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第...
」
台南正副議長一審宣判 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2022年底選舉前夕爆發賄選案,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遭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2024年4月29日審結,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對此,議長邱莉莉略帶哽咽地表示,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更感謝一路走來給她溫暖支持的親友,以及議會民進黨團每一位議員的信任,總算沈冤昭雪,謝謝大家的關心。副議長林志展則簡單地回應說,「尊重司法判決」。台南地院指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之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之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顯見郭再欽上開言語僅係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之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證人方一峰具瑕疵之證詞作為有罪之依據。至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在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於同年月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同年月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亦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另外,關於妨害證人方一峰部分,合議庭認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本院證述,其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卷內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證人方一峰之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本案被告藍綠和無黨籍人士都有,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議長邱莉莉等10名被告都這樣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5日上午集中審理開庭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都出席。合議庭詢問有關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時,10人也都全部否認;邱莉莉更強調,所為只是尋求政黨合作,並沒有期約賄選。此案明天上午9點30分將再開庭。審判長鄭雅文問邱莉莉,針對於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指她2022年9月27日下午5點25分打給被告郭再欽時,曾在電話中表示,「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郭信良)拚了,我這次沒有把郭推倒,算我漏氣」,有沒有意見;邱莉莉則答詢說,她沒有變賣財產。鄭雅文再問郭再欽,檢方指控他曾分別於2022年9月28日下午7點33分、10月1日下午4點29分打電話給邱莉莉說,「當然我還在努力,這次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在輸贏,我們就1票1票來用」;「市議員3年前花3000萬,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有什麼意見。郭再欽也當庭否認是要賄選,還指這是第3屆正副議長選舉,與第4屆選舉無關;邱莉莉表示,「3000」、「上億」指的是上次正副議長選舉,與這次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毫無關係。邱莉莉、林志展與郭再欽更一再強調,此次正副議長選舉,並沒有行求賄選、恐嚇等罪的謀意與犯行,都是尋求合法的政黨合作。至於同案被告前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及李鎮國、無黨市議員黃麗招等人,也都表示沒有賄選情事;黃麗招還指出,因為之前聽說郭信良與李文俊鬧翻了,因此她才跟郭再欽說可以試著與李文俊尋求政黨合作,她投議長票都是情義相挺,「我被檢方收押,覺得很冤枉」。不動產開發商、南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也強調,他並不認識邱莉莉與林志展,他是郭信良的好朋友,根本不會叫國民黨議員方一峰把議長選票投給方自己,他不曾也沒有資格去管正副議長選舉,「他們玩政治的,我不懂,也不關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