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間鄉公所
」 垃圾 南投縣
南投垃圾山復燃釀空污! 3鄉鎮煙霧瀰漫居民苦不堪言
南投縣名間鄉垃圾場堆置3萬多噸垃圾,22日下午疑氣溫飆破33度,垃圾山自燃,附近聚落被濃煙、惡臭籠罩,一度影響行車安全,南投縣消防局獲報派警義消射水灌救,火勢直到晚間10時許才撲滅,其中新街村又遇電箱爆炸停電,又臭又熱苦不堪言。名間鄉垃圾山22日起火燃燒,空氣汙染隨著風勢影響名間鄉、南投市及中寮鄉。(圖/陳宏明提供)名間鄉垃圾堆置場2021年5月、2024年5月都曾發生大火,臭氣沖天,未料垃圾山自燃惡夢22日下午再度發生,起初空氣汙染影響下風處田仔村、東湖村、新街村、萬丹村、新光村、東湖村、仁和村、中山村、中正村、濁水村、南雅村的居民,隨著日落後風向改變,擴散至鄰近南投市、中寮鄉。名間鄉民代表會主席吳金樹與代表陳宏明、謝智堯、吳政緯等人到場關切。名間鄉垃圾山起火,南投縣環保局初步研判可能是垃圾分類不完全釀災。(圖/南投縣政府提供)陳宏明說,垃圾堆置場已經30年了,不僅散發惡臭,幾乎每年夏天都會發生垃圾山自燃意外,22日下午4時許垃圾山又起火,濃密黑煙一度影響行車安全,晚間7時新街村又遇到鳥類碰觸致電箱爆炸,造成530戶停電,家中悶熱待不住,被迫戴口罩在屋外聞惡臭,讓居民苦不堪言,垃圾問題還是要想辦法盡快解決。名間鄉垃圾山起火燃燒,附近聚落被濃煙、惡臭籠罩,一度影響行車安全。(圖/民眾提供)南投縣環保局指出,名間鄉垃圾場火災22日晚間8時許控制,為了避免堆置垃圾沼氣過高死灰復燃,以怪手挖開垃圾讓沼氣散逸,晚間10時許總算撲滅火勢,初步研判可能是垃圾分類不完全,夾雜乾電池或壓縮罐的閃燃引發火災,已經請名間鄉公所加強垃圾分類的宣導,並向環境部申請補助,在垃圾堆置場架設消防水線防範。名間鄉垃圾山起火燃燒,怪手邊挖開垃圾讓沼氣散逸,消防員邊射水降溫。(圖/民眾提供)南投縣環保局提醒,各縣市垃圾焚化廠每年春節前拒收南投的垃圾,因應過年期間產生的大量垃圾,加上縣內沒有垃圾焚化爐,每年大概有3、4個月的時間垃圾無處去化,堆置在各鄉鎮市垃圾場,今年春節垃圾遲至4月底才開始外運,垃圾累積堆置超過27萬公噸,呼籲民眾從源頭減少塑膠袋等垃圾使用,並落實垃圾分類。名間鄉垃圾山22日下午起火燃燒,晚間8時派怪手挖開垃圾讓沼氣散逸,進行殘火處理。(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茶香走味2/日產250噸垃圾蓋700噸爐 陳翰立質疑縣府動機
南投縣政府宣布,為了縣內每天產生的250噸垃圾,計劃興建可處理700噸垃圾的焚化爐,並經評估後已選定名間鄉新民村為優先預定廠址,將在2025年1月完成環境評估。名間鄉民不滿指出,南投縣府聲稱在6個地點中選址,但根本只是「陪榜」,日前發包興建前的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案,也只針對新民村內的特定農業區,根本未對考慮過其他地點。名間鄉長陳翰立則痛批,南投縣府根本是「先射箭、後畫靶」,急著蓋焚化爐,令人懷疑背後動機。名間鄉的垃圾露天堆放在暫置場已超過6年,近年開始打包堆置,但包裝也難敵風吹日曬,縣府直到2024年9月才運走約300噸。(圖/報系資料照) 南投縣政府公布的焚化爐「最佳預定廠址」位於名間鄉外埔段,面積合計約為7.5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南側鄰近濁水溪堤防外道路,東側鄰近國道3號高速公路,目前均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理,並租予民眾種植作物。縣府計劃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完成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畫後,將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租用土地,並採BOT方式招商投資興建焚化爐。 陳翰立說,南投縣府宣稱從6處適宜地點綜合評估,選定名間鄉新民村列首選,實際上卻未評估其他地點,就直接指定名間鄉新民村的特定農業區土地為優先選址,還聲稱該處附近沒有敏感設施。他說,其實該處1.3公里外就是新民國小,附近還有名間國中,再遠一點的社寮國小、國中距離3公里,而竹山秀傳醫院距離也只有2.3公里。 「縣府什麼都沒做,就直接指定選址,這樣我沒有辦法接受。」陳翰立說,縣府應該多徵求幾個地點,公開、公平地進行環境評估,如果名間鄉新民村這塊土地真的最適合,那可以討論接下來怎麼做;但如今縣府直接指定名間鄉這個預定地的原因是交通方便、土地取得容易,更關鍵的是這塊土地的面積在10公頃以下,僅須南投縣府府自行進行環境評估即可,不需經過中央審核,這個決策的過程太過草率,而且目的讓人質疑。南投縣政府宣布將新建垃圾焚化爐,並以名間鄉新民村為首選位置,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7日在名間鄉公所前高舉旗幟抗議。(圖/報系資料照) 陳翰立說,根據環境部的規劃,台灣目前有24座垃圾焚化爐,到了2027年將會有29座,屆時就足以處理全台的垃圾量,不必再增加焚化爐數量。他說,南投縣政府未經過多方評估,就選擇了一個最快、最便於設廠的位置,讓人不禁懷疑,縣長許淑華是「想建而建」,要搶在其他縣市之前動工,擠進這29座的焚化爐名單內。 陳翰立說,前環保署長郝龍斌1992年在任內推行「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南投原本也要興建的焚化爐,但發生其他縣市的焚化爐蓋好後卻缺垃圾可燒的情況,南投的計劃因此喊停。雖然南投沒有自己的焚化爐,但過去林佳龍在台中市長任內每天幫忙南投燒50噸垃圾,而盧秀燕上任後喊卡,南投縣政府卻未積極尋求其他縣市幫忙解決垃圾問題,也沒有向中央政府求助,消極的態度才會造成縣內垃圾無法清運,累積至26萬噸。 立委羅美玲表示,名間鄉是台灣重要的茶鄉,南投縣政府若有意在此興建焚化爐,首先必須要充分與地方鄉親、茶農及果農溝通,縣府所謂新穎安全且效率最高的垃圾處理再生能源中心是怎樣的一個運作方式?鄉民所關心的焚化爐對土地、水源,農產品的影響及衝擊,這些議題縣府都必須跟名間鄉民面對面說清楚,在未取得居民的共識之前,都不宜進行下一步。CTWant致電詢問南投縣政府對相關指控的回應,至截稿為止尚未獲回覆。
公共造產業務創13億盈餘 內政部:支持地方創生均衡城鄉發展
為鼓勵地方創生推動公共造產,透過發揮創意巧思從各項經濟事業,開創地方財源並藉機帶動地方活絡繁榮。地方政府在112年透過公共造產業務創造了23.99億總收入,盈餘13.49億。對於各縣府團隊的努力,內政部表示肯定,強調未來中央會持續支持地方政府善用當地資源再創財源,進而縮減城鄉差距,達到均衡發展。內政部26日在苗栗縣舉辦「公共造產業務績優單位表揚暨觀摩會」,由民政司長鄭英弘代表主持,表揚嘉義縣、宜蘭縣、南投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個縣政府,以及屏東縣恆春鎮等7個鄉(鎮、市)公所,肯定地方政府過去的努力。這次公共造產事業工作競賽中,分為觀光育樂、服務設施、殯葬設施、綜合發展及營運進步等5大類,獲獎分別為屏東縣恆春鎮公所「鵝鑾鼻公園停車場及店鋪」、宜蘭縣羅東鎮「民生停車場」、臺東縣海端鄉公所「海端加油站」、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中央臨時收費停車場」、苗栗縣卓蘭鎮公所「公墓納骨塔」、嘉義縣中埔鄉公所「中埔鄉慈恩堂先賢紀念園區」、南投縣名間鄉公所「名間鄉第一示範公墓納骨堂」等建設,成效優異。內政部指出,去年度有14個縣(市)政府70個鄉(鎮、市)公所推行公共造產事業,總收入23.99億餘元、盈餘13.49億餘元,解繳公庫4.3億餘元。這些公共造產事業積極創造盈餘,經營成績卓著,值得嘉許。內政部強調,健全的財政是穩定地方自治的重要基礎,公共造產利用當地特色與環境資源,以發揮創意巧思的方式從事各項經濟事業,不僅開創地方財源,帶動地方活絡繁榮,增加就業機會,進而縮小城鄉差距,達到城鄉的均衡發展。
名間拒焚化爐 恐影響9成鄉民生活
南投縣政府將興建垃圾處理再生能源中心,從名間鄉、南投市、草屯鎮、竹山鎮、國姓鄉共6處選出最適合地點設場,其中名間鄉新民村為首選,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憂方圓8公里遭汙染、影響茶產業,7日至鄉代會陳情,要名間鄉長陳翰立擔任自救會長捍衛居民權益。陳翰立也認為選址太荒唐,盼縣府重新審慎評估。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近百名居民7日在名間鄉公所門口,高舉「守護學校師生村民健康」、「反對焚化爐」等旗幟抗議,他們抨擊,縣府將名間鄉新民村列為興建垃圾處理再生能源中心首選,根本是黑箱選址、先射箭再畫靶。名間鄉民代表會代表接受陳情書,並請陳翰立簽名連署,希望陳翰立身為一鄉之長,能擔任自救會長,帶頭捍衛居民權益。陳翰立認為,南投縣環保局9月在南投縣議會公布興建垃圾處理再生能源中心可能地點,任何評估報告都還沒做,且縣內可以選擇的地點很多,卻把名間鄉新民村列為優先選址地點,相當荒唐!倒行逆施、程序不對。陳翰立說,垃圾焚化爐方圓8公里可能受汙染,影響範圍廣達名間鄉9成人口,縣府卻聲稱新民村國有地沒有敏感場所,但實際上,不僅該場址附近有新民國小、名間國小、名間國中、社寮國小、社寮國中,連竹山秀傳醫院也在方圓3公里內,加上名間鄉種茶面積達2200公頃、居全台之冠,茶葉是飲料,檢查最嚴格,茶產業都是代代相傳,恐受影響,盼縣府重新審慎評估。南投縣環保局表示,垃圾焚化爐選址是依據交通、面積及遠離醫院學校住家,並以公有土地有償撥用且符合開發法令為優先,縣內選出6處地點,其中名間鄉新民村最適宜,正進行空氣擴散模擬、汙染潛勢等分析,以「全台最嚴格標準管控的焚化爐」為目標,目前焚化爐空汙疑慮低,也沒有廢水排放問題,未來場內洗車等生活廢水經處理將用於場內澆灌花草。
鄉長擋路1/電力公司拒行賄慘虧千萬 最高院大法庭裁定國家賠
「民不與官鬥」是華人社會千年來的處世哲學,不過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今年6月出爐一件裁判,顛覆了這「千年不敗」的觀念。大法庭認為,公務員故意違法造成人民經濟上損失,人民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請求賠償,打破《國賠法》的法律條文隱晦不明的困境,也讓外界十分好奇,究竟是什麼案子,讓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這個具有高度憲法意識的歷史性裁定。本案源起名間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底標得位於南投縣名間鄉的BOT案工程,替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稱中水局)的集集攔河堰蓋水力發電廠,名間電力公司將工程發包給下游營造公司施作,名間鄉長謝朝輝趁機勒索地方回饋金,被拒後惱羞成怒,竟要求鄉內不知情的公墓管理員,在該案施工唯一聯外道路上放置水泥護欄,還指示其他廠商兩度破壞、開挖路面,再墊高涵洞下方聯外道路,讓預拌混凝車無法進出工地。名間水力電廠是國內首座BOT小型水力電廠,曾獲政府金擘獎優等,因前鄉長索賄而蒙羞。(圖/翻攝國家文化記憶庫)鄉長謝朝輝惡行害慘了名間電力公司,導致商轉營運延後138日,慘遭中水局罰款1120萬元,有苦說不出的名間電力公司原本想提告求償,包括工程、人事費用及未營業損失4千8百餘萬元,但考量調解委員會和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損失金額只有600多萬元,只能勉強同意,雖然歷審法院大致上都支持這個國賠金額,可是對於遲延天數的認定並不一致,導致本案2007年提告聲請國賠,16年間來回二、三審法院之間,遲遲無法確定。名間電力公司委任律師尤英夫和王雅雯指出,歷審法院都認為名間鄉公所該國賠,但是台中高分院更三審竟獨排眾議,認為《國賠法》沒規定可賠償民眾經濟上的損失,2022年4月間改判名間電力公司敗訴,拒絕行賄的名間電力公司一毛錢國賠也拿不到。名律師尤英夫指出,名間水力電廠遭前鄉長阻擾施工,延後382天才完工,廠商損失慘重。(圖/黃鵬杰攝)還好最高法院承審法官聽見民眾的聲音,將本案提交大法庭審理,大法庭認為,《國賠法》根據憲法保障人權的意旨而制定,《民法》已修法將公務員故意侵害人民利益也應賠償,如《國賠法》不比照適用,違反其立法精神,最後大法庭裁定公務員故意侵害民眾利益,可請求國賠,全案才廢棄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算是遲來的正義,但官司拖這麼久,名間電力公司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尤英夫強調,司法應尊重專家鑑定的意見,他表示歷審法院對於工期遲延時間認定不一,從74天到77天不等,其實鄉長擋路延誤施工一天,不表示隔天工程車及工班就能上工,因為營造公司的工班和器具的出勤時間,早已排定不同的工程和工地,一旦延誤,就得另找空檔,司法應該尊重專家意見,才能計算出名間電力公司的實際損失。對此,名間電力公司總經理蔡世祿電話受訪時,態度相當低調,僅表示一言難盡,至於本案一拖16年、大法庭終於做出有利裁定一事,他說感謝且信賴所委任律師尤英夫多年來的努力。