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與大...
」 大陸 地區 陸配 移民署 兩岸條例
批「台獨金孫變龜孫」 國民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獲多名綠委連署,5日被爆默默撤案,引發議論。對此,國民黨5日表示,「台獨金孫變龜孫!」賴清德子弟兵兩國論修法,只撐2天火速撤案。並指出,要問賴清德:「是不是你要求林宜瑾撤案?」、「既然自稱務實台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國民黨於臉書表示,「台獨金孫變龜孫!」賴清德子弟兵兩國論修法,只撐2天火速撤案。兩天前,賴清德嫡系子弟兵林宜瑾高調宣稱,將提案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赤裸裸推動「兩國論」。國民黨指出,眼看輿論強烈抨擊,綠營自己人也看不下去,林宜瑾不但被抓包火速撤案,又辯稱「沒有成案何來撤案」,完美演繹民進黨瘋起來,連自己都可以切割!更諷刺的是,先前英系立委蔡易餘的類似提案,好歹還撐了七天,如今賴清德嫡系的林宜瑾,兩天就撤案,還不敢認帳。國民黨表示,要問賴清德:「是不是你要求林宜瑾撤案?」、「既然自稱務實台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如果賴清德拒絕承認,甚至也認為林宜瑾並非撤案、只是未成案,那就請賴清德及民進黨全力支持林宜瑾,立刻在立法院提案、盡速排審,全國都在等!國民黨說,奉勸賴清德,若真要強推兩國論、遂行務實台獨,就別說一套、做一套,否則台獨金孫只會變龜孫,成為全國人民甚至國際社會眼中的笑話!
林宜瑾「兩國條例」撤案 鄧凱勛批:抗中保台被人看破手腳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獲多名綠委連署,5日被爆默默撤案,引發議論。國民黨前發言人鄧凱勛表示,提案又撤案,民進黨自導自演憲政方唐鏡,抗中保台被人看破手腳。鄧凱勛5日於臉書表示,林宜瑾匆忙撤案,這場鬧劇,堪稱是民進黨執導,林宜瑾出演的憲政方唐鏡「我進來了、我又出去了」,在提案與撤案之間反覆橫跳,視國會殿堂如兒戲,視憲政體制如無物,也恰恰揭穿了民進黨長期以來的政治謊言。鄧凱勛說,民進黨習慣挑戰憲政紅線,認為國民黨為了國家穩定會擔任「煞車皮」,且只要國民黨一擋,就能轉身向支持者販賣亡國感,空手套白狼賺取政治紅利。然而,這次國民黨選擇把門打開,表明「不再阻擋」要民進黨自己面對後果時,民進黨卻立刻怯戰、縮手。證明民進黨口中的「愛台灣」與「抗中保台」,不過是喊得震天嘎響的騙票口號。鄧凱勛提到,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曾說,「只有僱傭兵才看酬勞打仗。」 而照樣造句還給民進黨也頗為通用「只有民進黨,才看政治紅利喊抗中保台。」鄧凱勛直言,對民進黨而言,一旦發現沒有紅利可圖,甚至可能引火燒身時,所謂的理想與堅持就可以立刻拋諸腦後,撤退得比誰都快。林宜瑾的撤案將民進黨的投機心態展露無遺,把國家安全當成政治籌碼,贏了就賭、怕輸就跑的作法醜態百出。鄧凱勛呼籲,請民進黨立刻停止這種「方唐鏡式」的政治操作,不要再把中華民國的未來,當成大型票騙實驗場。
林宜瑾提修兩岸條例 滿志剛籲千萬別擋:讓民進黨自己執政、自己負責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提修《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將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刪除原條文「國家統一前」、「地區」等字眼,遭質疑可能創造兩國論。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今(5)日表示,呼籲國民黨,不用擋!千萬不要當民進黨的煞車皮,就讓民進黨自己執政、自己負責!2020年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提過一模一樣的提案,最後在黨內壓力跟美國關注下,蔡易餘自己當縮頭烏龜,還留下千古笑話:「柯總召當黑暗騎士,我當小丑又何妨?」滿志剛指出,民進黨缺電、詐騙、居住正義沒半撇,又開始連署要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成「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條例」,又要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的字眼,把用爛的台獨神主牌又拿出來拜,就知道選舉又要到了!滿志剛表示,呼籲國民黨,不用擋!千萬不要當民進黨的煞車皮,就讓民進黨自己執政、自己負責!滿志剛提到,民進黨現在最希望發生的劇本,就是國民黨出來大鬧立法院、杯葛法案。這樣他們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大喊「國民黨媚中賣台」、「藍營阻擋台灣國家正常化」,然後繼續收割選票,實際上根本不用承擔修法通過後的國安風險。滿志剛說,但還記得2020年5月,當時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提過一模一樣的提案。那一次,國民黨看破手腳,不只不阻擋,還大喊「讓他過」、「幫忙付二讀費」。結果呢?民進黨自己嚇死了!最後在黨內壓力跟美國關注下,蔡易餘自己當縮頭烏龜,還留下千古笑話:「柯總召當黑暗騎士,我當小丑又何妨?」滿志剛表示,今年又是選舉年,民進黨故技重施想犧牲國家安全騙選票,那國民黨這次也應該一樣,不必阻擋!讓全體國人看清楚,這輛失速列車是會真的撞上去?還是駕駛員會再次承認自己是在「打假球」,再次承認自己只是個只想騙票、正事不幹的「政治小丑」!
「5億高中生命案」確定婚姻無效!夏朝源一毛拿不到 賴母「這因素」恐限領200萬遺產
台中先前引發全國關注的「5億高中生假結婚案」最終結果出爐。代書助理夏朝源與擁有5億房產的賴姓高中生在登記同性婚姻不到兩小時後,賴生墜樓身亡。歷經刑事與民事審理,如今法院認定兩人婚姻無效,5億元遺產夏朝源一毛也拿不到,而他本人因偽造文書罪已在2025年2月入獄服刑,法界人士形容「白忙一場,賠了夫人又折兵」。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4日。年僅十多歲賴姓高中生,名下擁有高達30筆不動產,市值超過5億元。當時擔任代書助理的夏朝源得知後,意圖取得賴生財產的支配權。就在賴生阿公過世、情緒低落之際,夏以「討論財產規劃」為由於清晨6時將他約出,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婚姻。登記完成不到5小時,賴生便從夏家位於北屯區的住處墜樓身亡。賴母事後召開記者會痛斥「謀財害命」,台中地檢署展開調查,最終因證據不足,殺人罪部分夏氏父子均獲不起訴,賴母再議仍維持原處分。但檢方在「假結婚」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公訴,法院一、二審皆判處夏朝源1年6月徒刑定讞,他目前仍在服刑中,近期因表現良好轉入外役監。民事訴訟方面,賴母另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於6月18日一審判決,認定兩人登記當日並無愛慕情感或親密互動,神情疏離、舉止冷淡,無法證明具備「永久結合」之結婚真意,且現場兩名臨時找來的證人也未親耳聽聞賴生同意結婚,因此不符合法定要件,宣告婚姻無效。由於雙方未於20日上訴,判決現已確定。依《民法》第1138條,賴姓高中生無子女,遺產應由母親單獨繼承。但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若屬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財產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由於賴母原為中國籍,且先前自願註銷大陸戶籍,目前為無國籍人士,其律師許哲維指出,依條例細則,因其父母皆為中國籍且本人也在中國出生,極可能仍被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恐只能分得200萬元。律師徐承蔭分析,若賴母試圖以註銷戶籍來規避條例限制,恐被視為「脫法行為」,可能無法獲法院認可。他認為,若此方式被廣泛使用,等於讓條文形同虛設,違背立法原意。若最終賴母確定受限於條例規範,剩餘遺產將由賴生名義上為「伯父、姑姑」、實際為「兄弟姊妹」的賴父子女依民法繼承順序分配。
花蓮陸籍村長鄧萬華遭解職 國台辦:欺凌歧視製造綠色恐怖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因未能提出放棄大陸籍的證明,1日遭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台首例。因陸方不會提供國籍放棄證明,導致鄧萬華無法完成文件程序,她強調自己持有台灣護照並未違法。對此,大陸國台辦13日發聲指出,民進黨藉由「國籍」問題打壓陸配的惡行,一再欺凌與歧視陸配,製造綠色恐怖,「充分暴露台獨本性,表明宣揚所謂民主人權都是騙人的鬼話。」鄧萬華來自四川省廣元市,約30年前嫁至花蓮富里鄉,當年為取得台灣身分,曾親赴大陸辦理戶籍與國籍註銷程序,並將相關文件帶回台灣。3年前參選村長並順利當選,不料如今因文件不足遭解職。她也透露,過去已簽署切結書,不再與大陸親屬往來,且拿的是台灣護照,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因此她相當不解怎麼會有國籍問題。富里鄉鄉長江東成則表示,自2024年10月起多次接獲內政部來文,要求依《國籍法》對鄧萬華執行解職程序,但公所認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目前台灣與大陸屬於兩岸關係,加上陸方不提供國籍放棄證明,致使陸配無法完成程序。鄉公所因此選擇透過辦理解職,使爭議透明化,並交由法院裁定其合法性。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3日指出,民進黨當局藉由「國籍問題」打壓陸配又一惡行,民進黨當局一再歧視欺凌大陸配偶群體,種種罪行不一而足,目的就是製造「綠色恐怖」,阻撓限制兩岸交流,打壓支持兩岸關係發展的力量。朱鳳蓮表示,廣大在台定居落戶的陸配群體是台灣社會的重要成員,是台灣同胞的家人和親人,在不同的崗位上為台灣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朱鳳蓮強調,民進黨當局區別對待,蓄意打壓,充分暴露其台獨本性,表明其宣揚的所謂民主人權都是騙人的鬼話。
兩岸國籍認定惹議!花蓮村長鄧萬華遭解職 鄉長批中央政治化處理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因未能提出放棄大陸籍的證明,已於8月1日遭鄉公所辦理解職,成為全台首例。對此,鄧萬華表示,中方根本不提供國籍放棄證明,導致她無法完成文件程序,強調自己持有台灣護照並未違法,質疑政府將民生問題政治化。她痛批內政部與執政黨過度干預,並計劃依法提起訴願爭取權益。根據《中國時報》報導,鄧萬華來自中國四川省廣元市,約30年前嫁至花蓮富里鄉。她表示,當年為取得台灣身分,曾親赴中國辦理戶籍與國籍註銷程序,並將相關文件帶回台灣。3年前因丈夫病重決定參選村長並順利當選,任內並未受到質疑,不料如今卻因文件不足遭解職。她表示過去已簽署切結書,表明不再與中國親屬往來,僅對台灣子女負責,「我拿的是台灣護照,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怎麼還會有國籍問題?」對此爭議,富里鄉鄉長江東成表示,自去年10月起即多次接獲內政部來文,要求依《國籍法》對鄧萬華執行解職程序。但公所經了解後認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目前台灣與大陸屬於兩岸關係,非兩國關係,加上中方根本不提供國籍放棄證明,致使陸配無法完成程序。鄉公所因此選擇透過辦理解職,使爭議透明化,並交由法院裁定其合法性。江東成強調:「台灣不要人治、要法治!」他批評中央以兩國關係為由解釋《國籍法》,強硬要求地方辦理解職,甚至以怠忽職守威脅移送監察院。他指出,大陸配偶不具備「外國國籍」概念,中央卻要求地方承擔政治爭議,應該讓司法機關依《憲法》與《兩岸條例》做出判定。花蓮縣府官員透露,內政部曾函文要求公所解職,但公所考量村長係經選舉產生,若直接辦理解職恐涉及選舉正當性問題。直到兩週前,中央與5個涉案地方政府召開會議後,決議統一於8月1日執行解職。另有官員指出,村長職務不同於由政府指派的鄰長,其正當性來自民意,若中央未預先設立參選門檻,卻於任內強制解職,恐變相剝奪人民參政權。他認為,中央應於制度設計階段清楚界定資格,而非將責任推給地方執行機關。
資優生因在陸出生遭禁考軍校?學者指憲法採屬人主義何苦違憲整自家人
針對網傳某資優生,因為在大陸出生,被國防部依照陸委會規定,禁止高三畢業後報考軍校,得再多等兩年才能報告,形同昔日疫情期間的「人球小明」類似的處境,引發討論。對此,清華大學助理教授何志勇聲援該師大附中學生,強調該生若敘述的內容屬實,他的父親是中華民國公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國籍認定採「屬人主義」,該生自出生當下,就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這絕無疑問,不必等入中華民國國籍滿20年,才能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只要該生的學測成績符合初審標準,當然有進入複審的資格,政府沒有任何理由,要該生再等兩年,僅因政黨特殊意識形態,就冒著違憲又違背母法規定的風險,浪費該資優生兩年光陰。網傳某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學生在Dcard發文訴苦,從小就決定要當急診醫師,欲報考國防醫學院,但今年1月學測後,雖通過資格可申請國防醫學系,開始準備資料,也有自信能上,沒想到3月初審卻被國防醫以原PO「出生南京市,未入本國籍滿20年,不符報名資格」為由,撤銷錄取資格,該生表示,他有中華民國戶籍、身分證與護照,從小在台灣長大,沒有中國大陸戶籍,直到15歲時才知道自己的出生地在南京,因為當年父母在大陸工作,他2歲回到台灣,今年剛滿18歲,若要符合「入本國籍滿20年」,得等到22歲才能申請國防醫學院。何志勇懷疑,該生之所以會被國防部認定是「大陸地區人民」,源頭恐怕是2018年,民進黨政府下的陸委會修訂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改認定陸配子女在大陸地區出生,如未在出生一年後回台設籍,就會變成「大陸地區人民」,但他質疑,這條規定,只是陸委會自行訂定的內規,內規不能違背母法,更不能牴觸憲法!何志勇解釋,陸委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的母法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內容,並未因細則內規變動而有改變,該法強調「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分別指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就這麼單純而簡單,如此而已。他指出,軍校招生依據是根據2018年修訂的陸委會內規,內規並不是法律認定,尤其內規也不能違反我國憲法國籍取得的「屬人主義」。否則,若按照陸委會的解釋邏輯,如果中華民國國民在外國生了小孩,只要一年內沒有回台設戶籍,難道就會變成就變成他國的公民了嗎?何志勇強調,民主的基礎是法治,法制則需要法律安定,憲法效力高於法律,行政機關的內規絕對不可超越法律或違憲,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ABC,否則行政機構的裁量權就可能過度膨脹,法制就會亂了套,嚴重者,民主制度都可受到影響不復存在。何志勇說,他不清楚當年陸委會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有關陸配子女身分的動機為何?但在未來五到十年,這些「新台灣之子」在台灣上大學的人數將達到高峰,每年預計有1-2萬人之譜,僅因陸委會修訂內規而衍生出的身分認定資格問題,只會越來越多,勢必會影響這些新台灣之子,就讀軍事院校或從軍的權益。此外,他指出,退一萬步而言,2018年,也就是約八年前修訂的陸委會內規,縮限「台灣地區人民」身份別認定,為何就能「溯及既往」到十八年前出生並於十六年前返台設籍的師大附中資優生?畢竟從一般法理而言,當法規修正,若舊法規有利於人民,則適用舊法規,「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別不也是如此?試問,當國防醫學院能夠招收大馬僑生、港澳生,台灣人卻被排除於外,難道就只因為當年台灣人在大陸工作,她們的小孩就要遭受這種待遇?何志勇感嘆,當大國角力導致全球動盪的當下,中華民國在台灣應該要想盡一切辦法團結全民厚植國力,而不是深陷在意識形態的恐懼之中,將這些「新台灣之子」往外推,更別說,國軍兵源缺,而且想報考軍校者還是高中資優生,他要替該位同學抱屈「何其無辜」。
「在陸設籍」將喪失台灣身分 陸委會令釋:含持有中國身分證、定居證
陸委會最新令釋指出,根據兩岸條例規範兩岸人員單一身分制度,倘若民眾在陸設有戶籍,將會喪失台灣身分,而所謂「設有戶籍」,應包括持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與定居證。陸委會16日發出令釋,核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內容為:「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令釋中提到,考量中共係以「定居」作為法律及行政管理基礎,行為人如果取得中國大陸公安部門發給之「定居證」,即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並申領與中國大陸人民相同之「居民身分證」。因此,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所提「設有戶籍」一辭,按其法律立法目的、規範意旨及其整體規定的關聯意義綜合判斷,應包含持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及定居證。令釋中也強調,此舉是為了確保兩岸人員「單一身分制度」並避免因身分混淆衝擊兩岸人員往來互動與社會運作秩序。
遭移民署來函「要求說明是否有陸籍」 陸配老闆娘怒喊:人比鬼還可怕
因抖音發表「武統」言論而遭廢止居留許可的網紅陸配「亞亞在台灣」,引發關注後,台北車站附近手搖飲店的陳姓女老闆,也於3月14日收到移民署來函,要求10日內書面說明是否持有大陸地區護照及設有戶籍。對此,陳女在社群媒體發文,怒批「霸凌者手段很多」,並質疑當局調查動機。陳女於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過去因註銷大陸戶籍,導致現今在中國的財產過戶出現困難,但如今台灣移民署卻要求她提供相關資料,讓她直呼荒謬:「你們乾脆好人做到底,幫我恢復娘家戶籍和身份證吧!」此外,陳女痛批近期遭受各種打壓,包括網路上的謠言與仇恨言論,福建海關無故扣留她,台北市衛生局上門稽查,現在又有移民署來函,讓她忍不住怒吼:「人比鬼還可怕!更何況這些針對我的都不是人!」陳女強調,自己早年註銷大陸戶籍時,個人財產、郵件及銀行帳戶均遭清空,曾向公安局與媒體投訴但未獲處理。她坦言,當初取得台灣身份證只是為了減少兩岸奔波,沒想到即便如此,仍然難以「安居樂業」。針對此案,移民署回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持有大陸護照。若查證違規,將通報戶政機關依法辦理,並強調此次調查是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進行,後續將視個案結果依法處置。
北市府跨年大螢幕轉播央視!陸委會曝「這原因」無法開罰
台北市政府的跨年夜活動大螢幕,驚傳在活動結束後播放中國官媒《央視》的跨年晚會,引發外界譁然,事後台北市觀傳局解釋,此事件為工作人員在撤場作業中的嚴重疏失。對此,陸委會也回應稱,此舉極為不妥,希望切實檢討,不過坦承該案未能適用兩岸條例第34條開罰。有網友1日在社群平台PO出多段影片稱,他跨年夜時恰巧路過台北市府,沒想到卻看見市府外的轉播大螢幕上,竟然在播映央視的跨年節目,且當時還有許多民眾在現場,讓他傻眼直呼「台北市政府如此公然播放央視畫面是何用意?」對此,台北市觀傳局1日解釋,經與跨年晚會承商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此為工作人員嚴重疏失,後續會依契約規定處置究責。涉事承包商TVBS聯利媒體也發布道歉聲明稱,該事件肇因於活動結束後撤收硬體設備期間,松壽路的一幅外區螢幕,因連接投影機廠商協助的備援筆記型電腦未關閉YouTube自動輪播功能,意外轉播了非本次活動的內容,「對於此次事件所造成的困擾,我們深感歉意,並承諾未來將加強督導,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對此,陸委會2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在會中指出,台北市政府主辦的跨年晚會上播放中共媒體節目非常不妥,希望主辦單位切實檢討,然後向社會道歉,追究相關者責任,希望地方政府主辦的活動不可以有這樣的錯誤出現。不過梁文傑也坦承,該案無法引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34條開罰,因為該條文旨在規範台灣的媒體播放大陸節目或廣告等行為,而台北市政府此次則是在戶外看板播放,並非媒體,所以未能適用第34條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