝民進黨讓她有機會說明,她將全力配合廉政會的調查,證明自己的清白。檢方起訴指出,林岱樺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1473萬6549元公費助理薪資,並涉嫌向立法院不實申報服務處周姓主任等5人加班費,合計詐領22萬8090元公費助理加班費,在23日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進黨會24日召開廉政會例會,將林案列入討論,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受訪指出,廉政會處分之前,一定要踐行程序正義、給當事人辯白機會,將在7月30日召開例會時,請林岱樺到會說明。林岱樺昨天深夜發表聲明說,她自從政以來,一直秉持良知、堅持清白廉政。過去在偵查過程中,她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未來也會與律師將相關證據提供給法院,為自己和團隊爭取公道。「我一直堅信,民主社會的基礎是公平健全的制度。」林岱樺說,感謝民進黨廉政會願意給她機會說明,將全力配合廉政會,也相信真相終將水落石出。林說,她會繼續堅定捍衛名譽,「也會持續服務我所熱愛的高雄鄉親。」
高虹安貪汙案!高院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被判7年4個月有期徒刑。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明確性原則,聲請釋憲並停審。憲法法庭大法官呂太郎、蔡宗珍、朱富美裁定,本件聲請核與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不合,爰依同法第15條第2項第7款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法庭指出,本件原因案件,如聲請人所陳,涉及高虹安等人申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及加班費之行為事實,是否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所定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罪,或刑法第214條所定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僅是聲請人為評價上開行為事實,以認定犯罪構成要件事實之存否所欲參考或引據之法律規定。憲法法庭表示,是系爭規定本非聲請人就原因案件,作成高虹安有罪與否之終局裁判所應適用之法律,亦難謂於原因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高虹安就系爭規定聲請為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已有不合。憲法法庭進一步指出,立法院組織法其目的在於規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之人事組織等事項,與犯罪處罰規定無涉,亦絕非其法定構成要件之一環;此外,其規範內容並未有屬不確定法律概念性質之規範要素,其規定於個案之具體適用,均應由個案有權機關或救濟機關為適當之解釋,並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要求的問題。此外,立法委員依相關規定聘任公費助理,並向立法院申領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等實務運作情形,於刑事案件中是否構成系爭犯罪處罰規定之構成要件事實,乃法院審判權核心所在之個案認事用法之範疇,非法院得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之事項範圍。相關規定明文賦予立法委員有依法聘用公費助理之權限,且明定立法院應編列相關預算以為支應,並無授權立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以命令為補充之規定,自不生牴觸授權明確性問題,憲法法庭認為,就此而言,聲請人似有將法律明確性要求與授權明確性要求混為一談之嫌,據上,聲請人主張系爭規定牴觸法律明確性與授權明確性,其所為論證,客觀上顯非無謬誤,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系爭規定違憲之具體理由。憲法法庭也提到,聲請人另空泛主張相關規定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直接影響原因案件裁判結果等語,未有基本法理論據,尤未敘明系爭規定作為立法院組織法中關於立法委員聘任公費助理,及立法院應編列預算支應相關費用之規定,究如何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如何之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民主憲政精神中究有如何之「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之要求、系爭規定又如何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等,就此而言,本件聲請自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系爭規定違憲之具體理由。綜上,憲法法庭裁定,本件聲請核與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不合,爰依同法第15條第2項第7款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貪污466元判2年 公衛文聽「檢察官1句話」淚訴:司法雙標太明顯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前助理「公衛文」王郁文涉案其中,被判刑2年、緩刑5年,讓她心有不甘,日前出席民眾黨「111釘孤枝」抗議司法不公活動現場,訴說這段期間的遭遇,引來熱烈迴響。王郁文上台發言表示,曾幾何時想要表達自己意見,卻要這麼戰戰兢兢,怕被圍剿和攻擊,想當年有人說「在台灣沒有人需要為他的認同而道歉,那個世界去哪裡了?我不知道」,接著介紹自己先前因為助理費,檢察官認可她不是人頭助理,有上班和加班的事實,最後還是被一審法官宣判,在立法院工作8個月助理期間貪汙466元,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還有10萬交保金在法院。王郁文不解,貪污466元、交保金10萬,是什麼道理?她看到新聞上酒駕肇事3萬交保、殺人未遂5萬交保、台版柬埔寨3死主嫌7萬交保,不禁思考自己是犯了什麼更嚴重的罪,「我真的是不懂啊」,並提到自己想表達這幾年的難受,從調查局到家裡搜索,自早上7點問到隔日凌晨3點半,過程中是相信台灣司法的,會還給清白人一個公道,但經過1、2次的偵查庭後,得知上面要求「一定要起訴高虹安和她的助理」,讓她的心冷了一半。王郁文控訴司法不公。(圖/翻攝自內門普拉斯YouTube)王郁文哽咽說道,她沒想過台灣司法會變這樣,活在一個是非不分、網路側翼帶風向的生活,宛如群體獵巫,集體意識要你認罪的過程,不僅影響到她,也影響到她的家人,「會覺得我到底是做了什麼,現在司法和媒體對於不同政治色彩人物的雙標太明顯、太過張牙舞爪」,懷疑到底是誰不正常,台灣的法律到底有沒有公平正義?但相信一起站出來發出聲音,可能還是可以改變一些什麼。影片曝光後,引來一番討論,多數網友為她抱不平,「那個檢察官真的超低級的,466元!竟然針對466元起訴,司法真的變成一種武器,用來對付無後台的人」、「466起訴2年,台灣司法成為國際大笑話,扯爆」,不過也有人表示:「她也承認自己貪污了,搞得好像自己無罪一樣,法官也給緩刑了,非常合理,不要塑造對立了」。
高虹安涉貪案 高等法院認「有違憲爭議」裁定停止審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高虹安7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日)表示,因有牴觸憲法疑慮,因此裁定本案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回顧一審判決出爐時,高虹安指出,法官的宣判,和十多年來長期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高虹安說,會提出上訴,「我也要在此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絕對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同時,她也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
「公衛文」談16分鐘檢方音檔消失驚悚內情 聞者心驚難言
台北地院26日宣判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因為堅決否認有罪,被判刑2年,緩刑5年。王郁文昨晚親上火線參加TVBS少康戰情室節目,提及對她遭判刑的感受。她說,當時法官在宣判後,問他有什麼意見,她當庭質疑檢察官偵訊錄影少了16分鐘,為何還仍遭判刑?她表示,檢方偵訊當時,她注意到錄影設備的燈還繼續亮,也就是仍在繼續錄影,檢察官當時向他提到,是「上面交辦一定要起訴高虹安,助理必須認罪」,因此那消失16分鐘就是重要關鍵,她後來回到家,想到檢察官對她說的話,還是全身發涼,不斷問自己「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王郁文說,檢察官反覆問她要不要認罪,她對檢察官說,自己絕非人頭助理是真助理,而且高虹安給他的薪水,與當初應徵時雙方講好的條件差不多,她拿自己的加班費買飲料,自告奮勇替有需要的女同事買生理用品,哪裡錯了,這些物品絕對不是給高虹安一個人用,如果是高虹安要獨佔辦公室生理用品「給自己一個人使用,這也太怪了罷,幹嘛還要她去買」,她還說,助理們集資買咖啡機,又有什麼問題?但檢察官當時強調,「妳現在就是跟高虹安沾到一 點邊,很無辜,如果妳認罪,就給妳緩刑」。王郁文說,檢察官反覆問了三次,後來突然說「我們不要錄影了」,她的律師聞言則以反諷的語氣問檢察官,你現在堅持起訴王郁文,是否你的起訴書已經寫好了?檢察官則回應「對」,並向王表示,其他3位助理都已經認罪,只要王認罪,緩刑沒問題。她的律師再追問這「是上面的意思嗎」,檢察官說「對」,一定要起訴高虹安,認罪就緩刑,如果王郁文不認罪就是7年重刑起跳,請他們自己考慮一下。王郁文重行敘述這段過程,語氣平緩不見激動情緒,但卻讓現場來賓,包括前立委高嘉瑜等人聽到入神,現場鴉雀無聲,沒人插話。她接著說,自己最後仍然堅持無罪,沒有答應檢察官的認罪要求。當他結束偵訊後問律師,檢察官可以說那樣的話嗎?律師說「當然不行」,他以後會向法院要求調偵訊影片,讓大眾看看檢察官都是如何偵訊自認無罪的人。不過,開第一次準備庭時,王郁文對法官表示,想調閱檢方偵訊影片,結果發現,其他影片都是一鏡到底,就只有4月12日那段檢方偵訊影片被剪成兩段,中間有16分鐘片段消失,那應該就是重要關鍵。王郁文說,她回家後問家人,類似這種社會大眾關切的重案,有這麼多雙眼睛在盯著看,檢察官怎麼還敢做出這樣的事?她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對抗什麼」,家人則力挺她捍衛清白到底,她也自忖,一定要將這段過程說出來,讓外界知道。節目來賓聽到此處,才忍不住追問王郁文,難道法官聽到如此驚悚的內容,沒有問檢方,消失的16分鐘影片是怎麼一回事?她說,法官有問,但檢方說當時就是類似休庭、暫停錄影,法官說沒有錄影就無法勘驗「只能這樣」。節目主持人趙少康則突然神來一筆,指這就像大陸漁船在金門海域翻覆,海巡署說「我沒有錄影」的情況一樣,「怎麼問就是沒有,你想怎樣」。
轟「公衛文」因466元遭奪名譽 羅智強怒批:司法成廉價笑話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助理加班費案,日前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被判刑2年,獲宣告緩刑5年。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30日表示,也許法官覺得判緩刑不用關已是開恩,但有沒有想過當事人,因為這可笑的金額被奪走的名譽,以及司法成為標價466元的廉價笑話。羅智強於臉書表示,這一篇文,我想談的不是高虹安,而是一位成為政治惡鬥祭品的助理王郁文。他說,王郁文不是公務員,而是一個受雇的年輕助理,每月獲得她當初談定的薪資。羅智強說,法官卻認為,王郁文獲核撥的薪資中,有部份為浮報,加加減減算出貪污466元這個數字,但薪水並不是王郁文所申報,她是真助理,有加班的事實,也沒有任何貪污犯意。但檢察官就是要起訴,法官就是要判刑,因為466元,王郁文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羅智強指出,王郁文曾透露,檢察官曾於偵訊時說,「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你們這些助理。」他說,原來為了定「正犯」高虹安的罪 ,必須要有一干「共犯」,以佐證她貪污事證確鑿。也許法官覺得判緩刑不用關已是開恩。但有沒有想過當事人,因為這可笑的金額被奪走的名譽,以及司法成為標價466元的廉價笑話。羅智強怒批,台南光電弊案圖利業者91億,離岸風電被疑啃食台灣2兆,風光兩電讓綠營多少人賺到盆滿缽滿,結果呢?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王郁文拿到偵訊錄影光碟後發現,檢察官說一定要起訴的那段話被剪掉,錄影少了16分鐘,「檢察官不用負責,反而都還升官」,消失的16分鐘,赤裸裸的政治清算。他感嘆,司法悲歌,奪走的不僅是王郁文的名譽,還有自己的貞操。
高虹安一審遭判7年4月 檢方力拚二審對「浮報加班費」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而台北地院也於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其7年4月有期徒刑,不過目前檢方不排除再提上訴,將力拚把高虹安涉嫌詐助理加班費的犯行定罪。據悉,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在7月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她7年4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高虹安也因此被停職。事發後,高虹安表示,法官今天的判決與過去多年來助理費案的主流見解有很大差異,這是前所未見的,她表示將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並敬告那些試圖利用政治手段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不會得逞。高虹安也強調,市府團隊將依循穩健步伐繼續前進,絕不允許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同時高虹安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感謝各界的關心。不過黨主席柯文哲表示支持高虹安,認為高虹安並無貪污意圖根據《鏡週刊》的報導,案件在進入二審後,檢方將聚焦於浮報加班費是否構成貪污,一審合議庭認定高虹安將助理費低薪高報構成貪污,但對浮報加班費並要求回繳的行為則無罪。檢方認為此案中的任何浮報行為都屬於詐術,因為高虹安在申報加班費前就已決定將其用於辦公室經費或個人開銷,欺瞞立法院的真實情況,因此不排除對加班費部分再次上訴,以求定罪。檢方在一審中主張,立法院編列的預算應該專款專用,加班費和本薪都不應該被挪用。高虹安的行為導致立法院誤信助理的實領加班費,從而進行不當申報,由於一審判決和檢方的見解存在分歧,二審將聚焦於如何認定這些行為的性質。
高虹安市長之路中斷!她涉貪重判7年4月 1500字曝心聲:無比荒謬與震驚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今(26日)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對此,她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約1500字的文章,對於被以貪污11萬餘元而宣判7年以上重罪,「我和很多人一樣,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高虹安並表示,「今天的司法判決,讓你們和我都失望了」。高虹安發文開頭先感謝外界對她的關心,「『安安市長,加油!』這是兩年多來,很多市民朋友對我的鼓勵」,不過她也透露,市民都相當擔心表示,「『我們相信你,但我們不相信台灣的司法』。很抱歉,今天的司法判決,讓你們和我都失望了」。針對稍早法院一審以她貪污11萬餘元,並宣判7年以上重罪,高虹安表示,「我和很多人一樣,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她繼續指出,「我雖非法律背景,過去也從未經歷過司法程序,但為了能更瞭解案情,也不耽誤市政工作,許多個本該休息的夜晚與週末,我不眠不休地將司法院資料庫中過去十幾年來和民代助理費有關的判決書一一閱讀」。高虹安更表示,「本案中,每一位助理皆是實實在在工作,並沒有人頭助理,所申請的加班時數也有開庭助理證述,以及兩千多頁客觀工作紀錄以資證明,絕無任何一絲一毫浮報」,認為檢察官起訴浮報加班根本是「荒唐無比」。另外,高虹安也表示,「此外,過去諸多助理費判決中,尤其是貪污如此重罪,相關判決的穩定見解,皆是將民代於職務相關支出(如:私聘助理)扣除所認定的不法所得,無論是先前檢方起訴時認可的辦公室支出助理各類獎金薪資共16.5萬,以及在零用金帳目之外,我以個人款項用於辦公室或助理相關之公務支出列舉超過80萬,都大過於法院指控我貪污不法所得11萬,這都足夠可以證明我並無任何不法所有意圖,依據多項過往定讞判決,都不能也不應以貪污重罪來論斷」。高虹安也遺憾表示,「今天法院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很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自身判決見解也有前後矛盾之處」。她表示,自己從科技業轉入政壇任新科立委,立法院零用金制度並非她所創,乃是由助理以過去其他立委辦公室行之有年的制度引進沿用,「辦公室零用金由助理們自行保管,助理們亦可自行決定使用,且全數用於公務支出,包含助理獎金薪資等,這些都是法院審理開庭中,助理當庭作證的證詞」。高虹安甚至認為「媒體大篇幅指控的零星私人消費,更是子虛烏有,法院審理中助理證實了定期向我請款代墊費用,而我皆全數歸還,從未拖欠」。針對一審判決,她透露會提出上訴,盼二審能還她清白,也希望高等法院能為台灣的司法正義做出正確的判決,而非淪為民團調查「近七成人民口中難以信服、不公正判決的司法」。最後,高虹安更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謝謝各界關心。高虹安重判7年4月,1500字吐心聲。(圖/翻攝自臉書)
高虹安遭停職 代理市長邱臣遠首發聲:全力以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26日對貪污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對此,邱臣遠表示,市政推動絕不會有任何延宕或停擺,他與市府團隊都會全力以赴,一起完成高虹安對於市民朋友的承諾。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邱臣遠表示,他全力支持高虹安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權益,也期盼司法應該為人民帶來公平正義,而非害怕和恐懼。邱臣遠說,因為《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需暫時停權,並由他來代理,但高虹安及他向大家承諾,市政推動絕不會有任何延宕或停擺,高虹安在競選市長期間所提出的政見,以及在任期內積極推動且已有成效的各項政策,他與市府團隊都會持續精進落實,全力以赴,達成目標,一起完成高虹安對於市民朋友的承諾。
高虹安涉貪判刑! 她都更遭檢舉與男友住豪宅「另有5案偵辦中」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餘元案,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高虹安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另外,竹市議會民進黨團在2023年到新竹地檢署告發高虹安,指她住豪宅、涉入都更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共5案,新竹地檢署皆已分他字案偵辦中。據《中央社》指出,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去年9月召開記者會,指控高虹安和男友李忠庭共住新竹市豪宅「回建築」,其中,林姓屋主有濃厚建商背景,合理懷疑李忠庭為白手套向建商承租豪宅,民進黨團同時將掌握到高虹安涉嫌貪污及違反廉政倫理等事證送交新竹地檢署,告發高虹安。民進黨團告發內容,包括高虹安涉使用原新竹市政府發言人施淑婷無償提供的車輛跑公務行程,施淑婷後來被升任為民政處長,質疑有對價關係;另外,高虹安居住的「回建築」是否為建設公司無償提供,還是透過李忠庭收取不當餽贈,並是否為建商與高虹安之間的白手套等。另據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表示,林姓屋主去年1月購買回建築1戶,2月以新台幣5萬元租給李忠庭,高虹安3月就解除擱置多年的新竹市光復段「寡婦樓」等都更案,4月辦理環評公開會議並召開說明會,而這名屋主和得標都更案的「理銘開發」關係密切,質疑和高虹安有對價關係。針對民進黨議員告發高虹安相關案件,新竹地檢署回應,目前已依法偵辦中,另有民眾等告發內容,合計共有5件他字案依法偵辦中,由於偵查不公開,因此無法對外透露案情。
高虹安涉貪被判刑宣布退黨 爆料者林耕仁見判決發聲:天道輪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而台北地院也於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其7年4月有期徒刑。對此,當初在競選新竹市長期間,爆料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前議員林耕仁也發聲,「天道輪迴,舉頭三尺,尊重司法,嚴謹判決」。據了解,檢方指出,高虹安等人每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總計詐得46萬30元(浮報的助理費、加班費上限共計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及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不法金額達46萬330元),且高虹安還將部分款項用於個人消費,如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髮用品、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及餐費等,檢方認為,這些行為損害了立法院對補助立法委員聘用助理所編列預算管理的正確性。經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7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副市長邱臣遠將代理其職務。對此,高虹安表示,法官今天的判決與過去多年來助理費案的主流見解有很大差異,這是前所未見的,她表示將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並敬告那些試圖利用政治手段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不會得逞。她強調,市府團隊將依循穩健步伐繼續前進,絕不允許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同時高虹安也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感謝各界的關心。當初在競選新竹市長期間,爆料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前議員林耕仁也於判決結果出爐後,在臉書發聲,「天道輪迴,舉頭三尺,尊重司法,嚴謹判決」,不到1小時就有千人按讚,許多網友也留言表示支持,「謝謝大仁哥」、「謝謝你的爆料」、「先知的道路是孤獨的」。
高虹安一審遭判7年4月 王婉諭要柯文哲向新竹市民道歉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期7年4月,全案可上訴。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新竹有著一流的人民,卻只有三流的政客,她要求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應針對提名涉貪的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向新竹市民道歉。王婉諭於臉書表示,針對高虹安先前在擔任立委期間,虛報、浮報助理酬金與涉貪一案,今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終於宣判有罪,時代力量始終認為「清廉」,是從政者最基本的自我要求,也是人民檢驗政治人物的最低標準。王婉諭強調,時代力量嚴正要求高虹安應當盡速請辭,專心面對司法,如果要戰清白,就請專心為自己討公道,不要讓官司繼礙市政的推動,讓新竹陷入泥淖。同時,時代力量認為,不應由毫無民意基礎的邱臣遠,來代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變成地下市長,應將選擇市長的權利,還給新竹市民。王婉諭也要求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應針對提名涉貪的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向新竹市民道歉。她說,新竹有著一流的人民,卻只有三流的政客。從新竹縣到新竹市,兩位首長,高虹安、楊文科陷入貪污弊案,讓新竹人蒙羞。不論金額多寡、無論行為輕重,若有不法,就該負起法律與政治的責任。王婉諭指出,時代力量嚴正敬告民眾黨,不要檢討別人一套標準,碰到自己又是另一套標準,更不要操弄政治口水,攻擊司法機關,踐踏廉能政治的底線。
一審重判7年4月! 高虹安宣布「退出民眾黨」:會提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她7年4月,全案可上訴。對此,高虹安今(26日)稍早首度回應,將提出上訴,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高虹安表示,法官今天的宣判,和十多年來長期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高虹安說,針對一審判決,會提出上訴,「我也要在此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絕對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最後高虹安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的關心。
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被判刑2年拒認罪 反指控檢方選擇性辦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日前,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被判刑2年,獲宣告緩刑5年,該案引起廣泛關注,尤其是王郁文對檢察官的指控,指稱檢方選擇性辦案,並有16分鐘的錄影資料消失。案件中,王郁文原本是高虹安的公關主任,其是唯一不認罪的前助理,王郁文在法庭上爆料,稱檢察官在偵訊過程中曾要求其認罪,並透露「因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和她們這些助理」。並表示,檢察官的這一指示給其帶來極大的壓力,並且影響辯護。王郁文在法庭上強調,自己確實是助理,也有實際的加班事實,並提出聲請要求勘驗檢方偵訊其影片,指出影片中有16分鐘的錄影消失,並認為這段「消失的16分鐘」至關重要,因為其中包含檢察官指示要起訴王郁文和其他助理的言論,王郁文稱這段話是其一輩子都無法忘記的記憶,並且堅信檢方決定要起訴其已經不容置疑。對此,檢察官在庭上反駁王郁文的指控,並表示,王郁文陳述及聲請勘驗實際上,是為了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檢察官指出,16分鐘的錄影中斷是因為檢察官和其律師進行法律觀念的交換和溝通,而不是如王郁文所說的因為檢方有意隱瞞什麼信息。檢察官強調,錄影中斷的事實並未影響案件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檢方始終依據法律進行辦案,不會因為外界壓力而改變辦案的方向或態度,對於王郁文提出的相關證據,檢察官表示會依法處理,不會讓任何不實指控影響案件的公正裁決。
詐領助理費46萬元!高虹安一審判7年4月 依法將停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她7年4月,全案可上訴。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其職務。檢方指出,高虹安等人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使不具實質審查權之立法院辦理會計、出納業務職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製作之「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帳戶。檢方提到,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虹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檢方進一步提到,此外,還有高虹安個人使用,如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餐費等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 案經審理,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高虹安7年4月,全案可上訴。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其職務。
政院通過草案 調升議員聘用助理、村里長發年終
為從制度面減少議員詐領助理費等相關費用問題,行政院會2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同時亦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並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後續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補助條例自民國89年公布施行至今,民生物價已累積一定程度的漲幅,而基本工資也已有因應之調幅,為健全地方縣市議員聘用助理制度,並加強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同時顧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之需要,本次修法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期盼從制度面,減少詐領費用的機會。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此次修法調增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分別從每月原本24萬元增加至30萬元、8萬元增至14萬元,並再外加補助費總額20%補助議員支應助理加班費等費用;另配合總額調整並增加議員聘用助理彈性,也修正聘用助理人數,直轄市議員至少聘7人、縣(市)議員至少聘3人。陳建仁指出,由於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為民服務,考量各行各業多有發給年終獎金,慰勞一年來的工作勞動付出,本次修法也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慰勉其辛勞。此外,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多數面臨服務轄區範圍廣闊、交通不便等問題,本次修法也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行政院此次的修法版本中,為彰顯議員助理補助費係補助性質,刪除條文中「公費」之用語;調增議員每月助理補助費總額上限、修正議員以補助費聘用助理人數之上下限,並刪除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之上限規定;修正由議會編列預算補助議員支應助理之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加班費、資遣費及職業災害補償等費用及上限;增訂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對於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草案則酌增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的為民服務費,並免檢據核銷,以簡化審核程序,避免相關爭議。
高虹安遭關鍵證人爆「買飲料也報公帳」 還買《面試郭台銘》送人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浮報立委助理薪資、加班費共46萬餘元案,台北地院今(27日)再度開庭,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證稱,高虹安除決定將部分助理加班費和浮報的薪資作為辦公室零用金使用,還用零用金買自己寫的書《面試郭台銘》送人,甚至買飲料也報公帳。黃惠玟曾於2020年2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擔任高辦行政助理,她今天在法庭上證稱高虹安前男友李忠庭找自己去高辦,並透過三方視訊確定月薪62000元但沒加班費,負責「沒人要做的都是我在做」等陳報人事任用遴聘資料及報帳、撰寫質詢稿、支授黨部活動工作。黃惠玟指出,零用金制度是高虹安拍板決定,並指前東家李俊俋根本不管辦公室零用金的帳,只要是用於公務都可以報;高虹安除每月對帳也有支用的決定權,且高的個人消費也由零用金支付,卻沒回補代墊款項,強調整個高辦只有高敢買飲料報帳。高虹安還把個人的洗頭、餐費、買禮盒送中研院院長、購買她寫的《面試郭台銘》書籍送人都報在公帳上。黃惠玟也還原零用金制度建立的原因,指鴻海的人原要支應裝潢費80多萬元與立院補助費35萬元的差額,但後來變卦沒有資金,高虹安因此決定採用此制度支付裝潢費;當時李忠庭除在場,還用台語說:「當立委都是在賺錢,哪有在掏錢?」黃惠玟還說,僅管「小錢是我有現金就馬上給,大錢要高虹安來決定」,但高對此沒有客觀標準,且獎金也是看高的心情決定多少。黃惠玟也稱,帳冊上最後沒刪除的委員個人消費,都是高虹安花掉但沒回補的。據悉,黃惠玟雖在偵查時全盤認罪並聲稱自己只是員工、聽從老闆高虹安指示,但也證稱零用金制度是自己提給高虹安,是她2017年到李俊俋立委辦公室任職交接時,經由前任行政主任告知才知曉該制度,到高辦後再提議該制度。但她主張高虹安可以不採納,且高在零用金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曾猶豫1、2次:「這樣做會不會有問題?」但之後仍持續進行。另據了解,高虹安確實一開始都沒執行零用金制度,直到立委辦公室裝潢費80多萬,超出補助費35萬,才以零用金支付並有了「小金庫」制度;高也說,自己當時是政治素人,黃惠玟曾擔任其他立委助理,因此才遵照其意見。
高虹安整天「戰法院」 先審親綠學者誣告案、再問助理費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及詐領助理費案和誣告案,2023年12月27日整天都將在台北地方法院度過,上午是親綠的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控告她誣告案開庭,下午則是高於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原本法官排定兩案在不同時間開庭,但高因為公務關係,所以改排同一天開庭。陳時奮在臉書粉專「翁達瑞」貼文指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引用大量資策會論文卻未引註,被辛大指導教授除名,高虹安為此控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北檢不起訴後,陳時奮轉向北院自訴高虹安涉犯誣告罪。北院今年10月曾傳喚高虹安、陳時奮出庭,今上午9時30分再次傳喚高虹安出庭。北院下午則再度審理高虹安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傳喚高虹安與認罪的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一起出庭,預定2024年1月間傳喚王郁文到庭。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浮報助理酬金與助理加班費,共詐得46萬30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起訴高虹安、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人。高虹安、王郁文不認罪,黃惠玟等3人則已認罪。
高虹安否認涉貪 怒控自己為辦公室自掏腰包近80萬元檢方卻隻字未提
多件官司纏身的新竹市長高虹安,11日再度因領助理費一案到北院開庭。對於檢方的控訴她予以否認,並強調自己自掏腰包支付辦公室開銷近80萬元,也提出相關證明,不過檢方對此卻隻字未提,高虹安也表示「這是完全不對的」,目前庭訊仍在進行中。高虹安日前才因博士論文案赴北院開庭,11日她又因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公款一案,被傳喚出庭。高虹安在律師的陪同下現身,並與發言人徐千晴各抱著1個紙箱進到法院,一行人快速進場,未停下腳步對現場媒體發言。全案共5名被告,其中國會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等3人,皆於檢方偵查階段就認罪。9月25日開庭時,黃惠玟更向法官強調「浮報助理加班費均由高虹安決定」。不過據了解,高虹安對於犯行矢口否認,開庭時表示絕無浮報助理加班費一是,且強調自己還自掏腰包支付辦公室的開銷近80萬元,也在偵查階段就對檢察官提出相關證明,不過檢方卻對此隻字不提,高虹安表示「這是完全不對的」,而目前庭訊仍在進行中,是否能維持無罪答辯仍有待法官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