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
」 傳統領域 部落 縣府
最高院判決傳統領域應含私有地 原民會研議通盤檢討相關法規修正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傳統領域應含私有地,對此,原民會今(2)日表示尊重,且已主動藉此個案判決本於行政權進行通案檢討。將邀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針對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機制進行全面檢視,並凝聚共識,作為修法之重要參據。 最高行政法院於6月25日做成112年度上字第487號判決,判決指出,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第3條第2款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的定義限於「公有土地」,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原民會表示,充分尊重最高行政法院本於司法權所作成的個案裁判,該判決對個案確已產生拘束力,最高行政法院未來針對類案是否形成一致的法律見解,原民會除將持續關注外,也已主動藉此個案判決本於行政權進行通案檢討。 原民會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所規範之行為態樣及影響對象甚廣,實務執行面尚涉及諸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級地方政府以及部落會議執行量能,為求審慎周妥,原民會將邀集上開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針對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機制進行全面檢視,並凝聚共識,俾作為修法之重要參據。 原民會說明,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配套機制之變革,不僅涉及原基法及其授權法規命令之修法作業外,修法之內容尚需研議如何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並兼顧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原民會將依據憲法意旨,以最開放的態度廣納各界不同意見,並於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與人民基本權利之間尋求最大公約數,以期修法周妥並維護族人權益。 原民會提到,立法院現已有諸多原住民立委於本會期提出原基法第21條的修正版本,原民會將針對傳統領域之劃設、諮商同意配套機制等事項,參酌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487號判決內容,持續與提案委員充分討論,凝聚共識。
花蓮「慕谷慕魚」封閉9年 拚年底開放
花蓮縣秀林鄉「慕谷慕魚」生態廊道9年前因聯外銅門隧道崩塌封閉,經中央挹注1.8億餘元投入災害復原工程,2年前已完工通車,但景區至今卻還未開放,引發各界關心。縣府16日表示,由於地區涉及部落傳統領域,基於部落自主管理,已輔導部落畫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用地及撰寫經營計畫,預計年底提報中央審查,再依核定內容對外開放。秀林鄉銅門村木瓜溪上游清水溪生態廊道「慕谷慕魚」(部落正名「崖勇蘇漾YAYUNG SUYANG」,意思是水清澈的地方),過去是許多遊客到花蓮必訪景點,2014年及2016年發生2場風災造成聯外銅門1號隧道毀損及崩塌後,景區封閉至今。縣府5年前爭取中央補助1億8758萬元,展開銅門1號隧道復原工程,2023年完工通車後,雖然道路暢通,但因區域涉及部落傳統領域,縣府考量推動觀光遊憩需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基於部落自主管理原則,開始輔導當地依柏合部落、銅門部落等2部落,完成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畫定及經營管理計畫。縣府表示,2023年6月與部落和鄉公所取得共識,把依柏合、銅門部落分為2個自觀區,以符合部落獨立畫設的主張,其中,依柏合部落同年全數同意獨立畫設,銅門部落會議也在隔年決議設立「銅門部落清水溪自觀區」。縣府指出,去年底已委託廠商協助部落舉辦共識會議、調查用地及輔導撰寫計畫,預計今年將舉辦6場部落共識會議,協助部落凝聚共識,目標在12月前完成用地調查,並撰寫畫定說明書與經營管理計畫報送中央審查,再依核定計畫內容對外開放。
傳統領域遭奪1/核准泰安蓋溫泉旅館 部落控縣府過程違法
苗栗縣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核准泰安鄉錦水村新建兩座溫泉旅館,當地「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違法,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鄰近的圓墩部落,而是找了其他兩個落部背書,其中一個部落更遠在超過2公里之外。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核准過程有重大瑕疪、更疑似涉及偽造部落會議結論,部落已向法院提告縣府,同時監察院也接受陳情立案調查。苗栗縣泰安鄉是國內知名的溫泉勝地,錦水村附近就有10間溫泉旅館,苗栗縣政府前縣長徐耀昌任期最後一年,分別於2022年3月、8月審核通過當地兩處濱臨汶水溪的溫泉旅館開發案,並聲稱已依法咨商附近的「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這兩個關係部落。但附近的另一個圓墩部落居民赫然發現,自己的傳統領域將被拿來蓋溫泉旅館,卻未被告知,擔心未來無法使用汶水溪河床進行祭儀,水權更將受影響,但向縣府反映並提起訴願卻不被受理,於是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1月首度召開準備庭。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苗栗縣府核准建商開發案,卻未依法咨商圓墩部落,還把部落傳統領域內的水源區出租給漢人。(圖/甯其遠攝)盧光明解釋說,汶水當地是泰雅族「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屬於泰雅族中汶水語系(Matu’uwal)的汶水人聚落,泰雅族依地域不同,主要分成幾個方言語群,而「砂埔鹿部落」雖然門牌上也標為「圓墩部落」,但事實上「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的居民主要是賽考利克族群,原本居住在新竹五峰鄉,後來因家鄉受風災無法居住,才搬遷到當地,與本地的汶水語族群不同。盧光明說,縣府審核這兩個溫泉旅館開發案,表示曾在2017年與2019年分別咨商「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經過同意才公布核可,但兩個部落是從外移入,就算這兩個部落是《原住民族基本法》中規定的關係部落,也不應跳過距離更近的「圓墩部落」,而且也不見這兩個部落會議同意開發案的相關紀綠。「沒開部落會議,請問是誰同意建商開發的?是不是讓人懷疑是造假?」盧光明質疑說。一位圓墩部落青年強調,縣府聲稱有兩個原民部落贊成開發案,但現在圓墩部落表示有異議,並不代表部落與部落間的意見不合,圓墩部落的訴求是政府與開發商應該尊重當地居民的自主權,至少先詢問關係部落的意見,而不是把圓墩部落摒除在外。他說,部落有請學者幫忙,歷時兩年進行傳統領域的劃設作業,證明開發案位在圓墩部落的領域內,應該徵詢居民的意見。苗栗縣政府在2022年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畔的五星級溫泉旅館,時任縣長徐耀昌(左5)與時任鄉長劉美蘭(左4)該年10月前往主持動工典禮。(圖/報系資料照)對於傳統領域的劃設,另一件事更讓盧光明懷疑,開發案背後有一連串的精心計畫。他說,日前接獲原民會通知,詢問「圓墩部落」今年是否要提出「部落範圍土地劃設」,他才驚覺,鄉公所並沒有通知他要提出相關申請,經他進一步深入了解,發現圓墩部落2017年在劃設中放棄了汶水溪以北的傳統領域,而他檢視相關的部落會議會議紀錄,發現只有19人簽名出席,而其中只有8個人的名字是部落的居民。圓墩部落向法扶基金會求助,委任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馮鈺書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苗栗縣府的開發許可。馮鈺書指出,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規定,開發廠商應擬定開發範圍、開發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後,向地方政府提出開發申請,初步認定須取得哪些部落的同意後,公告關係部落名單30天,徵求附近部落是否有意加入或退出關係部落名單,最後才定案,請關係部落召開部落會議,參酌開發廠商提出的說明,決定是否同意開發。「這就是先射箭,再畫靶。」馮鈺書指出,圓墩部落遇上的這兩個開發案,卻是先找好特定部落同意之後,事後才持開發計畫、環境評估向縣府提出申請,也沒有經過公告關係部落的程序,程序明顯有瑕疪。他說,原住民族人通常不會了解咨商同意開發案的程序,而地方政府也不可能自曝核准開發許可中的瑕疪,可能還有更多的類似案件尚未曝光。盧光明說,2017年他已經從軍隊中校退役,並選上泰安鄉鄉民代表,這麼重大的部落會議竟未通知選區民代,並不合理,而詢問部落林姓頭目,對方表示絕未同意放棄傳統領域,而部落近200位居民竟只有8人簽到,疑似有外人假冒身分出席,卻被當成是正式的部落會議決議,懷疑在政府的部落範圍土地劃設過程中有違法情事,因此在今年7月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日前也接獲通知,監察委員將於12月2日前往部落調查。
傳統領域遭奪2/圓墩部落控獵場遭奪 接著還得擔心缺水之苦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居民控訴,苗栗縣府在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未依法取得原民部落同意,就核准在部落的傳統領域內興建兩座大型溫泉旅館,他們除了擔心當地生態遭到破壞,也憂慮未來水權被搶奪。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指出,附近的冬瓜山與橫龍山過去是泰雅族汶水人的傳統獵場,但被政府劃歸國有,再轉租給漢人,他們要取用山泉水飲用,還必須請求承租土地的人同意,而今年竟遭對方拒絕,他擔心未來蓋了旅館,已飽受缺水之苦的族人將無水可用。苗栗縣府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旁的兩處溫泉旅館及遊憩設施區的開發案,預計將興建二座各300間房的大飯店,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他們,今年3月、4月已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兩項核准案。泰安鄉錦水村兩處新溫泉旅館開發案位於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但苗栗縣府卻未依法咨商部落意見就逕行核准。(圖/甯其遠攝)一位部落青年指出,圓墩部落的傳統祈雨儀式及祭儀,一向都在汶水溪畔舉行,如果部落裡有人不幸去世,葬禮結束後,他們會依照傳統在第二天一早到河岸上焚燒往生者的衣服,讓灰燼順水流走,一旦河畔蓋起旅館,勢必影響這些活動;而更實際的,就是開發案未來一定會用汶水溪的水,除了破壞生態,也將使本來就缺水的部落居民,要面對更嚴重的水源問題。盧光明進一步說,除了汶水溪之外,圓墩部落另一個重要的水源為冬瓜山的泉水,冬瓜山與橫龍山本來是部落的傳統獵場,無奈的是如今縣府核准橫龍山腳蓋旅館,而冬瓜山早在威權時期就被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前身為林業局)的地,而林務局又轉租給漢人,部落要從冬瓜山上引水下來使用,還必須向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請求同意。圓墩部落居民說,汶水溪是部落舉行傳統祭儀的地方。圖為泰安鄉泰雅文化季活動,中興部落表演傳統祭儀「狩獵」。(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租地的人可以繼承租用權,而部落卻不能使用傳統領域。」盧光明無奈地說,今年接獲消息,承租土地的邱小姐不同意部落在土地上引水,但土地其實是邱小姐的父親所租用,她父親已經過世,而邱小姐人都在台北,沒有使用該塊土地,甚至不知道地在哪裡,卻可以繼續承租土地不讓部落使用,太不合理了。盧光明說,圓墩部落也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但縣府做事應該要合法、透明。他說,當地部落原住民比較善良、單純,不敢站出來為自已的權益發聲,更害怕上法院,但還是要有人站出來替族人爭取。他說,除了希望監察委員能深入調查並公平處理外,也期盼開發商應加入回饋地方的計畫,例如,改善進出的道路、承諾雇用當地原住民、保障居民的供水系統,並建立環保監測機制,保護生態環境及原住民傳統文化。
礦地更生2/地方創生喊假的? 《國土計畫法》卡原青返鄉發展
準總統賴清德礦宅爭議,選後1個月仍未有效處理,國土署拋出想法試水溫,期望廢礦區住宅比照2019年已上路的《北泰雅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也同時輔導原住民族土地與建物走向合法,然而違建爭議似乎很難自此一勞永逸。國土署國土計畫組副組長廖文弘向CTWANT記者表示,《北泰雅》計畫領先全國700多個原住民部落,將位於新竹縣尖石與五峰鄉的這些農牧用地變更為分成鎮西堡與司馬庫斯2大區塊,這些土地原地目多屬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的農牧或水保用地,因生存需要,被居民拿來大量開發成民宿與商店,而依原本《區域計畫法》規定,這些地方無法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合法無望,商店又因搶客等糾紛彼此惡性檢舉,政府必須出手處理。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觀景台,可鳥瞰部落櫻花全景,春季遊客如織,因而促進當地旅宿業發展。(圖/報系資料照)廖文弘說明,慶幸的是2025年即將上路的《國土計畫法》規定,只要涉及原住民族土地與海域的國土,可以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各原民部落將可望比照鎮西堡與司馬庫斯合法途徑處理。目前評估會2016年5月01日前已存在的既存建物,將在2025年4月30日和《國土計畫法》一同上路並合法化,包含申請建築執照等都有依準。廖文弘說明,原民會基於照顧族人立場,希望永遠放寬新建與修繕房屋合法化這條路,讓族人回鄉經營小本生意,但這項要求實在無法對於全台746個原住民部落交代,目前國土署只能承諾在2016年5月前的既存建物「拚」合法。而無論《國土計畫法》第23條最後是否取得共識,「明年4月30日就是隨之上路了」,屆時有望將全台2016年5月前既存原民建築就地合法,而近期的(新建物)恐將只能由縣市政府依照規定「造冊違建列管」。對此,新竹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次長廖奎智表示,《北泰雅》計畫立意良善,國土署願意處理是好事,可惜自己在新竹縣建設單位服務這麼多年,不少實務建議都沒被國土署採納,感覺為德不卒「不太尊重原住民」。以本次處理鎮西堡、司馬庫斯二部落為例,主要以營利的民宿為整頓對象,美其名是國土署謹慎務實不畫大餅,但新建物也將無望合法;近年旅宿業受高度關注,年輕一輩不希望遊走灰色地帶,如果《國土計畫法》第23條未能取得共識,新法上路就等於宣告2016年5月後的新建物都是違建,阻斷年輕人回鄉發展的可能。廖奎智分析,這類原鄉居住地都屬非都市土地,以新竹縣造冊就有1,000多棟現有房屋,鄰近苗栗縣則高達3,000多棟。地方大多希望能畫定成第四類農業發展地區,也就是讓既有建築造冊認定為類似平地農村「老丙建」並合法化,同時也能從事雜貨買賣、小型旅宿等生意的小型商圈,讓原生青年願意返鄉工作,帶動地方創生「這不是當初行政院長賴清德全力支持的嗎」?蔡英文總統任內多次強調原住民轉型正義,然而不少政策保護卻與理念背道而馳,走投無路的原住民只好前往行政院抗議。(圖/報系資料照)廖奎智感嘆,國土署老把地方居民想成會將土地轉賣平地人牟利「防範心態為重」,因此在《國土計畫法》中,封殺原住民持有土地合法化的途徑。其實只要限制不准設定抵押給外地人,就能有效避免遭人頭借名登記,讓外界大舉入侵部落營利的問題。2019年便有判例,即使原住民保留地曾被合意設定抵押,最高法院也已經判定無效,實在不必擔心。
礦業法修正案三讀通過⋯6大主軸曝 經濟部:半年內完成子法修訂
經濟部就各項社會關注議題歸零思考、參考第9屆審議共識,特別是就環境保護與原住民族權益等進行溝通及整合,並加入亞泥案法院判決精神及社會團體意見,再於111年3月4日提出礦業法全文修正。修正案經行政院審查及立法院審查與協商,充分取得共識後,歷經6年時間終在昨(26日)三讀通過。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正案有六大主軸,第一刪除不合宜規定、第二強化環境保護、第三尊重原住民族權益、第四落實資訊公開並保障公民參與、第五加強礦業管理及開採量管制、第六新增回饋機制。修正六大方向如下:(一)實踐原民諮商同意權明文規定新申請礦業用地時,礦業權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辦理,亦要求既有礦業用地,於修正案施行後辦理諮商同意,以落實法院判決保障原住民族之意旨。又為使礦業權者及部落居民,能充分注意到雙方權利義務等相關事項,經濟部亦將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礦業權者辦理原住民族或部落諮商同意或參與及部落應注意事項之指引,提供礦業權者及部落居民參考。(二)舊礦補辦環評機制為加強環境保護,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施行前,未曾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且對環境有相當影響之礦場,要求礦業權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以符合國土保育及永續發展之政策。(三)明確礦業用地管控及聯合監督管理機制核定礦業用地新增開採最終高程及開採總量之核定項目,礦場開採達最終高程或開採總量時,應停止採礦,如欲繼續採礦,應重新核定,以明確礦業用地開採管制。此外,對於通過環評礦場,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辦理礦業工程之監督查核工作,以加強機關橫向聯繫,落實礦場監督管理。(四)增加資訊公開及說明會機制受理礦業申請案階段即進行資訊公開之程序,並在礦業用地申請及礦業權展限階段,增加礦業權者需召開說明會之機制,並於核准後將資訊公開。(五)礦業權展限控管機制增加礦業權展限階段需實質審查之項目,比如就土地使用權予以檢視、要求已核定礦業用地提出關閉計畫。(六)刪除不合宜條文為與時俱進,針對社會大眾普遍認知不合時宜的條文予以刪除,如刪除礦業權者只要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後,就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之規定;也刪除礦業權展限申請遭駁回後,政府須補償礦業權者損失的規定。經濟部指出,至於各界亦關切礦業法配套法令修正部分,經盤點計有24項法令須修(新)訂,將於修法後6個月內完成相關子法修(新)訂。此外修法附帶決議要求礦業資訊公開部分,經濟部亦承諾在修法後1年內建置資訊公開平台,公布相關礦業資訊;同時也將舉辦說明會,讓產業界瞭解本次修正案內容,俾利業界即早因應及遵循新措施。
高金素梅合體顏寬恒掃街巧遇柯P雙親 柯媽籲要選會為地方做事的人
離中二選區立委補選投票日剩下五天,藍綠候選人把握最後衝刺,深入街巷展開近身肉搏,國民黨提名的顏寬恒陣營今天請出原住民無黨籍高金素梅到台中海線大票倉沙鹿市場掃街,高金素梅用國台語雙聲道逐一彎腰向市場內的鄉親請託力挺顏寬恒。原民立委高金素梅今天替顏寬恒深入台中沙鹿掃街,顏寬恒後來還巧遇台北市長柯文哲的雙親,柯媽則表示一定要選對地方有做事的人,不要白選(圖/截自中天電視)掃街過程中,顏寬恒還巧遇台北市長柯文哲的父母,柯媽媽大讚顏家在地為鄉親做很多事、顏本人腳踏實地、不善說話與罵人,還提醒選民,選舉最重要的,就是要選出對地方有做事的人,否則就白選了。高金素梅今天再度親赴台中沙鹿市場,替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掃街助陣。高金受訪時說,她會力挺顏寬恒,起因是因為當年立院審查「原住民族基本法」,就是在顏寬恒父親、前立委顏清標支持下,才得以在立院三讀通過。高金素梅說,當時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黨團,都不願意將「原住民族基本法」列入重大法案,只有無黨聯盟總召顏清標支持她們,為了讓原住民族基本法能三讀,還在立院盯場28個小時,當時立院院會還有一位議事人員,因為宣讀法案累到昏倒,整個立院審查原住民族基本法的過程讓她點滴在心,尤其只有顏清標願支持原住民轉型正義,此事迄今她仍深深牢記,族人也都告訴她絕對不能忘恩負義,就像顏清標曾說過的名言「吃人一口,還人一斗」,她自己也是台中人,所以一定會挺身幫助顏寬恒。高金素梅說,其實她從昨晚就開始替顏寬恒掃街,昨晚到台中沙鹿掃街時,溫度很低,但很意外原本已經關門休息的住戶,聽到她宣傳車上的小麥克風拜票時,又打開門窗向她揮手,如果她的小小心意能幫到顏寬恒,她很樂意,也會繼續幫助顏寬恒。顏寬恒上午與高金素梅合體掃街結束後,兩人又分開繼續前往不同地點拜票,顏寬恒則到沙鹿玉皇殿一帶掃街,並在玉皇殿巧遇也到廟裡進香的台北市長柯文哲雙親。柯媽媽何瑞英稍後被現場媒體追問,「不期而遇」是否意味要鼓勵顏寬恒加油?何瑞英先笑瞇瞇的反問「要如何鼓勵呢?不然大家教我怎麼講,我就來做」,隨後又說,顏寬恒這個人實實在在、不說謊話、說話不是隨便亂講,不像「很兇的人」整天只想跟人吵架。何瑞英還說,看得出來,顏寬恒並不是「說話的專家」,但政治人物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心替人民服務,就像顏寬恒的父親顏清標,也為當地人做很多服務。柯媽媽指出,她與顏寬恒一次都沒有見過面,能夠與他巧遇,就是大家都有福氣才會相互遇到,今天是有朋友載她各個廟四處逛才會在場,她說大家對神明要有一顆尊敬的心,尤其做人一定要腳踏實地、別亂罵人。媒體追問何瑞英說,但有人罵顏家是流氓她怎麼看?何瑞英則說,流氓當然大家都會怕啦,但她也聽大甲的人都說,在地鄉民都很喜歡跟顏清標、顏家親近,如果顏家真的是流氓,為何在地民眾都想與他們親近? 柯媽媽話鋒一轉說,選舉最重要的還是要選出對地方有做事的人,否則就是白選了。
亞泥確定輸了!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 20年花蓮採礦權遭撤銷
亞洲水泥公司於2017年獲得經濟部礦業局許可,展延採礦權至2037年,引發當地太魯閣族居民不滿,以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為由提出行政訴訟。2019年7月台北高等法院撤銷亞泥採礦權,亞泥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於今(16日)維持當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最高行政法院今日傍晚公布新聞稿,指出採礦為破壞土地採集自然資源之典型影響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之開發行為,因此在國家做出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先與原住民族進行諮商,完成《原住民基本法》中課予之義務,亞泥在1973年取得花蓮秀林鄉及新城鄉之新城山大理石採礦權,原始的礦業權期限從1957年至1977年11月22日為止,其後經濟部於1978年第1次展延亞泥礦業權至1997年,第2次又核准其礦權展延至2017年,第3次則核准展延至2037年。法官指出,亞泥先前取得的幾次礦業展延都未踐行《原基法》規定尊重原住民族意願、進行諮商同意程序,造成當地原住民只能被動接受開發決定;雖然亞泥主張可以補正參與,並且提供原住民族就業、水土保持和生活照顧等,但法官強調,上述作為充其量只是開發者給出的事後回饋,僅是開發者的單方意願,無異使維繫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之土地,流失於公有土地私有化及不停止之開發行爲,不符合《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規定,駁回亞泥上訴。
尊重傳統 原民會研擬放寬雅美族人改名限制
蘭嶼原住民雅美(達悟)族人傳統長子、長女出生,需更改族語名字,原民會13日預告《姓名條例》第9條解釋令草案,放寬雅美族人傳統名字變更,不受姓名條例僅能改名字3次的限制。雅美族人、族語老師謝和英表示,如果夠長壽的話,族人甚至可以改到4次、5次名字,一旦選擇傳統姓名,每次改名都要改身分證,得要搭船到台東市辦理十分麻煩,坦言「多數族人身分證還是選擇以漢名為主」,但支持原民會的給予雅美族人「無次數限制改名」的政策,也是對傳統文化的尊重,希望相關單位能設單一窗口,統一修改名字。原民會表示,雅美族傳統名字採取「親隨子名制」,也就是家庭內長子女出生命名後,直系血親尊親屬要隨同改名為該子女的名字,並冠上輩分稱謂,例如長子命名為Si Mivilang,父母就要改名為Syaman Mivilang與Sinan Mivilang、祖父母要隨同改名為Siapen Mivilang、曾祖父母要隨同改名為Syapen Kotan,高祖父母以上直系血親尊親屬要隨同改名Si legay。原民會統計,截至今年7月止,雅美族人數為4692人,原民會官員表示,雅美族的傳統名制中,傳統名字會因生命歷程而有多次變更的可能性,但姓名條例規範最多僅能改名3次,對雅美族人甚為不便,同時也是對雅美族傳統文化的不尊重。在與內政部多次協商後,決定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授權,共同發布姓名條例第9條解釋令,以盡速解決這些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