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處
」 違規 台北市 高雄 台中 飼主
桃園女「人肉佔位」還舉手喊停!車主快狠準倒車:以為我不敢?
桃園中壢日前傳出一起「人肉佔車位」事件,一名女子站在路邊停車格中試圖以身體卡位,不料遇上一名果決駕駛毫不退讓,直接將車倒進車格,讓該名女子只得匆忙跳開閃避,整段過程被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廣大網友關注與熱烈討論。事件發生於平安夜(24日)晚間,該名駕駛將影片上傳至「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紀錄器分享平台」,影片中可見他緩緩駛向右側路邊尋找停車空格,發現一處空位時,裡頭已有一名女子站立佔位。駕駛打燈示意要停進去,但女子起初未有反應,彷彿試圖裝傻不理會。駕駛未與女子發生爭執,也未鳴喇叭,而是乾脆俐落地掛上倒車檔、直接倒進停車格,女子眼見情勢不妙,連忙舉手閃避並退到車外,場面一度緊張。雖然女子試圖表示自己「先到場」,但駕駛不予理會,停妥車輛後離開現場。該段影片上傳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全程一言不發,直接掛檔倒車,是個狠人」、「下車後問:妳要叫計程車嗎?要站出來點招手才看得到」、「第一次看到這麼果斷的人倒車入庫,讚」、「這女的真貼心,還幫忙指揮」、「大快人心,真的沒必要浪費口舌」、「都要2026了,怎麼還有遠古人會想人肉站車位」。不過也有部分網友理性提醒,駕駛此舉雖出氣,仍潛藏風險,「很怕回來開車時,玻璃破了、門凹了、雨刷斷了......」、「你可以直接倒車逼走人肉站位的他,不過你也要擔心你離開後,你的車會不會被搞,而且現場看起來有些偏僻,搞不好沒有監視器,也不排除對方會來陰的報復」。針對這類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路段坐臥或站立,妨礙交通者可處新台幣300元至500元罰鍰;若使用機車或物品佔用停車格,則可能依第82條「置放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
北市114年抽驗中藥材結果出爐 1件何首烏、2件天花片違規
為維護民眾購買中藥材的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本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5件,除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依藥材屬性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經查核55件中藥材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其中1件「何首烏」及2件「天花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指標成份及基原不符規定,另外續驗天花片二氧化硫含量檢出441 ppm及579ppm不符限量基準(400ppm),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核處。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 應正確確認與鑑別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藥材的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確認正確的基源,以達應有的臨床療效。而中藥材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掌握「停、看、聽、選、用」口訣 維護安全用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選購與使用中藥材時,務必遵守「停、看、聽、選、用」五大安全口訣:「停」偏方: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偏方或未經檢驗的中藥材,亦勿攜帶國外未檢驗產品回台分享,以免危害健康。「看」中醫:身體不適時,請至合法中醫院所就診,由專業中醫師診療,切勿自行用藥。「聽」仔細:依照中醫師或藥師的指示服用,不得任意增減劑量或與他人共用藥材。「選」合格:務必至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合格店家購買中藥材,避免在網路或不明管道購買。「用」對藥:使用前確認包裝標示完整,包括:品名、重量、廠商、地址、製造/有效日期、批號、產地、炮製方式、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為維護自身及家人用藥安全。【延伸閱讀】中藥行「都更」卡關?專家出來說分明,中藥到底怎麼管才對!吃西藥不只不能吃柑橘! 醫列「這些中藥材」也要注意,避免嚴重交互作用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189
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誠品南西店外驚現恐嚇字條!放話「我將會殺更多人」 警方採證追查中
誠品南西店日前發生隨機襲擊事件後,不少民眾在店外柱子張貼卡片與花束表達哀悼與關懷,未料25日晚間約8時左右,有民眾發現其中一張紙條內容異常,上頭以英文書寫「I will kill more people in the next few days.」,放話將會殺更多人,涉及恐嚇語句,隨即報警處理。中山一派出所表示,員警當時正在執行誠品南西店周邊守望勤務,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現場確認狀況,並依規定受理案件,隨後派員進行現場採證,同時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紙條來源與張貼者身分,目前已展開追查。中山分局進一步說明,事件發生後已同步通報相關單位,加強周邊巡守與勤務作為,留意可疑人事物,並請民眾保持冷靜,不必過度恐慌,警方將持續掌握狀況,確保公共安全。警方也提醒,依刑法第151條規定,若以加害生命、身體或財產等內容恐嚇公眾,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民眾若任意轉發、散布此類未經查證的恐嚇訊息,也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最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移工遭疑「獵捕黑面琵鷺」煮來吃! 當事人急澄清
黑面琵鷺大約會在每年10月到隔年4月來台過冬,大多待在台南市、嘉義縣地區。而日前有民眾檢舉指稱,台南有一名外籍移工疑似獵捕黑面琵鷺,還將其煮來吃。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獲報後展開調查,表示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其非保育類黑面琵鷺,而是白腹秧雞。當事人則澄清表示,只是分享網路的照片,並沒有獵捕野鳥煮食。台南一名越南籍移工日前在社群平台上,PO出黑面琵鷺、曾購買彈弓和彈珠的照片,留言處更出現鳥類被烹煮的照片,引發網友熱烈關注,質疑他違法獵捕野生動物。對此,農業局與保七總隊獲報後介入調查,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該鳥類為白腹秧雞,非保育類黑面琵鷺。保七總隊指出,若查證其有違法情形,必依法究辦,同時提醒民眾,黑面琵鷺為政府公告列屬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第一級保育類),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任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而該名越南籍移工在仲介陪同下澄清表示,該張黑面琵鷺的照片是從網路上擷取,只是跟朋友分享才PO出,並沒有獵捕、煮食;其他鳥禽的烹煮照片是朋友在越南所拍攝,彈弓也只用來射魚,從未在台灣獵捕過任何鳥類。
不可以色色!陸新規上路「傳送淫穢訊息」恐關15天 網驚:聊天內容被看光
大陸對網路內容監管再度加嚴!有部分民眾與好友聊天時,可能順手轉發不雅文字或影片,過去被認為只是私人的事情,但大陸明年元旦新規上路,只要傳送或轉發淫穢資訊,就算是與朋友間私傳都觸法,恐被關15天和罰金;消息曝光,廣大網友最震撼的是,新規上路也意味著自己與其他人聊天的內容早被看光。綜合陸媒報導,大陸當局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上路,明確規定只要透過資訊網路、電話或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資訊,即便僅限朋友間私下傳送,也可能觸法,最高可處15日拘留並併罰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350元),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新法第80條大幅提高處罰標準,將最高罰款金額由原本的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430元)上調至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350元);即便情節較輕,罰款下限也從500元提高至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480元)以上、3000元以下。相關單位指出,此舉是為了補足過往法律規範的灰色地帶,強化網路空間的法治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新法特別強調未成年保護。若所傳播的淫穢內容涉及未成年人,將依法從重處罰,顯示官方對相關議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在適用範圍上,新法刪除過去對「傳播場景」的限制,明定無論是在大型群組、私人群聊,甚至一對一訊息,只要構成「傳播行為」且查證屬實,公安機關皆可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這也意味著,私人聊天不再被視為法律的灰色空間。司法實務上,刑事立案標準也同步明確。若利用網路建立主要用於散布淫穢電子資訊的群組,成員達30人以上,或造成嚴重後果,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及主要散布者,皆可能以「傳播淫穢物品罪」論處,即便未涉及牟利,也難以免責。實際案例已陸續出現,不久前廣東惠州一名男子因向微信好友轉傳54支淫穢影片遭判刑;另外,清遠佛岡也有民眾僅向7名好友傳送百餘支相關影片,同樣面臨刑責。相關消息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有人質疑規範過嚴,也有網友擔憂私人通訊隱私空間進一步縮減,驚呼「與朋友聊天內容全被看光」。
彰化男街頭持鐮刀揮舞!疑似醉酒鬧事 警火速依法送辦
在台北捷運連續隨機攻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之際,彰化市也出現類似的警訊。21日晚間,彰化市民族路商圈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手持鐮刀在街頭徘徊,立刻引起驚慌並通報警方。警方迅速派員到場處理,發現涉事男子為55歲的郭姓街友,立即命令其放下武器,並將其帶回派出所管束。初步了解,郭男平日常出沒於彰化火車站與市區街頭,警方對其身分相當熟悉。案發當時,他疑似處於酒後狀態,行走不穩,手中卻持有一把鐮刀,令路過民眾十分不安。郭男向警方供稱,該刀是他在附近菜市場撿到的,因此順手帶著。彰化警分局表示,最初判斷郭男僅為攜帶危險器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的物品者,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然而,警方後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郭男不僅持刀,還有揮舞動作,對他人造成明顯威脅。因此,警方決定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郭男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該條文規定,若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足以危害其安全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警方指出,案發時接獲多通報案電話,立即出動五至六名警力前往現場控制情勢。員警抵達後,立刻要求郭男放下手中鐮刀,並將其帶回民族路派出所進行約制。郭男昨晚於拘留室留置,預計今日上午移送地檢署偵辦。
IG驚現「張文是我兄弟」點名台中新光三越 警追查:境外IP來自柬埔寨
台北19日晚間發生張文隨機恐怖攻擊事件,網路上陸續出現模仿式恐嚇言論。繼高雄車站遭點名後,又有人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留言聲稱「張文是我兄弟」,並點名台中新光三越為下個目標。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20日上午10時19分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第一時間針對該留言進行網路協定(IP)分析,確認發文來源IP來自柬埔寨,立即派遣警力進駐全面戒備。繼高雄車站遭點名後,再有人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留言聲稱「張文是我兄弟」,並點名台中新光三越為下個目標,引發不安。(圖/翻攝畫面)第六分局表示,接獲恐嚇訊息後即刻與百貨館方聯繫,啟動應變機制,除增派警力外,也同步強化館內外安全管理措施。新光三越館外廣場與主要出入口均有制服警力定點守望與機動巡邏,員警不時來回巡視人流與周邊動態,見警率明顯提高,館內亦加強人員管制與安全巡查。新光三越回應,高度重視顧客與同仁的安全,第一時間啟動相關加強措施,包括強化出入口安全維護、提高保全與安管人員巡查密度,並提醒第一線同仁留意周遭環境,若發現任何可疑情形,將即時通報並妥善應處,以確保顧客與同仁安全。警方指出,第六分局轄區內交通節點密集,除捷運綠線各站、客運轉運據點外,也有多家大型百貨與人潮聚集場所,目前已全面增派警力於重要交通節點及人流熱區加強巡邏,並採取滾動式檢討,持續強化各項維安作為。第六分局強調,於網路上散布危害公眾安全之不實或恐嚇訊息,已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立即撥打110報案並保持安全距離,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憲訴法》遭判違憲 國民黨團預告下週一告發大法官濫權瀆職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表示,憲法法庭就「114年憲判字第1號」所作判決,已破壞憲政法制、損害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在立法院院會正式提案,嚴厲譴責5位大法官,並主張該判決無效,以捍衛中華民國憲法與《憲法訴訟法》。國民黨團並預告,將於下週一(12月22日)依《刑法》第124條,向台北地院與台北地檢署告發相關大法官涉濫權瀆職。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規範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憲法法庭日前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相關修法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失其效力。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出爐後,國民黨團指出,5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涉「枉法裁判」,不僅破壞憲政秩序,也玷污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於院會提案給予最嚴厲譴責,並宣告該判決無效,以實際行動守護憲政體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將譴責5位大法官並於下週一告發涉枉法裁判罪,強調此舉是為捍衛憲政法制與司法公信力。(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團指出,將於下週一同步向台北地院及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憲法法庭及上述5位大法官濫權瀆職,涉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國民黨團質疑,當前司法體系是否仍有敢於說真話、勇於捍衛憲政的法官與檢察官,並直言這是台灣司法公信力與民主憲政的關鍵時刻。國民黨團也呼籲司法體系公務員與大法官,切勿淪為政治工具,否則恐成為政權下的犧牲品,葬送一生清譽與前途,得不償失。依據《刑法》第124條規定,具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裁判或仲裁者,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請司法體系人員三思而行。
開車載毛小孩出門辦事 1舉動挨罰2000元!一票飼主喊:現在才知道
現代社會飼養寵物的家庭逐年增加,不少飼主習慣開車載毛小孩外出,但相關交通法規卻常被忽略,甚至有人因此挨罰。最近有民眾在網上分享朋友經驗,對方臨時帶愛犬外出辦事,因認為時間不長,便打開車窗讓狗狗探頭看風景,未料遭人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才驚覺車載寵物早有明確規範。昨(15)日晚間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他的一名朋友日前開車載狗,卻收到一張罰單。原PO敘述,朋友因臨時要外出辦事情,順便帶著狗狗;路途中原PO朋友想說時間不長,打開車窗給狗狗看外面風景,結果竟遭到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的罰單。原PO聽聞友人遭遇後相當訝異,因為他平時也常開車帶狗狗出門,這起事件讓他意識到不能再掉以輕心,必須替毛小孩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影響行車安全或觸法。對此,原PO向網友請教實用作法,詢問除了安全裝置外,是否還有其他容易忽略的風險。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不少飼主分享自身經驗,像是寵物應使用專用安全座椅或繫上安全帶,行車途中避免在車內自由走動,以免分散駕駛注意力。另外有網友直言,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防護措施絕不能省;也有人表示,過去曾因寵物跑到前座影響駕駛而被開單,後來改用汽車專用座椅後,安全性大幅提升。不過同時也有一票飼主驚呼「現在才知道」,未來會更加注意。事實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寵物將頭伸出車外,可能涉及第29條第1款「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寵物在車內活動影響行車安全,則可能觸犯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提醒飼主,開車載毛孩不僅是愛的表現,更需兼顧安全與法規,才能安心上路。
網購醫療器材恐挨罰200萬!隱形眼鏡、棉花棒別亂買
喜愛海外網購的民眾應提高警覺,若不清楚法規規範,即便是看似普通的小物也可能違法。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近日公布,今年已有5起境外違規購買醫療器材案件,總裁罰金額約30萬元,違規物品包含醫用棉花棒、隱形眼鏡、保險套與驗孕棒等,並已全數依法銷毀。南投縣衛生局指出,醫用棉花棒並非一般生活用品,而是被歸類為醫療器材。依規定,若為個人自用,每人每次自境外購買限半年一次,數量不得超過200支,相當於每日約可使用1支。超過規定數量者,需向衛福部食藥署提出專案申請,否則將被視為違法輸入,依法可處6萬至2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醫療器材涉及滅菌、材質與安全檢驗等程序,不可輕忽。例如近年常見透過網路或社群平台團購醫材行為,若未取得合法許可,可能觸犯《醫療器材管理法》,一旦意圖轉售或供應他人,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其他常見違規項目還包括日拋隱形眼鏡與保險套,均須遵守數量與品項限制。以隱形眼鏡為例,限購單一品牌、兩種度數內,每度數不超過60片;保險套則總量不得超過60個。至於驗孕棒,雖屬非處方藥品,但單一品項不得超過12瓶(盒),總數則不得逾36瓶(或盒、罐、支、包)。南投縣衛生局強調,現行法令不僅針對業者,同樣適用於一般消費者。由於無照販售醫材的行為日益隱密,當局將持續加強監控私密社團、匿名帳號與境外包裹來源,一經查獲違規輸入醫療器材,將依法嚴懲。(圖/翻攝臉書/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機車後座環抱會被罰? 4情況會開單
不少情侶、家人騎機車時,後座乘客為了安全感或保持平衡,會自然地環抱駕駛,但近期網路卻瘋傳「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人會被開罰」,讓不少民眾騎車時心驚驚,深怕一個動作就被開單。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出面澄清,強調「環抱」本身並不違規,真正會被開罰的情況包括後座乘客側坐、未坐穩、或未配戴安全帽等危險乘坐行為,依法可處新台幣 300 至 600 元罰鍰。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並沒有禁止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人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只要乘客正常乘坐、坐姿穩妥,無論是扶著駕駛、抓安全把手,或是環抱駕駛,都不屬於違規行為,更不會因此被開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雖然「環抱」本身不違規,但若出現危險乘坐情形,仍可能依法開罰。像是後座乘客側坐、未坐穩,或未配戴安全帽等情況,則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第 5 項,處 300 至 600 元罰鍰。為了行車安全,警方也同步提出提醒,呼籲機車駕駛與乘客務必遵守基本安全原則,包括「全程坐好坐滿、不側坐」、「後座乘客應緊握扶手或抓穩」、「確實配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以及行車時隨時注意路況、保持車身平衡。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比AI還準確!專家揭「4生肖」判斷力爆棚 一眼識破人心助決策. 男友36歲不敢面對爸媽?她被拖去金門「吃素磨合」 5年感情網全看傻. 洗澡時間不對竟更臭?專家曝元兇:不是汗水竟是「1物」 一票人都洗錯
台中大街上驚見「血淋淋斷手」 警上前拿起揭真相!主人最慘下場曝
台中市街頭昨(14)日下午驚傳出現「血淋淋斷手」,引發路過民眾驚慌。霧峰警分局員警巡邏行經大里區德芳路三段時,在慢車道旁發現一隻外觀相當逼真的斷掌,皮膚紋路、血管清晰可見,警方不敢大意,立即上前查看並封鎖現場,確認並非真實人體組織,而是一隻玩具假手,虛驚一場。警方指出,事發時間於14日約下午13時,位置在車流頻繁的大里區德芳路三段慢車道,一隻逼真的玩具假手掉落路旁,造成不少民眾受到驚嚇。由於外觀過於寫實,皮膚紋路、血管都宛如真人,讓員警不得不提高警覺,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釐清假手來源。經追查後發現,該玩具假手是從一輛行駛中的廂型車車頂掉落。警方循線通知38歲陳姓車主到案說明,陳男表示,是孩子在車旁玩耍時,將玩具假手放置在車頂,車輛起步後未察覺,途中假手因晃動而掉落路面。警方強調,雖然該物品僅為玩具,但外觀足以造成民眾恐慌,甚至影響交通與公共安全。警方認為恐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且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全案將移請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右側超車變追逃!白色小客車撞貨車後竟留零件現場落跑
桃園市1名楊姓男子於 12 月 10 日早上 8 時左右,駕駛白色小客車沿文中路左轉龍安街時,發生一起引人關注的交通事故,事發過程中,楊男試圖從右側車道超車,但不慎擦撞停放在路旁的貨車,造成小客車後視鏡等零件掉落在路面。令人震驚的是,楊姓男子未依規停車處理,反而加速逃離現場,造成路面零件散落,險象環生。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並依程序調閱事故周邊監視器。透過影像比對,警方很快鎖定肇事車輛及駕駛人,隨後通知楊男到案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肇事逃逸者可處新臺幣1000 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特別呼籲,無論事故大小,駕駛人都應立即停車並報警處理,以免觸法並承擔法律責任。
15歲柯基被棍打發抖!動保處待驗傷報告依法裁罰 飼主稱照顧壓力大「情緒失控」
台北市一段柯基犬遭飼主施暴的影片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流傳,引發社會譁然。畫面中,一名男子對狗隻怒吼、投擲物品,甚至持棍毆打,導致受驚的犬隻縮在角落瑟瑟發抖。經民眾檢舉,台北市動物保護處12日凌晨介入調查,事後該名詹姓男子坦承,他是犬隻的飼主,因長期照顧失智犬壓力過大,「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打狗」。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台北市動保處說明,該案件於12日凌晨接獲民眾檢舉後隨即啟動調查。影片中受害犬為15歲高齡的柯基犬「秋刀魚」,目前患有後肢癱瘓與失智症狀。畫面顯示飼主情緒激動,對犬隻高聲怒吼、投擲物品,並以長棍揮打,導致「秋刀魚」受到驚嚇,蜷縮在角落瑟瑟發抖。動保處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將犬隻從寄宿的寵物旅館帶離,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由於年齡與病況因素,目前仍留院接受完整健康評估。醫療團隊已著手進行各項檢查,確認有無明顯傷害,待驗傷報告出爐後將作為是否違法的依據。詹姓飼主已於12日晚間主動到案,向動保處說明案情。他供稱自己長期一人獨力照顧失智犬,身心俱疲,當日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對犬隻動手。他也承認影片中行為確實不當,願意配合後續調查處理。動保處指出,案件將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進行裁罰,若確認違反規定,最重可處新台幣7萬5千元罰鍰。處方強調,針對虐待動物行為持零容忍態度,一經查證將依法嚴處,絕不寬貸。至於「秋刀魚」後續安排,動保處表示,因犬隻年邁且患有失智症,需由具備照護經驗的人士接手,未來將於醫療完成後評估是否公開尋找合適領養人。動保處呼籲,若市民發現疑似動物虐待情事,請立即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動保單位將儘速介入調查,確保動物生命安全與福祉。
手搖飲加盟主涉虐打15歲柯基犬!北市動保處安置送醫 「模範飼主」頭銜被撤
台北市中山區某手搖飲的詹姓加盟主,日前疑似情緒失控,拿掃把揮打家中15歲柯基犬,還拿鞋子丟狗,揚言要安樂死,引起網友撻伐。對此,台北市動保處回應,12日凌晨接獲檢舉後,已將涉案柯基犬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新北市動保處則說,已撤下詹姓飼主「模範飼主」的頭銜。根據相關影片顯示,受虐的柯基犬「秋刀魚」疑似因亂尿尿被懲罰,詹姓飼主邊罵髒話邊教訓寵物犬,讓柯基犬嚇到蜷縮在角落不斷發抖,詹姓飼主還將影片上傳網路,並寫下「誰要養?送他,不然我就把牠安樂死」、「(就算)牠20歲,我還是會這樣對牠」。據悉,詹姓飼主2023年才獲新北市政府「年度狂犬業務執行績效評鑑」的「金飯碗」獎項,被譽為「模範飼主」,當時他在獲獎時曾說,寶貝柯基是家庭的一員,不僅會替牠刷牙,還會親自下廚把關飲食,讓狗狗有更好的抵抗力,如今卻爆疑似虐狗,讓愛狗形象崩壞。對此,台北市動保處新聞稿指出,動保處於12日凌晨接獲民眾通報社群網路流傳「連鎖飲料店主疑似虐待柯基犬」事件,已立即啟動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受理動物虐待案件處理流程,並依《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將涉案柯基犬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柯基犬已遭安置。(圖/翻攝自台北市動保處官網)動保處表示,12日凌晨0時左右動保處即接獲民眾通報,發現社群網站上發布有疑似虐待犬隻的影像,畫面中飼主不僅以激烈言語喝斥,並做出拋擲衛生紙捲及持清潔用具揮擊柯基犬的行為,造成犬隻因極度恐懼而畏縮至角落發抖。經動保處查證行為人確定為本市中山區的連鎖飲料店加盟店主,並為柯基犬的飼主。在事件發生後,犬隻已於11日緊急帶離,安置於寵物旅館。動保處為確保犬隻安全及確認是否受傷,12日已迅速至寵物旅館,依法緊急安置柯基犬。動保處說,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對於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違者將依同法第30條規定查處最重可處7萬5千元罰鍰。動保處對虐待動物行為秉持零容忍的態度,以確保動物安全。動保處也呼籲,動物保護法對虐待、傷害動物之行為已有明確規範。市民若發現任何疑似違法虐待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動保處會立即依法查處,維護動物權益。至於「模範飼主」頭銜,新北市動保處回應,經查確認詹姓飼主一年前已搬至台北市,當下已立即聯絡台北市動保處對該飼主家訪裁罰處置,確保動物安全,而該飼主2023年受表揚寵物連續10年都有施打狂犬病疫苗、絕育及晶片,目前已撤銷頭銜。
浪浪受虐事件層出不窮 許淑華:該修《動保法》加重問責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2)日表示,針對虐待寵物案件,現行最高法規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務上非常多藥物甚至槍械虐待動物情況,若因此導致多隻動物身亡且情節重大者,應考慮合理提高刑責,以儆效尤。虐待貓犬及不當飼養事件屢傳,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對此與許淑華、苗栗縣議員陳光軒等人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推動《動物保護法》修法加重刑罰問責。郭昱晴回顧,近期台北市一名女子涉虐待犬貓致死,還把多具貓屍裝入垃圾袋丟到垃圾車中震驚社會;此外苗栗縣一間犬舍也被爆出涉嫌不當飼養繁殖與割犬隻聲帶至少300隻毛小孩受害,在在都令愛寵人士心痛。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現行法規對虐待寵物致身亡者罰則較難有效遏阻犯罪。(圖/CTWANT攝影組)陳光軒則攤開法規指出,苗栗犬舍問題行為人早已觸犯《動保法》第25條該以刑事問責,但苗栗縣政府只以新台幣480.9萬元行政裁罰,力道是遠遠不夠。許淑華也附和指出,北市虐貓案早在6月時就已有民眾檢舉,如果主管機關多些警覺,真的有機會可以拯救這些貓狗,而地方動保機構牛步與飼主問責過輕,雙雙都該列入檢討。許淑華也以近期親自處理的選民陳情案為例,一名北市游姓女子被控虐待多隻貓咪致死,但現行法規若為同一時間發生只能視為同一案,最高就是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中央該考慮《動保法》第25之1條規定加嚴,比方增訂使用藥物、槍械導致多隻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該另行合理提高刑責,希望遏止犯罪。《動保法》修法已由農業部提出,希望未來能更保障毛孩生活。(示意圖/方萬民攝)與會動保律師顏紘頤則直指,現行的《動保法》有五大難處,從救援、處罰、沒入、送養、禁止再犯,他直指這些都難以澈底嚇阻犯罪。他舉例,法律處罰與沒入標準非常模糊,只規定營業場所可進行緊急救援,這樣民宅內的虐待行為根本難以即時制止,另外必須虐待到「造成傷害」才可處罰,如無明顯傷勢者便無法強制處分,這也讓一些施虐者有恃無恐。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則回應,農業部目前已提《動保法》修法版本,未來將加重虐待動物致死刑責,還會賦予動保人員部分「司法權」,讓動保人員搶救受虐動物更即時。他強調,地方動保缺額大洞是老問題,會積極與各地方政府合作並盤整民間收容能量,確保動物福利。
欠巨債求翻身反墮毒網 南投男「種大麻抵債」下場慘了
南投縣40歲楊姓男子因創業失敗,餐廳在疫情期間倒閉背上約400至500萬元鉅額債務,42歲林姓債主以「翻身機會」利誘楊男種植大麻抵債,未料債務未解反先失去自由。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025年6月底在南投縣水里鄉查獲大麻活株68株及大麻乾燥葉182.38公克,另在45歲陳姓男子租屋處查扣改造手槍2枝、子彈12顆等證物。全案經南投地檢署偵結後,於10月起訴3人。刑事局中打第五隊長黃昭瑜表示,專案小組今年5月接獲情資,指楊男在水里鄉民宅內種植大麻。追查發現,楊男原從事餐飲業,疫情期間餐廳倒閉,欠下鉅額債務,其中光欠林男就近500萬元。林男趁楊男走投無路之際,聲稱只要種植大麻、收成後交付即可折抵債務,楊男因此鋌而走險,在水里鄉租屋處自行網購設備,架設燈具、調控溫度與施肥系統,將屋內改造成小型大麻栽種場。據警方調查,林男不僅提供大麻種子,還安排陳男擔任「技術監督」,多次前往指導光照、施肥及乾燥等細節,同時監控楊男行動,防止楊男收成後私自轉賣,3人形成完整分工的毒品供應鏈。專案小組於6月30日持搜索票前往楊男住處查緝,當場查扣大麻活株68株、大麻乾燥葉182.38公克、大麻種子1盒及整套培植設備。警方隨即擴大溯源偵辦,8月7日於台中市烏日區、南投縣集集鎮與水里鄉等地同步搜索,拘提林、陳2人到案,並在陳男租屋處查獲改造手槍2枝、子彈12顆,以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第三級毒品K他命1包與吸食器具。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聲押3人獲准,並於10月20日提起公訴。刑事局中打呼籲,大麻屬第二級毒品,栽種、製造、運輸或販賣均屬重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債務或金錢誘惑誤觸法網。
325名陸籍詐騙嫌犯怕被遣返中國 大鬧泰國拘留中心「全數終身禁止入境」
泰國北部達府(Tak)邊境城市美索(MaeSot)一座移民拘留中心9日晚間23時左右發生暴動,有325名陸籍詐騙嫌疑犯被拘留,他們為了避免遭遣返中國,竟試圖破壞中心內設施抗議。最終泰國警方出動水槍和切斷電源才控制局勢,事後有15名帶頭鬧事者已遭移民局依法提告毀損公物,而當局也記錄所有嫌疑犯的生物特徵辨識數據,將他們列入終身禁止入境泰國的名單中。綜合外媒報導,泰國移民局副局長暨發言人周榮倫(Pol Maj GenChoengron Rimpadee)指出, 12月9日晚間23時20分,在達府美索區塔賽魯亞(Tha SaiLuat)次區移民拘留中心2號設施,有一批多達325名陸籍被拘留者,他們從緬甸賭場與詐騙營地打擊行動後逃離,並非法入境泰國被發現,全數遭逮捕並準備遭遣返中國。豈料,他們等待遭遣返期間,有人開始爭吵,隨後就演變成肢體衝突,過程中屋內不少公物被毀,還有人破壞監視器設備,企圖阻止警方監控;即便移民局調派翻譯人員進行協商,但情勢仍失控。警方最終切斷電源,並以水槍驅散抗議人群,最後在10日凌晨4時30分將所有人控制住。這起騷亂中,有一名陸籍被拘者錢姓男子頭部受多處割傷,已送往美索醫院治療。泰國移民局局長潘納馬斯(Pol Lt Gen Panumas Boonyalug)指示,對煽動者嚴加追究責任,並將主要挑動者隔離關押,升格為刑事嫌疑人處理。據悉,有15名核心煽動者已遭拘留,並控以毀損公物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6萬泰銖罰金,或兩者併科。除此之外,移民局表示,將持續調查是否有其他被拘者需加控傷害或其他財物損害罪,並已採集所有被拘留的陸籍嫌疑犯生物特徵辨識數據,列入終身禁止入境泰國的名單。
國道5驚現「移動神主牌」87歲老翁逆向騎農機上高速 釀連環撞
國道5號11日清晨上演一幕宛如電影情節的離奇事故,1名87歲的何姓老翁疑似走錯路,竟騎著農用機具一路逆向衝上國道,從正常行駛的車陣中晃來晃去,畫面曝光後讓網友直呼「根本火紅敞篷法拉利」、「移動神主牌上線啦!」雖然網路笑梗滿天飛,但現場狀況其實十分驚險。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指出,事故發生在清晨6時17分,老翁騎著農機誤闖國5南向45公里處,還逆向行駛,就在他緩慢穿梭車流時,1輛由28歲蔡姓男子駕駛的白色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車側直接擦撞農機後段,所幸車子最終停在槽化線旁,沒有造成更多波及。大約幾分鐘後,1輛由57歲莊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遠遠就看到這台農機,緊急轉向閃避,然而他並未注意到先前已停在一旁的白車,結果「正面吻上」白車車尾,撞擊力道讓現場瞬間滿地碎片,情況一度十分混亂,值得慶幸的是,3名駕駛當時均已離車或反應迅速,沒有人受傷,也都通過酒測,事故在接近早上7點17分時全數排除,國道交通恢復正常。警方強調,農用機具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何姓老翁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可處3000至6000元,逆向行駛也觸犯第43條第1項第6款,最高可罰到3萬6000元,合計恐挨罰超過4萬元,並當場被禁止駕駛。國道警也呼籲,家中如有長輩使用農用機具,務必要再三叮囑,避免因不熟道路環境而誤闖高速公路。若民眾在國道上發現疑似誤入、逆行或其他異常情況,可立即利用「1968 APP」報案,由警方及時處理,確保所有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