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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1歲童小桃子判9年 惡保母再判賠740萬
台中市清水區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底遭蔡姓保母搖晃傷害致死,一、二審都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9年3月。小桃子父母再對蔡女提告民事、求償1039萬多元,台中地院判蔡女應給付小桃子父母740萬元,可上訴。蔡女2022年11月8日下午時發現,「小桃子」在她家中突然雙手癱軟、陷入昏迷,緊急開車將她送醫急救。經手術搶救,醫治近月後,「小桃子」因顱內出血併發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檢警調查,蔡女從2022年8月1日起,以每月1萬5000元受雇擔任「小桃子」的保母,竟在同年11月3日、8日對其施以外力撞擊、扭轉耳朵或持續搖晃身體,8日下午蔡女發現小桃子雙手癱軟才送醫,但最終仍不治。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後,認為女童傷勢及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起訴蔡女。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蔡女否認犯行,辯稱她有3名子女、房貸壓力,沒有傷害女童斷送工作的動機,主張無罪。女童父母痛批,幸福的1家3口就這樣破滅,身心都被掏空了,請求法官判最重之刑。全案在今年4月審結,判蔡女9年3月,上訴二審遭駁回。女童父母另提民事訴訟,包括醫療、喪葬、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向蔡女求償1039萬4880元。法官認為,醫療、喪葬費用等都有依據,另根據年齡計算,認定求償209萬元扶養費為適當,而姚父為職業軍人擔任士官長,綜合計算後應以61萬元為適當。另考量2人痛失愛女,精神撫慰金各以200萬元適當,判蔡女應給付740萬6795元,可上訴。
不爽菸酒錢都他付!台中男持酒瓶「砸死友人」慘關15年
台中市一名63歲黃姓遊民因不滿經常請同為遊民的廖姓友人抽菸、喝酒,一時氣憤之下竟持酒瓶狂砸對方,導致廖男活活被打死,去年判決出爐,台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黃男15年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今(30日)裁定維持原判,駁回上訴。據了解,該案發生於2022年11月5日上午10時許,黃男與廖男等人在台中市富台東街喝酒聚會,期間2人發生激烈口角,黃男竟情緒失控拿起米酒瓶攻擊廖男,短短1分多鐘朝著頭部猛敲49次,對方倒地後他仍不肯放過,繼續拳腳相向,導致廖男當場血濺滿地,送醫後仍不治身亡。黃男遭逮後向警方供稱,他經常出錢請廖男抽菸、喝酒,但對方卻老是白嫖沒回報,加上雙方又因金錢借貸糾紛起衝突,積怨已久下才出手痛毆對方,最終檢方偵查終結,依涉犯《殺人罪》嫌起訴黃男。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大多攻擊被害人頭部,認定其有殺人犯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今(30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毒蟲飆車釀2死1傷 台中國民法官重判12年
台中市男子劉俊龍在市區毒駕造成2死1傷,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時,被害家屬身穿死者衣物出庭,求法官重判無期徒刑,給往生者主持正義,檢察官則主張,「無照駕駛、累犯、犯後態度」等處都應加重判刑,本案今天下午審結,依公共危險致死、肇事逃逸等罪,重判劉男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據調查,劉俊龍長期有病,這次犯案疑似因為獄友與其女友出軌,被戴了綠帽,才會時隔10多年再次吸毒,無照開車外出,他先在東區復興路與立德街口,追撞前方1輛停等紅燈小客車後逃逸,接著5分鐘內闖10個紅燈、5次逆向,導致路上群眾恐慌,在東區東光園路與振興路口時,闖紅燈撞上65歲葉姓男子、38歲與39歲雙載的連姓姐妹共2輛機車,最終造成2死1傷的慘案。檢察官詳查劉俊龍有強盜、毒品及公共危險等前科,多次進出監所,顯見對刑罰反應較低,精神出狀況,卻未持續就診治療、自行斷藥,甚至連兒子也說他每天在家喝酒、發酒瘋,是家裡的「累贅」。檢察官黃芝瑋在科刑辯論時表示,本案造成2個家庭破碎、生還者身心受創,被害家屬痛失親人,家庭破碎,罪無可恕,且找不到減刑理由,建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危險駕駛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加重量刑,判刑20年至22年,劉俊龍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劉已48歲,若判22年出獄時已年屆70歲,難以回歸社會,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狀顯可憫恕,酌量減刑。全案由台中地院法官唐中興、陪席法官陳培維、李怡真3名職業法官及6名國民法官,兩天密集審理評議後,依公共危險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共判劉俊龍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