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紀錄
」 詐騙 匯款 投資 交易 警方
陳佩琪不滿財產遭扣押 喊「那是我工作35年的錢」:7000萬保金還向人借錢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20)日再度針對丈夫相關司法案件及行政執行程序發聲。她表示,去年為籌措柯文哲7000萬元保證金,不僅拿出自己行醫35年累積的資產,還向親友借款數千萬元,如今卻陸續收到相關財產扣押通知,讓她不滿直呼「那是我工作35年的錢啊!」並質疑柯文哲的帳戶、保險及相關財產遭執行,外界卻鮮少替他們發聲。陳佩琪在臉書表示,上午準備前往民眾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參選人許甫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她提到,許甫與妻子陳智菡在柯文哲官司期間給予不少聲援,由於柯文哲這兩天另有桃園、新竹的輔選活動,因此由她代表前往表達支持與感謝。談到近期自身處境,陳佩琪表示,她也想向法務部「要回我的財產和我們家繳20年的保險」,並稱相關資產是自己擔任醫師35年工作所得,如今受到柯文哲相關行政執行程序影響,讓她難以接受。陳佩琪也再度提及柯文哲去年交保時的7000萬元保證金。她表示,柯文哲遭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院於2025年9月裁定7000萬元交保,為了在短時間內籌足款項,她除動用自身資產外,也向親友借了數千萬元。「哪來的錢付這7000萬?」陳佩琪表示,柯文哲當時已多年沒有固定收入,羈押期間也無法自行處理相關財務,因此保證金主要由家人與親友協助籌措。她並質疑,若能透過匯款紀錄等資料證明款項來源,相關行政執行程序是否仍可能觸及這筆保證金。陳佩琪進一步表示,丈夫的帳戶、保險及其他財產陸續面臨執行程序,讓她感到不滿。她認為,這些財產中包含自己長年工作累積的所得及家庭多年繳納的保險,相關權利歸屬及執行範圍應該被釐清。此外,陳佩琪也將自身遭遇與近期其他政治人物家庭事件受到的社會關注相比,質疑自己一家面對其所稱的「司法不公」及財產扣押時,未獲得同等程度的聲援。相關說法屬陳佩琪個人對司法及行政執行程序的質疑,實際財產權利歸屬及是否符合扣押要件,仍應依相關法律程序認定。
婚前抓包台積電未婚夫出軌! 律師揭「保存5證據」:未婚妻可提告求償
近日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分享台積電未婚夫婚前出軌女同事,吸引逾百萬人瀏覽。對此,台大曾姓律師「法律曾心話」指出,很多人都以為正式登記結婚,就無法向出軌的另一半索賠,但其實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違反婚約的未婚夫請求婚宴費用、精神慰撫金等賠償。近日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原本預計今年11月結婚,婚宴場地、婚紗以及親友等相關婚禮安排都已經準備妥當,沒想到8月底卻發現在台積電工作的未婚夫出軌。原PO表示,未婚夫當天原本說要到公司上班,但其實是請假與女同事外出,甚至未婚夫被發現出軌後,還辯稱「最近壓力大,想找人出去走走,我們沒有幹嘛」。原PO得知真相後,直言到底誰會在結婚前2個月出軌,並心碎表示「原本以為我們這段期間正在一起用心的準備婚禮、迎接我們的未來,結果你卻是把心思都用在別的女人身上、安排跟別的女人的約會。你們持續多久了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原本以為的幸福婚姻,已經被你們親手毀了」。對此,台大律師「法律曾心話」在Threads發文表示,很多人會誤以為「還沒結婚就不能求償」,但其實並非如此。律師透露,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雙方已經合法成立婚約,即使雙方尚未正式登記結婚,若其中一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婚約解除,或無正當理由違反婚約,沒有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律師提醒,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方仍可能向違反婚約的一方請求損害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至於究竟可以要求哪些費用?律師指出,若婚約解除,只要是因籌備婚禮所產生的實際損失,例如已經支付的婚宴費、婚紗費、喜餅費等,都能向過錯方索賠;若因婚約遭違反造成精神痛苦,在符合相關法律要件的情況下,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以及訂婚時贈與的聘金、金飾等,也可要求對方返還。不過,對於第三者是否需要賠償,律師直言,由於雙方尚未完成結婚登記,法律上並沒有「配偶」身分,因此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律師直言,未婚妻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律師也提醒,如果真的遇到類似情況,證據保存相當重要,包括「婚約、結婚日期的對話紀錄」、「婚宴的訂單、收據和匯款紀錄」、「取消費用與廠商規則」、「對方承認出軌或道歉的訊息」及「就醫、心理治療的紀錄」等,都應妥善留存,作為後續求償的證據、資料。此外,婚約解除後,若要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須在2年內行使相關請求權,否則可能因時效過期而消滅。
詹姆士官司將開庭! 經紀人還原公司草創始末:希望雙方好聚好散
型男主廚鄭堅克(詹姆士)去年遭知名製作人王鈞、資深經紀人丘秀珠夫婦指控涉及借款、投資及工作合作等爭議,遭求償至少2584萬元。如今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詹姆士涉嫌以借款取得的200萬元充作公司驗資股款,涉犯《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預計於本月20日首度開庭。對此,詹姆士透過經紀人首度做出回應。詹姆士經紀人表示,對於王鈞、丘秀珠方面試圖以片面資訊影響社會輿論,深感遺憾,「詹姆士當初成立公司時,因對公司法相關規定並不熟悉,確實曾在公司設立後將款項匯出,針對此事也已向檢察機關如實說明,並全程配合調查」,尊重司法程序,也會靜待法院最終認定。經紀人強調,此次涉及的驗資事件發生在丘秀珠加入公司之前,與她後續參與公司經營所衍生的爭議並無關聯,兩者無論發生時間、事件性質及內容均有所不同,不應混為一談。詹姆士去年遭知名製作人王鈞、資深經紀人丘秀珠夫婦指控涉及借款、投資及工作合作等爭議,遭求償至少2584萬元。(圖/翻攝自王鈞臉書)至於公司草創及產品研發期間的投入,詹姆士方面指出,當時確實負擔產品研發、耗材、人力等相關費用,過去也曾提供匯款紀錄、單據及帳務資料,供對方及其會計人員檢視。因此,若僅以公司設立時的驗資程序問題,就進一步推論詹姆士在公司創立及研發期間沒有實際投入,並不符合完整事實。經紀人也透露,雙方當初合作時基於彼此信任,詹姆士曾將公司草創時期的帳戶資料、單據、支出明細及各項報表完整提供,希望所有帳務都能公開透明,沒想到合作破局後,原本基於信任提供的資料,卻遭到片面解讀,甚至成為後續訴訟及輿論爭議的一部分。詹姆士方表示,合作既然已經結束,只希望雙方能夠好聚好散。對於當年公司設立程序處理不夠嚴謹,造成社會大眾疑慮與關切,他深感抱歉,也會坦然面對。至於其餘爭議,將由律師依法提出相關證據,並尊重法院最終判決。為避免影響後續審理,現階段不再針對個別爭點隔空回應,感謝外界關心。
高齡者買高額保單該注意什麼?從七旬夫妻貸款投保爭議 看三個法律關鍵
近日媒體報導,台中一對七旬夫妻指控銀行理專以節稅、投資收益及資金週轉為由,建議其以房屋貸款方式購買高額美元壽險;該案涉及房屋貸款約新臺幣6,000萬元、首年保費約新臺幣800萬元。消費者主張原以為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或認為六年後可領回本金;銀行則回應,查無高獲利誘導投保或勸誘貸款購買保險情事,相關爭議程序亦未認定有消費者所述招攬瑕疵。本文無意評論個案真偽,而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制角度,討論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時真正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資產是否代表商品適合?有簽名是否代表真正理解?有錄音錄影是否就沒有爭議?事後想解約,是否一定能全額退費?115年4月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針對高齡投保、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調整關懷措施與作業流程。其重點並非放鬆高齡保護,而是從單純以「65歲」作為判斷標準,轉向更精細的「脆弱性評估」、「商品適合度」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一、有資產,不代表保單一定適合高額保單爭議中,金融機構常會強調客戶與銀行往來多年、具備相當資產,甚至能以不動產取得大額貸款。然而,法律上「有資產」不等於「商品適合」。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法第9條則要求金融服務業於締約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資料,以確保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另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第3條,也要求金融服務業依商品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並由適當單位審核簽約程序及客戶資訊完整性。因此,能取得高額貸款,只能說明客戶可能具有擔保品或信用條件,不能直接推論其適合以貸款購買長年期、高額、外幣或具解約損失風險的保單。資產規模、貸款能力、保費負擔能力、現金流及保險需求,必須分開判斷。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亦要求保險業建立核保制度,包括財務核保、生調體檢標準及保險需求與適合度評估。大額保單至少應確認:保費是否壓縮退休生活費、醫療費及長照預備金;資金來源是否為閒置資金、貸款或保單借款;保單目的究竟是保障、退休現金流、資產配置或財富傳承;保費支出與保險需求是否相當;高齡者是否理解提前解約、減額繳清、匯率及利率變動風險。換言之,以閒置資金基於明確保障或傳承需求投保,與業務員積極建議高齡者貸款繳保費,在法律評價上並不相同。前者可能是合理保險規劃,後者則可能涉及適合度不足或不當招攬。二、有簽名,不代表真正理解高齡保單爭議常見情形是:金融機構認為要保書、風險揭露書及商品說明文件均已簽署,投保程序應無問題;消費者卻主張自己雖簽名,實際上並未理解保單內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金融服務業於訂約前,應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重點不是文件是否交付、客戶是否簽名,而是金融機構是否以客戶可理解的方式說明商品本質、權利義務及主要風險。高齡消費者最常見三種誤解:第一,把「保額」誤認為「可領回金額」。壽險保額通常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要保人隨時可領回的金額,也不等於解約金。第二,把「宣告利率」誤認為「保證報酬」。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不是定存利率,也不等於保證投資報酬。消費者應看保單利益演算表中保證與非保證部分,以及各年度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三,把「保單借款」誤認為「免費拿回自己的錢」。保單借款本質上仍是借款,會產生利息,並可能影響保單價值、身故給付,甚至造成停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明定,保險招攬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其他不當方式為之,亦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115年修正亦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辦貸款所生報酬。因此,若保險規劃結合貸款、保單借款或保費融資,消費者不能只看保單收益或保障金額,更應評估借款成本、還款壓力、利率變動及流動性風險。若業務員以「像定存」、「保證獲利」、「六年後一定領回本金」或「貸款利息可由保單收益cover」等話術簡化商品內容,即使文件形式齊備,仍可能構成說明義務違反或不當招攬。三、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現行法制並非禁止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核保、覆審及紀錄留存上採取更嚴格程序。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保險業銷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時,原則上應經客戶同意,將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修正後,保險公司如能依客戶認知或心智功能、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等客觀事實,建立脆弱性或欠缺辨識不利投保權益能力之評估標準及保護措施,並報金管會備查,即可能不再一律適用高齡錄音錄影或承保前電訪。這代表未來爭議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錄音錄影」,而是保險公司如何判斷客戶是否具脆弱性、評估標準是否合理、替代保護措施是否足以保障投保權益。流程簡化不代表責任減輕。即使未來部分高資產客戶或保費融資案件可適用較簡化流程,保險公司仍須證明客戶具備相應金融商品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擔能力,並已完成適合度與資金來源檢核。因此,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沒有錄音錄影,也不當然代表招攬違法。真正關鍵在於:紀錄是否足以還原消費者當時是否理解商品性質、保費來源、解約金、外幣風險、貸款或保單借款成本,並基於自由意思投保。四、為什麼不一定能撤單全額退費金融消費者若事後想取回資金,法律上須區分四種情況:一,契約撤銷權。個人二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契約,通常提供要保人自收到保單翌日起算一定期間內(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若已逾期間,不能單純以後悔為由要求撤單全額退費。二,單純解約。契約有效成立時,消費者可依保單條款解約,但通常只能領回當年度解約金,不一定等於已繳保費。保單不應被說成解約即歸零,但也不能被包裝成「定存」或「保本投資」。三,契約撤銷或無效。若投保時有詐欺、重大錯誤、欠缺行為能力或意思能力等情形,可能主張民法上撤銷或無效,但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醫療紀錄、認知評估、招攬錄音、LINE對話、商品文件及資金流向。四,金融消費損害賠償。若金融機構違反適合度義務、說明義務、風險揭露或招攬規範,導致消費者受損,得依法請求賠償。但仍須證明違規行為、損害及因果關係。換言之,現在需要資金或現在不想繳了,不必然等於金融機構違法;但若業務員曾承諾保證獲利、保證領回本金、明知現金流不足仍勸誘貸款投保,或未說明解約金、匯率風險與保單借款成本,法律評價就會不同。五、投保前,金融消費者與家屬應問什麼?高齡金融消費者購買高額、外幣、長年期或具解約金風險的保單前,至少應確認:一、商品性質:這是壽險、年金險、投資型保單,還是利率變動型保單?二、保費與期間:每年繳多少?總共繳幾年?未來現金流是否足以支應?三、資金來源:保費來自閒置資金、貸款、保單借款、解舊約,還是保費融資?四、解約金:第一年至第六年各年度解約可領回多少?是保證金額還是預估數字?五、保證與非保證:哪些是保證給付?哪些只是宣告利率、試算或非保證利益?六、外幣與借款風險:匯率、利率、保單借款、保費融資成本及最壞情境是否已充分理解?七、程序與紀錄:是否有錄音錄影、電訪、替代保障措施或高資產客戶簡化流程?若簡化,理由為何?八、證據保存:商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演算表、要保文件、LINE對話、匯款紀錄、貸款文件及電訪通知均應留存。最後,提醒金融消費者高齡保單爭議不能只用老人被騙或有錢人反悔二分法判斷。高齡者仍享有財產自主權,也可能有合理的保障、退休、稅務與傳承需求;但金融機構也不能只以文件齊全、簽名完成或錄音錄影作為免責理由。金管會最新法令反映未來高齡保險監理的核心變化:不再只看年齡,也不只看制式流程,而是要求保險公司真正落實瞭解客戶、商品適合度、脆弱性評估、資金來源檢核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高齡者可以投保,但必須真正理解;金融機構可以銷售,但必須證明適合;業務員可以提供規劃,但不能用投資、節稅、貸款週轉或保費融資話術模糊保險本質。保險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不應成為高齡者晚年最大的風險來源。
網戀女友天天噓寒問暖再推投資「一起規劃未來」 他匯數十萬才知是騙局
網路交友要小心!有位民眾日前透過Threads認識一名外貌亮眼的女子,兩人每天甜蜜聊天,讓他以為遇見真愛,並在對方推薦下加入「微短劇股權投資」,陸續投入數十萬元,希望能一起為未來生活鋪路,直到警方主動來電提醒,他才驚覺整段戀情都是假的。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近日分享個案,當事人自述,當時他在Threads上滑到一則徵友貼文,照片內的女生面貌姣好、笑容甜美,讓他心動不已,於是他在貼文底下留言表明結識意願,順利獲得對方私訊回應,後來兩人改用LINE聊天,對方每天都會與他分享生活點滴,使他逐漸覺得彼此互動已經像是情侶一般,而他也開始將對方當成當成生命中重要的人。當事人提到,某天對方突然向他分享「微短劇股權投資」,表示現在短影音市場很熱門,只要投資微短劇,就能參與股權分紅,對方更聲稱自己已投資一段時間,收益很穩定,希望他也一起參與,一起規劃共同生活的未來。當事人說,起初他沒有意願,多次回絕對方,表示自己不懂、不想冒險,但她以女友身分鼓吹他,強調不會害他,希望他能相信她,錯過機會很可惜,對方隨即介紹一位自稱負責投資業務的聯絡人給他,基於信任,他主動聯絡那位負責投資業務的人,並依照指示陸續將數十萬資金匯到指定帳戶,對方都向他表示投資進度順利,穩定向上獲利。當事人表示,就在他沉浸在對未來的期待時,突然接到警方來電,表示他近期有多筆異常匯款紀錄,可能是詐騙案件的潛在被害人,提醒他立即停止匯款,在警方的提醒下,他越想越不對勁,趕緊追問業務投資細節,卻始終得不到明確回覆,他轉而傳訊息問女友,也被已讀不回,最後甚至不讀不回、被封鎖,讓他感到相當難受,「原來這段看似美好的網戀,全是詐騙集團精心安排的劇本。」對此,「165打詐儀錶板」也列出4招防詐小撇步:1、網路上認識不久就擘劃共築未來,又推薦投資,多半是「假交友、真詐財」。2、不要因為單方面信任對方,就將資金匯入陌生人指定的帳戶。3、戀愛關係才剛起步就馬上談及金錢、投資或借款,一定要提高警覺。4、接獲銀行、警方來電提醒有異常匯款時,應立即停止交易並再次確認,以免損失擴大。
玩線上遊戲慘被騙!他匯數萬元想買稀有裝備 對方一句「查帳中」秒失聯
有些玩家會透過私下交易購買遊戲虛寶、裝備,但要小心成為詐騙集團的目標。就有一位民眾想購買遊戲內的稀有裝備,乖乖加LINE與賣家聯繫,沒想到匯款數萬元後,對方卻以「查帳」等理由拖延交易,最後更直接失聯,讓他只能報警求助。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近日分享個案,當事人自述,最近自己每天玩《新楓之谷》,來重溫青春回憶,只要有空就會上線打怪、解任務,某天晚上他在遊戲廣播裡看到有玩家販售一件紫色稀有裝備,他心想如果有這件裝備,角色實力肯定能提升不少。當事人提到,他立刻私訊對方,雙方簡單聊了一下交易內容,對方表示用LINE聯繫比較方便,於是他將自己的LINE帳號ID傳過去,沒多久就有人加他好友。當事人說,對方對遊戲攻略很精通,面對他的問題無一不答,讓他漸漸放下戒心,雙方迅速談妥交易內容及價格,對方要求他先匯款,待確認收到款項後,就會把遊戲裝備交易給他,而他想著現在很多玩家私下交易也是這樣進行,加上對方是老玩家,回覆速度也很快,沒必要騙遊戲同好,因此迅速透過網路轉帳數萬元到對方指定帳號。當事人表示,他將匯款紀錄截圖給對方,怎料對方卻態度大變,只是淡淡回覆說還在查帳,承諾只要確認後就馬上登入遊戲交易,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他多次詢問收款狀況,對方卻沒有回應,他打開遊戲尋找對方,卻始終聯絡不上,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什麼紫色稀有裝備?根本連個影子都沒見到!」當事人無奈道,他只是因為輕信陌生玩家的販售訊息,就糊里糊塗地匯錢出去,不僅裝備沒收到,戶頭存款也乾扁不少,只能向警方報案求援,希望能追回損失。對此,「165打詐儀錶板」也列出5招防詐小撇步:1、遊戲虛寶交易應優先使用官方交易平台或官方保障機制,避免私下交易。2、切勿因對方態度誠懇就降低戒心,陌生玩家仍可能是假買家或假賣家。3、凡是要求先匯款、後交貨的交易,都應提高警覺。4、若對方以「查帳」、「系統延遲」等理由一再拖延,應立即停止交易並保留對話紀錄。5、發現疑似遭遇詐騙時,應立即聯繫金融機構、保存相關證據,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警方報案。
丹水滾倒閉風暴擴大!把血汗錢交給老闆投資 員工多年積蓄化為烏有
台中知名連鎖火鍋品牌「丹水滾鍋物」近日無預警停業,背後更爆發重大投資糾紛。經營事業的黃姓、洪姓夫妻遭控以房地產、二胎放款等高獲利投資名義向外募集資金,疑似因投資失利出現龐大資金缺口,傳出已帶著子女離境。一家四口行蹤成謎,不僅投資人受害,員工也面臨薪資遭積欠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據了解,黃姓夫妻長年在台中地區經營事業,除了丹水滾鍋物外,旗下事業版圖還涵蓋旅行社、徵信社、藝術公司及休閒事業等領域。兩人平時活躍於獅子會、慈善團體及地方社團,也經常參與公益活動,甚至曾在宮廟普渡活動中贊助上百桌宴席,在地方建立起熱心公益且財力雄厚的形象,因此吸引不少親友及投資人投入資金。然而近期卻傳出資金周轉問題。外界指出,黃姓夫妻疑似以高報酬投資方案吸收資金,隨著投資失利及事業經營狀況不如預期,資金缺口逐漸擴大。部分受害人表示,兩人在事發前曾向火鍋店幹部透露投資失敗並已出國,消息傳出後,不少投資人趕往店面了解情況,卻發現店家早已停業。目前受害人已成立自救會展開串聯。據了解,自救會統計受害人數已達339人,部分民眾投入金額從數十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損失金額初估達數億元,亦有受害者家屬認為實際規模可能更高。另有45名損失較重的投資人組成專屬群組,研議後續法律追償事宜。警方表示,由於案件涉及龐大投資糾紛,且疑似涉及不法吸金情事,已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警方呼籲相關受害人儘速備妥借據、匯款紀錄及相關投資文件,向警方正式報案,以利後續金流比對與證據蒐集。據警方掌握,黃姓與洪姓夫妻目前已離境,後續將持續追查資金流向及名下資產狀況。外傳兩人名下擁有約20筆不動產,檢警未來將進一步清查相關財產,作為後續追償的重要依據。除了投資人之外,火鍋店停業也衝擊基層員工生計。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證實,目前已有18名員工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件均已受理。勞工局表示,將全力協助勞工爭取應有權益,若業者確實停業並涉及欠薪、退休金或資遣費問題,也可依規定申請歇業事實認定及工資墊償。據了解,部分員工因長期信任負責人,不僅在公司任職,也將個人積蓄投入相關投資計畫,甚至有人將薪資帳戶交由對方操作。未料事件爆發後,帳戶資金幾乎被提領一空,多年存款瞬間化為烏有,成為本案另一群受害者。隨著受害人數持續增加,檢警正全力釐清實際受害規模、涉案金額及相關刑事責任,黃姓夫妻目前行蹤以及是否涉及詐欺、非法吸金等罪嫌,仍有待進一步調查確認。
女控男算命師施法詐170萬又性侵 嫌犯被逮瞎扯她自願
泰國春武里府日前發生一起重大詐欺與性侵案,一名自稱精通柬埔寨古代占卜的65歲男算命師汶亞里(Boonyarit)涉嫌利用宗教儀式與改運藉口,詐騙一名面臨感情問題的51歲女子,先後騙了多達170萬泰銖(約新台幣160萬元),還性侵得逞。泰國警方在接獲被害人報案並掌握關鍵證據後,已正式將其逮捕歸案,嫌犯竟還辯稱是對方自願的。根據泰媒《Thaiger》報導,春武里府警方表示,一名51歲女子前來報案,她因為想挽回前男友,經朋友介紹,找到當地一名65歲的男算命師汶亞里,他宣稱能透過神秘儀式替人消災解厄,所以今年1月起常常去請他幫忙。警方指出,報案的51歲受害女子原本期盼能藉由各種儀式挽回逝去的戀情,但汶亞里見有機可乘,便誆稱女子正逢厄運,必須頻繁舉行特定的法事與祭祀儀式才能化解,隨後以各種名目多次索取高額施法費用,累計金額高達170萬泰銖(約新台幣160萬元)。除了金錢詐騙,受害女子更向警方指控,嫌犯在單獨進行施法過程中,曾拿出具暗示性的陽具模型對她進行猥褻與性侵;嫌犯當時聲稱這是「排解體內負能量、提升桃花運」的必要神聖儀式,女子因身處密閉空間且心生恐懼,在驚嚇過度之下不敢反抗,最終遭對方性侵得逞。直到近期女子逐漸清醒,驚覺落入神棍陷阱,於是默默蒐集相關的匯款紀錄與對話截圖向警方報案。儘管嫌犯落網後矢口否認所有指控,更辯稱所有款項皆為對方自願奉獻,且雙方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但警方比對金流與通聯紀錄後不予採信其說詞˙,目前全案已依法移送法辦。
獨老成肥羊2/假放貸真奪產!竹北出現獵房詐團 律師教自保方法
新竹縣近日出現「獵房」詐團,詐騙集團假放貸真奪產,誘騙兒女不在身邊的獨居長輩投資,再以金額不符的假本票去設定老人名下房產,從線上狩獵轉向實體「房產獵殺」,受害者已逾10人,明典法律事所邱懷祖律師提醒受害者,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透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家園。新竹縣縣議員朱健銘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新竹縣有不肖民間放貸人士利用偽債權高利貸手段,受害者明明只借18萬元卻被誘簽200萬元不實本票,借小額簽高額本票是常見的民間借貸陷阱,因本票具有無條件支付的效力,簽下後即視為承認該高額債務,債權人快速聲請強制執行,致使不動產不實債權落入不肖人士手中。辦公室主任劉志枰表示:日前接獲受害者子女向服務處陳情,不肖民間放貸人士鎖定自己獨居年邁父親,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處境,利用小額借款教導被害人,在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時,若地政人員詢問,要向地政人員謊稱雙方真的有高額借貸關係,甚至要求被害人簽下遠高於實際借款金額的本票,進而導致房地產被設定超額抵押權。劉志枰表示,一旦子女發現年邁父母上當受騙,轉向尋求正規銀行在審核轉貸要時,往往銀行會參考謄本上的最高限額抵押權,若設定金額遠高於房產價值或實際欠款,銀行會認為剩餘價值不足,導致貸款不撥款,不肖人士進而吞蝕受害者不動產。劉志枰提醒,如果發現家中長輩落入陷阱,自保需要蒐證記錄脅迫過程,確認有無在場證人、監視畫面或錄音,以證明簽署當下非自願或金額不實。超出部分無實質債權,應立即搜集證據如匯款紀錄、對話錄音、LINE截圖證明實際借款金額,待收到法院本票裁定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律師邱懷祖提醒受害者,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圖/翻攝明典法律事務所臉書)邱懷祖強調,若因高利貸詐騙致房產遭設定抵押,可主張借貸契約無效或得撤銷而提起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避免房產遭法拍,以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邱懷祖表示,詐騙集團猖獗,不動產詐騙事件時有所聞,不少被害人是高齡長者,被詐騙後無力償還房貸,最終棺材本、房子都沒了,若雙方實際上並無或僅有小額債權債務關係,不肖人士卻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設定高額抵押權,也將觸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第339條詐欺罪。新竹縣近日出現多起針對獨居長輩詐騙,劉志枰創辦的愛的萌芽協會因而加強宣傳,避免更多老人上當。(圖/翻攝愛的萌芽協會臉書)
遭李貞秀爆料拿柯文哲7百萬 高虹安澄清:未曾收到過
京華城案預計於26日宣判;近期因國籍問題惹議的民眾黨立委李貞秀,23日晚間直播中提到,先前去法院旁聽柯案開庭時,才知道光是新竹市長高虹安就拿了柯文哲7百萬元。對此,高虹安今(24)日表示,並非事實、未曾收到過。高虹安回應,無論是外界傳聞中 Excel 裡的 「500」,還是李貞秀所稱法院內聽到的「700」,子虛烏有、並非事實,她未曾收到過。高虹安指出,台灣民眾黨對她選舉的贊助,是依法撥付的政治獻金,有匯款紀錄並如實申報,也經過監察院查核,網路上公開紀錄就可以查詢到。高虹安說,如果有必要,她願意去法院作證,公開說明,至於未經查證、惡意誹謗的言論,也希望放話者自重。
梁為超遭爆月砸20萬包養網紅! 詹江村:爆料者偷3百萬還捏造
52歲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梁為超,已在中壢區高票連任4屆,怎料昨天(10日)卻被爆出在青埔租豪宅,每月給20萬元生活費包養寫真網紅許玲玲。對此,梁為超澄清,自己已於2年前和前妻簽字離婚,目前是單身狀態,去年透過朋友介紹才認識許小姐。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也11日凌晨也發文澄清,許小姐跟梁為超是正常交往,並沒有給包養費用一事,反倒是爆料者偷領許小姐3百萬挨告,才心生怨恨捏造,揚言要毀掉許小姐的人生。根據《鏡週刊》報導,梁為超於桃園市青埔二街租下月租5萬元的豪宅讓網紅許玲玲住,經常利用行程空檔,前往租處與許玲玲見面,還會每月給她20萬元當生活費,再砸重金送香奈兒包、請吃高檔餐廳。更有知情人士A先生更透露,梁為超對她一見鍾情,只要女方撒嬌提出要求,就會幫她弄來GD、蔡依林的演唱會門票。對此,梁為超秀出身分證,證實自己的配偶欄處已為空白,並表示「對於媒體報導本人私人感情一事,回應如下,本人已於2年前與前妻完成離婚手續,目前是單身狀態,去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許小姐,我尊重外界關心,但單身之後的感情生活,屬於個人私領域,身為民意代表,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為民眾服務,做好本職工作,監督市政府、爭取建設,我想這才是最重要的,謝謝大家的關心。」詹江村11日凌晨也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爆料者劉男是沒錢的假富少,多年前家暴前科累累,當年的前妻是知名網紅「愛吉賽兒」,這件事還上過新聞,後來才與前妻離婚,「渣男請出來面對!鏡週刊你們被騙了嗎?到底是假富少還是真渣男?」詹江村說,爆料者劉男離婚後與許小姐在一起,真正工作也只是小編助理,劉男與許小姐交往期間,許小姐前後匯款2至3百萬,給劉男當生活費用,劉男偶爾充當小編助理,所以有許小姐帳號密碼,這個帳號又是約定帳戶,而劉男曾在2月11日早上10時36分,偷偷領走許小姐3百萬,目前許小姐已經報案委由律師提告。詹江村指出,劉男陸續拿走許小姐5至6百萬現金,還對許小姐言語恐嚇家暴,家暴保護令申請中,而劉男因為被告而心生怨恨,揚言要毀掉許小姐的人生,因此才捏造許小姐被梁為超包養的故事向週刊爆料,事實上許小姐跟梁為超是正常交往,並沒有每個月給20萬包養費用,反倒是許小姐持有過去匯款給劉男的紀錄,「匯款紀錄村長我的手上都有!」
資深媒體人驚爆虎媽網購「愛因斯坦腦子」救兒成績 親揭虛擬世界荒謬騙局
由謝震武律師主持的《震震有詞》節目,最新一集邀集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兩性作家欣西亞及蔡旻睿律師,深度剖析現代網路世界中光怪陸離的詐騙手法,提醒大眾切勿因一時焦慮或迷信而落入圈套。節目中提到,目前網路竟出現販售「仙佛界職位」甚至「寵物官位」的離譜現象。民俗專家小煜老師痛批,此人自稱「無極天大神」進行詐騙。他解釋,宗教界確實有封官、就職授入的儀式,但必須經過長年修行。現在許多網路賣家僅憑一張咒紙就宣稱擁有實權,業界還有賣寵物官位,誘騙飼主花錢讓寵物當「仙寵」,被不肖的寵物溝通師拿來向飼主詐財。許聖梅則分享一名虎媽因擔心兒子考不上頂尖大學,在網路上搜尋可以幫助兒子唸書的方式,看到有賣家販賣智商,虎媽信以為真選擇購買「愛因斯坦的腦子」,結果兒子最後依然與名校無緣。蔡旻睿律師分享男子一人分飾兩角詐騙案例。(圖/和展影視提供)蔡旻睿律師分享了一件驚悚的「分飾兩角」詐騙案。雲林一名陳姓男子化身空姐「小靜」與劉男網戀 7 年,期間以還債為由誘騙劉男交付身分證及房屋產權,並安排「弟弟小明」與劉男同住,詐取逾500萬。直到報警後,劉男才驚覺深愛的女友竟是枕邊的「小明」。儘管陳男辯稱兩人曾發生關係應知其性別,法官仍認定劉男是因「聽女友的話」受騙,判處陳男4年4 個月徒刑。最後蔡旻睿律師提醒觀眾,許多人誤以為沒簽白紙黑字的契約就無法提告,但法律上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匯款紀錄、錄音存證皆是重要證據。他強調,合法的錄音須符合兩大原則:第一是基於「正當目的」,第二是「自己必須為對話的一方」,如此才能在法律上作為有效證據。
突遭追回租屋補助近5萬!她崩潰喊「比年終還多」 一票人都遇到
租屋族要注意了!最近有不少民眾收到相關公文,被要求把過去已領取的租屋補助繳回,有人直接被追3年的錢,總額約4萬多元,還有人一次就必須還近5萬元。文章一出,讓許多網友忍不住感嘆,「以為自己有省到房租,結果只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我被追討11萬多,我去哪生錢啊?」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分享,近日自己被追討租屋補助的錢,且一次就遭追回3年的份,而從她PO出的公文內容來看,上面寫著「依據『三百億中央擴大租屋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經查申請資料及稅務資料,因租賃建物無住家用稅率,及登記主要用途含有『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不符合作業規定,須撤銷補助並要求繳回溢領金額」。另一名網友則抱怨,近期很多人都有收到公文,「要還快5萬元的錢……要過年的心情都沒有了,年終都沒這麼多,超氣!」相關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也紛紛留言道,「補助審核過了再討回,神操作」、「被討兩年份,申訴沒有用,溢領期間以為自己有省到房租,結果只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很多房東給申請租屋補助都會提高租金,啊他自己如果有逃漏稅查核後,我們補助又被追回,那漲屁租金」、「我被追討11萬多,我去哪生錢啊」、「2年前也遇到一樣的事,溢領繳回3萬多,說什麼查無住家用稅率」、「2023年也被討回10個月的租補,是用電話通知我的,叫我在幾天內要還清2萬多,否則會被凍結帳號,還以為是詐騙電話,結果查了後發現確實是政府單位打來的電話」。也有人說到,「可以去申請分期!我們也是這樣,而且他分期沒有繳款單,只有給你帳號跟總額,要自己算1個月要匯款多少,匯款紀錄都要收著」、「如果你還留有當初的居住事實證明的話,可以申訴看看,我那時候有被這項駁回申請,附上跟房東的對話和繳費紀錄(租金+水電費)等等照片,專員就給我過了」。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去年9月曾指出,租金補貼111年至114年溢領金額逾5.8億元,半數尚未完成追討,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動調取資料確認比對,皆已通知申請人必須繳回溢領款項,對於溢領者均積極持續進行追回作業。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出現溢領原因,包括申請人資格變動,例如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等因素所造成;為防止溢領情形發生,國土署已透過強化勾稽查核機制、跨部會資料比對等措施,運用大數據分析並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以完善租金補貼審查及追繳作業。
張文失業1年、2年無就醫紀錄「資金來源成謎」 母偶爾小額匯款
27歲男子張文19日發動恐怖攻擊,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後,從誠品生活南西店頂樓墜落不治,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事後張文身世背景也陸續被起底,發現他已2年無就醫紀錄,在從保全工作離職後超過1年沒有薪資申報紀錄,警方還查出其母親偶爾會「小額匯款」資助他。警方追查發現,張文過去曾是空軍志願役士兵,但在2022年間涉嫌自導自演酒駕事件,隨後遭國軍汰除。在離營後,張文仍具備教育召集義務,而檢方指出,張文遷移戶籍後未依法申報,導致2024年11月25日送達的教育召集令未能通知到案,故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嫌,桃園地檢署遂於2025年7月11日對張文發布通緝。根據同梯弟兄說法,張文入伍後不久,就發現軍中生活與他預期不符,不到1年就想退伍,而張文當年在松指部服役,擔任無線電中隊譯電兵,專長是步槍兵,半年來負責無線電架設工作。同梯也說,張文在軍中人緣不太好,甚至是頭痛人物,到了隊上半年就不斷鬧事,疑刻意趁著2022年2月份休假期間酒駕外出,被長官要求手寫悔過書,最後在3月份時被軍方汰除。據《自由時報》報導,北市警方專案人員調閱資料後發現,張文從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間,整整2年都沒有就醫紀錄,連一般感冒或精神相關門診都未出現;張文曾在某家大型保全公司當保全,自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有過薪資申報紀錄,每月薪資3萬9000元,加上加班等津貼約有逾4萬元,但張文僅任職1年就申請離職,之後再無薪資紀錄。警方初步調查得知,張文母親在他失業期間,有不定時小額匯款紀錄,目前未發現是否有其他外人資助,也未查到張文是否另有存款,警方仍在協調相關金融單位,釐清其犯案前經濟情形其資金來源。◎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量趨科技被爆高層內鬥 徐靖騰發聲明強調:均有紀錄可查證
被稱為「創業天才」、曾是17直播與柯賓漢數位金融的共同創辦人、現為量趨科技股份公司的大股東陳泰元,日前被控爆打公司CEO與合夥人、擅自更改公司虛擬貨幣的3個帳戶與1個和徐因為創辦公司共用的帳戶密碼,直接捲走價值8萬多顆市價200萬餘元的泰達幣等事。對此,陳泰元15日也出面澄清,強調相關指控均為子虛烏有,並反控對方侵占捲走公司款項,且在已明確收到辭職通知的情況下,仍未交還公司大小印鑑。而被指控的徐靖騰也同樣委託律師發出聲明。一、本人擔任量趨科技總經理職務期間,所有涉及公司資金、虛擬貨幣資產及境外帳戶之操作,均依公司既有決策流程與授權層級辦理,並有完整之內部謙和紀錄、會計憑證、銀行往來文件及交易紀錄可供查證。二、公司營運如需資金調度,本人均以個人資金借款維持公司正常運營,累積借款金額合計已逾新台幣一億元,本人為最大受害者,焉有掏空或侵占 可能?上述借款均有借款契約、匯款紀錄、銀行往來明細及內部往來紀錄可供舉證。三、本人已完整保存任內所有財務資料,包括會寄帳冊、銀行明細、虛擬貨幣紀錄及相關決策文件,足以完整還原資金流向,全案業已進入偵查程序,本人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礙於偵查不公開,在調查結未明前,本人將不再浪費公眾資源逐一回應,以免有心人士脫免卸責波髒水,希冀媒體依事實查證原則報導,以免造成社會誤解,相信司法未來必會公正釐清,還原事實真相。四、共同串辦人陳泰元先生,在公司遭遇重大困境期間,長期未履行協助公司維持營運之責任,不僅自身揮霍無故,對公司財務狀況、員工權益及營運危機完全不予理會,亦未承擔任何實質管理或善後作為,甚至多次遭員工詢問薪資發放事宜,皆拒不理會。五、陳泰元先生身為公司共同創辦人監察人涉嫌監守自盜、侵占公司資產等相關違法情事,早已由檢警偵辦中,調查過程中亦前往其住處等場所進行搜索,並扣押相關證物在案,陳泰元先生不思如何趕緊積極處理員工薪資與營運善後,竟將心力放在對外散播謠言及不實指控,藉以轉移焦點及卸責,令人心寒。六、對於公司內部發生此一憾事且浪費公眾資源,本人感到遺憾並在此表達本人最深之歉意。量趨科技高層爆內鬥,創辦人之一徐靖騰委託律師對外發表聲明。(圖/翻攝畫面)
全台最大假出金案海撈157億!台版Jisoo下場出爐 一審重判24年
擁有台版Jisoo之稱的歐俞彤和竹聯幫弘仁會的男友吳漢威共組全台最大的假出金詐團美樂公司,架設2230個假頭資網站詐騙5080人,共詐得157億餘不法獲利,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起訴80人,台北地院於今(11月21日)宣判歐俞彤將處2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美樂公司以通訊軟體用假投資方式,配合假出金詐欺水房,並以通訊軟體TELEGRAM成立工作群組,聯繫指派車手取得現金贓款後,臨櫃匯款以承諾發放投資利潤致被害人帳戶,完成假出金行為。並於113年5月至114年1月期間,有多達近2萬筆的匯款紀錄,匯款金額高達14.2億餘元,並有高達5080人遭詐,非法所得更是高達157億餘元。北檢針對美樂公司前後共有4次斬金行動,台北地檢署在今年4月偵結此案以後,遭到台北地檢署依照加重詐欺、洗錢罪對歐俞彤等80人提起公訴,並針對15名逃匿人員發布通緝,當時還有51人處在押狀態,為單一詐欺案件中羈押人數最高的紀錄。台北地院於今宣判主嫌歐俞彤處2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至於歐俞彤男友且同樣為本案的重要幹部吳漢威等12名詐團成員仍逃亡在外,至今仍未返台接受審判,目前仍被通緝中。
週刊揭政治狗仔集團金流!黃國昌駁斥 揚言將「採法律行動」
《鏡週刊》今(10月21日)報導指出,凱思國際於2021年成立,其首筆資金是來自「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的100萬元,且其負責人是黃國昌妻妹高翬,跟拍的資金則為凱思國際支付等內容。對此,黃國昌今早於北院駁斥《鏡週刊》的報導,表示若不道歉或更正,將委任律師進行提告。而《鏡週刊》也發表聲明回擊,強調外界關心的是他收錢辦事當打手涉及的種種不法,並狠酸屆時請千萬別連滾帶爬。《鏡週刊》的報導指出,2021成立的凱思國際首筆100萬元的資金是來自於「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而耘力的負責人為黃國昌妻妹高翬。且曾被鏡電視撤換的董座陳建平以及前股東智邦科技創辦人黃安捷,在退出鏡電視董事會後,2023年也投資凱思各約千萬元,和民眾黨往來密切的求真民調總經理關智宇,也在今年注資凱思國際100萬元。針對報導,黃國昌堅決否認,並酸 「《鏡週刊》說這禮拜要上大菜,結果端出來是一盆餿水」,且黃國昌還表示自己很慎重地致電妻子,確認妻妹以及公司從未投資凱思國際,並要求《鏡週刊》拿出匯款紀錄,強調若不道歉或更正將會採取法律行動。然而,《鏡週刊》針對黃國昌的駁斥也做出三點聲明進行反擊:一、請黃委員記取「小沈1500」教訓,儘管你設了兩道防火牆:問太太及太太問小姨子,但在你提出告訴後,定對你提出誣告之訴,並視相關人等是否虛偽陳述,追究法律責任。二、請黃委員不要老是只有這招:問A答B。文中提及你的小姨子2021年注資一百萬元成立凱思國際,何以2022年凱思即有一千萬元投資民報?是否有中資、港資?請別想用反問的話術躲避。三、請黃委員不要移花接木、指鹿為馬。文中提及黃安捷、陳建平各注資凱思國際約千萬元協助你跟拍政敵,你雖未否認,卻一再轉移焦點,指黃安捷是綠營金主,報導已提及,何須你再贅述?外界關心的是你收錢辦事當打手涉及的種種不法,屆時請千萬別連滾帶爬。
台中房仲吸金數十億潛逃泰國 返台秒遭逮羈押
台中市西屯區一家不動產加盟店42歲葉姓負責人,涉嫌以高報酬投資為誘餌,自2020年9月起非法吸金數十億元。葉男本月20日潛逃出國,台中地檢署火速廢止其護照並發布通緝。28日上午葉男自泰國返台,在桃園機場遭警方逮捕,當晚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方調查發現,葉姓男子自2020年9月起透過旗下房仲加盟店,以「投資不動產可獲高額利潤」為號召,向社會各界募集資金。許多投資人因貪圖高報酬將積蓄交予葉男,未料落入吸金陷阱,短短5年間非法吸金金額突破數十億元,許多受害人血本無歸。台中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陸續傳喚數十名受害人與證人,並調取面交收據、匯款紀錄、對話截圖等證物。葉男20日潛逃出境後,檢方26日報請外交部廢止並註銷其護照,同步發布通緝。28日上午,葉男自泰國搭機返抵桃園機場,警方第一時間上前拘提,隨即解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認為,葉男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及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等重罪,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指出,葉男不僅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還涉詐欺取財。考量其已有逃亡紀錄,且可能滅證、勾串共犯,危害重大,因此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後,認定葉男涉案重大、有逃亡之虞,28日深夜11時許裁定羈押禁見。
男人也逃不過!台南植栽店帥老闆遭女客「瘋狂跟騷」險崩潰 提告結果曝光
台南市一名年約40歲的植栽店老闆,外表陽光帥氣,吸引同市的30多歲傅姓女子從客戶變成粉絲。然而,傅女的欣賞之情逐漸變調失控,從傳LINE訊、寫紙條、寄信表露愛意,到瘋狂撥打無聲電話、叫外送到老闆家門口、收集老闆個資偷偷變成商家的網路設定、用網路轉帳95次1元並且附送各種曖昧訊息,甚至直接到住處按門鈴,讓這名植栽店老闆深感私人生活遭到騷擾,崩潰提告。法院則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傅女3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定讞。據了解,在台南市安南區經營植栽店的周姓老闆,單身外型又陽光帥氣,他從2021年開始在網路上進行直播賣貨,雖然為店裡帶來人氣,卻也帶來新的困擾。其中一名傅姓女客,雙方並無私下交情,卻從3、4年前開始就頻頻在直播中留言,又陸續以電話、寫信、粉專私訊等方式騷擾老闆。從2024年4月開始,傅女的行為開始變本加厲。根據判決書,傅女不斷以LINE、寄送便條紙及郵件等方式向周男表達心意,也曾用未顯示號碼的電話連續撥打無聲電話騷繞他,又利用雙方曾經調解的機會記下周男個資,擅自變更周男在全聯賣場、玉山銀行、Apple ID的設定,還會幫周男叫外送,並在他門口貼上「不是我叫的外送」等字條,讓周男不堪其擾。甚有甚者,傅女還曾連續操作網路銀行,「95次」匯款1元給周男,只為了在匯款紀錄註記欄留下:「我對你沒有愛」、「沒有男女之情」、「我恨你但不怪你」等字句。傅女種種瘋狂行徑已經侵犯到周男私人生活,讓他難以忍受,甚至時常疑神疑鬼懷疑「門外有人」,出門時也時常懷疑是否有人跟蹤。不堪其擾下,終於對傅女提出告訴,監察官則依《跟蹤騷擾罪》將傅女提起公訴。在法庭上,傅女向法官坦承做出相關行為,但否認自己有跟蹤騷擾犯行,亦辯稱自己沒有愛慕老闆,所謂的喜歡「只是當時喜歡種植植物,不是男女之間的喜歡」,還稱中間有部分是消費糾紛,與性或性別無關。台南地院今年4月一審認定傅女行為已造成周男困擾,且漠視對方意願,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女方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傅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市前審結,台南高分院院以相同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富國島事件翻版?又見承包旅行社沒給錢 台中公司員工旅行險被扣在越南回不來
今年父親節,台中某公司安排員工攜家眷到越南峴港旅遊,共計63人分成A、B兩團。不過,當A團要返台時卻被當地的地接旅行社索要每人600元台幣的小費,又稱是台灣承包旅行社未如期給付50多萬款項,直到承包旅行社匯了小費才放人。事後,隔日返台的B團擔心遭遇同樣事件,團員一早自行前往機場,卻遭到導遊恐嚇「每人要給2萬台幣,不然就通報海關押人不給出境」,還好辦事處介入才平安回台。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今年父親節,台中一間公司安排員工攜家眷到越南峴港旅遊,共63人分成A、B兩團,分別在8月8日、8月9日入境展開行程,4天3夜行程每人旅費是2.6萬元,由親友介紹的某旅行社負責人蘇男幫忙規劃行程。值得注意的是,蘇男的旅行社在台並未沒有登記,僅在泰國設有辦公室,聯繫電話也均是泰國電話號碼,甚至蘇男也在泰國,是在團員要求下才來台灣做行前溝通。然而,A團成員指出在8月12日返國當天,團員39人搭乘地接旅行社的遊覽車要前往機場,行李、人員都上車後,卻被導遊突然開口索要每人台幣600元「小費」,否則不願開車。由於擔心趕不上飛機,成員身上現金又不夠,團員緊急聯繫蘇男,由蘇男從泰國緊急匯款2萬泰銖(約新台幣18600元)給對方,之後才順利前往機場。對此,蘇男宣稱是當地的「小費文化」所導致。但地接旅行社人員與團員溝通中透露,承包行程的蘇男僅支付了2成的費用,剩下8成的住宿、車資導遊費都沒給才會扣人。該公司24名B團成員得知此事後,擔心隔日回程也會被扣人強討費用,決定隔天一早7點各自搭車前往機場,到了機場後才向導遊說明不需要再派車,結果導遊向他們威脅表示,「一個人要再付2萬台幣才能走」,不然就要通報海關,讓他們不能出境。所幸後來外交部駐越南辦事處介入處理,成員們才有驚無險平安回台。對此,團員表示團費早已繳交給承包旅行社的蘇男,是蘇男的錢沒有到位,才導致地接旅行社向旅客討錢。他們身在異國他鄉求助無門,許多人為此擔驚受怕,回國後向觀光署申訴蘇男,認為蘇男涉及非法招攬。越南地接旅行社也向團員表示,不是要讓旅客們感到害怕,自己也是受害者,並出示蘇男的匯款紀錄,表示在該團要離境越南前,蘇男仍欠該旅行社54萬泰銖(約新台幣50.2萬元)款項未結清。對此,承包旅行社蘇男表示「款項本就會分期支付」,又稱此事與客人的部分已完成服務,目前是自己與越南旅行社兩造之間的事。至於非法招攬一事,蘇男則稱自己並無在台灣進行招攬行為,是對方主動找上門要求安排行程。對此,觀光署說,本案泰國旅行社並非我國合法旅行社,卻替台灣民眾辦理出國行程,已涉非法經營旅行業務。觀光署已錄案查處,查未依發展觀光條例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旅行業務者,違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4項規定,得處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