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鎖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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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留車內不滿?邊牧把主人鎖在外面 牠還一臉淡定網笑翻
美國肯塔基州一名農場主人近日分享一段與寵物相關的趣味事件,引發關注。一隻邊境牧羊犬混種犬疑似因不滿被留在車內,竟自行按下鎖門裝置,將主人反鎖在車外,相關畫面在社群平台迅速傳播。根據《Newsweek》與網路分享內容,29歲農夫科里基德威爾(Kory Kidwell)平時經常帶著愛犬「布魯斯」(Bruce)一同前往農場工作,特別喜歡參與餵食牛隻等日常作業。該犬性格活潑,對進入牛舍活動表現出高度興趣。事發當天因氣溫偏低,基德威爾決定將布魯斯留在車內,獨自前往牛舍處理工作。此舉似乎引發犬隻反應。當他返回車旁準備上車時,發現車門已從內部上鎖,不論如何嘗試開門均無法進入。現場畫面顯示,基德威爾在寒冷天氣中站在車外,多次拉動門把並與車內的布魯斯對話,但布魯斯坐在副駕駛座,神情冷靜,甚至轉頭不予理會,過程中還出現搖尾巴的動作。基德威爾表示,當時正值2月氣溫偏低,自己被困在車外約10分鐘,最終由妻子帶來備用鑰匙,才順利解鎖車門解除困境。他事後將影片上傳至TikTok,畫面中布魯斯表情輕鬆,未見緊張或愧疚反應,相關內容吸引大量觀看與互動。網友留言多以幽默角度回應,有人認為犬隻行為像是在表達不滿,也有人分享類似經驗,指出寵物誤觸車門鎖並非罕見。另有留言觀察布魯斯的反應,認為從其眼神與搖尾巴動作來看,行為未必屬於意外,進一步引發討論。
台中酒駕男神演技!鎖門裝睡躲警察 破窗前1秒清醒露餡
台中市1名52歲張姓男子日前開車違規遭警方攔查,竟上演一場「車內沉睡劇」在路邊停車後,迅速「熄火、反鎖車門、閉眼裝睡」,任憑警方怎麼拍窗、喊叫都不動如山,警方一度以為他昏迷車內,緊急叫來消防人員準備破窗救援,未料就在玻璃即將被敲破前1秒,張男突然「神清氣爽」地睜眼開門,讓現場警消全傻眼,沒想到下1秒濃濃酒味卻讓他露了餡。這起離奇事件發生在台中南屯區益豐路四段與大墩十二街口,當時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劉權德巡邏時,發現張男駕駛的轎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便上前攔查,不料張男一停好車便「自導自演」,假裝熟睡、裝死到底,警方連拍車窗數次仍無反應,擔心他昏迷中毒或身體不適,立刻通報119支援。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評估狀況,正準備破窗搶救之際,張男卻突然「起死回生」般自行開門下車,表情鎮定,彷彿什麼都沒發生,現場員警與消防人員面面相覷,忍不住懷疑:「剛剛不是叫不醒嗎?」張男一開口便酒氣四溢,警方立即進行酒測,結果數值高達0.24mg/L,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當場開罰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年至2年,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死刑釋憲後首例…女師遭鐵鎚爆頭性侵慘死 兇手5度判死「逆轉逃死」定讞
男子劉志明在2014年尾隨陳姓退休女教師進入其車內後,持鐵鎚重擊她頭部13下,再加以性侵並咬掉她的乳頭,離開時更反鎖車門,造成陳女失血過多死亡,一審到更三審5度判死,但更四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犯罪且劉有更生改善可能,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後,首例逆轉逃死刑確定的案件。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嚴格秉諸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之自白補強證據規定,及同法第161條第1項之檢察官舉證責任規定,亦即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所揭示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意旨。更四審判決對於如何認定被告本案所為,乃偶發性犯罪,並非與被害人有隙,事先謀劃、針對被害人下手之理由,量刑時已審酌刑法第57條科刑有關的一切情狀,及參酌醫院之量刑前評估調查報告,及2位鑑定人之意見,以就醫療角度而言,尚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等旨。最高法院指出,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意旨仍以更四審認定劉男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等,經核係置原判決所為明白論斷於不顧,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劉男因與女友分手又被對方封鎖電話,2014年12月3日上午,他到高雄左營市場閒逛,當時59歲陳姓女老師買完菜正要上車回家,他竟想搶車代步去找女友,強行打開車門,持鐵鎚重擊陳女頭部。陳遭重擊後癱倒在副駕駛座,劉因無法發動車輛,竟再攻擊,並脫下被害人衣物性侵,甚至咬下右乳頭吐棄在車內,搜刮身上2000元後逃逸,陳女因失血過多死亡。劉涉強盜性侵部分,一審判刑10年,因未上訴確定。強盜殺人部分,歷審將他判死遭撤銷。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定,劉強盜殺人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而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經送凱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不能完全排除他有更生改善可能性,不能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併褫奪公權終身,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對家屬公平嗎?」鐵鎚殘殺女師仍逃死 死者夫:台灣就沒廢死的條件!
高雄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在市場搶奪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教師錢財還性侵殺人,歷經5審均判死,7日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為劉無搶奪直接證據,且有教化可能,犯行並非兩公約「情節重大之罪」。死者的張姓丈夫痛批,法官竟要他舉證被搶多少現金,還幫劉硬拗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這樣對家屬公平嗎?」。全案還可上訴。「台灣就沒有廢死的條件!」張男氣憤地說,劉遭判無期徒刑,最快60多歲就能假釋出獄,司法簡直縱虎歸山。2014年,劉不滿與女友分手,酒後騎機車帶自製短鐵鎚要前往理論,行經左營哈囉市場,見退休女教師正打開車門,欲搶她的汽車代步,不但持鐵鎚重擊還性侵得逞,逃跑前不忘強取財物並反鎖車門,害女師無法求援,慘死車上。法院多次審理均認為,劉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不斷以「警方調查紀錄不明、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為由,再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搶奪部分僅劉的單一自白,欠缺證據,對女師下手屬隨機犯案,而非計畫性,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原審未有更生改善可能性鑑定,不宜判死。歷次開庭張均出席,多次呼籲法官考量家屬心情、判劉死刑。昨聽到判決結果,強調當時「差點抓狂」,只能忍住情緒,不讓情緒失控。他拿出女師遇害當時攜帶的小包包強調,劉就是從中搶走現金,行車紀錄器都錄到拉拉鍊、掉零錢的聲音。張不滿痛批,法官竟要他「精確」舉證女師被搶走多少現金。他費盡心思找發票、收據、存摺領款紀錄,最後也被認定無效。張強調,嫌犯刻意帶著自製短榔頭尾隨犯案,在車內殘忍鎚擊女師致死,還刻意反鎖汽車阻止求救,他淚問:「這難道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嗎?」他還說,高雄榮總曾出具報告表示,劉的性犯罪再犯率52%,另2家醫院也證實劉並無精神相關問題,強調「教化與否應由法官判斷」,但法官為何無視?他強調,劉有法扶的3位律師,他只有犯保協會1位律師,在法庭明顯不對等。更四審還自費多請1位律師,沒想到迎來失望的結果。
恍惚女叫車堅持不找零 機警司機「帶她兜風30分鐘」救了她一命
機警的司機拯救了一條寶貴性命。中國大陸四川有名計程車司機,日前載了一位面容憔悴且堅持不找零錢的女乘客,讓司機察覺事情有異,一問之下竟發現對方有輕生念頭,於是立刻反鎖車門,載著女乘客兜風了30分鐘,並在不斷勸說下讓女子打消自殺的念頭。據《網易新聞》報導,這名司機在2日接到女乘客的叫車委託,對方上車後表示要到白塔嘉陵江大橋,一到橋頭女乘客就要求下車,並支付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33元)現金,還堅持不用找錢,因為「我不需要錢了」。司機此時驚覺女子精神恍惚、神態有異,趕緊問對方怎麼了,沒想到女子竟說「想跳江」後就準備下車,嚇得他立刻反鎖車門,把車駛離大橋。從車內的行車紀錄器可以發現,女乘客發現被反鎖車內時,不僅沒有做出激烈反抗,反而是無力地坐在座位上,司機一邊繞著市區一邊和女子對話,這才得知,原來女乘客家人重病纏身,讓女子因身心不堪負荷,而有了輕生念頭,女乘客還透露,自己父母尚在且還有小孩;司機聽聞後便以家人為重點,不斷勸說女子,最後成功讓對方放棄輕生念頭。女乘客下車時,司機原本想全額歸還對方的車資,女子卻不肯收下,還說「如果不是你,我就做傻事了」,堅持不拿回車錢;這次司機順從了女子的想法,再次呼籲對方不要有輕生念頭後,就駛離了街道。起初,司機對這件事閉口不談,直到和同事們聊天時意外漏了口風,才讓這起事件曝光,公司高層得知並從車內紀錄器證實此事後,也對司機進行公開表揚,感謝他拯救了一條寶貴性命。
利物浦婦幼醫院汽車爆炸真相 計程車司機載到炸彈客「鎖車救人」
英國利物浦一家婦幼醫院於14日發生汽車爆炸事件,造成車上1名男性乘客死亡、1名男姓駕駛受傷。後來英國警方也逮捕到此事件的3名嫌犯。而目前傳出,受傷的男性駕駛是計程車司機,他在發現後座乘客攜帶炸彈後,就反鎖車門跳車逃逸,但他還是不幸被爆炸給波擊到。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指出,一名自稱是佩里友人的網友表示,佩里當時在接到這名乘客後,乘客一開始表示要前往利物浦公會大教堂,當時正在舉辦周日的遊行活動,現場有數千名退役軍人與家屬。但由於遊行的關係,周遭道路遭到封閉,所以在乘客的要求下,佩里改變方向駕車前往市中心。但是在經過婦幼醫院時,這名乘客突然要求停車。這時候佩里注意到,乘客的衣服底下閃爍著某種光源,而且他正在試圖的用衣服遮蓋光線,佩里瞬間突然意識到「這人身上有炸彈」,於是急忙反鎖車輛後,自己跳車逃生。但爆炸帶來的強烈衝擊與碎片,還是讓佩里受到傷害。但好在的是,目前佩里已經於14日晚間出院。目前西北反恐警察(Counter Terrorism Police North West)對外表示,在案發之後,已經依恐怖主義相關法律逮捕居住在肯辛頓區的3名男子,目前死者身分尚不明確。而對於媒體報導佩里英勇的傳聞,西北反恐警察並未提出證實或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