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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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興達退役機組測試發電」犧牲居民 陳其邁指台電該回饋
興達電廠1、2號燃煤機組除役近2年,近期因備載需求測試發電,民代質疑,除役機組若繼續發電,台電卻未能依《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制度回饋地方,高雄市長陳其邁26日表示,「有發電就該回饋,天經地義」,已責成環保局行文向台電、經濟部協商。台電回應,將重新檢討相關機組是否要給予促協金機制。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近日遭爆偷開「救援」,台電慘遭炎上,但國民黨高市議員李亞築揭露,興達1、2號機已除役多年,退役後仍可在沒有操作許可下發電,且沒有回饋金,犧牲地方居民「用肺發電」,她主張退役機組未拆除前,若有繼續發電,回饋金應給現有區里,「高雄要硬起來,不能再軟弱了」。高市府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興達2號機組近期僅測試,主要為備載需求,緊急情況下才會發電,但李亞築質疑,民進黨能源政策有問題,若不缺電,應加速拆除老舊機組,而不是以備載為由欺騙民眾;民進黨高市議員黃明太也認為,台電回饋金應有更透明機制。陳其邁強調,高雄電力自給自足,不應過度為外縣市供電,若燃煤機組做為緊急備載,應合理回饋,市府也會嚴格把關。台電則表示,現有回饋機制是針對現役機組,除役機組裝置容量已從發電業執照中扣除,因而無法按裝置容量及發電度數計算發電年度促協金,不過,會再檢討。經濟部官員也說,電廠機組回饋金主要分為建設、發電2個時期,有不同計算方式,運轉中機組的促協金,燃煤、燃氣等火力機組每度回饋金相同,每年一次性撥給當地市政府或區公所。根據地方政府官網顯示,台電2025年編列給興達電廠所在地高雄永安區,運轉中發電促協金預算9262.7萬元、施工中發電年度促協金預算6084萬元;專案促協金則有181萬元。
挪台電回饋金挨批 林口公所否認:皆符合原目的使用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日前審查新北市明年度總預算,發現1筆844.7萬元台電回饋金不僅未依規定發放,竟遭林口區公所挪用於補助中低收入戶及辦活動經費。李宇翔痛批,如此做法本末倒置,有違當初設置回饋金的目的,回饋金宛如林口區公所的小金庫。對此,林口公所回應,皆符合回饋金原目的使用,無挪用情事。李宇翔發現林口公所未依規定發放台電公司營運協助金835.3萬與凌威風力發電公司年度促協金9.4萬元,而是用於補助學術、體育、社會服務、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辦理減碳環保研習活動、節能減碳措施及全區弱勢個案年節關懷金。其中400多萬元補助低收入戶,再將剩餘款項用於辦活動經費。李宇翔說明,回饋金發放應從設施地點以同心圓方式,依距離等比例發放,由於發電廠周邊住戶必須忍受空汙、噪音,因此希望藉由回饋金,讓身受其害住戶得到補助。李宇翔批,所有申請活動的地點皆在林口市區,真正需要回饋金的民眾反而分配較少,有違當初設置回饋金目的。公所未編列社福預算,擅自挪用回饋金,根本是本末倒置,而回饋金竟成公所的小金庫。針對議員的批評,林口公所指出,新北市各區皆有編列5大福利身分補助預算,林口除原編列預算外,為關懷在地弱勢,每年回饋金增加編列預算加碼補助予5大福利身分中秋關懷慰問金。林口公所表示,回饋金編列皆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編列,促協金運用範圍可用於周邊地區居民或公共設施之節能減碳措施補助、生活福利、生活扶助等,及有利於周邊地區電力開發,發電設施興建及增進地方福祉,皆符合回饋金原目的使用,無挪用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