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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監理站「光頭張先生」服務獲讚 本人笑駁:肉眼難辨但還有幾根
近日有民眾大讚台中監理站一名張姓服務人員,協助解答問題時非常親切,在Google地圖上留下5星好評,並稱該人士為「光頭張先生」,結果台中監理站回覆留言時特別附上張先生的澄清回應:「頭上還有幾根頭髮,嚴格來說不算光頭」。消息曝光後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讓網友笑翻,連交通部長陳世凱也現身留言。近日一位民眾前往台中監理站詢問有關過戶事宜,服務人員親切又熱情的態度讓當事人相當滿意,離開後特地到Google地圖評論區留下5星好評,當中寫道「非常感謝服務台一位光頭張先生」。而監理站人員也回覆該評論表示會持續努力,並特別附上張先生的澄清:「p.s.張先生澄清表示,他的頭上還有幾根頭髮,肉眼雖不易識別,但嚴格來說還稱不上『光頭』」,配上哭笑不得的表情符號。民眾與台中監理站的逗趣對話,網友見狀後截圖PO到Threads上,讓網友們笑喊「人家好心幫你解答問題,結果你恩將仇報」、「先懷疑張先生含淚回覆」、「看來張先生不只服務好,人也很幽默」、「被讚揚卻被說是光頭,心情應該很複雜」、「最後幾根毛髮的尊嚴一定要守住」、「能感受到張先生的堅持」。有網友說「說『跟傑森史塔森很像那位』,不知道給不給過」,張先生本人回應「可以唷,我喜歡大家這樣叫我」、「我不止2、3根唷,應該有2、30根」。貼文也釣來陳世凱親自留言:「有,但不多」,並稱會請公路局局長轉達這份肯定並給予獎勵,讓用心服務的同仁被看見。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次引起討論的張先生本人表示,小編告訴他Google評論的內容,他才知道民眾的留言,小編還細數他頭上有幾根頭髮,沒想到竟因此在網路上成為話題。他也強調,其實他真的有頭髮,過去甚至留過長捲髮,但後來因為耳朵要動手術剃頭,隨後才發現「光頭的世界很舒服」,因此一試成主顧,維持這個造型至今約3年了。(圖/翻攝自Threads)
他國道上「17分鐘連續違規12次」 佛心法官「7字原因」撤銷8張罰單
交通違規究竟該一罪一罰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1名許姓男子去年4月因在國道1號南下路段「變換車道且全程沒打方向燈」,遭到後車錄影檢舉,並因違規行為在17分鐘內被舉發12張罰單,總計遭罰3萬6,000元。但許男不服一路向上申訴,最終向法院提出訴訟,後法官以6分鐘內連續舉發和距離未超過6公里,認定裁罰「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據判決書指出,許男2021年4月11日下午駕車行駛在中山高下199.3K至228.5K路段時,因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變換車道,遭檢舉人錄影檢舉,後由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大隊逕行舉發12張罰單,但許男對此不服向警方申訴,在遭警方認定「查無違誤駁回」後,憤而向法院提出裁決。台中監理站對此出示許男當天下午2點43分與2點45分到3點這段時間的「違規影片證據」。法官調查後認為,許男確實有「連續12次」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也就是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行為,其中有4次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認為阻斷效力應為最初舉發時間地點之6分鐘與6公里內,可依法連續舉發。但法官亦指出,另有2次違規地點相距僅3.6公里、違規時間僅相隔2分鐘;有4次相距2.7公里、相隔2分鐘內;有2次相距1.6公里、相隔1分鐘;有4次相距3.4公里內、相隔2分鐘內。加上許男在行駛過程中,未曾行駛至任何一個路口,且違規地點不在隧道內,因此綜上所述,認為不符合連續舉發要件,若連續舉發則屬「裁罰過當有違比例原則」,認為應予撤銷裁罰。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