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囂
」 霸凌 賴瑞隆 行車糾紛 恐嚇 持刀
違停被按喇叭竟掏槍!彰化男持槍叫囂遭警閃電法辦 受害車主請「300杯免費飲料」謝警
彰化縣和美鎮愛物路日前發生一起驚悚行車糾紛。王姓男子26日駕車行經該路段,因路面狹窄遭休旅車違規停放擋道,按鳴喇叭示意,車主楊姓男子隨即從屋內走出,揮手示意通過,但王男擔心輪胎或引擎受損,出言質疑,不料楊男聞言大怒,竟從車內掏出槍枝衝向王男叫囂嗆聲,雙方隨後互嗆,楊男並持手機錄影,隨後驅車離去。王男起初以為對方欲拿棍棒尋仇,未多加在意,直到事後仔細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赫然發現楊男手持的竟是槍枝,驚覺受到持槍威脅,隨即於28日報警處理。和美警分局獲報後得知楊男為轄內治安顧慮人口,立即循線追查,僅約1小時便將楊男連同槍枝一併帶回偵辦。警方初步檢視,該槍枝為空氣槍,已送交偵查隊進行殺傷力鑑定;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楊男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王男對警方迅速破案深感振奮,29日起至31日連續3天,於和美鎮彰美路一處飲料店,每天限量請100位民眾免費喝飲料,3天共300杯,消息一出在網路上引發不少迴響。
曾寫信要滅前妻全族!基隆殺子男再寄恐嚇信 北所:移送法辦、禁止通信
基隆市47歲簡姓男子2025年5月酒後悶死5歲兒子,4月遭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但他6月竟寫信恐嚇前妻家屬,揚言「出獄後一定滅族」,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後又再寄出恐嚇信,威脅「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台北看守所24日表示,簡男涉及隱匿真實對象規避審查,已主動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恐嚇罪嫌,並依保護令全面禁止其通信。檢警調查,簡男與張姓前妻結婚十多年,但雙方感情不睦,簡男還對妻子家暴,張女因而申請保護令,並與簡男分居,孩子平時與母親同住,簡男偶爾會將其接走照顧,他卻在2025年5月飲酒後,用枕頭悶死親生骨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受害人家屬6月接到簡男從基隆看守所寄出的手寫恐嚇信,信中猖狂叫囂「法官沒讓我家辦喪事,我之後出去,我一定滅族你們全家,不信大家來瞧瞧」,嚇得家屬緊急聲請保護令,法務部隨後也將簡男移監至台北看守所。簡男移至北所後仍不知悔改,前妻家屬20日再度收到其手寫恐嚇信,內容狂言「我會拆穿你的真面目,農曆7月到了,那些也不會饒你」,還說「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讓被害人家屬不寒而慄,崩潰表示「真的管不了嗎」。台北看守所表示,簡姓被告移至北所後,所方均依《羈押法》規定對其書信進行實質內容閱讀,但他以虛偽登載方式,隱匿真實對象、規避機關審查此一欺瞞與騷擾行徑,看守所予以嚴正譴責外,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部分,已主動函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並將依《羈押法》施以嚴厲違規處分。北所表示,該封恐嚇信件交寄之時,所方尚未收到警察機關送達的民事暫時保護令;收文獲悉後已第一時間將簡男列為高度風險對象嚴格列管,後續將徹底落實保護令裁定內容,全面禁止其對被害人家屬通信及騷擾。此外,北所已即刻提升高風險收容人之寄信審查強度,針對收件人資訊加強異常勾稽與查證,全力防堵利用人頭或假名交寄的漏洞,以保障被害人家屬安全。
行車糾紛持刀砍人反遭重拳打倒 台中68歲翁住院5天不治 家屬告殺人
台中北屯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男子疑因超車問題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反擊將李男撞倒並揮拳毆打,李男當場昏迷、口耳滲血,送醫後因嚴重腦傷住院5天,昨天上宣告午不治;家屬已委請律師提告殺人等罪,台中地檢署將安排解剖確認死因。事發於6日上午9時許,李男與葉男行經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附近,疑因超車問題爆發行車糾紛。後方的李男突然下車,走到葉男駕駛座旁拍打車身、隔窗叫囂,甚至試圖拉開車門並揮拳攻擊車內的葉男;雙方衝突升高後,李男持摺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右前臂遭劃傷,留下明顯刀痕,葉男疑遭激怒,隨即開門下車,朝李男衝去將他撞倒,接著揮拳攻擊。目擊影片中,李男倒臥路中央、意識不清,雙眼失焦,臉部明顯腫脹,耳朵及嘴角滲血,甚至吐出血沫;葉男則在一旁情緒激動怒吼:「拿刀?去你XX的!」李男當時被送醫,據了解到院時昏迷指數僅3分,立即插管急救,檢查發現頭部有硬腦膜上出血,傷勢相當嚴重,隨即送進手術房搶救。原先傳出暫無生命危險,沒想到住院第5天病情急轉直下,今晨仍宣告不治。網路流傳的現場畫面也引發討論。有資深神經外科醫師觀看影片後研判,李男遭重拳攻擊後出現雙眼凸出、耳口出血,以及雙臂內收、手指屈曲等現象,疑似出現嚴重腦傷時的神經學反應,當時昏迷指數可能僅約4分。醫師形容,李男遭受的頭部撞擊及拳擊傷勢,猶如「拳擊場損傷」,不排除顱底骨折甚至傷及腦幹,且嚴重腦傷有時可能就是關鍵部位遭到一、兩次重擊所造成。案發後雙方原本互控傷害,但如今李男死亡,案情也從傷害案件升高。李男家屬發表聲明指出,近日網路充斥未經查證、偏頗甚至不公平的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希望外界在真相釐清前能理性看待案件;家屬已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將透過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台中地檢署表示,李男已死亡,後續將安排相驗、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及傷勢與死亡間的因果關係,並進一步調查雙方衝突經過、攻擊行為及責任歸屬。
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被打趴亡! 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反擊時危險還在不在
台中市一名68歲李姓男子,於6日上午駕車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李男不僅叫囂,還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後,反遭葉男徒手打倒在地,而李男在送醫治療5天後傷勢惡化身亡,死者家屬則委任律師提告。對此,律師劉韋廷說明,其實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於臉書粉專表示,如果有人拿刀朝自己走過來,能不能打對方?其實是可以的,但真正麻煩的是「可以打到什麼時候」,有些人會疑問「不是說對方有拿刀嗎?那打人的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答案是有可能,但絕對不是「對方拿刀,我就可以一路打到底」。劉韋廷說明,根據《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做出的防衛行為,原則上不罰,所以要是對方真的持刀攻擊你,為了阻止對方傷害自己,而將對方推倒、揮拳,甚至在極端情況下造成對方嚴重傷害,都不代表一定犯罪。劉韋廷提到,法院曾經判過一個案例,有人拿槍抵住對方頭部後開了一槍,槍枝卡彈後準備再射,被攻擊的人拿魚刀反刺持槍者2刀,最後持槍者死亡,法院仍認為是正當防衛,判拿魚刀者無罪,這是因為當時拿魚刀者面對的是「可能馬上被殺死」的危險,而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指出,若對方刀還拿在手上,並準備繼續攻擊,此時將對方打倒,是為了停止侵害,這可能是正當防衛,但如果對方已經倒地,或是刀掉了、失去攻擊能力,自己卻還繼續追打、踹頭、猛擊,法律上的性質就可能從「我怕被你殺,所以阻止你」,變成「你剛剛敢拿刀嚇我,我要打回來」,前者為防衛,後者可能是報復,「只差幾秒鐘,刑事責任可能完全不同。」劉韋廷表示,如果最後鑑定確認被害人的死亡,屬於遭毆打所造成,而行為人主觀上只有傷害故意,沒有殺人的故意,就可能進一步面對「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至於是否可能涉及殺人罪、防衛過當,甚至成立正當防衛而不罰,都要重新還原當時的攻擊過程、出拳次數,以及倒地後是否繼續攻擊、刀械是否存在等,以及致命傷如何形成。劉韋廷認為,行車糾紛最可怕的,並不是誰輸誰贏,而是原本可能只是按喇叭、搶車道,最後卻變成「一個人進太平間,一個人可能走進法院」,建議民眾在路上遇到挑釁,能不下車就不要下車,將車門鎖好,行車紀錄器留著,趕緊報警處理。
持刀砍人反遭打趴!台中阿北5天後亡 起底27年前也曾揮鐵鋸
台中市68歲李姓男子6日上午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因行車問題與35歲葉姓男子爆發口角,雙方衝突迅速升級。李男不僅上前叫囂,過程中更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葉男隨即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在地。李男送醫住院5天後傷勢惡化,11日凌晨宣告不治,讓原本的傷害案件瞬間變得更加複雜。事發現場影片曝光後引發討論。從畫面可見,李男一度走到葉男車輛旁叫囂,疑似試圖將人在車內的葉男拉出,過程中還有揮拳等動作。葉男下車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李男隨後遭擊中頭部倒地,耳朵滲血、眼神失焦,嘴部還吐出血沫,之後逐漸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立即將李男送醫治療,當時一度沒有立即生命危險,未料住院5天後情況急轉直下,最終仍因傷重不治。隨著李男死亡,他過去涉及行車糾紛的案件也再度受到關注。根據台中地方法院1999年判決,李男27年前就曾因行車糾紛與人爆發衝突。當時他駕車行經健行路、學士路一帶,因追撞前車與他人發生爭執,後續又與數名計程車司機起衝突,期間甚至拿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更令人意外的是,李男當年離開現場後仍未罷休,又騎機車折返,看到一名在旁觀看的計程車司機後,誤以為對方就是稍早與他起爭執的人,竟持鐵鋸朝對方揮砍。被害人因此右上肢及軀幹多處挫傷,頭皮留下長達8公分裂傷,臉部也有2.5公分裂傷,鼻尖甚至出現軟組織缺損。李男當時否認持鐵鋸攻擊,但法院綜合被害人說法、證人證詞及傷勢資料,最終認定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相隔27年,李男再度捲入行車糾紛,這次從持折疊刀傷人、遭對方徒手反擊,到住院5天後死亡,案件後續法律責任也成為焦點。警方已報請檢方相驗,將進一步確認李男確切死因,以及遭毆傷勢與死亡結果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李男家屬也已委託律師提告,案件後續不排除朝傷害致死等方向偵辦。不過,由於現場衝突涉及李男先持刀攻擊,葉男的反擊究竟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抑或已超出排除眼前侵害所必要的程度,仍不能僅憑片段影片直接定論。檢警後續將比對完整監視器與現場影像、雙方攻擊先後順序、使用武器情形、傷勢鑑定及相關證人說法,釐清葉男是否需要為李男死亡負起刑事責任。
超商前揮刀恐嚇山田摩衣助理 莽男竟是「二條通」睡夢中落網
新北市板橋區5日下午發生恐嚇案,市議員山田摩衣服務處的 27 歲陳姓秘書,見36歲劉姓男子蹲在超商前而上前關心,劉男因與女友吵架心情不佳,加上喝保利達後情緒失控,怒嗆陳「看三小」,並拿出折疊刀揮舞恐嚇,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同日晚間將陳男逮捕,並發現其為毒品和詐欺通緝犯,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男行經板橋區松江街一處超商前時,見劉蹲坐超商外而上前關心,但劉剛與蔡姓女友發生爭執心情極差,加上喝保利達後情緒失控,見陳男看著自己便自覺遭到冒犯,竟當場大聲辱罵「看三小」,隨後更直接拉開衣物露出一旁腰間配戴的摺疊刀進行恐嚇。劉男的蔡姓女友自超商出來,見狀後連忙將劉男拉離現場,未料劉男被拉走時仍持續轉頭對陳男叫囂「有種就過來」,隨後往文化路方向離去,陳男則因遭恐嚇而心生畏懼報案。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獲報後,調閱路口與周邊監視器畫面過濾動線,迅速掌握劉男的真實身份與落腳處,並於當晚 9 時許派員前往劉男位於新莊區的住處敲門攻堅,將仍在床上熟睡的劉男當場逮捕,並現場查扣涉案的摺疊刀 1 把,並發現他因詐欺和毒品罪遭南投涵新北地檢署通緝,全案依法送辦。
5隻狗未牽繩衝車道!女騎士急閃重摔 飼主沒道歉嗆:看到狗本來就該閃
新北市汐止區汐碇路日前發生一起自行車摔車事故。一名女子騎乘公路車行經山區下坡彎道時,為了閃避突然衝入車道的狗,不慎失去平衡摔車,還波及後方另一名騎士。事發後,飼主不僅未立即致歉,還以「沒關係」回應,甚至認為騎士應自行閃避犬隻,引發外界批評。事件發生於2日上午9時左右。當時一名男子帶著至少5隻犬隻行經汐碇路山區,但狗隻皆未繫上牽繩,並在道路上四處活動。根據現場畫面,女騎士下坡通過彎道時,狗群突然散開,其中一隻黑狗衝向自行車前方,導致她來不及反應而摔車倒地,另一隻受驚的犬隻則撞向後方騎士,造成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同行騎士事後立即詢問犬隻是否為男子所飼養,以及為何未替狗繫上牽繩。男子坦承狗是自己所養,但表示外出時並未使用牽繩。當騎士提醒放任犬隻在道路上活動相當危險時,男子卻回應「沒關係」、「不會啦」,甚至還說騎士看到狗就應該主動閃避。黑狗突然衝出,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圖/翻攝Threads/@weichia_tpe)事件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認為飼主未善盡管理責任,導致騎士受傷,卻未展現應有的態度,紛紛批評「隨口說不要緊,這會要命,還不要緊,真缺德」、「我舉報過動保處有人沒繫繩,動保處說,我要講出對方是誰,我講不出來,就……不處理了」、「他一點都不覺得他有錯耶」、「請務必把他抓出來,完全沒有悔過之意,一定會有下一個車友遭毒手」、「這種我之前也遇過,還叫囂說我騎太快……只能說沒遇過的人不懂」。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飼主攜帶犬隻進入公共場所時,應依犬隻體型及種類使用牽繩、提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避免寵物失控影響他人安全。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若放任犬隻進入道路妨礙交通,也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600元。動保處也提醒,山區道路彎道多、視線容易受阻,若犬隻突然闖入車道,可能造成自行車、機車甚至汽車駕駛閃避不及,引發交通事故。呼籲飼主外出遛狗時應確實做好管理措施,共同維護道路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不爽遭網路嗆聲!高雄新開酒店凌晨遭23煞持刀砸場 主嫌竟嗆「大不了賠錢」全數遭逮
高雄市新興區一家今年3月才開幕的酒店,23日凌晨驚傳暴力砸店事件。一名44歲李姓男子疑因不滿遭店家在網路社群公開嗆聲,竟糾集22名同夥持開山刀闖入店內大肆破壞,砸毀桌椅、杯盤等設備,警方獲報後火速集結35名警力到場壓制,當場逮捕23人,並查扣4把開山刀,全案依涉嫌毀損、傷害、《組織犯罪條例》移送偵辦,警方並建請檢方聲押主嫌。警方調查,遭砸的酒店位於新興區復興二路,今年3月才開始營業,主打高空餐酒館及科技互動包廂等特色。李男疑與店家先前因網路社群互嗆結怨,認為遭公開挑釁、顏面盡失,因此號召年齡介於18歲至40多歲的22名友人,凌晨假借消費名義進入店內,要求店家出面談判。雙方談判破局後,李男涉嫌指示曾姓男子等人持開山刀及器械砸毀店內設施,現場杯盤、桌椅等物品散落一地,營業場所一片狼藉。警方趕抵時,涉案人員仍聚集店內外高聲叫囂,甚至有人狂言「大不了賠錢」,態度相當囂張。新興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並協調保安警察大隊及刑事警察大隊支援,共動員約35名警力趕赴現場,以優勢警力迅速控制局勢,當場將李男及22名涉案人員全數逮捕,並查扣4把開山刀等證物,成功阻止衝突持續擴大。警方指出,全案已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訊後將23人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秩序、毀損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並建請檢方對李姓主嫌聲請羈押,以釐清是否涉及幫派組織及其他共犯。
酒後叫囂遭一刀穿心!龍井柴刀命案二審判決出爐 狠男13年6月刑期不變
台中龍井去年發生一起命案,47歲周姓男子因不滿陳姓男子酒後叫囂,且遲遲不肯離開,竟持柴刀刺穿對方左胸,陳男負傷踉蹌不到10公尺即倒地身亡,返家的母親目睹兒子慘死刀下,當場崩潰;一審台中地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刑13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定量刑並無不當,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案發於2025年3月20日晚間,周男前往龍井區遊園南路友人住處聊天,陳男因與屋主素有嫌隙,酒後到屋外不斷叫囂、辱罵。周男多次勸離未果,情緒失控,返回屋內拿出柴刀,衝向陳男將人推倒後,朝左胸猛力刺下,刀刃深達約15公分、逼近心臟,造成致命傷勢,隨後還補踹一腳才返回屋內。遭刺的陳男強忍劇痛起身離開,沿路摀著胸口、血流不止,走不到10公尺便因大量失血倒臥路旁;此時,返家途中的陳母發現有人倒在血泊中,上前查看,驚覺竟是自己的兒子,當場崩潰痛哭高喊:「我的心肝」。警消將陳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周男,起訴書指出,周男殺人手法「快、準、深、狠」,持刀直攻要害,殺意明確。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一審考量周男犯後未與家屬和解、未完成賠償等情節,依殺人罪判處13年6月徒刑;周男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一審已完整衡量犯罪動機、犯案情節及犯後態度,量刑並無違法或失衡,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獨/拿手機蒐證被搶走不算強制罪 法官:只搶1秒就拿回「影響輕微」
遇到糾紛拿手機錄影蒐證是現代生活常態,也因此常發生被拍者遮擋甚至奪走手機的衝突,這通常會觸犯強制罪,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近期有件判決,被告搶走手機的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方就自行奪回,所以獲判無罪。本案發生在2025年11月9日晚間10點多,台北市一處社區楊姓住戶因為噪音問題與魏姓鄰居吵起來,在一樓樓梯間互相推擠拉扯,楊姓住戶見到魏姓鄰居邊打邊拿手機拍,便奪走手機,不過沒多久就被魏姓鄰居拿回去。雙方打得頭破血流,互告傷害罪都被起訴,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後都撤告,不過楊姓住戶涉犯強制罪屬公訴罪,因此法官仍得判決有罪或無罪。楊姓住戶不認罪,他說案發當晚出門抽菸時,魏姓鄰居剛好回家,發現他在看就罵他「看三小」,所以他打電話報警,魏姓鄰居等到警察來過離開後,衝到他家叫囂,同時拿手機錄影「故意貼近我說有錄影存證」,他並非故意遮擋鄰居的手機,後來搶走鄰居的手機不到5秒,對方就取回。由於衝突過程有手機影片為證,法官仔細比對檢方勘驗內容,在影片檔第15秒可聽到魏姓鄰居大喊「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第16秒輪到楊姓住戶說「你剛剛也碰我」。魏姓鄰居的手機究竟多快自行取回?其實他有告訴法院另一個答案,當他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時,法官問他「請問你手機被拿走多久就拿回來?」,他回答「我不記得,我警詢時有講」,法官為了幫助他回憶,提示上述地檢署調解筆錄的對話譯文,再問他「是哪句話時手機已經拿回來?」魏姓鄰居說,一講完「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這段話就拿回手機,所以法官認為他手機被搶的時間可能只有短短1秒。北院指出,從魏姓鄰居的證詞、楊姓住戶的辯解以及手機影片對話譯文可知,搶手機持續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於魏姓鄰居造成的影響輕微,「強制效果短暫」,這種行為尚未達到嚴重脫序必須譴責的程度,也不足以認定構成強制罪,應判決被告無罪。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
男持雙刀當街遊走!怒推路人叫囂 警火速逮人驚見他眼神渙散
北市士林區葫蘆街24日16時許傳出有男子持刀在路上閒晃。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與報案人確認,隨後循線尋獲被棄置的2把生魚片刀,隨後再根據週邊店家敘述,逮獲40歲的黃姓男子,其被發現時眼神渙散,經同意後警方也在其家中尋獲K盤。據了解,有多項毒品前科的40歲黃姓男子,疑似吸毒後持2把長約30公分的生魚片刀在路上閒晃,並因此與路人發生口角衝突,一度將路人推至牆上,所幸黃男並未揮刀,隨後變持刀離去,讓路人嚇得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與報案人聯繫,同時調閱週邊監視器畫面,鎖定黃男身份,先是於延平北路五段尋獲黃男所棄置之雙刀,並與週邊店家訪查,最終當街將黃男逮捕到案。黃男被捕時,其眼神渙散,經渠同意後於家中查獲毒品愷他命研磨器(K盤)一組。全案將依恐嚇公眾及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於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毒品部分另案依規定裁罰。士林分局呼籲,打擊暴力、肅清毒害零容忍警方維護轄區治安的決心不容妥協與挑戰。對於任何持械恐嚇公眾、破壞社會安寧之不法行為,本分局絕對採取「零容忍」態度,必定強勢執法、嚴辦到底,以維護社會秩序。
玄濟宮遭「踢館」!尬電師父身穿濟公道袍迎戰 痛斥對方:忘恩負義
台東玄濟宮「濟顛禪師」鄔馨茹(尬電師父)自稱能與外星人溝通,信徒全都身穿畫有外星人、寫著尬電的紫色上衣,被外界稱作「紫衣外星教」,近日飽受爭議,昨(21)日竟有台東知本某宮廟前往玄濟宮「踢館」,尬電師父也身穿濟公道袍迎戰,大罵對方忘恩負義,所幸警方事前即部署警力,將雙方人馬隔開,才沒有進一步爆發更激烈的衝突。據了解,鄔馨茹不僅自稱是「濟顛禪師」、「紫微聖人」,並自封「玉皇大帝」,主張能夠和外星人對話,還向信眾宣稱「生病不要看醫生,西醫很可怕」,相關爭議近期引起外界關注。21日晚間知本某宮廟號召約20多人帶著神像、神轎及法器前往玄濟宮「踢館」,由於事先已向警方申請路權,因此警方得以提前部屬警力,只見雙方信眾隔空叫囂,現場吸引百餘位民眾前來看熱鬧。濟顛禪師鄔馨茹身著濟公道袍迎戰,痛斥對方忘恩負義,表示當初玄濟宮幫忙為神明開光,今天卻翻臉不認人。眼見雙方衝突一觸即發,尬電師父隨即安撫群眾,要他們別為難警察,最終在警方維持秩序之下,才沒有爆發更嚴重的肢體衝突。
掌摑律師還嗆「打全宇宙律師」!台中失控女法庭暴走 4法警壓不住續押等判
台中林姓女子涉嫌接連恐嚇、傷害3名女律師,甚至當庭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時,她突然翻供改口否認全部犯行,不僅當庭嗆聲告訴人、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還與4名法警激烈拉扯,場面一度失控;法官最終諭知7月22日宣判,林女續押候審。被告林女因姊弟財產糾紛,於2024年11月及2025年6月間,先後涉嫌恐嚇、傷害弟弟委任的傅姓及聶姓律師。之後又於2026年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時,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涉在網路發布揚言殺人的言論,因此遭檢方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並羈押至今。台中地院上午召開審理庭,林女原本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相關犯行,未料開庭後態度丕變,指控多名律師透過媒體「亂講話、說謊」,當庭改口表示「全部否認」、「全部不認罪」。一旁辯護律師張焜傑不斷勸說,希望她不要被情緒左右,並提醒翻供可能造成不利後果,但林女仍堅持否認犯行。她甚至不時轉頭盯著坐在告訴人席的吳中和、侯珮琪及高肇成等律師,語帶挑釁表示:「笑得很開心齁你們。」庭訊期間,林女情緒愈發激動,多次打斷程序進行,反覆詢問法官是否要問她職業。當審判長依法詢問時,她竟自稱從事「洗錢」、「替國泰洋酒洗錢」,還高喊要媒體揭發相關內幕,並脫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跟我要300億元啦」。隨著庭訊進行,林女持續對告訴人叫囂,並在法警上前制止時與4名法警發生拉扯,甚至嗆問法警姓名、揚言驗傷。張焜傑當庭提醒她,若持續脫序恐衍生更多刑責,甚至可能面臨更嚴重後果,但林女僅回應知道,仍持續失控,合議庭被迫暫時休庭約5分鐘,待其情緒稍微平復後再續行審理。遭掌摑的吳中和則在庭上感嘆,本案原本可以避免,卻因種種因素演變至今。他表示,法院本應是主持正義與維持秩序的場所,竟發生律師在法庭內遭攻擊事件,在民主法治國家實屬難以想像;林女今日在法庭上的言行,看不出任何悔意與法治觀念,案件更已對司法實務造成衝擊,不少年輕律師與法律系學生甚至直言,律師已成為高風險職業。由於林女當庭翻供且情緒持續失控,合議庭在聽取各方意見後,諭知全案將於7月22日上午宣判,林女則返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新莊大拜拜遶境首夜見醉漢大鬧 朋友撞員警機車他竟叫囂起鬨遭管束開罰
新莊地藏庵年度遶境活動於14日下午盛大舉行,新莊分局出動500名警力維護現場安全,卻在首夜就有民眾酒後滋事,黃姓男子見友人因碰撞到員警機車而被關心,黃男卻鼓譟起鬨影響現場秩序,警方則立刻將其實施管束、帶回處置,後續則將依法開罰。14日晚間8時許,隊伍正執行「暗訪」遶境,員警則在中華路與榮華路口執行勤務,黃男和其友人因飲酒而情緒亢奮,其中一人行走間不慎碰撞警方勤務機車,員警立即上前關心協助,黃姓男子見狀後情緒激動,持續鼓譟起鬨並影響現場秩序。警方表示,由於現場聚集大量陣頭成員及信眾,為避免衝突擴大及影響遶境活動進行,執勤員警立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對黃男實施管束並帶返派出所安置,全案後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全程處置迅速,現場秩序未受影響,活動亦順利進行。新莊分局強調,恪遵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方仰寧所揭示「暴力零容忍」工作要求,對於任何藉宗教活動滋事鬧事、挑釁公權力或擾亂公共秩序之行為,警方均將秉持「即時發現、迅速處置、依法究辦」原則強勢執法,絕不寬貸。並呼籲民眾參與宗教慶典活動應理性自持,切勿因飲酒過量或情緒失控衍生違法情事,共同維護遶境安全與社會安寧。
林淑芬罵白委臭卒仔 民眾黨:毫無反省也毫無下限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選罷法第26條,修法明定將詐欺罪納入不得參選條件,另也放寬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繼續參選。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在議場狂罵民眾黨立委「臭卒仔」、「毫無擔當」,對此,民眾黨團表示,「出拳打人還不夠,居然連人民的參政權都要搞小動作,真是毫無反省也毫無下限」。民眾黨團於臉書發文表示,林淑芬曾在立法院公然毆打黨籍立委麥玉珍,今年2月遭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後,3月4日林淑芬就提出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參選資格的修法。照民進黨的神邏輯,若選罷法26條只處理緩刑,是不是就變成林淑芬因人設事的「暴力芬條款」?民眾黨團指出,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第9款》對除了犯內亂、組織犯罪、販毒以外較輕之罪,經判有期徒以上確定尚未執行者,也會被禁止登記為候選人,這等於是在褫奪公權的規定外再加上不合理的限制,明顯違反憲法賦予人民參選舉自由及對法律限制的比例原則。民眾黨團說,因此,黨團今年初提出《選罷法》第26條修法,將法官認為「可緩刑」(代表初犯或情節較輕者)以及比緩刑更輕可易服社會勞動或罰金的,一併恢復參選資格,此修法方向絕對合情合理、合法合憲。民眾黨團指出,回顧一下林淑芬等23位民進黨立委提案被判緩刑可不受參選限制時,她曾高喊著「要保障參政權、落實比例原則,不該因為罪責輕重失衡而限制人民參選」;林還曾說「判9年的可以選、判8年的可以選,獨獨判緩刑的不能選,會不會很荒謬?」民眾黨團表示,當看到修法時頻頻因人設事的林淑芬,律己寬、責人嚴,想對罪責更輕的罰金刑、易服社會勞動刑限制參選權的林淑芬、還有講不過人就開始叫囂威脅的林淑芬時,看了也覺得很荒謬。「出拳打人還不夠,居然連人民的參政權都要搞小動作,真是毫無反省也毫無下限」。
壓力越大越渴望高熱量食物!現代人「情緒化爆食」全面戒斷指南:寫日記、深呼吸、乾淨飲食重獲輕盈身心
你是否也曾有過這樣的經驗:在結束了高壓疲憊的一天後,明明肚子並不餓,大腦卻瘋狂叫囂著想吃重口味的炸雞或高糖珍奶?在夜深人靜的 Me Time 裡,不知不覺一個人吞完了大量零食,隨之而來的卻是更深的罪惡感。這種現象並非你缺乏自律,而是大腦在試圖用食物麻痺未被好好消化的壓力。想要真正戒掉情緒化爆食,靠的不是痛苦的節食與體重計上的數字,而是要建立健康的「情緒調節機制」,阻斷對高熱量食物的心理依賴。以下為你整理出四個點對點的身心修護管道,帶你用溫和、不具侵略性的正念美學,重新 reset 內心的食慾通道。提升情緒的隱形覺察:每天固定「深呼吸冥想」搭配「情緒日記」,在虛假飢餓前拉開10分鐘的緩衝情緒化爆食往往來得極其突然且具有強烈的侵略性,想阻斷大腦的衝動,關鍵在於提升日常的「自我覺察」。建議每天為自己安排一段純淨的時光,固定進行深呼吸冥想放鬆,這能有效降低體內皮質醇(壓力荷爾蒙)的分泌,讓緊繃的神經系統重新回歸平衡的微生態。當爆食的渴望湧上時,不要立刻向食慾妥協,試著翻開本子寫下此時此刻的「情緒日記」,記錄下自己現在是感到孤單、焦慮還是憤怒?透過文字將抽象的壓力具象化、柔焦瑕疵,大腦便能清晰分辨這是情緒作祟還是真正的生理飢餓,不著痕跡地在衝動與行為之間拉開理性的緩衝帶。(圖/取自 illusomina IG)重新校準感官節律:落實「正念飲食」專注當下,用「更健康的食物」溫和滿足下午茶黃金期在乾淨飲食的保養哲學裡,吃飯是一場神聖的體內清體儀式。當你坐下來用餐時,請試著關掉電視與手機,將所有感官專注於當下的食物。「正念飲食」主張仔細聆聽牙齒咀嚼的聲音、感受食材在口中散發的自然本味與溫度,這種專注能讓飽足感的訊號順暢傳回大腦,避免在無意識中吃進過多負擔。如果下午的點心時間或 Me Time 真的很想吃點東西療癒心靈,不用嚴格禁食,改用「更健康的食物(如天然堅果、莓果、無糖優格或黑巧克力)」來替代高糖高油的精緻甜點。學會與食物和平共處,拿捏好不過度飽和的節律,既能溫和滿足口腹之慾,又能阻斷內臟脂肪的囤積。(圖/取自 illusomina IG)內在激素的全效修護:落實「充足睡眠」調節瘦素,用「運動鍛鍊」釋放堆積在體內的慢性發炎情緒化爆食的背後,往往伴隨著身體機能的慢性發炎與內分泌失衡。想要從根本打造易瘦的健康發光好皮,每天的「充足睡眠」是絕對不容妥協的底層通道。高規格的睡眠品質能幫助身體有效調節體內的「瘦素(Leptin)」與「飢餓素」,從源頭阻斷隔天大腦對高熱量、高糖分食物的瘋狂渴望。此外,常年堅持瑜珈、慢跑或戶外「運動鍛鍊」,是比吃東西更高段位的舒壓外掛。運動時大腦分泌的內啡肽與多巴胺,能安全且高效地釋放堆積在肌肉與神經裡的負面能量。當體內的垃圾與斑點隨著汗水被代謝帶走,氣色與體態自然會呈現最細緻的亮麗光采。(圖/取自 illusomina IG)構築心靈的鋼鐵防禦:主動進行「社交互動」尋求心理支持,用人的溫度取代加工食物的空虛代餐我們必須時刻提醒自己:食物的存在是為了滋養身體,而不是用來當作逃避孤獨與壓力的不健康代餐。當你下班通勤感到空虛、極度想要依賴暴食來慰藉自己時,不妨打破孤立,主動進行「社交互動」。撥一通電話給懂你的閨蜜,或是跟家人、朋友見面聊聊近況,大方地向外界「尋求心理支持」。人類語言與情感交流所帶來的溫暖,比任何一塊精緻蛋糕或炸雞都更能深層填補心靈的凹陷。在生活中構築起充滿鬆弛感的情感防護網,學會傾聽內心真實的聲音,你也能不著痕跡地擺脫高熱量依賴,過上由內而外優雅、不反彈的永續逆生長生活。(圖/取自 illusomina IG)
眼鏡行二代殺死郵務士前4小時就在郵局揮刀叫囂 警「無法逮捕」原因曝光
苗栗縣竹南郵局4日發生命案,36歲劉姓男子下午4時許持刀殺害61歲楊姓郵務士,楊男身受重傷,經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而劉男案發前3小時,就曾在郵局外抗議卸貨噪音並持刀叫囂,郵局經理下午3時許報案,警方獲報後趕抵處理,但劉男當時已非現行犯,無法實施逮捕,只能通報心理健康中心,並與家屬協調是否強制送醫,沒想到最終發生悲劇。據了解,劉男父親經營的眼鏡行位於郵局對面,劉男房間位於2樓,因不滿郵局卸貨噪音而多次抗議,而他4日中午再度情緒失控,持刀在郵局外揮舞,恐怖景象嚇壞不少民眾。郵局經理下午1時許通報總公司,並在下午3時許報案,但警方趕抵時,劉已結束揮刀回家,在法律上非現行犯而無法實施逮捕,但警方發現其行為恐危害公眾安全,第一時間通報心理健康中心,並與家屬協調是否將他強制送醫,沒想到各方尚未達成結論,劉男便暴走犯案,警方則在第一時間將其逮捕,全案依法送辦。
苗栗兇殺案!嫌犯亂刀砍死郵務人員 「疑長期不滿噪音」釀悲劇
苗栗縣竹南鎮4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案件。46歲劉姓男子持刀攻擊61歲楊姓男子,造成楊男傷重不治。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並將涉案的劉男當場控制,全案後續由警方進一步偵辦中。調查指出,劉男居住處正對竹南郵局郵務車進出及卸貨區域,長期以來認為裝卸郵件產生的聲響影響生活與睡眠,因此多次與郵局方面發生爭議。案發當天下午1時許,劉男曾在住家外持菜刀揮舞並大聲叫囂,郵局人員擔心發生危險而報警處理。未料不到3個小時後,劉男再次持刀出現。警方初步了解,楊男當時正在郵局相關區域工作,劉男一路追趕並持刀揮砍,導致楊男身受重傷,最終不幸身亡。案發後,劉男仍在現場附近徘徊,直到警方到場後才依指示趴地就範,隨後遭警方逮捕。家屬表示,劉男長期認為郵局作業噪音影響休息,睡眠品質受到干擾。據了解,劉男過去曾因噪音問題向郵局提告。不過,中華郵政指出,相關案件經法院及環保單位調查後,測量結果並未超出噪音管制法規標準,案件後來由劉男自行撤回。此外,劉男過去也曾因類似糾紛涉及刑案。2024年8月間,他因不滿卸貨聲響,持美工刀指向正在工作的翁姓男子,並出言恐嚇。案件經法院簡易判決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0天。如今再度發生重大刑案,也讓外界對事件發展高度關注,至於確切犯案動機及相關責任歸屬,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
訪日遭民代進房打2巴掌 張庭綺喊話:請真正重視霸凌
雲林縣議員張庭綺28日分享遭到暴力霸凌,她表示,在赴日參訪世博時,遭其他民代闖入房間打2巴掌,還揚言「見一次打一次」。她指出霸凌最可怕的,從來不是那兩巴掌,而是它會慢慢毀掉一個人的靈魂,它會讓你開始懷疑自己,讓你覺得是不是自己不夠好?最後她喊話,拜託政府、拜託執政者、拜託所有握有權力的人,請真正重視霸凌!張庭綺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真的希望,這個世界可以少一點惡意。不要再讓善良的人,成為最容易受傷的人。看見近日校園霸凌的報導,真的心有戚戚焉,現在的霸凌,早已不只是發生在校園或職場,甚至已經滲透到我們每天的生活裡。有人用言語攻擊、有人在背後造謠、有人利用群體孤立你,最可怕的是很多時候,霸凌會被包裝成「開玩笑」、「政治攻防」或「你太敏感」。 「我也想談談我自己的經歷,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我會哭著替自己發聲」,張庭綺透露自己這些年努力做一個溫暖的人,替弱勢爭取、替鄉親發聲、替受委屈的人討公道,她也相信只要夠真誠、夠善良,世界就會溫柔以待,可是後來才知道,「原來善良的人,真的會被欺負」。張庭綺指出,在雲林縣民進黨黨團赴日本參訪世博最後一晚,一位女性民意代表衝進她的房間,狠狠甩了她兩個巴掌。那兩巴掌,不只是打在自己的臉上。而是把所有的尊嚴、自信,狠狠踩碎。理由呢?竟然只是三年前一件莫須有、甚至不可考的事情。還對自己說: 「只要我看妳不順眼,我就見一次打一次。」張庭綺說,不敢相信原來在這個時代、在講民主與法治的社會裡,竟然還有人可以這樣踐踏另一個人。且更讓自己崩潰的是,事情發生之後,得到的不是保護,而是冷漠。後來,同黨的另一位男性民代,在議會開議期間、公祭的現場四處堵她,對她叫囂、與她對峙,甚至跑到她的服務處與家人的住家不斷的騷擾。張庭綺表示,很多人看到她永遠是笑著的,但沒人知道她多少次一個人崩潰流淚,今天自己願意站出來,不是因為要博取同情。 而是因為,真的不想再有人跟自己一樣,活在這種看不見盡頭的恐懼裡。張庭綺表示,霸凌最可怕的,從來不是那兩巴掌,而是它會慢慢毀掉一個人的靈魂,它會讓你開始懷疑自己,讓你覺得是不是自己不夠好?讓你明明沒有做錯事,卻每天活得像罪人。張庭綺喊話,拜託政府、拜託執政者、拜託所有握有權力的人,請真正重視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