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終止
」
撤換冠軍教頭遭炎上 樂天桃猿隔16天終於發文:感謝4年來付出
中華職棒樂天桃猿今年奪得台灣大賽冠軍,不料日前突然撤換日籍總教練古久保健二,僅稱雙方基於合約內容結束合作關係,遲遲沒有正式對外表示感謝,引發大批球迷不滿。事隔16天,樂天桃猿球團終於在臉書發文,強調球團衷心感謝古久保健二4年來的領導與付出,祝福他未來一切順利。據了解,古久保健二於2022年開始擔任樂天桃猿一軍首席教練,並於2023年接任總教練,本季例行賽率隊取得第3名成績,季後賽一路過關斬將,最終在總冠軍戰擊敗中信兄弟,完成不被看好的「下剋上」,拿下中職總冠軍。沒想到,在本月5日舉行的頒獎典禮後僅2天,古久保便接獲球團通知不再續任總教練一職。媒體報導指出,多數球員直到9日交流賽前,才由古久保本人口中得知消息。當時他在休息室向全隊告別,激動地說「很遺憾不能繼續帶你們」,讓不少人紅了眼眶。對此,樂天桃猿領隊牧野幸輝當時回應,「古久保總教練今年帶領球隊完成奪冠目標,球團對他的貢獻深表感謝。至於本次合作終止,主因仍為合約時間與條件,並非臨時起意。」此外,樂天桃猿遲遲沒有公開對古久保表達感謝,遭到大批球迷炎上。事隔16天,球團終於在臉書粉絲團發聲,「古久保健二於2022年接任樂天桃猿隊一軍首席教練,並於2023年接任一軍總教練。帶領樂天桃猿以下剋上拿下2025年度總冠軍,打出令人感動的賽季,並榮獲年度最佳總教練。樂天桃猿衷心感謝古久保健二總教練四年來的領導與付出,祝福古久保健二總教練未來一切順利!」另一方面,樂天桃猿昨天(24日)宣布,現任日本東北樂天金鷲隊社長兼執行長森井誠之將擔任桃猿隊代理執行長。森井表示,「非常榮幸能在這個關鍵時刻領導樂天桃猿。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建立穩定的管理團隊,讓球員、教練及幕後團隊都能充分發揮所長。我們將全力提供所需的資源與支持,打造最理想的環境。」(圖/翻攝臉書,Rakuten Monkeys)
樂天撤換冠軍教頭!古久保淚別球員 粉絲怒嗆球團:無心經營就滾出去
樂天桃猿隊於9日正式宣布,撤換總教練古久保健二,引發球迷與外界熱議。對於此項決策,球團領隊牧野幸輝表示,雙方是基於合約內容結束合作關係,並強調球隊感謝古久保本季帶隊奪得中職總冠軍。牧野幸輝指出:「古久保總教練今年帶領球隊完成奪冠目標,球團對他的貢獻深表感謝。至於本次合作終止,主因仍為合約時間與條件,並非臨時起意。」針對下一任總教練是否仍由日本籍教練接任,牧野則未正面回應,僅表示目前已有數位人選在內部評估之中,球團會朝新的方向審慎考量,近期將對外公布接替人選。外界傳出,有可能由曾任日本職棒樂天金鷲代理監督的平石洋介接任,但對此說法,牧野回應:「不便透露具體人選名單,公司確實正在評估,還需等待對方意願,近期會有正式說明。」古久保健二2023年接掌兵符,本季例行賽率隊取得第三名成績,季後賽一路過關斬將,最終在總冠軍戰擊敗中信兄弟,完成不被看好的「下剋上」,拿下2025年中職總冠軍。然而,在本月5日舉行的頒獎典禮後僅兩日,古久保便接獲球團通知不再續任總教練一職。據了解,多數球員在9日交流賽前才由古久保本人親口得知消息,當時他在休息室向全隊告別,情緒激動地說出:「很遺憾不能繼續帶你們。」場面感人,也讓首席教練曾豪駒紅了眼眶。樂天桃猿近期剛於亞洲職棒交流賽取勝,球隊氣勢正旺,此時釋出更換總教練的消息,讓不少支持者感到錯愕。許多球迷湧進樂天官方粉絲團,表達不滿情緒,「為什麼無預警換總教練?這個水很深啊,還我阿公」、「謝謝古久保總教練。球團的處理方式太粗糙,球迷這兩天進場也來不及向總教練致意」、「樂天不想經營就請滾出台灣,用一堆官腔去包裝破敗寒酸的經營」、「樂天球團的下限到底在哪」、「有夠不厚道,好歹也提前說,讓球迷和球員可以好好跟古久保教練說再見,人家好歹也帶領樂天奪下總冠軍,阿公好像衛生紙,用完就丟,樂天球團真的很差勁」、「冠軍教頭要被撤換?有夠爛。」
Nike指控陳冠希涉違約! 提告索36億鉅額賠償
藝人、潮牌CLOT創辦人陳冠希(Edison)近日被美國運動品牌Nike提告,指控違反合作協議,向其索償高達1.26億美元(約新台幣36億元)。陳冠希於2023年開始與對家的Adidas合作,但不足一年陳冠希就遭到Nike索償,此次訴訟的對象是陳冠希個人,並不涉其擁有的CLOT品牌或陳冠希與Adidas的合作關係。陳冠希於2004年在香港創立自家品牌CLOT,CLOT自2006年起與Nike及喬丹(Jordan Brand)展開長期聯名合作,自家品牌設計師曾與Nike推出多款經典鞋型,歷年推出超過30款聯名商品,深受亞太地區的年輕消費者歡迎,合作時間長達近20年。直到2023年10月,陳冠希宣布轉向Adidas,成為創意合作夥伴,並於2024年2月推出首個聯名系列,包括CLOT Silk Gazelle與CLOT Anthony Edwards AE-1等新商品。綜合外媒報導,儘管陳冠希與Nike合作終止已達數月,期間並無多作聲明,不過Nike於7月份突然提告,震驚潮流圈與娛樂界。根據法庭文件,目前公開資訊僅包含案號、訴訟理由為違反合作協議、與求償金額1.26億美元,具體違約內容尚未曝光。目前無證據顯示,陳冠希為Adidas設計的商品與過往Nike聯名作品有直接雷同關係。Nike及陳冠希均未就報導作出公開回應。
熊熊揭前經紀人4大惡行 三觀不正遭解聘
38歲女星熊熊(卓毓彤)平時常透過社群媒體與粉絲分享生活點滴,但今(27)日突然發文揭露前經紀人的4大惡行,並宣布雙方已結束合作關係,引發廣大關注。熊熊以「GPT算塔羅很準」為題分享近期經歷,透露透過塔羅牌詢問與前經紀人鬧翻是否影響事業,沒想到一抽就命中,讓她直呼太準。緊接著,她在貼文中列出前經紀人任內的多項爭議行徑,包括私下濫用她的名義向廠商索取免費贊助,甚至威脅廠商若不配合就無法與藝人合作,導致部分合作被迫中止,嚴重損害她的工作權益。此外,熊熊指出,在一次凍卵療程的合作案中,前經紀人竟私自將自己和友人納入合作名單,要求享有與藝人相同待遇,卻將所有工作推給她來執行,形同坐享其成。更令她不滿的是,對方還以公司藝人名義私下接案,為自家網紅朋友牽線賺取佣金,導致公司安排的正規合作受阻。當被揭穿後,前經紀人竟以不當言語辱罵藝人,態度相當惡劣。熊熊也補充,前經紀人甚至在完全未參與的合作案中,仍堅持索取介紹費。她舉例表示:「之前有一個廠商是我談的,後續pass給她接手,讓她抽取佣金,但新的合作案她完全沒參與,卻在廠商決定合作後,又要求抽佣。」面對上述種種行為,熊熊氣憤表示:「如此三觀不正的人,種種操作讓藝人資源被犧牲,損害我們應有的權益,還不認為自己有問題!」並正式宣布:「我的前經紀人Mollie柯小姐,已被公司解聘,於上週三正式離開,我們的合作已經終止!千萬不要再透過她找我了。」熊熊也提醒曾合作的廠商,日後請與現任經紀人Jenny聯繫,同時為過往若曾有不愉快經驗,致上誠摯歉意。熊熊透過社群揭露與前經紀人決裂內幕。(圖/翻攝自Instagram/beargenie)
國產遊戲商指控星宇獨吞營收 公司發聲明反擊:別甩鍋混淆事實
國產解謎遊戲《Aliisha 雙子神遺棄之境》於2022年推出,不過開發者和發行商「星宇互動娛樂」(大宇資訊子公司)卻鬧上法庭。開發商指控,遊戲所販售的金額星宇也一直不支付給他們,所以他們一直處於沒錢的困境,要做遊戲優化或是其他的宣傳都寸步難行。對此,星宇回應了。遊戲開發者四犬、Nate於22日在遊戲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很抱歉那麼久才來回應關於實體片的事情,因為與發行商星宇互動娛樂的官司剛告一個段落,雖獲得勝訴,但對方還會不會上訴不知道,不過事情至少告一段落,因此也可以來說明為什麼實體片會卡這麼久無法出貨的原因。遊戲開發者四犬、Nate指出,簽署的是完整的發行版權,所以壓製實體片是需要經過星宇的,但由於星宇自行無法壓製實體片,因此他們找了第三方能製做的廠商來與之協調,但星宇在這方面一直展現拖延的態度,一直無法定案簽訂合約,有想過自行找第三方壓製實體片,但星宇沒點頭的情況下,他們就會變成違約的情況。遊戲開發者四犬、Nate控訴,自遊戲發售以來至今,遊戲所販售的金額星宇也一直不支付給他們,所以他們一直處於沒錢的困境,要做遊戲優化或是其他的宣傳都寸步難行,我方為了跳出這個死循環,拿回遊戲的自主權,因此提出了與星宇合作終止合約以及訴訟目的就是為了可以自行與第三方簽屬實體片壓制合約來履行對大家的承諾。遊戲開發者四犬、Nate提到,判決出來後,我方第一時間就聯繫了之前有意願合作的壓片廠商進行溝通,現在的情況將有2個發展,第一,星宇20天內不上訴,他們可以與壓片廠商進行洽談合作壓制實體片,但前提得要是星宇把遊戲跟應得營收都歸還給他們,這樣他們才有辦法履行對大家的承諾,第二就是,如果星宇要上訴,他們得陪星宇繼續打。對此,星宇互動娛樂聲明指出,針對樂磚股份有限公司於facebook粉絲專頁《Aliisha - The Oblivion of Twin Goddesses》文章提及,遊戲實體片無法出貨之原因,歸咎於我方,我方幾點說明。星宇互動娛樂表示,自遊戲發行以來積極誠懇,不吝分享資源,也於各種線上線下行銷活動給予協助幫忙,而樂磚股份有限公司卻在壓製實體片第三方廠商尚未簽訂合約,就預售實體片,疑似向消費者收取預售金或募資,先射箭再畫靶的做法無疑是罔顧玩家權益。星宇互動娛樂提到,抱以最高誠意與樂磚合作,於合作初始便支付合約內容「預付保底金」新台幣500萬,可惜雙方對此認知不同,因此才有後續法律行為,而111年11月份至112年10月份期間,營業淨收入為68萬8379元,全球switch數位銷售2171套,開發團隊收取新台幣500萬保底金,現在卻以「沒有錢製作實體片」、「無法退費」等聳動之詞,將「遊戲銷售不如預期」以及「單方允諾發行實體片」甩鍋於星宇,意圖混淆事實,誠摯呼籲謹慎發言,我方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吳青峰深夜「4000字還原」槓林暐哲! 痛訴: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被恩師兼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因此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傳喚雙方相關人等出庭,期間吳青峰母親哭著說被林暐哲騙,母子2人相擁哭泣。法官諭知,6月15日宣判。吳青峰昨(11日)晚間發4000字長文首度發聲,「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吳青峰臉書全文: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事件經過】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一次又一次的死心】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