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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課稅規範來敲門!台北國稅局說明
Youtuber、網紅要注意!因應個人經常性在網路上,包含社群媒體、影音平台、媒體發表或分享資訊,若有取得像是Youtube等分潤,超過起徵點就要辦理稅籍、依法規報繳營業稅。財政部於今年9月10日訂定《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俗稱網紅課稅規範,只要符合將創作或資訊,例如影音、圖文上傳到平台,授權平台利用其上傳內容播放廣告、提供相關的電子勞務,例如付費或訂閱,網紅自平台取得分潤性質的勞務收入,如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觀眾斗內等收入,應依照網紅課稅規範辦理稅籍、報繳營業稅。台北國稅局舉例,如果甲Youtuber是表演性質的網紅,今年10月取得分潤30萬元,該Youtuber應該到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繳納營業稅。如果甲Youtuber從Youtube收取30萬元的分潤,其中有來自境內觀眾80%,那麼甲就有24萬元(30萬X80%),應該按5%稅率開立統一發票。另外剩下的6萬元,是境外觀眾收看,甲可以零稅率方式報繳營業稅、免開立統一發票。乙Youtuber則是小網紅,10月取得的分潤是7萬元,表演算是「勞務」性質,超過起徵點5萬元,所以乙Youtuber還是要去登記稅籍。台北國稅局表示,乙屬於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的營業人,由國稅局以稅率1%、按季查定課徵營業稅、免開統一發票。值得注意的是,乙自Youtube取得分潤就不分觀眾是來自境內還是境外,全部收入按照1%來繳納營業稅。財政部表示,考量網紅是新興的交易方式,新制施行後,民眾可能對法規不熟悉,因此,訂今年9月10日到明年6月30日是輔導期,這段期間如果網紅有依照規定辦理稅籍、開立統一發票,都可以免依《營業稅法》和《稅捐稽徵法》處罰,呼籲網紅們依法登記稅籍並主動補報補繳。
中獎發票要注意 小心與百萬擦身空歡喜
7、8月期發票即將在25日開獎,是消費者期待的小確幸,盼財神爺可以眷顧。各國稅局整理,最常見5種樣態,包含0元發票、已作廢的發票、不論有無登記稅籍,銷售貨物與營業人、洗發票,及過期發票,即便中獎也無法領取,民眾在對(兌)獎時要注意,避免空歡喜一場。公營事業、學校 中獎也領不到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明確規範即使中獎,包含統一發票消費額為0元、統一發票已經被註記作廢,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以及營業人等。台北國稅局舉例,例如甲君購物,使用折價券消費、取得店家開立的0元發票;乙君因為購物退貨卻留有已註記作廢發票;或者像是丙君經常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但沒有設稅籍登記,並取得網路銷售平台開立的交易手續費發票,甲乙丙3君分別中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通通不能領獎。未辦營業登記 獎金將追回另一種常見的無法領獎情況,就是買受人是營業人,台北國稅局表示,除了記載了買方營業人統一編號發票外,假設買受人有營業行為,卻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者,該買受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但實際上仍是營業人,惟依規定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經查獲仍將追回獎金。北區國稅局舉例,某位民眾在2024年9、10月期兌領7張中獎發票,獎金共計2300元,經查,民眾該期取得某公司開立的發票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營業有關,該民眾取得發票是透過網路平台銷售日用品,支付平台的手續費,沒有稅籍登記,北區國稅局向該民眾追回中獎獎金,並且還輔導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所漏的銷售額920萬元以及繳交營業稅46萬多元。另一種常見的中獎發票無法領獎,即是「洗發票」的行為,所謂「洗發票」是民眾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的「小額」發票,中區國稅局表示,這種中獎發票達一定數量者不予給獎,已經領取獎金者,主管稽徵機關也會追回獎金,情節重大者甚至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吃官司。來不及領獎 百萬直接充公最讓民眾惋惜的,就是過期發票了,有些甚至中了百萬大獎,但是因一時糊塗,過了兌領時間還未領獎,導致錯失了機會。台北國稅局舉例,有民眾在外送平台訂餐,因帳單夾雜大量廣告未細看,直到兌獎最後一天才發現中了百萬元,卻因規定要求「必須在開獎前一日完成歸戶」而無法領獎,最終與百萬獎金擦身而過。
點外送中100萬雲端發票 幸運兒少「1步驟」痛失大獎
民眾消費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愈來愈普及,也增加統一發票的中獎機率,不過也要注意相關規則。有民眾叫外送結果中了雲端發票專屬100萬元獎,平台透過郵件和電話通知,但中獎人以為是詐騙並沒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驚覺是真的,但因為少了1個步驟,終究與這筆錢無緣。台北國稅局指出,若將雲端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及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匯款帳戶,即可享中獎獎金批次自動匯入指定帳戶服務。如果是消費當期的雲端發票,最晚應該在當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前1天(24日)完成各類載具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才可在當期適用獎金直接入帳服務。舉例來說,今年3~4月期統一發票在5月25日開獎,民眾若在5月24日以前完成載具歸戶及匯款帳戶設定,當期開出的中獎獎金會直接匯入設定的匯款帳戶;然而,民眾若在5月25日以後完成歸戶及設定匯款帳戶作業,則5~6月以後的雲端發票才開始啟用獎金自動匯入帳戶服務。有民眾叫外送中了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平台多次以郵件通知中獎,但當事人都以為是廣告郵件而未查看;後來平台又打電話通知,當事人以為是詐騙也不予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發現真的中了大獎,因為是雲端發票,趕緊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但歸戶時間太晚而無法領獎。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中獎後仍有不得領獎情況,如發票已註記作廢,買受人屬於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及營業人等;買受人為營業人的情形,如有營業行為,卻未辦理稅籍登記,該中獎統一發票應依規定不予給獎。國稅局提醒,在檢視中獎發票時,應先確認是否有不得兌獎狀況,並及早完成雲端發票歸戶等程序,以免錯失大獎。
7/31領紅包!首批退稅入帳 362萬人領逾585億元創新高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將針對「113年度綜合所得稅」進行首批退稅,據初步統計,全國退稅件數達362萬餘件,總金額來到585億元,創下歷年來首批退稅的新高規模。「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已在今(2025)年6月30日完成,據估算,一共有3波退稅,總金額約707億元,較前一年度的589.87億元,增加117億元。而第一批退稅作業,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於7月31日同步辦理。國稅局局說明,本批次退稅案件包括,採網路申報之退稅案件、符合稅額試算並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之退稅案件以及符合稅額試算並於 114 年5月12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之退稅案件。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納稅義務人選擇「直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退稅款於 114 年 7 月 31 日當日即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若採憑單方式或未指定存款帳戶辦理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扣稅憑單金額未達5000元者,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向憑單上所列臺灣銀行指定營業單位兌領現金;金額達5000元未滿 2萬元者,則須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領取退稅款;金額達2萬元以上者,禁止背書轉讓,僅能將該憑單存入受退稅人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
爸送「5千萬房」給小孩少做一事 國稅局盯上遭補罰150萬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出資購買房地,並登記子女為房地所有權人,應留意贈與稅相關課稅規定。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應以贈與論,並就該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財產價值,依法課徵贈與稅。稽徵實務上,此類以贈與論案件,納稅義務人常誤認未直接移轉財產予他人而無須課徵贈與稅,當稽徵機關依查得事證核認財產移動之行為應以贈與論時,會先行通知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公文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納稅義務人逾期仍未申報或未提出不以贈與論之證明文件者,才會依查得資料核定補徵贈與稅並裁處罰鍰。甲君於110年10月13日簽約購買市價5千萬元的房地,並登記該房地之所有權為其子所有,因該房地之購買價款均由甲君支付,核屬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其子購置房地,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應以贈與論,惟甲君未申報贈與稅。經國稅局通知補報後,甲君仍未於收到通知公文後10日內辦理申報,因此被按該房地現值核定贈與總額新臺幣1,290萬元,補徵甲君應納贈與稅額107萬元〔(贈與總額1,290萬元-110年度免稅額220萬元)×稅率10%〕並依0.5倍裁處罰鍰。國稅局提醒,父母無償為子女購置財產者,應留意贈與稅課稅規定,如接獲稽徵機關通知申報之公文,務必於10日內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處罰鍰。
「明師中醫」集團逃漏稅!執行署扣押查封財產追討3651萬 創辦人秒繳清
新北市知名連鎖中醫「明師中醫」集團創辦人李一宏,因積欠102年度綜合所得稅3651萬多元,遭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追討,執行人員全面清查李男財產後,扣押查封李名下銀行存款、投資股份、股票、股利、出資、盈餘,並同步查封李的不動產及豪車,李男馬上繳清3651萬多元欠稅款。另李一宏積欠103年度綜稅6000多萬元部分,李向國稅局申請復查中,台北分署將待李欠稅款確定後,再展開追稅行動。明師中醫診所集團為李一宏於1985年創立,目前共有永和、中和、永貞、土城等4家大型聯合診所。刑事局2013年獲報,指李一宏自2010年起指示員工編排所謂的「功課表」,要求診所櫃檯人員,在編排好醫師、就診日期、病患姓名等資料後,向員工及其親友173人收取健保卡,詐領健保費193萬元,當時被稱最大宗詐領健保案。李一宏因此被判刑1年6月確定。但檢調又查出,明師中醫集團多年來短報自費減重醫療收入,至少逃漏稅上億元,北檢2020年間曾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5路搜索明師中醫集團創辦人李一宏、永和、中和、永貞、土城4處診所,檢察官訊後諭知李一宏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明師集團短報醫療收入手法,包括鼓勵醫師在門診時推介「自費減重可轉讓療程券」,一張券為900元,十張折價為7700元,或可埋針15針,另由醫師推介自費減重藥品,事後刻意漏報;民眾在櫃台付錢後,診所指示櫃台會計分別以電腦系統、筆記分式,將健保給付和自費部分分為「內外帳」記帳,自費項目都記錄在私帳內,藉此隱匿醫療所得,未向國稅局申報,逃漏稅捐。台北分署表示,李一宏遭檢舉於102及103年度涉嫌漏報執行業務所得,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遂依法歸課李男102年度綜合所得稅6430萬餘元、103年度達6695萬餘元,合計金額高達1億3125 萬餘元。由於李男向國稅局申請復查,案件一度暫緩移送執行。但台北國稅局追查發現,李男旗下多家公司有數億元之銀行存款及不動產異常增加情形,顯有隱匿收入逃漏稅捐事實。台北國稅局2022年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並將本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調查發現,李男的不動產已向銀行設定1 億8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恐難執行追回欠稅款,執行人員遂全面追查李名下財產,發現其名下尚有其他財產及所得,包括其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一年即高達400萬元。因此台北分署全面扣押李男名下銀行存款、投資股份、股票、股利、出資或盈餘分派進行查封與扣押。此外也針對李男名下不動產及車輛,函請地政事務所及台北市區監理所辦理查封登記,並親赴現場實施不動產查封。案經台北國稅局復查決定,將李男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核定金額核減為3651萬餘元。李男得 知此事,於今年4月一口氣繳清了102年度欠稅3651萬餘元。目前李男仍針對103年度欠稅部分申請復查中。
母過世8年兒子「未申報遺產稅」欠2059萬 執行署2個月追回款項
北市吳姓婦人身後留下大批遺產,因兒子長年旅居國外,吳婦遺留的龐大存款及不動產沒有人處理繼承,兒子因此回國處理,但吳婦兒子不諳國語,未申報遺產稅,致欠繳產稅2059萬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火速執行吳婦在國內銀行高額存款後,成功在短短2個月追回欠繳8年的遺產稅。台北分署表示,吳婦2016年間過世,其名下遺留多筆存款與不動產,因繼承人的兒子長年散居美日等國,生活語言並非國語,對遺產稅之申報程序不甚熟悉,加以疫情及簽證停留限制,致未能及時處理遺產稅申報事宜。吳婦兒子2021年底短暫返台,才委託律師申報遺產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去年12月間核定本件105年度遺產稅。但吳婦兒子收受繳款書後,仍未於限期內繳納,台北國稅局今年2月間將本案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受理後,即展開財產調查程序,在調閱遺產稅核定資料及繼承人之國外地址等資料後,鎖定執行吳婦國內金融機構的高額存款,火速核發執行命令執行存款債權,短短2個月的時間,成功將遲繳8年的遺產稅,一舉徵起入庫,展現鐵腕執行決心。
鍥而不捨!德國電商欠稅335萬元 執行署耗時1年7個月追回
知名的遠端連線軟體德國電商欠稅335萬元,遭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追討,由於該電商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及代理人,台北分署一度囑託外交部駐德國慕尼黑辦事處代為送達執行命令,並扣押銷售債權,均無結果,最終透過相關廠商取得該電商的商務聯絡窗口資料,聯繫該電商,歷經1年7個多月的努力,該電商終於在上月繳付欠稅款。販售知名遠端連線軟體的某德國電商因未繳納109年度至111年度營所稅共計新台幣335萬餘元,2023年7月遭國稅局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因該德商雖已在台辦理稅籍登記,但國內查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及所得,且因未在國內設立固定營業場所,亦無營業代理人,台北分署一度囑託外交部駐德國慕尼黑辦事處代為送達相關執行命令,但該電商收受送達後並無回應。但台北分署不放棄,積極調查該電商在國內銷售交易對象資料,並對銷售交易對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電商銷售債權,扣押亦無結果,不過經執行人員溝通協調下,成功透過其中一家廠商取得該電商的商務聯絡窗口資料,進而取得該境外電商德國聯絡窗口資訊。台北分署立即以電子郵件與電商聯繫,說明其欠稅內容及繳納稅款方式。經該電商確認稅款無誤後,從國外將欠繳金額全數匯入指定台北分署帳戶,台北國稅局通知台北分署,該電商已於今年2月清償銷案。
繼承爸媽留下「免遺產稅農地」 5年內出售小心被追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經核定免徵遺產稅者,該土地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5年內,承受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想要出售,應注意該管制期間。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本文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遺產總額得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至於免徵遺產稅農地5年內繼續作農業使用期間之計算,依財政部75年12月24日台財稅第7576781號函規定,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算。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109年4月10日死亡,繼承人乙君於109年6月5日申報遺產稅,經核定其中1筆土地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免徵遺產稅,乙君於109年10月6日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並於110年1月7日辦妥繼承登記。該例經核算農地農用管制期限屆滿日為114年4月9日(自甲君109年4月10日死亡日起算5年),所以乙君如想要出售該農地,但不會遭補徵遺產稅,必須於該管制期限屆滿後始出售及辦理移轉登記者,才可以依法免除應補徵遺產稅。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繼承免徵遺產稅之農業用地,倘於5年農業使用之管制期間內出售或未繼續作農業使用,將遭補稅。
財政部雲端發票爭議「查無不法」 Cheap痛批:左手查右手「全推給廠商」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5日針對去年「雲端種樹趣e起集點樹」抽獎活動中,4人重複中大獎的事件公布調查結果,稱「尚無涉及不法情事」,引發外界質疑作弊不敢承認,知名網紅Cheap對此也在臉書發文痛批「有夠無恥查無不法」,點出財政部並未清楚說明關鍵細節,直指「左手查右手,全都推給廠商」。Cheap在6日的發文中指出,該抽獎活動中有4人避開小獎項,頻繁抽中大獎,直到網友發現異常後才曝光。他批評財政部在調查尚未完成時,就急著回應「一切合法、律師全程見證」,儘管最終司法調查結果為「查無不法」,但他質疑「作弊到路人皆知了,還在查無不法?」Cheap進一步揭露,財政部聲稱「積極參與者調高權重」,實際上就是將抽獎分為AB池:積極參與者被調高權重進入大獎池,而其他參與者則被分配到小獎池。他痛批這種做法「規則沒有寫、機率也沒公開,比手遊還黑心,作弊中的作弊」,並質疑財政部為何不事先公開相關規則。此外,Cheap連續提出四點質問:是誰授權廠商「調權重」?廠商是否有告知財政部?為何不事先說明「權重」機制?廠商是否會無緣無故設計這樣的程式?他強調,財政部至今不敢公布原始碼及權重調整的具體細節,並諷刺「哪個廠商這麼智障,若甲方沒要求,乙方會去寫這樣的程式嗎?」他還指出,程式設計完成後需要驗收,質疑整個過程中是否有公務員需負責任。Cheap總結稱,整起事件中,財政部「左手查右手,全都推給廠商」,缺乏透明度與問責機制,並反諷「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呼籲相關單位應公開更多細節,以平息公眾的質疑與不滿。
「利禾博」負責人妻欠稅1587萬拒繳 執行署抗告4年結果曝光
涉及吸金案的「利禾博」公司王姓負責人的妻子林婦,因出售北市信義區1.3億不動產,欠稅1587萬,被列為「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現她得知被追稅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上億元,因此自2021年向法院聲請管收,卻屢遭法官駁回,歷經4年抗告後,台北地院日前終於重新審理,並當庭裁定管收林婦。「利禾博」負責人王男,被控以期貨外匯保證金交易,在高雄市招攬投資人詐騙美金110萬元及台幣280萬元,被依詐欺等罪被判刑7年定讞,入監服刑。王妻林婦於2012年出售北市信義區1億3800萬元的不動產,未繳交奢侈稅,經台北國稅局查獲並補徵稅額及裁處罰鍰,共計1587萬餘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將她列為欠稅大戶。台北分署查出,林婦知悉滯欠鉅額稅款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達上億元,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多次命她陳報財產,但林婦均未提出合理清償計畫,台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命林婦於2012年5月間到場清償欠稅或提供擔保。但林婦辯稱,她處分資金是為清償丈夫及「利禾博」公司債款、支付教會捐款、女兒赴美留學費用,台北分署認為林婦說法毫無實據且無正當性,符合管收要件,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林婦聲請管收案,雖遭北院裁定駁回,台北分署隨即提起抗告,4年期間陸續經歷台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數次發回重審。今年1月24日,台北地院重新審理,因林婦仍堅不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法官裁定管收林婦,台北分署當天將林婦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執行管收。
「遺產稅1600萬」他月入7萬繳不出 專家教「3招」解決
華人普遍認為「立遺囑」不吉利避談死亡,卻可能造成後輩的負擔!一名網友家人去年過世,留下幾百萬現金、房屋、與土地,沒想到扣除免稅額後,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元,他被嚇死上網求援,問大家該怎麼辦?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羨慕他「有錢人才有的煩惱」,也有網友認為家人生前就該做好遺產規劃。對此,財務規劃專家廖嘉紅曝「3招」解決方法。網友在《Dcard》論壇PO文「被千萬遺產(稅)嚇死」,他表示家人過世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讓他相當苦惱。他寫道:「重點是根本繳不出來啊,小弟月入也才6-7萬 ,年薪也才一百初,完全不知道怎麼生出這些錢來!有上網爬過文好像太久會罰錢 ,如果一直都繳不出遺產稅,拼命給他罰錢最後遺產會充公嗎?!」網友被千萬遺產稅嚇死,上網求神人解答該怎麼辦?(圖/翻攝《Dcard》論壇)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羨慕地說「能繳到千萬的遺產稅,祖產市值可是上億,像這種大戶人家,長輩居然沒規劃好繼承問題」、「真好,不像我沒這煩惱」、「真希望我也能為這種事情來困擾」、「幸福的煩惱」、「台灣人很怕提前談遺產分配,不然這一千多萬你還能直接省下來」、「沒做好遺產規劃,就會變這樣,所以啊,預留稅源很重要的!至於這狀況,最慘可以申請實物抵繳,不過可能有繳稅上限」、「找地政士或代書問過會比較清楚」。也有內行人建議他這樣做「本人地政士,你這遺產其實不算多,如果是113年過世的,反推計算遺產大概1.5億上下吧,遺產稅可以申請展延和分期,配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動產的用地類別也要注意,銀行貸款是否尚未還清,很多細項可以注意,找專業人士詢問吧,建議找地政士」、「找銀行貸款,或用不動產實物抵繳(不划算),如果當初有透過保險預留稅源的話,事情會好處理很多,還有機會少繳稅。」還有過來人分享經驗「土地申請農用,可以少繳很多(父母雙亡繼承上億路過」、「可是你未來這塊地要申請變回建地就會更吃力,以前的建地跟現在的建地會有價差」、「這是真的,去年中才辦理的,在新竹縣(非竹北),115平方公尺的農地,政府裁罰60000、政府收變更回饋金713000規費,代書服務費351511,小小的一塊地,花了1百多萬才辦理好變回建地,重點是地上的建築物還是農舍,如果要再變更房子的部分,費用另外算」、「建議先申請分期取得移轉財產同意書,再來拿到市場上變賣就可以還款了,千萬不要跟國稅局用實物抵繳會虧爛」、「我辦過兩次拋棄繼承,總共賺了三千多萬,還不用繳稅,有夠爽的啦,給你參考」。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繳納現金有困難時,可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於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且每期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也就是最長可達3年,納稅義務人於繳納各期稅款時,應加徵分期利息至繳納日;惟未如期繳納時,除加徵分期利息至該期限繳日期屆滿之日外,應就逾期部分加徵滯納金。專家曝「3招」解方針對天降鉅額遺產稅,卻繳不出來的民眾,財務專家廖嘉紅分享「3招」解決方法,包括: 1、夫妻差額分配: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此一來,遺產稅會降低許多。 2、實物抵繳: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繳納現金確有困難者,可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實物抵繳,將土地以公告現值抵繳遺產稅,舒緩籌錢壓力。 3、用自己的資產國稅局,緊急出售不動獲得現金繳遺產稅:若原PO名下有不動產,可設定擔保抵押權給國稅局,則可出售繼承的不動產,變賣的現金即可繳納遺產稅。 假遺囑詐孤獨死! 地政局曝「台版地面師」破案秘辛:快做這1事 租金飆漲寫28年新高!專家:房東感覺成本增加 輝達總部花落誰家? 各地瘋搶一票狂猜 經長潑冷水:都不對
集資買彩券如中大獎如何避開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要做「這動作」
農曆春節將至,不少民眾都會趁此機會購買彩券試試運氣,甚至是一群親友集資購買。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如果民眾集資購買彩券的話,應保留「集資」的相關證明文件,不僅可避免中獎後眾人在獎金分配上產生爭議,還能防範被認定為贈與行為,進而避免被課徵贈與稅。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國稅局表示,根據《遺贈稅法》規定,所謂「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無償給予他人,且經對方接受的行為。因此,春節期間集資購買彩券並依出資比例分配中獎獎金的行為,不屬於贈與,無需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但為了避免爭議發生,國稅局還是建議集資購彩券的民眾,最好在購買彩券前準備並留存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每位出資者的姓名及出資金額彩券購買日期及地點已支付款項的相關證明此外,購買後可拍照存證,並將資料提供給所有出資者備查。這些資料除了可以作為中獎後分配的依據外,同時也能成為日後接受國稅局查核時,證明相關金流是彩券中獎獎金的分配,而非贈與行為。國稅局表示,中獎獎金的使用若涉及《遺贈稅法》的規定,如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則應在超過贈與免稅額後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相關疑問,則可以致電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是前往轄區國稅局進一步諮詢。
8.5萬人領錢了!綜所稅第3批退稅今日入帳 總金額高達10億
112年度第3批綜所稅退稅於今日(20)發放。財政資訊中心初步統計,這次符合退稅條件的有8萬5837件,平均每件退稅約1.17萬元,退稅總金額為10億846萬餘元。財政部指出,本次退稅的對象主要分成2大類,逾期申報的退稅案件,以及原來已經申報繳納、不補不退,經核定後有溢繳稅額。依財政資訊中心統計,5區國稅局中,以北區國稅局退稅件數3萬5108件最多,金額3.31億元;其次是中區國稅局1萬8610件,金額1.69億元,台北國稅局退稅件數1萬2550件,退稅金額3.21億元。南區國稅局和高雄國稅局退稅件數各為1萬713件與8856件,退稅金額各在1.04億與8193.39萬元。財政部提醒,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114年3月20日,記得在期限內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提兌。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轄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雲端發票抽獎!國稅局要告廠商 Cheap爆粗口:分AB池作弊?
為推廣民眾使用雲端發票及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網路活動,完成任務條件即取得抽獎資格。不過有眼尖網友檢視名單,發現4人重複中獎。時隔多日,財政部表示將提起民事訴訟向廠商求償。對此,網紅Cheap痛批,「誰授權廠商調權重?都沒講就不了了之了,今天才說要告廠商,瞬間變成受害者,演哪齣?」國稅局原於10月29日回應,符合抽獎資格名單均在律師見證下匯入抽獎系統,在記者會現場公平公正公開抽出,一切合法。案經內部調查,國稅局表示,廠商「調高積極參與者的權數值,給予優先抽獎機會」,將提起訴訟,並要求廠商登報道歉。對此,Cheap在臉書表示,最早人家質疑作弊,國稅局連查都沒查,直接霸氣回「一切合法」,還說律師全程見證,「真白癡,見證作弊嗎?律師不就見證按按鈕而已。」Cheap提到,內部調查後,結論是自己的抽獎邏輯,跟大家想的不一樣,而是採用「提高積極參與者的權重值,優先讓他們參加抽獎」。Cheap忍不住爆粗口,「XX娘,這不就是分AB池作弊?誰授權廠商調權重?財政部事先知不知情?都沒講就不了了之了,今天才說要告廠商,瞬間變成受害者,演哪齣?一開始公布程式碼讓大家驗證就好了,拖這麼久,還律師霸氣見證,不就好會見證。花了490萬,白癡嗎?比獎品總額還高。」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律師見證奇蹟的一刻」、「不是查無不法」、「哪個律師見證,再讓他出來見證一次」、「不是一切合法,為什麼要告廠商」、「查下去」、「不是說好查無不法嗎」、「490萬是寫了甚麼驚天動地的抽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